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024-10-31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精选15篇)

1.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篇一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或可疑物料、产品的识别控制和管理,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满足公司内外部顾客的要求。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来料、制程、测试、最终不合格品、退货产品及可疑材料、产品的控制。三:职责:

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和不合格品处理的跟踪验证和追溯记录。

2:仓储部门负责库存不合格品、顾客退货产品的隔离、标识及制程不合格的分类、保管、统计。

3:采购部负责对来料不合格品的隔离、退货和索赔及纠正预防措施进展跟踪落实。

4:生产部负责对制程不合格品、最终不合格品的隔离和实施处理。5:销售部负责客户方的不合格品追回。6:联合评审小组负责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7:品质部主管 / 总经理负责让步接收的批准。四:程序: 4.1:总则:

4.1.1:公司不合格品分进货、制程、最终不合格,退货产品、可疑物料、物料及成品被确认前也被视为不合格品。4.1.2:不合格品处理权限依据3.1-3.7.4.1.3: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必要时召集品质部、采购部、仓储、技术部、销售部、生产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4.1.4:品质部主管 / 总经理负责让步接收的批准。

4.1.5:产品报废的处理依据数量和费用确定不同的批准权限。数量50件,总费用在300元以内的,由品质主管批准即可,数量100件内,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联合评审小组议决批准,费用超过1000元的由总经理批准。4.2:来料物料的不合格控制:

4.2.1:质检人员确认来料物料不合格时需标识、隔离、填写《产品检验不合格通知单》,由品质主管审核后交采购部,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品质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限期要求供应商提交“整改计划”至品质部。

4.2.2:必要时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组织联合评审小组对进货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评审的结果可能为:a:退货

b:筛选

c:返修或不经返修申请让步接收

d:返工(指本公司内返工)

4.2.2.1:评审结果为退货时,按4.2.1要求执行。

4.2.2.2:评审结果为筛选时,由采购部组织实施,完成后交品质部复检,复检时增加一级抽检量,直至合格,不合格品由采购部退货或就地报废,检验记录中要注明“复检”。

4.2.2.3:评审结果为让步接手时,由采购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由品质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合同有要求时,由品质部向顾客提出申请,获得顾客认可书后,连同质检报告交仓库入库,明确该批次产品的用途及最后处理追踪。

4.2.2.4:评审结果为返工时,由技术部负责在“产品验料不合格通知单”上注明返工方法,必须时制订“返工作业指导书”,由生产部组织实施返工,返工产品按要求重新检验,返工产品应保证其外观不能有返工痕迹,合格品凭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检验需要做好合格标识;不合格品退货或就地报废。4.3:制程物料的不合格控制:

4.3.1:车间应在适当的位置划出不合格品区域,用来隔离存放不合格产品。

4.3.2:每班产生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转移到不合格品区,并及时处理。4.3.3:当制程出现(发现)的不合格品(或物料)应立即通知车间主管,制程检验员进行确认,关键物料应送品质主管确认。相关管理人员应视情开具《不良品调换单》,正确填写处理分类项,请当事人签名确认。并对更换物料标识后,由当事人持单和更换物料至仓库调换。当确认出现批量不合格物料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品质主管,主管技术人员或组织联评审小组实施到现场组织分析。并由车间主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对相关事宜报总经理或代理人批准实施。以先解决问题,再分清责任的原则下,迅速作出处理方案。

4.3.4:评审结果为筛选时,由车间组织实施(限于能判定缺陷),完成后由车间首巡检员进行复审,复审时增加一级抽检数量,筛选出来的不合格品按评审决议执行。

4.3.5:评审结果为返工时,按4.2.2.4执行。评审结果为让步接收时,按4.2.2.3执行。当评审结果为报废时,需填写“报废申请单”,按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由车间做好标识,送由仓库组织处理。4.3.6:当制程产品进入完工测试时发现不合格,由测试检验员立即通知车间,并隔离标识,登记到成品交验不合格记录,并退回到交验者返工,根据测试产品不合格性质,测试检验员要及时向品质主管报告,品质主管经核实情况后,如必要须知会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限期要求责任部门按《纠正预防控制程序》实施整改。4.4:最终产品和库存产品不合格控制:

4.4.1:最终产品交验,出货抽检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终检应通知品质主管进行评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发至相关部门,必要时有生产车间提出申请,由联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由相关部门执行评审决定,同时通知仓库隔离及作不合格标识。

4.5:顾客退货产品的控制:按公司《退货产品内部处理流程》实施。4.6:可疑产品和错发不合格品的控制。4.6.1:可疑产品包括:

a:紧急放行的进货产品。

b:用偏离校准状态的检验、测量或试验设备检验和试验的产品。

c:失去状态标识或标识不明确的产品。

d: 产品物料不能用检测方法确定,而用生产实做验证方式评判的产品,验证结果未出之前。4.6.2:使用了可疑产品物料的最终产品其最终检验应在紧急放行产品检验结果出来之后,检测设备重新校正之后,生产验证结果出来之后,失去状态标识的产品经重新检验后进行。

4.6.3:如可疑产品经检验、生产验证为不合格品,则按本程序相关条款处理。

4.6.4:如错发不合格品到车间工序,则由仓库负责追回。

4.6.5:如可疑产品和错发不合格品已经发运,品质部应立即通知销售部向客户通报并追回。

4.7:不合格品的标识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有关要求执行。仓库主管每周应对不良品调换单调换的不良品进行统计、整理。凡定作退供应商的物料应通知采购及时处理。凡定作报废的物料罗列清单后由品质部门再次审定。仓库对退回物料安排好妥善保管不得造成二次损伤。其它不良品的处理按《不良品处理流程表》实施处置,实施处置结果报财务核清。4.8:不合格品的统计和分析。

5.8.1:品质部根据质量分析报告,每季度对月产品质量状况及不合格品的量化分析进行总结,制订优先减少计划。

如:1》进货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低于目标值最大的一至两项。

2》车间一次交验合格率(品种)(人)低于目标值幅度最大的一至两项。

3》车间整体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的一至两项。4》特殊特性项目,品质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优先减少计划发至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本部门优先减少项目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给品质部,由品质部对优先减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篇二

民用航空产品指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 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民用航空产品或者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和安装的材料、仪表、机械、设备、零件、部件、组件、附件、通信器材等。和其它工业产品一样,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质量受其实现过程中的人员 (Men) 、机器 (Machine) 、物料 (Material) 、方法 (Method) 、测量 (Measure) 和环境 (Environment) 共六类因素 (简称5M1E) 的影响, 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产品质量的变化, 出现不合格品也是不可避免的。与其它工业产品不同的是,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不合格品可能导致及其严重的后果, 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甚至关系到相关组织的生存。因此, 在全球范围内,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产业链中各个层次的组织都对不合格品有着非常严格的控制。此外, 各个国家/地区的适航当局在所颁布的适航法律法规中也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不合格品控制有强制要求, 以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维护公众利益。

1不合格品控制体系的顶层要求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供应链中的组织建立其不合格品控制体系时, 需要满足的顶层要求包括AS 9100标准的要求和适航当局的要求两个方面。关于适航当局要求, 本文仅涉及美国联邦航空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要求, 不涉及欧洲以及其它地方适航当局相关要求。

