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2024-12-03

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精选14篇)

1.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一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林规发〔2012〕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位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发〔2011〕16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反馈。

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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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 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农发林业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规定,结合林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发林业项目,是指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农发林业项目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发挥林业行业技术优势,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为项目区提供林业项目建设示范、发挥生态保障和经济促进作用。

第三条 农发林业项目包括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是指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以及工程固沙等工程措施,改善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预防和治理土地沙化,防治水土流失和涵养水源,减轻土地沙化和沙尘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和影响,为项目区提供生态保障,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主要包括长江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和黄河故道沙地综合治理、重点沙化(地)地区治理、石漠化地区治理等内容。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是指利用优质高产新品种、高效栽培技术和有机栽培技术等,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提高林产品产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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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品质量,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包括木本油料、木本粮食、木本药材、林下经济、竹产业、干鲜果品和苗木花卉等内容。

第四条 农发林业项目应坚持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选项、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项目。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应体现公平性、示范性、引导性。

第五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同级农发机构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农发林业项目管理工作。林业主管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农发林业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 扶持重点和对象

第六条 农发林业项目应当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林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有关省和区域林业建设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应以营造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等具有防护功能兼有经济价值的林种为主。具有一定的开发治理条件,治理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区域范围明确,积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对改善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单个项目相对连片治理面积不低于3000亩,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第八条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开发的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规模根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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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能力和实施项目能力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20万元。

第九条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的主要扶持对象为项目区所在的县级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的主要扶持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林场、苗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

第十条 对于申报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的同一项目单位,要杜绝多头申报。当年已申报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和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同时申报部门项目。已上市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申报部门项目。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农发林业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二条 中央财政资金全部为无偿投入,并与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挂钩,向工作成效好的地区倾斜。

第十三条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比例执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将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足额落实。

第十四条 鼓励农发林业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增加投入。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的农村集体和农民筹资(含以物折资)投劳,要严格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并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投入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资金使用范围: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包括种子、苗木、整地、定植、补植、封育、幼林管护、农药肥料购置、育苗、项目管理费、作业便道、灌溉(蓄水池、引水渠、保水剂等)、防火设施、沙障、围栏、标识牌建设、科技推广费、工程监理及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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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包括温室大棚、工作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及10千伏以内输变电设施、田间道路,种苗补助、检验检测设备、标识牌建设等;加工类项目所需的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等。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补助等费用。

第十六条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所需的项目管理费、科技推广费、工程监理费和工程管护费等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发〔2011〕22号)执行。由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资金可在同级财政部门或林业主管部门报账。

第十八条 农发林业项目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并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 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和农发机构应根据农发林业项目规划和有关要求,逐步建立项目库制度,实现前期准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十一条 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设在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在征求相关业务司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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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农发办于每年5月底前联合制定下一分类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公开发布。

第二十二条 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在国家农发办下达下一项目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指标后,征求相关业务司局、直属单位意见,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分省分类项目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指导性指标报国家农发办,经国家农发办同意后,下达项目申报方案。

第二十三条 基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等,公平公正择优筛选项目,按要求逐级联合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农发机构组织专家对逐级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按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指导性指标的120%申报项目,并按规定的时间联合行文报送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和国家农发办。

报送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的材料主要包括:申报文件(含初步评估意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意见、项目基本情况表,下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报送国家农发办的材料为申报文件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意见。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需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二十四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须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相关要求,由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须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的相关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或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议书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应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第二十五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农发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有最终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会同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论,形成农发林业项目初步方案,报国家农发办。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农发林业项目备案通知,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与国家农发办联合下发编报项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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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第二十七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农发机构按照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逐级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实施单位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农发机构在审定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项目实施计划,联合报送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和国家农发办。

第二十八条 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会同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对项目实施计划审核、汇总后,与国家农发办联合批复。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农发机构及时将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逐级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与同级农发机构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农发林业项目和资金全过程管理。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准备、设计审批和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的技术审查、实施计划申报、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效益等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计划的检查。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进一步做好资金和项目公示制。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变更及终止,由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批准,报国家农发办备案;不足100万元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农发机构批准,报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和国家农发办备案。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中要因地制宜地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加强技术培训,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益。

第三十三条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办理产权登记,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三十四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向国家林业局报送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农发林业项目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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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检查验收与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农发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包括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控农发林业项目中央财政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检查工作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组织自查,并向国家林业局提交自查报告。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会同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向国家农发办提交检查报告。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益等。

第三十七条 国家林业局农发机构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相应扣减相关省中央财政资金指标,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十八条 在项目实施3年期满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发机构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九条 项目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按照文书、财务、工程三大类,根据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农发机构可根据本细则制定本省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6月12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办计字〔2009〕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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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二

2013年11月12日,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召开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甘肃智能园区协调会, 推进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甘肃智能园区建设。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 细化工程推进措施, 加快工程进度, 确保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工程过程管控, 对该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按周统计工程进度, 及时协调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工程按照节点计划有序推进。总结智能园区建设经验, 不断细化智能园区建设方案, 注重提炼标准、规范和可复制、易推广的智能园区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提高智能园区的积极效益和推广价值, 着力打造智能园区建设的亮点和特色。强化工程实施考核, 甘肃智能园区是甘肃省电力公司承担的第一个国家级智能电网管理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其示范意义和引领作用重大。

3.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全文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 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 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 相关活动。

第四条 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 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 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 展。

第七条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 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 利条件。

第八条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 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 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 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 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 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 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 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 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 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 0.3%、最大用电负荷的 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 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

第十五条 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 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 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 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 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 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 求侧管理。

第十七条 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电力电量节约量。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 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 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10%以上,100 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安全。

第十九条 有序用电应优先满足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身或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

第二十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 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方案,经本 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 织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及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做好配合,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所需资金来源于电价外附加征收 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差别电价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应主要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 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施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的补贴,实施有 序用电的补贴和有关宣传、培训、评估费用。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合理的支出,可 计入供电成本。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及对电力负荷进行控制的软硬件平台和开展 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全文 篇四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修订版正式印发,原《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修订稿)》同时废止。

办法提到,参与评选的电力工业建设项目包括: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

《办法》全文如下:

5.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五

示范区创建标准

东部(略)

中部(略)

西部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初步建成固定设施、流动设施与数字文化阵地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并建成与当地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都具备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8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4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5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2次以上。

3、群艺馆、文化馆建设。市辖两级群艺馆、文化馆8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80%的乡镇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6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6、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7、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8、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

9、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10、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2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3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1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基层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

12、政府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

13、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4、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5、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16、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17、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建立完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1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19、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

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20、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当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方面

21、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起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22、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3、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4、结合具体实践,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课题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

25、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26、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的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示范项目创建标准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投入稳定,设施完备,队伍健全,活动丰富,服务效果显著,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和体制、内容和形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

2.导向性。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性,在全省(区、市)产生广泛影响,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应用价值。

3.带动性。与实践紧密结合,创造了好的作法和经验,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6.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六

国家重大专项是为实现国家科技发展目标, 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 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年-2020年) 》确定的目标,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被列为16个重大专项之一。松辽盆地喇萨杏高含水油田提高采收率和大庆探区页岩油开采技术, 作为这一专项的重要组成部分, 被列为示范工程。这两个项目以大庆油田为核心, 根据生产需要形成富有特色的开采技术, 为增强我国油气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理论与技术, 保障国家油气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7.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七

