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精选8篇)
1.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篇一
铁能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生产经营工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涂料废物(废油漆)、废铅酸电池、医疗废物、含铬废物(铬渣)、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等,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三条 公司监督检测中心对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生产、机电、物资供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对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四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
第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每年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第六条 禁止向厂区环境内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产生危险废物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暂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二、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米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厘米/秒;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毫米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厘米/秒;
三、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
四、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
五、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禁止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物中贮存;
六、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系统、雨水收集池;
七、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
八、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设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七条 医疗废物和铬渣委托辽宁牧昌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其
他危险废物由物资供应公司统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第八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合理转移危险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三年内)。危险废物转移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三、用作危险废物转移的车辆、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许私自处理处置危险废物。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二、未按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
三、向厂区环境内倾倒、堆置危险废物的;
四、未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
五、危险废物贮存防护设施不健全或损坏,危险废物标志不清;
五、未制定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的;
六、未按危险废物转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私自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
第十一条 对私自转移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情节严重的,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
2.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篇二
1 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现状
根据环保部2015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中发布的数据, 2014年我国244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 436.7万t。其中, 处置量为889.5万t, 综合利用量为1 431.0万t, 贮存量为138.0万t。目前, 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处理途径是有效地处置和综合利用, 具体情况见图1。
2014年我国各省大中城市发布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如图2所示, 排名前三位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244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十名的城市分别为山东烟台、山东聊城、湖南岳阳、四川攀枝花、浙江宁波、江苏苏州、上海市、湖南衡阳、广州梧州和云南昆明, 具体情况见表1。前十名城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总量为925万t, 占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38%[3]。
2 危险废物的污染
危险废物对环境、生态、人体健康的影响日益受到民众、政府和法律的关注。危险废物的有害成分不仅能造成直接的危害, 还会在大气、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中滞留、迁移、转化, 污染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2.1 对土壤造成的污染
危险废物在生产生活中若处置不当, 随意堆放或违法遗弃, 不仅占用土地资源, 而且可能导致大量的有毒废渣、渗滤液等接触到土壤, 被土壤吸附后造成污染, 最终导致土质酸化、碱化、硬化, 影响植物或者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同时生物积累作用, 可能会对农作物食用者造成毒害。
2.2 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危险废物可通过多种方式污染水体, 如随风落入水体, 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特别是危险废物违法露天放置或随意丢弃, 有害物质随雨水非常容易进入河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后, 导致水质恶化, 威胁人类的饮用水安全, 危害人体的健康。
2.3 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危险废物堆放过程中, 在温度、水分、微生物等综合作用下, 某些物质可能发生分解, 产生有害气体。有些危险废物本身含有大量的易挥发有机物, 在堆放过程中会逐渐散发出来。另外, 运输、处理过程也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有害气体和粉尘扩散到大气中, 不仅造成大气质量的恶化, 进入人体或生物体, 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
3 危险废物管理面临的困境
3.1 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 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 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又如河南省制定的《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在省内危险废物管理中发挥了很多作用。但目前国内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总体还不够完善, 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可操作性不强, 与实际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给日常有效监管带来了困难[4]。
3.2 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底数不清
目前, 环境统计数据是危险废物管理部门数据的来源, 但环统数据与实际量会有一定的差别, 普遍存在危险废物底数不清、数据不完善、不全面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企业环评编制不规范, 对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去向分析不清或实际生产中不按环评手续进行;部分企业不按国家的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 申报不及时、数量不清, 甚至存在瞒报、漏报、虚报的情况;危险废物申报审核不严格, 存在不进行现场核实的情况;缺少各行业危险废物底数的调查研究, 基础数据、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基础数据底数不清不仅给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而且给一些不法企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可乘之机, 存在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5]。
