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助金翻译

2024-06-26

专利资助金翻译(共11篇)

1.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一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京财文[2006]3101号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日期】2007-01-11 【生效日期】2007-02-10 【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精神,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北京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设立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为提高资助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助金,主要用于对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单位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第三条 资助金实行“重点支持、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

第四条 资助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

第二章 资助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市财政局是资助金的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金的使用原则;

(二)审核、批复资助金预算和决算;

(三)检查、监督资助金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四)对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考评。

第六条 市知识产权局是资助金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资助金的支持方向;

(二)编制资助金的预算和决算;

(三)组织对资助金申报的审核、评估;

(四)检查、监督资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对资助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三章 资助金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资助金资助范围:

(一)向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附加费;

(二)资助金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资助的其他专利费用;

(三)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用。

(四)凡已在政府项目资金中列支专利申请等专利事务经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专利申请资助金。

第八条 以下项目申请专利可优先获得资助:

(一)列入本市重点发展计划以及重点发展领域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技术改造项目;

(三)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示范单位的项目;

(四)发明专利。

第九条 国内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一)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每项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其余部分用于对年费、登记费、维持费、印花税等费用的资助。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按实际支出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三)其他单位和个人: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不足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四)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

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

受理单位对申请资助专利的申请条件有异议的,可暂缓资助,直到该专利初审合格后再予以资助。

第十条 向外国申请专利:

(一)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

(二)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

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单位申请人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含10项),对其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资助金的申报、受理和时限

第十一条 申请国内专利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须报验下列材料:

(一)《北京市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

(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

个人提交本人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如由他人代办,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具的收费收据,分案申请、优先权申请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具的收费收据;

(四)发明专利提交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摘要》;

(五)办理发明实质审查费的资助,同时提交《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

(六)办理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同时提交授权通知书及年费、维持费等相应收费收据。

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第十二条 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单位申请专利资助时须报验下列材料:

(一)《北京市国外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

(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

(三)专利说明书摘要(中文);

(四)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五)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

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收到据称为国际申请的文件的通知书》等四项文件,进入国家阶段的还要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

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

(六)各项费用的凭据,包括PCT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以及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和明细账单;

(七)办理授权费的资助,同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

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中发票和明细账单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财务章。

第十三条 申请人将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统一受理。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的资助时限如下:

(一)国内专利申请为自申请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申请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资助的,自申请人收到。《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

(二)国内专利授权为自授权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

(三)向外国申请专利为自申请之日起至次年12月底;

(四)国外专利授权为自授权之日起至次年12月底。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资助金的项目,在其技术方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之前,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资助金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对受理的专利资助项目进行审查,并及时通知被批准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手续。被批准资助单位的资助金,以转账方式拨付;被批准资助的个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办理领款手续。被批准资助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单位办理专利资助时,需提交单位收款发票。

第十七条 市知识产权局于每年1月将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市财政局。

第十八条 用于项目的管理、审查、专家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项目管理费用可在资助金中安排。

第十九条 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2.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二

1 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概述

2002年以来, 河南省出台一系列专利资助政策, 鼓励支持河南省企业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 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河南省的专利资助政策是以本区域的经济、科技的发展需要为基础, 以专利在市场竞争的价值为标准进行资助, 具有明显的导向性, 其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构成:专利费资助政策和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1.1 河南省专利费资助政策

2002年, 河南开始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该项政策的目的是, 政府试图用财政资助的手段激励本地区企业提高专利申请意识, 尤其是提高本地区发明专利拥有量, 达到增强本地区知识产权实力的目标。《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 把我省建设成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善、法制保护有力、专业人才充足、创造机制活跃、实施效果明显的知识产权强省。河南省专利费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如表1。

资料来源:根据《河南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整理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河南省专利费资助政策具有明显的导向性, 在资助专利类型中, 重点资助发明专利、选择性地资助符合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在资助条件中, 只资助国家和河南省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和支柱产业。这种导向性代表了专利费资助政策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

在河南省专利费资助政策出台以后, 各地市包括各县区也纷纷出台了专利费资助政策。根据2009年6月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全省专利资助情况的调查, 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中除了开封、信阳、周口3个市外, 其余15个省辖市均设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其中郑州、洛阳两市年资助金额均在100万元 (含100万元) 以上。从县、区一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设立情况看, 全省共有36个县 (区) 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其中新密、长葛两市年资助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 [1]。

省、市、县 (区) 三级专利资助资金的设立, 使专利申请者可以得到至少三倍的资助, 有力地促进了专利申请量的提高。

1.2 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为了提高企业、区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 2006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在全省联合实施了“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该工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5年的努力, 力争到2010年, 在我省支柱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原城市群中形成4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20个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实施情况如表2。

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2月29日《郭民生同志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的实施使一批龙头企业、经济发达县市和高新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涌现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初见成效。

2 专利资助政策效应分析

河南专利费资助政策和培优工程实施以后, 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功效,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自2002年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但是, 由于政策本身存在漏洞, 并没有完全实现政策的预期目标。

在数据的选取上, 本节数据如未加说明, 都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统计数字。

2.1 专利总申请量、总授权量大幅上升

河南实施专利资助活动以来, 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功效, 三种专利总申请量快速增长。

从图1可以看出, 河南从2002年采取专利申请费资助的激励措施以后, 对河南省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2004年开始, 河南省连续5年保持了20%以上的专利申请增长率, 其中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增长率分别为42.1%、28.5%、29.3%、23.4%, 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率。2006年, 全省年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万件, 2008年全省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8411件。

