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自查报告(共11篇)(共11篇)
1.药品价格自查报告 篇一
医院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公安厅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158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由于我院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没有设置外科,从不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有地西泮
一、为严格管理第一类精神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规定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并实行网上采购,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三、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执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等规定。
四、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等规定。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了专用帐册。药库、病区药房及门诊西药房都配备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药库和病区药房的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了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门诊西药房24小时有人值班。
五、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六、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药监局审批,并在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医院 2016年9月9日
二、我院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XX市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XXX、XXX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用专用箱上锁保存。
三、我院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库左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霉变、破损情况,我院由XXX、XXX两人计数、保存、登记并报卫生局,严格执行报损销毁制度。2011全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一、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规定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并实行网上采购,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执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等规定。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等规定。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了专用帐册。药库、病区药房及门诊西药房都配备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药库和病区药房的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了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门诊西药房24小时有人值班。
四、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我院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参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考核”,合格者方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处方权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医院为门诊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以下简称专用病历),留存挂号室建档。患者在挂号时购买或取回归档的专用病历,取药时将专用病历交给门诊药房,由门诊药房发药后统一交回挂号室归档,并与挂号室做好交接登记。医师在为门诊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亲自诊查患者,在专用病历中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每次签署《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患者,一份随同专用病历归档。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知情同意书》随同住院病历归档。医师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详细书写和记载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情况,使用专用处方并建立专用工作日志进行登记。对于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需带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并按处方格式的要求填写患者和其代办人信息: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身份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明随同专用病历归档。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盐酸哌替啶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一)门诊患者就诊后若需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处方交费后,药房工作人员把药品送至注射医务人员进行注射。
(二)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因身体原因需在家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首次由其代办人来医院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药剂科人员把注射卡,连同专用病历和药品,送至社区服务站,由社区服务站注射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执行注射,患者专用病历留至社区服务站;
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由社区服务站医务人员接诊和完成来院取药及到患者家中执行注射事宜。医师在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严格控制药品剂型、剂量的使用范围和处方量的规定,对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量为一次用量。药房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别说明: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院内使用)。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处方为一次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要实行“五专”:专人、专柜(双人双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内容保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内容包括:日期、货证号、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收回患者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五、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进行了封存,由药剂科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市卫计委提出申请,由市卫计委负责监督销毁。
2.药品价格自查报告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我院2010-2014年收集上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260例ADR原始报告。
