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10篇)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一
关于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年4月3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及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几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人口计生部门年报统计,到2006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30‰,符合法定生育率为96.8%,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6,实现了低生育水平的管理目标。但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仍然不能达到先进水平,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薄弱是影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先进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实状况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与日俱增,给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现有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管理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部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全面统筹人口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高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任务目标: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流动人口以流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中央、各省驻我市的办事机构、市直各机关、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对人户分离、下岗失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一是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3‰之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建档率、信息反馈定期联系率均达到100%;二是无法定外生育,无法定外怀孕,无中期以上引产,育龄夫妇(有指标待孕、法定内怀孕、生育42天以内者除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要达到100%,其中长效节育措施(指结扎、上环、皮下埋植)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政策兑现率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全面落实和规范属地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含中、高等院校)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他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全部纳入驻地区工委和区管委管理。驻镇各部门和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所驻镇委、镇政府负责;河东、河西区和各镇对辖区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及服务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备一名计生信息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既向驻地区镇负责,又向各自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河东、河西区,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与辖区内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书面汇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核实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二)全面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的法人代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含临时工、流动人口、下岗分流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协助所在区镇搞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搞好本单位计生工作制度、档案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扶助等优惠政策及有关社会保障措施,自觉接受驻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支持、协助和参与所在地区镇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中,要切实做到:(1)凡本单位所有常驻人口、随工家属、租赁房屋居住或经商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单位的失业人员、空挂人口等特殊人口必须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2)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在用工期间必须全部纳入管理服务范围;(3)对不在单位居住的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口,原单位要与现居住的区镇计生办衔接,办理好接管证明手续,不允许留下管理“缝隙”。
(三)全面做好在城区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各公司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责任。河东、河西区按照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辖区的各家公司、个体工商企业真正落实“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谁落实”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管理与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二是城区居民住宅小区要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已经成立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服务;未成立物业公司的,由开发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居民住宅小区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居民住宅小区的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所在地区镇做好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公安、工商、交通、建设、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务工、经商等环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人户分离等其他特殊人群,要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原所在单位与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搞好衔接,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实施与当地居民同样的管理服务。
(四)全面建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一支重要力量。因此,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集贸市场等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在所在地区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摆在实施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城区计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工作体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综合治理。针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公安、民政、司法、计生、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生协会的作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健全网络。一是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常驻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资料建档、信息报送、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二是各类大中型企业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种类型的小企业要明确计划生育管理的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本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按照规定落实好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确保各项报酬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中要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重点管理、一票
否决、兑现奖惩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对工作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我市城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二
一、加强对人口计生档案工作的领导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要更新观念, 充分认识人口计生档案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把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摆到与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技服务、计划生育协会等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 纳入主要议事日程, 给予必要的投入, 解决所需经费, 为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 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出发, 做好人口和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 选准人口计生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突破口, 开展有效的服务, 发挥人口计生档案工作的作用。
二、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1. 对案卷重新鉴定整理。
这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因为许多计生档案由于多年来未作全面的清查, 保管期限划分不够准, 或多或少地存在重复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 所以首先要剔除这些无用的文件, 以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低效现象。同时, 对那些组卷过厚、内容混杂的案卷要重新进行组卷, 尽可能将那些相互关联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2. 完善检索工具。
一要统一分类号, 保证查全率。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检索的需要。为了确保检索效率, 在分类过程中, 要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 并相应制定出一些具体细则。二要规范题名, 保证查准率。准确分类能保证检索查全率, 而题名准确才能保证检索的查准率。因此, 在著录时, 题名是否准确尤为关键。
三、加快人口计生档案著录工作
在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中, 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一个大工程。人口计生档案由于多年积累, 一般数量较多, 使得人口计生档案著录工作不但量大而且复杂, 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会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 应掌握以下几点:
1. 分轻重缓急, 循序渐进。
人口计生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 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口计生档案的利用率。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 应先根据档案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及能否开放等情况, 将那些价值重要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整理, 为著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 分级次著录, 省时省力。
在著录过程中, 可以将案卷分为二个层次, 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 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进行文件级著录。这样不仅能揭示出档案的主要内容特征, 压缩著录条目, 还能节约时间、人力与财力, 提高效率。
3. 分门别类, 充分利用档案原有基础。
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 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分类标引, 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可将案卷目录直接录入, 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 可以减少著录环节, 大大提高著录速度。
4. 用关键词替代主题词, 简化查找。
主题词存在着查找繁琐、效率较低的弊端, 可采取以关键词替代主题词的做法, 即从题名或文件主题中归纳出揭示主题内容的词汇———关键词进行标识, 待录入计算机后, 再利用计算机批量处理。
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1. 重视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档案工作者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水平, 直接影响到档案工作水平。信息时代, 档案工作的特点要求档案人员既要做好档案管理, 又要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为此, 档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应该着重提高档案人员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对新技术的吸纳、整合能力, 在提高全面素质上下功夫。
