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2024-08-11

社区教育中心规章制度(精选10篇)

1.社区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篇一

社区远程教育规章制度

1.社区远程教育规章制度 2.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3.社区现代远程教育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4.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规章制度 5.社区远程教育站点管理规章制度

1、社区远程教育规章制度

一、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接收点的设备操作、管理和维护。

2、根据上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适时点播收看有关教育内容,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单位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收集和反馈。

4、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远程教育工作任务。

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人员守则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记党的宗旨,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党员群众的呼声,自觉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服务。

3、加强学习,努力掌握党务知识和现代远程教育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一专多能。

4、忠于职守,务实创新,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创造性地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远程教育工作任务。

5、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按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章制度办事。

6、清正廉洁,公私分明,管好用好设备,不私自挪用远程教育物品。

7、增强党性,自尊自爱,不计名利,无私奉献,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1、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器材,是现代远程教育的专用设备,要存放在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员变动时办理移交手续。

2、接收站点要建立《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并详细记录本单位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情况等。对本接收站点的设备器材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遗缺,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损坏或报废的设备、器材,要办理报损、报废手续,经上级党组织查验确认批准后,方可凭据销帐,不得擅自处理。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有关远程教育设备。接收站点内要保持整齐清洁,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4、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站点内的所有设备以及设备上的按键、开关等,不得随意调整,设备的各种连线不得随意改动。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接收站点要建立完善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供电及设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防高温和防磁等工作。

6、站点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应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解决。

7、严防非法信号攻击。一旦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攻击,要立即清除节目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传播、扩散。

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反馈制度

1、基层党组织和接收站点管理员在接收远程教育过程中,从党员干部接受网络教育后的反应中获取信息,及时向上级现代远程教育部门汇报,并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2、接收站点应反馈以下内容:

1)接收网络信息和培训的基本情况;

2)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反馈; 3)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形式的反馈;

4)对网络信息来源、质量、点播方式的反馈;

5)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建设性意见的反馈;

6)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其他方面的反馈。

3、接收站点每月向上一级远程教育管理机构反馈一次信息,并认真填写《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集中活动要及时向上级反馈结果。如遇技术或疑难问题,可直接向县市区远程教育中心反映。

4、接收站点可利用电话、写信或当面反馈信息,还可在网上发布信息。

五、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信息接收管理制度

1、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内容的接收和培训,必须在接收站点管理人员的具体组织下进行。

2、接收站点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要根据本接收站点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的需求,每年就接收培训的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

3、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定点、定期接收培训工作,保证党员每月集中收看3次远程教育节目。

4、严格审查接收内容。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发布的教育内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准点播和下载,严禁点播和下载不健康的网络传媒内容。

5、严格学习收看制度和接收纪律。收看前要点名,收看中要适时做好辅导,收看后要布置讨论题目,认真组织座谈讨论,及时填写《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

6、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要建立健全“四簿一册”,即《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学习收看记录簿》、《座谈讨论和信息反馈记录簿》和《点名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接收信息和学习培训情况要逐级上报。

2、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1、在上级远教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好本社区的远程教育工作,促进建设和发展;

2、认真开展好本社区党员、居民、流动人员、两新组织党员的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长期受教育;

3、做好远程教育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台帐,确保设备管理到位、使用正常;

4、结合本地实际和社区居民需求,认真制定本社区的远程教育教学计划并落实到教学服务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5、广泛发动辖区驻在单位、学校、机关参与到社区远教工作中来,建立社区远教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6、在认真开展好“规定性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并对学员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进行建档,确保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学率;

7、认真做好社情和群众需求调查,按照分类指导和按需施教的原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8、认真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对培训情况和存在问题如实反映,并加强对操作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社区现代远程教育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基础工程,中省市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一期建设的站点已全面完成,经调试转入维护使用阶段。我社区党员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已全面上传、定期进行更新,可以提供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先进典型及直播节目等多方面内容,覆盖面广,可满足不同层次的党员学习、娱乐需求。但通过远程教育管理平台的记录来看,各站点每月收看平均不足2次,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做好以下几点:

1、充分利用,抓好学习。省委组织部建有远程教育管理平台,通过网络可实时监测各站点的学习的时间、内容,将对学习时间、内容达不到要求的站点定期通报。我村要高度重视远程教育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2、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并对配发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对社区党员活动室进行加固改造,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达到防火、防尘、防潮、防雷、防盗的要求,确保远程教育设备安全。

3、注重结合,认真组织。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各站点党员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在学习时间上要同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以远程教育拓宽和丰富党日活动内容;在节目选择上要注重实用性和娱乐性结合,提高远程教育的吸引力;在人员组织上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党员群体选择相应的节目,增强远程教育的实用性。

4、学用结合,务求实效。要结合本村实际,创新教学方法,采取“远教+基地+协会”、“远教+支部+示范户”、“远教+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依托远程教育的信息、技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节目、学习技术、开展讨论等方式,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把远程教育打造成“金桥工程”、“富民工程”。

4、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领会新时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有关政策文件,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严格执行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二、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基层需要,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术,做到会操作、会管理、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设备故障无法排除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检修。

四、合理安排播放收看时间,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做好活动前通知、活动中秩序维护、活动后信息反馈等项工作,认真填写《学习纪录》。

五、收集适合当地学习培训的远程教育信息,分类进行整理和存储,增强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为党员干部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及时总结上报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经验,为上级部门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素材。

七、了解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积极探索远程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出做好和改进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定期向区委组织部报告有关终端接收站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九、妥善保管好远程教育工作相关资料,建立远程教育档案,工作变动时办理好交接手续。

十、严禁利用终端接收站点设备下载、制作、播放和复制与远程教育无关的音频、视频等内容。对管理人员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设备和政治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1.坚持按需施教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和学习培训总体安排,按月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

2.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根据内容确定,一般不少于2小时。党员干部和群众有自学需求,尽可能提供学习方便。