建设启动大会上的主持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海军

同志们,现在开始开会。为确保会议质量,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今天的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我县生猪养殖和绿色水稻种植优势,动员全县力量,全面推进我县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级绿色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进程。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杰,县农业局、县牧业局、县粮食局、县质监局的分管领导,各乡镇(区)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各乡镇(区)农业站站长、牧业站站长。

今天的会议共有两项议程:第一项是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金辉同志宣读《永吉县国家级百万头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永吉县绿色水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第二项是请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杰同志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金辉宣读《永吉县国家级百万头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 1

方案》和《永吉县绿色水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宣读完毕。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请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杰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鼓掌欢迎。

讲话完毕。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刚才,黄局长宣读了两个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刘县长对两个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对我们创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绿色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会后,各单位参会人员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传达会议精神,重点部门要召开全员大会,务必使广大机关干部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建设生猪和绿色水稻标准化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全力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对照两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每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倒排工期,限定时限,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三是确保工作质量。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业、牧业、质监等部门要做好牵头调度和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区)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

8.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八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文化部、财政部在开展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要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

(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是示范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创建示范区(项目)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成为课题研究的实践基地,深化推动课题研究,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三)与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和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工作相衔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展开,着重推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通过规划管理和创建过程,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进。鼓励地方探索经验,形成典型和特色,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与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和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等工作有机统一、相互衔接。

三、创建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又有近期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

统筹城乡、突出特色。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密切结合当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注重城乡统筹,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项目)建设。

四、创建类型和申报基本条件

(一)创建类型。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某一方面、某一构成要素进行探索,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组成方面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二)申报主体。

示范区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人民政府、省直辖的县级人民政府、副省级城市下辖区(县)人民政府。

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文化局、省直辖的县(市)文化局、副省级城市下辖区(县)文化局。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本条件为:文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制度设计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综合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基本条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在某一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对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形成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五、重点任务和重点创建内容

(一)重点任务

1.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状况,在分析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重点,提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力争取得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建立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整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共建共享。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机制等。

4.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行“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加强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的“软件”建设,在“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二)重点创建内容

1.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县、乡(镇)和村(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服务人口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示范区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置率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率等指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使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效益得到发挥。2.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体系。建立公共文化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聘任制度,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三支队伍健全。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投入方式,建立起稳定高效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的设备配置标准(含公共图书馆购书费标准),按照标准落实资金,配备技术设备并培训技术人员。建立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得到基本保障。

3.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建立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以及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明确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渠道并已经落实。公共文化机构实行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服务,有针对性地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群众受益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都可以从市场招标购买,把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从文化系统的“内循环”转变为市场的“大循环”。

4.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组织指导专业发展与行业自律、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

5.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并实施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并实施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机制及“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满意指数”),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6.建立制度设计成果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加以宣传和推广。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

六、创建标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用地指标、评估定级标准等为遵循,制定具体创建标准。

在《创建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形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审查验收。

七、创建周期

创建周期为2年。2013年至2015年,进行示范区(项目)申报、创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并颁牌。

八、创建示范区(项目)评定程序

创建示范区采取地方人民政府主动申报的办法,经省级文化、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经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评审,由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

创建示范项目采取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主动申报的办法,经省级文化、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经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评审,由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

(一)申报。根据创建示范区(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参照文化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申报创建示范区(项目)。每批每省申报创建示范区候选名额不超过2个,申报创建示范项目候选名额不超过4个。

(二)评审。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创建示范区(项目)进行论证和初评审,提出创建资格建议名单。

(三)确定。文化部、财政部根据评审结果,考虑区域、结构、代表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名单并公示。

(四)验收和公示。列入资格名单的创建单位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两年后,文化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委员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最终名单在媒体公示七天。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和授牌资格。

(五)命名和授牌。通过验收和公示的创建示范区(项目),经文化部、财政部审批同意,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并授牌。

(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文化部、财政部将定期按照与时俱进修订的创建和验收标准,对已通过验收命名的示范区(项目)进行复查,对后续工作保障不力、有明显退步、在一定期限内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区(项目)予以摘牌,撤消其示范区(项目)资格。

九、工作机制

(一)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领导,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化部、财政部领导任组长,两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统筹指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创建示范区(项目)申报条件和标准; 2.审查批准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

3.指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项目)创建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对示范区(项目)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决定有关奖惩。

(二)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示范区(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汇总各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各创建示范区(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向文化部、财政部提出创建国家级示范区(项目)建议名单;

2.受领导小组委托,指导各创建示范区(项目)开展工作; 3.组织开展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业务和管理培训; 4.推动各地区之间、各创建示范区(项目)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研究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经验。

(三)专家委员会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订创建示范区(项目)评审标准和课题研究体系;

2.受领导小组的委托,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意见;

3.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4.协助开展创建示范区(项目)和课题的评估、验收等工作。

(四)省(区、市)文化、财政厅(局)

各省(区、市)文化、财政厅(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本省(区、市)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2.负责组织本省(区、市)创建示范区(项目)的初审,主要包括资格审定、实地考察、制度设计方案审核、推荐意见等环节。

3.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向文化部、财政部统一申报;

4.负责统筹指导本省申报的创建示范区(项目)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十、激励机制

(一)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并授牌。

9.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九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南路99号“丽水湾”小区G区(见图1)。拟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17层三个单元,采用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7层,每层层高均为3m,建筑高度为51.45m,总建筑面积为15592m2。

建筑主朝向为南向,充分考虑了冬季利用阳光辐射。建筑设计紧凑,外立面简洁,体形系数(A/V)<0.4,符合被动房设计要求。

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及两室两厅一厨两卫2种,一梯两户板式结构设计,南北通透。大套户型建筑面积为143.00m2,小套户型建筑面积为132.00m2。

该项目截止目前已由德国能源署完成设计及施工培训,初步设计也已完成,目前正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计划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底建成。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102套。

2 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30年)

为准确计算被动房新风、采暖、热水、保温的需求,我们收集了青海海东市乐都区30年的气象资料,为被动房的设计提供准确详细的气象数据。

1)室外温度30年的年平均温度7.8℃;极端最高温度38.4℃;极端最低温度-20.9℃。

2)室外空气相对湿度30年年平均相对湿度56%;30年月平均最低相对湿度45%(2月);30年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70%(9月);30年月平均相对湿度范围45%~70%。

3)室外空气大气压30年平均大气压802.3kPa;30年月平均最高大气压806.3kPa (10月);30年月平均最低大气压798.6 kPa (7月)。

4)太阳能日照时数30年年平均日照时数2618.4h;30年月平均最高日照时数238.5h (7月);30年月平均最低日照时数191.2h (9月)。

5)太阳能日照率30年年平均日照率60%;30年月平均最高日照率69%(11月);30年月平均最低日照率52%(9月)。

3 被动房设计指标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设置了被动房能耗指标、室内环境指标、房屋气密性指标、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指标作为该项目的预期指标。

3.1 能耗指标

1)采暖指标房屋单位面积的热负荷满足qh≤10W/m2;房屋单位面积的年采暖需求满足Qh≤15kW·h/(m2·a)。

2)制冷指标夏季不考虑制冷负荷及外窗遮阳措施。

3)房屋采暖总一次能源需求应≤120kW·h/(m2·a)。

3.2 室内环境指标

室内温度20~26℃;围护结构内表面的温差≤3℃;超温频率≤10%;室内二氧化碳含量≤1 000ppm;外围护结构无冷(热)桥,室内墙面及外门窗的室内一侧无结露现象;室内相对湿度40%~70%;室内噪声30dB,有空调设备的房间35dB。

