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2024-09-23

发票报销管理规定(精选12篇)

1.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篇一

发票报销审核规定

一、目的

明确费用发票审核标准,规范相关部门在此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确保费用发票的合法、合规、合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费用报销工作。

三、定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是消费者、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费用发票审核标准

1、费用报销部门:

1.1、费用报销人员负责按《费用发票审核标准》要求,收取、审核相关业务活动的发票;

1.2、费用报销人员负责及时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粘贴发票; 1.3、费用报销责任部门的内审员负责签字审核费用报销单,确保原始发票齐全和费用报销单大小金额规范;

2、财务部:

2.1、负责审核原始发票及费用报销单据的规范性,确保会计资料符合会计核算和税收法规的要求;

2.2、负责费用报销单据的账务处理和支付,确保核算数据准确、账务处理及时。3.发票的要求 3.1、费用发票的分类

3.1.1、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是指购买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收取的发票如: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版)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版)《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手写版三联)《企业冠名的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版)

3.1.2、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是指接受娱乐业、餐饮业等应税服务项目时,应收取的发票如:

《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3.2、费用发票的收取标准

3.2.1、发票的法定标志是发票监制章,凡是不带有发票监制章的票据一律不得作为发票使用,同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2.2、购置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汽油、修车等,应收取标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版),如果销货单位确实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版),并且价格非常合适情况下方可收取普通发票。

各分公司业务运营中产生的资产购置、费用支出发票,原则上必须开具各分公司抬头;对于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金额较大的,报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可开具总公司抬头发票。

3.2.3、运输费用、快递费用应收取能按11%抵扣增值税的运费专用发票。3.2.4、乘坐出租车、餐饮、停车过桥、会议费等,应收取标有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服务业发票。

3.2.5、国内航班的机票视同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国际航班报销机票时,必须同时出服务业专用发票和机票,并按发票金额申请报销。3.3、费用发票的审核要点

3.3.1、发票印有付款单位(个人)或客户名称的,应填写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称。3.3.2、发票额度的要求

 会议费单笔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应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和我公司与组会单位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三个附件。

 咨询费、服务费、广告费等,单笔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应提供会签后的合同复印件。 办公用品发票单笔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应注明品名、单价或附有与发票印章一致的明细清单

 礼品的发票每张不能超过3,000元,并按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4、费用项目的分类、汇总

3.4.1、餐费、食品可以归为一类统计金额。3.4.2、汽油费既要统计金额,又要统计数量。3.5、跨费用发票的报销时限

3.5.1次年一月份,只能报销上年12月份开具的2万元以下的费用发票。

五、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5.1借款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审核财务经理(或总监)独立董事及董事长

5.2非借款冲账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或总监)独立董事及董事长

5.3借款冲账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或总监)独立董事及董事长

本办法自发布起实施。

2.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篇二

关键词:工作流,JBPM,报销系统

传统的报销模式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来实现。员工每次报销, 填写纸面的单据并拿着单据找到各级领导进行审批, 最终将单据拿到财务进行审核。可见, 传统的报销方式存在单据填写效率低下, 业务审批效率低下, 财务审核效率低下等缺点。工作流技术的出现很好的解决了此类问题。

1 系统架构及相关技术

1.1 系统体系结构

该系统采用基于B/S模式的三层体系结构:表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表示层是系统的用户接口, 负责参与者与整个系统的交互。业务逻辑层是用来处理表示层提出的请求, 然后对请求进行操作。数据访问层负责数据库的访问。

1.2 工作流相关技术简介

该系统采用工作流技术, 工作流管理联盟 (WFMC) 对工作流的定义是:工作流 (Workflow) 是一类能够完全或部分自动执行经营过程, 它根据一系列过程规则、文档、信息或任务能够在不同的执行者之间进行传递与执行。