专利资助政策实施以来, 不但申请量大幅攀升, 授权量也随之大涨, 2002—2008年专利授权量年平均增长率达26.9%, 其中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9.9%、33.5%、30.5%。专利资助政策实施前一年即2001年的授权量为2582件, 2008年已飙升至9133件。

2.2 发明专利申请“质量齐升”

我省及各地市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主要面向发明专利, 实践表明, 该政策对发明专利的申请起到了明显的引导作用, 发明专利申请量大幅上升。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实施前的2001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43件, 实施的当年即2002年发明专利申请已增至876件, 2008年发明专利申请达4833件, 是2001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的6.5倍。

图2显示的是2002年资助政策实施之后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 最低增长率为17.0% (2003年) , 最高增长率为68.1% (2008年) , 实施7年来年平均增长率达31.7%。

但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专利授权, 而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以后, 合乎专利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才可以获得授权。所以, 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的比率可以反映专利申请的质量。因为专利审查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从提出专利申请到得到国家专利授权要有一定的时间周期, 一般发明专利需要3年。在考虑授权时滞的情况下, 我们提出一个年度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的公式, 以此来衡量发明专利申请的质量变化。

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 (N+3) 年份的授权量/N年份的申请量

经过整理和计算, 我们得出了1995-2005年河南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 (如图3) 。

以2002年为界限, 专利资助政策实施以前, 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年平均数为29.4%, 实施以后, 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年平均数为42.5%, 两者相差13.1%。当然, 在这里有一个统计年份不均衡的问题, 为了更精确, 我们以实施前四年和实施后四年的平均数据进行更精确的对比, 1998—2001年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年平均数为34.9%, 2002—2005年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比率年平均数为42.5%, 两者仍相差7.6%。这说明专利资助政策实施后, 发明专利申请的质量有明显提升。

2.3 专利产出结构并无实质变化, 发明专利比例依旧偏低

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是改善河南省三种专利授权的比例, 尤其是提升发明专利的比例, 但政策实施七年之后河南省专利产出结构并无实质变化 (如图4) 。

经过统计和整理, 我们计算出专利费资助政策实施之前七年 (1995-2001) 总专利授权量为13641,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所占比例分别为5%、78%、17%.专利资助实施之后七年 (2002—2008年) 总专利授权量为33989, 其中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为8%, 变化不大;实用新型专利为63%, 大幅下降了15%, 而外观设计专利则至29%, 提高了14%。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河南省专利产出结构并没有明显优化,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急剧攀升而存在着一定的泡沫成分。为了验证该结论的准确性, 我们援引具体年份进行比较分析, 我们选择专利费资助政策实施前一年的2001年和实施后的最近年份2008年为代表, 2001年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为6.7%, 2008年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为7.3%, 实施七年比例变化不大, 发明专利比例偏低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

综合以上数据, 我们得出如下结论:河南专利资助政策促进了河南省总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 明显改变了河南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 但河南专利产出结构不合理、发明专利比例偏低的局面并没有明显改观。一方面有科技发展规律自身的因素, 另一方面也说明专利资助政策还需要持续实施, 并且应在资助对象和范围上有所调整。

3 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政策设计的成功之处

3.1 资助力度大

在专利各种费用的总成本中, 授权前的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和授权后的维持费占专利申请成本的主要部分。根据目前我国实施的专利收费标准, 就发明专利而言, 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三项收费项目标准分别是900元、2500元、205元, 总额为3605元人民币。而发明专利授权后, 1—3年每年的年费为900元, 4—6年每年年费为1200元, 此后, 每3年提高一次收费标准[2]。

如果一项技术有良好的市场盈利价值, 企业一直缴费直到专利权终止, 20年内的年费共计82300元。即, 一件发明专利从开始申请直到权利终止, 总成本肯定要大于85900元。

河南省实行的专利资助政策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按不低于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资助。该规定表明, 政府至少负担了一项发明专利各种费用总成本的50%, 即一件发明专利从开始申请直到权利终止, 可以享受到政府至少42850元的资助。河南这个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在国内都处于领先水平, 我们以开展专利资助较早、资助政策较为成熟先进的上海为例进行比较, 上海市提供的补贴项目包括专利申请费、审查费、发明专利授权费用 (含专利登记费、印花税、维持费、授权当年及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 , 一件发明专利从开始申请直到权利终止政府总资助额度为6305元, 只占发明专利各种费用总成本的7.3%。从专利资助金额方面, 我们可以看出河南专利资助力度较大, 对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的激励作用就比较强。

3.2 资助方式科学

《河南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利申请资助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 以上费用中,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的资助额为每件300元, 其它费用按不低于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资助。对于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其在先申请已享受本办法资助的, 在后专利申请不予资助。专利申请资助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为提出专利申请时, 对发明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的资助;第二次为授予专利权时, 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的资助。

该规定表明河南省的专利资助方式是以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进行持续资助, 重点在于资助授权后阶段的费用。这就与企业的利益结合了起来, 企业只有申请了有价值的专利, 才有维持的动力, 只有持续维持了才能得到政府资助。这就避免了个别省市实行一次性专利补贴出现的“申请泡沫”, 即一些投机取巧的人为了获取一次性专利资助费而申请低质量的专利之后, 不再缴纳年费, 对本来就很紧缺的国家专利行政资源和财政资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以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进行持续资助的方式, 在鼓励发明创造, 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体现了专利资助政策的制度定位, 即发明创造的助推器和润滑剂, 并且让专利回归到了商业化的本位, 即实现商业价值, 接受市场的优胜劣汰。