3.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普知识、计划生育、卫生知识、实用技术、典型经验等。

4.坚持把远程教育与中心组学习、基层“三会一课”、“双培双带”、学教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组织、个人点播以及学习讨论、专题辅导和实地观摩等形式进行学习。

5.按照学习培训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要求、学后有反馈。认真做好学习培训纪录。

6.定期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出勤、记录、笔记、心得及运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信息反馈制度

每月底向区委组织部反馈一次信息,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反馈的主要内容:教学组织情况(收看的时间、片目、场次、人数、范围、主要做法、主要收获、收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学习需求情况、学后反馈情况、学用结合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

(三)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设备由站点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建立设备使用和管理档案。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完善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四)档案管理制度

站点档案管理工作由站点管理人员负责。站点档案主要包括:电信部门施工的原始单据和区委组织部验收检查评估表等原始资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有关文件资料,各类统计报表,站点管理制度,播放收看纪录,设备有关资料等。管理人员要定期清查、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时分类、归档,以防材料遗失。

(五)考核奖励制度

考核工作按进行,每年年底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教学成果转化情况,设备管理和维护情况,管理制度和场所建设情况,信息反馈情况,档案建设和管理情况等。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站点及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远程教育工作的站点及其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惩罚。

5、社区远程教育站点管理规章制度

1、站点管理实行责任制,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站点管理员是具体责任人。

2、每个站点配备管理员、助理管理员各一名,从本社区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中进行选配,要求热爱远程教育工作,了解党务知识,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责任心强。

3、站点管理实行AB岗制度,管理员为A岗责任人,助理管理员为B岗负责人,当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代替履行站点管理员职责。

4、站点要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等要求,保证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远程教育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站点管理员发生变动时,要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6、远程教育设备只能用于开展远程教育活动,不能挪作它用。严禁利用站点设备制作、传播不健康的资料;严禁把设备借给私人使用,因私自外借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7、远程教育设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每种设备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配备时间、经手人都要登记入册,并上报镇党委备案。每半年,要对远程教育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8、远程教育设备因严重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无法继续使用时,要向街道党工委办理报损、报废手续,不得擅自处理。

2.社区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家庭医生制度,公共卫生中心,职能,支持体系

家庭医生制度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 在与社区居民及其家庭建立签约服务的基础上, 由家庭医生及其服务团队提供防治结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开展以社区卫生诊断为基础的针对性健康管理, 实施首诊与转诊, 合理控制费用的制度[1]。上海市闵行区家庭医生制度刚起步, 全科医生人力资源相当紧缺, 需要各方面支持与保障, 因此, 建立起与家庭医生制度相适应的外部支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在家庭医生制度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分析, 提出家庭医生制度相适应支持体系建设思路,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提供依据。

1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背景

人员配置不足制约了家庭医生制度发展。家庭医生是以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的新型医疗顾问和健康管理者, 其目标是使所管辖区域居民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健康问题, 为所负责的家庭成员提供个性化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为有家庭治疗和家庭康复护理等需求的居民提供及时高质量的上门服务。家庭医生制度逐渐转向预防、保健和康复等职能, 发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上的双重“网底”作用, 家庭医生公共卫生职能逐渐凸显, 但也暴露了人员配置不足和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每万人口至少拥有2名全科医师的要求, 届时我国约需30万名全科医生。国家卫生部2011年数据显示, 我国目前的注册全科医生仅7.8万人[2], 这与要求数量相差甚远;上海市[3]、北京市[4]等较为发达地区报道显示, 家庭医生数量缺口较大, 在短时间内难以补足。同样, 社区公共卫生专业人力资源也极其匮乏[5], 不足以满足每位家庭医生配备1位公共卫生人员的要求。《关于上海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全科团队的基础上, 优化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社区护士等其他卫生人员为成员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因此, 人员配置不足是目前家庭医生制度发展较为突出的问题, 而利用现有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进一步通过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服务, 是目前较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传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模式的不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公共卫生管理的对象与日俱增, 内容更加广泛, 呈现出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复杂的局面。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将实现学科的优化组合, 但传统的“条”状管理模式无法满足家庭医生制度的转变。长期以来, 公共卫生“以条为主”管理具有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的优势, 但各条线工作的最终落实需要在某一层面进行转化和整合, 即“条块结合”。原先条线汇集以社区公共卫生人员为主,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层面按属地进行整合, 而家庭医生制度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进一步下沉, 应以家庭医生为主, 在村委/居委层面进行属地化健康管理。原有粗放型条线管理不能满足家庭医生制度的衔接, 亟需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新框架, 提高家庭医生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2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职能定位

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 要确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 离不开有效的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 并不单纯是政府卫生资源投入不足, 其中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管理滞后, 缺乏有效的管理[6]。有限人力资源和传统管理模式制约了家庭医生制度发展,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概念的提出即是基于以上背景, 通过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设置所形成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个部门, 是家庭医生制度重要支持体系。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是在有限的卫生资源下, 通过内部结构调整等管理方法, 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在明确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功能定位的基础上, 理顺管理机制, 将会有利于家庭医生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很大程度上提高社区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的职能涉及管理、支持和服务三大方面, 下面进行较为具体的阐述:

2.1 管理职能

包括计划、统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职责, 计划职责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上级管理部门具体要求,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做好工作部署并落实和组织实施。统计职责包括人口学信息、疾病信息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等, 基本卫生信息的统计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反映卫生状况, 进行社区诊断, 特别是在对流行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指导职能是通过技术上的指导提高家庭医生及助理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控制职责是保证家庭医生制度下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不产生偏差, 进行服务监督和管理。

