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选7篇)
1.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XX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召开这个专门会议,把大家请来,讲清楚改革的背景、干部安排的考虑、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讲清楚纪律和规矩,目的就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对标看齐,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中梗阻”,深入推行“禁酒令”,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今年全市村(社区)换届和防汛抗灾“两场大考”中,全市纪检系统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明纪律,严肃执纪,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既保证了村(社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又为夺取防汛抗灾胜利作出了特殊贡献。市委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对纪检干部努力工作、作出贡献是充分认可的。
刚才,XXX同志宣布了有关人事安排方案,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进行了授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同志们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忠诚履职,把派驻监督改革的各项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全面增强做好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全面到位。
(一)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硬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主要内容是“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其中一个全覆盖就是纪委派驻全覆盖,对所有党和国家机关都由纪委直接派驻纪检组进行全覆盖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准则条例0,进一步对派驻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央部署,中央纪委、省纪委分别于2015年底和2016年底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任务,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今年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强调,要稳步推进地市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省委、省纪委明确要求,全省市县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今年要全面完成。党中央的要求是定音鼓,省委的部署是时间表,要求派驻纪检到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对标看齐,抓紧抓实,不折不扣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任务。(二)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大创新抓手。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个制度从1982年实施以来,已经30多年了,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反腐形势看,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全国、全省一样,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些年,从信访、巡察、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有“雁过拔毛”的,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有政商关系不清不楚的,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有单位政治生态出问题的,还有“四风”问题树倒根未除,新形式、新变种时有出现,等等。从纪检现实看,纪检组是单位的内设机构,纪检干部“端单位的碗、吃单位的饭”,受单位管,监督的底气、勇气明显不足,不少单位的纪检组几年不办案子。即便是在一些案件查办过程中,有的成了请托说情人,有的成了协调了难者,站到了纪委的对立面;有的纪检组职责发散,“干了别人的事,荒了自家的田”。还有不少基层单位没有纪检组织,党内监督有空白等。出现这些问题,根子在于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有空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就是要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重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把“同级监督”变为“上级监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这样一来,通过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推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纪检组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第三,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一大坚实保障。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五个益阳”,需要全市上下戮力同心干事创业,需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既要对那些不守纪律规矩、不勤政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惩戒,又要对那些大胆作为、又没有明显过错的干部予以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能够更好地实现“贴身监督”,及时有效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情,从而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化干事创业生态环境,确保“五个益阳”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派驻机构全覆盖不只是机构设起来,人员到位,它本身不是目的,是一个过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改革,要看开工、看内容,更要看效果。希望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纪检组都跟上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转变观念,把准要求,强化担当,大胆工作,不断增强整体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一)坚决服从大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我市纳入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单位共80家,各涉改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一是尽快到位履职。我们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以综合派驻为主的方式,共设派驻纪检组25家,也就是今天集中授牌的25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选调、使用、交流、培训由市纪委统筹安排。原则要求这25名派驻纪检组长明天要全部到岗到位,并迅速履职,原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要配合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要严明交接纪律,不准迎来送往,不准请客送礼,不准铺张浪费,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到廉洁交接。干部调动交接要简简单单、清清爽爽,纪检干部更要严守规定,廉洁从简,高效务实,不要担心没有面子、人际关系不好等问题。这次纪检干部交接,要成为全市干部廉洁交接的示范。市纪委要会同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机构撤并、人员调配、编制划转、后勤保障等后续工作,尽快把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起来。二是正确对待安排。市委对这次派驻机构改革非常重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安排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涉改市管干部分两批安置到位,本批次已安排25名派驻纪检组组长。下一批次,将统筹使用空缺市管职位,对其他涉改市管干部作出妥善安置。希望涉改的各位领导干部服从改革大局,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这次需要安置的涉改市管干部63人,需要刚性消化38人,尽管市委在人事安排上做了大量工作,作了最大努力,但现在职位资源管理越来越严,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这是要求,也是纪律。大家都是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相信都有这个政治觉悟和全局观念。也请大家相信市委会对大家做出妥善安排。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狠抓自身建设,做严格自律的标杆。市纪委要全面加强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领班子、带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管才是厚爱,才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二)明晰职责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一是派驻监督就是上级监督。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这两个身份,要把纪检组长的身份摆在第一位,要把向市委及市纪委负责摆在第一位。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向部门单位派出的“哨兵”,设置的“探头”,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二是派驻纪检组就抓主责主业。派驻机构不再承担监督之外的工作,党组(党委)也不要再安排其他工作。纪检组的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让他们专责监督,真正专起来。三是抓主责主业就要从严从实。各派驻纪检组代表市委、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责任,必须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紧跟市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牢记“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对照“六项工作职责、八项监督权限”的要求,把党章对纪委的要求在派驻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特别要履行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职责,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三)促进内涵发展。
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象线长面广,特别是综合派驻纪检组,不仅单位多,各单位性质和职能又不相同,如何搞好监督,需要大家开动脑筋,主动出击,在工作方法上多作考虑。一是积极创新方法。尤其是要尽快与被监督单位对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在工作中,基本原则是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既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协助、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又要保持派驻监督的相对独立性,不能与驻在部门搞成“命运共同体”,不能把自己当成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各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作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组通报,充分保障纪检组的知情权、监督权,不得对纪检组的工作设置障碍、干扰阻挠;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要善于运用纪检组的力量和工作成果,把党组织管理好、建设好。三是推动干事创业。各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和思想站位,动真格、出实招、下功夫,强化改革担当,守住管党治党底线,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强信心、提素质、优作风、敢担当、勇争先。要严格执行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立好用人风向标,撑好人文关怀伞,用好容错免责牌,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持续掀起创新开放新高潮。三、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党风政风民风的持续优化