3.3 房屋气密性指标

房屋气密性在室内外压差50Pa的条件下,每小时的换气次数不超过0.6次。即N50≤0.6/h。

3.4 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指标

1)非透明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墙传热系数K≤0.15W/(m2·K);屋面传热系数K≤0.15W/(m2·K);地下室顶板传热系数K≤0.15W/(m2·K)。

2)透明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窗K≤1.0W/(m2·K);入户门K≤1.0W/(m2·K)。

4 被动房关键部位设计

4.1 非透明外围护结构保温设计

1)外墙保温材料选用EPS石墨聚苯板设计厚度为250mm,双层错缝粘贴,采用无热桥锚栓固定;传热系数K≤0.032W/(m2·K);密度为18kg/m3,室外地面以下采用密度为30kg/m3;防火燃烧等级为B1级。

2)防火隔离带材料选用岩棉板防火隔离带厚度250mm,高度≥300mm,双层错缝粘贴,采用无热桥锚栓固定;传热系数K≤0.038 W/(m2·K);密度为100kg/m3;防火燃烧等级为A级。

3)屋面保温材料选用耐压性的EPS石墨聚苯板设计厚度为300mm,采用无热桥锚栓;传热系数K≤0.032 W/(m2·K);密度为30kg/m3;防火燃烧等级为B1级;屋面女儿墙安装铝合金压顶,防止雨水流挂现象发生,保护保温墙体。

4)首层地下室顶板及墙面保温材料选用EPS石墨聚苯板设计厚度250mm,采用无热桥锚栓;传热系数K≤0.032W/(m2·K);密度为18kg/m3;防火燃烧等级为B1级。

4.2 透明外围护结构被动式外窗设计

4.2.1 被动窗玻璃设计方案

被动窗玻璃采用“真空+中空”复合玻璃,玻璃的关键指标传热系数U值、太阳辐射总透射比g值、玻璃选择性系数S值均符合被动窗的要求。“真空+中空”复合玻璃参数如表1所示。

4.2.2 被动窗玻璃加工方案

1) Low-E玻璃采用金晶公司生产的产品,镀膜技术为从美国PPG公司引进的成熟技术。

2)真空玻璃由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加工,使用寿命50年以上。

3)中空玻璃由于北京与青海地区的空气大气压不同,真空复合中空玻璃只有在青海加工,中空玻璃间隔条采用暖边条。中空玻璃无需充氩气,主要用来调整玻璃厚度,满足型材安装尺寸要求。中空可提高隔声等性能,对玻璃整体的U值影响不大。

4.3 被动窗设计及安装

4.3.1 被动窗型材设计方案

1)被动窗采用82mm系列的塑料型材,为断面不少于7个节能腔室的多腔结构塑料型材。该型材可装配厚24~52mm的玻璃,且具有深25mm的高嵌入度。

2)窗框型材传热系数Uf≤1.0W/(m2·K)。

4.3.2 被动窗整窗设计方案

82mm系列塑料型材“真空+中空”复合玻璃整窗U值计算如表2所示。由表2可见,整窗U值最高0.91W/(m2·K),最低0.78W/(m2·K),均符合被动房设计标准要求。

4.3.3 被动窗安装设计方案

1)被动窗必须采用洞口外墙挂式安装方法,窗内侧粘贴完整连续不间断的气密层,也为防水隔气膜,外侧也要粘贴完整连续不间断的防水透气膜。

2)被动窗应安装在保温层内,嵌在保温层的1/3处,保证外侧保温层厚度。保温层应盖住窗框,最多留10~15mm在外。

3)被动窗室外窗台必须安装金属窗台板,在窗框下部再安装窗台延伸型材(见图2),其作用如下:①室内连接木制或大理石窗台板;②室外连接铝合金窗台板;③可以将排水腔体直接打穿到底部,实现垂直排水,将雨水完全排到室外铝合金窗台板上,保护保温墙体,防止流挂现象发生。

4.4 太阳能新风+热水+采暖复合系统设计方案

因该项目处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青海地区,为了充分利用太阳能可再生资源,有效降低被动房能耗,经过多方努力,确定如下空气式集中预热分户新风加热设计方案。

1)选用空气式PCM太阳能集热器,通过建筑一体化设计将集热器安装在屋面上,并与安装在屋面上的气/水热交换囊式水箱连接,形成集中式的太阳能热空气循环系统(该系统集太阳能集热、蓄热为一体),将气/水热交换囊式水箱中的水加热用于新风预热。当新风进入安装在屋面上的气/水热交换盘管后,将新风第一次预热至0℃以上,通过集中新风风道,送至分户安装的气/水热交换与新风加热一体机,形成集中式新风预热系统。

2)在每户朝南外立面上通过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空气式PCM太阳能集热器,并与安装在室内的气/水热交换与新风加热一体机连接,也形成集中式的太阳能热空气循环系统(该系统集太阳能集热、蓄热为一体),该一体机利用白天进入室内的太阳能热空气,将太阳能转换成热水储存在一体机内的气/水热交换囊式水箱中(一部分解决生活热水,另一部分用于新风加热),形成分户新风进入系统。

当屋面第一次预热至0℃以上的新风进入分户安装的气/水热交换与新风加热一体机后,通过一体机内的全热交换器换气回收室内空气热量(热回收率可达75%),进行第二次新风预热;当进入一体机内的新风经过第二次预热后,再进入一体机内的气/水热交换盘管,将新风第三次加热至20℃以上送入室内,实现通风换气与室内热量补充。

3)在出现极端天气或进入室内的空气温度低于20℃或太阳能集热水箱热水温度低于55℃的情况下,采用气/水热交换与新风加热一体机内的电辅助加热系统将热水加热至60℃,确保进入室内的空气温度不低于20℃。

4)室内空气质量也完全实现自动化控制。当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通过探测器自动感应超过1000ppm时,新风系统自动启动开始换气;室内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低于600ppm时,新风系统就自动停止换气。

该系统采用空气式太阳能集热器,集热器传热介质采用循环空气,从根本上解决了太阳能供热系统在寒冷地区可能出现的冻裂、渗漏、腐蚀、过热等安全隐患问题,同时集热/蓄热一体化,大大简化了太阳能供热系统,降低了太阳能供热系统成本,确保了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使用寿命。其原理如图3所示。

5 被动房节能计算

5.1 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1)非透明结构外墙传热系数计算结果为0.12W/(m2·K)。

2)屋面传热系数计算结果为0.10W/(m2·K)。

3)地下室顶板/首层地面传热系数计算结果为0.12W/(m2·K)。

5.2 采暖能耗指标计算结果

1)房屋单位面积的采暖热负荷qh=6.90kW·h/m2,满足qh≤10W/m2要求。

2)房屋单位面积的年采暖需求Qh=9.59kW·h/(m2·a),满足Qh≤15kW·h/(m2·a)要求。

5.3 制冷能耗指标计算结果

因夏季不考虑制冷负荷及外窗遮阳措施,故制冷能耗为零。

6 结语

10.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促进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的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包括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健身器材、全民健身活动及青少年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竞技体育竞赛及训练保障等。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目录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应使用规范的标志、文字、标牌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宣传。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应使用的标志、文字、标牌(以下简称资助标牌)的设计及安装规范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发布。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制度,对本级资助项目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助项目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资助项目宣传工作纳入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建立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使用、宣传联席工作机制,并定期研究资助项目宣传工作。

第六条 接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即“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进行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布公益金使用方向、时间、数额等信息。

