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09

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0篇)

1.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一

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总结

XX年,我市妇儿工委在山西省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在XX市妇联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两纲、两规的实施,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落脚点,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今年集中抓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妇女儿童“十一五”规划的宣传,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签订实施妇女儿童“十一五”规划责任书。

2008年1月8日上午,市妇儿工委在XX市政府二楼全体会议室召开了XX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并组织实施了XX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责任书签定仪式。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李发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同时,代表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签定了实施两个规划目标责任书。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蔚文彩主持,市人大副主任温日平、市政协副主席张治民参加了会议。市直各成员单位、六县、区妇儿工委主任以及成员单位的近70名领导参加了会议。

二、认真履行服务妇女儿童职能,切实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搞好关爱孤残儿童“恒爱行动”活动。

2008年1月7日上午,省妇联副主席张烈珍、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秘书长孔亮文、省妇联儿童部部长王秀平、XX市妇联主席支秀兰、副主席闫晓玲、平鲁区人大副主任李茹兰参加了“寻找爱心父母,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捐赠仪式,送来了价值12000元的毛线。来自平鲁区100多名志愿者爱心妈妈也参加了捐赠仪式。

在捐赠仪式上,山西省妇联副主席张烈珍希望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会唤起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对孤残儿童的关心。人人奉献慈爱之心,个个力行济困之举,共同为孤残儿童撑起一片爱的蓝天,让孤残儿童与同龄伙伴一样,沐浴在爱的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在仪式上,来自平鲁区的爱心妈妈们,现场为贫困孤儿编织爱心毛衣。她们用针、线把爱心编织到毛衣里,编织到孩子们的心田里。

三、做好培养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十一五”规划。经过半年多的编撰、修改、定稿,2008年8月8日,市委转发了市委组织部拟定的《XX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十一五”工作规划》。工作规划的出台,标志着妇女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妇女事业的进步。同时,我们看到,“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妇女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及时完成上级妇儿工委交给的各项任务。1、4月12—14日,参加了省妇联组织的山西省实施两纲两规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县长培训班)。我市六县区妇儿工委各县区副县长、妇儿工委主任、市妇儿办主任、示范区(朔城区)妇儿办主任参加了培训。示范区朔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出了题为《领导重视 齐抓共管 大力推进“两纲”“两规”的实施》的创建工作经验材料。

2、搞好“一法、两规”调研工作。

四月,接省妇儿工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实施一法两纲两规调研活动的通知》后,我们迅速在市直以及六县区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研究,我们围绕党和政府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妇女儿童发展亟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上交了11篇调研报告,为完成一法、两纲、两规的目标任务,加强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不断发展。

3、五月,为了积极响应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女儿童法律健康知识答题活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以“为了维护妇女权益、为了妇女儿童健康、为了婚姻家庭美满、为了社会和谐发展”为活动宗旨,在全市范围内将“维护权益 关爱健康”妇女儿童法律健康知识问答卷发放到六县区及市直机关单位。此次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基层妇女组织积极响应,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4、六月,XX市妇儿童工委办公室主任、山阴县、平鲁区、右玉县妇联主席参加了山西省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宣传动员培训班。XX市朔城区任忠和、平鲁区付存满获得了三等奖;XX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右玉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获得了优秀组织奖。