3.3 资助重点突出

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只资助属于河南省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和支柱产业范围内的发明专利及少数符合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资助重点是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大型企业和重点区域。这种“收拢拳头, 重点出击”的政策, 旨在把知识产权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作为转变专利申请结构的突破口, 期望它们转变专利申请结构以后, 带动全省企业向更优良的专利申请结构转变。河南的专利资助政策从本质讲是一种不平衡发展政策, 它是在财政资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不同专利和不同产业的“投入—产出”效果, 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保证知识经济较快增长, 集中有限的财力, 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 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产业进行倾斜的一种发展战略模式。从理论来说,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明显的集聚效益。由于大企业的诸多优势, 如雄厚的技术力量, 成熟的市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上政府的重点扶持与资助, 使他们在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方面比中小企业更加显著, 政策效应更加明显。实践表明, 在短期内这种重点倾向政策效果明显。2007年, 1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共申请专利574件,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0件, 同比增长120%, 洛阳轴研、瑞贝卡、科龙电器三家企业年申请专利均超过百件;6个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年申请全部突破200件, 共申请专利1946件,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52件, 同比增长68.0%, 资源优势初步显现[3]。

4 河南省专利资助政策需要优化的两个方面

4.1 扩大资助范围

虽然专利资助政策实施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攀升, 但专利结构不合理、发明专利比例总体偏低事实没有明显改观, 说明资助政策的目的还没有完全达到, 这里边有固然有研发规律的因素, 但制度本身的某些缺陷, 也限制了专利结构的显著改善。该政策的一个重要缺陷是资助范围有限:资助范围仅限于省重点支柱产业的发明专利及少数符合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且资助重点是大型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但有限领域有限数量企业的专利增长潜力有限, 理性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以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技术发展的预测和市场需求的分析为基础的;如果仅靠提高资助和奖励额度来推动个别企业和局部地区专利申请的快速增长, 其结果必定催生专利申请泡沫, 泡沫效应下的专利产出不仅不能促进技术进步, 反而产生大量“垃圾专利”, 阻碍技术进步和经济福利。

要根本改变总体专利结构, 就需要扩大受资助的群体和产业范围, 通过扩大受资助面的方式激励产出更多的专利发明。首先, 受资助的群体应扩大为河南省内注册的所有团体和和具有河南户籍的个人;其次, 受资助的产业范围应扩大为所有产业。当然, 为了突出产业政策的导向功能, 对不同产业的发明专利资助可以在资助标准方面拉开档次。

4.2 建立梯度资助标准

如前所述, 河南省的专利资助政策虽然起步较晚, 但政策设计起点较高, 专利资助目标非常明确:重点资助发明专利兼顾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但由于具体办法规定模糊和操作性不强, 比如“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的实用新型专利和获得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外观设计专利”在认定方面就非常模糊, 导致相当比例不符合规定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也能得到资助, 不仅浪费宝贵的财政资助, 更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因此需要调整目前整齐划一式的资助办法, 建立梯度资助标准。所谓梯度资助标准, 即根据不同专利类型不同产业类型予以差别性资助。首先在资助专利类型上, 提高发明专利资助标准, 降低或者取消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资助;其次, 区别国家和河南省重点发展产业和一般产业的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再次, 建立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申请基金和开发基金, 加大对试点单位、重点工作单位的资助力度。

总之, 应通过一系列政策优化措施, 充分发挥财政杠杆功能, 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在促进全省专利申请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核结构改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形成“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高额利益回报——再创新”的良性循环, 尽快实现河南知识产权强省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晓燕.河南省针对全省专利资助情况进行调研[N].2009-06-01.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dfzz/henan/xxdt/ywdt/200906/t20090601_462701.htm.

[2]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R].2001-01-15.

3.天津市专利资助办法版 篇三

第二条专利资助以有效专利为核心,涵盖专利申请、授权、维持三个阶段,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实行成本补贴、奖励、专项工作推动相结合的资助方法。

第三条专利资助资金属于市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和推动专利相关工作,不得挪为它用。

第四条专利资助分为“专项资助”和“面上资助”。

1、专项资助。市区两级专利试点企业以及专利示范和优势企业资助;专利申请零突破资助;由PCT成员授权并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外观设计促进行动及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的专利申请资助。

2、面上资助。除专项资助之外的专利申请和交纳第三次年费的有效专利的资助。

第五条资助对象是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津单位以及在本市有户籍和固定居所的个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地址为外省市的除外。

第六条资助范围

1、(申请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天津专利代办处受理,或通过电子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并已交纳了申请费的国内专利申请。

2、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且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交纳了第三次年费的有效专利。

3、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PCT成员授权并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

4、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较好,确定列入市、区两级专利试点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级专利示范和优势企业。

5、历史上未申请过专利,本年度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的首个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企事业单位,以及为上述企事业单位首个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供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