1.1 AS 9100标准中的不合格控制要求

AS 9100标准全称Aerospace Standard《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Aviation, Space Defense Organizations》, 中文名为《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体系管理要求》。AS 9100标准代表了全球范围内航空航天工业的组织和供方对质量体系的共同要求, 它的广泛实施能够保证一个组织从世界各地和供应链中各层次的供方采购高质量的产品和实现采购要求规范化, 同时也能够统一不同客户的质量期望和要求, 实现用第三方认证取代对众多供方的第二方审核, 极大地减少了航空航天工业中的非增值活动。

目前, 贯彻AS 9100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已经成为国际航空航天工业市场的先决条件之一,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产业链中的各组织均按照AS 91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 对于不合格品控制, AS 9100标准8.3节“不合格品控制”规定: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注:术语“不合格品”包括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产品。

组织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应规定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的职责和权限, 以及批准作这些决定的人员的过程。

适用时,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 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 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 适用时经顾客批准, 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 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 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组织的不合格品控制过程应及时提供已交付的不合格品的报告。

注:需将不合格品给予通知的各方可包括:供方, 内部组织, 顾客, 分销商和法规机构。

e) 通过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不合格对其他过程与产品的影响。

只有组织内经授权的负责设计的代表才可批准使用“原样使用”或“返修”的处置。

注:经授权的代表包括来自设计组织的经委托授权的人员。

如不合格导致偏离合同要求, 除非顾客专门授权, 组织不得使用“原样使用”与“返修”的处置。

对报废处置的产品, 应做出明显的和永久性的标记, 或进行有效的控制, 直到使之物理上不可能被使用。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 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1]。

1.2 FAA适航规章中不合格品控制要求

美国联邦适航条例 (FAR) 中关于不合格品控制的规定摘录如下:

FAR 21.137质量系统

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应当建立并能够保持一个质量系统, 该质量系统能够保证其产品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质量系统应包括:

…………

h) 不合格品控制

1) 制定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保证安装在型号合格产品上的零部件均符合经批准的设计。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应包含不合格产品和零部件的鉴定、记录、评估、隔离、处理要求。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做出对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理决定。

2) 制定针对无法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报废程序[2]。

…………

1.3 CAAC适航规章中不合格品控制要求

中国民航适航条例 (CCAR) 中对不合格品控制的规定摘录如下:

第21.125条生产检验系统

对生产检验系统及其批准的规定如下:

(一) 制造人按照本规定第21.123条第 (三) 项的要求建立生产检验系统时, 应当:

1.建立由检验、设计和其他技术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器材评审委员会及器材评审程序;

2.器材评审委员会活动的完整记录至少保存5年。

(二) 生产检验系统应当具备至少能够确定下述要求的手段和方法:

…………

8.拒收的器材和零部件应当隔离并作上标记, 以防被误装到制成民用航空产品上;

9.不符合设计资料或规范而被拒收的器材和零部件, 应当经过器材评审委员会处理。委员会认为尚可使用的上述器材和零部件, 如需补加工或者返修, 应当重新检验并作上相应的标记;委员会认为不能使用的器材和零部件应当打上标记并作处置, 以确保不会被误装到制成民用航空产品上;

…………

第21.143条对质量控制系统及资料的要求

(一) 申请人应当向局方提交下列保证每一生产的民用航空产品都能符合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所必需的检验和试验程序的说明资料以供批准:

…………

关于器材评审系统的说明, 包括记录评审委员会决定和处理拒收件的程序[3];

…………

2不合格品控制体系

2.1组织职责和权限、程序和记录要求

适航规章中要求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生产组织应建立器材评审委员会 (Material Review Board, 简称MRB) , MRB作为质量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适航当局的授权下,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做出处置意见。

组织在确定其MRB成员时, 应至少包含质量部门和工程部门的代表, 并且需要明确MRB成员的资质要求、授权、培训以及人员增补办法。

MRB独立行使其职权, 以确保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受成本、进度和其它外部因素的影响。MRB的授权范围和限制, 应至少包括:

a) 将“小的不符合项”处理为“原样使用”、“返工” (消除不符合项) 、“返修” (将不符合减至最小) 、“退返”和“报废”;

b) 将“大的不符合项”处理为“返工”、“返修”、“退返”和“报废”;

c) 若MRB将“大的符合项”处理为“原样使用”, 则必须将其作为对局方批准的型号设计的一次大改, 获得局方批准;

d) 若不合格品处置结论为“返工”或“原样使用”, 则需质量部门和工程部门MRB代表共同批准。

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记录内容应至少包含零部件号、数量、日期、不符合的充分描述、处置意见以及授权的批准, 可参照AS9131《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Nonconformance Documentation》 (《质量体系———不合格的记录要求》) 要求建立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包含不合格产品和零部件的鉴定、记录、评估、隔离、处理要求,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做出对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理决定。

2.2工作流程

为确保对不合格品的严格控制, 避免其非预期用途的使用, 应在采购、制造和交付各个环节, 合理的设置监测点, 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或试验验证, 及时发现不合格品, 对其进行标识、隔离, 记录并提交授权人员对不合格品做出处置决定。

不合格品首先应当提交授权的质量人员或工艺人员进行预处理 (Preliminary Material Review, 简称PMR) , 预处理的权限仅限于“报废”、“退返”、“返工”或“按照批准的标准修理程序返修”。对于超出PMR处理权限的情况, 必须提交MRB, 由MRB对不合格品做出最终处置。

当对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置意见为“原样使用”或“返修”时, 需评审判定不符合性是属于对局方批准的设计的大改还是小改, 若判定为大改, 则该处置意见需提交局方批准。若不符合性对产品的外观、寿命、维护性以及客户关注的其它产品特性有不利影响, 则该处置意见需提交客户批准。

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或返修后, 应重新验证, 以证实符合要求。

对于报废的不合格品, 应当进行严格的受控管理, 可以对其进行物理损毁, 当可用于其它用途时, 如用作模型、试验等, 应对其进行专门的标识, 并记录其最终用途。

不合格品控制流程见图1。

2.3纠正措施

组织应根据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 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并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 避免不合格品重复发生。

3结束语

相比于一般工业产品,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不合格品控制要求更加严格, 组织在建立其不合格品控制体系时, 应深刻理解AS9100和适航规章中的相关要求, 对照要求, 从组织机构、职责权限以及程序、记录等方面全面策划不合格品控制体系, 通过健全的不合格品控制体系达到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生产成本, 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AS9100 C, 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体系管理要求[Z].2009.

[2]FAR 21, CERTIFICATION PROCEDURES FOR PRODUCTS AND PARTS, 2013[Z].