五、积极参与市妇联的各项工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1、3月5日,在喷泉广场举行了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九十八周年暨“三八”法律维权周活动启动仪式。人大副主任李玉兰、副市长李发、市司法局局长丁祥、市妇联主席支秀兰、市综治办副主任苏文、市妇联副主席闫凤花、闫晓玲等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300多名来自全市基层的妇女群众参与了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2、3月6日上午,市长冯改朵、市公安局安局长、市妇联主席支秀兰去戒毒所看望了八位戒毒女性。3、3月份开始,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对已怀孕的城镇人口、流动人口包括市直机关、城区的妇女进行妇科、乳腺的普查。4、4月27日上午,XX市人大、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和朔城区妇联联合在朔城区政府门前开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大型宣传活动。市人大法工委、市妇联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我们大力宣传了《实施办法》,宣传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男女平等国策的内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际公约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消除对妇女的暴力”等重要精神。发放《实施办法》500多份,宣传资料5000多份。5、5月8日上午,XX市妇女联合会、XX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市政府多功能会议厅隆重举行了XX市“平安杯”感恩母亲主题演讲赛。来自六县(区)、市直17名优秀选手参加了演讲。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杨伟民、市政协主席王耀斌、市人大副主任白俊禄,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明、市妇联主席支秀兰参加了演讲会。200多人观看了精彩的演讲。本次演讲赛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7名、优秀组织奖3个。歌颂了母亲对家庭、社会做出的伟大贡献,以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热爱母亲、理解母亲、孝敬母亲的良好风尚。6、5月13日,四川省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全国妇联、省妇联相继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市妇联积极响应,于5月13日向全市广大妇女发出了《情系灾区、奉献爱心》的倡议书。市妇联全体人员现场捐款1500元。7、5月19日,市妇联发出《关于开展地震灾区孤儿“关爱行动”招募“爱心妈妈”的通知》,以给因灾致残的儿童持续长期的关爱,使孩子们重获家庭的温暖。8、5月20日,市妇联发出《关于招募家庭志愿者的通知》,至次,关爱地震灾区家庭行动的活动拉开了帷幕。9、5月29日,市委杨书记、市妇联主席支秀兰等领导看望市聋哑学校的115名残疾儿童以及为100名贫困学生代表送去“奥运福娃”。10、11月25日,市妇联主席支秀兰深入平鲁区高石庄乡连家窑村访贫问寒,为五保户送去新棉被10套、新棉衣10套,为村民送去御寒衣服300多件,并为村委会送去了沙发2套。

六、做好编撰XX妇联二十年图书的工作。

为了迎接XX建市二十周年、市妇联建会二十周年,向二十周年献礼,XX市妇联决定编撰XX妇联二十年图书。在这项工作中,我具体担任编撰XX妇联二十年的组织沿革和大事记,为编撰XX妇联二十年图书做了大量的工作。

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二年。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新的一年里,依据“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三步走”计划,以宣传、教育、培训、调研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儿童平等、优先、和谐发展为目标,着力围绕“十一五”规划重点、难点指标开展专题研究,确保“十一五”中后期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继续深入开展“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的宣传、教育、培训

做好“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的宣传、培训,是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进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将进一步面向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儿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开展妇女儿童问题专题调研

根据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的意见和“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三步走”计划,2007年的工作将围绕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指标和“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妇女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开展专题调研。

1、开展《北京市〈妇女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的调研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妇女法》的精神,北京市已将修订实施办法纳入人大修法程序,2007年将正式启动修订《妇女法》实施办法的调研。此项工作将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市妇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2、开展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前期调研

“十一五”妇女儿童规划明确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建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2007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联合公安、教育、统计等部门对在京16岁以下流动儿童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底数,为制定流动儿童登记制度提供依据,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开展登记监测的试点工作。

3、开展女职工生育保险执行情况调研

针对两纲评估督导组提出的应逐步扩大女职工生育保险的覆盖面,2007年,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女职工生育保险情况的调研,以为相关规定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从而进一步扩大女职工的保险覆盖面,逐步完善针对女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县工作的指导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意见》和2006年北京市妇儿工委下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管理意见》的要求,扩大市级示范单位,并在进一步完善示范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抓好典型,积累经验,以点代面,进一步扩大示范成果和效应,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三季度将开展示范区县评估检查工作(评估方案另发)。

第五,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自身建设

200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切实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市妇儿工委下发了《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转发了《意见》。2007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加强对基层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指导和督查。一是继续开展基层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和扩大交流;二是开展妇儿工委办公室、成员单位优秀工作人员总结评选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

2008年3月11日,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在省城太原召开。会议由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张晋叶主持,主要传达了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交流会议和全国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07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08年工作,重点安排了全省妇女儿童法律健康知识答题活动。

会议认为,全省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做好一法、两纲、两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从关注民生、关爱妇女儿童健康出发,在全省广泛组织开展了“关爱妇女健康、促进家庭幸福”医疗援助行动和“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