6、承接外观设计促进行动和青少年知识产权促进行动并为其提供专利申请服务的本市专利服务机构。

第七条资助标准

1、根据财政资金情况确定当年资助标准。

2、按年度确定每个法人单位和个人面上资助最高累计领取限额。

3、面上资助与专项资助不得同时、重复领取。

第八条领取方式

1、专项资助由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2、面上资助按当年资助领取通知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区县知识产权局办理。

3、当年的面上专利资助,应该当年办理相应的申领手续,超过下年度一月底不再补办上年资助。

第九条违规责任及处理

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资助经费全数追回,并在三年内不给予资助;凡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确认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追缴全部资助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匹配政策

各区县、行业集团公司可结合本区域财政和自身情况,以不低于1:1比例的资金匹配,制定相应政策推动本区域、本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4.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篇四

一、资助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津单位和在本市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

(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向港、澳、台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天津市医药、食品、保健品,天津市名牌产品外观设计,天津市青少年发明创造等专利申请资助,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专利第一申请人地址为本市(以专利申请文件请求书中记载的申请人地址为准),并由天津专利代办处受理,或按规定必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受理的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二)向港、澳、台提出的有关发明专利申请(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

(三)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

四、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一)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天津市第二批专利示范企事业试点单位、天津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重点单位资助标准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600元/件;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800元/件。

(二)区县、工业总公司、控股集团、集团公司的专利工作重点单位资助标准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800元/件;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500元/件。

(三)一般单位和个人资助标准

1、职务发明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500元/件;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300元/件。

2、非职务发明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300元/件;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50元/件。

(四)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标准

申请发明专利5000元/件。

支持天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重大发明专利申请给予奖励,金额不受最高资助限额限制。

五、资助限定

(一)同一自然人每享受资助最高限额3000元(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专利申请资助不受此限制);

(二)同一单位每享受资助最高限额20万元;

(三)同一技术方案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只资助其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

(四)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5号《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所指的专利申请不给予资助。

六、资助受益人

资助的受益人为全体专利申请人。资助受益人可以委托他人或机构代办资助申请手续,但必须出具由资助受益人盖章(资助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七、资助请求的受理

(一)受理单位

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天津市第二批专利示范企事业试点单位、天津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重点单位、的专利申请资助,工业总公司、控股集团、集团公司重点工作单位的专利申请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受理。

区县专利工作重点单位及其他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资助由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以专利申请文件请求书中记载的申请人地址为准)。

(二)资助请求人须向受理单位提供的材料

1、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请求书1份(请求书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可现场索取或网上下载);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盖章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请求书》第一页、《摘要》复印件各1份;

3、缴纳申请费的正式发票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盖章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发票原件审核;申请人为单位,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专利申请资助检索报告1份。国内专利申请,由各专利申请资助受理单位或具有专利信息检索资格的机构提供,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

5、职务发明须提供专利申请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单位介绍信1份,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事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非职务发明须提供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6、代为办理资助请求手续的,还须提供资助受益人共同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要明确资助款收取人。

九、资助请求的审查

各专利申请资助受理单位根据本办法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资助请求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请求人是否为本办法二、七、八

(一)款规定的情况;

(二)请求资助的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本办法三、四的要求;

(三)请求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八

(三)款的要求;

(四)专利申请是否为本办法六(三)、六

(四)款的情况;

(五)其它相关问题的审查;

(六)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资助请求人提供专利申请全套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确定是否为本办法六

(四)情况的,暂停资助,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后再按本办法补发资助。

对于初步审查合格的,发给资助请求人《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受理通知单》。

十、资助金的领取

(一)领取时间

由专利申请资助受理单位在《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受理通知单》中指定。

(二)所需凭证

资助请求人须带《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受理通知单》在指定时间换取《付款单》,凭《付款单》到原受理单位领取资助金。

未按指定时间换取《付款单》领取资助金的,视为放弃领取资助,不再补办。

事业单位领取资助金的,须开具《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

企业单位领取资助金的,须开具《天津市企业往来收据》;

个人领取资助金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专利申请费收据原件。

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要求将资助款拨入其帐户的,须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将资助金拨向受托代理机构的证明,并开具《天津市企业往来收据》。

十一、资金的使用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应用于推动本单位的专利工作,奖励在专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工作人员,不得挪为它用。

十二、责任

5.新余市专利实施资助项目合同书 篇五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第一条新余市科技局(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新余市科技局无偿资助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定,本项目执行期为自年月至年月。本项目验收考核指标是:

1、总体指标:本项目在合同到期时,预测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新增投资万元);预测项目达到生产阶段,预测年生产能力达到套, 预测企业资产规模达到万元;预测就业人数达人,其中因本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达人.2、技术指标:本项目在合同到期时考核的主要(关键)技术及应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为乙方在项目申请材料中表述的应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3、经济指标:本项目在合同到期时,预测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累计缴税万元、累计净利润万元、累计创汇万美元。

4、质量标准:本项目在合同到期时,产品化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为标准,获得证书情况为:

企业获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_____

本项目获得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

本项目获得技术、产品鉴定证书:本项目在实施当中是否有新创造并申请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本项目在合同到期时,甲方根据以上指标进行验收.第三条本项目在实施期内,甲方无偿资助乙方________万元,乙方自筹资金________万元,本合同生效后,无偿资助款一次性拨付到位。

第四条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对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乙方应如实、按时照规定格式,向甲方报送半年、《专利实施资助项目调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资金管理,单列科目,专款专用;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同时,甲方在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第七条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新余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新余市科技局乙方:

(盖章)(盖章)