2 系统主要功能及设计

本报销系统的功能可以划分为用户管理、领导审批、财务审批三部分。

2.1 用户管理

(1) 员工提单:和传统的填写单据的方式相比, 网络条件下的单据填写显得更为简便和高效。

(2) 个人账户报表:通过该功能, 员工可以清楚的查看到资金的历史报销、核销记录。

2.2 领导审批

领导通过事先定义好的工作流来进行操作, 并能够动态的对审批流程进行控制。单据提交后会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后续环节进行自动通知。领导可以在接到邮件后, 通过主动登录系统进行审批。审批领导无需担心单据是否该自己审批, 系统通过预设, 会自动的进行判断。

2.3 财务审核

系统通过对单据模板的设定使得财务审核变得简单易行。审核会计仅需要简单的进行核对系统自动计算的结果, 即可审核通过。

3 流程描述

3.1 财务审核

报销系统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填写发票报销单是指, 员工进行发票报销时, 要填写相应的表单。项目经理审批是指, 项目经理通过查看待审批列表, 可以看到所有应该由该项目经理审批的报销表单。当审批不通过时, 如果因为填报信息出错, 项目经理可以驳回该员工的申请, 员工只需要修改表单, 重新提交即可。总经理审批是指, 当员工申请报销的金额大于1000元时, 系统会直接把该任务分配给总经理审批, 这样每个角色就可以专心于自己所需要关心的任务上。当项目经理或总经理审批通过后, 财务人员要对所有提交的表单进行核查, 做好财务记录。具体流程, 如图1所示:

3.2 关键代码

当管理员登录系统后, 可以通过文件上传的方式, 把打包为zip格式的流程定义文件部署到服务器上, 其核心代码如下:

4 结语

工作流技术是一项不断发展的技术今后在系统开发中一方面要根据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如实现用户自定义工作流程等;另一方面, 需要不断学习工作流技术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成果, 不断地将工作流技术新成果引入报销系统开发中。

参考文献

[1]范玉顺.工作流管理技术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

[2]崔成磊.基于J2EE技术的Web方式的工作流系统[J].计算机科学, 2004, 31 (10) (增刊) :70~73.

3.如何解决虚假发票报销的问题 篇三

一、用虚假发票报销,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有诸多方面,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总的概括有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本身素质低下。有的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致使许多违规、违纪行为得以存在;有的会计人员业务不精,甚至有的单位安排不懂会计的外行或业务水平不高的会计人员任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2.利益驱使或诱惑。个别单位各利益相关对象在缺乏有力监督的前提下,凭借自身掌握的权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要求会计人员为其违规、违纪掩盖真相。个别会计人员借工作之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弄虚作假。

3.制度保障不健全。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有的单位有内控体系,但形同虚设,缺乏制度约束,致使造假现象趁虚而入。

4.监督执行乏力。从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来看,有的单位内审是督下不督上,查个人不查单位,查离任不查在任,即使查也是走过场,有的只作摆设,不起任何作用。从外部审计看,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审计力量还不够,审计面不广,存在人情关系,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各种监督没有协调一致,各种监督部门往往各自为政,无法拧成一股绳。监督缺乏力度,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罚代法,对作假者缺乏威慑力,导致虚假发票报销现象难以遏制。

二、解决利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的对策

应当看到,《会计法》及财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已经这么多年,利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仍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制定适应所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以规范作为衡量会计人员的行为的标尺。二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等办法,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要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摆在首位,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四是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和奖励那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会计人员,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2.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是根治虚假发票报销问题的关键,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何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这一法律规定,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培训,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制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管理。二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是加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是加大对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者的处罚力度,重点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3.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挥会计的核算、职能监督作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轮岗轮换制度,将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在源头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让会计人员参与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职责,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权。

4.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力度。首先要健全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并将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改变以往各自为政、监督不力的局面。加大处罚力度,从多方面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现象。同时,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

5.加快法制建设,强化法制监管。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立法工作,切实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对会计信息控制者的责任与权利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当事人的惩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形成约束。树立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人情风等执法腐败现象,纠正各种形式的“人治”倾向,形成打击会计造假的威慑力。