2. 重视档案人员的在职培训。
要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新技术学习班, 注重增强档案信息观念和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能力。在实施教育培训时, 要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 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在培训内容上做好需求调研, 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素质要求, 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 加大计算机知识的比例, 强化与图书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 重视网络知识的运用, 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使档案人员及时了解档案学研究动向、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及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运用, 进一步拓展学习领域。
3. 鼓励档案人员自我成才。
档案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学习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等相关知识, 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 注重学习过程中的积累与探索, 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档案部门要为档案人员提高自身素质营造良好环境, 为他们学习、应用新技术创造条件, 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 注入拼搏活力, 使其通过竞争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 激发档案人员充分发挥潜能, 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4. 合理调配人才, 优化人才结构。
3.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三
【关键词】新形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8-0036-02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现状
(一)统计数据不真实
由于城市流动人口比较多,有关部门在统计人口数据上容易造成疏漏,统计不全的现象的发生,从而不能够准确的反应城市人口的发展情况。而在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由于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生产比较落后,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上报的数据以乱充好,随意填写人口情况就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不真实性,不利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监督力度不够,统计人员没有专业的素质素养,統计工作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常常因为领导的压力而对数据进行改动,也造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不真实性,大大阻碍了我国人口计划生育的发展。
(二)收集统计信息比较困难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主要是是对各省市县乡的人口信息进行统计,进而通过汇总,分析和研究来得出我国人口的发展情况。由于各个省市以及农村的经济政治发展都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其人口也存在着不同的发展状况,对于那些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来说,派遣计划生育采集人员在收集相关信息时就比较的困难,同时也比较复杂,这都导致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效率低下问题出现。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人口的统计工作还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即用人工手写的方式来记下人口的基本情况,由于纸质表格过于陈旧,不能清晰的反应出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发展特点,不利于国家通过数据制定出正确的人口政策。
二、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改善策略
(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统计工作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有以下几点:(1)做好基层领导的思想宣传,使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这样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才能够积极的组织人力、物力来配合统计工作的实施。于此同时各级领导要做好桥梁工作,负责做好统计人员与统计对象的沟通协调,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2)组织专业的统计人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高水平的统计才能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对于优秀的统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高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对于业务不熟练的统计人员要加强组织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3)在人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因为人民群众是这项统计工作的被统计对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统计时能够主动的把真实信息传递给统计人员,对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效开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做好统计前的准备工作是为做好统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利用先进手段开展统计活动
我国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数据主要是通过多个单位的统计数据综合而得来的有效信息。在各单位的统计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特点,其在统计中也会出现一些差异,例如统计时间、统计范围、统计方向等都不尽相同,从而也使统计数据的结论存在着一定差异。比如人口计生部门是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统计,而公安部门对新生人口进行统计,这就会数据重复统计的问题,而得不到真实有效的数据,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做好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以确保各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展开工作。就当前我国人口的发展情况来看传统的统计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虽然我国的人口统计多年来一直努力的改进和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漏记或者所记内容不真实情况的存在,例如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上由于黑人口现象的存在而使户口登记与现实情况不符。因而我们要利用先进的手段开展统计活动,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以辅助走访调查统计人口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
由于我国传统的统计方法比较陈旧,不能准确的反应我国人口的发展情况。因此在新形势下,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信息步伐。拓宽农村的信息网络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数据进行管理、研究与分析。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录指纹的高新技术来帮助展开统计工作,从而能够有效的防止信息重复统计现象的发生。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同样适应与人口和统计工作的发展。在这一环节,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时,要改变以往根据人口数字情况来决定人口数据的上报形式,要以数据分析为主,结合现今的工作实际情况,把生活与分析结果联系起来,以体现客观的人口统计情况。
三、结语
改革开放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于我国制定正确的人口计划以及其他政策有着重要的作用。以上本文对在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现状与意义做简单的阐述,并通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几点有利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建议,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林士华,郭丁兵.浅析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J],财经界(学术),2010,(2):77-79.
[2]王玉玲.浅议如何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J].经济视野,2013(10):321.
[3]孙晓青.浅谈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财经界,2012(10):279.
4.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四
中共新安县委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的
意
见
(2010年2月28日)
2010年,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上台阶这一中心,突出“计生宣传教育”、“基
层基础工作”、“计生队伍建设”三个重点,更加注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新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1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目标是:要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6%,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81%,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2%,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
一是完善“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导向,突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导向,突出优质服务的导向,突出奖惩政策落实的导向,把党政领导、— 2 —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纳入其中,通过制定详细、便于操作的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方案和记分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和督查。
二是健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修订完善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体系,形成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在人口入户、流入流出、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和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建立互通互联信息制度,共同发挥好审核把关、管理制约、信息通报的作用,形成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审核机制。落实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等15部(委、厅、局)《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洛阳市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试行)》和《洛阳市各类评选、表彰、推荐活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单位评优评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模评优、录用聘用调动、晋升工资职务以及推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候选人等环节,严格审核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和部门计划生育职责履行情况。
四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有效的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联合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乡镇及县直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按照新发„2007‟13号文件要求,依据考核结果,对计划生育落后单位及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宣传教育,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除抓好重大节庆日的宣传活动之外,重点做好媒体宣传,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的宣传作用,开辟知识讲座、领导访谈等栏目,在对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突出对领导层的宣传;做好阵地宣传,坚持利用乡、村两级人口学校,配合健康检查和随访活动,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培训活动长期化,逐步培养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行绩效考核,把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平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聘机制,通过“双向选择”,使机关各股室的人员配置最理想;推行人员调配机制,设立机关“临时岗位”,增 — 4 —