2.2 支持职能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是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持体系, 具有新体制下赋予的支持职责。外包服务机制是落实支持职责的关键, 即公共卫生人员以外包支持服务形式辅助家庭医生落实管辖区域公共卫生职能。所谓外包 (Outsourcing) , 是因人力不足而将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的专业部门, 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品质、集中人力资源和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对于公共卫生专业性强的业务, 家庭医生现有人力或能力无法完成目标时, 外包服务机制的作用是为家庭医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集中由公共卫生专业队伍来完成, 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至家庭医生。既充分发挥了专业人员的知识技能, 又通过内部资源配置盘活人员, 家庭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共同协作完成公共卫生服务。

2.3 服务职能

包括对辖区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是家庭医生服务主要内容之一, 以门诊诊室为主的服务场所已不能满足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需求, 需建立起相应的健康管理中心, 为家庭医生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才能真正实现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型。

3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组建构架

3.1 基本目标

基于家庭医生制度的公共卫生中心是适应新型医疗体制改革, 打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以条为主的公共卫生管理构架, 探索以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 以家庭医生为主体, 整合现有资源, 合理使用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专业技能, 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新型社区公共卫生组织体系。

3.2 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功能定位, 构建“3+1+X”管理模式 (图1) 。“3”即3项职责, 包括管理、支持和服务三大服务职能;“1”即1项机制, 主要指建设外包支持服务机制;“X”即若干健康管理中心, 包括建立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心、妇女健康管理中心和中医健康管理中心等健康管理场所。

3.3 构建特点

3.3.1 服务定位“功能化”。

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功能进行划分, 是基于家庭医生制度的集管理、服务、支持和监管于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从功能上实现了与家庭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指导、辅助家庭医生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和中医健康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整合后派发家庭医生指标任务。

3.3.2服务人员“节约化”。

外包支持服务机制有效整合了家庭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力资源, 满足了每位家庭医生公共卫生专业服务需求, 为家庭医生制度构建起强有力的支持系统。

3.3.3 服务人群“多元化”。

建设思路突出了健康管理理念, 提供了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平台, 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型, 形成全科医生为主导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满足辖区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亚健康人群等不同人群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温馨舒适的环境, 优化便捷的流程, 系统规范的服务, 让附近的居民更能感受到健康管理重要性。

3.3.4 服务流程“信息化”。

新型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应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作支撑, 通过分步骤、分层次的数据集合, 实现信息的互联和共享, 更方便、有效地为居民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4 问题

4.1 家庭医生制度理念尚未转变

家庭医生制度并不等同于家庭医生责任制, 家庭医生制度更注重于体系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 若不转变观念, 缺乏相应政策倾向, 家庭医生无法依靠个人力量服务于签约群体, 工作只能拘泥于表面。

4.2 缺乏规范标准

目前家庭医生规范服务项目尚缺乏统一规范, 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设计, 可复制性较低。

4.3 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 即便是家庭医生, 也较难接受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家庭医生制服务。但从可持续发展角度, 家庭医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仍是关键。

4.4 信息化建设不统一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整合人员和业务, 需要信息化的支撑, 但目前普遍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缺乏统一标准, 上层整合存在难度。

5 建议

社区公共卫生中心作为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撑, 具有管理、支持和服务三项职能, 通过理顺内部机制, 有利于家庭医生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建议在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总体框架下, 以试点建设为基础, 进一步细化社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方案, 从基本建设、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服务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社区公共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核心指标和指标值, 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同时, 加强对家庭医生考核和激励是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水平、保障服务项目落实效果、增强家庭医生积极性的重要保障, 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进。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http:www.//wsj.sh.gov.cn/wsj/n429/n432/n2354/n1540/u1ai80877.html.2013.

[2]中国新闻网.中国仅有7.8万注册全科医生整体素质偏低[EB-OL].http://www.chinanews.com/jk/2011/09-15/3328313.shtml.

[3]潘毅慧, 刘登, 曹海涛, 等.上海市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SWOT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 2012 (10) :1146-1148.

[4]王敏, 赵京, 张向东, 等.北京市西城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4 (5) :328-330.

[5]杨海燕, 赵燕萍, 王晶, 等.新形势下上海市闵行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J].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13 (5) :342-345.

3.浅谈社区矫正制度 篇三

关键词:社区矫正;现状分析;完善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在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目前以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展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为准:“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

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司法矫正机关的法律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在主体机制方面存在诸多冲突。”在实务操作中,资金是一个严重的缺口。因为落实到各个地方的社区矫正机构的资金不足,使得社区矫正的工作很多得不到合理开展。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呈现出点多面广、居住人员分散的局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保证进行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

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发展前景。首先,社区矫正的实施是开辟了我国刑法领域的新天地。因为社区矫正的实施结合当代的人道主义、注重人权的思想,改变了我国以往的牢狱之灾的思想,将行刑于高墙之内转移到高墙之外。其次,我国的社会经济、文明程度等快速发展,以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国综合水平各方面的提高,为我国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三、实务分析

现在我们分析实务中社区矫正的落实情况,保山市龙陵县小诺乡(化名)社区矫正的相关案件。截止2014年为止,本乡有20个接收社区矫正的人员。对于被实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一直着“保密性”原则,对其实施矫正。根据近三年来,本乡社区矫正的对象以毒品犯罪、故意犯罪、偷盗为主。

在实务操作中,小诺乡采取担保人为主的方式对被矫正人进行担保。每月在该乡司法所进行,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需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离开本辖区要向司法所请假;

第二,该乡采取手机定位联系,保证及时联系到被采取社区矫正的人员。定位手机由司法机关统一配发,落实到个人。

第三,若被采取社区矫正的人员当月不到乡镇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时,需要提交思想汇报表或者打电话进行汇报。

第四,司法所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第五,司法所不定期到被采取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的社区对其改造情况进行了解。

