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案例

2024-12-07

尘肺案例(精选2篇)

1.尘肺案例 篇一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2002

作者:卫生部 文章来源:卫生部 点击数:293 更新时间:2005-8-1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7883-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尘肺病的诊断过程中,常有需要作大体标本或尸检标本的检查诊断。必须有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诊断标准。因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C、D、E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及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鞍钢劳动卫生研究所、江西省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上海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Pathologic Diagnostic Criteria of Pneumoconioses GBZ25-2002 尘肺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尘肺的病理诊断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尘肺的病理诊断。2 诊断原则

根据详细可靠的职业史及规范化的检查方法得出的病理检查结果方可做出尘肺的病理诊断。患者历次x线胸片、病例摘要或死亡志及现场劳动卫生学资料是诊断的必需参考条件。3 诊断及分期标准 3.1 无尘肺

仅见有肺及肺引流区淋巴结出现粉尘反应;或肺及肺引流区淋巴结出现尘肺病变,其范围及严重度不够诊断为I期尘肺。3.2 I期尘肺

a)全肺各切面眼观及镜检尘肺结节总数在20个以上;或10个以上,伴接近1级/1度弥漫性肺纤维化;b)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1级/1度以上;c)全肺尘斑一气肿面积占50%以上。3.3 II期尘肺

a)全肺各切面眼观及镜检尘肺结节总数在50个以上;或20个以上,伴1级/1度以上弥漫性肺纤维化;b)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2级/2度以上;c)全肺尘斑一气肿面积占75%以上。3.4 Ⅲ期尘肺

a)肺内出现尘性块状纤维化,并伴有I期以上尘肺病变基础;b)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3级/3度以上。

病变符合上述各期中a或b或c者可做出分期诊断。4 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附录B、C、D、E(规范性附录)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本标准只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无机尘肺的诊断,不适用于有机粉尘所致肺部疾患的诊断;只适用于尸体解剖和外科肺叶切除标本,不适用于小片肺组织活检、肺引流区淋巴结活检、肺穿刺、肺灌洗液等标本的尘肺病理诊断。A.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84)卫防字第16号文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病理专业人员具有尘肺病理诊断权。

A.3 具有诊断权的病理专业人员在“尘肺病理检查申请单”及送检单位提供的资料齐备后,宜立即进行检查并提出诊断报告。尘肺病理诊断报告内容包括尘肺名称、分期、病理类型和并发病。

尘肺病理诊断报告一式贰份,一份存档,一份交送检单位同级尘肺诊断组处理。尘肺病理诊断可作为职业病待遇的依据。附录B(规范性附录)尘肺病理标准注释 B.1 尘肺名称

按国家规定的尘肺名称命名。B.2 尘肺病理类型

结节型尘肺病变以尘性胶原纤维结节为主,伴其他尘性病变存在。

弥漫纤维化型尘肺 病变以肺尘性弥漫性胶原纤维增生为主,伴其他尘性病变存在。

尘斑型尘肺 病变以尘斑伴灶周肺气肿改变为主,并有其他尘性病变存在。

B.3 尘肺病变

B.3.1 尘肺结节 眼观:病灶呈类圆形、境界清楚、色灰黑、触摸有坚实感。镜检:或为矽结节,即具有胶原纤维核心的粉尘性病灶;或为混合尘结节,即胶原纤维与粉尘相间杂,但胶原纤维成分占50%以上的病灶;或为矽结核结节,即矽结节或混合尘结节与结核性病变混合形成的结节。

B.3.2 尘性弥漫性纤维化 呼吸细支气管、肺泡、小叶间隔、小支气管和小血管周围、胸膜下区因粉尘沉积所致的弥漫性胶原纤维增生。

B.3.3 尘斑 眼观:病灶暗黑色、质软、境界不清、灶周伴有直径1.5mm以上扩大的气腔(灶周肺气肿)。镜检:病灶中网织纤维、胶原纤维与粉尘相间杂,胶原纤维成分不足50%。病灶与纤维化肺间质相连呈星芒状,伴灶周肺气肿。B.3.4 尘性块状纤维化 眼观:病变为2x2x2cm以上的灰黑色或黑色、质地坚韧的纤维性团块。镜检:或为尘肺结节融合或为大片尘性胶原纤维化或为各种尘肺病变混杂交织所组成。