强干部职工的危机意识,实现人尽其才;逐步完善人员准入、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员退出等“五大机制”。对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优化基层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探索村级管理员选聘续聘、教育培训、业绩评估、待遇落实等日常管理规范化的新路子。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为契机,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人员,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296个行政村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出生情况、已婚育龄妇女情况、流动人口情况等,将各类排查对象的基本情况重新登记造册,与MIS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规范完善各种软件资料信息。各乡镇人口底子排查情况、软件资料的规范化情况、MIS数据库信息完整情况等均纳入半年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所占分值,从而保证各乡镇软件资料规范达标。
四是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各项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广石井、北冶等乡镇的经验,并借鉴其它地市好的经验,从2010年元月份开始,认真落实健康检查的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的孕环情检测,通过孕环情检测排查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流动人口底数、出生人口底
数等,落实“四术”措施。把“四术”措施的落实分散到单月的健康检查之中,有效减轻春秋两季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的任务量。针对健康检查中的未进站人员,逐人落实跟踪措施,准确掌握未进站人员的真实情况,“对症下药”完善各种资料,为省、市监控调研做好前期准备,避免工作被动。建立健康检查监控制度,对每次健康检查均实行监控,监控情况作为单项成绩记入全年目标考核总成绩,保证健康检查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争取使群众把自觉参与健康检查变成一种“习惯性行为”。
五是抓好生育环境的净化治理。严格按照市里要求的“生育指标早安排、生育计划早知道”的要求,对各乡镇生育指标进行科学分配,并按照审核、公示等程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在保证各项指标率值的同时,做到生育证该发必发、应发尽发。对未能按照要求履行生育审核手续,完不成生育指标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进行治理。凡出现“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行为,被群众反映至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将该乡镇定为“三类乡镇”,情节严重的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六是认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活动。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对全县296个行政村的政务公开栏设置、更新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缺项、少项、更新不及时的责令整改。对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新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以文件形式通报至乡镇党政领导和县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在组织好行风政风网络投票之外,认真组织好“请农民兄弟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等活动,全年至少召开4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虚心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另外,7月份左右,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督查组,对11个乡镇的计划生育行风政风等进行专项检查。
(三)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省优县”创建成功
一是完善县站、乡所、村室为一体的服务网络。把县站建设列入计生委党组2010工作重心,严格按照省定“甲级县站”标准,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完善内部各项设施,争取县站外观、内部设施配置等全省一流,验收“甲级县站”一举成功;乡所建设重点抓好曹村、正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确保国家、省级投入资金使用科学,争取1月底正村、曹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同时,— 7 —
要积极拓展其它乡镇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通过计卫联合等方式,盘活现有的硬件资源,争取11个乡镇服务中心均能实现利益与服务的双赢;继续采取以奖代补、评先加分等措施,推动精品村室建设,5月底前全县精品村室达到50%,9月底前彻底消除无村室现象。
二是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按照盘活资源、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原则,争取从全县医疗卫生部门公开选调1—2名高级技术人员,带动现有计生技术人员综合素养的提升。同时,在计生队伍中开展一次卫生医疗专业人员结构排查活动,准确掌握具有基本专业技术的人数,通过提供免费的脱产培训、跟班学习、“一帮一带”等方式,力争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操作技能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以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队伍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进一步健全完善出生缺陷预防长效机制,不断加大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强化孕前优生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在计划生育家庭中全面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服务项目,把 — 8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另外,充分发挥“便携式臭氧治疗仪”等设备的优势,组织县站、乡所技术人员利用健康检查之机,上门为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疾病的检查与治疗。
四是对近三年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按照省定创优标准,在乡镇计生办的配合下,补充完善各种档案资料,统一印制封皮,装订成册,全面、准确、详实的反映我县近三年来计划生育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果,为创 “省优”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是及时落实上级规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按照豫发„2008‟23号文件要求,积极向县政府请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将新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县级应配套部分(县级人均18.7元/月)作为专项经费,纳入全年预算,7月底前一次性落实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主动排查,认真审核,准确上报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家庭名单,并在5月底前一次性落实奖励费;5月20日前做好中招加分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上报工作,6月份将相关资料上报市人口计
生委;9月底之前做好2010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新发[2009]19号)精神,以乡镇计生办为主体,认真排查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升学、参军、沼气池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人员名单,并报请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奖补资金。加大对计生家庭“定点就医”制度的宣传,与二院沟通,准确总结上报“定点就医”制度的落实情况、惠及人数等,争取此项制度被市人口计生委认可并推广。另外,确定专门人员,积极收集诸如民政、卫生、教育、扶贫等部门在实施各种救助项目时,实际享受到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数量,以便整合资源,扩大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形成具有新安特色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积极创新管理方法,推动城镇人口计划生育正常化管理
一是按照城区人口分区划片和楼院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专兼职楼院长、管理员,并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待遇,逐步发挥楼院长、管理员在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职责,建 — 10 —
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城镇人口定期清查、报表上报制度,保证流动人口和城镇人口管理无遗漏。三是继续落实城镇楼院管理人员例会制度、城镇人口档案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生殖保健服务制度等,定期互通信息,提高城镇人口MIS信息的完整性,实现MIS信息动态化录入。四是发挥洛新产业集聚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功能,动员厂矿、企业的计生专干、协会会员积极参与,提高流入人口和企业人员的管理率,争取出“亮点”。五是建立流动人口定期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 “周报月清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平台信息录入、反馈情况等。
(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一是按照组织人事调整情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就性别比治理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保证每季度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二是组织召开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每季度通报一次相关部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下季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抽调相关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门检查,重点对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关爱女孩”栏目,营造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集中对计生、卫生、药监等执法人员和医疗保健机构、药品经营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五是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四包一”责任制,督促落实好凭证引产、孕情跟踪、药品管理、有奖举报、出生婴儿实名登记上报等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的性别比管理机制。六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两非”案件集中治理打击活动,每半年对B超市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医药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保证案件的立案、结案数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七)开展依法行政,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两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通过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使各级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权利和义务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完善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共 — 12 —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再生育的审批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对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落实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党政纪处分制度,严惩“以罚代生”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合格村的比例达到90%,示范村达到45%。四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面推广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加强指导和个案协调,落实应急预案,控制省访总量,减少越级上访,稳定上访老户。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加大对重要信访问题的立案交办、案件审查及查处力度,开展重复信访问题的治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减少信访积案。继续抓好信访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回访,杜绝进京上访和基本解决赴省上访问题,确保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大局稳定。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
务和制度、措施的落实,逐步建立健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终对完不成责任目标或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此件发至乡级)
主题词:计划生育
安排
2010年
意见
中共新安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8日印发
5.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五
县XX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县干部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解放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新思维、新方法,扎实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统计数据为1—9月)
(一)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人口控制指标:全县总人口270991人,出生1591人,人口出生率5.88‰,同比上升0.08个千分点,比指标数11‰降低5.12个千分点;死亡1007人,自然增长人数58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16‰,同比上升0.14个千分点,比年初计划数降低2.84个千分点;在出生的1591人中,男826人,女765人,性别比100:107。