在改造过程中,司法机关设定名额向上级审报予以减刑。截止目前为止,小诺乡有2个提前释放名额,因其表现好,改造效果显著。这也给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带来鼓舞,让他们更努力地改造自己,从思想上树立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实际行动上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严格改造自己的行为,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成为了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在小诺乡被采取社区矫正的人员,大体分为以下几部分:一部分是在监狱内执行监禁刑,由于其在监狱内表现良好,积极配合改造,思想觉悟高,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社会危害性小,采取社区矫正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同时更有利于其自己的改造;另一部分被采取社区矫正的人员,是本来所犯的罪就不必执行监禁刑,采取社区矫正执行方式,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一部分人被采取社区矫正执行方式,是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因为有部分人发犯罪是因为一念之差,但是他又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对其采取监禁刑,会造成老无所依幼无所养的局面。这对于罪犯的家庭无疑是二次伤害,执法机关出于对社会、对家庭的考虑,对其采取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当然,还有部分人员是因为身体因素,需要进行保外就医,采取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的实务操作中,司法机关也面临一定的困境。

第一,经费少、点多面广,社区矫正的目标与实际案件的执行有差距。因为是乡镇司法机关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很多案子分布在不同的村。本来的农村就经济条件差,交通落后,且乡镇人员人数少。经费落实不到位,其他的各项工作难以开展。案子分布面广,涉及人员广,执行队伍与被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比例不协调,给社区矫正的执行加大了难度。

第二,跟踪调查难度大。尽管乡镇司法人员采取了手机定位系统对被采取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追踪调查。但是,机器始终有缺陷,有时候被采取社区矫正人员的不配合,就会使社区矫正的目标难以完成。

针对小诺乡的具体情况,笔者也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其一,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为在实务中,社区矫正的队伍并不完善,出现人力缺乏、物力缺失的现象。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弥补经费缺口,完善社区矫正的各项措施,配备一定素质的司法人员,从而使社区矫正取得更好的效果。

其二,完善目前司法编制。因为目前该乡每个司法所只有1人编制,司法机关执法人员不够。同时被执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居住分散,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得到彻底实施,执法人得不到合理配置,从而致工作得不到彻底落实。

笔者认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正处在不断完善、发展的阶段,结合我国的国情,在实务中解决矛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刘强.美国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3]黄安年.美国的崛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4]阮传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J].北京性质学院学报,2011(01).

[5]翁里.中美“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比较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规章制度 篇四

1.负责向育龄群众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科学等知识,配合街道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2.建立育龄妇女档案,坚持为育龄居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育龄居民排忧解难。

3.积极推广计划生育知情选择,提高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及有效率。

4.指导育龄居民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并详细登记。

5.开展妇女疾病的普查、治疗、保健和技术指导工作。

6.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5.社区教育中心工作职责及制度 篇五

一、办公室职责

1、根据社区教育中心工作计划及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好中心工作日程。

2、负责起草计划、总结、各类文件、报告等公文函件。

3、协助中心领导了解各项决定的贯彻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做好人事管理和人事、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工作,及时进行文件的收发、登记、分类、传递、保管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检查各部门落实岗位职责的情况,向中心主任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好社区教育中心各项工作;负责与协作、合作单位联系工作。

5、负责中心会议会前的准备和会议记录;做好员工的考勤、考核等日常事务工作;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与报送;负责社区教育日志的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做好节日和各类活动的筹备安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培训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社区教育中心的办学宗旨,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根据上级社区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并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负责培训项目的设置、课程开发和教材的编印工作。负责教学计划及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教学活动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评估、总结和经验交流

4、负责专兼职老师的推荐与管理,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抓好师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5、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提高现代化教学能力。

6、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做好成绩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7、推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做好学习卡使用情况记录,规范社区居民的学习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专、兼职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关心尊重学员,恪守社区教育教师职责,参加制定和修改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拟定教学计划并认真实施。

2、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悉心备课,认真讲课,注重体现每节课的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趣味性。

4、结合课程特点,通过规范演示动作、提供示范作品、指导实际操作等方式,帮助学员掌握所学课程内容,努力做到

教师学员间的深层互动。

5、教学中和教学后,能结合教学实验总结教学过程,并虚心征求学员和专家等相关意见,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6、以终身教育为课程开发的指导思想,注重自身在课程开发的理论知识与能力的学习和提升,根据本地区实际,居民需求,为将社区教育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中介环节和手段的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社区教育委员会的指示,负责组织起草社区教育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报告。

2、草拟和发布通知、通告、决定、会议纪要等,审核以社区名义发出的文函、报告、广告等文件资料,签发上级来文来电及各种公文。

3、协助社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安排职工政治学习及全社区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有关会议材料,检查督促落实计划、会议决议。

4、落实社区教育工作各项决定。

5、负责社区教育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6、协调工作关系,做好与社区及上级单位的联络工作。注意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信息,当好社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协助领导建立、健全职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和评选先进个人等工作。

8、在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人事、招聘等工作,负责人员编制、调动和聘用手续。

9、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员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祖国、爱集体、爱社区。倡导文明、崇尚科学,以愚昧无知为耻,好学向上为荣。

2、学员要尊重和服从管理人员及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

3、按时在指定的地点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4、要自学爱护公共财物和教学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在学习时间和地点不得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得宣传反社会言论。

6、在学习有一定危险内容时,要严格操作程序,注意安全。

7、部分专业学习需学员自备材料,学员要根据教师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六、教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

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讲课。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听取学员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社区教育各项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镇社区教育中心每年召开1—2次各村、企事业社区工作会议,讨论审定社区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各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3、镇社区教育中心校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镇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听取各村社区以及企事业社区工作汇报,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

5、镇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会,听取工作情况及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6、镇社区教育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工作。

二、教研活动制度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

3、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三、考核奖励制度

1、镇政府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教学管理制度

1、社区教育中心和社区学习点的办学活动,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不以赢利为目的。

2、各级办学均要以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社区为宗旨,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设置教学内容。

3、所有培训班开班前,必须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详细的课程师资安排表。各社区办学点在培训班开班前要把教学大纲、计划等上报社区教育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所有收费的培训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操作。

