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简答论述(精选4篇)
1.宪法简答论述 篇一
3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所谓根本政治制度意味着: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运用和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其他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其权力、合法性均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制度和机构相比,是本源性的、根本性的。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距离最近、“人民”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最具有直接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和要求的能力。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国家政权体系,它主要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产生它的人民的关系,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这三个‘关系’、一个‘基础’、一个‘原则’,概括地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
1、产党的执政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1、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
2、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
3、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
4、组织和动员社会;
5、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2、“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所谓“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政治经济学 简答论述 篇二
(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
(2)决定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计量的。因此,要把复杂劳动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3)价值量的决定还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相关。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定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商品数量就增多,但所形成的价值总量不变,从而平均到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减少。反之,情况就相反。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与包含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
4.如何理解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1)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形成的原因。由于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存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具有私人或局部性质,是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性质,是社会劳动。(2)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存在矛盾。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质,要求劳动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符合社会需要;但劳动的私人或局部性质,却使生产的商品往往不能与社会需要直接相一致。当商品卖不出去,或不能全部卖出去时,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就不能转化为或不能全部转化为社会劳动,这样就产生了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3)私人劳动或局部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是因为:第一,这一矛盾是商品内在各种矛盾的根源。第二,这一矛盾决定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全过程。第三,这一矛盾决定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5.怎样认识货币的产生,本质和职能?
(1)货币的产生。货币是随着价值形式的长期发展而产生的,它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2)货币的本质。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3)货币的职能。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在发达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中,它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
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五种职能的这一排列顺序,大致反映了它们产生的顺序及其相互关系。其中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货币一产生就具有的。
6.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是怎样的?
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因为,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来进行,也就是要求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但由于受市场上商品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商品的价格会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是,一方面,从较长时期看价格的上涨部分和下落部分可以相互抵消,一定时期内商品的平均价格与价值相等;另一方面,商品价格总是以价值为基础而变动。所以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起作 用的表现形式。
7.试析资本主义生产自动化条件下的剩余价值的源泉。
(1)机器再先进也仍然是机器,它们在生产过程中也只是当做劳动资料发挥作用,绝不能取代劳动的作用。在价值
增殖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价值只是转移到新产品中,而不会增殖。
(2)自动化的机器虽然代替人的一部分劳动,但是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的劳动,更不能改变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和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机器再完善,也是由人来使用的。虽然在现场进行直接操作的劳动者会减少,但在现场以外的劳动者增加了;体力劳动减少了,脑力劳动增加了。现在的“总体工人”既包括直接进行生产操作的劳动者,又包括与物质生产有关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剩余价值是由他们共同创造的。
10.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和正确认识
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资本主义工资不过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这就掩盖了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之间的区分与对立,似乎工人得到的是他的全部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无酬劳动也表现为有酬劳动,所以工资形式掩盖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11.资本的类型,资本积累的含义和原因
把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或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就是资本积累。1.资本积累的内在因素是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资本积累本质上是把资本的增殖转化为实现资本进一步增殖的手段。
2.资本积累的外在因素是市场竞争。它迫使资本扩大自身的规模以便提高竞争力。外在的竞争压力会转化为内在的资本积累动力。
3.资本增殖和市场竞争不仅都是资本积累的动因,而且二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实现价值增殖的本质欲望推动着资本的市场竞争,而市场竞争的成败又影响着资本价值增殖的程度。
16.股票价格的含义,公式和决定因素
股票价格的含义和公式:
股票价格是股票在市场上的买卖价格,是股息收入的资本化。股票价格=股息/利息率。
决定因素:
(1)股票价格不是它的票面金额,不是它代表的实际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股票买卖实际上是买卖获取股息的权力,所以股票价格是股息收入的资本化。股票价格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它与股息成正比,与存款利息率成反比。股票价格=股息/存款利息率。(2)在市场上,股票价格还受其他一些因素影响,如股票的供求状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经济周期变动、物价变动、金融和税收政策,以及政治因素、投机因素、心理因素等。
18.剩余价值的分配
剩余价值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方面和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灭亡。
(1)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和剩余价值本来是一个东西,所不同的只是剩余价值是对可变资本而言,利润是对全部预付资本而言。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2)商业利润
(3)借贷资本和利息。
(4)银行资本和银行利润
(5)股份资本和股息
(6)资本主义地租的实质是,农业资本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付给土地所有者的、由农业工人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19.垄断的含义,垄断资本形成的原因及垄断条件下竞争的类型
垄断:是把一个或几个经济部门的大部分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极少数大资本家,为了规定垄断价格,控制原料来源和销售市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达成协议而实现同盟和联合。
垄断资本形成的原因:企业组织形式调整及与之伴生的生产集中使资本主义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为垄断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
首先,生产日益集中使垄断成为可能。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单个资本规模很小,竞争激烈,彼此间难以达成限制竞争的协定。随着电力及其应用引发的资本主义企业组织创新以及与之伴生的资本集中、生产集中,大企业主导生产和流通的时代的到来,社会生产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手中。这使得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有可能超越单个企业组织的局限,在一个产业部门或若干个相关产业部门之间进行更高层次的组织协调。
其次,生产集中也使垄断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
(1)生产集中,使资本主义企业规模扩大,大企业的生产能力迅速膨涨。
(2)生产集中使大企业规模巨大,资本雄厚,产品及企业形象在公众中有一定地位,这对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构成较高的进入壁垒,自由竞争受到限制,逐步形成少数大企业寡头垄断的格局;
(3)少数大企业之间势均力敌,为了避免过度竞争造成两败俱伤的灾难性后果,必然寻求某种妥协,达成垄断协定。
垄断条件下竞争的类型:
(1)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
(2)垄断组织与非垄断组织的竞争
(3)垄断组织与垄断组织间的竞争
20.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原因和国家调控
形成原因: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在私人垄断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私人垄断资本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时,资产阶级国家便不得不出面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一定的干预和调节。国家政权和私人垄断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国家调控:
(1)国家借助于国有经济,以巨大的资本供应者和大量商品的供应者及采购者的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在与私人垄断资本的结合中,直接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比例关系;
(2)资产阶级国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产业政策等总量及结构调节政策,间接地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局部比例与宏观比例。
直接调节与间接调节相辅相承:一方面,国家掌握的国有资本越多,即直接调节能力越强,其作为上层建筑直接或间接干预经济的力量就越大;另一方面,国家作为上层建筑干预、调节经济的力量越大,就越能够集中和增大国有垄断资本。
21.资本输出的含义和原因:
资本输出:资本输出是指垄断资本集团或政府组织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和利息以及其他经济利益而对国外进行投资或贷款。
资本输出的原因
(1)由于国内已经建立了金融资本的垄断统治,从而使垄断资本积累的大量货币资本开始“过剩”
(2)国际竞争的加剧,也迫使帝国主义国家不得不加速输出资本,以保证扩大市场和垄断原料来源。
(3)随着生产国际化的不断发展,国际分工也在扩大和深化,在国际间的垂直分工进一步发展同时,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水平分工也发生和发展起来。
22.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它们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基本框架和任务
含义:是指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本配置方面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方式。
基本框架:
(1)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建立和培育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3)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只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一
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6)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任务:
(1)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2)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3)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4)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5)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
(6)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24.我国宏观调控的含义和手段是什么?
含义:
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控制和调节。
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要通过各种调控手段来进行,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以便有效地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1)经济调控手段。即运用与价值形式相关的各种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利率、工资、奖金等。
(2)法律调控手段。法律手段的主要职能是采取法律形式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3)计划调控手段。计划调控应实行以指导性的间接计划管理为主。
(4)行政调控手段。宏观调控需采用一定的、必要的行政调控手段,通过政府行政部门和经济管理机构进行。
我国已建立的宏观调控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1)我国通过近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性计划和市场
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扩大,经济杠杆的作用增强,宏观调控方式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建立。
(2)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包括宏观调控任务和目标、宏观调控方式、宏观调控手段、宏观调控政策等。宏观调控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运用适当的调节方式和手段,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使社会总体经济协调有序运行,并对分散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引导,促使宏观调控任务和目标实现的过程。
怎样理解我国宏观调控的任务和目标?