4.报销发票管理办法 篇四

一、入库单填写

1、采购类报销需粘贴入库单记账联。入库单是采购入库的证明,由库房管理人填写,采购经办人在入库单相应位置签字,采购经办人报销时将记账联粘贴在发票以下。

2、入库单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二、发票要求

1、发票客户名称应与公司名称一致,为:东营区京东五洲电梯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2、发票中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大写填写均应规范、清晰。

3、发票中销售单位的印章应清晰。

4、发票正面不能有其他笔记或涂改;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编码应注意保护,不准有折痕。不准挤压、不准水浸。

5、采购、消费100元以上需开具正式发票。

三、发票粘贴要求

1、发票顶端不准超越粘贴单右侧粗竖线。 发票及其他单据不准超出粘贴单边缘,较大单据粘贴后进行折叠。

2、不要在右侧会计科目栏内粘贴。

3、多张发票、单据粘贴,要排列整齐。

4、多批次、多类发票粘贴,要分批次、分类依序粘贴,各发票相应明细单、出入库单等附属单据应紧贴于本发票后,不准 与其他批次、类别的发票、单据混在一起。

四、粘贴单填写

1、报销人只填写:合计金额小写栏、合计金额大写栏(大写填在粘贴单中间空白的位置)、报销人栏。会计科目及相应金额不准填写,由公司会计填写。

2、大写的: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角分的书写及表述要正确、规范。

五、发表说明填写

1、报销任何费用必须填写说明。

2、要写明事项内容,及其时间、参加人。

3、采购、会议、招待、住宿、娱乐类,要注明供应商、服务商的名称地址、电话。

4、有书面申请的要附在粘贴单后。

5、费用超过200元的要注明安排人、批准人。

六、发票签批

1、发票实行逐级签批。组长、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依序签批。

2、签批人主要审核:费用的必要性、真实性及单据是否规范、数额前后是否一致,重要事项、200元以上费用是否有公司领导的批示及准许。

3、审签人权力:有权将违规费用单据退回、有权要求报销人或其部门经理做进一步说明、有权依公司规定对违规人做出处罚。

4、审签人签名位置,总经理在单位领导栏签字,其他审签人在粘贴单空白处签字。

七、违规处罚

1、发票粘贴不规范,前两次给予讲解、指导。第三次起,每次罚款10元。

2、费用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多报。虚报100元以下,第一次给予公司内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担负管理职务的给予降职降薪;第二次,予以辞退。虚报100元以上,予以辞退。

5.报销发票规范 篇五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报销单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索取发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现将每月报销费用的人员所提供发票的类型及发票内容规范明确如下:

一、可列入报销范围的发票类型:

1.交通类:机票,火车票,停车费,加油费,出租车费(需写明出发地、目的地、事由)等。

2.通讯类:电话费,快递费等 3.商业类:超市/商场购物发票

注:上述购物发票开票内容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1)办公用品(2)劳保用品(3)日用品(4)耗材(5)工作服(6)电子产品

3.其他服务行业发票:住宿费,培训费,咨询费,资料费,租赁费,展览展示费,代理费,印刷费,制作费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

二、发票内容规范:

1.发票日期: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尽量不隔月。

2.发票金额:金额大小写需清晰规范,无错漏或大小写金额不符情况。3.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为公司全称:华诚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写公司名称或无抬头发票,财务部费用报销人员有权拒收。4.发票印签: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签章需清晰,模糊涂改或无印鉴的发票无效。

5.索取发票人:发票背面签字。报销人需在公司规定报销单据上如实填写并粘贴且签字,不得随意代签。

6.收据,出/入库单,小票明细等报销财务时不能作为发票使用,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如对方单位确实无发票,或是不开发票可节约公司费用,报销人需于支出发生前告之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同意后再进行支出、报销等手续,否则需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责。