接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运动队,应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需要,积极参与体育彩票公益宣传活动。

第七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体育彩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体育彩票机构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工作。

第八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彩票公益金宣传规划及实施方案纳入资助项目审核条件,并监督落实。申请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单位,应制定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 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体育场地设施和购置的体育健身器材,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彩票资助标牌。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采购规范设计并安装体育彩票资助标牌的器材。

第十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应在活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资助标牌,并将活动举办地的同级体育彩票机构列为组委会组成单位或参与单位。

在组织宣传报道时,应引导和鼓励媒体客观报道资金来源,宣传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对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全民健身活动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应统一在活动名称前注明“中国体育彩票”或体育彩票子品牌名称。

第十一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群众体育组织,以及由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开展的全民健身法规、科研、宣传工作,在组织宣传报道时,应引导和鼓励媒体客观报道资金来源,积极宣传体育彩票公益形象。

第十二条 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和维护的各类运动及比赛场馆设施,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单位,应在场馆设施显著位置设置资助标牌,并提供不少于场地广告面积1/4的资源,用于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

第十三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各类竞技体育赛事和交流培训活动,应在活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资助标牌,并将活动举办地的同级体育彩票机构列为组委会组成单位或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应引导和鼓励媒体客观报道资金来源, 积极宣传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对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竞技体育赛事和交流培训活动,应统一在活动名称前注明“中国体育彩票”或体育彩票子品牌名称。。

第十四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公益金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体育彩票机构,对上一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义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公益金使用公告统一向国家体育总局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纳入本部门年度体育彩票管理工作内容,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宣传义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益金宣传义务时,应充分听取体育彩票机构的意见。

对于没有达到公益金宣传工作要求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该单位资助项目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酌情核减资助项目资金等处分。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11.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十一

水稻是我县的主要粮食作物,占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81%,总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90%,我县亩产在450公斤左右。超级稻具有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等特点,可以大幅度提高单产,发展超级稻对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县被区推广总站定为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搞好三个百亩超级稻核心示范区、两个千亩示范片和一个万亩示范带的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加速超级稻的推广应用速度,为品种结构调整和提高单产,增加稻作效益,确保粮食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现将今年早稻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示范推广基本情况

(一)示范推广地点、面积及品种。

1、全县早稻实际推广超级稻面积9万亩。

2、万亩示范带:设在城隍镇湖村、莲塘、城隍、大西、莫村、塘

肚、龙潭、万安等村,面积10316亩。

3、两个千亩示范片:分别设在城隍镇湖村和大平山镇龙泉村,面

积分别为1052亩和1028亩。

4、三个百亩核心示范区:分别设在城隍镇湖村、莲塘、城隍等三

个村分别建设三个百亩核心示范区,面积分别为126.3亩、132亩、118.5亩。

示范带、示范片、示范区统一品种,主要种植Y两优一号。

(二)产量目标

万亩示范带500公斤/亩,平均亩增50公斤以上;千亩示范片550公斤/亩,平均亩增60公斤以上;百亩示范区600公斤/亩,平均亩增60公斤以上。

(三)示范推广成效

今年早稻我县示范推广涉及全县十三个乡镇,面积达到9万亩,平均亩产量568.3公斤,比对照田平均亩产干谷478.2公斤,增产90.1

1公斤,增产15.86%。万亩示范带在城隍镇经专家按照农业部的测产办

法测产,平均亩产干谷634.2公斤,比对照田平均亩产干谷539.6公

斤,增产94.6公斤,增17.53%;千亩示范片测产加权平均产量653.5公斤,百亩示范区测产加权平均产量682.3公斤。

二、示范区基地高产栽培主要技术措施

1、适时播种,培育壮秧。

Y两优1号生育期较长。早稻宜在2月27日至3月5日播种,每亩用种量1.5公斤。项目区利用编织布隔层育秧占65%,塑盘育秧占

35%,其中千亩核心示范片100%利用编织布隔层育秧;利用旱育保姆和

壮秧剂培育多蘖嫩壮秧。收获期7月24日,全生育期146天。

2、适龄抛栽,合理密植。

由于气候因素等原因,抛插期在3月25日至4月2日,秧龄达27

天左右,叶龄在4.5叶左右;每亩抛栽2.0—2.2万蔸。

3、科学施肥。

超级稻品种基秆粗壮,比较耐肥,施肥原则按照兴业县测土配方

施肥建议卡,实行配方施肥。肥料运筹实行“前促、中控、后补”。肥

料分基肥、分蘖肥、穗肥和粒肥4次施用。具体措施为:(1)基肥每亩施腐熟鸡粪300公斤,优质复合肥(N:P:K=15:15:15)25公斤,过磷酸钙25公斤。(2)分蘖肥:于抛栽后5天左右,亩施尿素6公斤、氯化钾6公斤;⑶穗肥在幼穗分化前7天左右施下(约倒4叶露尖),亩施尿素5公斤、氯化钾7.5公斤,待田水自然落干,尚湿润时亩施

45%三元复合肥10公斤;⑷攻粒肥在幼穗分化4期末追施,亩施尿素、氯化钾各4公斤;抽穗时结合病虫防治喷施叶面肥,提高结实率。

4、科学管水。

无水层抛栽,浅水促蘖,当苗数达到预期穗数80%(每亩15万苗

左右)及时露晒田,孕穗至齐穗期保持浅水层,齐穗至成熟期干湿交

替,确保后期叶青籽黄不早衰。采取“厢沟水气平衡”田间管水新技

术,深开行沟和环田沟,平时只保持沟中有水,畦面湿润,使田间小

气候更适于水稻生长,减少病虫害发生,同时可节约用水。

5、综合防治病虫害。

超级稻植株高大,基杆粗壮,叶片宽大,叶片深绿,作单季稻种

植,重点防治卷叶虫、钻心虫、稻飞虱、纹枯病,大胎破口期预防穗

颈瘟和稻曲病,并按无公害生产技术结合病虫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病虫

害。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县超级稻示范项目取得成效,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经常指导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推

广、土肥、植保等职能部门站长、副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

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组织

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齐抓共管,扎实推动,确保成效。

(二)增加资金投入,抓好示范样板。

我县被区推广总站列为国家农业部示范推广项目县后,县政府和

局领导非常重视,拿出20万元,用于示范基地免耕超级稻的除草剂和

编织布隔层育秧的药物补贴,对示范带、片、区的种子也补贴一部分

资金,对示范样板区做到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播种育秧、统一种植规

格的管理模式,同进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务必把项目抓出成效,真

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集成多项农业新技术。

1、编织布隔层育秧技术。

在超级稻示范项目区应用面积达12772.8亩,应用率达100%,这

一新技术推广深受农民欢迎,与塑盘育秧、半水育秧相比,一是简单,二是秧苗素质好,秧龄弹性大,三是成本低,项目区仅这一项就节支

29.36万元。

2、水稻免耕抛秧栽培技术。

今年早稻全县应用免耕栽培达21万亩。项目示范区应用面积达

12772.8亩,应用率达100%,节本增效每亩达93元,项目区仅这一项

就增收118.78多万元。

3、测土配方施肥的应用。

项目区按照“兴业测土配方施肥卡”进行超级稻施肥面积达

12772.8亩,应用率达100%,每亩节肥增效32.6元。

4、水气平衡栽培技术。

水气平衡田间管理新技术,在田间深开行沟和环田沟,在水稻水

分敏感期实行寸水管理外,平时只保持沟中有水,畦面湿润即可,使

田间小气候更适于水稻生长,可减少病虫为害,同时利于管理,比一

般田节水30%,项目区应用这一技术面积达12772.8亩,应用率达100%。

5、采用公共植保对水稻病虫综合防治。

超级稻植株高大,基杆粗壮,叶片宽大,叶色深绿,生育期长,病虫害危害严重,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根据县