3.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篇三

为对(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全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特制的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进货、过程、出货检验的不合格控制。3 定义

3.1厂内不合格分为A、B、C三类: A类为严重不合格:a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产品使用和安全性。b不易修复,经修复后不能够完全满足质量要求。

B类为重要不合格:a一般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零部件辅助功能失效,但不影

响产品主要功能和安全性。

b不易修复,经返修后能满足质量要求。

c影响到下一道工序质量的缺陷,但不影响产品最终使用性能。

C类为一般不合格:a仅轻微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性、安全性、可靠

性、互换性。b明显易修复的缺陷

3.2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3.4退货: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退回供方。

3.5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4职责

4.1公司品质管理部是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不合格品的确认、标识、责任判定、生产过程问题处理单填写、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以及生产过程问题处理单的跟踪验证等工作。

4.2技术部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具体负责制定或评审不合格处理方案。4.3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产品实物的返工/返修/报废;组织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与落实责任人;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4.4物流部负责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信息反馈到供应商,并代表供应商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跟踪供应商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纠正措施,对引发质量成本的采购件进行索赔。

4.5售后服务部负责产品交付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并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5流程图 生产部

技术中心物流部 品质管理部 评审处置阶段 开始

1.自检、互检发现 不合格(操作员工 标识隔离阶段 3.记录、开具处置 单(检验员 验证阶段 结束

2.专检、巡检发现

不合格(检验员 4.确定不合格原因、责任(生产管理人员 5.出具处置意见(工艺、研发

6.返工/返修、特采、报废(生产管理人员 7..返工/返修、退 货、特采(外协员 10.验证 8.引发质量成 本 9.索赔(外 协员 外协/外购件

4.确定不合格原因、责任(外协员 A、B 类问题 6流程说明 01 自检、互检发 现不合格 操作员工

1.操作员工在自检、互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进 行自我标识、隔离并报告检验员或工作中心质量专 员。

02 专检、巡检发 现不合格 检验员

1.检验人员在进行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 进行标识、隔离并反馈给产生不良岗位的责任人。03 记录、开具处 置单 检验员

1.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中的产

品型号、编码、发现工序、生产线、不合格描述等基 本信息,并将《不合格品处理单》下转责任部门(或 对口部门。

2.C类质量问题,操作人员进行返工、返修并自检合格 后,通知检验员再检,合格后由检验员去标识。《不合格品 处理单》 04 确定不合格 原因、责任 对接管理人 员

1.对接管理人员接到不合格信息后须确定责任人;组 织对产生不合格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填写《不合格品 处理单》中的原因分析栏。

2.在接到不合格信息后3小时内完成查找责任人和原 因分析,并将《不合格品处理单》下转技术中心。05 出具处置意 见 技术(工艺

工程师

1.技术中心工程师根据不合格情况提出产品处置意 见,处置方式主要分:特采、返工/返修、报废、退 货等。对于返工/返修产品的应提出具体返修方案, 必要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2.评审处置意见须在收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3小 时内完成。在收到现场严重不合格信息后须10分钟 内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06 自制件产品 处置 生产部

1.在接到下发的《不合格品处理单》后1个工作日日 内根据处置意见对实物进行处置完成(A、B类问题 可适当放宽至3个工作日。

2.对返工、返修的操作工自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再 检;报废的应转移到指定的报废区;特采的由检验 员标识下转。07 外协、外购件

处置 外协员

1.外协员在接到外协、外购件的《质量信息反馈单》后 2小时内将不合格信息反馈到供应商,并跟踪供应商 在3个工作日内将纠正措施反馈到品质管理部。2.对处置为退货的由外协员办理退货;报废索赔和返工 返修的根据《质量协议》或《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索赔 规定》进行索赔。《质量信息反馈 单》 8 引发质量成 本 外协员

1.品质管理部检验员对产品实物处置的处置情况进行 跟踪验证。

2.品质管理部检验员对提出的纠正措施实施后的效果 进行验证。索赔外协员具体流程按《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损失索赔规定》执行。10 验证检验员1.质保本部检验员对产品实物处置的情况进行跟踪

验证。

2.质保本部检验员对提出纠正措施并对实施后的效 果进行验证。

3.经过验证返修合格的产品转入下工序,返修后仍不 合格的则开具处置单重新处置。7其它说明

7.1《不合格品处理单》的处置时限为2个工作日。

7.2 当责任部门或个人认为处置意见不合理时可向技术中心主任提出异议,或向主管技术的公司

直接领导或至总经理的层次进行仲裁。8 激励措施

8.1不合格品标识、记录不清楚的考核标识产品的操作工或检验员50元/起。8.2各节点处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考核责任人50元/项。9 相关文件

9.1《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9.2《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9.3《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9.4《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损失索赔规定》 10 附件

10.1《不合格品处理单》 10.2《质量信息反馈单》 11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恒新重工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起草并解释和归口管理。附件1: 不合格品处理单

表码: 型号:产品编码:发现工序:生产线:主管: 不合格描述部位要求现状实测 所属性质: □自检发现□互检发现 □首检发现□巡检发现 □其他 发现人: 数量:检验员/日期: 原 因 分 析 责任人:

分析人/日期: 责任主管:不合格类型:□商务□图纸□设备□焊接□电镀□机加□下料□热处理□试制加工□其他

产品处理意见

验证情况:□完成□未完成 情况说明: 签名/日期:验证人/日期: 返工工时:完成时间:完成责任人: 返工工时挂靠部门: 纠正预防措施

验证情况:□完成□未完成 情况说明: 签名/日期: 验证人/日期: 审 批

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责任追究:□免于处罚□处罚____________(分□奖励_____________(元

注:本单一式二联,白联由检验员验证后交品质管理部保存,红联下发给责任部门进行返修;返修责任人依此单到工艺所进行工时结算;牵涉多个部门进行复印下发;工序不合格处置为配制零部件的,需将处置单传至装配;本单复印有效。

□生产部□技术中心□物流部□综合管理部□其它_______________ 附件2: 质量信息反馈单(索赔函

表码:不合格信息来源(进货检验(生产过程(顾客(其它 责任部门/单位

部件名称型号规格反馈日期 检验日期编号不合格数

不合格描述 物流部意见: 签名/日期: 技术中心处置意见: 检验员/日期: 品质管理部意见: 签名/日期: 签名/日期: 公司领导批示: 签名/日期: 处置结果:□退货 □我司返工/返修扣 50%货款金额 元 □特采接收扣 10%货款金额 元 □财务监督扣款消帐 □来人处置 □制定纠正措施回复品质管理部 □停厂整顿 供方代表确认意见: 签名/日期/公章: 供方签署意见后请传真至物流部经办人收,谢谢!结果验证: 签名/日期: 备注:

1、供方接收人应及时确认后签名签收后传回我司;须来人处理不按期派人前来的按 合同进行赔偿。对我司反馈的意见必须在 1 天之内回复。1 天内不予回复视为默认我司 意见;

4.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篇四

【目的】为使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能加以有效控制,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对不合格品的识别、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置做出了具体规定。适用于外购物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督和测量以及成品出厂后发现不合格品的控制。

【职责】 质量管理部是不合格品的管理控制部门,负责对采购物料、成品、留样产品及退货产品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记录。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并负责监督处置。生产技术部为不合格品的评价、处置提供技术性文件,参与评价工作。安排不合格品的处置并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3车间负责对不合格半成品进行识别,并对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和处置。

4经营部仓库负责接收、隔离、标识、记录、处理退库不合格物料,以及客户退回不合格产品的接收、隔离、标识、记录。

【内容】

1不合格品的标识

1.1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无论是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最终成品或出货等,为避免不合格品的误用、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出库,在各生产工序、仓库等均有适当区域放置不合格品,与合格品隔离。如受场地限制,应以标识牌隔离(目视可辨认),并记录,以防不合格品被不当使用。

1.2产品的标识分为待检标识、合格标识、不合格标识,颜色分别为黄色(待检);绿色(合格);红色(不合格)。

2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2.1不合格品的识别

2.1.1质管部按相关要求对采购物料(包括在库物料)、最终成品、留样产品及退货产品进行监控,按相关质量标准进行识别。

2.1.2生产车间对半成品进行监控,按其质量标准判定,具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岗位标准操作法和生产工艺规程。