2、计划生育:全县计划内出生1573人,计划外生育××人,其中,计划外多孩生育××人,计划生育率98.87,比指标数高3.87个百分点。
3、流动人口:全县有流动人口总数29837人,流出10932人,其中育龄人数3945人,本期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90本,流入18913人,其中育龄人数5729人,本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01人。无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
4、避孕节育: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55474人,采取避孕节育措施48344人(其中男扎446人,女扎6119人,放环39129人,皮埋26人),综合节育率87.15;本期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有2305例,其中,女扎19人,放环1300人,优选节育率82.42,比指标数低0.58个百分点。
5、综合服务证管理:发放综合服务证XX本,持有综合服务证的1600对已婚育龄夫妇在生育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生育注册,并在接受生殖保健服务时规范填写服务内容,综合服务证使用率达100,综合服务证使用合格率达80,比指标数高10个百分点。
6、投入指标: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的各项经费34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各级投入达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达100万元;人均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达到19.27元。(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1、贯彻市、县会议精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县随即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XX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两个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了指标,明确了任务,各乡镇也相继召开了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市、县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人口计生局还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明确了局领导、各科室联系包干的乡镇和工作职责,对各科室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6.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六
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
(毕党发【2012】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精神,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为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人口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少出生
9.9万人,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工作基础差,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然较高。2011,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12‰,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高0.6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9‰,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高0.84个千分点。虽未突破人口计划指标,但离人口自然增长率要降至全省平均指标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不高,主要是:违法生育控制不到位,基层基础薄弱,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生育强度大;有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重视不够,“三级书记抓计生”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一票否决”执行不力;工作问效、问责措施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基层基础不牢,部门综合治理责任不落实;对政策外生育、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控制不力;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措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衔接、兼容不够,“少生多受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面对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人口问题是最大的发展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人口计生工作是我市当前亟须集中力量攻坚的最主要任务之一,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扎实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对于实现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两年明显变化、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实现跨越”目标至关重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千万不能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为有效促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相适应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把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扎实抓好省、市关于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各项工作的同时,从依法管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诚信计生、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督查考核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力求工作目标从高、控制指标从低、依法管理从严、利益导向从优,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
2、目标任务。2012年,常住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7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0‰以内,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指标;2015年,常住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指标。
三、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3、必须依法治理生育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大幅度减少早婚早育。对早婚早育控制,做到政策法规宣传、避孕药具上门服务、村规民约约束、社会抚养费一次性征收、部门协作管理“五个到位”。对早婚事实确凿的确保落实一份诚信协议和落实一项有效避孕措施。对政策外二孩控制,强化妇检补救措施,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政策外多孩控制,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落实二孩绝育措施,强化妇检补救措施,一次性按上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的家庭暂缓享受优先优惠和惠农政策,直到落实措施为止。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力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法规政策规定期限内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止,其间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公民不按法规政策规定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者出租房屋不执行房东登记报告制度的,不得享受各项优惠奖补政策,直到落实为止,其间停发的补助不予补发。共产党员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法生育的,予以开除;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其他政策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民违法生育的,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不得竞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村(居)两委负责人,已担任村(居)两委负责人的,责令其辞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公开曝光和依法处理;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晋级、晋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必须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违法生育家庭,社会抚养费进行清理核算并在村张榜公示,按程序进行依法征收。2011年9月30日前的违法生育家庭,按规定进行征收;2011年10月1日以来的违法生育家庭,按上限一次性征收。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要设立计生法庭并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纳入目标考核,强制执行案件达要到总案件数的10%,三类县要达到15%,省级重点管理县要达到20%。
5、必须强化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建立以源头信息为主导,孕前型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精细化全程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已婚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节育、奖励各个阶段的服务管理,加大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切实抓好创建和巩固“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十二五”期内争创3个“国优”县、1个“省优”县。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确保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创造条件推广腹腔镜输卵管结扎微创技术,手术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必须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准确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档案,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责任机制,形成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管理同等化。建立流动人口管理联系会议制度。公安、工商、住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和社区、企业、用工单位要加大对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力度。依托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以房管人、“一证否办和暂缓办理”制度。对流出人口在流出前要签订一份诚信协议,办理一份有效的《婚育证明》,落实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凡流动人口在外违法生育返回的立即按上限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虚假信息。
7、必须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加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等新型婚育观念。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做好群众工作的优势和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这个重点,切实解决乡级计生协会工作“断层”问题,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和“双诚信、双承诺”两个基础,大力创建“示范村”、“先进村”、“合格村”,实现在募集生育关怀基金、解决计生残疾家庭扶助、控制早婚早育上有突破。强力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承诺内容、诚信计
生信息基础数据库,确保目标人群承诺书签约率达100%、违约责任兑现率达100%,形成毕节诚信计生模式。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少生快富
8、大力实施奖励扶持工程。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对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推迟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每年给予奖励1200元;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4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9、大力实施育才保障工程。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5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各级财政承担;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5%的比例增发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100%报销;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对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50周岁,男方年满55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500元的奖励扶助金;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对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适度减免费用,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市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考取大专或本科的在给予3000元或5000元的助学补助的基础上,学制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考取研究生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助学补助。推荐农村“两户”子女就读职业学校,人口计生部门全额承担学费,并在学制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实现“普十二”义务教育,并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
