卫生计生常用政策法规(精选10篇)
1.卫生计生常用政策法规 篇一
重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重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的依据
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随文下发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以下简称《2012年版》),依据《2012年版》制定《重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
二、《2014年版》的特点有哪些
《2014年版》按照国家规定共有9360项,其中保留原医疗服务项目2956项、拆分项目6034项、增补项目370项;《2014年版》增加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内涵界定,包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2014年版》将医用卫生材料大范围纳入医疗服务项目打包定价,不能另行收费,将有效遏制其价格无序上涨;《2014年版》的实验室诊断项目,不以方法学立项,而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使用的主流诊断方法立项;《2014年版》影像学诊断包括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磁共振检查等项医疗服务项目,不以设备档次立项。
三、《2014年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哪些调整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制定《2014年版》,其中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各降低25%,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调增总额7.07亿,调减总额7.09亿,增减额-200万,总量基本平衡。
四、《2014年版》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有多少
《2014年版》涉及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项目6577项(其中:挂号诊查项目79项,护理项目27项,治疗项目1041项,手术项目5430项);调减项目1309项(其中:大型设备检查项目205项,检验项目1104项);另有普通检查非调整项目874项,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368项。
五、《2014年版》执行时间及范围 《2014年版》定于2014年3月25日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2014年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其中,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
六、有哪些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调降
调降的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有:CT、ECT、PET-CT、磁共振、306脑磁图等五大类大型设备的检查项目。
七、《2014年版》的执行是否增加群众费用负担
《2014年版》价格总体上没有增加群众费用负担。理由是《2014年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在原价格平移基础上,采用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提供的《全国卫生财务年报》相关医疗机构12年收入结构数据进行基础测算,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制定的,其增减总量平衡。
八、对困难群众有哪些优惠政策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患者,凭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减半收取,手术费降低20%收取(不含材料、血液、氧气、药品等费用)。
九、医疗机构的所有收费均从《2014年版》规定吗
按照规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公民临床用血收费、医疗机构开展的非医疗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十、对医疗机构收取材料费的规定 《2014年版》中的“除外内容”是指本项目中按规定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其计价方式为:购进价小于和等于1000元的加收10%;购进价在1001-10000元之间的加收5%;购进价大于10000元的加收500元。
十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是否按同一标准收费
《2014年版》中政府指导价为二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三级医疗机构增加10%执行;一级医疗机构降低5%执行,其他医疗机构降低10%执行。
十二、《2014年版》的出台有哪些配套措施
一是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监管机制,继续实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行为,落实医疗费用清单制、医疗费用审核制等管理制度,保证患者“清楚消费、明白消费”;三是继续下达“人门急诊次均费用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水平”、“药品占医疗收入比重”等医药费用涨幅控制指标;四是严格控制医院大型设备检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有关医学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五是积极推动医疗服务支付制度向按病种付费、按DRGS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发展;六是适时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七是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八是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均向社会公布《2014年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涵,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十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
《2014年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在不突破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可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制定本医疗机构的执行价。
十四、在医疗机构能否查询收费价格
实施《2014年版》的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查询和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制度。
十五、网上有无《2014年版》
《2014年版》在《重庆价格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大家可以登录重庆价格信息网首页,按如下三条路径均可查找:一是进入导航栏/价格政策/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二是
直接在重庆价格信息网首页中的“价格政策”里面查找;三是重庆价格信息网首页“价格和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
十六、《2014年版》实施同时废止哪些相关文件
《2014年版》自2015年3月25日起实施,原单独审定的病房床位价格、公民临床用血收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医疗机构开展的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原文件规定执行;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办法仍按渝府办法〔2013〕222号执行。其他文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废止,明细如下:、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渝价〔2004〕14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2008〕14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更正渝价[〔2008〕14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08〕36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2009〕161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 〔2011〕155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2011〕269号)
7、《重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出台前所有单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2.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竞答题 篇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年日起施行。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
