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精选11篇)
1.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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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
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13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大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评价力度,促进素质就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今年我省统考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继续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秘书、营销师的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五级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第一次为2013年5月18日和19日,网上报名从3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次为2013年11月16日和17日,网上报名从9月13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商务策划师、景观设计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动画绘制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有害生物防治员、企业信息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包装设计师、创业咨询师、家具设计师、房地产策划师、网络课件设计师和物业管理员(4-3级),公共营养师、社会工作者、企业文化师、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二手机动车估价师(中、高级)等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的考试。第一次为2013年5月25日,网上报名从3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2日;第二次为2013年11月23日,网上报名从9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考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集中社会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我省统考工作水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院校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采取单元化教学、模块化考试的办法,突出学分制管理,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院校学生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国家“两种证书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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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为指导方针,继续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和职业标准,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今年报名机构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律要带上证明成绩合格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坚决杜绝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相关的报名资料不严,乱收费等损害统考工作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报名培训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培训教师,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构成刑事责任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惩处。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权威性和示范性为主要宣传内容,以院校毕业生、各类求职者和在职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各报名培训点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培训信息前,需填写《陕西省新职业、新工种全国统考培训广告备案表》一式三份,并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三、监督举报与信息查询
(一)为做好统考工作,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门设立了语言监督投诉咨询电话:029-82216486和业务联系咨询电话,分别为:(029)82233325、82233326、82233390、82233391,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问题。各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举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二)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登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资格工作网sn.osta.org.cn。
(三)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邮编71005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19日
2.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二
2015年, 在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南京各区农机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合作, 农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共举办基层农机人员培训2期, 培训122人;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期, 培训227人;举办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30期, 培训人数超过2 000人;开展市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37批 (次) , 鉴定合格1 419人。
2主要做法和成效
2.1加强组织领导, 细化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机局文件精神, 南京市将获证奖补列入全市农机化目标考核内容, 成立了以市农委分管领导为组长, 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为副组长, 各区农业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获证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召开全市工作会议, 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市农委与各区农机主管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 市农机推广站与各区农机推广站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领导小组按照《江苏省基层农机人员培训项目合同书》的要求, 制定了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前, 市农委安排专人分赴各区、乡镇农机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协调各区拟定参训人员名单, 明确专人集中带队参加培训, 全力做好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2.2广泛宣传发动, 发挥政策优势
