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农业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通知》的补充通知

2024-09-16

永胜县农业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通知》的补充通知(共2篇)

1.永胜县农业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通知》的补充通知 篇一

关于印发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水发[2007]711号

为进一步提高内河水运工程质量及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各方建设项目管理行为,科学、客观、真实、全面地考核评价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本绩效考核办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部水运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道、港口、航运枢纽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部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对长江干线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内河水运建设项目较多的省份,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助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项目单位自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查、交通部抽查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以每一考核为周期,考核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

第六条 项目单位至少每6个月组织一次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每年应对60%以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列入交通部投资计划的项目应达到100%;每一考核要形成考核工作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交通部。

交通部每年组织绩效考核抽查工作,根据上报的考核工作报告和抽查结果,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将管理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相关单位予以公布。

第七条 绩效考核内容分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资料七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和廉政建设等。

(三)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试验检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资料整理、廉政建设等。

(四)监理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现场监理机构与人员、平行检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安全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第八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人数原则上为5-7人。第九条 考核组工作程序:

(一)听取自查情况汇报;

(二)听取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三)查看工程现场,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测;

(四)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五)按照本办法的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初步意见;

(六)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七)形成并提交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第十条 考核组应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各指定不少于2人进行重点检查。考核组在听取被检单位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考核组讨论后,考核组成员分别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绩效考核表独立打分,经算术平均后计入考核评分表,根据权重计算形成考核汇总表。

第十一条 考核组绩效考核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综合评价意见、主要问题与建议、《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等。

第十二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考核结果、项目和各参建单位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经验与体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表1)等,其中项目按照航道、港口、航运枢纽分别排序,参建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排序。

项目单位的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的自查结果、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表》(见附件二)等。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绩效考核工作,认真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内河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表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 表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勘察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2-2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3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表2-4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评分表填写说明:

1、当强制性指标累计扣分超过该项目分值时,该项目得分为零。

2、当带“*”号事项发生时,对应内容得分为零。

3、当考核事项累积扣分超过对应考核内容分值时,该考核内容得分为零。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分别对各单位打分,根据各自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即表1的各对应单位得分一栏。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

5、勘察、设计评分表(附件一表2-2-1与表2-2-2),根据各自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将各自分值乘以权重后相加记入考核汇总表(附件一表1)的勘察设计单位实得分一栏。权重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原则上设计单位权重不应低于70%。

6、“项目名称”指被考核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指各参建单位所承担的全部工程内容名称。

7、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廉政问题执行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

考核项目 参建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得分值 各参建单位权重 按权重得分(得分值×权重)综合管理 项目单位 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手续,交工验收,建设管理机构,违规处理等 32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及设计的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批复执行情况等 30 15%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组织管理等 15 25%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配置,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等 26 10% 小计

质量管理 项目单位 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质量控制、监管,质量事故处理等 19 50% 勘察、设计单位 质保体系,勘察设计错、漏、碰,质量事故等 35 15% 施工单位 质保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落实,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和重要工序施工,试验检测,现场实体质量,质量缺陷等 50 25% 监理单位 施工准备期监理,工程测量,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试验检测,质量缺陷与事故等 40 10% 小计

进度管理 项目单位 进度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等 11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进度、设计进度等 15 15% 施工单位 进度计划,进度控制,进度完成情况等 5 25% 监理单位 进度控制等 5 10% 小计

资金管理 项目单位 资金计划与到位,计量与支付,变更与索赔,投资使用及控制等 13 50% 勘察、设计单位 投资控制、预算控制等 8 15% 施工单位 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工资,费用控制等 6 25% 监理单位 计量与支付等 5 10% 小计

安全管理 项目单位 安全责任制建立,应急预案,安全事故等 11 50% 勘察、设计单位 安全管理、设计与建议等 5 15% 施工单位 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事故处理等 11 25% 监理单位 安全文明与环保施工监理等 9 10% 小计