B.3.5 粉尘性反应 指肺、胸膜、肺引流区淋巴结粉尘沉积、巨噬细胞反应、轻微纤维组织增生等。

B.4 尘肺病变范围及严在程度的判定 B.4.1结节计数

a.结节直径小于2mm,计作0.5个(镜下计数为准);b.结节直径在2mm以上,计作1个(眼观计数、镜下确定);c.结节直径在5mm以上,计作2个(眼观计数、镜下确定);d.结节直径在10mm以上,计作3个(眼观计数、镜下确定)。B.4.2 尘性弥漫性纤维化(级倔)确定 a)1级 病变占全肺面积25%以上;b)2级 病变占全肺面积50%以上;c)3级 病变占全肺面积75%以上;d)1度 纤维化局限于肺小叶内,或肺小叶间隔、小支气管及小血管周围尘性纤维化;e)2度 在1度基础上,纤维化互相联结形成网架状或斑片状,可伴局限性蜂房变;f)3度 纤维化毁损大部分肺组织或形成纤维团块;g)病变严重度的判定 以20张切片的平均度为准,如度重于级时,以级为准。诊断石棉肺时,须查见石棉小体。石棉肺并发的胸膜斑总面积超过肥2OOCM2时,尘肺病变接近I期或I与II期之间者,可分别诊断为I期或II期。B.4.3 尘斑计量

轻度 尘斑面积占全肺面积25%以上。

中度 尘斑面积占全肺面积50%以上。

重度 尘斑面积占全肺面积75%以上。

尘肺面积按全肺各切面眼观结果判定,胸膜表面尘斑不计在内。B.5 尘肺并发病

下列疾病列为尘肺病理诊断的并发病。

B.5.1 肺结核 包括活动性肺结核,即干酪坏死灶、干酪性肺炎、空洞型肺结核、粟粒性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肺门淋巴结结核及渗出性结核性胸膜炎。诊断III期矽肺结核,必须具备I期以上的尘肺病变基础,同时具备尘肺结核病变构成的纤维性团块。

B.5.2 非特异性肺感染 着重细菌、病毒及霉菌性支气管炎、肺炎及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症等。难于区别炎症引起的纤维化与粉尘引起的纤维化时,可作为尘性弥漫性纤维化诊断并分期。B.5.3 肺心病、非尘性肺气肿、气胸。B.5.4 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附录C(规范性附录)尘肺标本检查法 C.1 肺标本固定

尸体解剖宜在死后24h内进行。如经冷藏,其保存期可适当延长。

按常现尸检方法取出肺、心及纵膈,立即通过气管向肺内灌注10%福尔马林溶液,使肺处于生理深吸气状态下膨胀固定。灌注前轻压双肺各叶,排除肺内气体,清除气管内分泌物,以利固定液入肺。灌注时,福尔马林柱约高4Ocm左右,慢速滴入。灌注量视肺容量而异,一般为1000-1500ml,液体流出口位置要随时移动,以便会肺五个肺叶均达到适当膨胀。与此同时,肺应置于一宽敞容器内,器内盛以10%福尔马林肺表面以双层湿纱布覆盖以防风干。五个肺叶全部膨胀后,结扎气管,使肺各叶处于解剖位置自由伸展。固定五天后按规定切开检查。C.2 眼观检查

固定后之肺大体标本置于切肺板上,将肺背侧紧贴板面,左手将肺固定于板上,用力均匀,尽可能使肺大面积贴在板面。用长刀将肺切成每片1cm厚的连续冠状切面。将气管隆突处的切面定为0位切面,分别向腹(前)侧和背(后)侧将肺切成多数切面,顺序编号为前

3、前2 前1、0、后

1、后

2、后3……。观察各切面的尘肺病变,如尘斑、灶周肺气肿、结节、弥漫性纤维化、块状纤维化、淋巴结和胸膜病变……等,登记于规定的记录纸上。全肺大切片标本对尘肺病理诊断及分期,病理X线对照分析、尘肺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科研工作,都能提供有益的资料。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作为检查常规进行。

C.3 组织学取材

每侧肺取材10块,必须包括各个肺叶,每块厚3-4mm,面积2cm×2cm左右,取材组织块要包括各种尘肺病变和可疑尘肺病变,包括深部肺组织和胸膜。取材组织块编号要与记录表编号一致。淋巴结取材数量不限。为诊断并发病而取材的组织块数不在规定的20块之内。