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和最近召开的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都要求全市上下投身于干事创业的热潮,推动益阳科学跨越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7.26讲话中,要求全党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的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大家要保持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为我们干事创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大家要看到,好风气就如好空气,洁净清新,惠风和畅,所处其间自然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成功举办一节一会,在创新开放上实现了一系列新的突破;通过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在发展基础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成功抗御特大洪灾,在精神斗志上树起了一座新的丰碑,彰显了党委政府的优良形象,凝聚了上下同欲的益阳力量。只有驰而不息地优化党风政风民风,益阳才会处处和暖,事业常青。因此,纪委派出机构对所监管单位的干部作风一定要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真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以良好的干部作风来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真正做到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社会生态要向上向善,政治生态更要风清气正。
(一)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守住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月1日,省纪委公示,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消息公布后,在全市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反响,主要关注这一案件要牵扯多少干部进去。对此,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明确指出,杨跃涛涉嫌违纪的问题主要发生在益阳,益阳的干部要切实警醒,坚决守住清廉底线。市委对这个案件的态度十分明确:第一,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审查杨跃涛的决定。第二,积极配合省纪委在益阳的办案工作,将杨跃涛在益阳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彻底查准查清。第三,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凡是自认与杨跃涛案件有关的人,要自觉向组织说明情况,不要抱侥幸心理,争取宽大处理。与杨跃涛有工作关系,交往中没有违纪违规的同志,应打消顾虑,相信组织,相信自己;对这些同志,不要贴标签,更不要随便划线。第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杨跃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做到一心干事、一身干净、一腔赤诚。(二)以提效为目标,建设智慧城市,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干部作风的改进,党风政风的优化,最终要落到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上,双赢共赢的营商环境上。为此,要按照“善政、惠民、兴业”的理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网络化和群众办事便捷化、高效化、公开化,切实加快智慧益阳建设,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和先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要求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一是要充分整合资源。所有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必须在政务中心开辟窗口,所有窗口必须授权到位,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窗口能真正把事办成。纪委各派出机构要注意做好这方面的督导工作。二是要深度流程再造。合理压减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强化流程服务,将审批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程序化、规范化。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推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办理机制,采取“一门受理、分流承办、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等方式,实现“进一家门、办多样事、解万千难”。三是要对标推进到位。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具备益阳元素的“一单统表、一厅统管、一窗统受、一网统办、一号统揽”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初步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无差异化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努力让益阳成为同类政务服务先进新标杆。(三)要以问题为导向,纠歪风树新风,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当前,益阳干部作风、民风整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为了小利损害集体利益,有少数干部跑官要官、为了提拔请人打招呼,有部分地方民风不淳,喜欢比阔气,喜欢大操大办,等等。为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纠歪风、树新风。一是从严整治“违规参与经营”。认真落实《湖南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含拌和场)、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等6类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超限超载类、户外广告类经营活动”等列入清理整治范围,先自我填报,把情况说清楚。对情况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二是从严整治“跑官要官”。深入推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把跑官要官的“放下来”,让买官卖官的“赔进去”。始终坚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在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在急难险重的关键处、在创新开放的实践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选拔重用一批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敢于创新、勇于开放、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从严整治“人情奢靡”。到益阳工作以后,我觉得益阳人民勤劳朴实,力戒奢靡浪费总体情况较好,有的还制定了村规民约,但“红白喜事”、生日宴、谢师宴、搬迁宴等等,大操大办现象还不少。少数人的面子撑起来了,被陋习“绑架”的群众却不堪重负。大家要看到,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反过来社风民风也会影响和侵蚀党风政风。少数党员干部“乐在其中”,忘掉了纪律,到处吃酒席拿红包。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有的党员干部默许、纵容,甚至推波助澜。沅江市最近出台了严禁党政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五不准”等规定,这很好。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宴情况报告制度,从严查处干部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的典型案例;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崇尚节约俭朴,使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共同发展,让城市品质与全民素养比翼齐飞。2.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1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XXX
同志们:
今天上午各区市县汇报了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下面,我就对上半年全市各项工作进行一简单的总结,对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围绕构建和谐XX,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引导,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去年底以来,XX市多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民营企业主因经济等问题先后被查处,给XX干部带来很大的震动,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出现了一定的波动。针对这种情况,市委连续召开了区县主要
领导、市级部门负责人、垂直管理部门、民营企业家、金融部门负责人五个座谈会,明确提出,旗帜鲜明反腐败,坚定不移抓发展,同时要正确把握好“六个关系”即:个别干部出事与整个干部队伍的关系、干部个人出问题和地方一个时期工作的关系、改革初期探索性的工作与今天法制健全操作规范的关系、对干部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的关系、对干部教育帮助和组织调整的关系、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和引导规范民营企业的关系。市纪委也及时召开了全市区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提出要清醒地认识我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特殊形势,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自觉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心无旁鹜抓发展,坚定不移反腐败。田玉飞等案件发生后,有关区县也采取了大量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积极的教育和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认识有所提高,情绪得到稳定,正确对待和积极配合上级纪委专案组的工作。既反腐败,又促发展,保持了XX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完善责任制分工的基础上,重点强化责任追究,上半年立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在评先争优中,有4个单位和8名领导干部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被一票否决。夹江县6月16日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沐川县加强了对重点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纪检监察专兼职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井研县强化了责任追究,上半年共有12名党政领导干部写出了深刻
检查,7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峨边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中区对区水利局、区国土分局、棉竹镇、车子镇等乡镇部门的7名负责人进行了工作问责。市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责任进行了分工,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三)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工作;召开了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下发了《2005年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工表》,对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部署和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廉政纵横》、《廉政视点》等栏目的宣传平台作用,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上半年在《XX日报》刊载《廉政纵横》20余期,全市在各级媒体刊发党风廉政宣传稿件210余篇次,其中中央级11篇,省级58篇,市级140余篇。夹江县将《实施纲要》列入全县先进性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实施纲要》和两个条例列入先进性教育理论集中测试内容。4月还向全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共110多人发出廉政信,这一作法受到中纪委党风室肯定。犍为县向100名领导干部发送《五一廉政警示》廉政短信。沙湾区组织全区乡镇、部门领导和纪检干部及家属到XX监狱、犍为县组织到五马坪监狱召开了警示教育现场会,使领导干部受到了强有力的震动。马边县通过电视播放廉政公益广告。