3.3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 工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崛起, 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日俱增, 性质更为复杂, 处置、综合利用的难度更大[5]。目前, 由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入资金大、市场回报率低、回收期长、运行成本高, 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不高, 集中设施建设发展较为缓慢, 全国各地均缺乏技术水平高、处理手段多样、处置品种全面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各地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不能满足本地危险废物产生量、种类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导致大量危险废物的贮存, 甚至可能导致部分危险废物流失、非法倒卖、私自简易处置, 已成为污染环境的一大隐患[6]。
另外, 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 大量的企业更多地关注水、气的污染防治, 没有对危险废物产生足够的重视。在日常的运营中, 未将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工作中, 大大增加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的风险。而且随着危险废物处置成本的上升, 不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铤而走险,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时有发生, 令人堪忧[7,8]。
4 危险废物管理建议和对策
4.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进一步加快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鼓励各地建设集中处置设施, 最大程度处置利用危险废物, 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4.2 开展危险废物的底数调查
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一直是管理的瓶颈, 只有摸清危险废物的底数, 才能做到更好、更有效的管理。首先, 要加强工业、企业的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要求如实、及时地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等有关信息;环保部门要定期进行规范化检查, 核实申报信息, 根据企业的环评文件等材料, 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其次, 通过开展各行业的危险废物产排污系数调查等, 建立各行业危废污染源数据库, 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数据基础[9]。
4.3 研发关键技术, 提高资源化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是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基础。没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将无法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更是无稽之谈。各地区针对本地危险废物产生的实际情况, 进行调研分析, 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综合利用的新技术研究。国家增加研究投入,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技术, 为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提供保障。
4.4 广泛宣传, 强化意识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 让公众、工业企业都积极参与和支持。扭转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发展观, 使其积极健全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构,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申报工作, 提升工艺与污染治理水平, 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管。
4.5 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过程监管
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的专业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技术, 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网络监控, 提高监管效率, 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多部门合作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监管。
参考文献
[1]张力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法规[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2]何艳明, 聂永丰.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 2002 (6) :90-93.
[3]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N].中国环境报, 2015-01-05.
[4]乔燕.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现状及防治管理对策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6 (2) :43-45.
[5]黄正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措施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4 (8) :1-3.
[6]郝永利, 金晶, 胡华龙, 等.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现状分析[J].中国环保产业, 2015 (12) :28-31.
[7]杜艳丽, 高原, 荆涛, 等.浅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现状[J].绿色科技, 2013 (7) :226-227.
[8]贾书庆.危险废物监管难点及对策研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5 (11) :56-57.
3.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危险废物 处置 焚烧 安全填埋
废物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到最后的处置,必须树立整体性、全程性的观念,使废物管理科学化、最优化。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更是许多环保工作者正在努力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广东省目前危险废物处置采用先进的技术集中处置,使危险废物的处理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多年的危险废物管理实践,对广东省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重点管理。
1 危险废物的危害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是一类特殊的废物,由于其性质多种多样,种类纷繁复杂,鉴别困难,不但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由于各国对危险废物的理解程度不同,管理方法各异,从而使危险废物通过各种渠道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
2 广东省危险废物的状况
广东省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具有分布上相对广泛和数量上相对集中的特点,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和粤东地区。根据1996年广东省对危险废物进行全面的调查,1996年广东省危险废物产量达97万吨,占总固体废物总产生量2094万吨的4.6%[1];201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统计公报显示的数据,201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965.4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30.1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3.12万吨。[2]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从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来看,广东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49类中的42类,但数量上主要集中在废碱(HW35)、含铜废物(HW22)、废酸(HW34)、废矿物油(HW08)4类,这4类废物占全省总量的54.5%。[3]
3 广东省危险废物的管理
3.1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广东省已建成基于省、市、县三级联网、功能完善、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为示范中心及时了解全省不可利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提供了可靠的数据。示范中心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进行网上申报登记、转移申请、许可申请等业务,提高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示范中心还组建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制,负责各个环节环境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网上申请流程见下图1、图2、图3。