组织学切片采用常规石蜡切片及苏木素伊红染色。需要时可做网织纤维、胶元纤维、弹力纤维、结核菌、钙、铁等染色,以鉴别病变性质。C.4 肺内粉尘分析

按显微灰化法作粉尘分析。附录D(规范性附录)申请单、记录表、报告单

D.1 尘肺病理检查申请单、三种记录表及报告单格式全国统一。

凡申请尘肺病理检查者,必须逐项填写本标准规定的申请单,由送验单位与尘肺病理诊断单位联系。诊断单位必须按记录表及报告单格式和要求完成诊断工作。

D.2 尘肺病理检验申请单 D.3 尘肺病理检验记录表 a.尘肺标本眼观记录表;b.尘肺眼视病变复制图;c.尘肺标本镜检记录表。D.4 尘肺病理诊断报告单 附录E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照片(规范性附录)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用照片一套40幅。照片显示典型的尘肺病变,是尘肺病理诊断标准条文的辅助说明。(安全文化网)

2.尘肺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 篇二

探讨长沙市尘肺病死亡病例的分布以及死亡原因等流行病学特点,为尘肺病防治提供对策。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1956-2010年尘肺报告死亡病例,按不同年代、不同死亡年龄、死亡原因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长沙市累计报告尘肺死亡病例690例,病死率为18.70%;病死率居前3位的尘肺是:矽肺、陶工尘肺、煤工尘肺;引起尘肺病例死亡的前5位原因:肺结核、慢性呼吸衰竭、肺心病、肺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最小死亡年龄24.12岁,最大死亡年龄85.16岁,平均死亡年龄59.86岁。结论

预防尘肺病并发症,系统治疗肺结核病、控制肺部感染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是延长尘肺患者寿命,提高生活质量的主要措施。

尘肺病是粉尘暴露人群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其基本病理改变是肺间质纤维化,肺组织及淋巴结形成分散的或融合的纤维结节。尘肺患者易并发肺结核、肺部感染、气胸和肺心病。文献报道尘肺并发其他疾病是引起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1~3],临床上以并发症多、病程进展快、死亡率高为其特点。既往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肺结核、肺部感染、慢性肺心病和恶性肿瘤为尘肺病死亡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探讨尘肺病死亡原因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尘肺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本文对长沙市1956-2010年期间报告的690例尘肺死亡病例进行了回顾性调查,并对其根本死因、死亡年龄、尘肺种类与死因构成等进行了初步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材料与方法

1.1 对象

本组病例资料为长沙市1956-2010全市尘肺病死亡报告病例,累计690例,其中男性470例(68.12%);女性220例(31.88%)。1.2 方法

1.2.1尘肺病例调查

按全国尘肺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制定个案调查表,对历年来全部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核实患者的基本资料。

1.2.2 死亡病例调查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历年来尘肺死亡病例的死因进行调查,根本死因的判断主要是依据患者的病史资料、医院诊断证明及死亡证明,按卫生部尘肺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分类统计。

1.2.3 尘肺病数据库

将尘肺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输入计算机,建立尘肺病数据库,并每年进行更新和活化管理,确保数据库信息准确可靠。

1.3 统计方法

将尘肺病数据库资料,经Excel导出,用spss17.0统计分析。2 结果

2.1 尘肺根本死因构成经统计分析尘肺病死亡原因共计有22项,经合并为下列8项进一步统计分析。由表1可见, 死因顺位前5位依次是:肺结核、慢性呼吸衰竭、尘肺病、肺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肺结核死因居第1位,计198例,占28.4%,且期别增加,死于肺结核的比例增大。尘肺不同期别间的死因构成有统计学差异(P=0.001)。

2.2 尘肺种类别死因构成 690例死亡病例中,矽肺死亡病例数最多,合计499例,占死亡病例72.3%、陶工尘肺死亡95例,占13.8%、煤工尘肺死亡41例,占6.0%,居前3位。肺结核死亡居前3位的是矽肺、陶工尘肺、煤工尘肺。矽肺主要死因是肺结核(166/499,33.27%),陶工尘肺主要死因是肺部肿瘤和其他肿瘤(31/95,32.63%)。煤工尘肺主要死因是慢性呼吸衰竭(12/41,29.26%)(表2)。

2.3 死亡年龄分析

690例尘肺死亡病例中,患者最小死亡年龄24.12岁,最大死亡年龄85.16岁,平均死亡年龄59.86岁。Ⅰ期尘肺平均死亡年龄62.12,Ⅱ期尘肺平均死亡年龄60岁,Ⅲ期尘肺平均死亡年龄54.18。不同期别组间平均死亡年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秩和H=39.317,P=0.001)。尘肺期别越高其死亡年龄越小(表3)。不同死因组间平均死亡年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53.607,P=0.001)(表4)。