(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和公车管理等问题进行治理和整改。年初
针对市级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要求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时必须做到“人走车留”。全市50多名提拔和交流的县级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后均严格执行了“人走车留”的纪律规定。今年3月,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新闻媒体,两次对公车接送子女的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共曝光涉嫌公车接送子女的车辆58辆(其中警用车12辆)。对公车私用接送学生的,市纪委监察局责成相关责任人员写出了深刻的检查,并按出租车价格的5倍交纳了车辆使用费;对顶风违纪的10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辞退聘用人员2人。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和新浪网、人民网等数十家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分别报道和转发了我们的做法,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受到人民群众好评。二是巩固了收送钱物、跑官要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打麻将等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上半年,全市共有9456名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登记了从业情况,共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股经商办企业,目前,2人被免职、2人辞去公职,1人申请提前退休、1人正接受调查。市纪委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114.04万元;查处违反“四不准攠规定和参与赌博案件11件13人;查处市水利局水资源办用公款91万元为干部和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各区县也做了大量有特色的工作。五通桥区规范了区科级领导干部购车标准,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实行了审批备案制度。沐川县对因私使用公车实行缴纳用车费制度。峨边县也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夹江县对规范通讯费报销和公车管理使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金口河区在清理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中力度大,分类处理了40名干
部。峨眉山市对借婚丧嫁娶敛财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沐川县聘请社情民意信息员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特别是在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上有特色。
(五)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市委、市纪委对案件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市委把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作为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市纪委及时召开全市案件检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端正查案工作指导思想,加强与公、检、法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坚持以案代训提高基层办案人员的能力,上半年抽调区县近80人次参与市纪委办案。开通新举报电话“4444444”,拓展了案源渠道。上半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705(含省转805件)件(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01.26%。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办案措施,上半年,全市先后“两规”20人,其中协助上级纪委专案组“两规”3人,“两指”2人,是去年全年“两规”、“两指”人数的3倍,移送司法机关16人(县处级干部4人);上半年,全市经批准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233件;立案检查92件(县级干部9件),结案65件,给予党纪处分57人(县级干部3人),其中开除党籍16人;给予政纪处分47人(县级干部7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受双重处分5人。查处的典型案件有:峨边县原财政局长袁代华渎职、职务侵占、收受礼金案;市水利局原副局长袁华清涉嫌贪污案等。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12.9万元。夹江县在处理署名举报中加强与举报人的联系、井研县实行全员分组办信访、犍为县推行律师和
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都有一定的特色。市中区在办案过程中以案代训,加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培训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做好“五个坚决纠正攠工作。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企业违法排污治理工作。市政府建立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有奖举报制度,开通举报电话“12369攠。开展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253家企业列入年内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企业。10家违法排污企业被叫停,3家被立案处罚。严肃追究了XX市第三水厂水质安全问题、夹江阳洋纸业公司偷排污水问题和井研县三江镇城镇居民饮用水污染问题23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县级干部6人)。
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4件,清退违规金额57.92万元,处理责任人14人;全市集中招标采购和跟标采购药品金额共4215万元,让利患者800万元。同时,查处医药、设备采购收受回扣问题取得新突破,目前,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市人民医院、峨眉山市中医院部分领导或工作人员涉嫌医药、设备采购收受回扣等4起案件,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起到了震慑作用。峨眉山市还利用此案件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通过落实各项减负措施共减轻农民负担3711.3万元,农民人均减负14.06元。
继续抓好软环境建设。市政府颁布了《XX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执行能力建设年”活动,大力提
升政府机关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实施重点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定费统收”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井研县以推动大陆希望集团32亿元盐化工项目落户井研为契机,大力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采取行风评议并通报结果、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执法监察工作稳步推进。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执法监察、招投标监督工作部署,共开展执法监察工作18项,组织检查184次,参加检查498人次。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纠正处理问题95个,提出工作建议125件,协助建章立制17项,通报批评2件,发现并初核案件线索17件,立案检查16件,处分52人(党纪处分16人,政纪处分36人)。
(七)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突出重点抓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目前,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取缔非法开采点230多处,炸封死灰复燃的小煤窑和磷矿井洞60多个;清查出非法占用林地357亩,非法占用土地602亩,依法追缴拖欠税费1010万元,全市共拍卖矿权13宗,成交价3014.7万元。为解决公务人员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的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公务人员限期退出矿业利益格局的通知》。全市近2万名公务人员主动向组织申报承诺,清理出公务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亲属涉足矿业经营共70人,其中副县级以上干部4人;公务人员本人涉足矿业经营14人;配偶及亲属涉足矿业经营52人。对第三自来水厂水质安全事件中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的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xx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
责任。对6名群众反映强烈涉嫌有矿业利益格局的县级干部责令辞职或先免职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其次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督工作。今年3月,成立了XX市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点加强了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交通、城建等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今年1-6月,招监办共办理群众投诉12件,纠正处理违规问题23个。
其他各项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稳步推进。1-6月,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办件56216件,收费2918万元;全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金额达6.3亿元。全市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88宗,面积60.32公顷,土地收益12051.71万元。其中,经营性用地35宗,面积11.55公顷,出让合同价款8451.8万元,收益5544.31万元。1-6月,中心城区公开建设工程招标项目22个,建筑面积110875平方米,总造价8770.755万元;邀请招标52个,建筑面积732278平方米,总造价51870.88万元。全市政府采购金额8452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518万元,节约率15.1%。市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国有资产8单,成交价总额711.297万元;民营资产1单,成交金额1080万元。五通桥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三长会审攠制度,对总额为900多万元的五通桥广场、牛华中学男生宿舍、牛华精神病医院综合楼三个工程的会审中,审减资金290万元。制定了《五通桥区政府负债管理办法》,规范了各级政府负债管理。马边县在行政事业单位门市公开招租方面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今年初,市第五次党代会
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委局机关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扎实而富有成效。干部交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有3名干部交流到市县任职,其中2名任党政一把手,1名任区纪委书记,并从基层选调了5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机关。
上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区县立案数量太少;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区县抓得不扎实,有的对领导干部涉足矿业经营清理不彻底,有的没正确处理好整治矿业秩序和维护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反映仍然强烈;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点不突出,特色工作不明显,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全年时间已过去一半多,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效率意识,针对上半年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添措施,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以解决干部身陷非法利益格局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以整治规范矿业秩序为重点,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
