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2024-06-12

社区建设意见建议(11篇)

1.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一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时期扶贫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至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000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以下简称重点村)扶贫综合开发规划,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从根本上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为认真做好重点村的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为工作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村建设的原则。

1.目标瞄准原则。围绕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这一目标,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2.广泛参与原则。从重点村到贫困户的选择和确定,从项目的选择到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体现县、乡有关部门、科技人员和农户的参与。

3.综合设计原则。坚持综合开发,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其它。

4.因地制宜原则。项目建设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缺什么补什么,把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

5.可持续发展原则。村级规划要与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要与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相结合,在改善环境、增加收入的同时,实现规划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重点村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州、市、县政府(行署)是重点村建设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级村级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扶贫办在各地、州、市上报的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汇总编制全省重点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要求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培训等工作。

(三)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负责审批县级重点村建设规划,并在汇总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区重点村建设规划上报省政府备案,同时抄送省扶贫办。各地、州、市扶贫部门负责重点村年度实施计划上报,检查、指导、督促建设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各县政府在指导完成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重点村建设规划并上报地、州、市政府(行署)审批。县扶贫部门负责本县重点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技术服务、检查验收、统计监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

1.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村级规划项目建设的重点,要用70%的财政资金进行建设,进一步改善电力、交通状况,提高农田水利灌溉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

2.产业开发建设。要根据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地发展种、养、加等项目,为解决温饱,巩固温饱,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

3.科技措施推广。主要是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

(二)重点村建设目标。

通过扶持,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规划实施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元以上。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均占有1亩以上基本农田,100%的村实现通电、通路,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每户贫困户都有1人掌握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全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重点村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一)重点村建设的方法。

以村委会为基本单元,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的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扶持手段,采取开发式扶贫的形式,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审批、分期投入、分年度实施。-实施第一批800个村,以后每两年再实施一批,连续10年实施完成4000个(包括20下达的70个村)重点村建设规划。

(二)重点村建设的扶持措施。

1.资金投入。重点村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项目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O-10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按云政发[]156号文件执行。同时要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对原来还贷情况良好的地方要增加信贷资金总量,帮助发展有市场前景,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和项目。

2.技术支持。重点村建设过程中,省、地、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从项目技术方案选择、应用和示范、推广普及等方面搞好技术支持。

五、重点村建设的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各地、州、市、县重点村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及投资规模进行安排。

2.重点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实行“上下结合”的办法,由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省财政预算情况编制年度计划和投资规模,联合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各地。各县根据省下达的计划以及核定的重点村个数,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审核汇总,并统一由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联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批准后执行。预算资金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3.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履行审批手续。

(二)项目管理。

1.重点村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按照有关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投标单位或投标人中标后,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与中标单位或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产业开发项目采取与小额信贷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严格按照《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扶持发展。

3.重点村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成后,由省扶贫办组织或委托地(州、市)、县扶贫办进行竣工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项目执行单位要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使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4.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的选择、确定、实施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三)资金管理。

1.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方面,对社会性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严禁将财政资金用于新建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能增加农户收入的种、养、加等项目,使用按贷款程序办理。

2.财政扶贫资金要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3.财政扶贫资金实行预拨款报帐制度。项目批准后,预拨30%的资金作为项目实施或物资采购的启动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提款报帐。

六、重点村建设的检查与监督

(一)各级扶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分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

(二)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审计、稽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

(三)重点村建设完成后,要实行公示制,向自然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公布实施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年四月五日

2.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二

一、作风建设是从严治党的切入点

从严治党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经过2014年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现在,许多党员干部的整体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勃勃生机,也让广大干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们少数党员干部的作风与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有的干部学风不正,玩风太盛;有的纪律观念仍然松弛,工作缺乏敬业奉献精神;有的干部办事推诿扯皮,庸官懒政缺乏担当精神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影响投资环境,损害政府形象,制约经济发展。党的作风问题无小事,如果任其发展,就会破坏党员干部在广大群众中的形象,就会使党委政府失去公信力。要想使干部作风从根本上扭转过来,就要把第二批群众路线的理念变成党员干部的行为、意识和原则,变成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长期要求和常态行为,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转变作风要有钉钉子的精神,要一锤锤地敲,直到把钉子钉牢,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部门日常应该加强对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把巡查和抽查常态化,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纪律检查监督和明察暗访,通过调查问卷、行风评议等形式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党员干部给予严格问责和严格处理。组织部门对那些“疲疲沓沓混日子,平平稳稳占位置的平庸官”;对那些“言而谆谆,行而藐藐”没有担当和作为的“太平官”;对那些世故圆滑,左右逢源,没有原则的“圆滑官”,要敢于较真碰硬,实行“庸者下,能者上”的干部用人机制,给在其位不谋其政,尸位素餐的干部以警醒,组织上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看待和评价干部,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那些有魄力、有精力、有能力的领导干部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对于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干部在评优、提拔、绩效等各个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理想信念教育是从严治党的灵魂

总书记讲,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因此,坚定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古人云,“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飘荡奔逸,终亦可所底乎?”一个没有坚定政治信念,没有政治定力的干部终将走向政治生涯的尽头。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每个党员干部抵御诱惑的法宝,哲学家萨特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亘古不变的,一是高悬在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二是深藏在每个人心底的高贵信念”。在名利方面,每个干部只有坚守住道德的底线,保持清醒的理性,才不会被诱惑所左右,思想才不会抛锚,行为才不会出轨。那么如何对干部进行坚定地理想信念教育,砥砺干部的品行操守,养育浩然正气呢?首先,各级党校要充分发挥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和“熔炉”作用,把党性教育课程纳入主体班日常教学中。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中指出,党校不仅是领导干部加强马克思理论学习的重要阵地,而且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党校承担着为领导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任务,党校要努力为党培养一批铁一般信仰、铁一般意志、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必须把党性教育作为党校的必修课,党性教育是党校教育的灵魂和主题,是坚持党校姓“党”原则的重要体现。各级党校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教育,不能只限于反腐倡廉教育,还应包括政治信仰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等丰富内容,在所有主体班次中都要开设党性教育课程,要求每一个在党校学习的学员都要系统地学习《马列原著》《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让每个学员的党性修养得到锤炼,灵魂得到净化,思想境界得到升华,为民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其次,各级组织部门要多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老区,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考察,相信每个党员干部在看到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图片,面对一件件饱经风霜的遗物时,他们的心灵都会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冲击,灵魂也会得到净化和洗礼,也可以分批让党员干部到革命圣地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可以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净化思想心灵,让坚定的理想信念成为党员干部经受住考验和诱惑的精神支柱,党员干部也只有有了高尚的道德操守,有崇高的信念和信仰,才能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履职,务实苦干,敬业奉献,我们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了坚强而可靠的人才保障。