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4.村(居)民委员会应当
5.国家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子女。
6.实行计划生育,检查、,辅必要的济措施。
7.《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负责组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的实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人的重要内容。
9.无正当理由拒绝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以及阻碍育龄妇女采取避孕节育措施;接收孕情
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0.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受法律保护。
1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
衡机制,明确专(兼)的人员实施综合治理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12.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地为主。
1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检查、监督。
14.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并接受同级
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考核。
3.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篇三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XX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范文【第二篇】
工作一年来,在乡领导和同事长辈的帮助下,我对工作渐渐上手,同时自己在其他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
1、努力学习*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用思想理论来武装头脑,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在乡党委政府还有其他同事的帮助下,我强化学习*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特别是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着重理解工作中哪些事件哪些领导的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哪些,是怎么体现的,这样我从实践中理解科学发展观,进而更深刻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性,也渐渐能从适应了农业技术工作者到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角色转变。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工作以来,我多次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并在工作中,思想上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心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当前来办事的村民对政策不理解、因携带的证件不齐全被退回而生气大声喝斥时,我都尽量忍让,不对村民发火不大声喝斥村民,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和进行党性锻炼。终于于2011年7月1日光荣加入中国*,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二、努力奋进,扎实履行工作职责
1、端正态度,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自从由农业服务中心转到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以来,我都很自觉地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当遇到不懂的工作业务时,群众在一旁边着急时,更是让人手忙脚乱,因此业务学习成了我的一项工作。经过慢慢学习以及其他同事长辈的帮助下,我的业务知识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态度也有了改变,之前害怕,害怕,现在对接待群众、下村等工作逐渐上手,当一个人留守办公室时也能很好的服务群众。
2、深入村屯,了解民情,心系百姓,服务于民。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与村民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要让村民信服,就只有深入到村屯,与村民多交流,急村民所急,想村民所想,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为配合上级领导做好诚信计生、幸福家园的工作,我和领导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经常下到村屯和村民打交道,召开村民会议,给村民做思想动员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下来的计生任务。由于计划生育服务所是一个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单位,所以当我所包的村屯的村民知道我是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时,都纷纷向我寻问有关计生方面的情况。有些群众更是记住了我的电话号码,在双休、放假不上班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都不厌其烦的给他们帮助并答应他们在工作上的要求,在收假上班后马上给他们办理业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为一个计生基层工作人员,能被村民们所记住而我能给村民办实事,我觉得是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这种肯定激励着我继续满怀信心的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3、廉洁自律,宽以待人。认真学习思想理论知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和侵蚀,常常以反面事例来警示自己,严以律己,从人民利益出发,不拿群众一分一毫,以服务人民为重。能服从组织、领导的安排,当需要我加班加点时,我也能自觉服从,不计个人得失。在接人待物方面,真诚地和同事成员搞好关系,不说三道四,也不拉帮结派,积极和同事参加各种活动,认真负责领导分配的活动,携手并进,做好各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工作尽一份力。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志热心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计生工作,对工作也得心应手起来,但仍存在不少的不足,主要有:
1、参加计生工作时间短,对基层工作环境尚未完全熟悉。深入基层时间短,对村民委村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也没有能及时处理。胆子不够大。晚上下村时,总是害怕,因此弄得工作不能很好的展开。
2、工作业务知识仍旧不够熟悉。
以上几点是我在工作以来发现的的不足,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应该努力克服以上缺点,力争将工作做得更好更得心应手。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范文【第三篇】
我自20XX年5月在定南乡人民政府担任计生办负责人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比较圆满和创造性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协调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及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做好乡党委和政府的计生“明白参谋”。
二、踏实苦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担任负责人两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明白参谋
1、积极为乡党委、政府拟定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草案;
2、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到:一是做好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验收;三是帮助有困难的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
(三)在工作业务上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与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与乡直属部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与县挂乡单位的关系。
(四)开拓思路,争当典型1、20XX年4月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黔南州计生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在我乡成功举办,有力推动了我乡计生工作跃上新台阶;