6.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篇六

制度

1、发票的附件要正面粘贴,不反贴。

2、每张发票的空格栏要拉横线,应填写的大小写栏必须填写完整。

3、部分学校油票过多。

4、就餐发票一定要有菜单,菜单价格的合计就是应报销的金额,在发票上注明应报销金额。生活发票要连号,往返车票要错号。

5、今后的发票不盖审核章,谁审核谁签字。

6、对统考统改所产生的报销应付通知,通知上说明每组多少人,多少金费一天,(不能发考务费)教师签字要规范,不能用红笔签单。

7、商品的销售发票不能把工时费的金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因为工时费是劳务费。

8、多项商品开在同一单发票上,要附明细单,并且明细单上的章要和发票上的相符。

9、各单位绝不能发加班费。

10、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要有校务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复印件、辅导站站长审批的用款报告、相关合同、协议、验收清单。

11、住校生的一补必须要有学生的签字、手印方可报账。

12、拨款要和有用款计划一并装入发票

7.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篇七

各社保部门上级领导:

兹有:XXXXXXXX有限公司,因公司工伤处理人员: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在XXX月XXX日前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为本公司工伤员工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办理出院手续时将其在XXXX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不慎遗失(发票金额:XXXXXXXXX元),致使其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结案。随后本公司派人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复印了发票并加盖了财务章,为避免出现重复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我公司现郑重承诺:

1、本公司已为工人黄四雄申报理赔太平洋团体保险,并获得保险公司六级伤残理赔共XXXX万元保险公司已支付,未对任何相关医疗和住院费用报销;

2、工人XXXXXX在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医疗和住院费用本公司只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社保站一处报销,不在其他地方不以其他方式对医疗费用再次报销;

3、所有发票复印件、收据、票据、住院检查结论属实,无任何隐瞒事实行为;

如与上述内容不符之处,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发票管理规定 篇八

发票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发票的领、用、存手续,杜绝发票乱开、无序的现象,特设立本制度。

一、发票管理员职责

1、从财务人员当中选取设立兼职发票管理员,负责对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购买

及领用。

2、发票管理必须建帐,帐票必须相符。

3、发票应专门存放在财务部门的保险柜,不得存放在其它地方及地点。

4、发票管理员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

5、发票管理员发放及收回发票时,应认真覆行职责,切实执行签字及审核制度。

6、发票开完后或未开完的,均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缴销。

二、普通发票领、用规定。

1、销售部门须指定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人员领取、开具普通发票。

2、开具普通发票时,须依据销售清单金额或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填写,不得有虚开、增开的现象发生。

3、销售部门每次到财务部门只能领取1—2本普通发票,开完后须将普通发票存根

联缴回财务,并负责填制每本发票的基本情况。

三、发票使用规定

1、发票只准本纳税单位(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2、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3、填开发票时,应采用双面复写纸按顺序号全份一次复写,各栏目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全部联次内容完全一致,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4、发票填写后,应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名(盖

章),否则无效。

9.发票开具管理规定 篇九

致尊敬的经销商

因前段时间各位经销商大多数走私账导致公司公账入账金额很少,这样开发票进项金额不够,同时因三打二建,税务局对发票管理非常严格,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发票开具管理规定,望各位经销商理解。

一、本规定所称的发票包括以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据

二、所有发票开具均须在当月20号前递交计划开发票资料。

三、开票金额规定。广东省内经销商客户走现金或私人账户的当月累计开票金额3万元以下的(不含3万)可以开发票,当月累计开票金额3万元以上(含3万)的须走公账才可以开发票,开票金额以本公司公账实际收到金额为准。广东省外经销商客户走现金或私人账户的当月累计开票金额2万元以下的(不含2万)可以开发票,当月累计开票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的须走公账才可以开发票,开票金额以本公司公账实际收到金额为准。

四、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收票人为第一次从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还需出具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证明,由财务人员归档备查。

五、所有申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提供《开票资料》,对发票内容、公司名称、税号、银行账号等资料进行必要确认,此《开票资料》必须以盖公司公章为正式确认。此资料一经确认,不能更改,如提供资料有误,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允许退票重开。

