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意见及须知

2024-07-09

招生意见及须知(精选10篇)

1.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一

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为华

成员:校研究生院、校纪检办负责人、各招研学院负责人。

招研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自行划定分数线须事先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五)调剂程序:

1.3月23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招研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研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2.面试程序、评分参考(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2)面试评分参考:(100分)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会计专硕、审计专硕、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占比,单项成绩可查询)占录取总成绩的25%-30%。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8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7日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同时在3月27日-30日进行复试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日前结束。

招研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分专业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七、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

2.广州从化区中小学招生须知 篇二

小学和中学合称,小学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学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中小学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好的学校、好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从化区中小学招生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以户籍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所属地段范围小学或初中;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该适龄儿童户籍所属行政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从化区户籍学生。

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读小学的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明、宅基地证明等)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具体入学办法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安排入学,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招生地段入学。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四)承租人子女入学。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租购同权”的目标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儿童),参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三、招生任务

(一)全区小学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2000人,计划开设310个教学班,占应入学适龄儿童的100%(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承租人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二)全区初中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8000人,计划开设189个教学班,占小学毕业生的100%。

四、招生地段

根据我区地理状况、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历史沿革、各校招生计划等因素,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范围。

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宅基地证等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父母单方或双方完全拥有,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共同完全拥有),户籍及居住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所提供的居住证明对应地段范围学校学位近3年内未被占用(适龄儿童亲兄弟姐妹的除外)。

人户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2020年4月15日后入户;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为2020年4月15日后登记;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宅基地证等产权不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

5.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跟随祖辈的;

6.提供的居住证明对应地段范围学校学位近3年内已被占用。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2020年全区公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

具有从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对应地段小学现场提出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完成后,于5月16至18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带备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入学资料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安排学位,并从6月2日起,由各公办小学为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13日已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到学校进行注册。8月27至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所属片区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教育部门将进行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小学。

(1)报名。

有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5月7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5月19至20日,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小学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2)派位和录取。

6月2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3)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6月10至12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13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审核和补录。

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20至21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5至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3.延迟入学。

适龄儿童因疾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迟入学申请,户籍属镇街学校的向对应教育指导中心申请,户籍属区局属学校的向区教育局申请。去年批准延迟入学的适龄儿童,延迟入学期满后,应当今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并与今年从化户籍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到户籍所属地段学校提交入学申请。

4.特殊儿童。

除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如痴呆、精神病、传染病未愈、严重肢残等)之外,全部适龄儿童都要动员其入学,盲、聋、哑类儿童应到广州市盲校和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具有自理能力的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可到从化区启智学校申请入学。

(二)初中招生。

凡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应升读初中一年级,2020年全区公办初中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

5月10日至15日全区各小学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学生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向毕业小学提交学生户口本和有效居住证明资料(租赁房屋的须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和分类,按照招生原则、对象类型统筹安排入学。属于城区人户一致学生依据划定的城区招生地段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属于城区人户不一致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属于镇街地段学生由户籍所属各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入学;属于在从化就读非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地或到民办初中升读初一。从6月24日起,由各公办初中为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派发录取通知书。7月11日公办初中新生注册。

2.民办初中。

(1)报名。

有意到民办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6月28至29日,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初中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2)派位和录取。

九年或十二年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7月2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3)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7月9至10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7月11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审核和补录。

区教育局对民办初中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各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20—21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5—26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3.从化户籍返回生。

(1)在从化区以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有意返回从化升读初一的,在5月7日,持学生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学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镇街学生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2)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一的城区户籍学生,由家长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小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一。各类返回生入学要求6月25日前完成。

(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从化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区来穗局和教育局联合制定《2020广州市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办指南》,并于4月在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从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来穗人员按照工作指南到各镇街(园区)来穗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区来穗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结果公示。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填报志愿、可提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四)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入学。

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升读初一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在毕业学校提交资料后,于5月16日至18日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居住镇街的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居住城区的到区教育局)递交政策性照顾学生相关资料及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并递交有关资料,按照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五)承租人子女申请入学。