2.2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

2.2.1若来料不合格内容为关键质量特性或连续2次以上发生的同一质量问题,质管处部需开出《供应商质量反馈表》,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内整改,质管部在其整改过程中,需跟踪、验证和评估,必要时进行质量现场审计。

2.2.2不合格原辅材料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2.2.2.1退货

质检员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不合格项目,并将需退的原材料作好标识。将不合格报告分发给仓库并通知供应。仓库接到报告后将物料放置于不合格区,由供应通知供方即时处理。

印有我公司名称、商标、注册文号的不合格包装材料,存放于仓库的不合格区,并在明显位置作标识,由供应部联系厂家,在质管处监督下销毁。

2.2.2.2让步接收

个别非关键性指标不符合我公司标准,但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由供应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表》,经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评审通过后,报主管质量领导批准后发放给仓库,仓库根据其发货,车间方能领用。让步接收的原辅材料仓管应在领料单上注明让步接收项目。生产使用车间注意在生产过程中进行选用。所选出的不合格品经质检确认后退回仓库。仓管将其退回供方或要求供方补数。

2.3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控制

2.3.1生产过程中若质检判定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既定控制要求,应立即将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隔离原则是:只准多隔离,不准少隔离。

2.3.2产品被隔离后,操作者应立即停工对该隔离产品进行返工;返工结束后,质检应当即对返工结果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则操作者需针对不合格项重新返工;若检验合格,质检应对挑拣出的不合格品做好标识,生产技术部应对该工序采取适当措施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其纠正产品经质管部确认后,方可继续生产。

2.3.3为降低发生不合格的风险,减少生产质量成本,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需要责令停机等待处理:

a首检不合格;

b巡检中发现严重不合格;

c一旦发现操作者窜岗、聊天、看杂志、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现象; d操作者违背操作规程、漏工序、跳工序。

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 质检员可要求某个操作者或某台设备停止生产并通知主管领导。整个班组或某个品种不符合上述要求生产的,质检员报质量经理批准下达书面停产通知要求停产。车间整改完毕后,通知质检验收合格后在责令停车单上签字,车间方可开机延续生产。对a、b所生产出的产品,操作者应全检,质管部按标准要求判定;对c、d所生产出的产品,一侓判为不合格品。

2.3.4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如经质管部判定为原辅材料质量问题,则开具《生产过程不合格原辅材料退库通知单》交车间,由车间办理退库手续。仓库管理员负责退回原辅材料接收工作,核对其数量、名称、批号、质检签名等,四者缺一不可,否则可拒收退料。由供应通知供方并退货。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品,依其性质、程度,必须分别放入相应的不合格品区域并做好不合格标识。由各班班长处理。

2.3.5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需返工时,生产技术部须提出返工方案,生产车间执行,返工后产品质管部质检进行再检验。

2.4 不合格品的成品控制

2.4.1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分为报废、让步放行、返工三种方法。

2.4.2质检终检确定为不合格的成品,开具不合格检验报告,经质管部经理签字后,交主管质量领导提出最后处置方式,交生产技术部,由其负责按照质管部提出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2.4.2.1需让步放行的,由车间填写让步放行申请表,经经营公司销售部与客户沟通确认后,方可让步放行。

2.4.2.2需返工的产品,车间返工完成后,由质检对返工产品进行重检。对重检合格品换上合格标识。

2.4.4.3需报废的不合格产品,由经营公司负责对报废产品进行处理。2.5客户退回不合格品控制

2.5.1客户判定不合格的产品,经业务部门与客人协商后,作出处理结论。对客人同意让步接受的必须得到其认可,并将相关记录存档;对于客户不认可的不合格品,需按照2.4中要求对产品进行处理。

2.5.2清查在生产车间及库存同批、同时间段或同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是否有相同的不合格现象,并将其进行标识及隔离。如有问题的产品则停止同批不合格库存品继续出货,并重新检验确认,经质管处确认异常问题已消失后方可出货。

5.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汇报 篇五

惠农区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承担着惠农辖区城乡统筹医疗、保健、预防、教学和科研的职能。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医疗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惠农区人民医院坚持“让病人少花钱,早康复,更满意”的服务宗旨,提出“争创全自治区病人满意度最高医院”的目标,狠抓医院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内部培训,加强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让党对群众的关爱通过我们来体现,切实让群众从中得实惠。现将近几年来控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控费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1、住院标准符合率连续三年均为100%。

2、上半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比上一下降5个百分点。在上海市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援助下,医院危重病人救治,收治疑难病人的水平不断提高,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比上增长8个百分点,此项在2015年上半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排名中为倒数第二。

3、上半年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重为37.24%,比上降低2个百分点。

4、连续三年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均大于95%。

5、由于医院儿科主任离职,妇产科住院病人比上

下降8%,上半年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天,较上增长1天。

6、上半年合理用药合格率98%。

7、上半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71%,比上降低2个百分点。

8、上半年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41.6%,比上降低5个百分点。

9、患者满意度。出院和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均达到95%以上。

二、开展控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宁卫医政[2011]483号)文件精神,医院认真贯彻执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努力完成各项控费指标,主要做法有:

(一)成立小组,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药事管理例会,制定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及药占比处罚办法,在全院职工大会、科主任例会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处罚办法进行多次解说,提高医务人员对控费工作重视认识和重视程度,将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为确保控费工作见成效,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与科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挂钩,对当月未完成指标的科主任、主管院长按

照《干部责任追究制》处罚。

(二)专项整治、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积极参与全区药品招标,保证招标药品配送率达到95%。积极开展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抗菌药物够用管理、使用率、使用强度上严格控制,定期开展临床检测与评估,采用微机授权管理三线药物经过讨论后决定是否停用。今年上半年以来召开三次药事管理委员会,将每季度用药量超过前三位的药品停用。门诊部处方每月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通报批评。将药占比前超标两位的科室主任和医生进行处罚并且通报批评,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公示“十个排队”以及抗生素DDS,对于执行政策不力的科室和个别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使其提高认识。

(三)规范行为,有效控制。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目前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25个。今后逐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态度,加快床位周转,减少等候时间,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每周公示各科室和医生管病人的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药占比并进行排名公示,取得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控制医药费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格落实合理医学检查。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在保证临床诊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大多数患者提供简便、廉价、有效的适宜技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医院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方便患者查询费用,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免费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多收费、分解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将价格管理、费用控制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医院管理、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入手,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控制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的增加和准入。

三、控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医务人员对控费工作认识有待调高;二是控费工作管理有待加强;三是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控费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长期持续不断改进。

四、今后控费工作努力方向

下一步医院逐步针对问题,持续改进,保障控制医疗费

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一)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处方点评工作,完善考评机制。

(二)继续推进临床路径工作,探索单病种付费的医疗模式,并纳入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

(三)严格控制各项控费主要指标,加大在薪酬分配体系中的权重。

6.不合时宜的新闻语用 篇六

新闻的动态性在本质上排斥“过去时”