电话(含移动电话)

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开户行:

帐户名称:

日期:帐号:

6.浅谈专利翻译规范 篇六

专利文献通常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撰写, 发明人一般不是专利文献的作者。由于专利文献是一种承载技术信息、法律信息的特殊文献, 所以与普通文本的翻译相比, 专利文献翻译具有特有的严谨风格。刚开始接触专利翻译的人, 往往因为理解得不够透彻, 会觉得翻译专利比较困难。其实, 在专利文献的翻译中, 专利文献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撰写, 这就促使专利文献的内容在布局上呈现大同小异, 在语言上呈现多处相似的特点。所以, 只要多花些时间去认真阅读、仔细解析、推敲斟酌, 直到最后的译文的成型, 甚至多练几篇, 就不会感觉专利文献太难翻译。但鉴于专利本身所具有的特点, 在翻译专利时, 了解一些应注意的翻译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这既是翻译专利文献的重要前提, 又是高质量译文的重要保障。由于专利文献具有法律文件和科技文献的双重属性, 其体现的语言特点就是, 既具有科技文献用词简练、专业术语较多的特点, 又具有法律文件严谨性的独特风格。[2]

专利翻译是一种要求十分严谨的翻译工作, 不但要求翻译人员具有功底深厚的英文水平, 而且也要熟知专利相关的技术领域知识以及相关专利法律的内容。

在英汉专利翻译中, 首先, 应注重“信”与“达”两个要求。“信”是要求译文与原文内容基本符合, 不得有任何语义上的出入和省略。“达”是要求译文语文通顺、语句易读、没有语法错误。其次, 在“信”和“达”的两个前提下, 让译文表现出雅致、自然, 符合正常的英语表达习惯也至关重要, 即读者不用参考汉语原文, 就能顺利地阅读并理解译文的内容。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资产, 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三个特点。[3]独占性体现在专利权归专利权人所有, 具有专属的特点。而时间性, 就是法人享有的专利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才有效。地域性, 就是对专利权空间上的限制, 其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及保护的范围内有效, 但在其它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通过专利本身所具有的特点, 在翻译英汉专利文献时, 应熟悉不同领域文献的内容及其翻译规范, 切实遵循专利摘要翻译的具体要求, 注意避免专利翻译中一些常见误区及问题。当然, 在译文初步成型后, 一定要仔细通读译文, 检查译文是否存在语法、语义、结构等不规范的错误, 以保证最终的译文, 符合专利文献翻译规范的要求。

在汉英专利翻译中, 需要避免翻译时模糊含义不清、译文出现歧义、冠词错误翻译、同义词错译以及时态转移不当等问题。在汉英专利翻译中, 若出现语法错误, 对于译文的质量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 了解英汉、汉英专利翻译中应注意的问题, 是专利翻译规范的首要保障, 也是完成高质量译文的前提。

专利说明书是对某项专利技术发明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其是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授予机构申请专利权时必须提交的重要法律文件。[4]通常, 专利说明书全文包括专利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权利要求、摘要等内容。专利说明书既是法律文书又是科技文献, 具有融科技与法律语言为一体的文体特点。在结构与表达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程式化、用词正式程度高、频繁使用长句与紧缩句等。[5]基于上述特点, 在对专利说明书进行翻译时, 需要注意一些翻译规范, 以符合专利说明书的基本表达。

专利文摘的翻译属于科技翻译的领域, 其涉及面广, 专业性强, 翻译的过程不仅仅是知识语言转换的过程, 更是将翻译实践的标准定义为忠实准确、通顺流畅、规范专业的过程。在翻译专利摘要文献中, 需要注意是否正确理解原文、译文表达是否符合逻辑、术语前后是否一致等问题。[6]在翻译专利摘要时应注意准确理解段落的语义和逻辑关系, 不允许有漏译, 中英文内容明显不适当以及语法错误等现象发生。由于摘要来自专利说明书, 其必然带有原文的文风, 特定的技术术语及习惯用语。通常, 专利摘要有语句简练、新创词汇多、专利性强三个特点。

总之, 要准确地翻译好专利文献, 除了要掌握大量的专业技术词汇, 了解英汉、汉英翻译的语法结构特点, 段落、篇章的翻译方法之外, 还需要熟知专利翻译的规范和要求, 只有这样, 才是优秀译文的重要保障。在专利翻译文献中, 译者要以“忠实准确”、“通顺流畅”、“规范专业”为标准[7], 顺应具体文本的语境, 输出的译文不仅要忠实于原文, 还要地道流畅、语义通顺。而翻译专利的规范化, 要求译文的专业术语表达符合科技语言和术语规范要求, 尽可能利用译人语中已有的约定俗成的定义、术语和概念。鉴于专利文献的语言特点及在法律意义上体现的重要性, 在阅读和翻译时必须坚持一丝不苟的态度, 平时多加积累, 才能准确理解原文的含义, 准确熟悉专利翻译规范, 传递原文件的技术及法律信息, 避免输出的译文含义不清或表达错误。

摘要:专利文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术资料, 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技术宝库”。专利文献既具有科学性, 又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它是一种技术与法律的结合物。基于这两大特点, 专利文献有着较为固定的书写格式和表达方式, 这就需要我们在翻译专利文献时, 必须达到专利文献的翻译规范。这是避免传达错误信息的重要保障, 同时也是输出高质量译文的首要前提。

关键词:专利文献,专利技术,技术资料,翻译规范

参考文献

[1]江里楠.英文专利文献阅读入门[M].专利文献出版社, 1984.