廉政建设 项目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6 50% 勘察、设计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15% 施工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25% 监理单位 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等 5 10% 小计

工程资料 项目单位 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归档情况等 8 50%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资料管理与归档等 2 15% 施工单位 管理人员及制度,资料收集及整理,资料质量等 8 25% 监理单位 月报,日志,现场资料管理等 10 10% 小计 合计得分

表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2)强制性指标(1)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主体工程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批程序。(扣20分)(2)未按规定招标,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20分)(3)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违规指定分包的。(扣32分)(4)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交付试运行。(扣20分)

1、项目审批(9)①未按规定履行开工备案、预留费用动用审批等程序(4.5分/项,9分)

2、招投标(8)①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如招标方案审批、评标报告备案、评标过程等),扣2分/次(8分)

3、合同管理(4)①允许参建单位降低投标承诺,并与其签订和执行有关合同(3分)②合同签署不规范(1分)

4、质量监督手续(1)* 开工前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5、交工验收(4)* 已验收项目未达到批复的规模、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 非主体工程未经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但未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①交工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次(2分)②交工验收滞后造成不利影响(2分)

6、建设管理(6)①建设管理制度未建立,或相关制度没有针对性(2分)②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机构人员配备不齐(2分)③未按绩效考核规定开展自查(2分)

二、质量管理(19)强制性指标(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扣19分)(2)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瞒报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扣19分)

1、质量管理制度或质保体系(3)①未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1分)②质量管理制度无针对性(2分)

2、质量控制、监管(8)①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落实(5分)②质量缺陷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3分)

3、质量事故(8)①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或问题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4分)②发生的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4分)

三、进度管理(11)

1、进度计划(2)①无总进度计划和计划(1分)②未按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进度计划(1分)

2、进度完成情况(9)①开工滞后影响工程总进度(2分)②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进度计划完成阶段目标(2分)③无故要求压缩或拖延工期(3分)④建设进度滞后未采取有效措施(2分)

四、资金管理(13)强制性指标 存在违规挪用、截留、侵占工程建设资金行为(扣13分)

1、资金计划与到位(3)①无资金计划与计划(1分)②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2分)

2、计量与支付(3)①未制定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的相关程序及规定(1分)②未认真执行工程款支付程序(1分)③无故拖欠工程款(1分)

3、变更与索赔(3)①未按合同文件变更与索赔(1分)②未执行相关手续和程序(1分)③变更与索赔未及时进行结算(1分)

4、资金使用及控制(4)①未完成计划(2分)②投资控制不力超概算(2分)

五、安全管理(11)强制性指标(1)发生了安全事件(扣8分)(2)发生了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扣6分)

1、安全制度(6)①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或制度无针对性(2分)②安全规章制度未得到落实(4分)

2、应急预案(2)①未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2分)

3、安全事故处理(3)未及时处理安全事故(3分)

六、廉政建设(6)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4)*有违反廉政规定,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4分)。

七、工程资料(8)

1、管理制度(1)①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未落实(1分)

2、管理机构(1)①未设立专人管理(1分)

3、资料情况(6)①资料签章不齐 1分/份(4分)②资料收集整理不符合规定 1分/项(2分)合计得分

表2-2-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勘察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0)强制性指标(1)违法分包勘察业务(扣20分)(2)因勘察原因造成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扣20分)

1、勘察服务(30)①未参加技术交底、施工验槽、重大技术方案处理、质量事故分析、交工验收等工作(扣3分/次,12分)

②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及有关技术人员不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者注册资格(扣3分/次,9分)

③未按合同约定参加现场服务工作(扣3分/次,9分)

二、质量管理(35)

1、质保体系(10)*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①勘察文件编写不规范(4分)

②未按照质保体系对勘察文件质量进行逐级把关(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相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不全)(扣1分/次,4分)③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2分)