会议认为,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注意处理好与政府、与各成员单位、与妇联及各部室的关系,依靠政府各部门的力量,依靠妇联等群众团体,贯彻实施好一法、两纲、两规。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扩大宣传阵势,进一步营造实施一法、两纲、两规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引深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县(区)的指导和管理;三是搞好监测统计,进一步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总结表彰工作;四是做实权益保障,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五是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六是完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履行职能的能力。

2.绍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文件 篇二

绍市妇儿工委〔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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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绍兴市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和2010年工作意见

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市、县妇儿工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贯彻实施好 “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的第四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根据2008年省中期评估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浙妇儿工委(2009)2号文件精神,完善机制,强化职责,加强协调,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落实。

1.完善机制,明确工作任务

2009年年初,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根据有关人员的工作变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及时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和联络员;同时进一步完善和下发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把我市15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事项目,其中妇女项目8项,儿童项目7项的任务都纳入到部门工作职责中,使成员单位做到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和市成员单位交流总结了妇儿工委工作,会议部署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同时妇儿办公室对15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摸查,对少数未完成或质量不够高的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督查意见。

2、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立有新突破

建立妇女活动场所和儿童福利机构是“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硬件设施实事项目。经多年努力,绍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09年5月立项。该项目总投资830万,总建筑面积3948平方米,市政府无偿划拨5、82亩建设用地,市财政100万元前期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筹建工作。该项目将为绍兴妇女学习培训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2009年年初,新建的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单独建立)投入使用,是我市一所专业的儿童福利机构,主要承担绍兴市区及绍兴县范围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现有孤残弃婴(儿童)64人,病残儿比例达95%以上,残疾主要为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脑瘫等多种残疾。该机构将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和教育,为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治疗。

3、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深入实施

2009年市县级财政拨款和列入预算604万元投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第二轮第一年已有43.44万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常见妇科疾病的检查,共查出疾病107299 人, 癌症 46 人。卫生部门对患病妇女和癌症病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治疗,加强随访追踪及健康指导,癌症病人基本施行了相应的手术治疗,因得到了及时的检查和治疗,目前这些病人大都预后较好。该项目的深入持续开展,对妇科病的早发现、早诊治,促进妇女生殖保健、保障妇女身心健康和挽救妇女生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

1、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三八”期间,各地继续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结合全国、省妇联的整体部署,突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成立绍兴市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发放宣传资料8600余份,组织万余名妇女参加省妇联、中国妇女报等知识竞赛,努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发挥各类维权机构和志愿者的作用,全市妇联系统调处信访1545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2、开展“六一”庆祝活动

2009年是“六一”国际儿童节60周年,为使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节日,我市各地各部门以“祖国伴我成长”为主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六一”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356次,参加人次达 70055 人,发放宣传资料98032册。全市各级领导看

望学校608 所,共捐款赠物折价528.97万元,与3025名贫困儿童结成助学对子,结对金额106.59万元。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对妇女儿童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009年市、县级妇儿办和有关成员部门对妇女儿童重点问题开展了三个方面内容的调查研究工作。一是关于履行妇联职能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总结与思考;二是关于市、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三是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共形成调研报告8篇,上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6篇。这些调研增强了对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了解和思考,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供有关部门参考。同时为制定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做实事

绍兴市妇联和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庆“三八”春风送岗位专场招聘会,组织会员企业等120家单位提供岗位4211个,1160名女性通过招聘会与用工单位达成意向;在20家女企业家企业成立“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为女大学生提供见习近平台。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来料加工点2113个,13万名妇女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全年慰问贫困妇女、家庭3003个,慰问金近154万元。

二、2010年工作意见

2010年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和评估“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要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为编制“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准备;表彰妇

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 “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 市、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全面开展调查和了解“十一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走访成员单位,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撰写终期监测报告,为当地党委和政府提供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有价值的参考材料。

(二)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

新的一年,要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对少数尚未完成的实事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找出困难和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对非量化的项目,要力争提高质量。