业内大多认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样一个新闻定义。这个定义行文上动感十足, 其实就是从内容上讲, 也对动态性提出了本质要求。从哲学的观点看, 新闻报道在形式上是静止地出现在平面媒体上的, 而在内容上是动态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所以, 我们应当把动态的、现时的或者是正在进行的新闻事件送到受众面前。但是我们发现, 过去时的词、模糊性的词甚至于一些带有过去意味的词, 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报纸上, 比如“了”字, 大家一看就明白, “了”是完成时, 体现的是陈旧味儿。我们写新闻时, 即使是过去的事件, 也总是尽量想办法把时间拉到现在或最近的时间点, 主张不用“了”, 如果不得不用, 也最好是少用。再如“日前”、“近来”、“最近”等词, 1998年我到北京参加新闻业务培训班, 从专家学者到业内资深人士, 都对新闻语言中“日前”这样模糊性的词泛滥成灾提出警告, 12年后的2010年春, 我到北京参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举办的社长总编辑培训班, 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各地市同行, 仍为这样的过去时的词大量出现而头疼。

有一种现象是有些词本身并不是过去时, 但因为被动的感觉太强, 导致其“过去”味儿十足。比如, 我们现在随意翻开一张地市党报, 很可能会找到不止一篇用“为”、“为了”开头的句子, 而且这样的句子大多用在新闻导语的开头。我们一看就明白, 这样的句子是被动的, 是不积极的, 并且不能给人带来动感。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想法:预报式新闻应当可以把过去时丢开了吧。也不尽然, 在不少预报式新闻中, “将要”、“准备”等词汇聚, 看起来是未来味儿十足, 实质上却也是静态的表达。解决这一问题, 要注意行文时避免“理”多“事”少, 新闻是事实的生动反映, 是通过摆事实而讲出一定的道理, 而不是理论或概念的堆积, 不是通过讲道理去省略事实。

还有一种现象是, 虽然用词动感十足, 选择词句时却是陈词滥调。比如“作贡献”这个词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的时政新闻中, 这个词动感很强, 但用者众多。我读过一位新闻前辈的采访心得集, 他收集到60多种新闻结尾的写法, 尽管其中有不少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作品, 却没有一种是用“作贡献”式句子结尾的。总之, 要把新闻的动态性感觉写出来, 需要记者在实践中不断地留心、积累。

新闻的贴近性从根本上呼唤“具体化”

我们主张, 新闻作品应当避免大而全, 力求准而实。具体与模糊是相对应的。在不少新闻作品中, 我们时常看到以下几种毛病:

一是主题模糊。过去, 人们把每天记载金钱或货物出入的、不分类别的账目称为流水账, 后来引申为不加分析、罗列现象的叙述或记载。通讯写作中“流向”不明, 我们称之为“流水账”;消息写作中“不分主次”, 一锅端上桌, 我们称之为“大杂烩”, 也属于“流水账”的范畴。流向问题、主次问题在新闻行当本质上就是“主题”问题。不分析就没有归纳、综合, 全罗列就会不分主次, 就容易造成不流利、不流畅。值得注意的是, 目前一些记者还习惯于蜻蜓点水式的写作方式, 写导语不点题。这一点在领导活动和会议报道中最多, 问题也最突出。尽管新闻的传统写法上有正金字塔、倒金字塔之分, 但点题都是必需的。尤其是进入信息化社会, 读者对信息的要求更高, 使得新闻工作者不得不想法子改进文风, 创新新闻写作。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还是要让读者尽可能快地了解新闻的主题, 就新闻采编工作而言, 不仅是新闻稿件, 而且还包括版面组织, 都需要不断强化主题意识。

二是用词不精。句子当精不精, 可简不简, 能省不省, 会让人感觉“多余”。新闻语言要一句当一句用, 相同的字、词、意反复出现, 如果不是有意为之, 会给人累赘的印象。如“当前全市林业工作还存在许多的突出的问题”、“实实在在的实惠”等句子, 前一句中两个“的”就是多余的, 且使句子的韵律不顺畅;后一句中的“实实在在”和“实”是重复的。又如:某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七个始终坚持”。如果记者在文中把“始终坚持”这四个字连续写七遍, 那在新闻写作尤其是消息写作中就够不上精。

三是要素不实。首先是名词不具体。新闻消息中用名词很多, 新闻记者对此都有共同的感觉, 解决的要点就是“少概括、多具体”, 比如, 能具体到桃子, 就别用水果;能具体到某人, 就不用有人。只有名词具体化, 才有可能使用一个更合适的动词, 也才能使动词更准确、更生动。其次是本地动态新闻要素不到位。比如时间, 可以具体到年、月、日、时、分就要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当然, 可以在开始时具体, 也可以在结束时具体。

新闻的简洁性在效果上追求“瘦身型”

这是一个纷繁多变的信息时代, 新闻信息的提供与人们对于新闻信息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越来越突出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 必须在信息源上提供“超市购物”式服务, 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在单位空间内增加“商品”的供应品种和数量, 也就是说, 让信息“瘦身”或者“整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关于新闻的“瘦身”或者“整容”, 采编人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常见问题:

一是不能多用。首先是形容词不宜多用。在新闻消息写作中, 形容词是名词的“天敌”, 甚至可以说形容词是新闻消息写作的“天敌”。例如:“政府办的这个事儿, 农民最高兴。”如果我们用一个或多个形容词的话, 这句话就变成了“一贯亲民、爱民、为民的党委、政府, 办的这个功在千秋的好事儿, 让全市1000多万人民拍手称快、奔走相告”, 这样写是不是更好呢?看起来好像很好, 实际上达不到宣传目的、起不到宣传效果。不如写一件实事儿, 让受众看明白政府的好。其次是“要”不能多用。在领导活动和会议报道中, 提出什么要求是常见的事, 然而, 只要大家品一品, 就能感觉到, “要”是生硬的、勉强的。宣传报道讲的是入脑入心, 宣传效果要的是发挥作用。人的本性是自尊、自由、自然的, 如果我们在报道中换一个说法, 相信效果会更好。

二是不该滥用。我们在采编工作中, 对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麻木了, 比如, “们”字在地市一级党报的新闻报道中用得滥, 像“工人们”、“农民们”、“群众们”、“农民工们”等不时可见, 其实完全可以删去“们”字。又如, “进行”二字用得频繁。“某某深入农村农户家中, 与群众进行亲切交谈”。这里的“进行”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而且分析新闻报道, 我们可以看出, “进行”二字基本上可以不用, 用的话反倒使句子出现重复。

三是不宜再用。有些词不宜再用, 如“广大人民群众”、“一致认为”、“轻车简从”、“大家一致表示”。先看看“广大人民群众”这个词, 其中的“广大”是不定性词, 也是过时词, “人民群众”已经够大了, 再大就没意思了。其次是“一致认为”、“大家一致表示”等说法, 一般不符合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 我们何必再用?“轻车简从”、“亲临大会”等词语, 媚态十足, “轻车简从”既是领导干部应该做到的, 也是我党提倡的, 再突出强调这个词也显得不合适。同时, 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 深度报道不等于“长度报道”。深度体现在思想上, 体现在方式方法的创新上, 体现在分析、调查、研究、决策的能力、水平和层次上, 不是越长越好, 也不是只有长了才能好。当然, 我们也不能否认, 一定的深度需要一定的长度去表现。

7.不合格品的确认和处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严禁购进、销售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使用安全。

2、职责:

质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处理售后产品的质量问题。保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基本项目的验收与日常产品的进出管理,养护。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并协助质管员解决售后质量问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管理。

4、制度内容:

4.1不合格品的确认:不合格品是指医疗器械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及内在质量不合格。