2、勘察质量(10)①勘察文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或不真实、准确(扣2分/次,6分)②因勘察原因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但未构成质量事故(4分)

3、质量事故(15)①因勘察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9分)②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问题,未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6分)

三、进度管理(15)勘察进度(15)①无勘察工作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3分)②勘察文件提交未满足工作进度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扣4分/项,12分)

四、资金管理(8)资金控制(8)①因勘察原因造成超概(3分)②因勘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5分)

五、安全管理(5)安全管理建议(5)①勘察文件中未提出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建议(3分)

②未及时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性意见(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勘察资料(2)勘察资料(2)勘察资料不齐全、不规范(2分)合计得分

表2-2-2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设计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30)强制性指标(1)存在违规分包设计任务(扣2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扣20分)(3)因设计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30分)

1、批复执行(10)* 因设计单位原因,工程设计方案未执行批准的规模、内容以及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①未按设计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 扣5分/次(10分)

2、设计服务(20)①未参加技术交底、图纸会审、重大技术方案处理、质量事故分析、交工验收等工作 扣2分/次(8分)

②未按合同规定安排设计现场代表或设计人员,现场服务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2分)③未按有关规定与合同要求进行重大设计变更(2分)④设计变更不及时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 扣3分/次(6分)⑤设计修改和变更手续不完备(2分)

二、质量管理(35)

1、质保体系(9)*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与主要设计人员和投标或合同承诺不一致,未经业主单位同意随意更换主要设计人员(扣2分/次,4分)

②未按照质保体系对设计质量进行逐级把关(扣1分/次,4分)③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1分)

2、设计错、漏、碰(12)①采用的设计基础资料不真实或不满足设计需要(3分)②因设计错、漏、碰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但未构成质量事故(扣3分/次,9分)

3、设计效果(8)①因设计原因影响工程效果(8分)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6)①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扣3分/次,6分)

三、进度管理(15)设计进度(15)①无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3分)②设计文件提交未满足工作进度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扣4分/次,12分)

四、资金管理(8)资金控制(8)①编制的工程概(预)算错、漏,造成工程建设费用增加(8分)

五、安全管理(5)安全设计(5)①设计文件中未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3分)

②未及时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性意见(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设计资料(2)设计资料(2)设计资料不齐全(2分)合计得分

表2-3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15)强制性指标(1)存在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扣1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扣15分)(3)因施工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10分)

1、履约情况(8)①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员未经业主同意而更换(2分)②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降低或专业不符(2分)③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2分)④未履行承诺配备主要施工设备(2分)

2、施工组织管理(7)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同意而实施(2分)②未及时向监理报批开工申请,施工月报未按时送监理单位(2分)③未履行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及存在以包代管现象(1分)④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2分)

二、质量管理(50)

1、质保体系(2)*质量保证机构、制度未建立 ①质量管理人员和机构配置不齐全(2分)

2、质量控制(9)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检(1分)②监理指令未落实(扣1分/次,2分)

③设备性能不满足工程需要,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2分)④工程变更、材料更换未履行报批程序(扣2分/次,4分)

3、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施工(4)①未按相关程序验收(2分)②未通过检验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2分)

4、试验检测(8)*主要材料及构件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资料不真实或等级不合格而投入使用,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

①工地实验室不符合规定或委托不满足规定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2分)②检测频率不够、签章不齐、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等(扣1分/次,2分)③材料及半成品进场及使用统计记录不规范(2分)

④使用了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或未通过检测的材料或构件,但未对工程造成影响(2分)

5、质量事故、问题及处理(7)*发生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的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未及时报告 ①质量事故防治无预案措施(1分)②质量通病防治无预案措施(1分)

③一般质量事故、问题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有效(扣2.5分/次,5分)