(1)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3.国际司法名词解释 简答 论述 篇三
杜摩兰 :杜摩兰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契约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即使当事人未作明示的选择,法院应推定其默示的意思,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夫妻财产关系应视为一种默示契约,应适用夫妻结婚时的共同住所地法。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入手,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本质上都与一个特定的地域相联系,这个特定的地域就是法律关系的本座。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当适用的法律。如何寻找“本座”? 法律关系是由一连串的法律事实构成的,其中最能体现某法律关系总体特征的法律事实可以被分离出来,它就是“本座”(连结点)。库克的本地法说: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外国法,但只能是将外国法规范并入自己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法院执行的是本地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该学说批判了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促进了美国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的形成。
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胡伯 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 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
既得权说:即得权说是英国法学家戴西于19世纪提出来的。戴西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并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权利。只有在英国法院看来是按照文明国家法律正当取得的权利,英国法院才予以承认与执行。
政府利益说:政府利益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来的。柯里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如果法律适用只对一个州有利益,对其他州没有利益,这是虚假冲突,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口柯里主张以政府利益来决定法律适用,全面抛弃冲突规则。胡伯三原则:
一、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适用,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则无效;
二、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长期或临时居住的人,都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三、主权国家出于礼让应保持外国法的效力,前提是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第三条原则包含的既得权的观点对后来英美法学派发生重大影响。为戴西和斯托雷所继承和发扬。
意义:把属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权利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孟西尼三原则的内容及其影响:
1、国籍原则:凡人的身份能力、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等应适用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2、自由原则,即在物权、债权关系中,应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思,适用当事人共同协议选择的法律。
3、主权原则,即公共秩序原则,即以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法律,应适用于居住在内国的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一起人。
最密切联系说:最密切联系说是指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自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1、它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
2、它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方法十分灵活。
3、它给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19、连接点: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单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23、双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
24、选择性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25、重叠性冲突规范: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系属公式: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27、准据法: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识别: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过程。
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转致: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
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32、间接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33、法律规避: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公共秩序保留: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外国法的查明: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法域:是指一国范围内奉行的特定政治法律制度的空间或场所。区际司法:区际冲突法是调整一国内各法域之间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区际冲突法有以下几种特征:(1)区际冲突法是国内法。无论是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还是各法域的区际冲突法,都在一国范围内制定,其效力范围也只限于国内。此特征使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国际性相区别。(2)区际冲突法是法律选择法。和国际私法的功用一样,区际冲突法不直接确定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明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此特征使区际冲突法与国内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国民待遇:一国给予外国人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最惠国待遇:一国依据条约或国内立法,在贸易、投资、航海、关税或侨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普遍优惠待遇: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禁治产是一个法律术语,凡是被宣告了禁治产的人,就丧失了对于自己财产的管理权限,要由法院为他设定的辅助人或监护人来帮助他管理财产。
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原因:
一、客观原因,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规定的不一致,是反致产生的客观原因。
二、主观原因,法院地国家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把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即包括该国的冲突法,又包括该国的实体法。
三、存在致送关系。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条件: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之间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1、当事人规避法律是出于主观故意。
2、当事人实施了规避法律的行为,改变了构成连接点的具体事实,或者规避了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3、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强行法而非任意法。
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
5、当事人创造条件完成规避法律的行为后,与被规避法律的国家或地区仍然存在联系。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1)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高度地方自治的法律冲突。(从两个基本法的规定来看,赋予了港、澳特别行政区均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具体表现: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2)我国的区际冲突时含有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冲突。(3)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三个不同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4)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冲突 中国区际私法的立法原则:(1)国家统一的原则。维护国家统一是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首要原则。(2)一国两制的原则(3)平等互利的原则(4)促进交往的原则。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三个步骤:1各法域地区准用原来的冲突法或国际私法。2各法域地区分别制定各自的区级私法3制定各法域统一适用的区及司法。