[2]张桂平.英汉专利翻译技巧精析[M].北方软件教科室, 2011.

[3]史玉琴.标准文献的语言特点[M].中国翻译出版社, 1998.

[4]韩岐山.科技英语特点及其翻译[M].中国科技翻译出版社, 2007.

[5]宋新智.基于科技问题特征的翻译策略[J].中国科技翻译, 2008.

[6]刘宓庆.文体与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3.

7.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推进创新成果的专利申请,根据《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黔知发〔2012〕20 号),结合《2014 年贵州省专利申请工作计划》(黔知发〔2014〕4 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及方式

(一)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大陆申请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二)省内高等院校、国家和省级科研机构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三)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四)企事业单位年度申请 20 件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五)实施期内的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以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和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

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六)贵州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给予资助。

(七)“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获奖作品申请的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同一主题专利申请资助不超过 10件)。

(八)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按照受理后、完成国家公布后和获得授权后的不同阶段给予资助。向港、澳、台地区申请的发明专利,受理后给予资助。

(九)其它需要资助的专利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另行研究确定。

二、资助标准

(一)符合第一

(一)至

(七)项规定的,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 2600 元/件、实用新型专利 1000 元/件、外观设计专利 600 元/件。

(二)符合第一

(八)项规定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为:受理后 10000 元/件,完成国家公布后 10000元/件,获得授权后 20000 元/件。向港、澳、台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为: 10000 元/件。同一件发明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三)符合第一

(九)项规定的,资助标准由省知识产权局

另行研究确定。

三、资助办理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

1、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原件(盖章或签字)、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后资助的,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包括实审费)缴费收据的复印件;授权后资助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专利登记费缴费收据的复印件。符合第一

(六)项规定的,还需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委托办理资助的委托书原件。

(二)省知识产权局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专利申请资助。

四、其它事项

(一)同一专利申请凡受理后获得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的,授权后不再给予资助。

(二)省知识产权局与企事业单位、园区签订的工作合同中涉及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调整资助政策,做好与省级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衔接。

(四)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主页“便民服务”栏下载。

(五)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八

第一条 为鼓励科技发明人积极申请专利,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成长,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特设立南阳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南阳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个人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三条 专利申请资助条件:

1、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已获得了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权。

2、所申请的专利应当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新技术领域和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3、专利申请人有一定经济困难,并影响到了专利申请。

4、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经由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或申请人单位内部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利工作者代理。

第四条 列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以相关成果申请专利,以及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和在校学生申请专利将优先给以资助。

第五条 专利申请资助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和实审费,其中专利申请代理费的资助额为每件300元,其它费用按不低于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资助。对于同一个申请项目不能同时享受两级(包括两级)以上政府的资助。

第六条 申请资助的申请人须交验下列材料:

1、《南阳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人申请表由南阳市知识产权局提供;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所出具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收费发票或复印件;

4、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

5、单位营业执照和申请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第七条 南阳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全市专利申请资助的审核和批准。受理的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月底,每年集中审批4次,每次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第八条 对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资助的申请人在接到审核意见道知书一个月内,可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资助领款手续。申请资助的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资助款后,应当用于冲抵原列支的款项。

第九条 申请资助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可靠,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受理机关要对资助项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第十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受理部门对资助项目分批汇总造表,报市会计核算中心审核、领款、发放,并切实做到完善手续,存档备案,接受财政管理部门对本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监察。

9.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九

(云知发〔2004〕33号)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实施专利战略,扶持和引导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提高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设立云南省专利申请和维持资助专项经费。为管好用好该项经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经费来源为省级财政安排的专利工作专项经费。

第三条 凡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潜在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且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为本省行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住所的个人,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四条 资助的费用范围为申请专利涉及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

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㈠ 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已获授权,国外专利已获授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时间的确定以受理或者授权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㈡ 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权属纠纷。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㈠ 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重大发明创造,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实施效果显著的原创性发明专利。

㈡ 国家或者本省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产生的职务发明创

㈢ 已获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㈣ 已获授权的国外专利项目,提交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发票以及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㈤ 申请人为单位的,须在首次提出的申请材料中,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㈥ 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请人。

第十条 对不符合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规定或者已获得地方政府、其他部门同类型资助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办理程序:

㈠ 为方便公众提高效率,简化资助程序,昆明地区的专利申请资助,由单位或者个人直接向云南省知识局提出资助申请,并根据第九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交验有关证件原件。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批后并发放。

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并根据第九条的规定提交申材料,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㈢ 其他州(市)知识产权局应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15-25日内,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㈣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自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对批准资助的项目进行公告。

10.专利翻译学习样例 篇十

<002>Fibrous membrane capable of achieving adsorption removal of heavy metal ions and photocatalysis degradation of organic contaminants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003>本发明公开了可吸附去除重金属离子和光催化降解有机污染物的纤维膜及其制备方法,属于环境功能材料合成与应用领域。

<004>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fibrous membrane capable of achieving adsorption removal of heavy metal ions and photocatalysis degradation of organic contaminants and a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and belongs to the field of environment functional material synthesis and application.<005>本发明以用聚丙烯腈为原料,通过固相接枝聚合与胺化反应制备液态基质,而后加入纳米光催化材料,通过静电纺丝制得新型抗污染复合功能纤维膜。