病虫测报站的预报,使用低毒、高效公共安全的农药进行病虫防治,项目区应用面积12772.8亩,应用率达100%。

(四)积极开展超级稻种植技术培训及宣传。

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

人”的总体思路,做好超级稻推广的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每个示范户

能正确掌握超级稻栽培技术,在全县13个乡镇建立1000户科技示范

户,基本上分布到每个村屯。全年共举办超级稻科技培训46期,培训

农民达11826人次,办技术专栏122期,利用录像“三电合一”频道

播放超级稻栽培技术达82场次,印发技术资料22600份,下田间技术

指导咨询4800人次,增强了农民群众对超级稻栽培技术的掌握程度,提高了科技入户率和技术应用水平。

(五)在项目区开展4项试验。

1、水气平衡栽培技术试验。

2、超级稻编织布隔层育秧试验。

3、超级稻“631”栽培技术试验。

4、超级稻品种筛选试验。今年引进10个新品种进行种植筛选,选出适合我县种植的新品种。

四、存在问题。

(一)近几年我县引进几十个超级稻品种试种,表现出丰产性的品种不多,特别是早、晚超级稻品种少。

(二)超级稻丰产性好,但稻曲病发生严重。

(三)部分农户肥水管理跟不上,超级稻需肥量大,养分充足才

能充分发挥出增产潜力。首次种植超级稻的农户多按传统方法进行管

理,担心施肥过多后期稻株贪青,导致肥水管理跟不上,达不到理想的产量,影响到超级稻的快速发展。

(四)农资价格涨幅过大,特别是钾肥涨幅大幅提高,农民不愿

增加投入,影响超级稻的增产潜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超级稻的推

广。

五、2010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超级稻种植的推广力度,争取超额完成全年17万亩推

广任务。

(二)继续引进超级稻新品种,筛选出更多适合我县发展的新品

种,特别是早、晚稻组合的品种。

(三)加大超级稻管护技术的培训,集成多项技术在超级稻上的应用,发挥出超级稻的增产

(四)2010年下半年计划推广超级稻8万亩。

兴业县农业局

12.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十二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需要“一个大脑”式的管理大平台, 这个平台应该是开放式的、立体的。其横坐标是由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 以横向联合为特点、以校企合作办学为内涵;纵坐标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系二级管理, 以纵向放权为特点, 以提升管理层的执行力为内涵, 辅以“教授治教”和“教代会”等调控措施。这是一个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生长共同体”。这个横向联合 (校企合作) 和纵向分权 (二级管理) 相结合的管理平台相对于传统管理而言是“开放式”的, 因此, 我们称之为开放思维下的系统管理平台。这种立体式的管理模式, 目的在于拓展高职院校管理视野和转变高职院校管理职能, 实现高职院校建设目标。

成立职业教育集团, 构建校企合作平台

(一) 理论依据及意义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高职教育要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方针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其核心内容就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中进行合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 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管理要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 必须体现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融合, 切实保障与行业企业的紧密合作, 构建校企合作的教学管理体系, 将企业资源引入教育, 使学校成为校企双赢的管理平台。这是一个为成员单位提供交流的平台, 一个向社会展示特色的窗口, 一个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论坛, 一条为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途径。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实现优势互补、人员互通、信息共享, 联合培养行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 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与生产效益共同提高, 加强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之间的全方位合作, 促进资源集成与共享, 依托产业办专业, 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上岗, 形成校企良性互动, 推动校企共同发展、互惠共赢。

(二) 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

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可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为载体。职业教育集团是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牵头单位, 由省内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自愿参加组成的教育集团。该平台以“合作交流、共享资源、同闯市场、共赢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引领、协调、沟通、共享、服务”为工作重心;以“依靠政府、依托企业、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工作思路;以服务为宗旨, 以契约为保证, 以项目为纽带, 以教学、培训、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 共同联手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人才。集团成立后, 通过充分有效的校校 (或科研院所) 合作、校企合作, 优化整合集团内部资源, 在人才培养与培训、人力资源开发、产学研结合、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展开实质性的融合探索, 带动集团各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的发展, 促进高职教育向集团化迈进。这一平台为集团成员单位服务, 在校企、校校 (科研单位) 之间“穿好针、引好线”。具体做法:一是利用学院现有“双师”优势, 搞好集团内中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师资培训和企业员工轮训;二是利用学院已有的教学资源优势, 加强对集团内中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指导;在集团内开放实习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资源共享, 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集团成员单位的学生或员工进行实习实训和职业资格证考前培训, 面向集团内教师、学生、企业员工开展职业资格证考试认证;三是利用学院主管单位的行业优势, 及时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行业信息, 推荐学生就业;四是利用学院多年形成的“订单”培养优势, 积极牵线集团内成员单位校企合作、“订单”培养, 围绕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发展需要, 在员工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服务、企业文化建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充分合作, 形成高职院校与企业、科研单位之间的良性互动, 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科研单位共同发展。这一平台还可以为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从企业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来学院做兼职教师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

事实证明,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牵头的职业教育集团作为开放式的合作平台, 能够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能够成为高职院校实现校企合作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

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构建院系二级管理平台

以纵向分权为特点的二级管理模式, 目的在于转变高职院校管理职能, 提升管理层的执行力, 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一) 理论依据及意义

运用现代组织理论, 实现管理中心下移现代组织理论是二级管理组织设计的理论依据, 其中扁平化组织结构是现代环境下高职院校最有效的组织结构形式, 它强调分权管理, 各层级之间的联系相对减少, 各基层组织之间相对独立, 减少中间层次, 以快速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现代“管理幅度”理论认为, 管理者由于精力、知识、能力、经验的限制, 所能管理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 当下属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 就超越了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范围, 而且越往高层, 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下属就越少。一个上级管理者一般以直接管理5~8个下级为宜, 超过10个就难以协调和把握。把制度建设和管理幅度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 是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存在的基础。依据前者, 在实施“院系两级管理、重心下移”的过程中, 对系部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依据后者, 在规模日渐扩大的高职院校, “院系两级管理, 重心下移”是必然的选择。

运用目标管理理论, 保障二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就是让组织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目标的制定, 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或方法。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 如果一个范围没有特定的目标, 则这范围必定被忽视, 如果没有方向一致的分目标来指导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则组织规模越大、人员越多时, 发生冲突和浪费的可能性就越大。目标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目标管理强调“参与”, 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 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 形成“目标—手段”链。二是目标管理强调“自我控制”。目标管理的主旨在于用“自我控制”代替“压制性管理”, 它使管理人员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目标管理促使权力下放, 从而有利于解决组织集权和分权的矛盾, 有助于在保持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组织更有活力。四是目标管理注重成果。实行目标管理, 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目标考核体系, 从而能按贡献大小来评价各层级和广大员工的工作绩效。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为高职院校实施二级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 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明确要建立院 (校) 、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下, 国内很多高校对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级管理已成为众多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二) 院系二级管理平台的构建

这是一个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以党政职能部门为一级管理机构和系 (部) 为二级管理机构的系统管理平台, 构建这一平台必须宏观上辅以“教授治教”和“教代会”等调控制度, 使之更加完善、合理。