3.2 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示范中心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主要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对每种危险废物的运输,都必须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个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5联复件,每一联都必须根据证明方法的规定事先填写好。在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上,必须有危险废物产生者、运输者和处理者的签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转方式见图4。
3.3 危险废物贮运过程的管理
示范中心为了确保危险废物在交通转移、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配备了专用废物收运车,如罐车、箱式车、防漏货车等,运输路线多为等级较高的公路,路况较好,这样发生运输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及包装方式,分析在正常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和人类有无影响,调查贮存场所的设施状况,找出发生事故的隐患,分析在遇到自然灾害或风险事故对危险废物可能泄漏或释放污染物质对周围环境和人类的危害及其程度和范围等。
示范中心在通常情况下,将危险废物计量、登记后按照进场指令进入各个车间进行处理,但对于爆炸性物质和难以稳定或性质未明的废物则运至贮存车间储存。危险废物为室内储存,避免直接的风吹雨淋日照,且对不同种类的废物分门别类的分区域储存。若贮存车间存放条件不佳时,存在爆炸或火灾的隐患。若贮存容器或料仓密封性不良,危险废物则有散漏的危险。此外,如果建设区域受到台风、暴雨和洪水的同时袭击,导致所贮存的废物散落进入环境造成污染事故。
示范中心贮存车间还建立一定的事故应急装置,达到消防要求,以及具备废物较长时间储存的安全条件。
4 危险废物处理过程的管理
目前常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法包括焚烧法、填埋法、生物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固体法等。[4]根据不同的工艺方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及对周围和人类的影响,分析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事故排放的污染物质,影响程序和范围,利用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或不能利用废物的数量、种类及处理处置方式。
4.1.1 焚烧处理阶段
在废物焚烧处理过程中,如焚烧烟气处理工艺发生故障,各种污染物排放大量增加,则会造成废气不达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空气。为了降低风险,示范中心引进了先进的设备和管理模式,对焚烧炉整套系统,一般运行一年需要保养一次,净化系统全年运转,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处理废物,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4.2.2 安全固化、填埋阶段
在废物填埋处理过程中,如渗滤液收集系统受阻塞,使渗滤液在填埋场中积聚,可能造成渗滤液透过防渗系统,污染地下水;发生大暴雨时,填埋场截洪沟、排水沟发生阻塞,造成大量场外地表径流进入填埋场,使渗滤液急增,小则可能渗透污染地下水,大则可能威胁截污坝的安全等等风险。
示范中心安全填埋场设计建有:地下水集排系统,预防地下水进入填埋场与废物接触;截污坝,防止堆填的废物流失;防渗膜+粘土层+防渗膜的三层防渗系统,预防渗滤液污染周围环境;两层渗滤液集排系统,用于渗滤液及时排出填埋场和检测防渗层是否有破损而使渗滤液漏跑,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这些措施是国外发达安全填埋场设计建设的最新标准,达到先进水平。
4.2.3 废水处理车间处理阶段
为防止因废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而造成处理的废水不达标,示范中心设置事故池,以保证废水车间不会发生事故排放,并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处理工艺也是在深圳工业废物处理中心经过多年的实践、改进的基础上设计,处理工艺是可靠的。
从逻辑上说,不可能将事故的风险缩减到零,而人们追求一项开发行动一种新技术带来的社会效益往往认为比能察觉的风险影响更重要。因此广泛收集材料,了解群众和决策部门的反映,对各种行动的代价大小进行评价,权衡后决定,这样才以可能降低风险,对于危险废物管理的风险评价更应该如此。
5 结论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达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当今社会,优良的环境质量已成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环境也成为当今现代化城市提高经济竟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迅速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的现代化,彻底消除危险废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疾病流行隐患,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于促进广东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
[2]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广东省环境统计公报.广东省环境信息网
[3] 中冶设计研究总院,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
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篇四
总则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5号)
(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中心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供销部门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52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⑴、《固废法》有关规定 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 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 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 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 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
(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固废法》及省、市、县(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
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旗)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本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根据《固体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 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 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
⑶、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做好危 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⑷、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⑸、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⑹、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
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对于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的要求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1、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应定期核实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①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②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③新建或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④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根据公司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扬散等意外事故,公司危废管理小组制定了《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由各应急指挥和应急队员的负责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旗(县)环保局备案。每年或危险废物种类、处理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时,且原预案不能满足事故应急处理要求时需要由指挥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更换旧版并重新报备。3.公司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由安环部主导,演练前需要制定演练方案(计划),演练后编写演练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从人员、机械、物料、规章制度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整改,从而确保在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1、分析危险废物的目的:确保本公司接受的危险废物为许可证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利用。
2、具体内容为:
(1)、本公司在接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之前,应先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有资质的化验室对该危险废物进行归类的证明资料,并确保与公司经营许可证允许的范围相一致后,方可接受该危险废物;