对具有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的承租人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具体为承租人按照户籍生网上报名后,于5月16日至18日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承租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房屋租赁证明(必须是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证明或经我区各镇街(园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证明)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入学资料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承租人属来穗人员并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我区来穗部门将结合实际对申请人合法租房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

(六)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少年儿童),参照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具体为5月16日至18日港澳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居住资料(需合法并认可的)等到教育部门(居住属城区的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居住属镇街的到对应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资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精心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科有关人员、各教育指导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及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5月5日前各镇街小学和中学招生方案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教育指导中心和局属学校招生方案报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做好招生计划、合理划分小学初中招生地段范围、招生程序、组织报名、资料核对、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建立学籍等工作,按照全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尤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新生家长到校现场资料审核的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按广州市统一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布2020年从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在从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从化电视台、今日从化、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从化发布、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媒体场所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区和各镇街招生入学咨询地址、电话,方便广大家长来访电询。各片区、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招生政策咨询会,现场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提问,正确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强化监督。

1.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要实行均衡编班,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从化区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从化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界定。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3.加强廉洁招生,落实好监督机制。

3.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三

根据《南昌市二0一一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12年我校将在城区一定范围内招收部分有较强外语学习能力的优秀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名额:8个教学班400人;

招生办法: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现将我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领准考证、测试、看考场、成绩公布均在南昌外国语学校(二部)

学校地址:西湖区桃苑西路398号

(1)领取报名表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4月21日

领表地点:在城区各小学或在南昌外国语学校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00—11:00(东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考生报名;

下午14:00—17:00(西湖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00—11:00(东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考生领取准考证;

下午14:00—17:00(西湖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领取准考证。

(4)测试时间: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5)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

二、报名程序

(1)领表:2012年4月18日至4月21日我市城区各小学家长到学生就读的小学领取《南昌外国语学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在小学未领取到《南昌外国语学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表》的家长可凭学生的《南昌市义务教育登记卡(小学阶段)》复印件直接到南昌外国语学校门卫处领取。

(2)填表:请填写《南昌外国语学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并准备两张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南昌外国语学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表》上,另一张自己保管留作后期贴《准考证》用;

(3)报名: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家长按所在区划分的上午、下午时段凭已填写好并贴好照片的《南昌外国语学校2012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到南昌外国语学校报名,领取一张《准考证领取凭单》,请妥善保管该凭单。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4)领取外语能力测试《准考证》: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家长按所在区划分的上午、下午时段凭报名时领到的《准考证领取凭单》领取准考证。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三、如有任何疑问,请到咨询处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186776610

南昌雅思博教育外国语考试中心2012年1月10日

南昌雅思博教育各学习中心

海关校区:桃苑大街2号新一佳三楼***186776610洪城校区:建设西路星加坡花园1栋20286581989

4.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四

高等职业教育与学科型普通高等教育作为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最主要的两种类型,由于在人才培养的模式、手段、途径、方法以及目的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使其二者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嘉兴,2016年7月从塘汇校区整体迁建至秀洲区大德路校区。

办学以来,学院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构建“思源 厚德 笃学 强技”、“至勤 至信 至精 至诚”的价值体系,深化“校企合作+平台”的`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技、创、工、学、辅”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近2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指导服务奖、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3A平安校园”、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浙江省义务献血先进单位、浙江省阳光高考地区工作先进单位、嘉兴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

学院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突破口,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校企合作机制,与近200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学院现有实验实训中心(室)32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点1个。学院的“2+1”分段教学,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熟练掌握岗位技术,并取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另外,学院注重合作办学与国际交流,先后与加拿大凯布莱恩文理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澳大利亚西南区理工学院、新西兰东部理工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多所国际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5.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五

一、报名方式和地点: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二、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如无技术故障,预报名信息有效。

三、报名点:报名点是指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照相、交费和参加考试的组织单位,宁夏只设一个报名点,名称为宁夏教育考试院(代码6401),凡要在宁夏参加考试的考生请选该报名点。

注意:单独考试、管理类(如MBA)、部分院校的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须到本校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告,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报考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1、了解招生政策,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考生在报名前,要查阅教育部《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专业目录、拟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规定、相关省级招办的招生文件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特殊要求等。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在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登记表》后根据《登记表》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厅民族处审查资格并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在网上报名。推免生请到推荐单位研究生部领取网报校验码。