利用网络、公告、标语、宣传单、平安农机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证奖补惠农政策;通过参加全市春季生产现场会、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会及水稻育秧种植机械化现场会, 深入一线向基层农民宣传讲解各类农机培训的新政策;利用“平安农机通”向全市农机手发送获证奖补政策宣传短信;结合“3·15”农机产品质量检查向全市农机经销企业、农机手发放获证奖补政策宣传资料。最大程度地扩大政策影响力,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机培训与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 努力为农机化事业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2.3理论结合实践, 提升培训实效
培训过程中, 市级农机部门组织人员广泛深入基层, 开展专题调研, 了解农民的培训需求, 探索最适宜的培训模式。各区农机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重点,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如:浦口区农机部门与植保部门联合开展了植保机械操作工培训鉴定;江宁区结合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开展拖拉机驾驶员技能鉴定;六合区结合农机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 开展农机修理工技能鉴定, 还“送教入村”, 深入社区组织培训;高淳区以街镇为单位集中组织“一站式”培训鉴定, 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在培训内容安排上更加注重技能操作培训, 每期培训班都安排现场实践操作训练。做好培训机具、场地准备工作, 保证培训规定的课时, 努力传授农民“想学、用得到”的农机知识。通过校企、校社、校校合作, 送培训到基层、到农户、到田间地头, 受到广大学员的好评。市农机推广站还专门组织技术专家制作了视频光盘《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教程》《水稻种植机械化综合技术培训教材》和《南京市水稻种植机械化综合技术实用培训教材》, 提高了培训的专业性、灵活性。
2.4整合全市资源, 培养师资队伍
一是聘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大专院校老师以及农机推广部门专家授课。二是组织教员学习新技术、新知识, 选派各区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参加省师资培训班、教学软件培训班等, 提升农机师资水平。邀请专家对教案、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料进行修订整理, 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5努力创先争优, 提高培训质量
近几年, 南京市注重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多次举办市级农机修理工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 并从中选出优秀人才代表省、市参加全国及省级技能比赛,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2013年, 该市选手在全省农机修理工技能大赛中取得了个人、团体双第一的成绩;2014年, 在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业职业技能竞赛中, 该市培养、选送的选手六合区康农农机合作社的干凤峰荣获一等奖 (总成绩第一) , 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通过组织参加一系列竞赛活动, 充分展示了南京市农机技能人才的风采, 激发了更多的农机手钻研技术、苦练技能的热情, 形成了“人人学技能, 人人争第一”的良好氛围, 促进了农机化教育培训水平大幅提高。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培训内容与农民实际需求有差距。该市在农机培训鉴定方面还存在着鉴定试卷题库更新滞后、部分试题与实际运用脱节、部分理论知识农民较难接受等问题, 应加快培训鉴定知识内容更新速度, 紧跟新技术、新机具发展步伐, 使培训内容更加新颖, 更加贴近广大机手现实需求。
(2)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该市培训师资队伍人员不足, 不能满足农机培训特别是基层农机人员培训的需要。此外, 培训场地、教具、办公用具等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
(3) 培训基地建设不够完善。目前, 南京市农机培训基地建设不平衡, 个别区尚无培训基地。应积极与省农机局沟通, 引导各区申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建设;同时, 进一步规范现有培训基地各项工作。
(4) 严格奖补资金发放程序。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培训基地, 应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 及时受理奖补资金申请, 确保奖补资金准确快速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摘要:介绍南京市农机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
3.北京市技能鉴定 篇三
为贯彻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现将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北京市技能鉴定。
附件:
一、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试行)
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
附件一: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以下简称鉴定所)的管理,规范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鉴定所的管理。
第三条鉴定所是面向社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机构。其职责是:(一)受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发准考证;(二)在已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级别的考评员组成专业鉴定小组;(三)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四)向市劳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鉴定情况,并对鉴定合格人员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第四条鉴定所的设立,需根据社会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择优设点的原则,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市劳动行政部门认定。
第五条建立鉴定所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和管理能力的领导及管理人员;(二)具有与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并配备用于管理的计算机;(三)具有与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鉴定相适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四)能够提供操作技能鉴定所需要的原材料;(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账号;(六)有具体、明确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依据。