5、培训班所聘教师要确有专长,能胜任教学任务,对长期聘用的专业教师要建立监督、检查、评价机制。

6、各期培训班除上课教师外,要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学员的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

7、所有培训班要以质量为生命,讲求实效。专业技能培训要注重学员实际操作能力训练。

8、培训结束,要组织相应的考试,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考试成绩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的技术等级证书。

五、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的电子网络阅览室,是用于我镇广大农民群众以及居民等提供互联网上网浏览、查阅和阅读的非营业性社区服务。为了充分利用好本电子阅览室,故制定本制度。

1、进入电子阅览室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自觉抵制不道德的行为;禁止登录不健

2、进入电子阅览室不得高声喧哗,应保持室内安静,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在室内吸烟、进食。不许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

3、自觉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规范操作。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脑设施。不随意下载或转发无关的资料等,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不按要求存放的文件和上机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文

件。

4、使用过程中若发现电脑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员报告。电脑使用完毕,要按程序及时关好主机,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5、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本室上网。若有特殊情况须请示社区教育中心领导。

6、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不论任何人,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失,都要追究责任,加倍赔偿。

社区教育工作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有计划、有安排开展多个项目以上内容的教育活动。

三、做好每周板报栏内容的更新。

四、对辖区内青少年、妇女、老人分别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

五、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推进社区内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基地建设。

七、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工作。

八、针对社区不同公民的教育需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九、加强反封建迷信,反伪科学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各种档案。

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一、镇政府建立镇社区教育委员会,镇长为主任,分管教育的党群书记、副镇长为副主任,辖区有关单位及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镇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镇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二、镇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设在社区教育中心,由镇政府明确一名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镇社区教育工作。

三、根据本镇实际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村、企业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四、村、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都要建立社区教育工作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五、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镇区由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

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六、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七、社区教育各级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八、社区教育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村企单位、社区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镇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村、企业、社区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社区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落实社区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督导检查制度

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两次对基层工作进行全面督察、调研、指导。内容主要包括有关社区教育的宣传、档案、制度和保障、队伍及建设、基地和网格、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各类人群培训及成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三、队伍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志愿者会议,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2、工作公开制度

各项工作施行量化管理,定期予以公布,年终进行考核。

四、资金使用制度 设社区教育经费投入记录本,不少项。

五、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要规范。各社区分别建立社区教育档案,争取实现与国家标准接轨。

六、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各社区建立规格统一的工作原始记录本。活动事前要有方案,事后要附小结。

村(居委会)社区教育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全村(社区)的社区教育工作。2.每年制订社区教育工作计划,年终进行总结。

3.积极开展适应村民(居民)需要的群众体育、文化、艺术、技能等教育活动。

4.每年召开2—3次社区教育工作会议,对社区教育进行部署和决策。

5.根据经济状况和财力,适当投放社区教育。6.配有专职教师,有一支服务社区的志愿者队伍。7.社区教育要有全员性、全面性、全程性。

8.经常与镇社区教育办公室联系,汇报社区教育工作情况,做好资料的积累和上报工作。

社区教育例会制度

一、镇社区教育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全镇社区教育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

二、各行政村、居委会,各单位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得少于3次[年初、年中(七或八月份)、年终各一次]

三、镇社区教育办公室专职人员,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

议,研究全月工作安排。

四、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汇报前阶段工作,制定布置下阶段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沟通,及时交流,及时总结经验。

五、组织学习社区教育理论,研究探索社区教育规律。

六、按时例会,做好记录,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整合和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开放。

2、社区教育中心需沟通社区内各教育体系的联系,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

3、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4、由镇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及文化站、图书馆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的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中小学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的管理制度

经社区、居委会与学校协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育资源开放时间: 工作日每天早上6:00—6:50开放学校操场。

每周六上午7:30—9:30开放操场、健身房、阅览室、微机室等专用教室。

学校和居委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服务。

二、凡参加活动的居民要到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办法如下:到居委会申请登记——办理《出入证》(由居委会和学校共同盖章认可)——凭证入校。

三、学校和居委会共同管理开放工作。学校与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日每天开放活动,双休日由学校行政领导和居委会干部专人值班。

四、进入学校请遵守以下规则:

1、言行举止文明,穿戴整齐(穿拖鞋、睡衣者禁止入内)。

2、自行车需停放在指定地点。

3、请勿在校园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绿化,维护校园环境整洁。

5、请勿将宠物带入校园。

6、居民进入校园活动请关注自己身体情况,注意安全和自

我防范。

7、居民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团结互助,和谐共处,不在校园内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社区居民守则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2、积极参加各类社区教育活动,讲文明、讲礼貌。

3、明确社区教育的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4、遵守国家的法令,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学习、培训中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

6、尊敬老师,团结互助,共同提高。

7、爱护一草一木,保持教育场地整洁。

6.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篇六

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高效、有序地运转,中心办公环境整洁、美观,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员原则上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组成,实行周一至周五值班制,每天安排1名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负责社区内日常工作,接待群众申诉和来访等工作。

3、全面负责当日各类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

4、实行代办制,对需到街道办理的群众委托事项,由当班人员负责代办。

5、在完成日常值班工作的同时,重点协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办理群众代办事项,同时代发各类已办结证照等。

6、对于接到易激化纠纷、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的,要及时向社区主要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落实措施抓好事态稳定工作。

7、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8、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站值班的,应提前一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调班。

7.社区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篇七

1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带来的成效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在品种、规格上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 特别是药物的价格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切实降低了大部分患者的用药费用。以我院为例, 在2010年12月实施基本药物之前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后的人均处方费用和月门诊人数对比见图1、图2。