(2)、确认所转移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
(3)、废物采样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依据不同批次、废物产生日期分别定量取样,所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获得精确的、可靠的监测分析数据,为危险废物的利用做好准备工作。(4)、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前,必须进行化验分析获得数据后,再确定危险废物配料的配比。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堆放管理。
5、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6、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7、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8、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应确保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由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环评、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符合“三同时”要求。
2、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应由专人运行管理,管理人员应经过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培训,熟悉该设施运行工艺。
3、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4、定期组织对利用设施进行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定期对利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利用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及省、市、县(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管理台帐前期准备工作
危险废物台帐的基础建立,确定所利用的危险废物并在企业内部给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编号。建立相关记录表格,相关表格一般应分别留存于危险废物利用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
2、管理台帐建立的步骤(1)记录与计量
在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帐记录表,危险废物转移出时或在单位内部利用时,必须要求称重。(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
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帐记录表,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3)形成完整台帐
汇总危险废物台帐报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利用情况一览表,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帐。
3、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与保障(1)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涉及单位内部危险废物的贮存、利
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
(2)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利用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
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帐管理员)汇总。(3)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并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⑴、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⑵、危险废物基本知识;
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正确使用、维护危险废物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⑸、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2、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⑴、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⑵、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⑶、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4)、定期教育
3、组织实施部门
⑴、危险废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危险废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危险废物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育。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危险废物岗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
2、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拟订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并报供销部门采购。
3、供销部门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保用品,负责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负责供应商具有劳防用品生产资格,选用“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4、库房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准确核发归口劳保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台账。
5、根据作业性质、环境条件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器具发放到各操作岗位。
6、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危废管理小组应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由安环科主导,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以下情况进行排查:
1、危险废物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
2、危废利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
4、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1、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的目的:为了更好的达到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目标,特制的本制度。
环境监测制度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间断或不间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含量和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过程的工作。
2、本公司环境监测的对象:生产场所中的环境空气中无组织排放烟尘、厂界环境噪声以及脱硫塔、除尘器的烟气排放指标。
3、环境监测的频率:本公司委托乌拉特后旗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各项目进行一次环境监测。在出现应急事故或设备故障造成环境影响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性监测。
5.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篇五
为保证佛山****有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处置要求,实现公司环境方针、目标,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达标排放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31号令)》; 3.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3.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术语和定义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职责
5.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所辖区域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5.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堆放场地的分类及标识、日常培训和管理台账的建立等管理,以及协助完成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和公司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5.3车间主任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转运、堆放到指定贮存场地。5.4环保监督部
5.4.1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行业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5.4.2全面协调公司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涉及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危险废物管理
