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办理流程

2024-12-12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办理流程(精选9篇)

1.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办理流程 篇一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毕节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审核

乡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四)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乡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五)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七)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补助标准

五保户一级每户2万元,二级每户0.8万元。低保户一级每户1.7万元,二级每户0.8万元。困难户一级每户1万元,二级每户0.8万元。一般户一、二级都是0.8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 篇二

第期

海东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海东地区4.2亿元资金

改造2.1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我区又下拨2011年第三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92万元。至此,2011年我区分三批共安排4170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784万元),帮助2.1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为使资金安全到位,按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民政局《转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账)管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工程建设,使部分贫困群众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自查报告 篇三

——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工。根据省市要求,我们及时制定《长白县2010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申请县政府拨放危房鉴定资金。2009年6月15日,举办了危房鉴定培训班,各乡镇乡建助理与新农办人员参加,2010年7月28日,召开2011年起国家危房改造建立档案动员会,确定了时间,改造对象和危房改造鉴定机构,9月21日,又召开了长白县危房改造推进调度会,2010年10月21日至22日,对各乡镇危房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验。这期间住建局还不定期对各乡镇在危房改造中的难点问题、节能问题下发了技术导则和深入实地指导,对于完成今年危房改造任务打下了奠定了基础。切实抓在手上,落实到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中。

一、我县在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到7个乡镇66个村888户农户,均符合相关条件,经过村、乡(镇)县住建部逐级审核上报。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目前全部完工888户,(正在装修和节能保温处理墙面10户,这些户均在2010年11月20日前全部完工。)尚有水毁移地新建两个村,马鹿沟镇梨树沟村85户,全部完成基础平口,8户墙体完工;新房子镇景秀村,全村整体改造55户,完成8户,目前4户墙体砌筑封顶,新村移地重建。将在2011年上半年全部完工。农户迁入新居。各乡镇2010年危房改造完成情况如下: 金华乡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80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364户,其中D级190户、C级174户 3.节能保温房

金华乡今年开展节能房试点。由于开展时间晚,没有完成。十四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98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562户,其中D级0户、C级562户 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12户 八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299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871户,其中D级382户、C级489户 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67户 新房子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完成133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384户,其中D级113户、3.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7户 宝泉山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完成37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463户,其中D级105户、4.节能保温房

节能户:1户 十二道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153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720户,其中D级234户、3

C级271户 C级358户 C级486户

3.节能保温房

13户(全是37户D级以外户)马鹿沟镇

1.今年危房改造

D级危房改造88户,(档案备齐)2.建设部三年危房改造规划

D、C级共671户,其中D级66户、C级605户 3.节能保温房

正在建设中,明年完成。

二、危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我县危房改造至今,危房改造资金有县财政统一发拨,划拨到个镇(乡)实行专人专户管理,并按照农户与镇(乡)政府签订的房屋新建和维护承诺要求,有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核准身份证后,由危房户本人签名,盖手印后领取。房屋节能户要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2010年,全县危房改造户共888户,730万元。其中(节能户100户20万元)全部到位。经整体验收后,由县财政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千村示范、万户提升”规划编制情况

“千村示范,万村提升”乡村规划设计工作,今年已完成八道沟镇南川村、十二道沟镇十二道沟村、宝泉山镇上二股流村、新房子镇新房子村、八道沟镇十一道沟村、十四道沟镇十四道沟村,其余金华乡金华村、马鹿沟镇十八道沟村等

村的规划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2010年水毁重建和维修情况 1.金华乡水毁房建设

完成重建3户、水毁维修60户。2.十四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完成重建50户、水毁维修272户。3.八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重建24户、水毁维修363户。4.新房子镇水毁房建设

景秀村水毁整体改造55户。5.宝泉山镇水毁房建设 重建3户、水毁维修37户。6.十二道沟镇水毁房建设

7.马鹿沟镇水毁房建设

梨树沟86户基础全部完成,13栋主体完工,小农场动工28户,基础完工2栋平口。

五、泥草房改造情况 金华乡

泥草房136户(D级危房80户,C级56户)

十四道沟镇

泥草房108户(D级危房98户,C级10户)