2、20XX年5月成功组织了贵定县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现场会;
3、在计生档案资料的管理、“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探索中走在了全县前列,得到州、县计生局的肯定并被列为其他乡镇参观学习的示范点。
三、取得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全乡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组织和创造性开展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20XX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二)20XX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三)20XX年获得贵定县委授予“优秀员”称号;(四)20XX年年终考核为优秀;(五)20XX乡计生工作圆满通过省、州、县的三级考核。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工作中,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等要求,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一是正确对待权力,不搞以权谋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来客接待等方面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几年来没有公车私用,没有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日渐成熟,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需再加强;其次,在工作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少,自己判断较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公务员。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范文【第四篇】
今年以来,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用新理念启动新思路,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新方法打造新亮点,新亮点赢得新突破,深入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认真落实“民心工程”,部门联合严控“性别比”,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工作作风大大改善,吃、拿、卡、要现象得到遏制,较好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顺利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下面由我就我乡计生办工作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请大家评议: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我乡43个村,总人口达49512人,今年,全乡总出生人口635人,其中男孩332人,女孩303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政策出生率为90.71%。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完成240余对。为457对夫妻办理了一、二胎生育登记卡,为11对再生育夫妻办理了再生育生育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5个,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6个,2017年新增奖扶对象27人。免费生殖服务健康检查6700余人。各项政策指标和工作任务都达到了上级要求。
二、主要措施及效果。
1、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通过广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宣传了全面二孩政策,下发计划生育宣传册,张贴计划生育告知书。利用杜林大集,结合诸多计生纪念日、宣传日如5.29计生协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共进行了四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本,印有计生宣传语纸抽1000余盒,宣传品800余份,为了加强服务,我们鼓励专干入户对育龄妇女讲解相关政策:(1)、对新婚夫妇介绍优生优育的重要性,生理健康知识以及避孕措施。(2)、一孩夫妇做心理辅导,产后护理。(3)、对二孩夫妇讲解当今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的严重性,督促其不要人为终止妊娠,力促更新生育理念。(4)、及时为育龄妇女发放避孕药具,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出生的出现。
2、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开展孕前型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优质服务我乡把孕前型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抓。今年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为契机,我乡通过与县计生局技术站合作,为我乡240余对夫妇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体检,为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筑起了第一道防线,切实有效的降低了出生缺陷率。
3、关爱女孩,以人为本
以“关爱女孩行动动员会”为契机,迅速启动关爱女孩工程。通过标语、横幅、村级广播的方式对“关爱女孩”进行宣传。不定期对双女户以及独女户进行慰问和探望,必要时对需要帮助的困难女孩家庭进行物质上的帮扶。
4、认真落实“民心工程”,深入开展育龄妇女免费服务活动。
认真研究,积极部署,确保了“四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由乡技术站和乡卫生院成立服务小组。二是设备到位。配备了B超、乳透、一次性窥器、血压计等一系列检查仪器。三是宣传到位。以包村干部牵头,借助计生网络优势,将《育龄妇女免费服务告知单》分发给49岁以下育龄妇女,做到人手一份。同时,通过村广播进行前期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四、是检查服务到位。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育龄妇女进行B超、乳透、妇检等全方面检查,并由大夫本人签字,明确责任。开设咨询台,对育龄群众提出的妇科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提升育龄群众的认知水平。并由大夫们提出治疗方案,对查出确有疾患的育龄群众积极的给予指导和治疗。
5、部门结合,性别比治理卓有成效。
基于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计生办及时分析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及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制定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政策措施,健全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规划,抓好贯彻落实。联合卫生、民政、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各项工作。计生办会同卫生院,对全乡B超市场进行清查、整顿。B超室统一设置“禁止做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的牌子;对B超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违反政策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卫生院组织,计生办牵头,对全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禁止私自终止妊娠,绝对不允许做选择性别的引流产术;对终止妊娠药物市场进行规范;对需要终止妊娠者经计生办同意到县级卫生部门落实手术。
6、以职业化管理为手段,夯实村级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并落实村级计生干部的待遇,实行存折发放。二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级月报告单制度,每月一落实,每月一上报。三是为了切实提升计生专干的业务水平,帮助专干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我乡在每月例会上及时向专干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宣传全面二孩、奖励扶助等政策,不断提高专干业务能力。四是我乡与43个村签订了责任状,从而更有力的促进了我乡计生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20XX年,我们在某些工作方面有了进步,但仍有不足,如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从自己做起,完善乡级公开,并指导村级及时公开。
卫生计生工作总结范文【第五篇】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计生工作方针,狠抓管理,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局计划生育率、节育率、独生子女*率、晚婚率、流动人口持证率都达到了1%,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发生。现就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总结如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健全班子,落实责任