1.2 分析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 将260例ADR报告按报告人职业、患者性别及年龄、给药途径、药品种类、累及器官及临床表现、转归情况进行分类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报告人职业
我院260例ADR报告中, 医师报告186例 (71.53%) , 药师报告62例 (23.85%) , 护士报告12例 (4.62%) 。
2.2 性别及年龄
我院260例ADR报告中, 男125例 (48.1%) , 女135例 (51.9%) ;患者年龄范围为22d~87岁, 其中≥60岁的发生率最高, 共129例 (49.61%) ;其次为0~19岁年龄段, 共54例 (20.77%) 。见表1。
2.3 给药途径
引发我院260例ADR的给药途径包括静脉滴注、口服给药、静脉注射、肌内注射及外用, 其中以静脉滴注最为常见, 共213例 (81.92%) ;其次为口服, 共29例 (11.15%) 。见表2。
2.4 药品种类
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收录的分类方法, 将我院260例ADR所涉及的药品进行分类统计, 共涉及药品73种。其中ADR发生率最高为抗感染药, 共151例 (51.36%) , 涉及药品20种。见表3。
2.5 抗感染药物分类
我院ADR所涉及的抗感染药共4类20种, 按ADR发生率的高低依次为β-内酰胺类、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及大环内酯类, 其中β-内酰胺类涉及品种最多, 共14种。单种药物ADR发生率最高为左氧氟沙星27例;其次为奥硝唑23例。见表4。
注:该表中部分ADR是由≥2种药物联用导致, 故例数>260
注:该表中部分ADR是由≥2种药物联用导致, 故例数>151
2.6 国家重点监测药品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发布《关于2012年药品重点监测品种的通知》共确定国家重点监测品种22种, 我院ADR共涉及6种38例, 占国家重点监测品种的27.27%。其中, 发生ADR最频繁的品种为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共27例 (71.05%) 。见表5。
2.7 累及器官及临床表现
260例ADR中, 一般ADR 253例 (97.31%) , 严重ADR 7例 (2.69%) 。发生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 共156例 (41.38%) ;其次是消化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分别为93例 (24.67%) 和81例 (21.48%) 。见表6。
注:为同一患者涉及≥2种器官及系统损害, 故总例数>260
2.8 处置与转归
260例ADR中, 157例停药后症状自行缓解或消失;104例在给与药物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后治愈或症状逐渐缓解;无1例ADR导致患者死亡。见表7。
注:存在同一患者采取≥2种措施, 故总例数>260
3 讨论
3.1 报告人职业
260例ADR中, 医师上报占多数, 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密切, 经调查, 我院护士发现ADR时, 直接上报较少, 多数会及时向医师反映, 由医师确诊并上报。我院设有专职临床药师, 独立深入开展ADR监测上报工作, 主要通过与医护人员的交流合作、例行查房、开设药物咨询等方式对患者进行用药相关知识的指导, 密切追踪患者在用药期间情况, 获取反馈信息, 及时发现ADR。此外, 我院深入开展ADR知识普及工作, 定期培训, 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2 性别及年龄
从性别分布上看, 女性ADR发生率略高于男性。从年龄分布上看, >60岁年龄段的患者ADR发生率最高, 这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生化功能减退, 自稳机制下降, 对药物的处置和反应性发生显著变化, 使得老年人ADR发生率明显增高。此外, 老年人常患多种疾病, 往往累积多个器官, 且常为慢性病, 这使得老年人的用药机会和用药种类明显增加, 继而提高ADR风险。其次为0~19岁年龄段, 此阶段多处于生长发育阶段, 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都处于不断发育时期, 机体对药物的处置与成人差异大, 表现为生物利用度低、血浆蛋白结合率小、肝脏代谢及肾脏排泄慢等。因此, 为降低特殊人群的ADR发生率, 要求掌握其病理和生理学特点, 临床有针对的合理用药, 保证用药安全[1]。
3.3 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为我院发生ADR的主要给药途径, 占总数的81.92%, 包括3例严重ADR。静脉用药使药物不经吸收直接进入血液循环, 避免了胃肠道破坏及肝脏首过效应, 作用迅速而强烈, 增大疗效的同时也提高了ADR风险。此外, 该途径影响因素较多, 除药物自身因素及患者特殊体质外, 还包括药物浓度、p H、渗透压、杂质、颗粒、配制时间、滴速及配伍等, 这些均可能为发生ADR的诱因[2]。因此, 从合理用药角度出发, 临床药物治疗需根据患者病情, 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 能肌内注射就不静脉滴注”的原则, 必须静脉给药时, 应进行用药监护, 注意诱发ADR的各种因素[3]。
3.4 药物品种
ADR涉及的药物中, 抗感染药所占比例最大, 其中β-内酰胺类居首位, 可能为该类药物使用频率高、品种多所致, 主要累及皮肤、胃肠道等器官, 3例严重ADR中2例为β-内酰胺类所致的过敏性休克。其次为喹诺酮类药物, 其中左氧氟沙星应用最广泛, 为ADR发生率最高的抗感染药物品种, 累及机体包括皮肤、骨骼和肌肉、胃肠道、中枢神经、造血等多个组织器官。抗感染药物, 尤其是抗菌药物导致ADR频繁发生, 除了药物自身原因外, 最主要由不合理应用引起[4]。非感染或病毒感染疾病使用抗菌药物、大剂量使用抗菌药物、盲目推崇高等级的“新药”、“贵药”、不合理联合用药等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屡见不鲜, 这必将导致ADR迅猛增长及细菌耐药性日益严重[5]。为了有效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保护抗菌药物品种, 降低抗菌药物ADR发生率, 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医院需严格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相关政策, 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管理制度, 对抗菌药物在医院的流通、应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医师必须全面系统了解抗菌药物各类各品种相关知识, 并以高尚的医德医风进行自律, 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药师应该了解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与医师合作, 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 并对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我院ADR涉及6种国家重点监测品种, 对于这些品种的ADR监测我院一直保持高度重视, 结合实际情况, 指定临床药师密切关注产品说明书中安全信息的更新, 并及时传达给医师和护士, 确保最大程度的降低ADR发生率。
3.5 ADR损害情况分析
在260例ADR中, 一般ADR 257例;严重ADR 3例, 所有患者均缓解或治愈, 无1例死亡, 说明我院针对ADR的应急处理措施相对完善。ADR的临床表现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为常见, 原因在于皮肤症状容易观察和诊断, 其中以抗菌药物, 特别是β-内酰胺类导致的瘙痒、皮疹居多, 这是由于该类药物具有强抗原性, 易引起变态反应导致的皮肤症状[6、7]。其次为消化系统症状, 多发于口服给药, 由于症状典型、易于发现。累及心血管系统的ADR, 一旦发生, 大多造成严重后果, 故发现率也较高。以上ADR症状易于观察, 便于早发现早治疗, 而那些不易观察到的、潜在的以及慢性的ADR症状容易被忽略, 漏报率高。因此, 临床医师在进行用药监测时, 除了关注患者的临床症状外, 还应关注一些客观指标, 如血液系统及肝、肾功能等, 积极预防不良反应发生。
综上所述, 通过对我院260例ADR报告的总结分析, 发现ADR的发生是由众多因素导致, 如患者体质、药物品种、给药途径等。临床医师应严格参照说明书及临床诊疗指南, 正确选择药物及给药途径, 确保安全用药, 减少ADR发生。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师、护士、药师之间的交流合作, 深入开展和不断完善ADR监测与上报工作, 指派专职人员定期对收集的ADR原始报告进行整理分析, 并组织专家组讨论, 对发生ADR频率高或易诱发严重ADR的药物品种进行相应调整, 对易发生ADR的特殊人群的用药过程进行重点监测, 尽可能预防ADR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姜远英, 许建华.临床药物治疗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83-89.
[2] 符颖, 麦丽珍, 欧慧玉.279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回顾性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 2012, 39 (9) :2192-2197.
[3] 袁珍娥, 梁传军, 廖洁琴, 等.药品不良反应150例回顾性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 2013, 6 (10) :84-85.