三、党的自身组织建设是从严治党的保障

一方面,加强党的自身组织建设,首先是管好干部,其关键是从严治吏,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党的建设要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功夫,教育要严、标准要严、执纪要严、惩治要严、制度要严,“严”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各级纪委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对于违规违纪干部绝不手软,对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坚决打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人民。各级纪律检查监督机关要经常有步骤地组织一些党员干部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戏剧晚会和警示教育片,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他们心灵受到触动,让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深入吸取经验教训,自觉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反腐倡廉工作既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做到治标和治本、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形成领导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和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另一方面,要加强党的自身组织建设,开创了党建新格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着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员队伍中来,习近平曾提到荀子所言:“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受其器,任其用,除其妖。”理政者要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领导干部也有楷模,也有国之重器,焦裕禄同志就是我们的楷模和一面镜子,我们要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像焦裕禄同志学习,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无私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夯实党的建设的组织基础。

摘要:“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转变作风入手,通过反腐败发力,用制度作保障,用信仰塑灵魂,从小到大,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才能营造风清气正,海清河晏的社会局面,

关键词:从严治党,信仰,担当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治国理政方略.

3.工会工作意见及建议 篇三

关键词: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工会系统

引言

当前在工会职工的工作过程中,针对如何化解工会之间的矛盾,起到调动工会工作积极性的效果,调解好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如何做好工会的思想组织工作,针对这些问题出现的一些工会名存实亡的说法,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发挥工会的职能。

一、工会设立的意义及工作职能

所谓工会是指基于一个组织共同的社会利益所组织出的社会团体。我国工会组织成立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调解职工与职工,职工与企业雇佣单位,职工与国家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我国针对对工会职能的有效实施和保护制定了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的职能是通过与雇主谈判的方式等确定职工的工资、工作的时间以及办公环境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工会组织已经不再仅仅是为维护职工利益、调解纠纷的组织的存在了,现在的工会组织已经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工作内涵:现代的工会组织成员通过对我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学习,从而实现对工会企业组织和社会单位、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党委建设单位等组织的一个下属职能部门。工会的这种职能方式的转变,从表面上来看是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职能权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却逐渐失去了最初设立的意义,在有效调解企业职工纠纷、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上起到的作用并不突出。针对这一社会现象,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善工会组织的工作。

(一)站在职工立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着工会的成立目的和意义上来看,最初成立工会就是为维护企业职工这一在雇佣与被雇佣中相对弱势的群体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而我国针对这一问题设立的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法》更是为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法律保障。因此,在新的时期,若想加强和完善工会的职能工作,首先就要在这一方面加以完善,本着以职工为本,依法维权的原则为调解职工之间的纠纷问题,职工的维权问题,作出法律保障。进一步贯彻维权思想,对企业职工提高维权意识上做出努力和准备工作,并且从工会自身出发,建立健全工会机制,包括职工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1]。

(二)学习新思想,增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从当前我国对工会成员的要求上来看,我国的工会组织成员需要具备先进的思想,能够在思想政治领域理解和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如何合理运用的这一思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工会组织成员工作内容的又一核心体现。首先要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培训教育工作最先要做的就是提升自身的思想教育综合素质[2]。站在新时代新形势的大环境下,工会职工要努力学习新知识,了解新的挑战内容和市场经济的社会走向,从而摸索出能够提升职工工作效益增强竞争力的新的思想理念[3]。再者要从工作的主动性上来提升自身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充实工作内容。工会职工在提升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能力后首要任务就是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为将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渗透到企业职工的工作理念当中,从提升职工工作的效能和稳定性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提升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领域工作作出努力[4]。

三、结论

总之,工会组织工作是一种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具有工作内容的长期性和工作实施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作为工会组织的成员需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从努力提升自身思想政治领域、实际工作能力出发,真正为企业员工办实事儿,让企业员工得到思想政治领域的提高,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注重对自身职能的发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的权益为企业职工维权寻找途径,努力解决企业职工工作中的纠纷问题、侵权问题,以实现对企业员工维权意识的培训。真正站在职工的角度,做让企业职工舒心、放心的维权机关。另外,在工会组织的工作中,还要注意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为企业职工和企业建设的长期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领域的发展做好工作。

参考文献:

[1]曹海英,周世杰.工会工作要做就要创新求实——王建斌创新丰台工会工作新模式纪实[J].工会博览,2014(01).

[2]张秋惠,于桂兰.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问题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0(03).

[3]蔡翔,陈滢.《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绩效管理的六大挑战[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11).

4.军垦路社区纠纷工作建议及意见 篇四

为响应阜康市纠纷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我军垦路社区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履行工作职责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现将上半年纠风工作作以总结,并提出我们的建议及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

我们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加强社区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将纠风列入“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分析,抓好督促落实;二是拓展纠风教育内容。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廉政准则》作为重要学习任务,纳入社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必修课,抓好学习教育,统一思想,筑牢社区干部思想道德基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抓好基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稳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和“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两个机制,实行社区干部“一岗双责”,推行服务承诺制、错时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严格落实社区效能建设制度、考勤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社区服务车使用制度等,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社区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创建良好的政务环境,确保勤政廉政,真正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社区干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三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坚持每月一公开,把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提高到反腐败高度的认识上来抓,坚持民主管理,厉行节约,严格办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三、注重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5.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五

一、重点考核的内容

1、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建设

2、村党组织建设

3、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

4、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6、学校党组织建设

7、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

9、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10、调研宣传信息工作

11、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12、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