10、大力实施关怀救助工程。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5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5万元。农村“两户”和城镇独生子女户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死亡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抚恤救助。
11、大力实施创业带富工程。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危房改造优先优惠;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基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不低于30%;饮水安全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时,继续争取国家和省人口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每年选取1000户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千户示范”项目户,每户给予6000元项目启动资金,到2015年,力争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千户示范”项目户实现全覆盖。依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两户”提供1—3万元的三年期财政贴息贷款,大力扶持农村计生“两户”创业带富,优先发展,优先致富。
12、大力实施帮促扶贫工程。整合各级各部门、各社会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物资、技术和信息等资源,优先向农村计生户,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划生育贫困户倾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帮促联系点,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择基础条件较差的乡镇,明确市
直成员部门对口帮促,实行定点挂牌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13、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前,要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国家有政策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在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对政策外生育家庭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在普惠政策标准基础上提高比例部分,按普惠政策资金既有来源渠道筹措解决。各级各相关部门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以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各级制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和优惠标准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五、强化责任督查考核,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14、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重新挑起计划生育这一重担、重新负起计划生育这个重大责任,切实落实“三级书记抓计生”工作责任制,要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调查研究,对事关人口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安排,对人口计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调度,经常研究、协调、解决计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底要将本地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要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未完成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完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各级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在县级人口计生局主要负责人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连续3年工作考核名列全市前列的,或者在县、乡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选优、提拔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全市积极开展“双无”(“无常住人口政策外多孩生育乡镇”、“无常住人口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每年经考核达标的,乡镇分管领导、协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给予提拔重用,并由市县两级分别对乡村予以重奖。
15、着力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管理。根据全市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工作基础和工作水平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统一考核评估。对在省的分类指导中,县区从三类升到二类,或从二类升到一类的;一类排名前移3个以上位次,二类县排名前移5个以上位次的,单列进步奖予以奖励。以县区为单位,市对进入省的一类县的县区重点管理乡镇数为2个,二类县的县区重点管理乡镇数为3个,三类县的县区重点管理乡镇数为4个,被省纳入重点管理的县区重点管理乡镇数为5个,其他管理区、园区根据当年主体指标考核结果另定。凡被市纳入重点管理的乡镇,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二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每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最后一名的县区在全市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未完成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且排名该县(区)倒数第一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黄牌预警”,并责成县(区)对该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组织处理。在抽样调查中,出现常住人口政策外生育漏报的按“一票否决”规定给予处理。
16、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强化定期督查通报,确保人口计生重大决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影响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的主要工作措施,特别是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政策外生育的控制情况,要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指导,建立完善“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核,半年一奖惩,一排位”的工作机制,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调度和考核排名。建立倒查追踪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情况,每三年组织进行一次评估,倒查前两年人口控制主体指标完成情况,对实际未完成人口控制主体指标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追踪执行“一票否决”。对常住人口未妇检、手术库存、政策外生育的,实行责任倒追。完善有奖举报打假治假制度,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予以重奖,对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六、注重坚持综合施治,构建齐抓共管合力
17、强化部门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定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部门帮扶及计生“三结合”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编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注重稳定并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和施行“两非”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在户籍登记时将信息按规定时间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受理涉及计划生育的各类案件,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卫生部门要配合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加强B超的管理使用,配合计生部门依法查处“两非”案件,严格执行孕妇住院分娩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和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手续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人士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引导;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生理卫生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宣传部门要督促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扶贫、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科技、粮食、司法、统计、工会、共青团、妇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
18、严格目标管理。要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到位。对完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各级党委、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未完成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要把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已被“一票否决”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二年内不能提拔重用。各级党委、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每年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实施考核,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所占分值不得低于10%。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人口计生工作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对不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19、夯实基层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要重视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各级党委在调整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时,要事先征求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配齐配强基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人员,乡计生办配备1名主任,2名副主任(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乡计生协会秘书长)。按每村1名(5000人以上村2名)的标准,招聘乡级特岗计生工作人员。市县两级要在人口计生部门成立奖励扶助工作机构、人口信息化专门管理机构,要配备乡级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抓紧组建开发区、产业园区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和明确专人开展人口计生工作。要将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技术服务人员纳入国家对西部地区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倾斜政策范围,并根据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及时调整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解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对乡镇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实行适当补贴。村级计划生育人口主任的报酬与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相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按规定配齐配强育龄妇女小组长,适当给予报酬。
20、加大保障投入。健全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基层网络队伍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费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增,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投入到位。同时,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人口计生事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10%要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各级政府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探索建立加快人口计生
7.家庭计划、人口变动和经济增长 篇七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 进行评估。我们证明了中国的人口政策可以让家庭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增加而不是养育更多的子女, 这一政策使得中国的经济由低水平均衡转向了高水平的均衡。