第六条申请建立鉴定所的单位,需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建立鉴定所的书面申请;建立鉴定所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略);鉴定所管理制度;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的文字资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意见等。
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在一个月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建立鉴定所的决定。对同意建立鉴定所的单位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授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标牌。
鉴定技师资格和本市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所除按以上规定批准外,还须由市劳动行政部门报国家劳动部备案。
第七条鉴定所须接受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第八条鉴定所的印章由市劳动局统一制发。
鉴定所印章用于:考生资格的确认;准考证的确认;《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名册》及向劳动行政部门做出鉴定情况书面报告用印;其他有关鉴定所事务的用樱
第九条鉴定所实行年检制度。每年10月份,各鉴定所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本鉴定情况报告,经年检合格的鉴定所,方可继续实施鉴定;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由市劳动行政部门收回《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标牌,取消鉴定资格。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二: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的管理,确保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科学、客观、公正,根据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考评员的管理。
第三条考评员是在规定的工种(专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工作的人员。其职责是:(一)负责技术理论试卷评分;操作技能鉴定结果的检测、评分,认定鉴定结果;(二)指导考务员做好考务工作;(三)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和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终止鉴定等处理;(四)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鉴定所及其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
第四条担任考评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自觉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有较高威信;(二)具有15年以上本工种专业工龄,有从事过职业技术培训、考核的经历;(三)鉴定初、中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应具有本工种(专业)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鉴定高级技术等级的考评员,应具有本工种(专业)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鉴定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员,应具有本工种(专业)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凡符合考评员任职条件的人员,经其所在单位推荐,由其本人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表》(略),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本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材料,职业技能鉴定《北京市技能鉴定》。
第六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考评员条件,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鉴定规定、方式、方法、评分标准、工作守则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信息交流等。
第七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后,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名册》,并将培训、考核情况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经核准后,由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胸卡。
行业特有工种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按劳动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每名考评员原则上只接受一个鉴定所的聘任,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连聘连任。聘书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
考评员连续两年以上未被聘用的,应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方可聘用。
第九条考评员要遵守考评员守则,严格执行鉴定规程、考场规则以及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
第十条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组织对考评员的鉴定工作业绩予以评价。对优秀的考评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鉴定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无故不参加鉴定工作的,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取消其考评员资格,收回其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三: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以下简称鉴定所)。
第三条专业鉴定小组
(一)鉴定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根据批准的工种(专业)等级或类别组成专业鉴定小组,专业鉴定小组的考评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二)专业鉴定小组人数视考生数量而定,鉴定技术等级的专业鉴定小组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其中本单位考评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专业鉴定小组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其中本单位考评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专业鉴定小组设一名组长。
(三)鉴定所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的等级或类别及鉴定的工作量,为专业鉴定小组配备适量的考务员。
(四)考评员不足规定数额,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由其指派。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内容