13、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

二、考核方式

建议市委组织部成立基层党建考核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三、计分方法 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平时占40%,正式考核占60%(半年考核占20%,年终考核占40%),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综合得分情况作为当年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2007年全市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市年初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恩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全市组织工作要点,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

二、考评办法

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综合得分情况将作为当年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内容

㈠党委(党组)建设

1、乡(镇、办)党委要积极开展争创“五好”乡镇党委活动,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并抓落实。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2、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学习记录和体会文章。

3、按要求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有书面请示,会中记录完整、规范,会后有专题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5+1”法规性文件,实行党务政务公开。

5、呈报、培养1—3名后备干部。

㈡村党组织建设

1、按照“五个好”目标,建强村级组织。村办公场所“三有”达100%,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100%达标,“一册一志四卡五簿”记录完整、规范,制度健全并上墙,文书档案、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党组织活动经常,每年开展活动6次以上。

2、积极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85%以上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

3、全面推行“1+4+X”村务公开模式,100%的村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4、村党组织及配套组织健全,每个村培养2—3名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办)党委登记建档,跟踪管理。

5、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双联四帮”活动,党员活动中心户发挥作用好,党员互助会活动扎实有效。

6、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度,着力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有收入的村达7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10%以上。

7、以“五改三建”为载体,建设新农村,农村“两建”活动深入开展,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

8、认真开展后进村整顿工作,有整建方案和整改措施,后进村转化升级达90%以上,中间状态的村有明显提高。

9、规范并不断创新农村社区党建。

㈢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

1、深化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街道80%以上的社区达到州级以上社区党建工作示范区标准。

2、切实加强小区党支部建设,有活动阵地、有效果,党小组建立健全,全面解决社区无办公场所问题。

3、深化和拓展社区服务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较好的服务载体形式。

4、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接收并妥善安置流入的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有措施,并建有流动党员联络服务站。

㈣“双建双带”活动

1、乡(镇、办)成立“双建双带”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党员和党组织“双建双带”责任制。

2、乡(镇、办)建有“双建双带”活动工作档案,有台账,村党员活动室挂有党员帮带示意图,被帮带对象人平纯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平纯收入。

3、乡(镇、办)和市直党政领导班子开展了“三联五送”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乡(镇、办)要有1个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并建有1-2个有规模、有效益、有影响的示范基地,每个村要培养1名以上致富(产业)带头人标兵。

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转制)基层党组织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机关企事业单位(含转制)党组织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年开展活动在6次以上。

3、搞好党务政务厂务公开,有固定的公开栏。

4、机关企事业单位(含转制)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有力,作用发挥好。

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2、在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中大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载体活动,在城市下岗职工党员中深入开展“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双带”活动,下岗职工再就业率明显升高。培养1个以上下岗职工党员“双带”典型。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按照“两有两要三公开”(有党员就有组织、有组织就有上级,党组织要开展活动、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作用,党组织公开、党员身份公开、党的工作公开)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及时明确企业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认真做好改制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100%,实现“50人以上有党员,100人以上有党组织”的目标;深入开展“三推”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引导、保证、监督和带动作用;活动开展经常,全年开展党组织活动4次以上。

㈦学校党组织建设

1、党组织要担负好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教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的重要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原则上要求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

2、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和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学校党建工作模式。深入开展“三进”活动,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工作,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学校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尤其是在初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

3、领导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好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支持、保障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㈧党员教育管理

1、深入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长效机制的7个配套文件,上级党委验收一次性合格。

2、完成市及市以上各类培训班调训、村干部系统培训、村级后备干部培训、农函大及农广校等培训任务。

3、党支部建有规范化的活动室,在职党员按月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日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有花名册、有详细记录并存档。

4、发挥好各级党校的阵地作用,全年举办培训班6次以上,培训人数占党员、干部总数的20%以上。

5、认真搞好党员轮训和民主评议工作,实行“五评”制度,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6、扎实开展好党员“安家工程”,有长效机制、方案、措施,有总结、有效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7、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建有流动党员台账,支部设立有流动党员联络服务站,全面推行“双联双管”责任制,支部与外出党员定期联系。

8、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其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全年参加组织生活2次以上并能发挥作用。探索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并取得实效。

㈨发展党员工作

1、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有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并建立信息库;推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发展对象要参加乡以上党校培训。

2、坚持标准,认真初审,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双票双考”制和责任追究制。

3、当年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和生产、教学、科研第一线的的党员比例各达70%以上,女党员占25%以上,高中或中专的要达到80%以上。切实做好在农村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党员“三培双带”活动;无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和1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两新”组织中,对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尽快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及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力量;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职工人数较多、规模较大、营运比较稳定的,要继续派驻党建指导员,积极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并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或联合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半年报和全年通报制度。

㈩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1、乡(镇、办)按照“五有”(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标准建立电教站。

2、村电教网点普及率达95%以上(其中规范的达80%以上)。

3、认真做好播放收看工作,坚持播放收看的“两册一簿”(播放收看登记册、考勤记录册、座谈讨论记录簿)制度,每年播放收看不低于12次。

4、乡(镇、办)广播电视中心有较为规范的党建专题节目,积极发掘、拍摄优秀共产党员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素材,并以DV带形式及时报送市电教中心。

5、积极探索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培训,并取得实效。

(十一)调研宣传信息工作

1、乡(镇、办)全年在州以上报刊、电视台或电台发表党建宣传作品不少于10件,市直单位不少于3件;乡(镇、办)全年上报市委组织部党建信息不少于12条,市直单位不少于3条。

2、乡(镇、办)和市直单位每年必须上报1份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或研讨性论文。

(十二)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1、按标准收缴党员党费,做到账目清晰,及时、足额上交市委组织部指定账户。

2、党员和党组织基本信息库建设规范,信息完整、数据真实。按要求完成好党内统计年报和干部年报任务。

(十三)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针对乡镇办)

1、按团青比例,完成团员发展任务,有名册、有“推优”档案。

2、农村产业带头人、青年职工创新创效先进个人宣传培养、特色板块基地建设及青年生态家园示范户评选工作达标。

3、希望工程救助款及时发放到位,多方筹资,每年救助贫困学生10名以上。

4、有信息员,向团市委上报信息10条以上。

5、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十四)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针对乡镇办)