市场化配置资源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有力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拓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对所有国有资源,都要实行公开转让。在当前的矿业秩序整顿中,下一步的重点是对经整治依法收回矿权还需进行勘查开发的矿山,重新规划设置矿权,一律实行公开拍卖出让。对新设置的矿权的出让和国有矿山破产后采矿权的重新出让,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拍卖为主。国有企业的采矿权转让,也必须公开透明,进入市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依照相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联合拟定了《关于规范公务人员涉足矿业经营的意见》,征求各地各部门建议意见后将很快下发,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确保矿业秩序整顿最终目标的实现。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改制要触及产权,但要坚持国家控股;对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一卖了之。
认真做好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的后续工作。各地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前阶段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对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要逐个进行核实甄别,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处理。各级干部一定要认真自查自纠,主动划清界限,退出利益格局;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要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明确政策界限。要注意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隐性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
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督力度。要转换角色,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原则上不参与招投标的现场监督。要督促和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程序,程序设置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取得好的效果。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案件,抓住典型,深入剖析,总结规律,堵塞漏洞。
加强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市国有企业转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部分转制企业职工对企业转制中存在违规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反映强烈,要求重新查帐和核实资产的呼声很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个转制企业资产流失的问题,对线索清楚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要坚决处理。同时,切实做好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上半年,我们在对各区县的调研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征地拆迁和移民搬迁问题;乡科级干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以及部分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顶风违纪问题;涉农信访和教育乱收费、农民工工资、医疗服务问题等。为此,我们要:
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省纪委开通新的举报电话以来,举报反映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占到22%以上。最近,省委通报了全省各市州失地农民信访情况,XX有51件,高居全省第三位,群众对安置房不到位、补偿标准偏低,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反映突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在全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办法。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使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对等略好。住房安置和补偿必须及时到位。各级纪委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问题的解决。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要加强药品的集中招标和跟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药品的采购比例。对招标药品的采用情况,要加强后续监管。要学习借鉴各地改进医疗服务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利用查处的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典型案件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中得回扣、收“红包”的问题。
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解决“上学难”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研究城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制定措施和办法。要建立正常的投入机制,开前门、堵后门,不准统筹、截留、挪用教育经费。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结合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前,个别基层干部与民争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比较突出。各地要结合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基层情况的掌握,找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要以政务、村务公开为载体,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重点,以端正基层干部作风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基层干部中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同时,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
努力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我们设置新的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展示了我们惩治腐败的决心,形成了震慑腐败的强大声势,有力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上半年,各地在办理省、市纪委摘转的举报信方面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目前的情况看,举报的高峰期已过,正趋于平稳发展的态势。各地要继续努力,认真处理省、市纪委摘转的举报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解决信访问题,各级纪委领导同志要带头接待群众来访,直接面对群众处理信访举报,变上访为下访。要及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三)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前不久,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纪律,切实维
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采用案件检查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使用条件和时限、严格适用对象、严格审批权限。
慎用、用好“两规”措施。要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自杀、自残、逃匿、伤人、因病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慎重选择“两规”地点,掌握工作节奏,同一时期、同一地点,“两规”对象不能太多。要尽量缩短“两规”时间,减少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省纪委对此提出了一个要求:一般情况不要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也不要超过3个月。审查对象主要问题查清了,够移送的,要尽早移送司法机关。
充分发挥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处理少数、教育多数,钱要收回、风要刹住。查办案件取证要狠、定性要准、处理要稳。处理干部不是越多越好,越重越好,关键要坚持治病救人,惩前毖后。对主动交代问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顶风作案或情节恶劣、态度顽固、执意不改的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通过查办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省、市纪委将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要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集中办案、以案代训等多种措施,整合办案资源,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
(四)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防治腐败的合力
以贯彻实施纲要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省委很快要下发《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意见,市、县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制定规划。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宣传部门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牵头职责,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家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到学校、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宣传我们反腐败的措施和成效,加强引导,坚定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充分利用我们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今年,各区县要根据自身实际,重点选择“一进”或“二进”进行试点,并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明年全市全面推开“五进”工作。
以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预防腐败关键要靠制度、要靠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职务消费改革,逐步规范和统一公务员工资收入,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如,减免农业税后,水费太贵、农资涨价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干部垫支、上清下不清的问题。要研究如何化解乡镇债务,从政策上、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中介机构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依纪依法、规范管理。对药价高的问题,涉及药品定价机制、医药管理体制、社会
保障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要探索寻求一个协调好政府、企业、群众等方面利益的解决办法。
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对县委书记、县长的监督作为重点。2003年以来,全省共处理了23名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下一步,省委巡视组将把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纳入巡视范围。对巡视中发现的好干部,及时向省委推荐,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委报告。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市纪委常委联系区县和部门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对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调整交流,对有严重问题的要坚决查处。县市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在搞好班子团结的同时,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纪委报告。最近省委组织部出台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补充规定,提出要着重报告本人及配偶、子女继承大额遗产、接受大额捐赠、大额中奖的情况、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及配偶子女出国定居等情况。要探索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克服监督难的问题。重点要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五)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地要在完善考核办法,注重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风廉政建设会遇到许多新挑战,有许多新的内容