由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我院平均处方额明显下降 (图中2010年12月、2011年1月2个月份为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的过渡期) , 平均降幅18.2%, 切实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费用。在价格下降给患者带来实惠的同时, 医院的门诊量也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这说明在医疗费用下降的情况下, 居民会更愿意来医院就诊, 提高自己的健康质量。

2 医疗实际需求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遇到的尴尬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用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 主要归纳如下。

2.1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的抢救药品种使用受到限制。

在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中, 至少有3~4种常用抢救药物未被包含在内, 这些药品虽然用量极少, 但是作为地处较为偏远位置、离上级大型医院较远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 仍然会遇到抢救用药情况, 而抢救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及时。这种抢救药物缺失的情况迫使患者只有转院, 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患者是不利的。总体而言, 抢救药物用量小, 普遍价格便宜, 如果能够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 增补一部分核定可以作为抢救备用药的目录, 允许基层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使用, 将会对较为偏远农村的卫生机构提供较大的便利。

2.2 儿科用药偏少, 常用解热镇痛药缺失。

在农村社区, 尽管大部分居民在小儿生病时会选择前往市里大医院儿科进行就诊, 但是当遇到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等症状, 特别是当晚间小儿发生这些症状时, 前往市区就诊显然是不方便的。但是目前目录的设计显然对儿科用药的考虑较少, 造成临床医生用药捉襟见肘, 往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在与患者的交流中, 当遇到缺少某些药品的情况, 患者很少能够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而只是一味认定基层医疗机构无能。

2.3 由于基本药物要求药品的廉价和易得, 某些常用优质药品未被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较为典型的是进口三代头孢类抗生素。

尽管目前医改的一个方向是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和分级管理, 但是在农村基层医疗实践中, 这一类所谓的“强效”抗生素还是有其特殊用途, 那就是某些慢性病如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会选择离家较近、价格较为低廉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保守治疗, 而对于这些长期用药的患者, 普通廉价抗生素已经无法产生作用, 按照现在的基本药物目录, 很难对这些患者进行良好的治疗。而上述患者在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在基层医院是可以得到这些药物并改善自身病情的。

2.4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对价格的限制, 使少数不常用的、低价品种的生产得不到保障。

生产厂家为了能够竞标成功往往在基本药物招投标阶段尽量压低药品价格以求中标, 但是在中标后由于竞标价格在需求量较少的情况下出现药品价格与药品生产成本倒挂的情况, 造成少数厂家停产, 药品断货的情况。而目前基本药物实行一品、一厂、一规的制度, 这使药物在某一厂家停产后就无法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找到替代品种, 使药物的临床应用产生困难。

3 医院管理在实施后所面对的新问题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旨在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通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及下属的卫生服务站实现了药物销售的“零差价”, 真正让利于百姓, 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经费来源由原来主要依靠药品销售利润转变为依靠政府财政补助的形式, 收入主要来源的变化使医院的管理和运作模式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3.1 在“以药养医”的旧模式下, 医院考核主要是对医生开药量和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考核, 尽管这种模式饱受诟病, 但是单从管理的角度来看, 由于存在具体的数量依据, 对医生的考核是具体而客观的。医院的激励机制也以此为基础, 较易调动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医院的考核制度受到巨大的挑战, 没有了经济的考量, 医疗质量和工作强度对于医疗人员是较难精确定量的。

3.2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医院的资金周转要求提高, 收支两条线使医院的资金面吃紧。目前, 医院的支出大项主要是人员工资、水电费、药款以及社保报销代付, 而收入则全部来自于政府差额拨款, 人员工资、水电费和药款均为月结, 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但是社保报销代付则存在很大的波动性, 而财政补助目前是以季度拨给, 因此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3.3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由于药品价格下跌, 使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所属卫生服务站的价格优势丧失, 造成一定程度的患者分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卫生站的药费补贴取消, 而由于其位置与中心较为接近,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绝大部分患者选择去中心就医配药, 使患者流向产生了变化。一方面卫生站的工作人员工作负荷降低, 而另一方面中心的就诊人数增加, 对原本较为紧张的人员状况提出了新的挑战。

4 意见和建议

4.1 针对目前基本药物目录, 结合农村实际, 增补部分品种以满足临床需求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更适合的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这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点是地理位置位于城市中央, 周边较短车程内有大型综合性医院, 无住院患者, 不安排值班和夜间急诊, 因此在药物配备上可以忍耐一定的限制。如遇到药物缺失患者可以去别的医院、药房购买药品;或在遇到抢救时及时将患者转移到上级医院治疗。但对于农村卫生服务中心, 尤其是距离城区较远, 且周边15 min~30 min车程内没有大型综合性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治疗、抢救和药物配备上无替代选择。因此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应该针对这些卫生机构进行适当的定制, 而不是一刀切的政策。

4.2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细则, 增加供应厂家的进入门槛和后续监督基本药物制度的长期实施离不开医药生产企业, 但是目前的基本药物招投标“安徽模式”过分追求药品的低价, 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一些产品的合理利润,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一些低价药物品种的停产或供应无法保证。鉴于此, 笔者建议在基本药物生产厂商的准入标准上应该严格对供应情况进行跟踪, 及时对少数无法满足基本药物生产需求的企业进行淘汰和更换, 从制度上保证稳定供应。

4.3 真正理清药品成本, 进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会成本核算目前在实施基本药物的情况下, 尽管总的来说门诊处方金额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 但是这样的下降并不能成为认为药品价格已经合理的依据。从目前基本药物实施后的药品价格来看, 仍然有少数药品的中标价格高于零售药店的价格, 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立医院在患者中的口碑。药品价格的混乱现象由来已久, 不同的厂商、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药品销售公司都会对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在信息日益透明的今天, 对于保证老百姓普通用药的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 应该严格地进行成本核算, 并按照规定利润率进行销售。这种限定是双向的, 及对市场价格较高的、利润率较高的进行利润压缩, 以保证优质廉价的药品供应;而对于利润率过低的药品也需进行差额补助, 保证生产企业的正常运作。