论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制度。
一、在我国境内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我国禁止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以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2、国籍相同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可以根据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办理领事婚姻。国籍不同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适用我国法律。
二、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不得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17、论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
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论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制度 答:
(一)在我国境内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不区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一律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即中国法律。
2、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内结婚。(1)相同国籍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可以根据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办理领事婚姻,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2)国籍不同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适用我国法律,但也要顾及当事人的本国法。
3、华侨、港澳同胞与内地居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须持有证明,取得证明确有困难,可由其国内原籍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并经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属实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二)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其结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皆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1)在该外国承认领事婚姻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到我国驻该外国领馆举行领事婚姻。(2)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3、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只要依婚姻缔结地法为有效,我国一般承认其婚姻效力。
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答:《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6届大会获得通过,该公约有5章31条,其主要内容有:(1)公约的适用范围。除遗产处方,处分遗产的能力,有关夫妻财产的争议,非因继承而设立或让与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财产事项不适用公约外,一切遗产继承的问题均适用公约。
即使应适用的法律是一非缔约国法律,公约仍应适用。(2)公约采用了“同一制”继承制度。公约将死者的遗产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定适用统一的准据法。这一准据法原则上是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只要他那时具有该国国籍,或者他在该国至少居住5年时间。在其他情况下,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支配,除非死者当时与另一国有更密切的联系。(3)意思自治原则。公约规定当事人可以指定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法律,但这种指定受到严格限制。一是当事人的指定只限于其指定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或惯常居所地法律。二是这种指定的形式必须是明示的。(4)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准据法适用于死者的全部遗产,不管这些遗产位于处。准据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A、确定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B、因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丧失。C、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继承人的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D、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E、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为了统一各国关于遗产继承和遗嘱的法律冲突及有关制度,海牙国际会议先后制定了三个公约,即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1973年《遗产国际管理公约》和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
1、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不动产遗嘱方式,依财产所在地法;动产遗嘱方式,可依下列任一法律:
(1)遗嘱人立遗嘱地法;(2)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3)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4)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
2、公约还规定,立嘱人是否在某一国设有住所,要依该地法律确定。
3、上述公约第一条规定的遗嘱方
式的准据法,同样亦适用同一遗嘱的撤销(方式)。
4、本公约冲突规则的适用与任何互惠的要求无关。
5、公约在遗嘱方式应适用的法律上还允许采取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4.教育学重点简答、论述题 篇四
重点简答题
第一章
1、简述教育本质的含义。P6 教育的本质,即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2、简述教育本质的特性。P6 ①教育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②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形式;
③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
3、简述学习教育学对教育工作者的作用。P27 ①启发教育实验工作者的教育自觉,使他们不断地领悟教育的真谛; ②获得大量的教育理论知识,扩展教育工作的理论视野; ③养成正确的教育态度,培植坚定的教育信念; ④提高教育实践工作者的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能力; ⑤为成为研究的教师打下基础。
4、列举《学记》中概括总结的教学原则。P31 ①藏息相符; ②教学相长; ③师严然后道尊; ④主张启发式教学;
⑤学不躐等,即循序渐进。
5、简述20世纪初教育理论界出现的主要交易理论流派。P35 ①实验教育学; ②文化教育学; ③实用主义教育学; ④马克思主义教育学; ⑤批判教育学。第二章
1、简述人口对教育的制约作用。P52 ①人口数量影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 ②人口质量影响制约教育的质量;
③人口的就业结构影响教育结构。
2、简述教育的文化功能。P58 ①教育的文化转递、保存功能; ②教育活化文化的功能; ③教育的文化选择功能; ④教育的文化批判功能;
⑤教育的文化交流、融合功能; ⑥教育的文化更新与创造功能。
3、简述教育的人口功能。P60 ①教育可减少人口数量,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 ②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 ③教育能够促进人口结构合理化。
4、简述遗传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作用。P62 ①遗传素质是人身心发展的胜利前提,它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②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度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过程和阶段;
③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的个别特点的发展;
5、简述教育的本体功能。P67 ①教育对个体发展的促进功能; ②教育的个体谋生功能; ③教育的个体享用功能。第三章