八道沟镇

泥草房376户(D级危房299户,C级77户)

新房子镇

泥草房145户(D级危房133户,C级12户)

宝泉山镇

泥草房99户(D级危房37户,C级62户)

十二道沟镇

泥草房251户(D级危房153户,C级98户)马鹿沟镇

泥草房190户(D级危房88户,C级102户)今年泥草房总计1305户,其中D级危房888户,级417户。

4.农村危房改造会议讲话 篇四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赵晖总经济师做了重要讲话,部署了“十三五”时期及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云南、贵州、甘肃等五个省份交流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希望各地认真学习领会、消化吸收住建部最新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我省各地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各市、县均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共有3000多人参加会议。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做好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如期完成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我省从20xx年开始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20xx年和20xx年我省分别取得全国第五、第六名的成绩,特别是20xx年,我省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是,在20xx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工作进展缓慢,不尽人意。20xx年1-3月份,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对20xx年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全省应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20xx户,实际完成48846户,完成率53.09%,审计结果反馈我厅后,我们又组织各市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截至今年3月底,竣工61338户,竣工率66.76%,进展依然缓慢,形势严峻。除济南市、青岛市、莱芜市基本完成任务以外,其余地市都未完成,有的市开工、竣工率还不到20%,在这里提出严肃批评。面临同样的困难,为什么有的市县能够如期甚至超额完成任务,临沂的沂水县20xx年危房改造任务1319户(其中抗震加固改造任务889户),就一个县而言,属于任务量比较重的,而他们却超额完成了任务,完成率达到103.03%。有的市县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怨天尤人,种种理由推脱、造成基层工作难以推动,开工竣工率偏低。有的县(市)20xx年竟然一户未改,这是思想认识和政治态度的问题,必须要在全省范围通报批评。4月14日,省厅召开了由各市分管同志参加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题会议,会上各市签订了责任书,承诺6月30日之前完成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王玉志厅长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向各市市长专门致信,足见省厅领导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视。据了解,各市回去之后都认真贯彻落实,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召开会议,并与各县(市、区)分别签订了限期完成的责任书。济宁市政府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议,傅明先市长亲自到会安排部署,采取每十天由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住建局督查一次的办法大力推进;淄博市周连华市长立即批示,要求分管市长定期调度、住建局靠上督导,各区县集中力量和资金限期完成20xx年任务。日照、烟台等市也都第一时间立即行动,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4月18-22日,省住建厅又会同发改、财政、地震对各市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市也均承诺如期完成任务。签了责任书就等于立下了军令状,各地要想尽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必须于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全面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已纳入了国家和省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全省5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列入计划,同时纳入了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算上20xx年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20xx我们的农村危房改造总量接近10万户,可以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直接影响全省扶贫攻坚工作的进程。对此同志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统筹谋划,总结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经验教训,各市可按前期提报的20xx年的改造计划预先安排,提前展开,主动工作。省厅将积极与住建部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下达20xx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各市一定要有“坐不住、睡不着、等不及、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农村危房改造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民生任务来抓,全面推进并于今年11月底完成20xx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三、加强领导,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级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村级都要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建专门办事班子,扎扎实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层次多,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规划制订、组织实施、质量监理、督促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要向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争取支持,协调好各级民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紧密协作,整合资源,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受益者,更是主要建设者,没有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只有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有效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只有切实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并紧紧依靠群众,才能激发群众创建美好家园的激情;只有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因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宣传发动,让更多的集体和个人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真正形成合力,加快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加强调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短,必须细化责任,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强力推进。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进一步完善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迅速付诸实践行动,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好事办好办实。住建部和省厅每月都要调度危房改造进度,各市更要注重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沟通,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报省厅村镇建设处,省里将把每月的完成情况通报到各市和县(市、区)。

五是加强督查。20xx年,省政府督查室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了督查范围。省厅已经会同发改、财政、地震部门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各市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进工作缓慢、完成任务不力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市)尽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同志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系统安排,统一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高标准快速完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任务。

5.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 篇五

XX镇人民政府:

我系XX镇XX村一组村民XX,全家X口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平方米,自建房至今已有20多年,由于房屋修建时家里贫困,基脚挖得浅,又没有渗加水泥。使得现在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缝,房顶上经常出现透水现象。这直接危及全家人生命安全,房屋安全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所以我想给危房进行改造加固,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每天担心房子的问题。可是一家人都没劳动力,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我是心有余力而不足,暂时无法重建新房。现闻政府有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6.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篇六

甲方(施工队): 乙方(农 户):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施工时间。甲方保证在当年的5月至11月底进场建设并完成。

二、完工验收。房屋主体结构完整、外墙装饰完工、安装门窗、拆除外脚手架,平整场地,悬挂标识牌并拍照片。

三、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可以直接参与到甲方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建设的房屋质量以及安全问题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并提出异议

四、建房对象。建房对象必须是经过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调查核实,县委改办批准的危房农户。

五、异地重建户必须拆旧还基,施工队必须在新房完工后拆除旧房,保证一户一宅。

六、甲方在拆原址和异地重建房是应注意安全,不的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后果自负。

七、建房面积。建房面积是60平方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县委改办、施工队、建房户各持一份,签字生肖,具有法律效应。

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资金 篇七

第一步: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须包括住址、家庭人口、现有房屋面积和结构、危房现状及造成危房的原因(注:人为造成的原因不享受补助),家庭困难程度(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家庭须写明)拟建住房的面积、结构(注:原则上,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不超40平米,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米,房屋图纸须按此要求设计)。(范文格式见附件只可模仿,不允许照搬照套)。递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属民政低保、残疾、五保户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和改造前的危房照片一张。(房屋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面积(见附图)。

自然村屯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自然村屯的名义提出申请。

第二步:

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 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15天(见附件 2);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件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件

4),凡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房屋改造及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步: 入户审核。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提交的农户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 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 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 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 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 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第五步: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委、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申 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农民,家中十分贫困,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如今我的住房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所以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的问题。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主的安心,所以我想请求补助。这些补助就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我家目前的住房问题。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具体的情况看自己的实际,切忌不要 lxzj)

申请人:

8.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服务指引 篇八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通过住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承办机构

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服务对象

居住在危房内的农村困难户

四、服务条件

重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五、服务流程

(1)农户申请。农户自愿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书面申请,申请书要真实反映家庭人口、住房、经济收入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证件的复印件。(2)民主评议和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及时报镇政府对农户居住房屋做出危房等级初步鉴定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补助对象,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上报镇(乡)政府,同时保存评议记录、公示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乡)政府审核。镇(乡)政府对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和公示的补助对象,组织核查组入户核查。核查组根据危房对象贫困程度、危房破损程度及建筑面积、开工情况等因素拟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并报镇政府讨论通过后,在各村委会予以公示。

(4)县级部门审核。县住建委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接到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后,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各村务及各乡镇公开栏张榜公布。

(5)资金发放。在补助对象房屋主体完工后,镇政府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对象。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方式 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电话:0559-5522252

二、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黄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黄建管[2015]122号)。

二、承办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三、服务对象

各主动申报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

四、申请条件

申请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创建的建筑施工企业

1.制定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2.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自查自评合格;

3.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4.申报企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申报创建的工地

(1)基本建设手续齐全、程序合法;

(2)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程,配备相应的民工食堂和自动冲洗设备;

(3)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实行IFA考勤制度并达到合格;

(4)申报创建工地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申报创建工地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6)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到位,材料齐全。

五、申报材料

(1)《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2)一篇介绍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计划与措施的文字说明材料。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5)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6)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证明。

(7)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

(8)能反映施工现场状况的彩色照片若干张。

(9)企业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自查情况。

六、服务流程

(一)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创建工程完成工程总量的二分之一后组织初验。

(二)确认符合条件后转报市建管处,由市建管处组织专家验评。

(三)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地,经市级验评合格后上报。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初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报市住建委。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九、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建管科 电话:0559-5522376

三、建设工程 “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

推荐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黄山市建设工程 “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黄建质[2008]48号)。

二、承办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三、服务对象

评选对象是在我县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四、申请条件

申报“迎客松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现行建筑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附属设施配套齐全;

三、已经制订了创优计划并在我站备案;