6、现场实体质量(20)(分土建部分和设备安装部分,各20分,根据项目特点,由专家确定土建部分和设备安装部分权重)土建部分(20分)①工程土建施工不满足设计要求(位置、轴线、尺度、标高、坡比等)(扣1分/次,8分)②实体外观存在缺陷(轴线偏差、标高、平整度、垂直度、色差、焊缝质量等)(扣1分/次,6分)③工程构件、实体不完整,表面缺陷处理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6分)小计×权重= 设备安装部分(20分)①工程设备安装不满足设计要求(扣1分/次,8分)②设备构件、细部构造不完整、表面缺陷处理等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4分)③施工工艺、工序等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扣1分/次,4分)

④设备安装与调试不满足规范要求,设备运转不正常等(扣1分/次,4分)小计×权重=

三、进度管理(5)强制性指标 因施工原因造成总体进度滞后影响工程建设(5分)

1、进度计划(1)①未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计划、月度计划(1分)

2、进度控制(1)①未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优化、调整进度计划(1分)

3、进度完成情况(3)①关键节点进度未按总进度计划完成(1分)②实际进度滞后,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2分)

四、资金管理(6)

1、专款专用(3)挪用工程款(3分)

2、费用控制(3)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3分)

五、安全管理(11)

1、安全制度(2)*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安全措施(7)*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①安全施工措施未经批准或批准后未落实(1分)

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培训、警示等(扣2分/次,4分)③现场存在安全隐患(2分)

3、事故处理(2)*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 ①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2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工程资料(8)

1、管理人员和制度(1)①无专人和相应制度(1分)

2、资料收集及整理(2)①资料分类不清、收集不及时,资料收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1分)②应有原始记录及检查凭证不能及时提供(1分)

3、资料质量(5)①记录(台帐)与资料不对应(1分)

②资料填写不真实、不规范、未签认,与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和规范要求不相符,扣1分/份(4分)合计得分

表2-4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承担工程名称:

被考核单位: 考 核 人:(签字)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额定分值)扣分原因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综合管理(26)强制性指标(1)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任务(扣20分)(2)超越资质要求承担监理任务(扣26分)(3)因监理原因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件(扣20分)

1、现场组织机构和人员(12)①总监(代表)与投标承诺不符或随意变更主要监理人员(3分)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诺不符(扣1分/次,3分)

③监理人员专业不配套、数量不足(扣1分/次,2分)

④人员资质不符或频繁调换人员(扣1分/次,4分)

2、设施设备配置(3)①未按合同配备检测和测量仪器(2分)

②通信、交通、办公设施不满足工作要求(1分)

3、合同管理(2)①对违反合同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未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2分)

4、监理工作主要程序(9)①监理规划未及时向业主报审,监理月报未及时报业主,(扣1分/次,2分)

②未审核承包商、分包商、特种专业资质,未审核管理人员、特种专业人员等资格(扣1分/次,3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核不及时,未签署意见,审查通过但存在缺陷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2分)

④未按要求召开或参加工地会议,未形成会议纪要;未及时协调解决工地有关问题(扣1分/次,2分)

二、质量管理(40)

1、施工准备期监理(4)①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等(扣1分/次,2分)

②未审核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到位情况,未审核承包商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况(2分)

2、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13)*已签认合格工程被质监机构检验为不合格,①签认不及时(扣0.5分/次,4分)

②未签署意见(扣0.5分/次,3分)

③旁站记录不全或有故意涂改等现象(扣1分/次,2分)

④监理指令不闭合(扣1分/次,4分)

3、工程测量(4)①未独立进行施工放样复核或监理测量资料不完整(2分)

②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或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测量复核(2分)

4、试验检测(13)①平行试验检测频率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3分)②未及时审核签认承包商检测资料(扣1分/次,2分)

③未及时纠正承包商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扣1分/次,2分)

④未建立原材料、构件等进场记录,未建立承包商检测和监理抽检台帐(扣2分/次,4分)⑤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自建的试验检测室未经有关机构认定(2分)