[4] 王建清.103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江苏医药, 2013, 39 (18) :2192-2193.
[5] 叶志雄, 黄少冰, 冯流银.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 2013, 10 (18) :119-121, 124.
[6] 张元萍.抗菌药物临床不良反应92例分析[J].江苏医药, 2011, 37 (22) :2726-2727.
3.我院8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篇三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 报告 分析 合理用药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物监测中心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有害反应。①药品的安全性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诊疗活动中极为重要。而ADR除来自药物外,还关系到临床的合理用药、疾病诊断的准确性和操作的规范性等。2008~2009年报告86例ADR,通过统计整理进行回顾性分析,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
临床资料
2008~2009年报告86例ADR,采用手工操作和部分Excel表格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评价;包括患者年龄、性别,引发ADR的剂型、给药途径与药品种类、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主要临床表现等。
结 果
ADR患者情况:86例报告中男36例(41.86%),女50例(58.14%),女性多于男性(16.28%)。年龄2~80岁,其中50岁以上者67例。
引发ADR的药品剂型与给途径:86例ADR报告中由注射剂引发的ADR居首位,占70例(81.40%);由给药途径引发的ADR以静脉给药方式为最多,占59例(68.60%)。
ADR涉及药品种类:86例ADR报告中涉及药品50种,居前三位的分别为抗感染药17种,神经系统药9种,中药制剂7种。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主要临床表现:86例ADR报告中累及器官或系统主要是皮肤及附件、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有部分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2个及其以上,合计例数大于报告例数。见表1。
严重的和新的ADR:86例ADR报告中根据《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及判定评价标准》有5例严重ADR,其中由中药制剂引发者3例,非吗啡止痛剂1例,蛋白酶抑制剂1例。新的一般的ADR 1例,即35岁的男性脑功能紊乱患者,予肌氨肽苷注射液2ml×2支,静滴后双前臂出现蚁走感(治愈),无新的严重ADR报告。见表2。
讨 论
根据我院2008~2009年的86例ADR报告,所涉及的患者分布于各年龄段,但50岁以上者居多。随着年龄的增加,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生理功能逐步减退,免疫力降低,对药物的代谢、排泄减慢使药物在体内积蓄而产生不良反应,医师应根据老年人的以上特点谨慎用药。从性别分布来看,女性多于男性,这与许多报道差异较大,可能与地域关系、气候差异、医院的用药习惯和报道人群等有关。
从药品剂型与给药途径来看,引发ADR以注射剂最多(81.40%),其中以静脉给药居首位(68.60%)。因为静脉给药不通过机体的吸收过程,药物不受屏障结构的影响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在快于肌肉注射和口服给药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也成了ADR的直接诱因,因此在临床治疗中配液环境應达到要求的洁净度;护理人员要严格无菌操作;医师应遵循“能口服治疗的不肌注、能肌注治疗的不静注”的原则[1]。
从ADR涉及药品种类来看,抗感染药物最多,17种(34.00%),其次是神经系统药物9种(18.00%)和中药制剂7种(14.00%)。而引发的ADR例数最多的是抗感染药物和中药制剂,分别是38例(44.19%)和18例(20.93%)。在临床用药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医师过分依赖抗菌药物,按照2011年卫生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二级医院使用抗菌药物的频率门诊患者不得超过20%(我院已超过60%);住院患者不得超过60%(我院已达90%以上)”,另外还存在无指证性用药、医师越级使用、外科预防用药时间过长等现象,目前我国已出现抗菌药物的滥用,我院更是如此。所以我院正在《方案》这一“一把手工程”的实施中,如专家指出:“今天再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
中药制剂,尤其是注射剂,其成分较为复杂,受储存条件、洁净度、不溶性微粒超标等因素的影响,一些高分子化合物进入人体后成了机体的抗原物质,较易引起变态反应。在5例严重ADR报告中就有3例是中药注射剂引发的,如清开林注射液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所以使用中药注射剂要执行《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2],在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一旦有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对症措施。医疗机构应将中药注射剂纳入高危药品管理。
86例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以皮肤及附件为主,临床表现以皮肤瘙痒、荨麻疹、斑丘疹为常见,这与许多文献报道一致,因为皮肤较为直接、显著最易临床观察,累及内部器官或系统有可能被忽略,所以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进行血常规、肝肾等各项功能的生物检测以便发现和掌握,并采取相应措施和如实填报。消化系统以胃部不适、恶心、呕吐为常见,以上临床表现除药物以外还与患者在空腹状态及给药速度有关,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询问患者,指导、交代患者进食后以适宜的给药方式如滴注速度等。
在联合用药中,如内固定取出术患者因感染,静滴头孢曲松钠的同时口服头孢羟氨苄胶囊产生皮肤过敏,停用口服药后症状消失,再次服药症状复发,这是联合用药造成的不良反应,医师应执行“单一药物可治疗的不需联合用药”这一指导原则。
我院属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日门诊人次90~110;住院病床200张,平均使用率80%。由于各种原因,医疗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院的医疗建设特别是软件建设亟待提高,要大力增加执业资格人员;认真开展处方点评、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处方医嘱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发展临床药师,使其协助、参与临床治疗,向个体化给药方向发展;加强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性,增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意识,要求医、药、护技人员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少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黄华,彭其胜,胡海波.重庆市涪陵区2家医院201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药房,2011年,22(6):534.