1、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完善。要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联系点制度和考核表彰激励制度。

2、加强在党建过程中带动妇联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五带”:带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对妇联的思想政治领导;带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妇联组织网络体系;带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妇联领导干部的管理;带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带阵地建设,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

3、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妇联工作的典型,总结经验。保持网络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向市妇联上报信息材料,完成州级媒体报道1次,硒都网宣传2次以上。

四、其他事项

6.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建议 篇六

张发兵 2010-6-4

小城镇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建设好小城镇,对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

城乡之间要素能否合理流动,这将制约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四个融合”,即城乡人口融合,通过改革现行户籍制度,使城市和乡村劳动力能够根据需要和自己的意志自由流动;城乡政治融合,城乡政治一体,工农联盟更加紧密;城乡经济融合,城乡经济优势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城乡文明融合,社会进步的成果为全社会所共享,农村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城市文明,城市居民也能够充分享受农村的自然风光,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一)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目前,我县共有15个乡镇,这些乡镇如果平均用力,共同发展,既不科学,也不可能,超出了目前的财力允许范围。

通过重点建设城关镇和强镇,到2016年把五河发展成为以下城市:以城关镇和强镇为依托,发展为1个30万人左右的中等城市和2~4个3~5万人的小城镇。通过这种重点发展战略,一方面避免城镇化进程中“遍地开花”的“小城镇化”倾向,另一方面促进城镇在地区之间分布的平衡,使城市文明能够迅速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

(二)以结构调整提升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素质。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证明,没有高速发展的乡镇企业,小城镇的崛起和发展是不可能的。影响乡镇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但就其自身而言,结构调整是关系乡企经济效益能否尽快提高的深层次问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和制度创新结合在一起,通过制度创新,及时实施结构性调整,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新的和更大的空间。同时,通过市场对政府的有效替代,为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寻找新的支点,从而平稳地实现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主要是:

(1)促进乡镇企业的资产重组。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开辟直接融资渠道,推进产权交易,不仅有助于企业充实资本金,改善自身的资产结构,也是乡镇企业盘活资产存量、实现规模经济的必要条件。目前,通过规 范化的股份制改造定向募集资金,通过兼并、募股、收购组建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基金方式推动乡镇企业进入股权市场,以及与城市企业改制相结合进行资产重组等。

(2)改善乡镇企业的金融环境。主要是通过提高乡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经营业绩和完善内部管理,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重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地方政府对此也应该进行适当的扶持,可以考虑将目前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功能转变为信用担保功能,逐步改善乡镇企业的信用和金融环境。

(3)建立一批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通过中介组织的建设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调节功能。

2.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在一起,通过乡镇企业的集中发展推动小城镇的建设,通过小城镇的上规模、上档次带动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通过工业小区建设促进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必须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主要应包括:

1.建立起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保证入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环境,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入区乡镇企业实行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对于国家及本地政府规定的扶持乡镇企业或适用于乡镇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以及其他优惠政策,都要切实兑现。

2.工业小区内部也要加强管理。小区管委会(或其他名称)人员和机构的设置要精干,运转要灵活,办事要高效。

3.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对于新建企业,一方面从严审批在村里企业的用地,或者新建企业原则上不予审批,迫使其在工业小区内落户;另一方面,对于在小区内落户的企业要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在小区内集中的企业既能够享受到集中服务的好处,又有成本优势,并且不影响原来的产权关系。

工业小区的选择和布局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结合小城镇发展的规划,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建设工业小区,不能一个乡镇一个,更不能每个乡镇搞工业小区,每个村搞“工业大院”,其结果只能是加速乡镇企业布局的分散化。

(四)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现行管理体制感触最深的是规模较大的建制镇,实际上主要是其中发 展最快的包括城关镇在内的5个左右建制镇。我们认为,建制镇管理体制改革应围绕“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来进行,主要内容为:简政放权,精简机构,强化服务。

1.简政放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小城镇政府要坚决把企业事务交给企业自己管理,尤其是企业运行方面的事情,政府不要过问,要相信企业会管好这些事务,从而真正理顺政府和企业直接的关系。二是大力发展一批中介组织,目前政府管理的很多事务实际上都可以交给中介组织。中介组织在略有盈利的条件下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三是理顺小城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之间的关系,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把对小城镇发展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城建、环保、土地管理等部门又小城镇和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小城镇为主;把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主管部门为主,真正解决小城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四是积极培育市场体系,把一些应该由市场承担的组织调节商品生产的职能交给市场。

2.精简机构。“精简机构”是“简政”的必然结果,精简机构又是和精简人员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合并党政重合的部门,如办公室。二是撤消那些职能已经交给市场或企业(包括中介组织)的部门。三是对保留部门的人员也要精简。一些国家级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在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上已经闯出了新的路子。我们县已经在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进行过了,但是不彻底,机构合并了,人没有分流多少,人浮于事现象仍然存在。对精简下来的人员应分流到镇经济联合总公司,同时对干部实行聘任制,按照“选贤、任能、治庸、治懒”的原则,节省了财政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强化服务。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方向,县直部门下放的机构和人员要与小城镇经济管理和技术服务部门逐步融为一体,转变为多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和服务实体,为小城镇居民服务,为乡镇企业服务,以及采取产业化等形式为广大农民走向市场服务。

(五)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实践证明,现行户籍制度对经济发展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经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作用。随着8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完成和民工潮的不断出现,对这一制度改革的呼声就在实践中出现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那样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在具体执行时,各地的做法不完全一样,但大都是只允许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和用一定数额的资金在小城镇购买住房或自建住房的人,而与绝大多数农民无缘。可以肯定,即使上述规定经过试点后在小城镇中推广,也无助于解决目前的工农、城乡分离问题,起码进展将非常缓慢,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相差很远。