我局按照县委、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做到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切实可行计划,坚持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实行分级负责,层级管理,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机制。
(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年初,我局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工作要点,纳入了目标任务,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明确了职责和要求。工作中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层级责任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月一查,一季度一摸底,半年一通报,年底统一考核。检查考核涉及各股和干部职工及院内住户,内容包括对政策的学习、节育措施的落实、致富的高时效果等方面。
(三)狠抓投入,确保计生工作开展
我局今年克服工作经费紧张的困难,购买和印发了宣传资料1份,订阅了《人口报》、《人生》、《女性》和《婚姻与家庭》等杂志和报刊。定期组织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同时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全局女职工体检身体,给女职工提供更多的健康和保障。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进行晚婚晚育的人和事进行表扬奖励,促进计划生育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加强宣传,强化观念
为使我局和帮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新阶段,始终坚持加强宣传、强化学习、以集中学习、自学、召开座谈会、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院内住户了解、掌握我国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形成人人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增强了干部的法制观念,提升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我局计划生育工作注重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妇女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注意抓好不同年龄段、不同育龄对象的管理和优质服务。一是重视对“七种人”(待岗人员、长期请假人员、再婚人员、外来居住人员、配偶无业人员、流动人员、未婚人员)的计生管理。制定了“七种人”计生管理的具体措施,有效杜绝了计生工作的盲点和漏洞,确保“五率”继续达标。二是做好工作变动人员的计生档案移交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由于住房管理体制变化,单位以外人员购买机关院内住房较多,为做好计生工作,一方面对每幢楼落实了具体负责人。另一方面对单位内流动人口严格把关,杜绝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入住,并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婚育动态,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档案,不断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使计生工作抓到每个人。
**年,我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着力于计生工作的全面巩固和提高,不仅要抓好达标工作,更要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配合社区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努力改革创新,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使全局的计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4.计生相关政策范文 篇四
一、公开内容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领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向孩子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各持一本。
办理流程:在孩子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在当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提供材料:《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公章)、夫妻二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孩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近期一寸合影照片一张、奖励标准: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领取途径:(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单位支付;(2)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3)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地区财政支付;(4)农村居民由街道或镇财政支付
城镇无业人员每年执有效的就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农村居民执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到所在村进行登记。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奖励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为年满60周岁、持有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①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②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③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的夫妻。
奖励标准:对只生育一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照每人每年108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男孩、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照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扶助对象:我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女方年满49周岁;
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⑤已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小孩残疾证或死亡证明
4、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各村居电话,A4纸排版)
二、公示内容
1、今年新增奖特扶人员公示(按杨志红要求)
2、今年独生子女费发放人员名单
3、照顾再生育人员(前几个月的可以提供照片,也可以放在橱窗里)
5.计生优惠政策 篇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一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2005年4月,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新疆被确定为2005年全国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的省去之
一。同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一)奖励扶助对象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年以后没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
5、地州市计划生育部门备案。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为止。
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6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自治区农村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妥善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自治区党委2006年1月15日第三次常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标志着我区农村独生子女伤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全面启动。其内容简述如下:
一、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住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子女死亡、伤残、患重大疾病、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4、本人及配偶1946年1月1日出生;年满45周岁至59周岁的。
二、独生子女伤残认证与鉴定
1、独生子女伤残。是指不能从事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或其他社会行为,并符合《中国伤残人实用评定标准》的;
2、独生子女罹患重大疾病。主要是指心脏病伴急性或慢性心脏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症、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结缔组织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急性重症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导致不能维持正常工作、劳动、生活和其他社会行为的,并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
3、独生子女伤残症状明显的,经村民委员会认定、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可认为伤残;
4、独生子女伤残症状不明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 负责协调组织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进行鉴定。
三 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月按5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不影响已享受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四 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公示;
4、县(市)计划生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公示;
5、地(州、市)计生和陈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并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备案。
三 “少生快富”工程
2007年,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运行与管理,还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少生快富”工程项目资格确认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区“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一、“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的基本条件
1、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本行政区域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但计划生育政策任然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妻,可以纳入工程实施范围;
2、夫妻现有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含结扎、上环、皮埋);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周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夫妻双方再婚后剩余的子女合并计算;依法收养子女,且未解除收养关系的,计入现存子女数;
二、奖励金发放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少生快富”工程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夫妻自愿提出申请;
2、村委会审议、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签订协议;
4、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核、确认,并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升学加分政策
2007年,为了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领取《关荣证》家庭的关爱和照顾,不断完善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爱那个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区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政策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一、加分对象的确认条件:2、3、4、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 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 2007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子女不享
受加分政策‘
5、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区内新疆高中、区内
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
二、加分分值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报考区内搞笑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 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10分,以上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加分。6、1、2、3、4、5、工作程序 本人申请; 乡(镇)计生办初审; 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审核、公示、确认; 地(州、市)人口计生委复查;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将各地(州、市)人口计生委上报的《花名册》审核汇总
后,分别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6、自治区教育厅将加分照顾对象名单在新疆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
公示无异议的按政策予以加分。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照顾分数不计入考生总成绩,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公示考试(测试)成绩时一并公示。
五 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
200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繁荣、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生育文化理念,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地位,尽快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南疆三地州建立积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区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开展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全面启动。其内容如下:
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行政区域的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三孩生育政策的农村少数民族夫妻;
3、按生育政策自愿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少生
育两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4、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但已于2007年10月1日
前领取《光荣证》的夫妻,可纳入南疆三地州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5、6、自愿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 现已离婚、丧偶的,不纳入南疆三地州计划生育奖励制度范围。
奖励资金发放标准
领取《光荣证》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可于当年申请享受奖励待遇;第二年,对按照程序最终确认的奖励对象,给予每对夫妻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从第三年起,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到其亡故为止。
六 2008年全区将投入2.19亿落实农牧民计生奖励政策