四、工程由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五、工程的施工质量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了质量验收和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

六、按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七、获得县、市级专业部门优质工程证书,工程质量达到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八、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底前竣工的工程,经过冬、夏季的使用检验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达到本专业市内先进水平; 九、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迎客松杯”奖。主要参建施工企业不得超过两个,监理单位为一个。

十、受到资质降低处罚或年检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二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迎客松杯”。

五、申报材料

“迎客松杯”奖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迎客松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有关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五、评选为本县范围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或专业范围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的证书复印件;

六、质量评估报告;

七、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原版彩色照片10张左右。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说明、文字及印章等必须清晰,申报资料应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六、服务流程 1.质监站资料初审; 2.转报市质监站;

3.由市质监站组织专家评审。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初审结束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九、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质量监督站 电话:0559-5522376

四、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服务指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第243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2013〕37号)、《安徽省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923号)。

二、承办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三、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1.申报项目应为两年内可竣工,拟建或在建的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工程项目。

2.申报单位为项目业主单位,申报单位和依托的技术支撑单位应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及良好的资信。

3.拟建项目应完成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建项目报批手续证明材料齐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4.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公共建筑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

5.拟建项目开工前、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前须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6.优先支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房开展绿色建筑示范;优先支持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及全装修住宅开展绿色建筑示范;优先支持利用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示范。

(二)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1.申报城区应位于经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有明确的名称与边界。

2.申报城区应参照《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制定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明确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城乡规划,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突出生态保护,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3.申报城区应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0%以上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优先支持已出台绿色建筑资金支持政策的城区。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服务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报至我委。

2.经我委行文申报。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初审结束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八、咨询方式 县住建委建管科 电话:0559-5522380

五、城市供水设施维护服务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三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以户表结算的,户表、户表水源侧或者用户侧的户外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户表用户侧户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四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镇供水设施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十五条: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划定,并由供水单位设立明显保护标志。

二、承办机构 黟县自来水厂

三、服务对象

不特定公众

四、服务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凡是自行检查发现及公众反映的故障均可受理。

五、服务流程

1.受理。凡来人、来电反映故障立即受理,并由安装科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查看。2.修理维护。小型故障维修人员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修复。大型故障立即报厂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不收费,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修理维护,收取材料及人工费。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5522324

六、居民住宅水表出户改造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十五条: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已建居民住宅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镇供用水标准合同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二、承办机构 黟县自来水厂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

凡符合规定的新增城市自来水用户

五、申报资料

1.用户提交《用水申请书》

2.用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小区物业介绍信或村委会介绍信。

3.用户申请人房产证明复印件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

4.用户与我厂签订《供用水合同》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新增用户到县自来水厂或服务窗口提供个人或单位申请入户相关资料及填写申请表。

2.接水安装。县自来水厂安装科在接到用户申请的资料后,安排人员经现场勘查后与新增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编制工程预算,确定时间安装。

3.提供用户编号。营业所根据用户所在区域编制用户编号并告知用户,以便日后缴纳水费。

七、办理期限

单用户安装在7个工作日完成,多用户安装按施工合同时间完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接水安装工程安装费:管道工程及户表改造,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和安装工程预决算定额进行编制收费。

2.供水设施投资补助费:根据黟价字[2006]第70号文标准执行。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9-5522324

七、城建档案利用查询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章第十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承办机构 城建档案馆

三、服务对象 不特定的单位和个人

四、申请条件

1.拥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所有人(建筑工程)

2.需新建、改建、占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五、申请材料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建筑工程)2.介绍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黟县住建委档案室或政务窗口办理申请。

2.查询:黟县住建委档案室或政务窗口受理后提供查询服务。

七、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或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9-5522166

八、城市道路设施维护服务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实施养护、维护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承办机构 黟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三、服务对象 不特定公众

四、服务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对城市道路设施维护,凡是自行检查发现及公众反映的城市道路设施问题均可受理。

五、服务流程

1.受理。凡来人、来电反映城市道路设施损坏立即受理,并由黟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查看。

2.维修。小型城市道路设施维修,由市政管护人员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修复。大型城市道路设施维修,立即报市政园林管理处领导,确定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5522295