另一方面,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的一级医疗机构均是自负盈亏, 依靠药品利润生存, 政府只给予少量的专项补助或服务购买。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 药品平均价格降幅在15%, 而政府补贴所有的药品收入。显而易见, 政府的这部分补贴中有很大一部分真正补贴的不是最终的患者, 而是补贴了医药销售公司和生产厂家。因此应该由职能部门现场核算目前在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物的典型生产成本, 并按照成本限价, 以此为招投标的限价依据。且基本药物数量有限, 品种规格有限, 是可以做到一一核实的。我们应该让政府的每一分钱都能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8.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探究 篇八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刑罚的执行方式;立法及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273-03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矫正制度的概述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又可称为社区矫治,是一个由英语直译过来的舶来词汇,是与监禁相对应的一种刑事处置体制。本文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概述以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工作的通知》进行分析,可得出:社区矫正是指由社会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国家机关,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调至社区内部,在判决、裁定、决定的期限内,对罪犯的心理及行为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的一种执行活动。其目的是在于让罪犯在受刑期满后能够更好地、顺利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学概念,其牵扯的学科还涉及心理学、社会学、人类行为学、犯罪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学科。不论是合法或是违法的行为都是放在社会中进行的价值判定,所以封闭、隔离以及剥夺生命并不是防止犯罪和纠正人类行为的首选,有一定的社会参与度才能维持人性的正常。社区矫正的意义在于其可以令罪犯在社区内进行改造,不至于过多的与社会脱节。

(二)社区矫正的起源及发展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传统的监狱行刑在改造效果上弊端明显。所以近代学派提出用非监禁的方式教育并感化,社区矫正就是在这种思想下所产生的。社区矫正得以快速发展的最直接原因则是由于二战后各国工业化速度加快、现代化进程加快,西方发达国家犯罪率不断攀升,监狱人满为患。因此,为了缓解监狱内的人口压力,同时帮助罪犯不与社会生活脱节开始对部分受刑罚处罚较轻的罪犯采用社区矫正。

就我国而言2004年由司法部发布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暂行办法》对司法行政机关所进行矫正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其任务、对象、机构及其人员和职责、措施和的终止。这项《办法》的出台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在试点工作和理论实践的不断进行中,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也纳入到了的整体范围中,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对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也开始了对这方面的试点和探索,为深化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在我国对未成年人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的公民。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文研究的对象就是十四至十八周岁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我国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以改造、教育、帮助、教化为目的,旨在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的速度范围的不断加大,单一的行政司法部门由于职能较多、资源有限,已不能满足逐年提高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了。相较而言,社区是一个了解一定环境内的家庭、社会、教育环境的一个可靠的单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时,可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其监护人。可以看出,基层组织从设立之初就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有教育指导义务,这也就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运用及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来说仍然属于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自2003年以来才慢慢建立试点工作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立法及司法现状

1.现阶段的立法现状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自2003年开始不超过13年先后颁布有《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从实践层面来看,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有条不紊的推广,我国在社区矫正这一制度中实行了“先实践后立法”的工作方式,在试点的工作中逐渐摸索,也已经找到了符合国情的工作体制和各部门间的配合机制。但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讲,对此方面的立法过于缓慢,其原因笔者认为在于两点:第一,观念问题。我国还是属于以监禁刑为主的国家,观念的转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民众对新型刑罚的质疑与不信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除监禁刑外的假释与缓刑,作为社区矫正的适用类型在监察和管理方面的不严格直接威胁了社区矫正的顺利推行,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只要获得假释或缓刑是和完全没有接受刑罚是一个道理;第二,国内学派说法不一。其实不光是国内,即使在国外发展了这么多年的制度,也得不到统一的说法,在美国,社区矫正是作为一种刑罚手段而存在的,主要表现为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而英国将其作为独立的刑种。国内学派受其影响也一直争论不下。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的范围没有很准确的规定,只在第二百七十二条中对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中指出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在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被判处管制、假释和缓刑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自此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才有了真正的立法支持。之后在2012年随着“两院两部”联合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其中新加入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

2.我国现阶段的司法现状——以杨某抢劫案为例

从2003年社区矫正从试点到全面推广,截止至2014年底各地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23752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2202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累计3974人,再犯罪率为0.18%。社区矫正人数在逐年攀升,从一个侧面可以反映出社区矫正所占的刑罚比例在不断上升,也在适应着法治社会不断减轻刑罚程度的发展要求。

杨某,1994年生人,于2009年年内伙同其他二人进行抢劫活动,受害人韩某不仅被抢去37元现金还遭到杨某等三人的殴打。杨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元。依照当时社区矫正的实施范围,杨某因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以杨某案为例我们在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基本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在前期定期走访以便调整策略。不但对其本人进行,还对其家属和其所在的小区进行走访,随时了解杨某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调整矫正措施;第二,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或上学难的问题。大多数单位或学校不愿接受这类人使被矫正的未成年人失去信心,本案中矫正机构通过多方努力让杨某顺利就职,这使得杨某的思想得以稳定,并与所在单位一同监督,掌握其动向;第三,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作用,让杨某安心接受改造。最终回归社会不但需要其自身努力,还需要社会共同协作接纳杨某重新回归社会,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吸纳愿为社区工作服务的法律工作者、社区党员、社区工作者及退休干部等,协同派出所、关工委、社区等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1.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刑(八)中对社区矫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突出的问题在于规定的太过粗略和分散,没有对社区矫正进行独立、系统的规定,没有形成专门法律使其可操作性降低。现行的具体相关依据仍然是参考2012年“两院两部”所发布的《实施办法》,尤其是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施上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各个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条当中,虽然规定明确数量繁多,但依旧没有形成法律体系。