3、报名:(1)登录报名网站;(2)申请用户名和密码;(3)进入网上报名子系统;(4)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5)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6)核对所填报考信息;(7)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8)必须牢记网报用户名、登录密码和报名号,以备确认报名信息、下载准考证、调剂、录取等环节使用。

4、修改、校正网报信息: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可以自行校正、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含推免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因故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应届本科生需携带《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培训学校(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95号),或大武口区教育考试中心,或原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报名信息、照相、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五、请随时访问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询最新通知、文件、考试地点安排等。

附:网上报名指导点及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0951-6027320,0951-6023181

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0951-6012063,0951-6020322

宁夏教育厅民族处:0951-6026326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1096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0951-6980183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0951-2068112,0951-2068203

宁夏师范学院教务处:0954-2079656

原州区教育考试中心:0954-2031862

大武口区教育考试中心:0952-2023307

宁夏教育考试院

6.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六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生态城小学招生报名和转学信息采集须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小学招生报名网上信息采集

7月17日(周五)上午10:00—7月26日(周日)下午2:00

生态城各幼儿园大班在读幼儿家长,请根据短信提示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edu.tjeco.org/)核对(修改)学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无需进行注册。

非生态城幼儿园毕业的幼儿家长,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edu.tjeco.org/)首页,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图片。

2.小学转学网上信息采集

7月19日(周日)上午10:00—7月24日(周五)下午3:00

请有转学需求的非生态城在校生家长,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edu.tjeco.org/)首页,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图片。

小学转学报名工作,请后续关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有关通知。

3.年底完成生态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的外省户籍学生家长,无需参加此次信息采集。

如学生户籍目前已迁入生态城,可使用短信提示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edu.tjeco.org/)登录系统、修改学生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料图片后,完成信息更新。

4.注意事项

学生信息提交后,生态城教体局将组织各小学对有关信息和资料图片进行严格审核。家长可关注短信提醒,如需补充完善信息和资料等,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在填写信息、提交资料过程中,请务必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甚至恶意攻击系统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咨询方式

小外一部:022-25264545;

小外二部:022-66196659

小外三部:022-65637528;

华夏小学:022-25265317

南开小学:022-25265000;

北师大附校:022-67956000

海嘉学校:022-67139298

生态城教体局022-67289022

技术支持022-871760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如遇系统繁忙,请家长错峰登录。

2.在信息采集窗口使用学生的证件号码和姓名进行注册,请务必和所持证件保持一致。注册的证件号码即为登录用户名。

3.在信息采集页面,请按照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请提前准备好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户口本等原件的图片。

提交前,请务必确保所填信息正确无误,且与上传的附件信息一致。所有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7.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七

考生须知

高考招生自主招生招生计划高考招生简章高考保送生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北京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须知,2018北京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须知

一、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 考生须在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时,持中学证明及有关部门颁发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等级运动员证书,到所在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手续,证书复印件备查,区高招办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并留存。按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打印《北京市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登记表》、《北京市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表》考生须认真填写获得等级测试项目。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将测试表、登记表及报名册于2017年12月29日前送交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经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由区打印《北京市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准考证》。在考前由区高招办负责将其发给考生。

三、体育测试

我市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凡报考项目在统一测试范围之内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考核。只参加学校测试而没有参加全市统测或统测不合格的考生不享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市统一测试

测试时间:3月24日 测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测试项目:报考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健美操、武术、羽毛球、跆拳道、网球、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须进行统一测试。

测试手续:考生携带体育测试准考证和测试费

测试结果:分为A级、B级和C级,A级、B级为合格,C级为不合格。招生学校测试

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制定本校体育测试项目、标准和选拔办法。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将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测试结果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招生学校测试合格且签约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违规处理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填报志愿

取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其他考生一样按照相关规定和办法参加高考,在特殊类型批次填报志愿。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按要求选择填报本人已被认定为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资格的院校志愿。考生志愿由本人填写,招生院校和招生主管部门不得干涉。

五、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18年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及招生项目情况,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为准。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考生志愿学校提供档案。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由招生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单考招生办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