4.1.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品。4.1.2本企业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中发现并已报质管科确认的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产品。

4.1.3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产品。4..2不合格品的发现与上报

4.2.1质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收集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或质量公告中的有关不合格医疗器械信息,对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进行核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填“商品停售通知单”流转业务负责处停止销售,根据销售记录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销售单位追回。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4.2.2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医疗器械,质管员应及时填“确认报告单”,交保管员入不合格品库;对销后退回品种验收中发现外观质量不合格的,通知保管员对在库同批次药品和相邻批次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品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购货单位。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4.2.3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立即填“商品停售通知单”发至业务、仓库停止销售,再根据销售记录先电话通知购货单位以最快速度追回,再填“售后商品收回通知单”发至各购货单位追回不合格品,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4.2.4在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由养护员填“确认报告单”报质管员确认后,应及时从合格品库中分离出来,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并办理停售手续。4.3不合格品的处理

4.3.1对于外包装污染的不合格品,由业务部门根据协议及时联系处理。4.3.2对于需报损的不合格品,保管员应及时填写“报损审批表”,分别报业务、质管、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损。

4.3.3经审批同意该报损的不合格品,经质管员组织监督清点、封存后,填写“销毁审批表”报各有关部门审批。不合格品的销毁,要征得质管员的同意,按质管员指定的日期、地点,在质管、财务、业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按不同特性销毁处理,监毁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4.3.5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人员与客户协商处理。对于售后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暂停销售该批号的医疗器械,经调查核实后,在征得当地药监部门同意后发文回收,并按其要求进行处理。

4.3.6出库销售后发生质量争议的医疗器械,应报告质管员处理。属内在质量问题的,应抽样送当地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在质量状况未明确前,应暂停该品种的使用和销售。

8.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篇八

1.所有员工都必须意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降低不合格品,提高产品质量是减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体现。2.在生产包装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机台巡查和工作自检,以此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和人为造成不合格品的增加。3.接触到产品的所有工序员工,懂得慎重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进行分离,隔开避免混杂,造成工时成本的浪费。4.所隔离出的不合格品,要由质检部对其评审,围绕返工、降级、报废及状况认可的不同程度进行定位。

5.区分开的不合格品,不可与其它合格产品混装、混放,须放置到指定地点,有必要的还可用相关标识予以注明。6.当不合格品数量大于一般正常情况的,须由专人根据不合格品的数量、特征、损失程度、影响等及相关补救或再防发生措施情况,以书面、表格形式进行如实统计、汇报。7.不合格品定位后,要进行及时处理,不可因长时的堆放而引发更严重的质变。

8.不合格品定位后,属于二等品的降价处理, 产品尽快出售,不符合食用的产品,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严禁出售。应当及时报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用书面逐级汇报存档。

附:不合格的区分

二等品(次品):

偏膜、日期不明显,经过杀菌正常处

理的产品。

废品:

9.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的分析 篇九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我院2011年3月~9月的800张门诊处方作为研究资料, 这800张处方来自各科室,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2 方法:

根据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方法及文献资料, 统计并分析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情况。

2 结果

在抽查的800张门诊处方中, 合格处方共756张, 合格率为94.5%;不合格处方共44张, 不合格率为5.5%, 常见不合理用药情况统计具体见表1。

3 讨论

3.1 联合用药不合理的表现分析

3.1.1 相互拮抗:

①两种作用部位相似的抗生素联合使用。例如琥乙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的联合使用:这两种抗生素的作用机制基本一致, 都是起到抑制细菌细胞壁肽链延长和蛋白质合成的作用, 这两种药物的作用部位均是在50S亚基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的生化环节上, 但由于二者在核糖体结合部位相互竞争, 故会影响其抗菌作用的发挥, 建议不要联合使用。②杀菌剂和抗菌剂的联合使用。如头孢呋辛钠和红霉素的联合使用:头孢呋辛钠是一种β-内酰胺类抗生素, 属于一种细菌繁殖期的杀菌剂, 它主要对繁殖旺盛细菌的作用较强, 对静止细菌的作用则较弱甚至无效;红霉素是一种大环内脂类抗生素, 属于快速抗菌剂, 如果先使用该药, 则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疗效发挥具有较大的抑制作用, 故建议不要联合使用这两种药物[1]。③喹诺酮类和碱性药物的联合使用。例如左氧氟沙星片和小苏打片的联合使用:小苏打片是碱性药物, 两药联用时会使胃液酸度降低, 并减少左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 故建议不要联合使用两种药物。又如氨茶碱和环丙沙星的联合使用:环丙沙星是一种喹诺酮类抗生素, 它会抑制肝药酶并干扰茶碱的正常代谢, 进而提高茶碱的血药浓度, 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3.1.2 毒性相加:

①阿司咪唑和西咪替丁联合使用。阿司咪唑的母体具有较大的心脏毒性, 西咪替丁则有较强的酶抑作用, 这两种药物联用会使阿司咪唑的正常代谢受阻, 引起血药浓度升高, 最终造成致命性的尖端扭转性室性心率失常[2]。②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西咪替丁的联合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络合钙离子、阻滞乙酰胆碱及呼吸衰竭、心肌抑制等神经阻滞作用, 而西咪替丁也具有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似的作用, 两药联合使用会引起呼吸抑制或停止, 且加重毒性。

3.2 重复用药的表现

3.2.1 阿奇霉素和罗红霉素的联合使用:

两种药物都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其作用部位均是细菌细胞核糖体50S亚单位, 都会抑制细菌蛋白的合成, 均为生长期抑菌剂。如果两种药物联合使用, 是重复用药的表现。

3.2.2 青霉素钠和头孢曲松钠的联合使用:

两种药物均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作用机制用一样, 如果联合使用, 不但不会增强药效, 甚至会增加副作用, 故建议不要重复使用。

3.3 选药不当的表现

3.3.1 没有正确选用溶媒:

①红霉素溶于葡萄糖输液。在中性及微弱碱性的条件下, 红霉素相对比较稳定, 不会发生分解。如果是在葡萄糖输液的弱酸条件下, 则会发生分解, 若是事先在葡萄糖输液中加入少量碳酸氢钠注射液, 再加入红霉素, 则对稳定具有一定的帮助。②青霉素钠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在中性溶液中, 青霉素类药物会较为稳定。如果酸性或碱性增加, 则会加快其分解速度, 降低效价。因此, 建议溶解青霉素类时使用生理盐水。

3.3.2 无指征滥用抗生素:

处方上的“上感”患者, 经常会二联使用抗菌药物。实际上, 由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大约占90%, 而抗生素是不能抵抗病毒的。只有病毒感染已对局部黏膜造成了损伤, 且使病菌入侵造成细菌感染时才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性。无指征滥用抗生素, 极易引起机体菌群失调或细菌耐药。

3.3.3 禁忌证用药:

例如替硝唑、甲硝唑与利巴韦林。经研究表明, 甲硝唑、替硝唑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并可透过胎盘进入到胎儿体内, 再从乳汁中排出, 因此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该类药物;利巴韦林的致畸作用较强, 且有部分药物是经过乳汁排泄, 对于孕妇及胎儿都具有较强的毒性, 故建议孕妇禁用该药物;哺乳期妇女如果用药, 必须暂停哺乳。

3.4 用药方法不正确的表现

3.4.1 药物配置的浓度不合适:

药物配置的浓度是否合适, 将直接影响到治疗效果。例如头孢菌素繁殖期杀菌药物, 该药物在快速进入人体后会很快形成高的血药浓度, 从而有利于抗菌作用的发挥。所以, 在静脉滴注用药时, 只要采用少许输液进行溶解即可, 对于处方上的多余液体, 则应先滴完头孢菌素再给予。反之, 氨基糖苷类药物则不应在短时间内、大剂量地进入人体, 否则极易引起肾毒性或神经肌肉抑制而导致骤然停止呼吸、突然死亡等情况。在输液中使用浓度>1 mg/m L的利巴韦林药物时, 会提高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还会引起人体血红蛋白、红细胞及白细胞的下降。

3.4.2 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法不正确:

当前, 短效β-内酰胺类药物的给药方法是1次/天, 氨基糖苷类药物则是2次/天, 这样的给药方法存在较大的不妥。短效β-内酰胺类药物属于一种非浓度依赖型杀菌药物, 其最大药效是由药物浓度超出最低抑制菌浓度的时间决定的。该类药物的杀菌效主要是和人体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有关, 和最高浓度则没有关系, 主要在细菌繁殖期使用;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半衰期则较短, 故后效应会比较弱。所以, 除了某些药效较长的药物允许给药1~2次/天外, 其余均应采取2~4次/天的剂量进行给药, 这样的给药方法所取得的效果会更佳, 且不会轻易产生细菌耐药性。此外, 1次/天的给药方法, 还能起到增强药效、降低对肾脏及听觉神经的毒性的作用。

4 小结

在本次研究中, 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共有44张, 约占抽查处方总数的5.5%, 表明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用药现象。处方作为药师、患者与医师的书面凭证, 其合适与否将直接关系着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因此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引起处方用药不合理的现象, 既与临床医师对合理用药认识的程度有关, 也与药剂人员对处方的核查有关, 还可能与其他因素有关。所以, 临床医师与药师均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药学知识水平, 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此外, 药师和医师之间要加强交流、沟通, 药师要协助医师做好合理用药工作, 这样才可能减少或防止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出现, 保证患者的安全、有效用药, 尽可能避免由于不合理用药而产生药源性疾病。

参考文献

[1]缪应祥, 陈敏.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分析[J].工企医刊, 2010, 23 (5) :94-95.

10.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十

一、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

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二、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

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生产、质保部门会签;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部门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经理仲裁。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车间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

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签字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车间返修或返工。

三、发生废品的责任:

1、操应负责任:

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

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

操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负责,并由所在车间追究处理。

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

3、工检双方责任:

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11.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篇十一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的认识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不合格控制。3.不合格品分类:

依据本公司产品情况及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不合格品分为两类。

a)一般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影响不大,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

b)严重不合格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后果)

4.对不合格品,由生产厂质检员直接评定并在《不合格品通知单》上填写评定结果,通知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5.不合格品处置:

a)返工返修:经评审经返工返修达到规定要求或预期用途的产品,由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负责立即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修重新检验,并记录检测结果。

b)让步接收: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合格使用时,经授权人批准,可办理让步接收。评定为让步接收的产品在转到下道工序或入库时,应作适当的标识和记录,以便追 溯。有规定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c)报废或拒收:评定为报废或拒收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填写《废品通知单》并对不合格品作明显的标识,由责任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6.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对不合格品由质检员对此作明确的标识,并由责任部门配合对其进行适当的隔离,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7.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2.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现状与对策 篇十二

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一份调查资料表明:全球每年约有近1/3的患者死于不合理用药, 而非疾病本身。其中, 用药品种最多、最不合理的首推抗生素, 特别在基层医院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由此可见, 不合理用药已成为当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合理用药的目的是充分发挥药物的作用, 保证药物使用安全、及时、有效, 并尽量减少药物对人体所产生的毒副作用, 从而达到正确的治疗目的。现对不合理用药的现状进行总结如下。

1 滥用或盲目应用抗生素

抗生素各科均广泛应用, 使用率达70%以上, 其中联用率高达40%, 甚至出现二联、三联以上, 最常见滥用为上呼吸道感染, 入院给予2~3种抗生素治疗。

1.1 无指征的治疗用药

这类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在普通感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性肝炎等病毒性感染者, 在未合并细菌感染, 无应用抗生素的指征下用药。

1.2 无指征的预防应用

包括未合并感染的预防用药和手术前后的预防用药, 很多症状如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等未合并感染的情况下, 预防用药不仅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而且可能引起耐药菌感染和不良反应。手术前后的预防用药, 在临床上比较普遍, 正确的预防用药可防止术后感染的发生, 不合理的手术预防用药主要表现在手术后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应遵循“分类选用、短程应用”的原则。

1.3 选药不合理

对药物知识了解不全面, 没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与药物的适应证正确选用药物。如治疗新生儿脐炎选用头孢噻肟钠, 一般新生儿脐炎轻者选用阿莫西林胶囊口服, 严重者选用氨苄西林或哌拉西林静脉滴注, 滥用第3代头孢菌素, 不仅杀伤非致病菌, 且使细菌为了适应环境而产生耐药性蔓延。

1.4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使用禁忌药物

孕妇、哺乳期妇女普通感冒使用利巴韦林以及维C银翘片, 使用这些禁忌药物有可能导致致畸、致残等情况出现。

1.5 肝肾功能不全使用禁忌药物

如肝功能不全者使用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解热镇痛药类、抗忧郁药类、口服降血糖药类 (优降糖、降糖灵等) 、镇静催眠药以及使用肾毒性较大的第1代头孢菌素类。

1.6 儿童使用喹诺酮类药物所有喹诺酮类药物均具有软骨毒素, 能够

损坏属于发育阶段儿童的关节软骨, 在此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上, 对于年龄上的划分没有完全明确, 大体上以18岁为界。

1.7 对于配伍输液选择不合理

静脉滴注青霉素类等β-内酰胺抗生素宜用生理盐水 (p H值4.7~7.0) , 而在p H值<4.5的5%或10%的葡萄糖, 糖盐水 (p H值为3.2~5.5) 中易被催化分解。同时, 在溶媒的选择上, 根据不同类的药物, 也有差别, 对于β-内酰胺抗菌药一般溶媒在100m L为宜, 因为它属于速效杀菌剂, 为时间依赖性, 快速、多次使其细菌在有效的时间内被杀死。但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阿奇霉素以及氨基甙类抗生素, 属于浓度依赖性, 杀菌或抑菌的效果取决于其浓度, 这就要求其药物在很短时间内达到体内杀菌或抑菌浓度, 所以1次/d的足量给药是其最佳给药方式。

1.8 不恰当的联用

速效杀菌药物与速效抑菌药联用, 如β-内酰胺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菌药, β-内酰胺抗生素属繁殖期杀菌药, 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氯霉素、林可霉素, 为速效抑菌药, 抑制细菌蛋白的合成, 使细菌由繁殖期进入静止期, 从而减弱β-内酰胺抗生素的杀菌作用, 但近来有报道, β-内酰胺抗生素+大环内酯二者在治疗非典型肺炎上有明显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确实要联用, 首先使用杀菌药, 然后使用抑菌药。

1.9 使用药物剂量偏大或偏小

剂量偏大主要表现在医师在使用药物时不知道其药物剂量, 或者是在用药时未对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具体化 (儿童、老人、肝肾功能不全、孕妇) , 老年人一般用药在成人的2/3~3/4为宜, 儿童则应根据体质量、体面面积使用。