要继续抓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卫生、人口计生委、妇联、工会、财政部门要继续形成合力,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好城乡已婚育龄妇女第二轮常见妇科疾病检查。要加强全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在我市嵊州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绍兴市妇女活动中心的项目建设工作。

(三)为“十二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做好准备。市、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根据全国、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纲要和规划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编制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做好准备。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由责任部门提供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使新编规划更合理更科学。

(四)要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

1、表彰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绍兴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五年来,各地各部门涌现出了一批热心妇女儿童工作,在贯彻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

划中取得明显成效,做出较大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先进,绍兴市妇儿工委将开展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以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2、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三八”期间,要继续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结合全国、省妇联的整体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在基层不断举办法律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要配合新闻媒体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要发挥各类维权机构和志愿者的作用,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3、开展“六一”庆祝活动

要抓住“六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对儿童事业发展的宣传和服务力度。要关心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为儿童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帮助解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儿童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绍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3.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三

会工作报告

XX年,市妇儿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大企业妇儿工委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全面推动《XX市妇女发展纲要(XX—XX年)》和《XX市儿童发展纲要(XX—XX年)》(以下简称两纲)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督导、规范运作,协调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努力解决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省妇儿工委评为XX年度妇儿工委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下面,我按照祖芸主任的安排,向各位领导汇报近两年的工作。

一、两年来妇女儿童工作回顾

(一)成绩

新纲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市妇女儿童影响较大的参政议政、卫生保健、教育、劳动等权益保护主要指标都有较大进展。

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XX年,全市女干部总数达12871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39.9%,比XX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已接近两纲要求40%的比例;地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且政府班子中有1名正职,达到妇女纲要要求;由于换届后的干部变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现在是80%,仁和区党委班子和西区政府班子女干部暂缺;市级女政协委员75人,比上届增加10人,占市政协委员总数的24.09%,已接近两纲要求25%的比例。广大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

二是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XX年,我市卫生经费11831万元,比XX年增加1958万元;妇幼卫生经费581万元,比XX年增加136万元;婴儿死亡率为30.20‰,比XX年降低1.2‰;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13‰,比XX年降低0.97‰;以上两项指标已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1.96%比XX年增加1.46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已达到两纲要求;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4.76%,比XX年增长0.09%;孕产妇死亡率79.26/10万,比XX年降低2.74/10万,但比XX年增加4.23/10万,距两纲要求差距较大;住院分娩率80.17%比XX年增加0.83个百分点,但比XX年降低4.36%;受有关政策法规影响,婚检率持续下降。

三是妇女儿童教育继续发展。XX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5亿元,比XX年增长1.5亿元,已连续三年持续较大幅度增长;3-6岁儿童入园率为70%,女童入园率为69.9%,均比XX年增长6.2%;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78%,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7.04%,高中毛入学率近80%,均比XX年有所增加;成人高等、中等学校学生数1.083万人,其中女生为0.63万人,女生所占比例比XX年增加10.24%。

四是妇女的社会保障权利进一步完善。XX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人数达到8.26万人,占总人数的4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人数达到5.44万人,占总人数的33%,比前两年均有所上升;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4.61万人,城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五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局在市妇联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今年各县区妇联都要建立法律援助点。完善了特邀陪审员制度和信访接待机构,建立了妇女救助热线,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了法制宣传和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呼吁关注女性权益问题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仅XX年不完全统计,各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1979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191件次。

六是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改善。XX年同XX年相比,政府财政对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经费的支出有较大幅度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由8.71‰逐年下降到6.2‰,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直接影响到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人的生存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二)体会

第一、强化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统筹,是实现两纲目标的重要保证

我市各级政府都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各区县政府都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将妇女儿童事业提升到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