(一)鉴定技术等级,以劳动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部与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劳动局认定的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具体内容分为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二)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以劳动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标准为依据,重点鉴定本工种(专业)工作业绩,实践经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程序
(一)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鉴定所报名申请,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样式附后)。
(二)鉴定所对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签发准考证,通知申报人参加鉴定的时间、地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
(三)鉴定所实行定期组织鉴定。鉴定时间、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须在鉴定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四)需要在新闻媒介刊登、张贴广告的,须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按《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一)鉴定技术等级:技术(业务)理论鉴定,以笔试为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闭卷独立完成;操作技能鉴定,可以选择典型工件或作业项目组织进行,对群体生产行业或特殊条件下作业项目的鉴定,可结合生产进行或采取模拟、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技术(业务)理论鉴定,以个人技术(业务)总结或进行论文答辩方式进行评定;操作技能鉴定,采取生产现场分析、判断,排除故障,解决、处理生产疑难问题的形式进行;工作业绩主要通过日常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和所取得的技术成果进行评议。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试题与评分
(一)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分为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凡国家劳动部已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的,一律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劳动部尚未建立试题库的,暂用北京市统一编制的试题,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管理,各鉴定所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二)职业技能鉴定评分方法技术(业务)理论鉴定实行百分制,满60分即为鉴定合格;操作技能鉴定实行实际操作鉴定和成品鉴定相结合,综合评定,满60分即为合格。技术(业务)理论、操作技能均合格者,方为鉴定合格。
技师资格的评审按照技师考评条件进行,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超过半数即为考评合格。
第八条鉴定成绩统计与资料保存
(一)技术(业务)理论、操作技能鉴定完毕,由考务人员做好成绩统计,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名册》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告单》(略)报市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由鉴定所公布鉴定结果,通知被鉴定者。
(二)每次鉴定完毕,对该次鉴定的资料(试卷、评分单、鉴定名册等)由鉴定所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并按统一要求输入计算机,存档备查。
第九条证书的核发
(一)本市使用劳动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二)《证书》是持证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从事个体经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凭证;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经鉴定合格者,由鉴定所列表造册,报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签发相应《证书》;行业特有工种《证书》的核发,按上述程序办理。
需领取出国公证《证书》的人员,按劳动部、司-法-部《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和北京市劳动局、司法局《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证书涉外公证的补充通知》要求办理。
《证书》的填写、印鉴及编号,按有关规定执行。
4.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四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套螺纹时,圆杆端部要倒成锥半角为__锥体。A.5°~10° B.10°~15° C.15°~20°
2、装配__时,用涂色法检查键上、下表面与轴和毂槽接触情况。A.紧键 B.松键 C.花键 D.平键
3、机械转动是采用由轴、齿轮、蜗轮蜗杆、链、皮带等机械零件组成的传动装置来进行能量的__。A.转换 B.输送 C.传递 D.交换
4、普通碳素钢用来制造__零件。A.模具 B.刀具 C.重要 D.不重要
5、国产交流电动机的额定频率为__赫兹。A.40 B.50 C.100 D.1000
6、刃磨錾子时,必须使切削刃__砂轮水平中心线。A.低于 B.等于 C.高于
7、下面__不是装配工作要点。A.零件的清理、清洗 B.边装配边检查 C.试车前检查
D.喷涂、涂油、装管
8、万能分度头一般常用的三种有FW100、FW125和__。A.FW240 B.FW300 C.FW160 D.FW360
9、台虎钳夹紧工件时,只允许__扳手柄。A.用手锤敲击 B.用手
C.套上长管子 D.两人同时
10、Y38-1型滚齿机空载运转试验时,在最高转速下主轴承的稳定温度不应超过__,其他机构的轴承温度不应超过__。A.70℃ B.60℃ C.55℃ D.50℃
11、箱体类零件的热处理工序可安排在()A.毛坯铸造好后 B.粗加工后 C.半精加工后 D.精加工后
12、任何一个未被约束的物体,在空间中具有进行__种运动的可能性。A.6 B.5 C.4 D.3
13、对照明电路,下面__情况不会引起触电事故。A.人赤脚站在大地上,一手接触火线,但未接触零线 B.人赤脚站在大地上,一手接触零线,但未接触火线 C.人赤脚站在大地上,两手同时接触火线,但未碰到零线 D.人赤脚站在大地上,一手接触火线,一手接触零线
14、精度较高的轴类零件,矫正时应用__来检查矫正情况。A.钢板尺 B.平台 C.游标卡尺 D.百分表
15、固定式锯弓能安装__长度的锯条。A.一种 B.两种 C.多种。
16、精车螺纹试验要求螺距累积差应小于,表面粗糙度值不大于Ra3.2μm,无振动波纹。()
A.0.025mm/1000mm B.0.05mm/100mm C.0.025mm/100mm D.0.05mm/1000mm
17、刃磨錾子时,切削刃要与錾子几何中心线__。A.倾斜 B.平行 C.垂直
18、紧键连接是斜面之间依靠装配时敲紧而产生的来传递扭矩。()A.摩擦力 B.轴向力 C.径向力 D.内力
19、读数值为0.05mm的游标卡尺,其副尺为__格。A.10 B.20 C.50 20、钻孔加工,孔径较大时,应取__的切削速度。A.任意 B.较大 C.较小 D.中速
21、锯管子前,应划出__于轴线的锯削线。A.平行 B.倾斜 C.垂直
22、材料的__越好,则可锻性越好。A.强度 B.塑性 C.硬度 D.弹性
23、采用由轴、齿轮、蜗轮蜗杆、链、皮带等机械零件直接传递动力的传动形式称__。
A.机械传动 B.电器传 C.气压传动 D.液压传动
24、划线时使工件上的有关面处于合理位置,应利用划线工具进行。()A.支承 B.吊线 C.找正 D.借料