1.11 处方书写不规范

处方不规范增加了调配与制剂的难度。

1.12 用法不合理

(1) 服药时间不合理。某些药物如头孢氨苄、头孢拉定、罗红霉素、阿奇霉素以及大多数胃药多潘立酮、维霉素等, 还有部份降血糖药的吸收受胃内容物的影响, 餐后服用使其吸收减少, 血药浓度降低, 故在餐前服用; (2) 给药次数不合理。如罗红霉素应为成人一次0.15g, 2次/d;氨氯地平5 mg, 3次/d, 因氨氯地平属于长效钙离子拮抗剂, 故只需5mg, 1次/d。

2 不合理用药的对策

针对存在上述不合理应用的原因医院可采取的对策有: (1) 加强宣传学习, 搞好专业培训。加大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力度, 定期举办合理用药相关方面的学习班; (2) 编印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知识专刊-《药物通讯》, 交流和报道各种临床药学在关的信息, 同时整理出卫生部要求的二级以上医院必须编制的属于自己医院的处方集; (3) 开设门诊药物咨询窗口, 给患者提供药物方面的信息, 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保证患者安全有效的用药; (4) 处方抽查与审核、评价。在门诊、住院药房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 进行分析。同时写出分析报告, 登在《药物通讯》上; (5) 如果有条件的话, 可以做一些药物的血药浓度的监测, 这些药物主要是有效血药浓度与中毒量相接近的药物, 如地高辛; (6)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使用抗菌药物做药敏试验, 做到有的放矢, 从而减少抗菌药物的盲目滥用; (7) 与临床进行沟通, 查阅病历, 对新药进行有效的临床监督与观查。

1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十三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又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包装材料,由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的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 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不合格成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产成品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成品为出厂原药主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寻找到特殊质量需求的用户后,开具客户要求的指标值的检验报告。

14.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篇十四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市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全县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强化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速度。坚持内外兼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坚持系统治理、防治结合,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坚持立足实际、分层分类,对不同单位进行分类控费并动态调整。

二、落实综合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一)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全面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患者为中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在统一质量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县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

(二)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

按照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XX市及XX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禁擅自增设床位。严格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加强使用评价和监督管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标准。

(三)着力调整收入支出结构。

各公立医院要立足自身,采取切实措施,对相关收入支出的结构进行调整,提升单位经济运行质态。到2019年底,全县二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力争总体降低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幅不高于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四)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

加强预算管控,各公立医院要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对医院预算进行审核。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库。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挖掘内在潜力,向管理要效益。

(五)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全部参加省级公开招标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六)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监管,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七)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医院业务流程重组,改革医疗流程,临床、医技、后勤整体推进,不断提高首诊确诊率、检查及时报告率和入院三日手术率等。积极开展日间手术,并在具备微创外科和麻醉支持的条件下,对既往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明确单一、临床路径清晰、风险可控的中、小型择期手术推行日间手术,提高床位周转率,持续缩短平均住院日。

(八)认真落实“三合理”规范

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严格整治“大检查、乱检查”,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医院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总体达50%以上,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达6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

三、建立医疗费用控制监测考核机制

(一)加强医疗费用监测。

建立全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机制。县卫健委综合考虑医疗费用的历史情况、医疗服务需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诊疗特点、物价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的和阶段性目标,并对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每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收入结构、医疗服务效率等核心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次年第一季度对各公立医院控费情况进行公开。

(二)加强费用控制考核。

15.浅析我院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篇十五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取我院2009年1~12月份门诊处方,找出其中应用抗生素的处方和不合理应用抗生素的处方,对其用法、用量、配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统计。

1.2 方法

共抽查了我院门诊患者的处方5210张,其中应用抗生素的处方有1950张,不合理用药的有132张。

2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

2.1 抗菌药物种类选用不当

此类患者共45例,一般轻度感染应首选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且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然而有些轻症感染或预防感染者一开始就选用第三代头抱菌素,这不但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广谱强效的第三代头抱菌素的滥用,常引起致病菌谱型的变异和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由于临床医生对感染部位的病原体不甚清楚,或对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和抗菌活性了解不充分。抗菌药物的选择要根据细菌培养、药敏实验结果、抗生素的抗菌谱和作用特点选用抗生素;根据抗生素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特点,选择血药浓度、组织浓度高或感染浓度高的抗生素;根据感染程度选择抗生素。

2.2 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不当

此类患者共32例,多数病例为用药量偏小,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抗菌效果,又易产生耐药性。个别用药量大,增加药物毒性及不良反应的发生,也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如内酞胺类抗生素属时间依赖性的药物,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且无抗菌后效应,给药原则是将给药时间间隔缩短,而非每次增大剂量,一般应每3~4个半衰期给药1次,每日用药总量分3~4次给药;氨基糖贰类抗生素属浓度依赖性抗生素,则应加大剂量,采用1次/d的给药方案。

2.3 用药疗程过长

此类患者共25例,有些患者的感染已控制,既无症状,体温也不高,末梢血白细胞正常,继续用药数天,甚至用药两周以上直到出院才停药。抗菌药物的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常,一般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h。持续应用抗菌药物对医生及患者成为一种安慰,可他们却没有意识到疗程过长同样可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导致菌群失调,浪费资源[1]。

2.4 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此类患者共30例,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应有明确的指征,选择不同类别的抗生素联合应用时,通常以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联合,以获协同作用。避免繁殖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合可能产生的拮抗作用。抗生素的使用原则是能用窄谱的不用广谱的,能用低级的不用高级的,能用一种的不用两种。临床多数细菌感染仅用一种抗菌药物就可以控制,联合用药适用于少数情况,一般联合用药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

2.5 与其他药物配伍不当

头孢呋辛+口服酪酸梭菌;酪酸梭菌为活菌制剂,药敏试验表明:酪酸梭状芽孢杆菌对氨苄青霉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辛、氟哌酸等敏感,不宜与这些抗菌药物同服;头孢克肟+思密达;思密达为蒙脱石散剂,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细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有固定、抑制作用,对消化道黏膜有覆盖能力,在治疗腹泻时与抗生素合用,降低抗生素的疗效;罗红霉素+氨茶碱;其与氨茶碱合用,可增加其血清水平,导致茶碱中毒[2]。

3 讨论

3.1 加强医师培训

使临床医师认识到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不合理应用的危害;使其正确掌握抗菌药物抗菌谱、作用特点、体内过程特点、不良反应及禁忌证,正确掌握细菌性感染性疾病的临床指征、各种感染的常见病原体种类及预防用药的指征。临床医师要改变以往凭经验用药的习惯,尽可能通过细菌培养获取用药的依据;临床医师应向患者讲解合理用药的重要性、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危害。

3.2 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目前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明确各级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级别的权利,临床医师可根据感染情况、病原体种类、患者病生理特点、抗菌药物特点及价格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药物[3]。

3.3 由于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用量大、品种多,合理用药可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导致医师不合理用药的原因是多方面如:医术和治疗水平不高、药物知识不全、知识信息更新不及时、责任心不强、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监控不利;药师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都可能造成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4]。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其用药适应证及用药剂量,提高临床疾病治愈率,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新谦, 金有豫, 汤光.新编药物学.第1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63-64.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3]刘玲.浅析我院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当代医学, 2009, 15 (7)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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