相关考生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文件为准。

8.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八

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欢迎你在河北省报名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你准备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要求,然后再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具体的`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而耽误报名和考试。考生因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等原因错选报考点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注意事项

1.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关于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公告二: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支付说明。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3.我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定于2015年11月8日至12日进行,请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各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中公布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对于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需要退还报考费的考生,应在我省报名现场确认期间,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河北省各报考点接收考试方式类型及对考生的要求

1、我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所有报考点均接收符合报考规定要求的考生报考。

2.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三、关于报名费

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60元/人。

四、河北省2016年初试工作相关要求

1.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2.我省各考场统一配备有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在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3.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我省发布的考场规则等通知公告。

五、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初试具体地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考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

9.幼儿园招生管理安排意见 篇九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坚持以幼儿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切实巩固提高我市幼儿的入园率,保证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各区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逐步扩大本区域的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争取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二)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规范管理,控制班额,根据本地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等现状,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班级规模。幼儿园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市本级统一招生时间段为5月至6月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各区教文体局(社发局)决定。

(二)招生对象。托班:2周岁;小班:3周岁;中班:4周岁;大班:5周岁

(三)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公布本区域内公益性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各幼儿园方可公布招生公告,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凡存在安全隐患或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

2.开展新生预报名摸底登记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幼儿园预先受理预报名摸底登记。对于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可实行电脑派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过程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3.办理报名手续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幼儿园统一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公布录取名单。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接种卡、出生证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应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要求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调查预测,提前公布招生计划,统筹规划幼儿园招生工作,满足多元化的教育服务需求,力争适龄儿童都能方便入园。

2.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优先保证小区内住户幼儿的入园需求,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在保证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缓解外来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的矛盾,确保平稳招生和社会稳定。

3.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幼儿年龄编班,要控制入园年龄,禁止招收不足龄的幼儿入园,条件允许的幼儿园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办托班,但招收年龄必须年满2周岁。

4.幼儿园招生要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招生时间进行,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擅自更改招生时间。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省规定的班额标准。

5.做好招生工作的咨询工作。幼儿园要对家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相关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落实规范招生工作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执行有关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低保对象子女等有特殊困难的幼儿减免保教费的有关规定。

7.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8.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管理责任,每年9月1日前将招生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幼儿园招生期间,应成立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幼儿园等级评估及年检考核的重要依据。确立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招生意见及须知 篇十

来源:北邮官方网站

2012年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名单将于4月9日左右在所报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一支2B铅笔、一块橡皮、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考试)。

2.网上支付复试费后下载打印《201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到拟复试学院。3.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4.除委培生、有具体委培单位的少骨生、北邮应届本科生外,其他考生请自行准备一个信封(22×11cm),用于发调档函。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外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要填写学号。调档函将在2012年5月份寄出,请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地或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式录取。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1)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

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6.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正式录取后,还需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未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本科前三年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入学报到时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为期两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4)

依据《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所报考专业中有附加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8.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参见招生简章)。

9.凡提交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基本程序:

1.报到: 4月9日~4月13日考生务必登陆http://yjzs.grs.bupt.cn/jf/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缴费成功后,打印《201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试时交到拟复试学院,否则不予复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请见各学院(研究院)网站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政治面试。2.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2年4月9日—4月13日;

操作说明:http://psychology.byr.edu.cn/article/view.asp?id=599 测量方式:网上先注册后测量,一次性完成。测量网址:http://psychology.byr.edu.cn/ 特别提示:只有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方可参加复试。3.外语笔试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外语笔试考试由人文学院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 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10:00

考试对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统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场分布:具体考场分布请到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查看或4月14日到学十楼二层(东侧门进)查看

考生入场所带证件及材料:考生入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2B铅笔和橡皮。4.体检

4月13日、14日、16日上午7:30~ 11:00 地点:校医院

空腹抽血

5.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学院自定。6.同等学力加试

凡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4月13日前到研招办(学十楼236室)核对考试科目,加试时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地点:学十楼227室 另附: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同等学力加试考场。

三、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入学总成绩的算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听力考试10%(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除外)、面试(含口语)、笔试);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0%)其中:初试权重 +复试权重=1; 3.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2136;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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