九、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第五条

建设、施工单位或受委托的质量保修单位必须建立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质量投诉受理制度,明确回访保修和质量投诉受理部门与人员,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第十三条

投诉受理机构决定受理的投诉,应及时办理投诉受理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工程地点、栋号、房号、存在的质量缺陷等情况),确定投诉处理人员,或及时转交下级投诉受理机构处理。

二、承办机构

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服务对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在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并不超过保修期发生的质量投诉的用户。

四、服务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缺陷及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行为)的活动。

五、服务流程 1.投诉受理机构接到质量投诉后,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

2.质量投诉中包含经济及其它不属于工程质量范畴的问题,投诉受理机构应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告知其向其他部门投诉。

3.凡质量投诉反映工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或怀疑有结构安全隐患的,投诉受理机构应及时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察看并作好记录,确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处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措施给予临时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对于无安全隐患的质量投诉,由投诉受理机构牵头,组织有关各方及投诉者,对质量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调查报告》。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5522376

十、城市园林绿化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二、承办机构 黟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三、服务对象 不特定公众

四、服务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对城市进行绿化,自行检查发现及公众反映的城市绿化毁坏亦可受理。

五、服务流程

1.政府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按照规定将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报政府审批。

3.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县政府审批。

六、服务时限 按照审批时限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5522295

十一、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30号令)第二条 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84号)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办机构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白蚁防治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凡是房屋遭受白蚁侵害的都可以申请白蚁防治。

五、申报材料

提供建筑物的平面图或产权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黟县房管局白蚁防治所办理认证申请。

2.受理:黟县白蚁防治窗口受理后安排技术人员施工。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白蚁防治所 电话:0559-5522180

十二、房地产交易网签平台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

(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二、承办机构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开发物业股

三、服务对象 房地产交易对象

四、申请条件

对已登记的房屋进行交易的,签约双方利害关系人到场面询后签约

五、申报材料

1、签约双方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

4、土地使用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签约双方利害关系人持规定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交易房屋信息;

2、受理:交易双方约定权力义务关系并录入相关交易数据,打印交易合同后签约。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559-5525660

十三、直管公房维修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26号令)第四章第十五条:修缮房屋是房屋所有人的责任,房管部门及自管房单位应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检查、修缮,确保房屋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

二、承办机构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开发物业股

三、服务对象 直管公房承租方

四、申请条件

直管公房维修

五、申报材料 公房维修项目单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承租户向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一楼大厅服务窗口申请;

2、受理: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受理后报予维修。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一楼大厅服务窗口 电话:0559-5526392

十四、直管公房租赁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法》(安徽省人民府26号令

第五章第二十条:出租公有房屋,须凭房屋所有权证。承租公有房屋须凭户籍所在地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和身份证明,户籍不在当地的须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向社会出租房屋须持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第二十一条:租赁公有房屋,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的座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和交纳期限、维修养护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式样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

二、承办机构

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开发物业股

三、服务对象 直管公房承租方

四、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

2、无私有住房;

3、家庭无私家小轿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认证申请。

2、受理:黟县房地产事务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后上报办公室开会研究审核决定。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2016年黟县住房保障标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政策要求。

标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为1.2元/月·M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1.4元/月·M2;

九、咨询方式

9.农村改造危房申请书 篇九

尊敬的镇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XX省XX县XX乡XX村村民XXX,现诚恳地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的申请。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土木结构瓦房,是上一辈父母亲遗留下的遗产,至今已有80余年。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由于我和哥哥都成家并有了孩子,以前的房子五间根本不能满足我们一家8口的生活居住所需。加上我与妻子都是文肓,一直在家里务农,耕地劳动所得的一小点积蓄无法满足修建增加住房面积的需要,因此房子长时间没有剩余资金进行维护和维修,房屋损坏日益严重。今年夏天土筑的墙壁被雨水充毁,经过我简单地维修现在土墙勉强可以支撑房屋上的瓦片,木房子好几年前就已经严重倾斜经过我简单加固,现在暂时可以居住。剩余的墙体自身经历许多个春秋,现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再适合居住人。

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某种原因都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

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暂时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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