六、因本公司人员失误,造成发票丢失或过期无法认证抵扣,本公司在收到贵单位退回发票后负责重新开具。办理了发票签收手续后发票的风险将转移给付款单位(如为邮件寄出的以快递签单为准),因贵单位失误,造成发票丢失或过期无法认证抵扣造成损失的由贵单位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本规定于2012年12月27日即日起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处。

广州市赛孚嘉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10.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篇十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公司的报销流程及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确保所有支付的现金开支等都符合公司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保证所有合乎规定的支出都能准确及时的得以报销,保证该会计流程符合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派遣工作的员工。

三、职责:

1.部门管理者:对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部门预算。2.财务部:审核各项报销发票、凭证,确保合法合规,并进行销账作业。

3.员工:应为其报销中的各项费用符合公司规定,为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财务部提出的疑义提供准确无误的解释或凭证等。

四、各项费用:

1.交通费:指因公外出产生的公共交通费用、事先经核准的特殊情况的出租车、网络平台车辆费用。

2.车辆费:事先经核准的出差期间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费、过路费。

3.礼品费:事先经核准的赠送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公司以外人员所产生的礼品费用。4.招待费:事先经核准的招待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公司以外人员所产生的餐饮费。5.住宿费:住宿费明细表须按发票列明入住时间及住宿天数。6.其他费用:其他总经理审批同意可报销的费用。

五、管理规定:

1.所有用于公司合理、必要的支出费用才予以报销,非公费用及不真实的费用支出不予以报销。比如个人的电话费,个人的餐费等。

2.时间规定:每个月一次,申请人于每个月的22号至月底之前将报销材料递交财务部,报销期间为上月23号至本月22号所发生的费用,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客观原因另行处理)。3.填写粘贴要求:

3.1各类费用需对应已签核相关申请表、单据,所有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用报销清单》、《餐费招待费清单》、《交通费清单》等,各项目据实清晰填写,确保财务能够清楚地审阅核查,报销金额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销。

3.2所有报销必须凭发票报销,发票与附件单据明细表上列明的明细必须对应一致,并按明细表上的顺序对应粘贴。

3.3发票及报销单都应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机装订,可由左到右粘贴在A4纸上。

六、报销规定:

1.预充值公交卡发票不予报销,必须提交实际乘坐地铁、公交车的票据报销。

2.招待费用一次仅可对应一家餐饮发票,且用于餐饮费报销的发票仅限于餐饮发票,商场或超市的礼品、商品等其他发票不能作为餐饮费进行报销(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除外)。3.车辆费用,需事先出差审批,充分说明合理性,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且当月报销不高于1000元每人(一般为办事处经理或以上职务人员),出差期间的车辆过路费实报实销,非出差情况不得报销。未审批同意,财务不予报销。公司提倡公共交通。

4.与出差相关的费用参照《员工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地点公司能提供住宿的,应入住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5.所有费用发生前必须预先申请,没有预先申请并审批同意,财务部有权力不予报销。6.报销只能粘贴当月的对应发票,不相关和过期的发票不予以报销。

7.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部根据《借款审批单》金额,进行冲账或报销;如报销的金额高于原借款金额的,对于高出的部分经审批可予以报销;如报销金额低于原借款金额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8.如遇有事先无法预计的大客户临时拜访、大型销售活动等项目需要支出的,需临时提出申请,申请中必须列明费用支出的必要原因、预算金额及预算金额确定的基础,以便于审批人审批。超预算费用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支出,否则财务有权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

9.在按标准限额内报销的报销单据需经销售区域或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递交到财务审核。10.所有费用报销单据报销申请人依据费用报销制度限额内如实填报,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是每次报销的最高限额,如果实际没有发生到最高限额,不能巧立名目,用不真实的发票冲抵,达到最高限额。财务一经发现,会按公司相关制度严厉处罚。

11.公司会不定期地随机对人员和报销单进行抽查核实,一经发现有任何虚假发票、事由、金额、或违反公司流程制度和相关法律的事项,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财务在审核中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直接扣除。

七、附则

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11.最新发票管理规定[范文] 篇十一

一、发票领购条件

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领购发票需提供的资料

饮食、娱乐业适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和《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发[2005]52号文规定,业户领购发票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必要资料。