1、简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含义。P84 ①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完整发展”; ②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指人的“和谐发展”; ③人的全面发展还意味着人的“多方面发展”; ④人的全面发展还指人的“自由发展”。
2、简述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P92 ①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特点; ②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质量保准; ③注重提高全民族素质; ④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总要求。
3、简述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P96 ①全体发展。②全面发展。
③主动发展。④和谐发展。⑤充分发展。⑥可持续发展。第四章
1、简述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的具体内容。P124 ①爱国守法; ②爱岗敬业; ③关爱学生; ④教书育人; ⑤为人师表; ⑥终身学生。
2、简述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内容。P119 ①专业知识; ②专业能力; ③专业态度。
3、简述学生的本质属性。P134 ①学生是现实社会的成员之一; ②学生是迅速发展的人; ③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4、简述师生关系的类型。P152 ①民主型; ②挚爱型; ③管理型; ④专制型; ⑤放任自流型; 第五章
1、列举课程目标的类型及其代表人物。P168 ①行为目标—美国泰勒;
②生长性目标—英国斯藤豪斯; ③表现性目标—美国艾斯纳;
2、简述课程内容选择的原则。P173 ①必须以课程目标位主要依据; ②必须适应学生的特点;
③注重内容的基础性;
④贴近社会生活与学生生活。
3、简述世界各发达国家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向。P181 ①基础学科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②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成为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 ③课程设置趋于个性化、综合化; ④课程管理的动态化、弹性化。
4、简述课程编制的基本环节。P168 ①确定课程目标; ②选择课程内容; ③组织课程活动; ④评价课程。第六章、、、、、、、、、、、、、①授受基础知识; ②形成基本技能; ③发展基本能力;
④促进个性健康发展。
2、简析教学过程的基本结构。P199 ①准备阶段:包括启动和定向两个小阶段。
②展开阶段:分为感知、理解、巩固、运用四个小阶段。③终结阶段:检查和评价两个小阶段。
3、简述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趋势。P217 ①班级规模小型化; ②空间安排多样化; ③注重个别化教学;
④教学组织形式的综合化。
4、简述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P221 ①教学目标设计; ②教学内容设计; ③时间设计; ④措施设计; ⑤评价设计。
5、简述说课中“说教学过程”的主要内容。P229
①教学思路与教学环节安排; ②说明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安排; ③说明重点与难点的处理; ④说明采用哪些手段辅助教学; ⑤说明板书设计。第七章
1、简述品德的结构。P245 ①从内容结构的角度看,品德包含道德价值、道德原则、行为规范等不同要素;
②从品德能力的角度看,品德结构包括道德判断力、决策力、践行力等若干侧面;
③从品德形成结构的角度分析,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意志、道德行为所构成的综合体。
2、简述学校德育的主要途径。P248 ①直接的道德教学;
②渗透在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影响; ③校内外活动。
3、简述学校德育过程中的基本矛盾。P256 ①学校德育影响与一般社会道德影响之间的矛盾; ②德育目标要求与学生的道德发展实际的矛盾;
③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理想与道德实践之间的矛盾。
4、简述德育的过程组织的基本原则。P257 ①保持教育与发展矛盾双方之间必要的张力; ②注意学校德育的物质与精神文化条件的建设,也就是努力建设好德育影响的校内环境,安排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交往活动; ③坚持教育与再教育、自我教育的统一。
5、简述我国中小学德育的具体任务。P261 ①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观点;
②为学生形成科学世界观奠定基础; ③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④发展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认识能力、践行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6、简述教师德育过程中运用奖励的教育艺术。P270 ①奖励的指向不仅是成功的结果,而且是获得成就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
②奖励的频率和程度恰当,不能无原则地滥用奖励,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
③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
④坚持奖励的精神鼓励性质,学校教育要慎用物质奖励;
⑤奖励应尽可能面向全体学生,以形成集体道德舆论,获得学生群体的支持,从而受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第八章
1、简述班级的功能。P278 ①归属功能; ②社会化功能; ③个体化功能; ④选择功能; ⑤保护功能。
2、简述班级管理的内容。P281 ①班级组织建设; ②班级制度建设; ③班级教学管理; ④班级活动管理。
3、简述班主任的基本职责。P286 ①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②全面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③组织和指导各类班级活动的开展; ④协调和整合校内外的各种教育力量。
教育学
重点论述题
第一章
1、试述当代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趋势。P21 ①现代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日益紧密。②教育民主化进程加快。③教育形式、手段多样化。
④教育人民综合化。
⑤终身教育成为各国的共同追求。⑥努力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⑦教育改革日益成为教育发展的常态模式。第二章
1、试述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P65 ①教育是有明确目的的影响人的发展的活动过程,它制约着人的发展方向。
②教育是有计划地全面系统影响人的过程,可以大大增强对人影响的效益性。
③教育是由特定的教育者负责组织的教育活动过程,可以使人的发展避免盲目性。第四章
1、论述教师劳动的创造性。P103 ①因材施教。
面对千差万别的学生,教师必须灵活地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对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②教师讲课活动虽然要以教科书为依据但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因而必然对教科书进行创造性的重组和加工。
③教师的教育机智。
2、论述理想师生关系构建的策略。P155 ①了解和研究学生。②树立正确的学生观。③努力提高教师个人修养。第五章
1、论述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P182 ①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②实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③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④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⑤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⑥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第六章
1、论述一堂好课的评价课要求。P231 ①教学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宗旨。
a基础目标:指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中所明确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基本学习能力和相应的思想品德。b提高目标:主要表现为学习的主体性发展。
c体验目标:好的课堂教学注重推动教师与学生间的情感交流,形成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心理气氛,让学生体会到课堂生活的乐趣。②教学内容:科学合理。
a教师正确理解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特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b重视教学内容的问题内涵,体现科学性、人文性和社会性的融合。c学内容具有挑战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能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能吸引学生主动参与。③教学策略与方法:促进学生主动学习a学生主动参与。b合作学习。
c学生自主学习及差异发展。d鼓励创新。
④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基本功。a课堂驾驭能力; b实践操作能力; c语言表达能力。
⑤教学效果与特色:富有成效与特点。第七章
1、品德的形成发展与德育(学校德育的基本规律或学校教育对学生品德发展的影响)。P251 ①良好的品德的形成与发展是品德结构各要素协调发展的过程。②品德的发展是行为主体活动和实践的结果。③品德的发展经历从他律到自律的不同阶段。第八章
1、论述班主任如何做好组织和培养班集体的工作。P289 ①确立共同的奋斗目标。②尽力班集体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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