5、质量事故与问题(6)*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对建设造成影响

*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发生事故不报告,或没有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

①对违规施工或质量缺陷等未下发监理通知单、整改通知单等(扣2分/次,6分)

三、进度管理(5)进度控制(5)①未审核施工进度计划(2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而未提出分析调整建议(扣1分/次,3分)

四、资金管理(5)计量与支付(5)①审核签发计量证书不及时、已审核的计量数据存在明显错误(扣1分/次,3分)

②复核工程支付申请存在明显错误、未及时开具支付证书(扣1分/份,2分)

五、安全管理(9)安全文明施工监理(9)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不全(扣1分/次,4分)

②安全技术措施无监理审批签证(2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未反馈回复(扣1分/次,3分)

六、廉政建设(5)

1、廉政制度(2)①未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1分)

②未签订廉政合同(1分)

2、执行情况(3)①有违反廉政规定,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3分)

七、工程资料(10)

1、月报、日志(3)①监理月报、日志不完整、不全面、不真实(扣1分/次,3分)

2、现场资料管理(7)①资料分类不清、收集不全,无统计汇总目录且与资料存在不对应(2分)

②监理资料填写不规范(扣 0.5分/次,2分)

③监理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扣0.5分/次,1分)④工地会议记录不完整(1分)

⑤未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往来函件(1分)合计得分

附件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表 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2 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表

表3 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 表4 项目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 表5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表6 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检查表

表7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历次检查情况表

填表说明:

1、表2“工程类别”指航道、港口、航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类别。

2、各表中标虚线项可不填。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由多家单位承担的,各参加单位均应按表3-表6内容填写。

4、勘察单位履约情况表参照设计单位表样填写。

5、表1中基本建设程序项按实际情况填写。表1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一 项目名称

二 建设规模及标准 工程类别

三 批准总概算 初设批复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四 主要建设内容

五 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批文号及批复日期)建议书批复 可行性研究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 施工图设计审批 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专项审批(环保、防洪、消防、征地等)开工备案 其他

六 工程建设主要形象进度 七 存在主要问题 八 有关建议

填 表 人: 年 月 日项目单位:(盖章)

表2 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表

机构/人员配备 姓名 职称 相关工作经历 部门人数 备注 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 财务部门责任人 统计责任人 档案责任人

填 表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3 设计单位履约和设计质量情况检查表 设计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姓名 职称/专业 职务 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设计代表

变更情况 申报(监理初审)审批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平均周期 一般变更 重大变更 重大变更说明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4 项目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承包单位 承担建设内容 合同价 监理单位

填 表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表5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检查表 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审批程序 备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人员履约 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施工负责人----------质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试验检测工程师 计划责任人---------财务责任人

档案负责人----------变更比例% 合同履约分包 分包人 工程项目 工作量 占合同比例 完成情况

小计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6 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检查表 监理单位:

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实际投入 是否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备注

姓名 职称及监理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姓名 职称及监理专业 证号/颁发部门 总监

副总监/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

变更比例%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表7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历次检查情况表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组织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要求和落实情况 2 3 4 5 6 7 8 9 10 填 报 人: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2.永胜县农业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通知》的补充通知 篇二

粤组通〔200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领导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高度,提高对公务员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标准,严格考核

要严格按本办法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考核公务员,防止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考核登记表要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三、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发挥考核激励功能

公务员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给予嘉奖;2005年以来,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嘉奖和记三等功按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办理。对2007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未兑现奖励的,应予补办。

四、加强考核管理,认真执行考核备案制度

各级机关要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的公务员考核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考核、不执行考核备案制度的,不予兑现有关待遇。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着力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2009年1月23日

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第六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 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机关在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 5 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

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第十五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 公务员对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6 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 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第二十二条 对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 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 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情形外,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不享受考核奖金。

第三十二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在培训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三十三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第三十四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2月颁布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1.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永胜县农业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通知》的补充通知】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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