6.1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确认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注:公司目前主要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等。6.2危险废物收集
根据危险废物物理特性(液态、固态、半固态),化学性质[腐蚀性、易挥发性、易水解等)、危险特性(易燃、易爆、易爆、剧毒等)的不同,必须分类收集,严禁收集人员随意倾倒,收集车辆及容器必须专用且有明显的标志,严防被挪作它用。6.3危险废物贮存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建立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常温下易燃、易爆及排除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预处理后进行贮存;常温下不水解、不挥发等不同理化特性的危险废物,必须根据标准要求分类堆放或容器贮存;贮存场地或容器须专用且有明显的标志,严防被挪作它用。6.4贮存场地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选址特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到安全、坚固、防渗、容积大小合理、有分隔、有围堰、场地标识清楚。6.5危险废物处置.5.1片区内的危险废物单位由质量精益管理部安全环境管理科负责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处理。
6.5.2片区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与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处理(处理单位资质报公司备案)。6.6危险废物运转
6.6.1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时,专(兼)职安全和环境管理人员必须现场监督,避免违规操作造成污染事故。6.6.2危险废物处置交易时,必须现场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记录和联单,确认无误后签字方可完成本次危险废物处理程序。6.6.3危险废物转移单位在废物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科备案。6.7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6.8管理培训
6.8.1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取证。6.8.2各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并记录备案。6.9档案管理
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专(兼)职环境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要求,对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合同、交易记录和联单、管理文件,培训记录进行整理,建立管理台账,以备申报和核查。监督检查
7.1环保监督部门会同各职责部门,对各分公司和事业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纠正违规行为。7.2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人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7.2.1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督查相关的事项和资料。7.2.2进入工作场地进行抽查,对相应台账记录进行审核。7.2.3发现存在问题时,责令即时改正或限期整改。
7.3责任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严禁同一问题在同一个项目上前后反复出现。考核与奖罚
8.1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本制度6.1-6.9条款执行,如不达标,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执行,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8.2因管理疏忽,产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造成人员伤亡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对在危险废物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公司研究决定将给予表彰或奖励。附则
6.危险废物管理2018年计划 篇六
时光如梭,转眼间,新的一年又要开始了,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危险废物管理2018年计划,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危险废物管理2018年计划
1一、2018年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的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公司主要废物为废机油、占染废机油的手套及抹布等、生活垃圾。
据此断定,废机油、占染废机油的手套及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房由专人保管,存满后交由具有环保资质的厂家回收。占染废机油的手套及抹布等可重复使用,归类放置在危废暂存房,直至不使用后,交由具有环保资质的厂家处理。
二、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吴华。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混合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四、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 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五、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 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危险废物管理2018年计划2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进行有效储存、利用、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018年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的管理。3 职责
3.1 各部门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做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各类废物的产生、分类标识、存放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程序内容 4.1 管理对象
公司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4.2 固体废物的控制原则 a)减量化: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并使单位产出量逐渐减少;b)无害化:对废物的处理应力求科学、合理,把对环境的污染减低到国家法律和标准允许的水准以下;c)资源化:对可回收废物进行回收再利用;d)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4.3固体废物的分类
4.3.1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
4.3.1.1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填写在《危险废弃物内部转运单》上,交接部门责任人相互签字后交环境科储存管理。
4.3.2危险废物的分类
4.3.2.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相关内容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本公司主要的危险废物有: a)废污泥 b)废液等
c)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渣 d)沾染性废物 e)部分废办公用品
4.3.2.2环境科根据各部门填写的《危险废弃物内部转运》确定公司的危险废物,汇总《危险废弃物清单》中,并根据各部门实际产生情况及时更新。4.3.3非危险废物的分类
对于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物根据原有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包括: a)食堂废物 b)部分包装废物 c)部分设备废件 d)部分废办公用品 e)生活垃圾
4.4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置
4.4.1按照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存。所有报废的危险废弃物放置到规定的存放场等待处理。
4.4.2建立危险废弃物产生台帐、危险废弃物转移手续,记录每天危险废弃物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责任到人,并如实向上级部门申报。
4.4.3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各危险废弃物特性。
4.4.4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危险废弃物处置方式及危险废弃物环境应急措施。
4.4.5废弃物存放地点周围收拾干净,不得外溢,及时转运。4.4.6废弃物转运时,运输车辆需密闭,严禁泄漏。4.4.7废弃物转运的数量要准确计量存档,办好移交单,定点存放。
4.4.8贮存区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牌。
4.4.9接触废弃物人员,需穿戴规定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4.4.10一旦发生重大污染险情时,立即启动《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
4.4.11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1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准随同一般垃圾运出公司。小编精心推荐管理工作计划
7.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篇七