2.管理和实施机构的缺失

目前所实施的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依旧是秉承着“司法牵头,公安配合”的原则。由司法局带头组织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由公安机关的职能来看,要顾及到矫正对象是很勉强的,司法局所进行的分层对矫正对象进行矫正工作很容易出现主体不明,两者之间无法配合的问题。缺乏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这种专业性的工作,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但依然无法有针对性的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司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无暇顾及很容易对矫正对象造成二次伤害,使得前期工作归于失败。

3.进行矫正的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要求高,需要十足耐心和毅力的工作。他们面对的是涉世未深、易受影响、想法偏激的未成年人,对于工作人员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经历直接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很强的针对性,所以这项工作必须是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然而现状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仅需要进行矫正工作,还有其他庞杂的事物需要处理,同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也是少之又少,根本无法满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各项要求。

三、关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设想

(一)完善立法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

当前,对未成年人的行刑原则侧重于向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转变。社区矫正的适用对于我国来说也是适应法治社会发展需求。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依照本土推广的基本要求,将社区矫正制度更好的运用于我国实践。

法律的制定一定要有其预见性,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提前建立或创建合理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自2003年试点社区矫正,但至今除了两院两部发布的《实施办法》和《刑(八)》中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外,其余的都零零散散的散布在各个部门法里,而且其中并未对未成年人进行单独区分。

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专门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对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法律体系,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章,在专章当中,应当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社区矫正有明显的区别。结合未成年罪犯的特点来看,对其身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更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执行体制来说,应当规定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进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工作,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设立专员专人,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审查,用法律手段来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际运行。

对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人员运作,还是以法院牵头,可以借鉴他国让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也参与庭前调查,对于未成年人要调查到方方面面来确定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单纯依照法院的判决明显是不符合潮流的,应当由法律规定调查的内容及形式,留下一些软操作由工作人员自行判断,这样更有利于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即便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社区矫正,依旧应当秉承“前科消灭制度”不使其走出社会后遭人排挤,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率。

(二)扩大对未成年人的适用对象

依我国现行制度来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与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基本一致,这明显不符合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的,其中单就剥夺政治权利这项来看,由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差异使其主观很少对政治权利进行考虑,并且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根据罪刑相一致的原则,剥夺政治权利不具有可惩罚性。最合理的方式是不应只依照法院的直接判决结果进行社区矫正,对于未成年人一定要进行庭前调查,不仅是对未成年犯的个人调查,还要对其犯罪前的成长历程和所处环境以及犯罪后如果实行社区矫正有没有适当条件来判断是否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也应当做到轻刑罚的原则,不应盲目增加社区矫正的适用率,根据实际情况在批捕是就应当判断其是否因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而不适用刑罚。

(三)建立专门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1.机构的专业建设

应当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专门机构。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分级管理,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来专项处理有关工作,拓展到地方,由“办公室”牵头,整合社会资源不论是会团体还是志愿者都可以加入社区矫正项目,前期的庭前调查由“办公室”的专业人员进行,从中央到地方,切实落实到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审判活动中。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由财政专项拨款,保证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机构的正常运转。

2.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专业的机构应当由专业的人员来运行,现有的机制体制下并没有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社区矫正的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都已经开行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科,但由于制度建设的问题,很多学生在毕业后由于没有合适的岗位而进行的其他工作的选择,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只有建立了制度,相应的资源才会更好的得以利用。也使得这部分人能够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运用自己所学服务社会。

不可否认的是即使业务水平、自身素养过硬但面对成长环境、心理境况复杂的未成年人,有时仍显不足。专业机构应当经过相应培训,使从业者了解社区矫正的执行情况、把握在未成年罪犯改造的规律和特点。不仅是对专业的从业人员,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也不能盲目的直接进行矫正,也应对社会力量的准入门坎进行相关规定,并且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聘用专业的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专家作为顾问,对正式或非正式从业人员进行实时辅导。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鼓励专业人士,根据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制定出不同的矫正方案,在提高矫正质量的同时也让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从而树立信心达到好的矫正效果。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在今后社会发展和刑罚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成年人在社区中进行服刑更有利于社会发展。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程序、立法、实施上,还有社区建设以及社会团体的规范上。所以不单单是要求法学的相关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从制度上去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去接受和帮助这些未成年人完成改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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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唐滢茜.社区服务令在未成年人罪犯社区矫正中的适用研究[D].南昌大学,2014.

〔8〕李青川.社区矫正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功能研究[D].吉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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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蔡立婷,戴丽丽.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之构建[J].法制与经济,2014(08):13-16.

〔11〕王伟,闫鹏.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研究[J].行政与法,2011(04):122-126.

9.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制度 篇九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未成年人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少年之家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假、寒假期间,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未成年人受教育。

10.社区综治分中心工作制度 篇十

为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综治分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分中心主任进行召集,分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困难,分析社区综治工作及治安案情、安全隐患、调解、信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辖区和谐稳定。

二、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分中心向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随时报告。制订应对处臵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配和使用、处臵责任等。重大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对复杂涉稳信息,要协助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会商研判,执行处臵措施;对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网格责任人对排查的简易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做好调解记录。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请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综治分中心负责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和指导检查,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行任务分解:

一、劳动保障站负责为辖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项服务。

二、人民调解员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

三、计生专干负责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及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安全员负责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五、突发性事件应急处臵制度。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留臵或赶往现场;主要领导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对应部门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臵。对应部门和分管领导,在接到主要指令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人员和工具,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把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拟采取处臵措施报告主要领导。如事态较大,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六、安全防范制度。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建立健全社区和辖区单位多种力量协调配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治安巡防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参与区域联防工作。积极推进科技防范手段,推进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分中心主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情况报街道综治中心,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综治中心。

八、消防安全监管制度。按照上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九、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制度。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完善归正人员花名册及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评,做到月有谈心,季有考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教对象表现情况。确定专人协助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监督、督促矫正对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

十、社区矫正制度

十一、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法制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开展《禁毒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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