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经营协议书船舶(精选6篇)
1.合股经营协议书船舶 篇一
合股经营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国家股份公司相关法律,本着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均担、公
平公正的原则,经四位发起人自愿友好协商,决定设立“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发起人认购股份设立方式,各发起人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独立经营的行政资格。公司法人代表由四位发起人以推举和自愿相结合的方式,从四位发起人中产生,负责公司运营管理。今后法人代表改选办法亦以此照办。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具有当然股东资格,招募新股
东须经所有发起人一致同意。
第二章 发起人、法人代表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A;B;C;D;
第五条 法人代表经各发起人自荐和各发起人选举,一致决定任命xxx为本公司
法人代表,代表各发起人行使公司运营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宗旨、经营模式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是整合股份资源,统一管理运营,合力图谋发展,拓展市场
空间,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以第五家店面为基础来实施公司发展蓝图,即第五家
店面运营产生的所有利润全部作为公司的公积金,用来开设第六家店面;以此类推.当公司辖内所有业务产生的利润足够投资开设新的店面时,就可开设新的业务。
第八条 公司运营利润的分配原则。根据公司建立时各发起人认购股份额度所占
比例分配运营利润。即以入股第五家店面所占总股本的比例,分享所有新店的应得权益。运营风险的承担亦照此比例。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人认购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发起人。发起人无权对外
转让股份,转让股份限在各发起人之间。以后视发展需要,如需要面向社会公众募集时,必须由所有发起人致同意后方可决定实施。
第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00%。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票以内部股权证书形式出现,内部股权证书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发起人)所持有的股权证书即为其所认
购股份数量金额的书面凭证。股权证书须有公司所有发起人签字方可
生效。
第五章 法人代表,股东的权责范围
第十五条 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决策、组织和实施
经营活动。直接对全体发起人(股东)利益负责。法人代表无权单独决
定对外募集资金、转让股份及新业务投资项目。法人代表按季度和年
度向发起人大会提交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有义务和责任尽到公司顾问的作用,适时向法
人代表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权监督公司财务流通情况,审核公司季度
及财务报表;在筹集资金转让股份、投资新业务等重大项目上拥
有一票否决权。
第五章 筹备工作组
第十七条 经过发起人协议,成立公司筹备工作组,筹备工作组由各发起人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八条 筹备工作组的职责和工作期限
1、负责组织起草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并落实相关手续。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一周内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5、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6、发布由所有发起人共同签字生效的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等纲领性文件。
7、宣布法人代表及公司机构班子的任命,正式将公司经营权交付给法
人代表。
第十九条 筹备工作组自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筹备工作组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各工作组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
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发起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于2010
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公司董事会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所有发起人
共同签署的关于公司发起人的权益、管理权利、监督权利、应尽职责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附件二:《公司财务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所有发起人共
同签署的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明确规定。
附件三:《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即根据本协议规定范围制定的,由发起人共
同签署的关于公司经营运作管理的指导性章程。
发起人:(签字)A、B、C、D
公证处:(签字)
2010年月日
(说明:这三份附件文件必须首先草拟完整,并由发起人讨论,确认为正本文件,再由所有发起人共同签署后,放在本协议内,成为本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合股协议书 篇二
乙方 :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占股方式创办广州市腾伟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经甲、乙双方股东协商确定,委托林振鹏先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承租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自编888号(齐富大酒店一楼西侧)场所作为经营泸州老窖旗舰店、名烟、名酒等使用功能。为了公平、公正及利益长远考虑,明确合作双方的义务和利益,经甲、乙双方的共同认可,签订本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现就双方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拟定公司总股份为13股本:
一、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各占有公司股份:
甲方占7、5股份合计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大写 ____________整 乙方占5、5股份合计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大写 ____________整
二、甲、乙双方须共同承担合作公司经营风险及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乙 双方有义务共同督导公司经营事务及解决公司一切所发生的问题和法律者责任。
四、公司注册法人不属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该公司(包括场地租赁权限)所有发生一切经济债务,法律责任一概与法人林振鹏无关。全部由 甲、乙 双方股东共同承担。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的事务发生,须公司注册法人到场协调办理事务的,其产生费用及损失均有公司承担。
五、盈亏分配有公司经营扣除费用后,凭实际利润及亏损报表情况,按照股权比例分配与承担。
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退股或转让个人股份,若有不得已原因,须经双方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价格任何一方股东有优先取得权,否则造成损失均由退股或转让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有权参与与公司经营管理,听取门店负责人的经营业务情况报告。检查公司账册及运作经营情况,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八、禁止公司股东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破坏公司的利益。股东不得泄露公司内部商业机密,若经发现,受损方股东有权利制止并回收对方股权,性质严重的可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甲、乙双方合作公司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
十、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事业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可诉讼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之处,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后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同意即与本协议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及公司注册法人各执一份。