成立教授治教委员会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要重视内涵建设, 尊重学术权力, 要树立人力资源开放式管理理念, 成立教授治教委员会 (也可以称教学指导委员会) 以促进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不断提高整体办学质量和效益。教授治教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参谋、咨询机构, 其具体工作:一是提出学院教学发展的整体规划及办学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二是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咨询意见供学院领导决策参考;三是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改造方案;四是积极研究、推广教学改革经验, 制定出重大教学改革方案;五是督导和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 对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善教代会制度高职院校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切实抓好教师民主参与管理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网络, 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代会既要有章可循, 又要富有生命力, 成为构建和谐学院、共谋发展的平台。要切实抓好教师民主参与管理的制度建设, 建立院领导与教职工双方的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网络, 拓宽民主管理渠道。

二级管理平台的构建 (1) 职能部门协调管理。高职院校职能部门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和筹措与分配办学经费等手段对系 (部) 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考评和奖惩等宏观管理。学院职能部门作为一级管理机构要根据管理职能规范管理程序实施宏观调控, 真正做到简政放权, 重心下移, 提高效能。学院对系 (部) 的管理与监督将由过程管理为主转变为以目标管理为主, 学院主要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系 (部) 整体工作及其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与系 (部) 相关利益直接挂钩。学院按管理权限对系 (部) 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实施院系二级管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可以在教学、科研、督导、学生管理、招生就业、人事、财务、工会等多个方面实施院系二级管理, 加大系 (部) 管理自主权, 实现办学重心逐渐下移, 管理权限逐步下放, 有利于充分调动与发挥系 (部) 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效能。

教学工作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系 (部) 是学院教学管理二级机构, 要重点把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团队建设和提高教改科研活动水平。科研二级管理职能重在把握科研队伍建设、做好科技服务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督导二级管理重点把握教学运行状态、监控教学运行过程、反馈教学运行结果和提供教学决策咨询。学生二级管理重点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奖助学金评比和发放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和抓好辅导员及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工作。招生二级管理重点把握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做好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就业二级管理重点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人事二级管理重在做好人员引进与招聘、进修与培训、管理与考核、外聘教师管理工作。财务二级管理要加强预算管理, 科学配置资源,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了解学院统筹支配经费, 掌管好系 (部) 处室自主经费 (含职能部门统筹使用经费) ;对部门自主经费进行统一核算、指导和监管。工会二级管理着重把握积极参与系 (部) 的民主管理, 督促校务公开、系务公开, 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落实;积极组织全院性活动, 丰富教职员工文化生活等。

总之, 100所高职院校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过程, 及时总结和宣传其管理经验, 构建开放性的管理平台, 有利于做好示范引领, 有利于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摘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放式管理平台建设经验, 就是横向联合与纵向分权相结合, 对外探索校企联合办学, 对内实施院系二级管理, 在教学、科研、督导、学生管理、招生就业、人事、财务、工会等多个方面加大系 (部) 管理自主权, 实现办学重心逐渐下移, 管理权限逐步下放, 共同组成开放式的立体的系统管理平台。

关键词:高职院校,开放式管理平台,构建

参考文献

[1]印象高职[OL].[2009-11-26].http://61.164.87.132:8080/Articles/465.aspx.

[2] (美) 德鲁克.21世纪的管理挑战[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

13.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十三

为进一步挖掘XX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动电商与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市场化运营机制,巩固提升电商扶贫成效,现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项目目标。

围绕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和现代城乡市场体系,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延长电商发展链和产品供应链,实现物流成本下降10%以上。建成农产品网货供应中心5个,扶贫产品营销服务中心1个,实现优势农特产品供应链升级提质,零散农村产品供应链基本建成,扶贫产品营销体系基本完善。培训转化机制进一步增强,培训就业转化率到40%以上,组建电商扶贫导师团,培育电商创业者90人以上。培育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4个,带动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电商20户。

(二)效益预估。

培育年网络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村产品网络品牌8个,培育XX红心猕猴桃为全国知名网络品牌且年网络销售额超2亿元,力争2年内改变县域电商逆差情况。电商服务辐射贫困村比例达100%,电商服务贫困户5000人以上,电商带动农民及贫困户增收成效明显。带动电商及周边行业就业300人以上。力争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创业网商指标增长30%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成为“中国红心猕猴桃网销第一县”。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服务能力,充分调动电商、商贸、物流、金融等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电商精准扶贫的积极性。

(二)统筹规划,创新推进。

将电子商务作为构建现代城乡市场体系的重要引擎,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创新城乡商业模式为重点,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城乡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结合我县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我县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发展,促进产业集聚,走出具有XX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路径和模式。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持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培育电商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种养大户、工商企业共同发力,推动电子商务在产业园区、社区、农村等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

三、主要任务

(一)市场化开展电商公共服务。

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市场化长效运营。试行由入驻企业分摊基本运营成本,运营企业提供多样化增值服务获取利润的新模式。在服务中心新增网红培育、平台直播等服务,并配套相应的场地、设施,建立服务收费机制,实行市场化运营。支持乡村电商站点持续运营及跟踪管理。完善站点利益联结机制,重点通过农产品供货价差、网店经营利润、增值服务收费等方式增加站点收益。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电商站点资产管理,提高站点设施设备使用率和安全性。健全站点奖惩管理机制,对经营状况良好的站点进行适当奖励,对经营不良的站点责成乡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站点由县政府统筹迁建。立足XX猕猴桃优势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营销中心等现有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以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为节点,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全辐射,形成区域电商“小商圈”。

(二)标准化建设优势产业供应链。

完善农村产品供销体系。以猕猴桃产业为主导,引进培育专业供应链企业,负责平台对接、网店资源整合、订单搜集等。培育本地电商企业,负责农产品市场需求考察、产品定价、分拣包装、物流发货、售后服务等。支持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旅游企业开展产品标准化建设、质量检测、品牌建设、产品认证,新增8个农村产品流通标准,提供质量更优、标准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和服务,并逐步建立供应链分销共享机制。

(三)规模化建设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县内电商企业、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共建立3000M2以上的农村产品冷链仓库,购置初加工设施设备,对冷链及初加工设施设备实行开放共享,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给周边经营者使用。构建城乡现代流通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完善城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县域农村电商配送联盟,整合县内80%以上农村物流企业加入,统一规划线路、统一调配车辆、统一配送货物,有效降低城乡物流收寄成本30%以上。支持本土超市、贸易公司等传统商贸企业参与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整合农资、商贸、工业企业的产品运输需求,有效增加城乡物流经营收益。

(四)持续性培育电商创业就业人才。

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提高培训转化率。统筹县组织、人社、工会、团委、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单位力量,共享讲师、场地等资源,培育专业电商人才。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邀请面谈等方式,对电商创业者提供长期业务指导,对有需求的学员推荐到本地企业就业,提升电商创业就业成功率。

四、实施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2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企业自筹35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包括: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智慧共享农产品供应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以XX红心猕猴桃、雪梨等产业为基础,以XX县城为中心,依托主要产业基地及主要物流线路,在全县建设5个智慧共享农产品供应中心。供应中心采取智慧化、智能化管理,共享使用,实现31个乡镇全覆盖。单个供应中心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建设气调库、冷藏库、预冷初加工库等冷链仓库以及烘房,配置智能分拣线、自动包装机、真空包装机、移动式冷链箱等设备,形成电商产品标准化供应中心,提供产品标准化供应及包装服务,实现以红心猕猴桃为代表的电商产品具备产地批发、零售、一件代发等功能。