实际上,由于制度供给不足,流入城市的农民长期在体制管理之外生存,既不利于城市的稳定,也不利于维护进城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的农民建设“农民城”,一些地方实行“蓝印户口“管理制度,实际上也是自发地进行户籍制度创新,但这种自发性改革的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能弥补制度供给的短缺。因此,政府应当积地把目前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转变为自上而下的改革,及时推进户籍制度的创新。我们认为,目前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户籍制度毕竟在我国实行了接近50年,不仅自身根深蒂固,对其他社会管理制度的影响也非常深远。因此,对户籍制度的改革不可能采取“一揽子”改革方式,而应该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

(六)加强小城镇的规划工作。小城镇的规划是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和小城镇经营的“源泉”。一个合理的小城镇规划至少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超前性。按照这一思路,小城镇规划的标准和起点要高,但不能太离谱,不能脱离对小城镇未来发展的科学预测。二是科学性。即优化布局,节约土地,每个小城镇都要规划好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行政区、绿化区),并妥善安排各个功能区的协调发展。三是本土性,即小城镇规划要体现地方特色。小城镇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特点的集中体现。

7.提高农机维修能力的意见及建议 篇七

1 基本情况

2015年底, 桃城区耕地面积24.5万亩, 其中大田作物种植面积20万亩, 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和玉米, 主要种植模式为小麦、玉米一年两茬种植。

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 桃城区农机总动力达到35万k W, 拥有各类大型农用动力机械 (20马力以上) 13 500台, 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250台, 8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2230台, 玉米联合收割机850台, 小麦联合收割机1120台。拖拉机以东方红拖拉机为主, 占拖拉机总量的60%。联合收割机以福田为主, 占联合收割机总量的65%。

小麦、玉米的耕、种、收环节已基本实现机械化。花生和棉花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较低, 植保环节以人工喷药为主, 机械化植保水平较低, 植保无人机处在发展的初期。

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 全区拥有各类农机维修网点87个, 从业人员235人, 其中有176人取得了农机维修资格证书。多数维修网点经营规模较小, 每个网点一般有1~2人, 规模大点的有3~4人, 农机维修人员文化水平总体较低, 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维修能力的5家, 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机维修站7家, 年维修能力15 000台件, 农机维修市场呈现出逐步壮大的态势。

2 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该区农机部门成立了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由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把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制定农机维修能力规划, 根据农机维修需求情况引导农机维修点建设, 做到统筹维修资源, 合理布局维修网点, 促进农机维修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加强农机维修技术培训。以农机生产企业、农机销售单位的维修技术人员为骨干, 对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重点开展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的结构原理和常见故障排除, 不断提高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围绕“三夏、三秋”重点农时季节, 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 加大农机维修监管力度, 开展农机维修质量检查, 规范农机市场秩序, 严防假冒农机和不合格的农机配件进入市场, 保护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利益。

3 农机维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维修设备落后。多数维修点只进行局部和常见故障维修, 能够处理一般性机械故障。近年来, 新型、大马力、高性能机械拥有量大幅增加, 液压、电子元件应用广泛, 维修设备不适应当前的农机维修新要求, 设备急需更新。

二是农机维修人员老化严重。农机维修从业人员多是具有维修经验的“土专家”, 从事农机维修多年, 靠积累的经验进行维修, 对机械故障较为精通, 但是接受新知识能力不足。农村中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机维修行业, 认为工作环境脏、工作待遇低, 造成农机维修行业人才断层。

三是农机维修保障能力不足。农机维修点数量少、维修能力不足, 布局不合理, 农忙季节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降低了机具效率。

4 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建立农机维修点电子档案。对维修点地址、设备、人员进行登记, 掌握维修点服务能力。对新开业的维修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 严把市场准入关, 切实提高维修点服务能力。

二、扶持农机维修点做大做强。对农机维修点进行分类管理, 鼓励维修点进档升级。建议设立部级农机维修扶持基金, 开展全国性星级农机维修点创建活动, 对评定的星级农机维修点提供资金支持, 扶持农机维修点增添设备和人员, 扩大经营范围, 提高维修水平。

8.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八

在干净整洁的客厅里,廖少华与杨春时促膝而坐,亲切交谈。廖少华说,杨老退休后始终以一名老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党的事业,心系遵义发展。目前,仍然担任遵义革命老区促进会的会长,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为遵义县平正少数民族乡引进文化旅游发展项目,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付出了艰苦努力。他对杨老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工作,关注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举动表示十分钦佩,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他表示深深的感谢。

廖少华认真听取了杨老的想法,并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他表示,将对杨老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以便让市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同时,书记也希望杨老并通过他请全市的老干部们多保重身体,继续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为遵义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元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华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宋晓路等陪同看望。(遵义市委离退局 蔡伟)

9.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九

3关于我市城郊集镇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

城郊集镇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也是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加强城郊集镇建设和管理,意义重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郊集镇功能不断完善,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平台。但在城郊集镇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区各出口和城郊集镇“两点一线”之间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薄弱。一是市区出口和镇区入口“亮”化延伸不够。从市区到欧庙、竹条、牛首,过了岘山和柿铺便没有了路灯。除尹集乡外,城郊各个镇区入口也没有路灯。二是出口路“绿”化不够。根据有关规定,国道、省道两旁绿化带宽度每侧按5米以上进行植树绿化,有条件的路段可加宽到10米以上,但我市各出口路大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多数路段只有一到两行稀疏的景观树丛。三是部分出口路路段“宽”度不够。襄荆高速公路通车后,市区到尹集乡段成为进出城区的交通要道,随着余家湖化工工业园的兴建,市区到欧庙路段,车流更加密集,但这两个出口的部分路段宽度不够,已成为制约车辆快速通行的瓶颈。四是镇区基础设施老化。据了解,城郊集镇的基础设施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已严重老化。樊城区牛首镇区几乎没有一条完好的路面,车辆一过,尘土飞扬,当地群众称“晴天冒烟,雨天冒泡”。卧龙镇有的主要路面近十年没有进行任何维修,加之积水浸渍,几乎一步一坑,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欧庙镇3.5万人没有一所公厕和一个垃圾中转站,只有一条路有路灯;牛首、竹条两个集镇虽然前几年安装了200多盏路灯,但已全部损坏,没有一盏能亮。