第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科学管理,是实施两纲的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精干实效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再次调整了市妇儿工委成员和联络员;加强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经费编制配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办公条件等方面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县(区)政府将妇儿工委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健全完善了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对市级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下发了《关于XX年对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即攀妇儿工委[XX]7号文,将目标管理考核项目进行了分类,明确了评分标准、考评和奖励办法,督促34个市级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工作。XX年,市妇儿工委对各成员部门目标职责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市卫生局等13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按照省妇儿工委的《标准化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联络员、市级成员单位述职评议、目标管理等工作制度。三是重视抓好监测评估工作。市妇儿工委调整充实了市两纲监测统计组和监测评估组,进一步完善了监测统计制度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将监测统计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开展了业务培训,召开了XX年度XX市两纲监测统计与评估培训会,下发了《关于XX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妇儿工委[XX]5号),对下一年的监测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表彰了统计局等12个XX年度监测统计工作的先进单位;召开了XX年两纲监测统计会和两纲检测评估会,对两纲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认真的对比、分析和评估,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促使我市两纲各项指标更好地完成。XX年被省妇儿工委评为XX年度监测统计工作一等奖。

多年来,妇儿工委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重大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定成绩。妇儿工委办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创造中推进,为我市两纲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儿童优先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是实施两纲的社会基础

围绕实施两纲,市、县(区)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除了通过各种会议、活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外,还采取各种形式多次组织了专门的两纲宣传培训活动。XX年底,市妇儿工委办召开了两纲培训会,特别邀请了省妇联副主席、省妇儿工委办常务副主任纪晓玲同志、省妇儿工委办副主任甘化兰同志来攀授课。市、各县(区)妇儿工委以及市级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妇儿工委办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加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宣传部、中国妇女报社联合发起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X—XX年)》知识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效果,市妇儿工委办主动协调、解答疑难,全市3400多人参加了竞赛答题,受到了省妇儿工委通报表彰,并获优秀组织奖。各县(区)妇儿工委也紧紧抓住“三八”、“六一”等活动契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仁和区妇儿工委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了知识竞赛、联欢会等活动38场,投入资金2.5万元,妇女参与面达90%;盐边县妇儿工委积极协调各成员部门在庆祝“六一”节时大力宣传《盐边县儿童发展实施规划》,发放资料1200份。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时传递和宣传各地实施两纲的最新动态和工作信息,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支持两纲的实施。

第四、狠抓重难点指标,关注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实施两纲的关键环节

围绕纲要重难点指标和薄弱环节,在妇女参政、就业、教育、妇幼保健等突出问题上,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采取政策、资金倾斜,很抓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坚,改善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状况,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市从XX年6月开始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两年多时间里,除国家和省级落实经费49.289万元外,市级和各区县共配套资金120万元,市卫生局还自筹8万元用于项目的开展。项目结束,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产儿科医务人员和妇女干部XX余人,接受健康教育的孕产妇1万多人,群众达15万人,使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125.5/10万下降到80.300/10万,婴儿死亡率由47.07‰下降到17.31‰,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由0.61‰下降到0.40‰。降消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两纲指标的完成,妇幼保健工作也得到长足的发展。此外,我市实施的再就业工程、科技致富工程、对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政策等,都有效地促进了两纲指标的完成。

此外,市、县区妇儿工委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以活动为载体,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为特困母亲开展了募捐活动,捐款9.8万余元,送到了三位特困母亲的手中,解了她们的燃眉之急。二是组织开展“六一”庆祝活动。市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庆祝XX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各县区妇儿工委均举办了以“预防非典——小公民在行动”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三是参加了四川省首届“圣象杯”少年儿童“讴歌祖国、赞美家乡”大型征文活动,全市共选拔了167篇好作文参加征文比赛。四是开展了“双进”活动。11月15日,XX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妇联在中心广场举行了“送健康进社区”、“送健康进农家”活动的启动仪式。为市民进行了健康咨询、义诊,发送了资料药品,举办了三场卫生保健和专业技术讲座。启动仪式后,“双进”各成员部门分别深入社区、乡村开展了送医、送药、咨询和社区卫生培训、健康讲座等活动。

(三)困难与问题

在“两纲”大部分指标完成较好的同时,也有个别指标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一是年度相比较发展方向较差的指标:包括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和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下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大幅度上升等。二是虽然发展方向较好,但是距两纲目标要求相差较大的指标:包括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县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女性就业形势严峻、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保护等。三个别指标我市尚是空白,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零;四是由于社会出现新情况导致个别指标完成困难,比如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婚前医学检查指标的完成有一定困难等。总之,卫生保健和参政议政指标完成难度较大,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亟待改善,对于这些重点、难点指标,还需进一步调查研究,按照两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法律保护体系、社会环境建设、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二、今后工作的打算