人口经济学起源于汤姆斯.马尔萨斯, 他发展了一个动态的增长模型用于解释每个国家最后都收敛于一个稳定的平均资本收入。而中国的历史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点:在过去的几千年中, 中国社会财富存在一个繁荣和衰退的交替, 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学因素就是这种类似于商业周期的兴衰过程也体现在人口的数量上面 (曹康, 中国历史中的人口和土地:经济分析) 。根据马尔萨斯的理论, 当收入超过均衡水平时, 通常伴随着死亡率降低和生育率提高, 当收入低于均衡水平时, 通常伴随着死亡率提高和生育率降低。虽然马尔萨斯的理论可以解释农业社会中的人口变化, 但是不能很好的解释在转型社会中人口的变化。在过去的150年间, 西欧和美国的许多国家都经济了生育率降低而收入增加的这个过程。
同时, 从马尔萨斯的理论中分离出来的新古典模型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在经济增长和人口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是通过调整投资在劳动力资本上面的资源而导致了经济收敛到均衡的状态。当人均资本收入超过均衡的状态时, 在劳动力资本上面的投资将会减少, 反之亦然。通过这种方法, 新古典经济学很好的解释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现象。但是, 对于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 关于动态的人口变化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的研究非常的重要, 因此对于中国这样实行了人口政策的国家而言, 这方面的研究对以后中国的人口政策和经济政策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
在考虑了以上的因素以后, 本文将会把马尔萨斯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综合起来, 同时从生育率与人力资本方面来考虑经济增长, 假设内生的生育率和随着数量增加而投入减少的劳动力资本。本文主要的假设在于当人力资本的数量很少时, 人力资本的收益率低于婴儿的出生率, 而当人力资本丰富时, 人力资本的收益率高于婴儿的出生率。这将会导致两个均衡的结果。
在第二部分, 我们将会创建一个模型, 这个模型将会解释在生育约束存在的情况下, 最优的人力资本将会跳到一个相反的方向。而这个动态的过程将会导致经济发展从一个低水平的均衡转向收敛于一个高水平的均衡。
二、模型及基本定理
为了保证文章的完整性, 笔者重组了贝克的论文中所提到模型 (参见Gary S.Becker, Kevin M.Murphy and Robert Tamura) 。在这个部分中主要说明了关于人力资本和个人效用函数的一些假设, 从此可以得出两个稳定状态的一些定理。在第一个状态人力资本几乎为零而生育率非常高, 而在另一个状态人力资本非常高而生育率很低。
本文的第一个假设是关于效用函数, 我们假设每个人存活两期, 幼年时期和成年时期。我们同样假设家长对自己的孩子非常宠爱, 家长的效用函数依赖于他们自己的消费及每一个孩子的效用情况。
一个在第i期的成年人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在这里ci是他自己的消费情况而v (ci) 是由这个消费所带来的效用, ni是孩子的数量, a (ni) 衡量家长对每个孩子的宠爱程度, Ui+1是每个孩子的效用函数。同样我们强调a (ni) 满足以下的形式:
从这个等式我们可以看出, 当一个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增加时, 对每个孩子的宠爱程度将会减少。采用归纳替代以后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动态的效用函数:
我们同样假设:
我们假设当用更多的资源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而不是消费时, 人力资本的产出将会增加。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中, 当劳动力资本数量增加的时候投资在劳动力资本上的收益率会降低。但是对于人力资本而言相同的结论却不成立。一方面是因为人力资本和劳动力资本的不同在于它是作用于具体的个人。当目前的人力资本的积累非常巨大时, 投资在人力资本说带来的边际收益率会倾向于提高而不是降低;另一方面, 人力资本也属于一种知识, 因此它可以被复制, 所以投资于人力资本的话会带来正的外部性。基于以上的理由,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那就是人力资本的收益率会随着人力资本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在我们的模型中, 我们假设人力资本的收益率会随着人力资本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当人力资本数量很少的时候, 人力资本的收益率低下, 而随着积累的增加人力资本的收益率将会增加直到无法吸收更多的知识的时候, 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才会降低。
在图1当中, 在t时刻 (t (Ht) ) 平均每个工人的人力资本会随着横轴变化, 在t+1时刻的人力资本会随着纵轴变化, 而劳动力资本忽略不计。投资在人力资本上的收益率R (H) 提高了H。当H是在原点的时候, 所有值都非常的低。而用于未来消费折旧的a (n) -1在原点却非常的高, 这是因为它与生育数量n存在负的相关性, 所以当H很低的时候, a (n) -1会非常的高, 这是因为在这个时候花费在生育子女和教育上面的开销非常低。因此当H=0的时候, 用于未来消费的折旧率将会超过投资的收益率。
这个不等式是当H=0的时候能够达到均衡状态的一个充要条件, 因为当投资收益率比消费折旧率低的时候, 理性的个人会更倾向于消费而不是投资。更重要的是, 这个均衡状态是一个局部稳定, 当H等于一个非常小的正数是, 这个不等式也是成立的, 而只要不等式 (5) 成立的话, 根据图1, 这个经济体就会收敛于U点。
但是当投资于人力资本的资源达到一定的数量时, 投资于人力资本的收益率也会提高, 同时生育人数n会降低, 这是因为生育的成本将会增加, Rh增加, H增加, 而a (n*) -1会减少。因此当H非常大时, 为了达到均衡状态以下的等式必须成立
(6)
在这里n*表示均衡状态时的生育率。
接下来我们将会用模型来说明均衡的类型和以上讨论内容的动态过程。为了能够和生育率, 人力资本很好的联系在一起, 我们会忽略劳动力资本并且假设在消费, 人力资本和生育率部分的产出单一。
我们同样假设每个人都存活两期, 即是幼年期和成年期, 成年人工作T小时并且在他幼年的时候会花费所有的时间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一个成年人将会在成年期的开始选择生育n个孩子, 而养育孩子将会带来时间和资源的消费, v表示成年人养育每个孩子所花费的时间, f表示投资在每个孩子上面的资源。每一个后代都会有Ho的人力资本的禀赋。而人力资本的产出由他们父辈的人力资本所决定, 当他们的父辈具有先进的知识的时候, 这样的优势将会被子女所继承。其次, 人力资本的产出率还取决于花在教育上面的时间, 当父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教育子女的时候, 子女将会从父母那里继承更多的知识, 从而子女所拥有的人力资本会更多。假设这是一个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然后把Ho和Ht代进去, 我们可以得到:
系数A用于衡量投资的产出率, 表示了H0到Ht之间的转换率。
而消费函数也同样是一个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8)
这里c表示平均每资本成人的消费量, D表示消费部门的产出率, lt表示花费在消费品产出上的时间, d表示Ho和Ht在消费部门的转换率。由于生产函数是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形式, 所以时间和人力资本是与生产消费商品联系在一起的, 同时这个函数还满足规模报酬不变。
最后, 时间约束为:
父母在 (7) (8) (9) 的约束下实现动态的效用最大化:
我们采用贝尔曼方程进行求解, 用v (Ht) 表示方程的值, 最优结果可以表示为:
在t和t+1时期平均每资本消费的套利约束是:
在这里rht是投资在人力资本上的收益率, 当投资是正数的时候成立。这个收益率可以表示为:
在贝尔曼方程中通过对Vt进行nt的求导我们可以得到使得效用最大化的一阶约束条件为:
当H=0时, 方程 (12) 变成严格不等式:
在这里nu表示低水平均衡时的生育率。当父母选择高的生育率的时候这个不等式成立。当H=h=0时, 我们可以简化等式 (14) 为:
等式的左边是在均衡时刻从子女那里所得到的经济上的收益率, 分子上面 (T-vnu) Ho是从养育子女所得到的潜在收益, 减去养育子女的花费, 除以父母用于生育子女上面所损失的消费, 所以这个比例表明了从生育子女那里所获得的收益。当用于生育子女的时间 (r) 和资源 (f) 相对比较小的时候, 从生育子女那里获得的收益就会比较高。因此, 当生育子女的花费比较低的时候, 父母会更愿意多生孩子。而一个比较高的生育率将会导致父母投资在子女上面的人力资本就会比较低。当H=0的时候, 将会达到均衡的状态。
定理一:当H等于某些正数的时候这个均衡也成立。这种均衡成立的条件是Ht+1
证明:人力资本数量上面的提高将会提高平均没资本的收入, 这是因为它会对生育率产生一个正的收入效应和一个负的替代效应。从等式2.16可以推出, 当人力资本提高H, 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一个等式:
且满足
在这里收入效应表现为 而收入效应表现在分母上面, 增加的人力资本将会提高生育子女的费用。在一个人力资本非常少的经济体中, 如果f将主要用于养育子女的话收入效应将会更加的显著。
但是当经济体已经存在非常丰富的人力资本时, 在人力资本和生育之间这种正的相关性并不成立。因为投入在生育孩子上面的收益率将会提高到与未来消费折旧同样的高的程度, 这会导致父母会在子女上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而这个数量的投入并不能维持人力资本的数量, 所以经济体会向低水平的均衡收敛。
当人力资本的投入增加从而达到一定的数值时, 这时候已经投资的数量会超过最初的数值H, 用于生育子女的花费f将会与时间成本 (v+h) H没有多少相关性, 经济体将会收敛于一个具有一定的生育率 (n*) , 稳定的教育时间 (h*) 和稳定的关于H和c (g*) 的增长率的增长的均衡路径 (Tamura[1989]证明了这条路径的稳定性) 。
稳态时n*和h*的值可以从一阶条件得出:
在这里 是随着均衡路径而变化:
用 (19) 比上 (18) , 然后再代入 , 我们可以得到:
而均衡状态的生育率可以通过代入等式 (12) 和 (13) 得到:
当等式 (21) 右边的数值大于1时, 均衡状态时的增长速度是存在的。等式 (21) 和 (23) 说明了投资 (A) 的增加提高了均衡时刻的增长率和生育率。同时通过比较等式 (16) 和 (13) 中nu的数值, 我们还可以发现每资本的收入水平和生育率是有很大相关性。
三、生育约束时最优的增长率
假设1:我们假设nu>θ≥n*, 在这里nu、n*表示在低水平均衡和高水平均衡时的最优生育率。
假设2:我们假设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 经济体处于一个高生育率和低人力资本的低水平的均衡状态。
假设3:θε
这个假设隐含的内容是说明在眼里的生育政策下, 投资于人力资本的收益率A (T-vθ) 比未来消费的折现率α_1θε要高, 人们更愿意选择投资于人力资本的生产。
在这些假设条件下, 假设从时间t开始, 政府部门执行一个严格的生育政策, 把生育率规定为θ, 这是对每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方程变为:
且nt≤θ
定理2:在假设1和假设2的条件下, 当生育政策执行以后, 最
优的人力资本水平将会从0跳到一个正值。
证明:很显然, 从之前的假设中我们可以得出在生育约束的情况下, 应该大于0。
定理3:存在生育约束时, 最优的生育与无关。
根据定理2, 我们可以得出:
这里有两种可能性存在。第一种情况是 是在没有生育约束的情况下一个关键的点或者是一个不稳定的状态。而生育政策的实施将会给人力资本的累积带来一个正的外部冲击, 但是, 这个外部冲击并不一定能够离开低水平的均衡路径。从 (7) 可以知道, 当人力资本很低的时候, A的产出同样很低, 投资在人力资本上的资源并不能够使人力资本保持在当时的水平, 因此经济体将会向低水平收敛直到H=0。如果政府希望能够摆脱低水平的均衡路径, 一个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有效, 尽管人力资本能够暂时的达到比较高的水平,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会回到原先的水平 (见图3) 。根据定理3我们可以知道, 只有一个严厉的生育政策才能够提高最优的在人力资本上的投资。这样的政策可以使得经济经过关键点从低水平路径跳到高水平路径从而收敛于一个高水平的均衡。
这个模型隐含的结论就是, 当存在两个生育约束政策时, 一个短期的严厉的政策要比一个长期的宽松的政策更为有效。因为一个严厉的政策可以使得人力资本跳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尤其在现代的坏境中, 知识的传播更快捷, 同时对于人力资本需求的成本也在降低。尽管宽松的生育政策持续的时间很长, 它并不能使人力资本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从而无法跳出低水平均衡的路径。
四、总结
在本文的模型中, 我们发现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经济的发展实现了从低水平均衡向高水平均衡跳跃的过程。而这个结论和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也十分的吻合。在这个模型中, 我们还比较了一个宽松的人口政策和一个严格的人口政策的区别, 结果发现一个短期的严厉的人口政策对于经济的发展更为有效。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的对象, 从这个模型中我们发现人们在有生育政策的约束下如何选择自己的生育率, 特别是在一个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
参考文献
[1]李竞能吴国存:当代西方人口经济[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2
[2] (日) 大渊宽森冈仁:人口经济学[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89
8.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八
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持续开展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基层计生干部入户到百姓家中,向其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及城镇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从未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政策等,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为保证各项政策的准确落实,实行村(社区)、街道、区三级审核评定,对目标人群进行反复核查确认,严把资格确认关;逐级张榜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增强了计生政策的公信力和感召力。重点关注、帮助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对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特别关注,加大帮扶力度。在落实城乡低保上,让计划生育家庭入保的门槛低一些,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实施新农合制度中,减免计划生育独女户困难家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实施大病救助制度时,优先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在农村孕妇分娩补助政策实施中,为计划生育家庭补助500元。
二、着力提升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以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为工作目标,坚持“民需我为”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街道、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新婚、孕期、产后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家庭的随访工作,对目标人群进行优生优育、产后保健以及术后康复的相关指导。扎实推进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向全区计划怀孕妇女发放免费叶酸和优生优育智能卡。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自2012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已为300名计划怀孕夫妇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检出风险对象10人,及时对其进行了优生指导,有效避免了出生缺陷风险的发生。加强基层健康家庭指导站建设,划分新婚家庭、计划怀孕家庭、怀孕家庭、婴幼儿家庭、青少年家庭、更年期家庭、老年家庭7种类型,并根据7类家庭的不同需求,在基层健家指导站内开设了42个服务项目。以基层健康家庭指导站为平台,启动“0-3岁婴幼儿家庭早期教育促进”项目,并列入长兴岛经济区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联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定期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保健等方面的指导。组织婚育期妇女及0-3岁婴幼儿的家长和看护者,开展适合其需要的培训与指导,宣传科普及科学的家教理念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在各个村(社区)健康指导站内筹建社区早教基地,以便定期聘请专家进行早教课堂巡讲和开展社区亲子活动。