(二)脏乱差现象严重。一是路容较差。从市区到城郊集镇的各出口路上,乱搭乱建、垃圾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207国道岘山段,一边毗邻汉江,一边紧依岘山山体,本该是自然风光秀美之地,但马路两旁修建了许多房屋,遮挡了旖旎的汉水和美丽的岘山,与这一带风景很不协调。305省道尹集乡凤凰村段,马路两旁乱建房现象随处可见,不仅破坏了马路两旁的景观树丛,而且这些楼房横七竖八,无序排列,杂乱无章。二是镇貌不佳。进入欧庙镇镇区的两个入口,不仅道路两边杂草丛生,而且其中一条常被占用作为交易市场,每天上午11点之前,基本不能通车。在收割季节,当地居民经常在镇区主要街道的路面随意打场晾晒,有时甚至铺到镇政府门前。在牛首镇,各类电线如蜘蛛网般挂在路灯杆上,严重影响镇貌。

(三)建设缺乏规划。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市区各个出口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制订具体建设规划,除尹集乡外各个城郊集镇都没有完成城镇总体规划,更没有控制性详规。比如,牛首集镇总体规划是1989年编制的,距今已有20年的历史,由于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早已过期不能使用;竹条的集镇规划从1990年编制到现在,因为无钱付费,图纸至今没有到手。由于缺少规划,集镇建设只能“指手为界”,想一步、走一步、再看一步,随意性很大,导致镇区内外建房混乱。

近年来,城郊集镇建设和管理停滞不前,我们分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从客观上讲,投入不足是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城市建设的重点是市区和工业园区,没有将市区各出口路建设、城郊集镇的发展和功能定位与市区发展统筹考虑,各级财政很少列支城郊集镇规划和建设经费,导致投入严重不足。以2008年为例,市财政投向襄城和樊城“一乡四镇”的基础设施资金267万元,镇平50万元,只能进行简单的维护和小修小补,对于道路维修、公厕改建和排水管网改造等投资较大的工程,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同时,由于这些集镇已划归城区,不再作为省集镇建设重点支持对象,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及

专项资金难度很大,导致城郊集镇建设资金从源头上断裂,集镇建设停滞不前。

从主观上讲,管理不到位是重要因素。尽管“一乡四镇”都成立了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但集镇的管理没有纳入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导致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种”房子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集镇的部分基础设施,比如绿化带、下水管网、路灯等,责任主体不明,无人管理,影响了镇容镇貌。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出口和城郊集镇“两点一线”地区的建设和管理,我们建议:

(一)加大景观路建设力度,使出口路“美”起来。景观路是提升襄樊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按照一路一景、风格各异的建设标准,打造通行顺畅、景色宜人、富有生态特色的道路环境。

一是将出口路“绿”起来。要加大对市区出口路两侧的绿化力度,从市区到万山之间,要进一步拓宽绿化带,沿途多栽大树和古树,使其风格与襄阳古城和隆中厚重的文化氛围相适应。万山至隆中段,要在现有基础上,建成“花卉苗木产业走廊”,作为隆中景区的重要补充和延伸。其它路段要按照两旁不低于20米(五至六行)的要求进行绿化,让市区各出口路成为风景宜人的绿色长廊。二是将山水“显”出来。市区到尹集、余家湖路段要按照显山露水的要求,重点对真武山、千山、岘山、汉江与出口路间的地面建筑进行清理,使道路与山体和汉江之间无任何障碍物,让山显出来,把水露出来,提高出口路的品味。三是将出口路两旁农舍“掩”起来。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对各个出口路沿线村庄进行整体规划,统一样式,连片建设。对于确实无法搬迁的零散农户,也要通过绿化,将农舍掩映在绿树丛中。四是将出入路口“亮”起来。要加大“亮”化工程建设,将路灯适当向市区出口和镇区入口路段延伸,使城郊、镇郊之间过渡平稳。比如将路灯从岘山延伸至余家湖,将余家湖工业园区和市区从感观上连为一体。

(二)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使市区和城郊集镇联系“紧”起来。要将“两点一线”区域和城市未来发展统筹考虑,进行功能分区,提前进行布局,在此基础上,推进市区和城郊集镇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为城郊集镇提供舒适的环境。

一是公交先行。加大城郊集镇和市区的联系,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着实解决居民的出行问题。要进一步优化公交布局,在现有线路基础上,增加班次,缩短时间间隔,方便居民出行和农产品进城,让公共交通把城郊集镇和市区真正连为一体。二是公共服务紧跟。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使宽带、3G网络、给排水管网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覆盖“两点一线”区域,推进城郊一体化建设,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增强城郊集镇的吸引力。三是改善路况。要适应形势变化,对市区各个出口路进行适当扩宽和提高等级,在马路中间设立隔离带,人车分行,从而提高车行速度,在市区和集镇之间形成便捷快速的通道,缩短市区和集镇之间的时空差距。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城郊集镇“靓”起来。

一是将城郊集镇建设纳入市区城建投资建设计划,每年从城建计划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分批分项目逐步解决城郊城镇的镇区道路、排水管网、路灯、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市、区建设部门做好城郊集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向省政府、省建设厅争取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集镇建设。三是做好市政设施经营文章。要针对城郊集镇经济相对发达、民资丰厚的优势,积极推行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将一些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推向社会,缓解资金压力。比如,对镇区内保洁权、公交车线路营运权、垃圾拾荒权、广告经营权、停车场(点)等经营权实行公开拍卖、竞价招标,扩大资金来源。

(四)加大监管力度,对集镇管理“实”起来。

一是要加大集镇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城建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城建办,赋予其行政执法权,从城区政府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抽调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开展网络式执法。二是要加强规划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小集镇规划修编成果,尽快编制好控制

10.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十

基层党组织是推动我们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促进遥感测绘事业改革发展十分重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这是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应注重从提高党员和党务干部党建理论入手,紧紧抓住支部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用支部班子的影响力带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谋发展;紧紧抓住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依靠党员干部建设水平的提升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提高;紧紧抓住完善制度机制这个保障,用制度的约束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一、强基固本,在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上下功夫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干事业、抓工作,首先应把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放在第一位的。党的宗旨是全-1-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一个党员工作的方向与全部。做好党务工作应从基础抓起,学习、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是做好各项党务工作的前提与基础,是党员很好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条件与抓手。需要学习掌握的内容很多,比如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与要求,发展党员的程序原则、党员管理教育、党费的交纳等等。对于这些内容只有熟悉掌握了,开展各项党务活动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今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鼓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也必须营造一种很好的学习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更多党的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就有了参与党内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才能够在工作中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道路共识,才能够时刻保持思想、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所以,组织学习党务知识是第一位的,刻不容缓。