3.合股投资协议书 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总则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____________餐厅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二、合作事项说明
1、在本餐厅当职的股东或股东管理者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上班期间给予本餐厅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2、在合作期间如聘用员工,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推选的股东管理者代表同意方可聘用,单方股东或股东代表聘用无效。
3、在合作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有义务齐心协力做好本餐厅的一系列工作,不允许股东或股东代表做出有损本餐厅的任何利益的事情,不允许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本餐厅期间贪小便宜,享受私人利益。
三、投资入股与投资的转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在餐厅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资入股餐厅的,需经共同投资人全体通过。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作为在工商登记的唯一投资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人做出承诺:未经其他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权利,否则,除需向其他投资人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侵占其他投资人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四、财务管理
1、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至少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
2、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每年年度分红定为每年____月。
3、如本餐厅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餐厅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餐厅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餐厅财务状况及账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4、如本餐厅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5、共同投资人委托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餐馆设立阶段的事务,以个体工商户户主的名义向工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
6、暂由_________对餐厅进行管理,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餐厅股东管理者代表。股东管理者代表对餐厅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账务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并做好现金流水账;由_________管理所有现金及备用现金,并做好现金流水账;本餐厅还应做好应付账、库存账等。
7、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股东管理者代表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8、股东管理者代表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9、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股东管理者代表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0、在管理现金及备用金时,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因投资事务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在投资人________因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户主而承担的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有权向其余的投资人进行追偿。其余的投资人有义务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此超出部分承担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六、其它事项说明
1、餐厅不能运营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份。
4、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4.专卖店合股投资协议书 篇四
年月日
投资合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_元整占40%的股份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_元整占30%的股份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_元整占30%的股份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根据实地考察和市场发展方向需要,经三方协商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三方股东在合作期间抽回甲、乙、丙三方股东所投入的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并按市值银行_______‰的利息来计算,本金和利息还完之后的盈利部分再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分红。
二、合作事项说明:
1、在店当职的导购员代表实行自然零售单___‰提成制,没有底薪;(装饰公司、工程装修做的单不算提成;提成:(总单金额-安装费-物流费)×1‰=提成)
2、在合作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有义务齐心协力做好本专买店的一系列工作,不允许股东或股东代表做出有损本专买店的任何利益的事情,不允许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本公司期间贪小便宜,享受私人利益;
3、随着本专买店的成长和壮大专买店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4、股东股份转让给其它人必须经当事人直接股东签字确认及另一位股东确认签字证明方可有效;
5、股东股份传给股东后代继承人由单方面股东当事人确认签字即可生效,另两位股东直接执行以前股东股份即可;
6、一方股东协议退股后不得使用或借用以前合作过的相关本专买店内容、名义等,如股东都退出必须注销所注册相关证件及文件,否则仍承担其相应责任;(任何股东如果退出三年内不得经营相关的产品,否则赔偿另两位股东______经济损失)
三、财务管理:
1、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
2、有关本专买店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每年分红定为每年阳历三月底;在分红之前如那位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公司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本专买店帐上的钱款;但每次借款不得超过总余额的10℅,免得造成资金周转不方便,否则不允许借用本公司帐上的钱款;(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专买店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3、如本专买店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专买店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专买店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4、如本专买店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两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两个以上股东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本公司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5、本专买店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_________的名义注册开户,专买店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并做好现金流水帐;由__________对专买店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由___________管理所有现金及备用现金,并做好现金流水帐;本专买店还应做好应付帐、库存帐等;
四、其它事项说明
1、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一张;
3、每月25日发上月1—30日的工资;