三、以创新提升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
利用元旦、春节、“三下乡”、“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纪念公开信发表”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各种具有本地特色、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口计生宣传文化活动。“三下乡”活动,带领辖区的秧歌队到各村(社区)进行慰问演出。“5.29”协会纪念日,组织协会会员为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女孩进行捐款。“7.11”世界人口日,开展广场文艺宣传活动,举办计生知识图片展览、组织科普知识讲座,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制作牙签盒、瓶起子、小扇子等多样宣传品,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口号印制在上面,使人口计生工作真正进村入户,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改变以往以宣传计生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单一模式,从侧重法规宣传拓展到计生优惠政策、优生优育、婴幼儿早教、科普知识的综合宣传。从只介绍避孕节育知识拓展到婴幼儿护理知识、青春期生殖健康知识、更年期保健常识;从简单的计生知识拓展到“关爱女孩”、“关心空巢老人”、创建幸福和谐家庭。通过计生政策、婚育观念、社会风尚、科学知识的有效结合,使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内容不断得到充实,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更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需要,受到群众的欢迎。打破以往黑板报、墙头标语的简易式宣传,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在村街要道、住宅小区设立以婚育新风、优生优育、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彩绘宣传画和电子屏幕,形成人口文化宣传一条街。在生活小区、菜市场等人口聚集处设立计生宣传橱窗,每周及时更新宣传栏和宣传标语,不断美化全区人口计生宣传环境,构筑起一道温馨靓丽的新型人口文化风景线。
四、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的舆论宣传,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婚育观念,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和“关爱女孩活动”,激励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形成关爱女孩、尊重女性的社会环境。结合生育手续全程代理工作,对生育对象进行全程无缝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技术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加强孕情监测和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生育对象的服务和管理。联合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保健单位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指导其建立和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坚持严厉打击“两非”,对“两非”现象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处罚必严,并适时公开曝光,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制定出台“两非”有奖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地动员和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大社会环境。
五、开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途径
联合公安局、工商局、劳动人事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流动人口工作,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争取对流动人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以实施“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工作模式为抓手,有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管理和协作,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与流入或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双向协作关系。联合综治部门定期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有关部门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协调配合意识,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水平,日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充实基层流动人口管理队伍,为村(社区)、街道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同时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企业内部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全面提高企业内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质量。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90%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国家PADIS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反馈率达到100%。
六、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
9.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九
中共濂水镇委员会濂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市上抽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整改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2011年10月11日,市上对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在抽查中,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重点对象“三查”率指标偏低,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影响到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对部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抽查检查重新确定类别的通报》的整改实施意见)精神,为迅速扭转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计
生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村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特制订整改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紧紧围绕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筑牢基层基础,细化责任措施,规范管理服务,努力提升各项主要质量指标,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重点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二是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要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敬老养老、生殖健康、幸福家庭、政策法规、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创新人口文化建设载体,拓展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丰富人口文化活动内涵;进一步提升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
(二)狠抓主要质量指标提高。一是镇计生办将继续加大月查、季排查和信访调查工作力度,坚持按月召开例会、更新信息,实行人口动态管理;二是全面落实全员管理责任制,强化镇村两级工作责任,确保经常性管理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提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统计准确率、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重点对象“三查”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更新及时率等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干部队伍。各村要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二是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坚持定期研究安排,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计生工作表、卡、册、牌,达到规范化要求。认真做好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加强信息管理、维护和应用工作。
(四)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省奖励优惠对象,要认真调查摸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摸底准确无误,上报及时、及时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一次性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落实农村独生子
女、双女绝育户子女升高中加分等优惠政策;加大对计生贫困户、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帮扶力度,把各项计生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继续巩固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盘棋”工作水平,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个一”的管理措施,坚持实行流动人口户主承诺书制度;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坚持流动人口“月清季查”工作制度;抓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按时提交、反馈和更新数据库信息。
(六)加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继续搞好人口计生“一厅式”便民服务厅建设;积极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及时公开当年生育对象、优惠政策落实对象、违法生育查处情况、计生经费情况等,严禁各村在办理计生相关证明、证件和各项优惠政策时乱收费和搭车费;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做好信访处理工作,防止越级上访和计生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方法步骤
这次整改从2012年1月13日开始至2012年3月25日结束。共3个月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1月13日至2012年1月15日)制定整改方案、宣传发动阶段。镇计生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各村要按照镇上安排意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
第二阶段:(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3月10日)整改实施阶段。各村要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清理清查,对清理清查出的问题,要对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质量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质量指标达标。
第三阶段:(2012年3月11日至2012年3月25日)整改验收阶段。镇上将对照整改验收标准,对各村开展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整改自查报告,申请县计生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确保全镇整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镇上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整改领导小组,由杨礼贵同志任组长,吴晓燕、李小军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其他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邓锡汉同志兼任,负责指导督导整改工作。各村也要
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按照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明确告知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宣传氛围。各村要深入扎实做好宣传活动工作,层层召开会议,进一步宣传学习“一法三规两条例”,把政策交给群众,充分发动广大群众能动作用,积极参与到整改中来。同时要做好户外宣传,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镇上将把本次人口计生工作整改情况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各村要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千方百计改变薄弱环节,在提高工作质量指标上出实招,在强化基础工作上下硬茬,在改变被动局面上见实效。整改结束后,镇上将对各村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凡整改措施不到位、进度缓慢、工作不力,在县上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镇上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10.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意见 篇十