二、形式多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纵观我们党的成长、发展、壮大史,都是由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排列组合构成的。基层党组织的主题活动更应具体和贴近实际,为广大参与者喜闻乐见,便于每个党员从活动中受教育、有收获,受启发、促工作。比如组织一项参观见学活动,先组织大家实地参观,再组织专题教育,把大家从直

观感受引导上升到理论高度,产生共鸣,并继续引导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消化吸收主题活动成果,让主题活动深入参与者心中。以上三步联动主题活动形式就比较容易让参与者所接受,并能够从所看、所听、所讨论中受到教育,受到启发,受到感染,进而起到激励人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我们支部的大部分党员也是所里的科研骨干,日常科研任务十分繁重,花在党组织生活方面的时间较少,通过开展具有个性特色的主题教育,为党员和党务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争创先进、始终走在前的积极性、能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三、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等列入学习重点内容,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使广大党员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二是抓思想工作,增强党性观念,首先要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其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紧密结合党员自身工作实际,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来进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有入

党意愿的同志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方针,严格把关,把党员发展作为支部的重要工作。并按照院里关于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制定发展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发展任务,发展一批负责一批。对预备党员的考核也得严格细致,做到党员教育常抓不懈,保证我支部党员都是优秀和值得信赖的。四是务实创新、丰富载体,党建工作树品牌,以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在务实工作的同时,力求改革创新,创出特色,争当优秀。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激发非党员的学习和工作热情。对发展思路不清,工作方式不灵活,总结提炼不到位,特色亮点不鲜明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通过高效的学习方式,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树立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四、严格制度,积极推进各项党务工作的开展

以“加强基层建设年”、“制度落实年”为契机,着力深化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指导机关党建的全过程,用制度建设推动机关党建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用制度建设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使党的基层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建立定期讨论机关党建的议事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紧紧单位的重大工作和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促进

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落实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指导单位党建的重要方式,围绕贯彻落实科发展观、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单位建设等内容讲党课,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自觉性。三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把单位党组织学习情况、执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作风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服务中心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五、以人为本,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不断实现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是基层党组织的最高目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根本目的。如果处理不好广大职工的利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单位的凝聚力,不利于构建以人为本的机关文化,从而影响机关单位的发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做到把实现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归宿,把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关心关注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党员干部要以深厚的感情对待职工,把为职工谋利的事情办的更好。机关基层要制定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关爱职工的“五必”制度,为职工建立“送温暖”和

“爱心”基金,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对特困户进行重点帮扶。基层党组织要在关心职工物质利益的同时,重视职工的精神生活,保护职工的基本权利。

11.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篇十一

内容摘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最高检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是检察引导侦查的有效方式,在提升案件查办质量、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司法现实与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本文首先分析该制度产生的背景,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环节侦诉关系及检察引导侦查的现实状况为样本,分析检察引导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该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思路,力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不断强化检察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以及检警关系的完善。

关键词: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审查逮捕 检察引导侦查 提前介入

一、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在审查批捕环节的实践体现

(一)从案件数量看,检察引导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比例普遍不高

2015年,硚口区院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640件,不批准逮捕92件,其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2件,占比22.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8件,占比7.5%。从各月份看,除部分刑事案件高发月份1月15件、6至8月共72件、12月19件以外,其余月份引导侦查的案件数都在个位数,有的月份甚至数据为零。

(二)从案件罪名看,检察引导侦查的案件类型比较集中

罪名主要集中在诈骗类(非涉众,包括金融诈骗等特殊诈骗罪名)、涉众型经济犯罪、命案(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毒品犯罪(贩卖毒品、运输毒品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案件上。142件引导侦查的案件中,诈骗类犯罪25 件,占引导侦查案件总数17.6%;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9件,占比6.3%;命案8件,占比5.6%;毒品犯罪案件42件,占比29.6%;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9件,占比13.4%;“两抢一盗”案件40件,占比28.2%。

(三)从处理结果看,检察引导侦查后案件的批捕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较高

全年142件引导侦查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共报请批准逮捕139件,其中审查批准逮捕121件,分别占总数的97.9%、85.2%,审查批捕率高达87.1%;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8件,其中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22件,分别占总数的90.1%、85.9%,起诉率达95.3%;122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做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

(四)从审理期限看,检察引导侦查后案件的诉讼期更短

根据刑诉法,刑事案件审查批捕之后的侦查期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在121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引导侦查案件中,两个月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有113件,占93.4%,其中一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的有78件,占批捕案件总数的64.5%,有小部分案件15件案件20天内就移送审查起诉。

二、审查逮捕环节检察引导侦查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逮捕之前存在的问题

审查逮捕前公安机关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主要是提前介入,存在的问题有:

1.介入不规范。一是参与引导的时间没有统一标准,实践中立案前、立案后、批捕后、退回补充侦查后等都存在提前介入。二是介入方式比较随意,有时由侦查人员“上门”邀请,有时由检察人员审查书面卷宗后主动“上门”,而往往一些案件正是在“上门”之前就定错了侦查方向、遗漏了重要证据的收集,导致可能放任了犯罪。

2.公安机关对提前介入存在依赖心理。一是单刀直入型,带着卷宗前往审查批捕部门,汇报案情后问是否达到批捕条件;二是法规查询型,将审查批捕检察官当做法律查询机,当存在法律适用困难的情形时请求指导;三是热线汇报型,侦查中大小问题均电话咨询、汇报,检察官要求怎么办就怎么办。

3.介入的权责不清。基层实践中,侦查人员只要认为侦查或者适用法律有难度的案件基本上都会通知批捕检察官提前介入,而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检察机关是否可以拒绝公安机关的通知介入和邀请引导。因此,实践中凡是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的,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涉及哪类案件,检察机关一律都要接纳配合。