2008年4月上旬,为了进一步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作用,解决理念奖励金欠账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做了一项重大决策;将自治区《条例》规定的农牧民奖励标准语国家“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标准进行衔接,一律按照3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工程范围内的三类家庭:自愿少生两个子女的农村少数民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少生一个子女的农村汉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共计103000多户,按照每户奖励3000元测算(上述三类家庭中有部分家庭已按《条例》规定兑现过不等数额的一次性奖励)。并决定2008年一次性落实奖励资金21872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15310万元,地县两级投入6581万元。
6.计生简报(政策宣传) 篇六
加强计生宣传力度切实服务育龄群众 为了让我镇群众深入了解现行计划生育的生育政策、奖励政策,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优生优育观念,XX镇计生办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于12月16日在XX镇十字路口开展了计生政策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1、生育政策:一孩生育和再生育的条件,一孩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生育证办理所需的材料和审批程序,催促符合条件的已孕妇女办理生育服务中和生育证;
2、三项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条件和申报程序;
3、科技药具知识:避孕药具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
4、向广大育龄群众特别是待孕妇女积极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知识,鼓励
待孕妇女到叶酸免费发放点领取叶酸片。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镇领导的大力支持;镇计生办积极组织和准备;街道、村计生专干积极配合。XX镇计生办制作了内容简明、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单,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50余份(册)。
本次宣传活动得到了我镇广大育龄群众普遍欢迎,为我镇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供稿)
7.社区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篇七
社区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20xx年,xx社区计生工作在区计生委、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去计划生育工作精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社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在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中,对社区育龄妇女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完善育龄妇女登记制度。坚持做到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录入及时、在工作中及时了解并更改各项信息,育龄妇女孕育情况登记及节育避孕登记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各项审批办理事项符合政策要求。
强化优质服务,完善社区人口管理工作.药具管理规范。社区3个免费领取箱,不定期的放置药具,对主动来居委会领取的居民,进行情况了解,登记。
明年将按照街道工作要求,结婚社区实践,加大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北京市全员信息库的建立要求和街道计生办的工作要求,继续完善pis系统人口信息库,详实、准确掌握地区社区人口基础信息。积极开展对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了,倡导婚育文明并进一步做好为民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远而持久的重要工作,我社区计生专干在原有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探索计生工作新办法、新途径,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服务,勤摸底,勤见面,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克服各种困难,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服务。
社区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20xx年我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计生办全体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和谐计生”为重点。积极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积极构建和谐计生氛围,解决当前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辖区现有1570户,常住人口4600余人,流动人口271人(不包括陪读人员),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40人,外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123人,流动育龄妇女孕检对象46人,2010年10月以来我社区共上报新婚 33对,出生35人,落实手术71例,(其中人流15例、上环49例,女扎2例),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31人。现将2011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计生服务网络,落实层层负责制度。
社区书记和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全面负责计生工作。计生专干主抓业务,两委干部包保分片的同时,聘请社区优秀敬业的居民组长担任社区计生信息员,查违专干担任综合信息员,协助计生专干、两委干部抓好社区计生工作,为百姓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社区计生人口信息网络由专干负责管理,专网专用,做到人口信息保密。
在落实责任制度的同时实行社区计生激励制度,年终兑现,激励社区干部和信息员认真负责、务实的开展计生工作。
二、重点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xx年,我社区重点把宣传教育、温馨服务放在计划生育的重要位置。社区设立居务公开计生专栏,黑板宣传栏、玻璃宣传角、滚动电子显示屏、粉刷墙体计生宣传口号、搭接小区物业宣传橱窗等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人口学校、计生协会的平台,利用春节返乡、三八妇女节、5.29协会活动日、九月初流动陪读租房人口变动特殊期等时间点为契机,多种形式的开展计生宣传活动。
今年计生的重点活动主要有:“3。8”国际妇女节前夕,社区邀请辖区育龄妇女代表、居民小组长等在我社区活动室进行了一次有意义的座谈会,探讨社区计生工作;“5。29”协会活动日当天,社区全体人员、辖区居民小组长、育龄妇女代表,在社区大门口、和菜市场门口进行了三项制度、独保费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并上门慰问了特扶对象,专干和计生信息员们还上门为孤寡老人打扫了卫生;9月14日,社区两委和协会代表到独女户计生困难家庭上门了解慰问、了解情况,切实开展计生助学活动。下个月,我们还计划携手社区卫生室举行为独生子女或父母伤残家庭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活动。
社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有400多份;深入重点人群家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多上门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帮他们解决,进行帮扶。我们通过免费提供计生药具,免费计生政策咨询、发放宣传品、宣传图片等多种方式。做好各方面人群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三、务实常规工作、健全信息化网络。
社区书记每月召开计生例会,居民组长信息员参加、听取专干工作汇报,掌握本社区的计生工作情况,安排下个月计生重点工作。针对计生工作汇报中的难点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狠抓手术未落实、访视不见人、计划外难补救等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上门核实常住人口居住情况一年两次,并及时安排人员整理信息变更,专人录入微机系统,做到人口信息网络化健全、信息准确。专人、专网保密人口信息。
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是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之一。
文明学校地处我社区范围内,再加上近年来我县工业园的蓬勃发展,流动人口增多、性质复杂、变动快,这给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为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计生理念。我们和社区民警一道上门入户,及时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核实身份信息,以房东为中心,与房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对流入、留出人员及时通过省流动人口平台沟通信息,双方配合,提供服务。并为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入育龄妇女,实行免费药具送上门服务。