2.扶贫产品互联网品牌建设

建设内容:深入挖掘XX地方特色和优势,培育一批电商品牌。以XX红心猕猴桃为核心,建立1个区域电商公共品牌,培育8个本土电商扶贫品牌产品(不含“XX村”特色品牌),新增20个扶贫产品认证,完成“1+N”的品牌布局。鼓励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和商标,创建品牌故事和品牌宣传语,加强自身品牌培育和宣传工作。支持公共品牌及本土互联网品牌开展包装设计制作、营销推广等。

3.扶贫产品市场渠道拓展

建设内容:利用县内大型广场,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4场;以本县主要商业街区、社区、旅游景点为载体,建立2个社区电商新零售O2O体验店,改造XX农产品特色商业街,收集本地主要生鲜水果、农副加工产品、手工艺品等产品,支持定制、预定、团购等功能;引导3家传统商超升级改造,建立扶贫产品展销专区及线上购物渠道;数字化升级改造3个主要农贸市场,融入线上服务功能,实现扶贫产品产地直供、就近分销、社区配送等功能。积极开展扶贫市场推广及渠道建设。

4.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建设内容:以XX镇“XX村”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为核心,由XX镇政府在XX村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和完善示范基地冷链及初加工基础设施,形成1个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示范模式。应用RFID溯源技术,实现一物一码、数据实时入网、信息共享,同时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农户信息、生产信息、流通信息进行集中展示、统一管理。打造1个直播间,购置直播的相关设施设备;建设仓储流通中心1个(含建300吨冻库或气调库及购置相关设备、配套冷藏车1辆、电动叉车1台)。

5.智慧物流综合配送体系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培育县域快递物流龙头企业,进一步整合县内快递、邮政等物流资源,优化线路配置,发展城乡配送连锁经营模式。培育农村物流配送骨干企业,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共享物流线路,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完善物流中心设备配置及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采取智能化手段,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物流配送终端进行智慧化管理。升级改造2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商物流中心,提升物流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扶贫产品(农产品)营销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

建设内容:奖补1个2000平方米左右的XX县扶贫产品营销服务中心(XX县特色农产品电商营销中心)的装修及软硬件建设投入。中心提供扶贫产品认定、组织、营销、质量监管等服务。完善扶贫产品数据搜集、统计、分析机制,实现扶贫产品营销智慧管理。奖补主体负责营销中心5年的运营管理,通过发挥中心作用,建立XX红心猕猴桃标准化生产、标准化供应、标准化销售的专业供应链体系。带动XX雪梨等8个特色优势扶贫产品,完善流通标准并形成标准化供应链;奖补主体负责建立扶贫产品供需信息系统,完善小散非标农村产品供应机制。

2.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继续做好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确保中心正常运营5年以上,拓展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职能,强化电商企业孵化入驻服务,完善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体系,新增网红直播、产品检测等功能区,结合“智慧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培训、品牌策划、运营指导、创意设计、网红培育等服务;挖掘新型电商“网红经济”、“新零售”等营销模式并逐步推广。

3.农村电商网点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以建设“智慧乡村”、“数字乡村”为核心,通过建立电商网点数字化管理系统,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营管理。持续对已建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管理维护,整合站点物流服务功能,加强站点运营人员、信息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以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为节点,突出农村电商网点的服务功能,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全辐射,形成区域电商“小商圈”;建立站点考核监督机制,对不达标的站点进行整改或变更;提升站点服务能力,实现站点一件代发、乡村直播等功能,增强电商站点对周边行政村、贫困村的服务覆盖,提升农村居民对电商的参与度与获得感。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建设内容:建立不低于8人的电商扶贫导师团,通过电商创业专题班、外出学习、企业实操等新型培训方式,开展电商增值培训2000人次以上,培育电商创业人才80名(单人培训不低于8天),培养设计、摄影、运营、客服、美工、直播等就业人才300名(单人培训不低于8天),培育农村电商村播达人10人,带动20家传统企业实现互联网转型升级。

(四)农产品电商奖励项目

建设内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通过互联网销售XX农特产品、农产品质量溯源二维码建设、通过电商带动贫困户增收明显的优秀企业、优秀站点等进行奖励。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公示。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农村电商领导小组,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为成员。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共同抓好XX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完善政策机制。

对电商产业给予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大力支持,推动电商产业持续发展。建立完善县级电商协会、物流配送联盟,积极引导第三方电商平台进入农村,提高农村地区电子商务覆盖率,畅通农户与市场对接渠道,将电子商务作为激发农民自主经营的内生动力。

(三)创新盈利模式。

县级电商中心提供研发、设计、包装等增值服务,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上游采购议价权,掌握利润分配主动权。村级站点通过代购返利、开店营利、快递收件、农村金融等增加收益。引导农村电商与城乡旅游相结合,推动乡村服务业发展。

(四)加大资金扶持。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要求,制定电商发展资金奖补管理办法,因地制宜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对以奖代补类以外的项目形成的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

14.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篇十四

—师资队伍建设组

近半年的时间内,师资组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建设办的部署,以教师的职业实践能力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及进度情况

上半年,师资组密切配合各重点建设专业,从提高教师的职业实践能力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出发,科学安排师资引进和教师培训工作,重点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效果较好。

(一)人才引进

本计划引进专业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13人,经过上半年的3次招考,目前完成引进专业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12人,分别完成计划的100%和92%。仍然有1名模具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引进计划没有完成。

(二)教师培养培训

1、境外培训。截止目前,以重点专业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素质、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培养为目标,共安排了60人次到境外参加高水平培训,其中选派到德国6人,到韩国28人,到新加坡25人,到英国1人,超过33人次境外培训计划27人。商务英语专业带头人的培训没有按计划进行,拟调整到2008进行。

2、国内培训。截止目前,共安排了39名教师外出参加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占计划数(40人次)的97.5%。通过培训,使相关教师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显著提升,职业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

3、交流学习。截止目前,已经安排15人外出参加考察学习,占计划外派数(65人次,含引进教师)的23%。8月下旬,还将以专业组为单位,统一安排其他50名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到企业进行以行业企业发展现状、典型工作过程任务分析、高技能人才需求结构等为主要内容的调研,预计到9月初,全部外出交流学习计划将按期完成。

4、顶岗实践。截止目前,已经安排96名教师到校内外企业参加为期2个月的顶岗实践,占应参加顶岗教师数(100人次)的96%。

5、考取证书。截止目前,已经有93名教师参加了各类职业资格 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超过计划数31人。在已经公布结果的证书考试项目上,参加考试的教师全部通过了考试。预计全年重点专业教师将新增1名教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76名教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16名教师取得经贸类执业资格。

(三)兼职教师 目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已经基本完成2007-2008新增加的180名兼职教师的聘任任务,并与企业签订了聘任协议,正在制发聘任证书,到新学期开学重点专业的兼职教师师资将达到204人,全院兼职教师数达到300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四)特聘专家

目前,8个重点专业全部聘请了符合条件的特聘专家,签订了聘任协议。已经有6个专业的专家开始来校履行专家工作任务。

(五)外籍教师

年内,我院计划聘请外籍教师14人,其中韩国语专业8人,英语4人,日语2人。目前,已经聘请14人,其中韩国语专业8人,英语专业5人,日语专业1人。尚有1名外籍教师聘任计划没有完成,计划于新学期开学后从山大分校聘请1人,完成任务计划。