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畴。因此,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实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始终把握住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加强检查指导,适时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3.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三
各位领导:
今天,回到市纪委监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汇报工作,我感到十分荣幸。衷心感谢市委、市纪委监委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感谢各位领导对派驻单位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现将个人2020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不对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一年来,我所派驻的单位党委能够将“带好队,履好职”的工作职责,使这支队伍不出大问题,尽量少出小问题,作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这也是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工作目标,目标、方向高度一致。全年在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我团结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同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当好“哨兵”和“探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聚焦主责方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的部署,结合驻在单位党委的实际,重点抓了“五个着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全年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均分同比提升了3.2个百分点,尤其是“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项测评中,14个测评项目得分均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提升。
一、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驻在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着很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利用各种会议、调研、执纪执法检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的落实,提高了广大干部两手抓、两手硬、两个成绩一起要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在年初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我们协助驻在单位党委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坚韧和执着参加了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政治责任明显压实,执纪监督问责明显强化,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二是由驻在单位党委带头,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任务、党建工作任务等一起部署、一起分解,同时在半年和年终,由驻在单位党委成员带队,对各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民主测评,取得了很好的推进效果。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执法责任制同步推进,将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共发现风险问题33个,列出清单、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年没有出现大问题。四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驻在单位党委制定了关于“四风”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比如,一季度就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问责,对落实防控职守不到位的1名主要责任人和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追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着力服务驻在单位中心工作,自觉做好“融入”这篇大文章。我们在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不仅力求避免“单打一”,而且也努力避免了出现“两张皮”,紧紧围绕驻在单位全局服务工作大局。一是在工作安排部署上,我们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加强对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明确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共性目标,促进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体推进”。二是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阶段性任务,如信息标准化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清理临时工、公务员登记、清产核资、清理楼堂馆所等工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行重点监督、定期检查、实时谈话提醒,为这些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纪律保证。三是扩展纪检监察工作领域,将重大事项巡视和对业务工作的考评列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实践证明,这既是效能监察的有效方式,也是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形象、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有力措施。
三、着力抓好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驻在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市纪委监委第22个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抓学习、写心得、讲党课、专题讨论、事迹报告、参观监狱和反面典型现身说纪说法以及理论研讨等方式,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珍惜职业、勤政廉政的意识,情系民生、执法为民的意识。该项活动参与面广,形式多样,感染力强,效果很好。二是较系统地收集整理反腐倡廉工作法规,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起草了一批文件和制度,先后印发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南》、《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选集》、《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摘编》等册籍,在驻在单位学习和执行。三是依据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条规,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各级领导班子每月一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两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一季度一次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加强对人事、财装、基建、信息标准化建设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派出人员列席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参加有关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驻在单位开展了“六破六立”活动和大力整治赌博、奢侈浪费、政令不畅、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四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纪问题预警机制。运用内部审计、执纪执法检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筛选出来的信息,对有关党员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警示谈话,并对新提拔的党委管理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全年领导干部共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40人次,主动退回或上缴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2万元,驻在单位党委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五是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全年初核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处分人数3人,同时查结历史积案2件。六是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加强驻在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纠正吃、拿、卡、要、报的不良现象,注重提升了驻在单位的整体形象。
四、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一是依靠驻在单位党委,逐步选好配齐了下属各级组织的纪检监察组长和成员,健全了专兼职相结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根据市纪委监委的要求,组建了市纪检监察学会及分会,同时选聘了驻在单位第三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三是继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探索符合驻在单位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开展“当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全年市县两级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25人次,市纪委监委领导和驻在单位有关领导亲临培训班讲课。
五、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和调研,努力在廉政勤政上带头示范。经过一年的工作,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形成了严于律己的贯性思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本人自任现职以来,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联系实际进行了一些理论思考,在有关报刊上发表了11篇文章。同时,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呼声;工作中,敢于负责,敢于监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动和监督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形成了一种从严治党、从严带队、从严执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领导,我作为党员干部,就好比党和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当组织上把我拧到哪里,我就应当在哪里起到应有的作用。2020年,我正是按照纪律检查和监督防范环节上的“螺丝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对派驻工作和驻在单位紧而又紧、严而又严,确保了驻在单位没有出现大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后,我当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不辜负党组织对我的期望,努力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规划而不懈奋斗!