25、销是一种__,形状和尺寸已标准化。A.标准件 B.联接件 C.传动件 D.固定件
二、多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在带动传中,不产生打滑的皮带是__。A.平带 B.V带 C.齿形带
D.可调节V带
2、试车工作是将静止的设备进行运转,以进一步发现设备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作最后的__,使设备的运行特点符合生产的需要。A.改进
B.修理和调整 C.修饰 D.检查
3、活动铆接的接合部分__。A.固定不动 B.可以相互移动 C.可以相互转动
D.可以相互转动和移动
4、机床照明灯应选__伏电压。A.6 B.24 C.110 D.220
5、在钢板上对西3mm小孔进行精加工,其高效的工艺方法应选__。A.研磨 B.珩磨 C.挤光 D.滚压
6、外卡钳是一种__量具。A.间接 B.直接 C.导向
7、转速高的大齿轮装在轴上后应作__检查,以免工作时产生过大振动。A.精度
B.两齿轮配合精度 C.平衡
D.齿面接触
8、精锉时必须采用__,使锉痕变直,纹理一致。A.交叉锉 B.顺向锉 C.旋转锉 D.推锉
9、划线时当发现毛坯误差不大,但用找正方法不能补救时,可在划线时用__方法来予以补救,使加工后的零件仍能符合要求。A.找正 B.借料 C.变换基准 D.该图样尺寸
10、锯条的粗细是以__mm长度内的齿数表示的。A.15 B.20 C.25 D.35
11、试车的步骤应先无负荷后__,先单机后联动,在上一步骤未合格前,不得进行下步试运转。A.停车 B.空转 C.有负荷 D.静态检查
12、工件以外圆柱面作为定位基准,当采用长V形块定位时,可限制__自由度。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13、麻花钻切削部分顶端的两个曲面称为__。A.后刀面 B.副后刀面 C.前刀面 D.切削刀面
14、被腐蚀的金属表面当受到机械磨损作用时,将__磨损。A.加剧 B.减少 C.停止 D.产生
15、划线是在零件的每一个方向都需要选择__个基准。A.1 B.2 C.3 D.4
16、零件图中注写极限偏差时,上下偏差小数点对齐,小数点后位数相同,零偏差__。
A.必须标出 B.不必标出 C.文字说明 D.用符号表示
17、锯条的切削部分应具有足够大的容屑槽,因此锯齿的__较大。A.前角 B.后角 C.楔角 D.主偏角
18、规定__的磨损量VB作为刀具的磨损限度。A.切削表面 B.前刀面 C.主切削刃 D.后刀面
19、手提式酸碱灭火器适于扑救__。A.油脂类石油产品 B.木、棉、毛等物质 C.电路设备 D.可燃气体
20、车削外圆是由工件的__和车刀作纵向移动完成的。A.纵向移动 B.横向移动 C.垂直移动 D.旋转运动
21、板锉的尺寸规格是用锉身__表示的。A.宽度 B.厚度 C.长度 D.精度
22、圆板牙的切削部分是个__面,形成后角0=7°~9°。A.圆锥面
B.阿基米德螺旋面 C.抛物面 D.双曲面
23、场地上因违反操作规程,油盒不慎着火,可用__灭火。A.人工扑打 B.水
C.酸碱灭火器 D.泡沫灭火器
24、用18mm的钻头,若钻孔的转速n355r/min试求钻削速度()A.20.065m/min B.21.066m/min C.32.065m/min D.20064.6m/min
5.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公告 篇五
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18号急 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财政部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5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市自2012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现将有关政策适用和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政策适用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以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同时应按照京政发〔2011〕72号文件规定以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二)纳税人发生“三税”纳税义务时即发生地方教育附加的缴纳义务。对于纳税人在2012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缴纳“三税”义务的,应同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经我市国税机关正式审核批准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范围,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四)对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五)对由于减免“三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三税”和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不退(返)还已征的地方教育附加。
(六)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减免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比照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征管事项
(一)对实行“三税”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应于重新制作并送达《核定定额通知书》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二)对于货运业代开票纳税人,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后,由主管地税机关为其代开货运业发票。
(三)对采取综合征收率方式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的,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对采取分税种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的,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三、征收机关
地方教育附加由我市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对铁道系统、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随营业税集中汇缴的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零散税源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委托我市国税机关负责征收。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税务 财政 地方教育附加△ 公告
6.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六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公告_职位表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根据历年经验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中下旬,笔试时间预计为11月底。届时安徽华图将提供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公告_职位表,请广大考生多加关注!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http://bm.huatu.com/zhaosheng/ah/gkbs.html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http://ah.huatu.com/zw/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公告_职位表☆】
安徽华图整理提供近年国家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可供广大考生参考,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2018年10月中下旬发布,笔试 时间为11月底,请广大考生尽早准备,多加关注!