2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S].2008,12:24.
4.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四
我院药剂科根据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药品使用安全进行了全面自查,分管院长亲自带领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房负责人对照《山东省药品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情况表》逐一自查,逐一对照,整个药剂科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临沭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要包括有:药剂科办公室、药库、病房药房、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主要负责的工作任务有:药品储存保管和质量管理、药品调剂分发、药品咨询服务、药学培训教育、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科内设立的工作组有: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处方点评工作组,药品调剂质量管理组,药品情报资料组等,人员配备:药剂科主任副主任各1人,药房负责人3人,药学专业人员27人,会计2人,其他5人。
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三、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药学专业学历,具有主管药师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四、设施与设备
药库、药房内药品各自分区明显,药库中药品状态分区布局合理,货架,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已配置排风扇,恒温冰箱,空调,能够按照规定对所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主要区域安装监控摄像。
五、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新药审批管理制度》等,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特别是在确定首营品种之前,先对法定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在购进首营品种时先填写“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经药剂科严格审核和医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才进货使用。医院在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严格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签署购销合同,明确质量条款,作为采购药品进货凭据。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所有的记录按规定保存。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六、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收货,对验收不合格、无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不准入库,仓库保管员有权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报告医院有关部门处理。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七、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药品库均按药品的状态分区管理,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无论是药房还是药库,在库药品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药剂人员(保管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对异常原因可能造成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需抽样送检,并悬挂明显标志,通知停止发货,尽快报告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在库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建立药品档案。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保管,负责对药品储存相关的仪器设备、温湿度仪等的日常管理工作。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专车登记,账物符合。
八、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并对照发货单一一核对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无误后,并与保管人员共同签字后发货。同时做好复核记录。如发现药品包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标识模糊不清、脱落、药效超过的药品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
九、药品调配
药房调配药品时,严格把关处方,必须是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进行调配,调配、拆零药品,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专用操作台,调配拆零场所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并对所用容器和工具定期清
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对直接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保持清洁卫生,并在包装上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医院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并对拆零药品做好详细记录。中药饮片的调配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用药人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十、不良反应报告
我院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设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配备了专用微机进行网上填报。
以上是我院自查情况的简单报告,由于水平和认识的不同,肯定存在不少不足之处,甚至存在错误,希望各级领导在今后的检查指导过程中多多给予批评指整,为我们提供持续改进有力的措施。
2011年7月16日篇二:乡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xxx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xxx镇在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
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xx 2014 市xx区xxx镇人民政府 年7月20日篇三:危险药品自查报告
中学化学实验室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对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其他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及时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危险、剧毒药品经常检查。药品柜、橱门上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贴标签,所有标签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危险、剧毒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化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检查情况
1、化学药品基本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专门的柜子存放并加锁。
3、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有两把锁。
4、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
五、存在的问题
1、过期药品还在保存。
2、仪器室药品不全。
六、改进