关键词:危险废物,管理,问题与建议
近几年,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和其对公众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门话题。我国作为GDP增长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毫无意外的也要面临危险废物的处理问题。所以说, 对于危险废物的控制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任务。在我国相关法律中, 将危险废物分为三种类型: (IHW) 工业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 (MW) , 和家庭危险废物 (HHW)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时候, 首先就应该根据以上三种类型的明确划分, 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种类的区别, 然后进一步分析确定其危险特性。
1 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存在弊端
在我国, 只有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本文简称《名录》) 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划分, 才能够对危险废物进行鉴别, 然而, 《名录》的编制大部分都是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的分类原则作为依据, 不能完全代表我国本身危险废物的特性, 及其对生态的污染和对公众健康的威胁特征等, 部分条款无法落到实处或者容易引发各界争议。2008年, 我国依据国内实情, 对《名录》进行了修订, 将原来的47类危险废物重新划分为49大类, 而且对行业来源进行了细化, 标注了危险特性。但是, 此次修订未对分类体系做出重大调整, 所以说, 我国现行的《名录》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端, 实际操作性依然不强。
1.2 处置技术、设施落后、处理能力不足
虽然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局限性, 为此我国在很多行业的技术水平遭到了很大的限制, 加上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设备缺乏, 所以对于危险废物处置技术远远落后。截止到现在, 我国已经有了不少的处置场, 但是却很少能符合环境的标准, 而且, 处置场大多缺乏正规的设计, 规范的管理体系以及运行经验, 所以我国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技术水平依然较低, 很多危险废物即便到了处置场, 也只是简单处理, 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1.3 危险废物任意处置或去向不明
上文已经提到过, 由于经济水平限制了技术水平的发展, 再加上设备的缺乏, 管理体系的不健全等等因素, 我国大部分的危险废物被随意处置, 甚至不明去向。一部分危险废物跟随生活垃圾一起被排放除去, 一部分被送到城郊简易填埋场进行了简单填埋, 有的甚至直接堆放在露天, 以上种种做法, 都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伤害, 更有甚者, 在我国还存在着危险废物被违规偷运的现象, 危险废物在我国的处置现状不容客观。
2 对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建议
2.1 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由于危险废物的特质, 其既有一定的危害, 同时也可以转化成新的资源, 所以说, 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的时候, 既要防范其有害的一面, 又要适当发挥其潜在的资源特性。如果能开发出危险废物的利用价值, 并加以综合利用, 不但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处置量, 还能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对于危险废物的利用不能盲目, 必须要制定出相关标准作为参考。关于这项标准的内容, 本文有以下建议: (1) 通用性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 (2) 特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第一项, 主要应该考虑的就是危险废物的再利用方式, 而且要对不同的利用方式制定出相应的污染控制要求及原则;而对于第二条的内容, 必须在危险废物的种类划分的依据上执行, 如果回收再利用价值较高, 就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对其中的元素和物质进行提取回收, 以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2.2 因地制宜, 分类管理
现今为止, 虽然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已经基本成形, 但是部分制度仍然比较模糊, 相关细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危险废物产生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有着显著差异, 加之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存在着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不同, 所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 制订出具体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细则, 使危险废物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
2.3 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各个地区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管理的过程中, 可以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处理、利用纳入到城市规划发展中, 推动危险废物处置的专业化、集中化。对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 应该鼓励其配套处置设施, 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管, 提高危险废物的利用率、处置能力以及管理水平。
3 结语
关于危险废物的管理, 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治理工作中的重点, 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 加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度, 达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现行的经济形势及环境状态, 危险废物管理及中和利用, 不仅可可以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及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的威胁, 还可以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 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 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胡舸.重庆地区危险废物处置方案与管理系统研究[D].重庆大学, 2011.
[2]王琪, 黄启飞, 段华波, 等.我国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技术体系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 2010, 19 (5) :165-179.
8.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篇八
具体减量措施有哪些?“对年产生危险废物量较大的企业,我局鼓励其采取改进工艺、清洁生产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对危废类别单一、危废产生量较大、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鼓励其依法依规自行综合处理、利用危险废物,从源头上减少产生量;建立项目准入制度,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不予审批。”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谢国晖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高明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195间,主要产生废酸、表面处理污泥、含油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铜污泥及废液、废乳化液、含酚废物、废煤焦油等危险废物,涉及金属加工、石化、纺织、化工、电子等行业。2014年高明区共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约1.8万吨,全部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酸产生量为1.45万吨,占全区总危废量的80%。而92%的废酸约1.33万吨交由辖区内危废经营持证单位进行综合处置、利用,其余危险废物经商经接受地环保部门同意后主要转移至惠州、肇庆、韶关、河源、深圳等市的资质单位处置。此外,因接受地环保部门审批原因未能及时转移的危险废物约有104吨,主要种类为废油漆渣、表面处理污泥、废酸、占有危险废物的抹布、包装桶等。
“结合高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企业产生废酸较多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废酸处理处置采用酸碱中合法会消耗大量的石灰或片碱,并产生大量的泥渣,而废酸液中的有用资源全部浪费,从资源回收利用、经济可行性方面考虑,可以鼓励企业建设废酸综合利用制作净水剂项目。”谢国晖说,“净水剂可作为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的高效廉价絮凝剂,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既可以解决危险废物出路难的问题,又使资源得到充分循环利用,目前该项目正在环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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