4.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3月29日,全县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召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任职干部要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认真履职,廉洁担当,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以更显著的成绩回报组织培养和群众的信任,为孙吴全面振兴发展、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要清醒认识形势,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决不半途而废,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做到管党治党不松劲、正风肃纪不停步。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忠诚贯彻到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作好表率,要坚定定力,忠诚于党的信仰,牢记身份,忠诚于党的组织,心系群众,忠诚于党的宗旨。
三要严守党纪党规,始终保持优良品质。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的直接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直接检验,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5.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上的讲话 篇五
同志们:
远眺恢宏壮丽的伟大征程,是对时代的责任,也是对历史的担当。2022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开启新的奋进之路。身处伟大时代,我们倍感自信、自豪,新的赶考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XX省纪委一手抓严惩腐败、一手抓关爱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对受到诬告陷害的领导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总书记的肯定是激励、是鞭策、是导向,XX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许党报国的忠诚、舍我其谁的担当、求真务实的作风、苦干实干的精神,在服务XX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作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风采。
一、讲政治,锤炼忠诚政治品格。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铁军首先要对党忠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标准有千条万条,但第一条是对党忠诚,是最根本的政治素养、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品格,要把绝对忠诚融入血液、浸入骨髓,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红色基因、政治DNA。一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既是重大政治成果、历史结论,更是重大政治责任、历史使命。我们要全面把握“两个确立”的理论内涵、实践要求和决定性意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准确理解和把握“国之大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要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党内存在种种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信仰迷失,管党治党必须从固本培元、凝神聚魂抓起”。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滋养初心、践行初心,时刻校正人生坐标,始终做到表里如一、一以贯之。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工作实质是同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人和事作斗争,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斗争。要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通起来,深化岗位练兵、实战练兵,既在正风肃纪反腐上坚定不移、一往无前,又讲究斗争政策、策略、火候,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硬脊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面对腐败问题、消极现象,我们绝不能绕着走,要敢于亮剑,勇于作为,不能当“看客”、不能当“南郭先生”、不能当“吃瓜群众”,要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做防腐防蛀的“啄木鸟”,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尖刀连”、“突击队”,在担当作为中成就光荣使命。
二、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要适应反腐败新任务、把握新要求、迎接新挑战,就必须练好内功、提升素养、增强本领,充满“电”、加满“油”,锻造履职尽责、争先出彩的真本事。一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生活方式、自觉追求。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读书的过程就是净化心灵、自我教育的过程。一旦放松了读书学习,精神世界就会“水土流失”板结化,变得荒芜贫瘠。现实中大量违纪违法案例也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忽视读书学习,放弃修德养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修身、立德,不仅是立身之本,更是从政之基。因此,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内在主动,要有“望尽天涯路”的追求,弄明白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要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决心,刻苦钻研,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总结,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最终达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际际的工作成果。二要坚持全员培训、实战练兵,建设高素质队伍。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既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常规化的培训,又开展“量体裁衣”“适销对路”的个性化培训;既坚持走出去学习外面的先进经验,又让本单位业务能手、精兵强将上台讲课,传授经验,比如今年我们即将开展的“周五小课堂”就将使用这种方式,让能者为师,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一些同志业务不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看不出问题来,要推动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把干部安排到正风肃纪反腐一线扎实历练,搭建平台、开拓渠道,经常性、多层次开展系统性、实战性的岗位锻炼和一线锤炼,培养更多的“全科大夫”,提高精准使用、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的能力,着力培养纪法兼通的“多面手”。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成为“高手”,而且要带动下面成为“能手”,要做导师型领导,而不是行政型领导、命令型领导,要带出一大批纪法皆懂、纪法贯通的“全才”,一批业务精湛、本领高强的“能工巧匠”。三要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冯志礼书记说:“有思考的行动才有力量,有思考的工作才有品质。”新的一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带压力、自带动力、自带能量,在各自的岗位上“出彩”、“出新”。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善于借力、借势、借脑,把每一项工作做成“精品”,做成“工笔画”。今年班子成员要带头进行课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消除思想上的依赖症,摆脱思维定式,走出路径依赖,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提高首创、原创“贡献率”,跑出XX“加速度”,增加工作“成色度”,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争当“耀眼星辰”。
三、勇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要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涵养大气、正气、志气、骨气、朝气、清气,激情工作、争先一流,以良好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一要以队伍的高素质支撑工作的高质量。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当中,履职尽责、比学赶超,在各自的岗位上出新、出彩,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发光、发热,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牢记“两个务必”,以感恩之心对待组织,以进取之心对待工作,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把吃苦和付出当作人生成长进步的“营养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不是贴在门上的“门神”,不是放在门口的“石敢当”,要振奋舍我其谁的精气神,展现“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魄,当好党的战士、斗士、卫士。要涵养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党员干部的“保健医生”,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帮助找准“病灶”、查出“病因”、开出“药方”,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要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保障工作的高质量。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处理好“一分部署”和“九分落实”的关系,坚持目标、结果、问题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集成集束集中工作法,按照省纪委“四个进一步探索”的要求,拓宽思路抓落实、提高效率抓落实、改进方法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每项工作都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具体措施等,清清楚楚列出来,明确下去、抓好落实。三要汇聚团队力量推动工作的高质量。市本级机关各部门要增强指导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扛牢监督第一职责,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为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提供专业、权威的业务指导和周到细致的服务,既要当坚强的“后盾”,又要当暖心的“娘家”。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机构是“钦差大臣”,不是“上门女婿”,更不是“童养媳”,是代表上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不能自我矮化、自我退化、自我边缘化,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巡察机构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继续深化拓展,不断增强政治性和“贡献率”。各县(市、区)纪委要认真谋划今年的任务,对标对表抓落实,创新提质抓落实,要分析当地政治生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有突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强大定力实现工作的高质量。在XX,我们通过专案强力“惩腐打伞”,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逐渐打破了隐藏多年的“和谐文化”“圈子文化”,清除了“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但“不敢腐”才刚刚开始,“不能腐”、“不想腐”还远未达到,全面修复净化XX政治生态仍是一个充充满挑战的艰辛过程。