附备注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如三方协商无效,在超市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本合同协议壹份五页,壹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方可生效。
甲方股东代表签字:签字时间:
乙方股东代表签字:签字时间:
丙方股东代表签字:签字时间:
附备注三:
5.合股经营协议书船舶 篇五
TJ小区项目共同投资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由以下方于年月日在中国[]订立:
甲方:北京JH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HT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C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北京PR房地产开发公司
鉴于:
1.甲方已经完成北京市TJ小区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部分前期工作,取得了北京市昌平区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月8日向北京市计委、北京市建委《关于北京TJ住宅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昌计发[2001]011号),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月12日对此项目第一期工程向北京市规委发出了《关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规划征求意见函》([2001]京计投资地点函第45号),基本上使该项目具备有建设开发的可能。
2.本项目建设用地(下称“本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
村,2001年11月19日,甲方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并就开发的一些具体内容以合同形式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见本协议后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
3.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
开发建设本项目。考虑到甲方在前期工作中为本项目开发做出的突出贡献,乙、丙双方同意以为甲方垫付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免除甲方承担本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的义务作为对甲方前期工作的回报。
甲、乙、丙、丁四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作投资目的本着加快首都远郊区县发展,提高昌平区北七家镇及其周边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改变农村相对落后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建设一个崭新的现代化生活小区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优势,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北京市TJ小区项目,并通过项目公司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取得令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现状
2.1 本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面积约为1200亩(其土
地的四至具体位臵详见附件规划图,准确四至范围以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的范围为准),为该村村民宅基地和村办企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2.2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现状为东三旗村民住宅以及部份企业用房及其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2.3 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数据,初步确定本项目拟定的总体规划方案为:项目公
司开发用地占地面积约为630亩,现已申报的第一期规划的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规模计划为70,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数字以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2.4 本项目土地权属状况为东三旗村民宅基地,本项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属
状况为东三旗村及其村民所有。
三、成立项目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开发本项目的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有关的生活配套服务等。
3.1 注册资本及其构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6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3%,乙方出资6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丙方出资6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丁方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
3.2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推荐二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推荐二
名董事人选;丙方有权推荐两名董事人选;丁方有权推荐一名董事人选;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3.3 监事会由四人组成,甲、乙、丙、丁四方有权各推荐一名人选。
3.4 总经理由乙方推荐人选,董事会择优聘任。
3.5 财务总监由丙方推荐人选,董事会择优聘任。
3.6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5日内,各方应根据本条各款确定的内容另行签署项目公
司章程,并同时确定有关人员人选。
四、项目投资和各方继续投资比例
4.1 甲、乙、丙、丁四方经初步测算,确认本项目启动投资约为人民币壹亿元。
4.2 项目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部分,除由乙、丙双方先期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投入的8,000万元外,均由项目公司自行融资解决。乙方考虑到项目公司的融资要求,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一定限额的担保。
4.3 在各方注册资金均到位,且乙、丙双方投入的资金还不足以保证本项目开发的正常进行时,甲、乙、丙、丁四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筹集续建资金:
4.3.1 原股东增资方式。即不增加新的股东,由甲、乙、丙、丁四方按各
自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共同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
4.3.2 引进新的投资股东。在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对
项目公司资产(包括项目用地在内)进行评估,引进新的股东认缴
项目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金,而后根据甲、乙、丙、丁四方原有出
资比例对应的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和各新股东分别认缴的新增注册
资本金数额,重新确定全体股东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但是,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采用此种方案时,四方最终持有的项目公司出资之和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
51%,各新股东最终持有的项目公司出资之和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中所占比例合计不得高于49%。
五、各方收回投资
5.1 甲、乙、丙、丁四方确认,项目公司获得销售收入或融资后,应首先满足项
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然后优先偿还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
5.2 在还清前款所述全部资金、银行借款、利息,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缴
纳/提取各项必要的税费后,甲、乙、丙、丁四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股东)方可从项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为认缴660万元出资,并按出
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6.2 甲方保证先期与东三旗村委会签订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申请批复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文件资料清单附后);