学校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为了配合我区的这次化学危险品检查工作,我校将仔细排查,精心安排,努力改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2014年6月15日篇四:化学实验室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化学实验室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上级《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药品及再生资源回收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近期对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其他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化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1,2-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 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酚。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 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酰氯等)试剂的存放。
化学试剂在贮存时常因保管不当而变质。有些试剂容易吸湿而潮解或水解;有的容易跟空气里的氧气、二氧化碳或扩散在其中的其他气体发生反应,还有一些试剂受光照和环境温度的影响会变质。因此,必须根据试剂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存。一般有以下几种保存方法:
1.密封保存 试剂取用后一般都用塞子盖紧,特别是挥发性的物质(如硝酸、盐酸、氨水)以及很多低沸点有机物(如乙醚、丙酮、甲醛、乙醛、氯仿、苯等)必须严密盖紧。有些吸湿性极强或遇水蒸气发生强烈水解的试剂,如五氧化二磷、无水alcl3等,不仅要严密盖紧,还要蜡封。在空气里能自燃的白磷保存在水中。活泼的金属钾、钠要保存在煤油中。
2.用棕色瓶盛放和安放在阴凉处
光照或受热容易变质的试剂(如浓硝酸、硝酸银、氯化汞、碘化钾、过氧化氢以及溴水、氯水)要存放在棕色瓶里,并放在阴凉处,防止它分解变质。
3.危险药品要跟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具有易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能引起灾害性事故的化学药品,都属于化学危险品。它们存放一定要单独存放,例如高氯酸不能也有机物接触,否则易发生爆炸。(转载于:药品安全自查报告)强氧化性物质和有机溶剂能腐蚀橡皮,不能盛放在带橡皮塞的玻璃瓶中。容易侵蚀玻璃而影响试剂纯度的试剂,如氢氟酸、含氟盐(氟化钾、氟化钠、氟化铵)和苛性碱(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应保存在聚乙烯塑料瓶或涂有石蜡的玻璃瓶中。
剧毒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加锁保管。取用时要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并记录用途和用量,随用随取,严格管理。腐蚀性强的试剂要设有专门的存放橱。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四、检查情况
1、化学药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专门的柜子存放并加锁。
3、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有两把锁。
4、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
5、实验室、化学仪器室均有两把锁。
6、化学实验废液处理有记录。
7、仪器室有急救箱。
五、存在的问题
1、过期药品还在保存。
2、仪器室药品不全。
六、改进
学校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过期药品,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处理。实验室仪器室药品补全,我们将在开学前完成。为了配合我区的这次化学危险品检查工作,我校将仔细排查,精心安排,努力改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学习的环境。
天宁初级中学
2014年6月4日篇五:医院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医院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5.药品自查报告 篇五
药品自查自纠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净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广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保障就医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我院立即组织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院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规范药房”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迎接区局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和各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二、我院成立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少华。
副组长:吴金焰.成员:药房、药品库管人员。
林少华负总责,吴金焰分管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未报颍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的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采购票据、采购药品相关证明档案、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的留存情况、药品采购验收情况。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3、药品相关证件、票据、检验报告单及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留存保管。
(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保养情况、药品储存与保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整改,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3、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4、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拆零药品是否规范并按规定记录。
1、遵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足药品管理足够措施。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3、应定制拆零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配备拆零工具,如研钵、锥子、剪刀、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拆零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形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中并加盖存放以防变质,销售使用的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并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并记录。
(六)、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采购中药饮片是合法从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符合规定要求.(七)、医疗机构药品调配使用管理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医院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中药饮片存在检验报告书不足,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6.精选药品自查报告 篇六
目前,绛县持《麻醉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共有6家。检查组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自查报告,通过现场查看、向医务人员提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事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的处方开具和药品调剂人员、是否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定点采购、是否符合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管理、是否按规定销毁过期和损坏的麻醉药品等。