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惟其艰巨,方显伟大。越是艰难,越考验我们的意志,越要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坚韧,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四、守纪律,自觉拒腐防变。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掌握纪法“标尺”监督别人的人,必须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上有更高要求,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让打铁的人成为铁打的人。一要对纪法和权力有敬畏之心。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欲慎友,自觉廉洁自律,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坚决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因腐蚀而生锈。要恪守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权力边界,严格规范执纪执法。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人生,敬畏岗位、敬畏职责,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待人、踏踏实实干事。二要防止被“围猎”、被“腐蚀”。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大家手中的权力都很重,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没有天然“免疫力”,因而是一些特定人群的“围猎”对象。我们要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主动净化“朋友圈”、优化“社交圈”、规范“工作圈”,谨慎交友,多留个“心眼儿”、多问问“为什么”,不要在人情世故中迷失自我,落入扭曲的关系网和人情陷阱。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三要严管厚爱。有一种关爱叫监督,有一种爱护叫提醒,有一种激励叫批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不能“放养”“散养”,不能“信天游”,一定要有政治上、精神上的“洁癖”和“护犊”手段。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从日常抓起、从点滴严起,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批评警示。要在以小见大、“小”惊大怪中严管严治、常管常治,时时处处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干部,管好家属、子女,防止“灯下黑”。另一方面要关心爱护,组织上对干部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诚帮助,关心关注干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合情合规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干部家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尊重、体面和价值,努力赋予每一名干部成长的机遇、成熟的平台,着力塑造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锻造一支党信得过、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新年伊始,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我们要开好局、起好步,认真抓好此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各县(市、区)纪委要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召开好纪委全会,既要积极呼应、有机衔接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又要立足各县(市、区)实际,注重细化和抓好落实转化。各县(市、区)全会的党委书记讲话和纪委工作报告要上报市纪委,我们要看一看各地的“辨识度”“贡献率”怎么安排、怎么样,有没有把抓落实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今年我们也要学习省纪委的工作方法,建立五县(市、区)纪委工作“红白榜”通报制度,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立案审查调查数等工作排出“红白榜”进行通报,形成你追我赶、互相学习的良好工作氛围。
6.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作风建设“担当年”,也是整县脱贫摘“帽”巩固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刚才,×对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我再着重强调几点:
一、政治建设铭刻于心,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攻克难题、破解矛盾的“金钥匙”,是确保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反复学,深入实践经常悟,学懂、弄通、做实,真懂、真信、真用。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上持续发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世界观,坚守初心。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的平台,建立健全各项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专题研学、培训教学、日常自学。对在学习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二是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力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行动,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政治上的“两面派”“两面人”。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地生根。一是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发力。紧盯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对照中央指出的四个方面12种情形,按照强化纠正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等9种具体措施,严肃查处表态好、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带动所在地方和单位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7.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篇七
【发布日期】2008-06-10 【生效日期】2008-06-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察厅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下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的业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8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派驻机构必须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抓”,全面履行职能,强化监督作用,不断推进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 派驻机构受省纪委、监察厅直接领导,在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统一管理,向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并报告。
第二章 派驻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第五条 协助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措施和制度;督促检查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
第六条 负责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了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了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情况。
第七条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按规定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提出处理建议,对违反政纪的行政监察对象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承办省纪委、监察厅交办的其他调查核实任务。
第八条 受理对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批评建议。按规定权限,受理驻在部门(单位)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第九条 对驻在部门(单位)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履行职责中,可以参加驻在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和活动,查阅并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专题调研。涉及重要事项应与驻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报告省纪委、监察厅。
第十一条 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相应的建议、做出相应的决定。派驻机构做出的决定,有关党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提出的建议,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
第三章 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按照分工,主管(分管)派驻机构的相关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各厅、室按工作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业务的管理、指导和联系。
第十三条 省直纪工委、省直监察专员办公室属于省纪委、监察厅的派出(驻)机构,领导省直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同时,受监察厅委托,协调省直机关行政监察的有关事项。派驻机构与省直纪工委、省直监察专员办公室应加强联系和沟通,依照有关规定搞好协作、相互配合。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派驻机构应给予协助、配合,及时与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沟通有关情况。
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应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第十五条 派驻纪检组组长履行党组成员职责,参加驻在部门(单位)有关行政领导会议。派驻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有关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
第十六条 派驻机构应主动融入驻在部门(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文化建设,依靠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开展工作,接受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派驻机构应加强与驻在部门(单位)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取得指导和支持;同时,应加强与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
第四章 日常联系
第十八条 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的相关文件,应印发派驻机构;召开的相关会议和组织的重要活动,应按要求通知派驻机构参加。