五、落实民心工程、构建和谐计生
20xx年我社区共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0000余元,享受特扶对象14人,发放特扶资金13600元,资助大学生独女户计生困难家庭2人发放助学金8000元,享受福彩圆梦大学生困难救助3人(计生家庭优先)发放金额9000元。目前我社区正在认真摸底、核实独生子女家庭的新农保工作。
计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民族未来,我社区的全体计生人将勤奋、努力、务实的开展计生工作,努力书写和谐计生新篇章,构建文明计生的新风尚。
8.卫生计生常用政策法规 篇八
关于院内卫生计生系统收费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冀卫办财务[2013]2号文件精神和正定县卫生局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收费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对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药品、医用材料价格、批零差率、住院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大额住院费用等的监控,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强制收费、指定服务收费、乱设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吃拿卡要报等违规收费行为。具体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按正定县乡镇卫生院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在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通过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为此成立了院内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领导小组,组长XXX(院长)担任,副组长由XXX(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
XXX、XXX、XXX、XXX组成。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院委成员不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收费与划价进行监督、检查。
(三)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严格按照正定县卫生局要求进行网上采购药品,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临床各科医生病历评价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等,每月底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逐步调整用药结构,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因病施治,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乱收费的现象,我院将根据此制度
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正定县XX医院
9.区卫生计生局工作计划 篇九
区卫生计生局工作计划
确定了工作重点:立足服务,打造健康**,充分发挥公益职能,在更好的服务于民的同时促进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活力,为我区实现“服务业立区、现代服务业兴区”积极营造健康软环境。
(一)继续推进医联体工作模式
更好地发挥驻区四所三级医院专业技术优势及区域医疗中心的带头作用,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继续构建医联体诊疗体系,建立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群众就医格局。依托医联体工作模式,继续深入打造特色医疗服务。全新建造投入使用的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良好的康复环境。在未来三年内将逐步开设康复功能训练咨询科、肢体功能康复科、聋儿语训科。为脑卒中、颅脑外伤、脊柱骨折脊髓损伤、老年病、脑瘫儿童、智障、孤独症儿童、聋儿等提供医学康复服务,利用现代康复治疗手段、物理因子治疗,传统中医康复治疗等综合手段促进患者的生理功能、作业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进一步改善或恢复。继续深入打造区牙防所儿童牙防及种植牙特色业务,始终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充分利用医联体模式优势,在机构内部组织业务学习的基础上,采用轮换制度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机构进行进修和培训,保障全年进修不间断。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各区直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质量,为我区居民提供更精确、更详尽的诊疗服务,努力打造健康医疗环境。
(二)继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区卫计局在2018年被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中医工作。完成区内中医馆项目建设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软硬件水平,推进中医药中国行活动,依托**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在**区中医院健全中医妇科、中医皮肤科等科室建设,重点打造中医骨科和中医传统疗法科室建设,继续努力突破,使中医药事业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地为百姓提供简便的中医特色服务,努力打造**区特色中医院。
(三)继续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加强医疗各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康复医疗和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在怒江中心、龙江中心、明廉中心分别与养老院完成签约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模式,扩展医疗服务内涵,向其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展,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全面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四)继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依托责任医师团队工作模式,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规范签约服务内容,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提升健康档案利用率。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从环境建设到业务培训等方面提高能力。不断调整优化绩效考核流程,完善考核体系。实施有效的监督考核及评价管理制度,使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按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全面提升我区各中心的服务能力,2018年做到保一争二,即保证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二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全国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同时利用社区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及健康需求,推广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范围的同时增加卫生服务影响及收入。
(五)继续提高疾病防控水平
有效利用建成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提供互联网+移动终端免疫服务。免费为公众提供金苗宝手机app软件。使家长可以通过互联网看到孩子的接种情况,还可以通过手机预约接种,开展问题咨询。准备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合作的综合防控慢性病机制,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慢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六)继续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扎实有序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实婚育证明电子化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七)继续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0.计生政策 篇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上述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办理。批准生育的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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