一、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6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进一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006年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7‰以内),政策符合率确保在90%以上(其中一类乡镇92%、二类乡镇91%、三类乡镇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上降低5-1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出生人口和“四项手术”上报准确率达97%以上,奖扶对象的确认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全面兑现优质服务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确保进入省“三类县”先进行列,力争返回省“二类县”。
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一)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夯实村级工作基础
1、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2006年各行政村、居、社区(以下统称为村)要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由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村委会主任、乡镇包村干部、计划生育专干任副主任,村两委成员、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为办公室成员。从而增强村级班子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合力,为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村级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育龄人群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落实人口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开展孕环情监测及随访服务,加强流出人口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制、责任制,抓好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协助县乡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创建“合格村”。
村级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六到位”。即孕环情监测随访到位、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到位、村室标准化建设到位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到位,力争全县80%以上的村实现“三为主”,70%以上的村达到“合格村”,杜绝计划生育失控村。
3、抓好村级工作措施的落实。村计生办每月1日定时召开会议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村两委成员联系村民小组、包保计划生育对象、月访视和跟踪服务制度。完善落实“合同管理”等关键措施。采取宣传、教育、服务、奖惩等手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建立健全村干部奖惩机制。村级干部履行职责与其政治待遇、工资待遇挂钩。乡镇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提拔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经常性工作措施的落实,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
1、乡镇对村级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制度。乡镇每月必须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一次。要制定严格的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月考核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确保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政策外出生较多、政策内怀孕无出生比例较高的村要及时调度;对第一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乡镇党委书记要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专干予以降职处理,并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三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村,给予村支部书记撤职处分,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解聘村计生专干;对弄虚作假或违规违法的村要及时调整村级班子,撤换主要负责人和计生专干。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月考核”奖励办法。
2、县对乡镇实行“月考核、月积分、月奖惩”制度。县计生委每两个月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一次,同时对乡镇自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对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积分、奖惩。对考核位居前五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位居后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考核位居后一名的乡镇,予以党委书记、乡镇长降为副书记、副乡镇长,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降为计生办主任,计生办主任降为副主任的处理;连续三次考核位居后一名的乡镇,对“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3、加大督查力度,提高调研频率。县计生委要充分发挥指导督查职能,根据生育规律,开展均数调度,继续实行四项手术逐例销号制度,推动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调研的频率,努力做到内对各行政村督查调研一遍,并做到现场整改。
(三)全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围绕突出问题,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以提高政策符合率为重点,严把早婚早育关。2006年实现计生、公安、民政规范统一的月信息通报制度、户籍管理和婚姻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在变更育龄人群的户籍和为新生儿入户时,须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保证与计划生育部门帐帐相符、帐人相符。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查验乡镇计生办和行政村出具的婚姻年龄状况证明,从源头上控制早婚早育。
继续实行五年早知道制度,将未来五年内进入婚龄的男女青年,逐人建立档案,并定期组织培训与教育。
2、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各乡镇村要认真落实一年四次孕检制度,努力提高孕检对象的摸排准确率、早孕发现率和孕情随访到位率。实行孕情公示制度,对孕情终止现象要迅速调查,对非法终止妊娠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按照规定,与计生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3、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应用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和反馈及时率。强化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切实抓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免费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加强与流入地的联系,及时掌握流出人口生育节育信息,落实相关措施。凡连续两次未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者,必须要求其返乡参检,否则按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合同兑现违约金,对反映有生育或引流产现象的要组织专人追踪查处。
(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1、从强配备计划生育干部。各乡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按每万人1名办、所工作人员的标准,调整充实乡镇计生办所编制,选调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乡镇计生办、服务所。
从强配备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人口在4000人以内的村配备1名女专干,4000人以上的村要配备2名女专干,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
县乡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备1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织密工作网络,打牢工作基础。
2、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待遇。
①纪律处分。根据宿发〔2005〕14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起,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兑现县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县乡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计生专干也应给予适当补贴。
及时兑现村专干工资。村专干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村主任,分为两部分,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绩效工资根据县乡对村月考核结果计算兑现。
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的工资要列入计划生育经费预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村专干工资和已婚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由镇计生办核定,财政所按月发放。
②政治待遇。对政绩突出的计划生育干部,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选配进乡镇领导班子。在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评优评先过程中,优先推荐优秀的计划生育干部参评、参选。
3、严格对计划生育干部的管理。县计生委要制定县乡村计生干部岗位责任制及其考评奖惩办法,针对不同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各级要把计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的,予以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预算管理。2006年全县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要达到人均10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30%,乡镇财政投入70%。要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配套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各乡镇要按照人均2元的标准上缴到县计划生育专户,专门用于四项手术、孕环情监测、宣传教育等免费服务项目。
2、抓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严格执行《XX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灵政〔2003〕9号)。县法院与县计生委要密切配合,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点问题,对少数难缠户、钉子户要依法征收。各乡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实行“上封顶、下保底”的办法,乡收县管、二八分成。
3、进一步明确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①重点保障免费服务项目、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转等必要支出。②改善乡镇计生办的工作条件,保证微机配备和信息化工作正常运转。③加大对乡所、村室建设的投入力度,2006年各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40%用于乡所、村室建设,保证渔沟等5个计生服务所达到甲类所标准,其余14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全部达到乙类所标准,各行政村的村室建设全部达标。
4、切实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依法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三、加强领导,严明奖惩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清醒看到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加强领导,实行“三级两线包保”
1、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县政协联系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要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和一个重点村,帮助乡村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主攻方向,争取早日摆脱落后面貌。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包保乡镇及乡镇中的1—3个后进村,该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与包保单位的工作成绩挂钩。
2、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对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要分别包保村、组的计划生育工作。村两委成员要包保计划生育对象户,重点解决节育措施的落实、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怀孕妇女的跟踪随访与服务。
3、县计生委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要分工负责,分别指导乡镇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开展和乡所村室建设和服务工作。要选择好、中、差不同类型的乡镇和行政村,认真分析解剖,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健康开展。乡镇计生办、所的工作人员要工作在一线,与村、组干部同奖同罚。
(三)严明纪律,兑现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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