第十九条 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省纪委、监察厅领导联系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承办派驻机构报批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有计划地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以及派驻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等;办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办的有关事项,并跟踪督办;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活动。
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走访所联系的派驻机构,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第二十条 省纪委、监察厅其他厅、室按照工作职责,协助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抓好派驻机构的相关工作,承办相关事项。
(一)省纪委办公厅、监察厅办公室应掌握派驻机构情况、搞好服务,并通过信息、简报及其他载体,及时反映派驻机构的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协助省监察厅领导班子处理派驻机构涉及行政监察的事项,指导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抓好预防腐败工作。
(三)案件综合管理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做好案件的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协调办理和跟踪督办工作。
(四)执法监察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派驻机构组织开展的执法监察重要事项及检查方案,应送执法监察室备案。
(五)宣传教育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制定、实施派驻机构干部的培训规划。
(六)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搞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工作调研,指导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制度建设。
(七)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纠风工作室(省政府纠风办)负责协调和指导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
派驻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厅、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派驻机构应加强与省委巡视机构的联系,协助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协调配合。
派驻机构应加强与省效能办的联系,协调和指导驻在部门(单位)开展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效能监察。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的要求,有关厅、室须向派驻机构的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通报、了解有关情况时,一般应通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联系、协调。
第二十三条 派驻机构需要向省纪委、监察厅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的,一般应通过相关厅、室转报。必要时,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向省纪委、监察厅领导请示、报告。
第五章 案件检查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向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的,相关纪检监察室应及时承办。
派驻机构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一般应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向分管领导报告。发现驻在部门(单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重要情况,或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必须及时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必要时,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向省纪委、监察厅主要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 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由信访室(举报中心)归口管理;信访室(举报中心)应及时转派驻机构办理。对省纪委、监察厅交办的查报件,派驻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厅室报送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审结。
派驻机构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信访举报,由派驻机构办理。
第二十六条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转派驻机构初步核实涉及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相关纪检监察室应将有关材料及时转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机构制定的初步核实方案经相关纪检监察室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准后,由派驻机构组织实施,相关纪检监察室予以指导。
派驻机构应将初步核实情况及有关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送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应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对需要立案调查的,由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调查。
第二十七条 派驻机构调查驻在部门(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需要立案的,应事先征求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经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报省纪委、监察厅决定。
派驻机构立案的案件,应抄报省纪委、监察厅。
第二十八条 派驻机构在案件调查中需要对被调查对象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应提出申请;由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履行报批手续、组织实施。需要延长或解除“两规”措施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派驻机构在案件调查中需要查询、冻结被调查人及其他与案件有直接关系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的,以及其他需要以省纪委、监察厅名义对外出具文书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履行报批手续。
派驻机构需要提请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协助的案件和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由省纪委、监察厅案件综合管理室履行报批手续,相关纪检监察室予以协调。
第二十九条 派驻机构对暂扣的涉案款物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一案一清”。
第三十条 派驻机构在调查案件中力量不足的,可向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提出调配人员的申请。经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准,可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商干部管理室抽调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派驻机构应建立案件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查审分开的原则,配备专(兼)职审理人员。必要时,可与驻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纪委)、人事等部门组成审理小组。
派驻机构需要协助审理的案件,由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审查并履行报批手续。经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准后,由案件审理室组织没有参与该案查办工作的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人员协助审理;必要时,案件审理室可直接参与派驻机构重要案件的审理。
第三十二条 对于需要追究责任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意见不一致的,报省纪委、监察厅决定。
党纪处分及申诉复查,政纪处分及复审复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解除行政处分等办理程序和批准权限,均按有关规定执行。需要由省纪委、监察厅审批的,通过相关厅、室履行报批手续。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建立派驻机构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派驻机构对涉及人事任免、案件检查、工作部署等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的重要事项,一般应召开纪检组(监察室)有关会议,集体作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建立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派驻机构应每年两次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业务工作情况,以及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建立派驻机构业务工作考评考核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应适时对派驻机构业务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和年终考核,并建立实绩档案。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应予以支持、配合。
省纪委、监察厅相关纪检监察室应将派驻机构每年履行职责情况,以书面形式于次年1月底以前向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报告,同时抄送干部管理室。
第三十六条 建立派驻机构责任追究制度。派驻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存在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的;对省纪委、监察厅部署的工作任务不认真落实、敷衍塞责的;以及不严格依纪依法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纪委、监察厅单派驻的纪检组、监察室依照法定要求,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理顺关系、开展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各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纪委、监察厅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4月公布的《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察厅派驻省直部门纪律检查组、监察室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推荐阅读:
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察厅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12-14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09-12
纪委监察局培训计划11-21
在市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1-25
在公司纪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1-17
纪委书记在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06-18
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10-19
纪委监察11-20
纪委监察部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