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成立相应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定点采购,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登记、专用处方“五专”管理,按规定程序销毁过期麻醉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医疗机构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开具麻醉药品、无麻醉药品调剂资格的人员调剂麻醉药品,未使用统一的专册登记或登记不及时、麻醉药品交接班登记不完整,个别单位药房内的专柜未使用保险柜或未双人双锁管理,医务人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知识知晓率低,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余液没有收回统一销毁,未要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送货上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均予现场指导,并出具了督导意见书,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和人员培训,一周内整改到位。
7.451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篇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北京市海淀医院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收集并上报的有效AD R报告4 5 1份。
1.2 方法
回顾性分析ADR报告, 通过SPSS软件分别对患者年龄、性别、给药途径、涉及种类、ADR临床表现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3 药品不良反应分级
参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轻、中、重度。
2 结果
2.1 年龄与性别
451例中男性157例 (34.8%) , 女性29 4例 (65.2%) ;年龄2~94岁, 其中60岁以上129例 (28.6%) 。AD R在不同性别及年龄段的分布见表1。
2.2 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给药4 3 7例 (9 6.9%) , 口服给药12例 (2.7%) , 肌内注射、外用各1例 (各0.2%) 。
2.3 药品种类及构成比
4 51例ADR报告中引起AD R的药品共56种。其中抗感染药384例 (85.1%) , 29种 (51.8%) ;中药制剂33例 (7.3%) , 7种 (12.5%) ;心血管系统药物17例 (3.8%) , 6种 (10.7%) ;消化系统药物5例 (1.1%) , 3种 (5.4%) ;神经系统药、影响机体免疫功能药物、生物制品各2例 (各0.4%) , 各2种 (各3.6%) ;营养药2例 (0.4%) , 1种 (1.8%) ;呼吸系统药物、降血糖药、抗痛风药、抗凝血药各1例 (各0.2%) , 各1种 (各1.8%) 。抗感染药种类及构成比:2 9种引起AD R的抗感染药, 前3位分别为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阿莫西林舒巴坦。另外, 抗感染药引起的3 8 4例AD R中, 4 5例 (1 1.7%) 是两种抗菌药联合用药。详见表2。
2.4 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
(1)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37例 (52.5%) , 主要临床表现为皮疹 (包括斑丘疹、荨麻疹) 、皮肤瘙痒、局部红肿、面部潮红; (2) 心血管系统损害54例 (12.0%) , 主要表现为胸闷、心悸、静脉炎; (3) 消化系统损害49例 (10.9%) , 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肝功能异常; (4) 神经系统损害34例 (7.5%) , 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四肢麻木、耳鸣、听力下降、诱发癫痫; (5) 注射部位损害26例 (5.8%) , 表现为注射部位红肿、疼痛、瘙痒; (6) 呼吸系统损害24例 (5.3%) , 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喘憋; (7) 全身性损害18例 (4.0%) , 表现为出汗、乏力、寒战、发热、过敏性休克; (8) 骨骼、肌肉系统损害6例 (1.3%) , 表现为关节痛、肌肉酸痛、横纹肌溶解; (9) 血液系统损害3例 (0.7%) , 表现为白细胞减少、溶血。
2.5 引起严重AD R的药品与临床表现
在4 5 1例报告中, 轻、中度438例 (97.1%) , 重度10例 (2.2%) , 新的ADR3例 (0.7%) 。重度AD R中, 表现为过敏性休克5例, 由头孢哌酮舒巴坦引起2例, 由头孢呋辛钠、头孢美唑钠、左氧氟沙星引起各1例;严重皮疹2例, 由头孢美唑钠+银杏叶提取物 (舒血宁) 注射液引起1例, 由头孢呋辛钠+莫西沙星+重楼解毒酊引起1例;肝功能异常1例, 由美罗培南引起;诱发癫痫1例, 由莫西沙星引起;横纹肌溶解1例, 由阿托伐他汀钙引起。
2.6 中药制剂的AD R
7种中药制剂引起3 3例AD R, 除1例为口服中药制剂外, 其余32例均为中药注射剂。发生ADR的中药注射剂品种主要3种:鹿瓜多肽注射液17例 (53.1%) , 舒血宁注射液9例 (28.1%) , 灯盏花素注射液3例 (9.4%) 。临床表现:心悸、胸闷11例 (33.3%) , 头晕、恶心11例 (33.3%) , 皮疹8例 (24.2%) , 发热、寒战等过敏样反应6例 (18.2%) 。
2.7 AD R转归情况
治愈4 0 6例 (9 0.0%) , 好转4 1例 (9.1%) , 症状未见好转4例 (0.9%) 。
3 讨论
3.1 本组特征
本组资料中女、男发生比例为1.87∶1, 可能与女性对不良反应的耐受能力较差、体质比较敏感有关[1]。60岁以上占28.6%, 考虑老年人器官功能减退, 药物易在体内蓄积;另外, 老年人往往多病并存, 用药品种多, 用药时间长, 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是引起ADR的重要原因[2]。20~29岁占29.7%, 考虑我院不良反应报表大部分是从门、急诊上报的, 门、急诊就诊者多以青壮年为主, 导致此年龄段ADR统计较高。
3.2 选择合理给药途径
W H O提倡在临床药物治疗中应遵循口服优先原则, 尽量减少静脉滴注。但本组资料中静脉给药占96.9%, 致使注射部位损害的有26例, 占5.8%, 可见静脉给药风险较大。静脉给药是一种有创伤性的给药方法, 如确实需要静脉给药时, 建议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 应尽量避免剂量过大、浓度过高、速度过快, 尤其是对一些刺激性较大的药物更应慎重。
3.3 加强抗感染药的合理应用与管理
本组资料显示, 无论是引起ADR的例数, 还是严重程度及药品种数, 抗感染药物均居首位, 考虑与抗感染药的频繁使用有关。本组抗感染药物中喹诺酮类最多, 占34.1%, 头孢类次之, 与相关文献报道一致[3]。在这些ADR中不排除部分是因单次剂量过大所致, 因为在医院门诊或急诊抗菌药的使用中, 经常出现本应将时间依赖性抗菌药一日剂量分为2~3次给药, 但为图方便1次给足。这不仅违反了药效学、药动学原理, 影响了药物作用的发挥, 而且还会因剂量过大、浓度过高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4]。在10例严重的ADR中有9例与抗菌药相关, 其中5例是过敏性休克。由此可见, 应加强抗感染药物的管理,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对有高危因素者尽可能选用安全的抗菌药物,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 同时严格控制使用疗程, 减少抗菌药物ADR的发生。
3.4 合理选用中药注射剂
多年来, 一直存在中药制剂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西药的认识误区。本组资料中中药制剂发生ADR的构成比仅次于抗感染药。这主要与中药注射剂的原材料成分复杂、药材质量不稳定[5], 以及临床医师对中药引起的ADR认识不足, 使用剂量偏大或疗程过长、不注意溶媒的选择等有关[6]。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中药注射剂适应证, 用药过程中强化药学监护, 减少ADR的发生。3.5加强用药监护与沟通本组资料中9 7.1%的患者都是轻、中度的不良反应;多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 临床表现以皮疹、瘙痒、面部潮红多见。这可能因为皮肤损害的临床表现易于观察和诊断, 且不易与其他疾病相混淆。当一种药物导致轻微的皮疹时, 患者处于高敏状态, 即使停用引起皮疹的药, 在继续使用其他药品时也有可能再次引起皮疹, 致使皮疹加重。本组10例严重的不良反应中有2例就是因为2种以上药物前后过敏叠加造成的。
ADR的发生与药物自身特性、患者体质、给药途径等因素相关, 只要早期发现, 及时处理, 大多数预后良好。为减少ADR发生, 临床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合理用药;尽量采用口服给药, 加强对高危人群用药安全性监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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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敏, 方勇, 徐济萍.271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 2012, 9 (3) :128-130.
[4]李文杰, 李小云, 范雪亮.抗菌药物超剂量使用的后果及其原因概述[J].中国药业, 2012, 21 (2) :47-48.
[5]毕凤兰, 张力.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题探讨[J].中国药物警戒, 2012, 9 (2) :89-92.