1、业户首次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

(2)购发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填报《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地税发票专用章;

(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原件。

税务机关对首次领购发票的业户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属实,即发给纳税人发票领购簿(销售价3.8元/本)和供应发票。

2、业户续购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原件;

(2)领购发票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广州市地方税发票使用和纳税申报情况表》(续购发票前,业户应在表上填写发票使用情况)。

(4)提供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和作废发票全套。

经税务机关审核业户提供的资料齐全、按时申报纳税、开具金额与已纳税额匹配的(发票加定额的业户完税后)可即时供应发票。因地税分局前台不收现金,请纳税人购票时自备银行卡,任一银行的信用卡和储蓄卡均可。

三、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6、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7、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8、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9、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10、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遗失发票,应于遗失当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的规定,对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应进行处罚。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使用假发票和其他单位的发票)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矛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五、发票换版最新消息

根据最新消息,全国发票换版将在今年内进行,请各用票单位控制好发票的领购量。

12.报销油费发票的规矩改了 篇十二

2018-03-01税月伴你行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以后开具油费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以下小编总结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下就是新规矩,请照此执行:

1、发票的“单位”栏应该选为“吨”或者“升”,蓝字发票“数量”栏是必填项不得为“0”。

解读:发票的“单位”栏或“数量”栏严格按照以上描述的要求填写,其中“数量”栏为蓝字发票的要求。对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2、企业无论是取得油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需要选择正确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解读:2018年3月1日之后,开具油费发票输入的商品名称为“石油制品”,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具体什么油品,例如“95号汽油”,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石油制品*95号汽油”。这样才算完整正确的油费发票。

3、成品油批发或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该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该类别油品总量。解读:明确了,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进了多少成品油,需要如实开具成品油发票,如果开票量超了,就需要跟税务局解释一下多开的部分是怎么回事。

4.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解读: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需要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5、上述政策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开票日期是2018年3月1日及以后的油费发票,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开具。小编提示

1、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这意味着,从3月1日起,再也不能开具如下样式的通用机打发票了。

注: 这种通用机打发票不是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它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查询。

取而代之的,将是下面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当然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这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是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能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全国通查。其信息会纳入全国统一的发票电子数据库,形成电子底账的重要数据。

2、从3月1日起,企业在取得成品油发票时,应取得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以报销。

3、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3月份新购入的成品油也应凭票录入,同时作为后续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依据。

一、车辆的加油费怎样入账?

对于很多单位来说,车辆的加油费不是一笔小开支。对于五花八门的票据,你是怎么管理的?

1)公司对发票统一管理,购入加油卡

公司对车辆加油实行统一的管理,每辆车配有加油卡。

加油卡充值时取得加油站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入账计入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因为对于企业来讲,这个时刻还没有实际发生加油的费用支出(提醒:这种情况加油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借:预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等 在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加油卡充值时没有实际发生加油业务,企业不能据以记入费用中所得税前扣除,只能作为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的入账依据,那企业如何才能合理税前扣除呢? 小编告诉你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加油充值卡发票在凭卡加油后,可以凭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可以结转费用,税前扣除了。账务处理: 借:相关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等

2)企业的业务发生的少,没有统一的管理

公司的加油票较少,没有统一的管理,凭员工提供的卷式普通发票报销入账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即可。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汽车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政策依据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二、找会计报销加油票被退回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清楚这些票据被退回的原因。

公司如果没有车,怎么可能产生相关的费用,所以这些费用的发票是不能入账的。

但是如果我们是为公司业务使用自己的车辆,那我们车辆发生的费用的确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和公司签订一份租车协议,这样所租车辆发生的费用就理所应当成为公司的费用了。公司跟个人租车事项办理:

首先:我们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租车协议;车辆行驶本原件、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到辖区税务说代开发票。其次:签订租车协议。

最后:发票复印件交给会计备案待查。

这样,我们使用自己的车辆为公司办事就不用担心无法报销费的情况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六、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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