(六)对口支援

目前,已经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并分别就教师培训和联合培养学生工作签订了补充协议。7月8-16日,金院长亲自带队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交流访问,并向两校各捐赠了一台我院自行研发生产的单价7.8万元CK6132-ΙΙ型数控机床。目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已经确定了2008-200922名联合培养学生的名单。对口支教工作已经完成,12名支教师生已经于7月20日-8月5日赴宁夏进行了了为期15天的支教工作。

二、项目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示范校建设的目标和我院的任务书,在考虑教师队伍素质基础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对部分教师的培养培训计划在年初任务分解计划的基础上进行了个别调整。一是减少了7人次国内培训计划。根据注重效果、能够校内培训就不派到校外培训的原则,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将原计划对应用韩语专业及专业群教师开展的7人次经贸知识培训调整为院内进行,并扩大培训范围,对应用外语系的全体 教师全面开展为期一周的经贸知识培训。二是对其他国内培训任务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国内培训计划由58人次减少到40人次,境外培训计划由33人次增加到60人次,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人数由88人次增加到100人次。

师资组对于项目建设的把握,始终按照以任务书为基础,以满足专业建设对师资队伍的发展需求为目标,整体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抓好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了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基本规范;制订了外出培训和到企业顶岗实践考核制度、加强特聘专家工作的办法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兼职教师聘任、外聘专家聘任等各种统一的工作框架,并能够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不断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保证工作质量。

通过师资组与各项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建设的目标要求。从各建设单位的反馈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效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通过引进特聘专家,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确实起到了指导、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各建设单位的努力下,通过与特聘专家密切交流,深入探讨,使特聘专家能够在专业和课程建设需要的方面投入精力,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指导,把他们的学识、经验、见闻融入到我院的课程建设中,有力地推动了课程建设的向高水平跨跃。

二是通过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丰富了教师的工作过程知识体验,锻炼了基本操作技能。根据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要求,把熟悉专业的工作流程、掌握工作过程或工作过程中某一岗位工作的技术作为主要目标,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使教师能够体验到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应用和学习工作岗位所需的各项技能,与企业的技术专家进行深层次的交流,为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从事专业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丰富了知识,提高了技能。

三是通过选派教师外出参加境内外高水平培训,在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理论素养、专项操作技能方面得到显著提升。通过选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外出参加境内外培训,有针对性地在专业理论、教育理论和操作技能方面进行补缺和强化,大大提升了他们的理论和技能素养。四是通过组织教师外出考察学习,了解其他高校的专业建设情况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和技术发展情况,将使重点建设专业能够跟踪和借鉴其他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准确把握行业生产发展和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脉搏,不断提高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目标。

五是通过组织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教师职业实践能力和指导学生职业资格获取的能力。各重点建设专业根据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融入课程体系的课程建设要求,有计划地选择贴近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组织教师报名考试,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使教师的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职业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进度问题。目前看,师资队伍建设的9个方面工作中,顶岗实践和人才引进工作还存在问题,其他方面工作预期可按计划完成。其中:境外培训工作超计划完成;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按计划完成;兼职教师聘任工作能够完成;教师交流学习计划届时能够完成;国内培训工作经过以上调整后,届时能够完成计划,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总体数量上超过计划。教师顶岗实践任务有4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其中丛迎九因其他工作任务较重,安排顶岗实践时间难以落实,图形图像、动漫专业引进的2名骨干教师尚未报到,模具专业1名骨干教师没人按期引进,所以不能安排进行顶岗;人才引进工作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名骨干教师引进计划暂没有完成,近期计划继续努力,从合作企业中挖掘资源,选聘一名专业理论水平高、操作技能过硬的技术人员做我院兼职外聘教师,承担模具专业骨干教师的教学及课程建设各项工作。

在对口支援与合作项目中,已经完成了与中西部两个地区两所院校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的目标,但联合培养40名学生的目标,目前只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达成了22人的联合培养意向,新疆石河子职业学院尚未进入具体动作程序;为对口支援校培养20名师资的目标,因对方不愿意参加我院举办的暑期中职师资培训班,任务仍未完成。

2、质量问题。总体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以专业教师的职业实践能力和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为重点,重点加强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团队建设,收效较好。但具体分析各类工作任务,还存在一定 的问题。

一是顶岗实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不理想。从对教师顶岗实践项目工作的了解看,个别教师没有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到企业顶岗实践,部分教师即使到了企业,也不能够按照计划进行完全的顶岗工作,顶岗实践的目标任务并没有完成。目前,师资组已经安排了各系对顶岗实践工作进行自查,并加强过程检查和任务管理,明确任务要求和成果报告要求。

二是部分校外培训没有合适的培训项目。整体看,我院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很高,在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面都有浓厚的培训兴趣和较高的学习需求。但考虑到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整体要求,部分教师找不到适合的培训项目,尤其是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和设计能力培训、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课程设计能力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均没有合适的项目参加。调整的思路一是争取邀请有关专家来校讲座,实施点对点的培训,通过更多的校内培训来完成师资培训任务;二是由有关业务部门,通过在具体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学习研讨,如课程设计的能力培养,要通过学习优秀的课程案例、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与讲解等针对性培训与工作来实现。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下一阶段,师资队伍建设要根据师资队伍培养的实际,在培训内容、管理办法、审批办法、工作方法上进行调整。

1、在培训内容上,要从以职业实践与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为重点,向逐步强化对课程设计能力的培养上转移,要联合专业建设综合组,将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与培训工作有机结合。对于培训内容的安排,首先要有整体上的设计,根据队伍实际,专业带头人需要培养什么,骨干教师的结构怎样,各自的培养需求重点是什么,其他专业教师每个人的培训重点是什么,在下一的任务分解时,首先要做这个规划。师资队伍建设的内容安排,必须是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集体研究提出的,不能把计划分给个人,由个人自己找培训单位,也不能都由师资项目的负责人来安排。专业带头人的设计能力,重要的就是体现在这方面,必须对专业团队的需求和发展有整体的把握。

2、在管理办法上,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各项培训目标任务这个重点,加强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验收,完善培训工作的层级和职责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重点专业建设单位责无旁贷。师资组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总体协调、搭建平台等工作。各专业必须要树立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安排好培训工作。在具体分工上,任务书中的各项培训任务的提出及落实,二次培训,基本的检查督导等工作,都是各重点建设单位、各专业的基本任务。政工处、教务处、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应根据职责分工,在分管的业务方面做好培训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师资组将努力在政策层面做好规划和制度建设,在搭建平台方面积极推广各专业和先进经验,在全面工作上进行检查督导。

3、在项目审批上,将努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提高效率的基础是要做好规划。在2007-2008的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任务分解时,要先统筹制订团队建设的总体培训计划,根据团队建设的需求,详细制订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在此基础上对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及培训单位的选择要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然后实行逐级审批。审批通过的,将下达任务书,组织实施,未经论证和审批的不准参加培训。

4、在工作方法上,加强检查管理和经验推广。8月20日以后,师资组将对各重点建设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将根据各系已经审批的项目任务,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情况,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根据重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今后,还将根据任务管理的实际及支持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目标,努力在院内推广课程建设的成果,搭建互相学习的平台,积极展示学习培训的成果。8月17日,师资组已经举办了1次由各重点建设单位分管师资队伍建设的负责人、项目点负责人及专业带头人参加的师资队伍建设研讨会,近期,还将安排1次境外培训项目汇报会、2次课程建设展示汇报(德国培训组及其他专业组),并将安排时间统筹各系的二次培训活动。

相信,在经过了半年多的项目建设实践,并根据以上计划进行项目安排的调整后,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将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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