6.3 负责以项目公司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以及可能作为缔约方的东三旗村委会的上级政府机构)签订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该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项目开发用地面积约为630亩;补偿费标准应在每亩30万元以下(该补偿费中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费用;人员安臵费用;村民新居建设费用;上下水、供电、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市政配套费用;教育、医疗、商业、文体、基础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所有公共设施配套费用、代征绿地等公共用地以及相关的一切各项补偿费用);
6.4 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取得镇、区、市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区、市计委、建委核发的立项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6.5 负责将本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取得区、市规委审定的项目规
划意见书及全部报批报建手续;
6.6 积极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与项目用地周边单位的关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
6.7 负责将与东三旗村委会签订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
书》中所有条款的债权债务概括转入项目公司,或以项目公司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以及可能作为缔约方的东三旗村委会的上级政府机构)重新签订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且各项条件应与本协议第6.3条的约定相符合;
6.8 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就项目用地范围内拆迁进度、规划配
套条件的分配等达成原则性书面协议;
6.9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负责认缴62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同时
为甲方代垫出资330万元;
7.2 负责分期提供给项目公司4,000万元前期启动资金(前期启动资金的月回报
率不超过千分之九);
7.3 负责为项目公司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7.4 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并负责项目公司开发经营的日常工作;
7.5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八、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认缴62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同时
为甲方代垫出资330万元;
8.2 负责分期提供给项目公司4,000万元的前期启动资金(前期启动资金的月回
报率不超过千分之九);
8.3 协助项目公司开展融资工作;
8.4 协助项目公司开展经营管理的其它工作;
8.5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九、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负责认缴10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9.2 负责在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协调政府关系。
十、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其他各方和/或项目公司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
11.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四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
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11.2 如果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甲、乙、丙、丁四
方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11.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4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JH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北京HT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6.合股经营协议书船舶 篇六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_ _,年龄_ _,身份证号码_ 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方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在哈萨克斯坦成立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三方协商,根据哈萨克斯坦美容业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容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 %,投资金额为 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投资金额为 万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该美容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美容院设备资产 产品资产 技术资产 技师支援形式注入;丙方顾问咨询 资源导入 现金形式注入 该店的所有权归甲乙丙三分共同拥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该美容院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1.盈余分配:每月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股、退股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本美容院的成长和壮大,美容院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2.退股:①在合作期间三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在哈萨克斯坦社会资源的导入 以及在客户管理 客户吸收方面的主要任务 与社会各界的协调 广告推广 新人才的储备 招募加盟店(主外)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⑤ 定期组织和更新技师,设备 美容产品的更新 店内的培训 及时导入新项目(主内)3.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 积极协调甲乙双方的沟通 人员的管理与产品的更新 积极促进新项目的上马 4.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第八条 财务管理
1.在本美容院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上班期间给予本美容院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在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期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注: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当月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本美容院帐上的钱款;以免美容院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两方以上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美容院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本美容院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两个以上股东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本美容院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乙方则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 3 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本美容院还应做好应付帐、库存帐等。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第十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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