<006>According to the fibrous membrane and the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polyacrylonitrile is used as a raw material, a liquid matrix is prepared through solid-phase grafting polymerization and an aminating reaction, then a nano-photocatalyst material is added, and the novel antipollution composite functional fibrous membrane is prepared through electrostatic spinning.<007>该合成方法操作简单,可以节约有机溶剂与胺化试剂,所制备的抗污染复合功能纤维膜负载有纳米光催化剂,不仅可以过滤吸附去除水中多种重金属离子,且可光催化降解水中有机污染物,极大地提升了膜的抗污染性,因此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008>According to the synthesis method, operation is simple, and an organic solvent and an amination reagent can be saved.The prepared antipollution composite functional fibrous membrane is loaded with nano-photocatalyst and can achieve not only adsorption removal of various heavy metal ions in water but also photocatalysis degradation of the organic contaminants in the water, the antipollution performance of the membrane is greatly improved, and therefore the membrane has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009>2016-03-04 <010>2016-03-04 2.<001>一种用于动物组织核酸提取的磁性微球

<002>Magnetic microsphere for animal tissue nucleic acid extraction

<003>一种用于动物组织核酸提取的磁性微球,该磁性微球先通过聚碳硅烷包覆纳米级磁性粉体,再通过热处理和磁选手段制得。

<004>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magnetic microsphere for animal tissue nucleic acid extraction.The magnetic microsphere is manufactured through the steps of wrapping nanoscale magnetic powder in polycarbosilane and then conducting heat treatment and magnetic separation.<005>该磁性微球粒径均一可控,比表面积大,具有超顺磁性,可快速高效分离提纯动物组织核酸,在动物疫病检测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006>This magnetic microsphere is uniform and controllalbe in particle size and large in specific area and has superparamagnetism;animal tissue nucleic acid can be rapidly and efficiently separated and purified;themagnetic microsphere has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 in the field of animal epidemic disease detection.<007>2016-03-04 <008>2016-03-04 3.<001>一种生物质基纳米氧化镧除磷复合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

<002>Biomass-based nanometer lanthanum oxide dephosphorization compound adsorbent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003>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物质基纳米氧化镧除磷复合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

<004>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biomass-based nano lanthanum oxide dephosphorization compound adsorbent and a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005>该复合吸附剂以生物质阴离子交换树脂为基体,其上负载纳米氧化镧;纳米氧化镧的负载量以镧计重量百分比为0.5~22.6%;生物质阴离子交换树脂为含有强碱季铵基团的生物质阴离子交换树脂,以N,N-二甲基甲酰胺为溶剂,环氧氯丙烷为醚化剂,三甲胺、三乙胺或尿素为氨化剂对生物质材料进行氨基化改性制得;生物质材料选自玉米秸秆、大豆秸秆、木薯秸秆、水稻秸秆、小麦秸秆、芦竹、木屑或其混合物。

<006>According to the compound adsorbent, biomass anion exchange resin serves as a matrix, nano lanthanum oxide is loaded on the biomass anion exchange resin;the weight percentage of the load capacity of the nano lanthanum oxide is 0.5-22.6% by lanthanum.;the biomass anion exchange resin is biomass anion exchange resin containing highly basic quaternary ammonium groups;N, N-dimethylformamide serves as a solvent, epoxy chloropropane serves as an etherifying agent, trimethylamine, triethylamine or urea serves as an aminating agent, biological materials are subjected to amination modification, and then the compound absorbent is obtained;the biological materials can be selected from maize straw, soybean straw, cassava straw, rice straw, wheat straw, giant reed, wood chips or a mixture of the maize straw, the soybean straw, the cassava straw, the rice straw, the wheat straw, the giant reed and the wood chips.<007>本发明复合吸附剂成本低、吸附容量高。

<008>The compound adsorbent is low in cost and high in adsorption capacity.<009>2016-03-04 <010>2016-03-04

4.<001>一种PPCPs类废水处理系统及方法

<002>System and method for treating wastewater containing 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PPCPs)

<003>本发明公开了一种PPCPs类废水处理系统,包括:进水装置,用于将PPCPs类废水引入膜蒸馏装置;膜蒸馏装置,内设有石墨烯钨酸铋PVDF光催化膜,所述膜蒸馏装置用于,通过所述石墨烯钨酸铋PVDF光催化膜在可见光激发下产生催化反应,对废水进行降解,再通过加热使所述石墨烯钨酸铋PVDF光催化膜两侧产生蒸汽压差驱动水蒸气透过所述石墨烯钨酸铋PVDF光催化膜进入水循环装置;水循环装置,用于通过水循环将透过所述石墨烯钨酸铋PVDF光催化膜的水蒸气液化为水后带入集水装置;集水装置,用于收集经处理后的水。<004>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system for treating wastewater containing 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PPCPs).The system for treating the wastewater containing the PPCPs comprises a water inlet device, a membrane distillation device, a water circulatingdevice and a water collecting device, wherein the water inlet device is used for introducing the wastewater containing the PPCPs into the membrane distillation device;a graphene bismuth tungstate polyvinylidenefluoridethe(PDVF)photocatalytic membrane is arranged in the memebrane distillation device, and the membrane distillation device is used for degrading the wastewater through the catalytic reaction generated by the graphene bismuth tungstate PDVF photocatalytic membrane under the excitation of visible light, and then a vapor pressure difference is generated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graphene bismuth tungstate PDVF photocatalytic membrane through heating and drives water vapor to penetrate through the graphene bismuth tungstate PDVF photocatalytic membrane to enter the water circulating device;the water circulating device is used for liquifying the water vapor penetrating through the graphene bismuth tungstate PDVF photocatalytic membrane into water through water circulation and then carrying the water into the water collecting device;the water collecting device is used for collecting the treated water.<005>本发明可以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006>The system can be used for harmless treatment of the wastewater.<007>2016-03-04 <008>2016-03-04 5.<001>一种制备氧化铁红和氯化铵的方法