8.药品价格自查报告 篇八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分析;报告
[中图分类号] R96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2095-0616(2012)10-135-02
2011年营口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接收到93家基层报告单位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病例报告,收到病例报告总计976份。其中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48份,占报告总数的15.2%,来自医疗机构的病例报告734份,占95.7%,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病例报告42份,占4.3%。营口市百万人口平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65份,已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求的百万人口200~400份的基本要求,但与世界卫生组织所要求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占总数的3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11年营口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的ADR报告总计986份,其中10份报告因存在数据信息问题无法进行分析统计,因此有效报告为976份。
2?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统计
2.1?年度报告增长情况
2009~2011年营口市总体报告数,新的和严重报告数以及药品企业报告数逐年增加,年度增长率趋于平稳。见表1。
2.2?2011年营口市ADR报告表数量
由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平衡,报表数量存在差异较大,新的、严重的比例最大为77.03%,最小为10.81%。见表2。
2.3?患者用药情况
2.3.1?患者既往药品不良反应史情况?976份病例报告中,有既往药品不良反应的5份,无既往药品不良反应的478份,不详493份。
2.3.2?患者性别、年龄分布?976份报告中,男490份,女486份,男女比例为1.01︰1,无明显差异。
2.4?不良反应涉及的药品情况
976例怀疑药品中,其中抗微生物496例,占50.82%,位居首位,中药268例,占27.46%,位居第2。同时将各类药品病例报告数与全部报告数相比,结果表明,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激素及相关作用药无明显差异。
2.4.1?不良反应涉及的抗微生物药品种类?统计可以看出,抗微生物病例报告居多,约占报告总数的50.82%,对不良反应涉及的抗微生物药品种类及构成进行分类统计见表3。由表3可见,496例抗微生物药物中,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和头孢菌素类的报告数占比例分别为57.06%、23.19%、12.70%,其报告数量高于其它药物。
2.4.2?不良反应发生前4位药品?976份病例报告中,不良反应发生前4位的药品包括阿奇霉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头孢派酮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3?讨论
3.1?报告数量分析
营口地区百万人口报告数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求的每百万人口200~400份的基本要求。2011年营口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和新的严重报告总数与2010年相比平稳有所增加,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首次达到WHO推荐的15%,但还没有达到WHO推荐的30%。由于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报告数量偏低,这将给笔者今后工作带来挑战。今后,要继续加大对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力争有所突破,力争ADR报表质量再上一个台阶[1-2]。
3.2?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分析
从年龄、性别看,男性略高于女性为1.01︰1,无明显差异,说明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无特异性选择关系,但与年龄有一定的关联性。30~50岁成年人所占比例最高,为46.25%,这主要是因为中青年工作压力大,不排除与相应年龄体质改变有关。因此,应重视中青年人合理用药。由于中青年人有的进入更年期,以及不合理用药习惯,因此对中青年人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品禁忌及用药剂量,治疗上要做到正确、有效、安全[3],降低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从患者用药疗程看,用药当天发生ADR的比例最高,占91.19%,用药1周以上的占7.40%,用药半年的仅占1.43%,这可能与发生迅速的ADR容易发现和判断,而长期由于联合用药、饮食、疾病进展以及跟踪等因素较难判断有关[4]。
从用药途径看,以静脉滴注和口服药为主,分别占75.20%和19.06%。这可能与临床常用注射剂和片剂有关。此外,静脉给药发生不良反应时间较短,易于发现,报告率高于其他途径。建议临床上用口服药能达到治疗目的,原则上不要使用注射剂。
3.3?药品情况分析
从统计结果上可以看出,不良反应发生率前3位的药品包括:阿奇霉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头孢派酮舒巴坦钠。其中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其主要表现涉及皮肤及附件损坏、全身性损坏和用药部位损害等方面[5]。这提示临床应用此类药物应密切观察,临床医师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过敏,慎重用药,并密切观察用药情况,尽量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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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凌春燕,葛卫红.我院242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药房,2005,16(9):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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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夏小叶,杨芳,周奕兵,等.某市2010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1,6(36):333-335.
9.医院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九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的自查报告
为了迎接祖国60年华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管理工作,根据有关领导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和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动员,精心安排部署
根据《京药监【2009】58号》文件精神,我院召开了由院长主持,院委会成员、各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项自查题专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本次自查的相关工作。会上,一是由院长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深刻分析了假药、劣药给患者带来的影响和危害,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本次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业务院长任副组长、各个相关部门科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查小组,全面此次自检自查相关工做。
二、认真指导开展,深入贯彻落实
我院此次开展自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庆平安行动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为契机,紧密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特别是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管理,针对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容易出现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目的是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提高我院的医疗器械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此次检查的重点药品种类以生物制品和避孕药品等高风险品种为主。本次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企业的资质是否齐全,验收情况是否及时准确,批号、有效期与票据是否相符,有无近效期或过期药品。对于生物类药品严格检查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
三、此次自查过程中自查小组再次组织学习了与药品各相关制度,并进行了制度学习考核。
自查小组还明确了各个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自查小组还经过仔细研究,制订了详细的药品质量应急处理预案,严把进货关、发现不合法的药品要做到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通过开展上述一系列工作安排。我院药品自查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为了更好的保障患者的健康,做到对患者负责我院还要求总结本次自查工作的经验、方法,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
范文二
XX村卫生站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威远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卫生站积极地开展了相关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全用药。
2、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3、从业人员每年都进行了健康体检。