2.4 死亡病例及分布

全市诊断各期尘肺3689例,其中I期尘肺2536人(68.74%),II期尘肺872人(23.64%),III期尘肺281人(7.62%)。截止到 2010年底,尘肺累计死亡690例,病死率为18.70%。全市尘肺病基本类型主要是矽肺、煤工尘肺和陶工尘肺。从死亡病例分析,矽肺死亡499例,病死率13.53%,陶工尘肺死亡95例,病死率2.58%,煤工尘肺死亡41例,病死率1.11%,矽肺病死率显著高于其他各类尘肺的病死率(P=0.001)(表5)。

2.5 尘肺并发肺结核

总数3689例尘肺病,有970例并发肺结核,并发率26.29 %, 从尘肺的期别来看,肺结核并发率分别为18.89%、35.32 %和65.12%。尘肺期别越高,其肺结核并发率越高。(P=0.000)(表6)。

3讨论

3.1尘肺病根本死因分析

本文通过对长沙市1956~2010年尘肺死亡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全市共有各种尘肺3689例,其中累积死亡病例690例,病死率18.7%。从尘肺病根本死因分析,顺位前5位依次是:肺结核(28.4%)、慢性呼吸衰竭(18.7%)、尘肺病(13.8%)、肺肿瘤(10.1%)和心脑血管疾病(8.7%),共计550例,约占全部死亡患者构成比的80 %。肺结核为尘肺病主要死因。从死亡年龄分析,尘肺病最小死亡年龄24.12岁,最大死亡年龄85.12岁,平均死亡年龄59.86岁。从死亡病例病种分析,位居前3位的是矽肺、陶工尘肺、煤工尘肺,占总死亡病例的92.02%,矽肺病死率显著高于其他各类尘肺。

3.2尘肺并发症是造成尘肺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

尘肺病并发症不但促使尘肺病情进展、恶化,影响预后,而且也是造成尘肺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1~3]。文献报道尘肺患者易发生肺结核、肺部感染、肺气肿和肺心病等并发症[1-7]。尘肺患者是肺结核易感者,尘肺与肺结核相互促进[4] ,临床上多为纤维干酪性和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不易治愈。本组病例中,肺结核合并率为26.29%,而Ⅲ期最高达65.12%,说明肺结核是尘肺病严重的并发症 ,也是尘肺患者生存的最大威胁。因此,预防治肺结核,对降低病死率,延长患者寿命,提高生活质量都是十分重要的。尘肺合并肺部感染也是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尘肺患者肺间质广泛纤维化,常常合并肺部感染,肺部反复感染进一步使肺组织纤维化加剧,而出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晚期因肺组织广泛纤维化和肺气肿,肺部毛细血管床受到严重破坏,引起肺循环阻力增高和肺动脉高压,并由于肺气肿累及大量肺泡影响肺组织气体交换,使心脏负担加重,导致肺心病发病率明显提高,从而导呼吸衰竭和肺心病死亡率增高。文献报道肺心病可诱发急性和慢性呼吸衰竭[6]。因此 ,预防慢性肺部感染、慢性肺部疾病,防治及控制肺心病的发生发展 ,是延长病程和降低尘肺患者死亡率的措施之一。而控制肺部感染,是预防肺心病的关键措施。

3.3尘肺与肿瘤的关系

国际癌症中心于1997年将游离二氧化硅划分为肯定致癌物,认为矽尘暴露会导致肺癌。本组病例研究显示,690例尘肺死亡病例中死于肿瘤的106例,占15.36%,其中死于肺部肿瘤的70例(10.1%),其他肿瘤的36例(5.2%),位列死因构成比第 3位,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6]。有人认为影响陶瓷工人寿命的主要疾病为恶性肿瘤,其标化死亡率呈现缓慢上升趋势[8]。研究显示,陶瓷行业中陶工尘肺肺癌死亡率高,可能与陶瓷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和多环芳烃等化学物有关。本组研究中,95例陶工尘肺死亡病例中死于肿瘤的22例,占23.15%,其中死于肺部肿瘤的13例,其他肿瘤的9例。尘肺合并肺癌是一个危险因素 ,文献报告发生肺癌的危险性为一般人群的 2.5倍以上[9]。结果提示,尘肺与肿瘤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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