<002>Method for preparing iron oxide red and ammonium chloride

<003>本发明涉及一种制备氧化铁红和氯化铵的方法,属于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领域。<004>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method for preparing iron oxide red and ammonium chloride and belongs to the technical field of waste recycling treatment.<005>首先将废酸与废钢屑或废钢边角料混合搅拌均匀得到铁全部为Fe2+的溶液(将废酸中的Fe3+全部还原为Fe2+);将得到的溶液用氨水调节pH值,同时通入空气或氧气低温氧化;将经低温氧化后的溶液升温至70~95℃,用盐酸调节溶液的pH值,通入空气或氧气中温氧化;将悬浊液过滤得到滤饼和滤液,对滤饼进行洗涤后在温度为80~130℃条件下干燥30~180min得到颜色均匀鲜艳、纯度大于99.5wt%的氧化铁红;将得到的滤液和洗涤水进行真空蒸馏得到结晶物,将结晶物在温度为80~130℃条件下干燥30~180min得到纯度大于99.5wt%的NH4Cl。<006>The method for preparing the iron oxide red and the ammonium chloride comprises the steps that firstly, waste acid and waste steel cuttings or steel scrap are mixed and stirred evenly, so that a solution with ferrum completely being Fe2+ is obtained(by completely reducing Fe3+ in the waste acid into the Fe2+);secondly, the pH value of the obtained solution is regulated through ammonia water, and air or oxygen is introduced at the same time for low-temperature oxidation;thirdly, the temperature of the solution subjected to low-temperature oxidation is increased to 70~95 DEG C, the pH value of the solution is regulated through hydrochloric acid, and air or oxygen is introduced for medium-temperature oxidation;fourthly, suspension is filtered, so that a filter cake and filtrate are obtained, the filter cake is dried under the temperature condition of 80~130 DEG C for 30~180 min after being washed, and then the iron oxide red in a uniform and bright color and with the purity being larger than 99.5wt% is obtained;and finally, vacuum distillation is conducted on the obtained filtrate and washing water, so that a crystal substance is obtained, and the crystal substance is dried under the temperature condition of 80~130 DEG C for 30~180 min, so that NH4Cl with the purity being larger than 99.5wt% is obtained.<007>该方法生产高纯度氯化铵和高着色力的氧化铁红。

11.专利资助金翻译 篇十一

达市财教(2013)65号

第一条 为规范达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鼓励发明创造,推进科技创新,提高专利产出数量和质量,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资助资金包括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和专利实施资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助重点为专利技术的实施及其产业化。第三条 专利资助实行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 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监督。第五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条件和范围:

(一)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其申请在市内提出(以请求书为准);

(二)发明专利申请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已授权;

(三)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至少应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或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第六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的内容包括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授权后的年费。

资助标准根据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水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大小、专利申请人经济状况、专利申请人数多少等确定,但最多不超过:

(一)发明专利:3500元/件;

(二)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件;

(三)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件;

(四)涉外专利:每一申请国(地区)10000元。

申请年费资助的专利,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经济十分困难,专利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专利权的放弃对产业发展有较大的损失。

第七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提出。同一专利申请只能申请一次政府性专利资助。

同一非职务发明申请人,在一自然内,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不得超过5件(以申请日计)。

第八条 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职务发明需提供:

1.《达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非职务发明需提供:

1.《达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权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出具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第九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专利申请资助申请实行常年受理,集中审批和发放的办法。申请办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达州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在专利资助申请受理后,应及时到市知识产权局或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审批结果。第十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支付:

(一)申请人凭专利资助资金审批通知到指定地点办理专利资助资金领取手续。

(二)职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转帐支付;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资金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三)办理专利资助资金支付时,单位申请人应出具收到专利资助资金的正式发票(注明开户行、帐号)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人应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一条 申请专利实施资助的条件和范围:

(一)专利实施地在达州市境内,实施单位为达州市属或通川区、达县、达州经开区属企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具备实施该专利技术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二)实施的专利技术应当是有效的授权专利。

(三)实施专利技术开发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环保要求;

(四)实施的专利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对相关领域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或开发的产品对我市工农业生产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或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有较大的作用。

第十二条 专利实施资助资金资助的内容包括实验费、设计费、培训费、咨询费、检验检测费、设备购置费、成果鉴定费等专利技术(申请)转化实验、小试、中试及产业化阶段的有关费用。第十三条 申请专利实施资助资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达州市专利实施资助资金申请表》;

2.专利技术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第十四条 专利实施资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专利实施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市级单位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申报;达县、通川区、达州经开区所属单位经县(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申报材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并提出资助项目及资金安排方案,经确认后分别下达项目和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单位接到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后,应严格按批准的项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做到资助资金专款专用,按向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阶段总结报告,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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