4、药房宽敞明亮,清洁卫生,药品的陈列,整齐有序。
5、与医药公司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6、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7、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
8、卫生站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0.保健药品自查报告 篇十
保健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它直接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和生命安危,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所以说它是特殊商品。如管理得当,使用合理,就可治病救人,保护健康,造福人类。反之管理混乱,使用不当,则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破坏社会生产力,甚至祸国殃民,产生严重后果。所以我们必须严格把好关。药品质量的重要性 :药品质量关系到病人的安危,因此至关重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才能保证疗效,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意味着疗效得不到保证。所以,进入我药房药品,只允许有合格品,绝对不允许有次品或等外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有很强的科学性: 药品质量的优劣、真伪,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必须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依据法定标准,应用合乎要求的仪器设备,可靠的方法,才能做出鉴定与评价。我药房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质量、服务作为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加强质量管理,凝聚人心,以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增强保健药品服务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加快药店的发展。
一:以提高质量为重心,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系统。我们必须集中精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绩效,这是药房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我们要加强基本技能与基本技术的提高。要加强服务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对药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定期对不足的服务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服务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参与药品质量的检查和服 务纠纷的处理,消除本位思想,学会站在顾客的角度学习和处理问题。我们必须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由过去的人治向制度化管理转变,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他控变为自控,使整个服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加强管理,创新发展。
必须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线,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等诸多方面体现出我药店的优势。我们要继续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发现和培植新的业务亮点,加强自我宣传,树立我药房的美良好形象。
三: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11.药品价格自查报告 篇十一
关键词:法律;超市;价格欺诈
一、调查对象的选择
为了反映消费者对超市价格欺诈法律问题的了解程度和维权意识情况,有针对性的选取了A市超市的市场份额占有量较高的S、H和G三个超市的消费者为调查对象。被调查的对象基本涵盖了各个年龄段的不同受教育程度的人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超市价格欺诈法律问题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30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92份,问卷有效率为97.33%,发放范围主要包括S、H和G三个超市。
1.对《价格法》的了解程度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292份有效问卷中,所有人都对该题进行了回答,其中选择不知道有这部法律的有148人,占中人数的50.7%;选择知道但不了解的有126人,占总人数的43.2%;选择一般了解的只有16人,占总人数的5.5;仅有2人选择了很熟悉,比例仅为总人数的0.7%。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价格法》知之甚少,甚至半数以上的消费者不知道這部法律。
2.是否知道价格举报电话
如表2所示,在292份有效问卷中,56.8%的人选择了“知道有举报电话,但不知道号码”,有30.8%的人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电话,知道该号码的人仅占12.3%。价格举报电话是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重要渠道。我国在2001年5月1日开通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群众可以拨打该号码向当地的物价局举报和投诉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知道有举报电话,但不知道号码的人和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电话的人占了很大比重,说明消费者对价格举报电话了解很少,价格举报电话的普及程度有待提局。
3.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双倍赔偿”规定的了解程度
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292份有效问卷中只有31.5%的人不了解“双倍赔偿”的规定。这说明大部分消费者知道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遇到欺诈行为是可以依法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这一结果也说明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中的一些重要规定有一定的关注,而相比之下《价格法》在普及程度上与之相距甚远,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价格法》。《价格法》是价格管理的重要法律,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也需要得到很好的宣传和推广。
4.消费者对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了解程度
(1)辨别超市常用的价格欺诈手法。调查结果显示(见表4)82.2%的人能够辨别出标价签所示商品的产地与规格不符是价格欺诈行为,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很多消费者反映在超市购物时很难辨别出商品的实际产地,材料是否与价签上的相符。78.1%的人认为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也是超市中常见的欺骗手段,但是很多被调查者表示去超市购物买的东西很多,经常记不得每件商品的价格,购物后也不会拿着小票去核对,因此很难发现这种欺骗行为。有79.5%的人选择了虚构原价,但是在日常消费中,由于超市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大部分消费者并不知道某件商品的真实原价是多少,这种行为也是很难发现的。与上述3种标价方式相比另外两种价格欺诈的方式—误导性价格标示和不履行价格承诺更具有迷惑性。调查数据显示分别有39.7%的人和36.3%的人认为误导性价格标示和不履行价格承诺不是欺骗行为,调查中一些消费者认为这两种行为仅仅是超市的促销手段,没有构成欺诈。
三、法律建议
1.建立价格信息披露制度,用明码实价取代明码标价
一方面需要打破消费者与零售商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让消费者掌握全面的商品价格信息,这需要建立价格信息披露制度。物价管理部门要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准确的价格信息,供消费者参考。另一方面要求零售商提供真实的价格信息,即“明码实价”。明码实价是指经营者按标价销售商品,标多少,收多少,既不多收也不少收,而购买者不能,不得讨价还价。
2.健全价格监督举报制度
《价格法》规定群众有权对价格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单位有权对价格进行舆论监督。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而新闻舆论督则是价格主管部门治理价格欺诈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和网络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方面广泛宣传反价格欺诈的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水平;另一方面客观准确的披露企业不诚信的行为,扩大社会影响,发挥媒体的威慑作用。
3.建立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的制度
向法院起诉,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途径。但是在调查中所有被调查者都没有选择用打官司来维权,他们认为打官司太麻烦,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为了一点点损失不值得。因此,要让消费者愿意维权,就要简化诉讼程序,降低维权成本。价格欺一诈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都不大,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因此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在诉讼程序上加以简化,建立比简易程序更为快捷的小额消费诉讼程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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