(二)审查逮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引导侦查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捕部门应审查后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不能对案件自行开展侦查。但是,一方面,有些案件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基本构成犯罪,但证据仍存在补查空间,直接批捕存在风险;而另一方面,直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再引导侦查,可能使取证更为困难。虽然,最高检出台了附条件逮捕制度,但该制度仅对六种特定类型犯罪适用,无法解决上述问题。此时,检察官不得不要求侦查人员同步补证,才能对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具有相当自信。

2.引导侦查的效果受检警关系影响。当检警关系融洽,引导效果明显,反之效果不如意。前者一般能在有限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证据,而在人员更迭频繁、分管空缺、联络较少的办案单位,补证难以落实,甚至一口拒绝,当证据离逮捕程度相差不远但又无法补证时,只好作出不批捕决定。

3.要求补证变相延长了羁押期限。有些可在两三天内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的案件,由于具备及时补充证据的条件,待补证后作出决定时,大多数情况已用尽了七日的审查期限。并且,那些补证后依然作出了不批捕的案件,实质上犯罪嫌疑人被变相延长了羁押期限。

(三)审查逮捕程序后存在的问题

1.引导个案多类案少。审查逮捕过程中的个案引导一般是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和《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两份文书,2015年硚口区院审查批捕部共发出以上两类文书共144件,分别是52份、92份。类案引导是检察机关根据地区刑事治安状况和发案特点,对案件性质相同或者在具体侦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引导,其相对更具有普遍性、宏观性,能够发挥个案引导不能发挥的示范作用,2015年硚口区院审查批捕部开展类案引导仅3次。

2.检察机关部门内部衔接不畅。在提请批捕前,引导侦查一般由审查批捕部门承担,在审查批捕后、起诉前由公诉部门承担。两个部门案件侦查的侧重点不同必然带来一些矛盾结果:例如,由于起诉条件高于逮捕条件,有时经批捕部门引导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认为证据不足或取证方向错误,要求重新取证而造成侦查机关负累。再如,公诉部门审理案件时认为有漏犯,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报捕,但诉后批捕部门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制度设想与构架

(一)明确检察引导侦查的相关立法

1.在《刑事诉讼法》中对该项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即“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侦查机关具有配合义务”。同时,最高检应尽快制定出台《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意见制度》这一专门性规定,细化、明确制度的执行方式,制度的架构和内容在下文进行探讨论述。

2.建议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意见制度》中明确“建议”和“意见”各自的权能效应,即对于“建议”,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办案实际参考借鉴,自行斟酌是否采纳;对于“意见”,公安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二)案件范围的设定和引导程序的启动

1.案件类型。疑难案件的类型建议为:(1)涉嫌黑、恶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上访事件。(2)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经济专业性强,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要求较高。(3)集团案件。这类犯罪一般涉案人数众多、分工复杂、作案时间久、次数多,是刑法打击的重点。(4)故意杀人等八类14周岁负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这八类犯罪之所以将犯罪主体做扩大化适用,就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较之一般犯罪更重。(5)在省、市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这类案被办理中若存在程序瑕疵或违法行为,极易引起社会舆论过分放大炒作,将对司法的权威性造成负面影响。(6)立案监督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

疑难案件的类型建议为:(1)新罪名案件。这类案件在理解和适用上往往没有司法实践,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把握可能存在侦查与起诉的不一致性。(2)司法解释不明确、定性或者法律适用上争议较大的案件。(3)边缘性案件、介于罪与非罪之间、可捕与可不捕之间的案件,这类案件存在侵犯人权的风险。(4)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认为有必要进行指导的案件。这类案件作为兜底条件,针对法律运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来灵活处理和运用。

2.程序启动。第一,对于公安机关主动邀请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手续上应由侦查人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领导同意批准,时间上可以自刑事案件立案时,也可以自发案时,但最迟不得晚于报请批准逮捕前10日,以便为审查逮捕及后续程序留下足够的引导取证空间。第二,对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三)制度的主体和实施方式

1.主体。目前,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部门一般是批捕部门和公诉部门,对于部门内部不畅可能造成的引导结果不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发挥整体优势,两部门由同一检察长分管;二是加强两部门联系,审查批捕部门为后道环节把关,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及时交送公诉部门备案;三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两部门对重点个案、典型类案集中交流通报监督情况和引导侦查情况。

2.实施方式。一种是建议权的体现:

(1)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检察机关在参与讨论时可以从案件初步定性、证据合法性、逮捕或起诉的条件、对证据的审查、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发表观点。

(2)通过联席会议,开展抽象引导。一是针对案件的普遍问题,开展沟通交流,提高依法侦查取证意识。二是针对类案指导,总结规律,制定证据标准,统一认识。

(3)引导询问及讯问。一方面防止不规范询问、讯问、诱供甚至逼供而导致事后翻供,另一方面防止对细节和案件关键点的忽略而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另一种是检察机关意见权的体现:

(1)参与公安机关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查等侦查行为。刑诉法第132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见,笔者认为参与侦查的范畴应当不以勘验、检查为限。

(2)充分发挥两份法律文书的效力作用。对于《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一方面及时跟踪要求反馈;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法制大队负责人及本院诉讼监督部门各发一份备案,内外同步监督文书的执行。

(3)通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追诉、追捕引导侦查。以上权能是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的内容,其当然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的措施。

(四)制度实施的保障性措施

1.设立专门引导派出机构。笔者建议,可参照驻监检察室的做法,设立驻所检察室。在驻所检察室人员选派上以批捕、诉讼监督、公诉部门人员为主,采取轮换制,专门负责引导侦查的协调工作,目前,硚口区院正在开展实施并在辖区两个派出所设点执行。

2.建立检察引导侦查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目前,我国的诉讼中严重缺乏程序性制裁机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以刑拘率、起诉率等指标为指挥棒时,难免进入到相互合作、强化侦查的利益趋同体中。因此,笔者建议在绩效考核中提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程序性执法的指标比重,同时,在侦查机关也同样设置检察引导侦查的执行考核目标,从而双管齐下共促制度的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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