根据上述历年国考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可以看出,国考报名一般在10月份,笔试时间一般在报名后一个月。现提供2018国考合格分数线,仅供参考:
报考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报考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给予政策倾斜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县(区)级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特殊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7.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七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平谷区编委会和人力社保局批准,平谷区教委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师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平谷区教委所属单位岗位248个。中学教师16人;小学教师123人;幼儿教师50人;校医7人;特教教师2人;音乐教师(歌舞团)50人。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及届支教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师范类院校师资专业毕业生优先。
5、2008届在中学支教的大学生应聘中学教师岗位不受资格条件限制。
6、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7、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星期四)至6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平谷区教委人事科109房间(平谷大街9号)。
3、资格审查:由教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准入资格。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个人求职简历;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
(3)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4)身份证或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8)报名表(应聘人从平谷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打印,资格审查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贴好照片,也可以将电子版先上传到报名邮箱);
(9)音乐(歌舞团)报名人员提交相应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安排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安排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基本能力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教育理念,考察考生的思维 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如应 聘人数在拟聘岗位数1:3以内,按实际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平谷区教育信息网站上(pgjw.bjedu.gov.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984834 报名邮箱:pgjwzp@163.com
附件1:平谷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附件2:平谷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音乐教师(歌舞团)岗位及条件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8.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八
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考单位、岗位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三)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取得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四)在校期间有社会实践经历,学习成绩优秀;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大学本科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具有一定的科研、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五)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7月3日-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双休日)。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本人简历;(3)身份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北京生源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4)岗位条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4.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招考单位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
北京人事考试网
http://bj.offcn.com/?wt.mc_id=bk10606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根据招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并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四)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员,并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址:http:///shiyedanwei/?wt.mc_id=bk10606 更多北京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http://bj.offcn.com/html/shiyedanwei/zhaokaoxinxi/?wt.mc_id=bk10606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人事考试网
9.北京公司注销程序_登报注销公告 篇九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公司注销启事格式
注销公告
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110xxxxxxxx)经股东会决议现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为清算组组长,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登报要求
要求: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 例如: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注:公司注销登报公告办理电话:010-52677228***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10.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十
根据农业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工作安排,现将参加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岗位笔试人选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3月6日(周一)下午13:30-16:00
二、笔试地点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北楼310会议室
三、笔试程序:13:00签到,13:10核对个人信息,13:30-16:00笔试
四、笔试形式:闭卷
五、笔试内容:农村经济研究专业知识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见附件1)认真阅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岗位笔试考试须知》(见附件2),遵守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则。
2.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3.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4.到达考场的具体路线请在网上查询,提前熟悉考试地点,确认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
5.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的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七、有关说明
1.笔试后,我单位将依照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名单。
2.在面试、考察阶段将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岗位公布条件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和录用的资格。请考生对照岗位条件和要求认真核对本人信息,遇有问题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10-66179755
11.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篇十一
2012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网上选择考点组;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及缴费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和网上缴纳考务费的,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期限内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或司法部网站(http://)上公布。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选择考点组的,系统将随机为其分配考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并经现场确认后,于9月1日至9月23日,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上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复印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五、其它事项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详情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7号)。
(三)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88156688。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10-58575486、010-58575987、010-52502618;咨询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五)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10-52502618;咨询服务时间: 9:00—12:00,13:30—16:30。
报名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查阅《2012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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