根据省妇儿工委XX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市妇儿工委XX年的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强化督导,加强调研,完善机制,协调社会力量,努力解决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两纲,奋力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

(一)继续抓好两纲的宣传和培训

市、县(区)妇儿工委、各级成员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宣传两纲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重大节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时机,开展具有有一定影响力的两纲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两纲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为两纲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妇儿工委拟在“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分别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

市妇儿工委将在10月份以前采取授课与讨论、参观与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市、县(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人员、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积极组织市县(区)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参加省妇儿工委的学习培训,各县(区)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参加。

(二)完善机制,求实创新,规范运作,全面推进两纲实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级成员单位和县区妇儿工委办目标管理制度,在五个县(区)全面推行《标准化工作规程》,使两纲实施走上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工作轨道。

二是强化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在实施两纲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以示范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两纲工作的贯彻落实。市级建立东区、盐边两个两纲示范点,其中,盐边县作为省、市两级共建示范点;县级要抓好两个乡镇示范联系点,按照示范工作标准,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成员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本部门的两纲示范点,从而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两纲示范工作网络体系。

(三)加大力度,努力推动两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一是继续巩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成果,努力争取第二轮“降消”项目在我市的实施。二是继续开展“送健康进社区、送健康进农家”活动。加大活动力度,协调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企业联手,合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创新活动内容。

(四)继续做好两纲的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

各级妇儿工委办要抓好两纲监测评估的配合协调工作。成员部门要做好两纲监测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汇总等工作,按时报送年度统计、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本部门监测统计分析专题报告。对现行统计体系中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通过抽样调查来加以弥补,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要逐步将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地区和行业的统计中,尽快建立性别统计指标和性别数据库,推动“两纲”顺利实施。

(五)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围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实施纲要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特别要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就业、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儿童失学率等问题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探索妇女儿童工作的新路子。

(六)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4.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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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依 据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特 修订《漯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 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漯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人大: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市政协: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市委组织部: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女 代表的比例;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扩大女干部来源,多渠 道、多层次发现和选拔妇女人才,逐步提高女干部参政比例和后 备女干部比例;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重视发展女党员,逐步提 高发展女党员的比例;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和 干部队伍建设,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培养和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 要基地。市委宣传部:协调和指导各级宣传机构、新闻媒体,通过大 众化的信息手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 《漯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漯河市儿童发展规划》,创造有利于 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引导各种媒体传播有益于妇女发展和 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市综治办: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2

权益的法规政策,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以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市发改委: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长期规划和计划;把握宏观政策对妇女发展的影响,在拟定 并组织实施规划、制定政策中,注重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 童事业发展的关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加强妇女儿童阵地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市教育局: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在各级各类学校招生 及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发展特殊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教育,提高妇女的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人事局: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和合理配置;在公务员 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女性在就业、培训、劳动报酬以 及技工学校招生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 法规、政策的落实;禁止使用童工;组织下岗失业女职工的职业 技术培训,扩大妇女就业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市民政局:推进和鼓励妇女参与社区建设、村民自治,行使3

民主权利,积极参选参政;负责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妇女儿童的 权益保护和生活救助的管理工作;做好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工作和流浪儿童以及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救助保护 工作;做好属于“三无对象”(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 活来源)和“五保户”的孤老妇女的供养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 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关心和保障女科技工作者合法 权益;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大力开展妇女 科技培训,为广大妇女提供科技知识。市司法局: 加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做好女性罪犯和劳教人员及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未成年政府收容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教育矫治工作;建立健全 法律援助体系,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市公安局:打击侵害妇女儿

童人身权益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 罪活动;牵头协调开展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市法院:严格执法,及时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依 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的控告权和申诉权;保障法律赋予妇女在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市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对侵 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市财政局: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市财力,提供必4

要的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市水利局: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指导乡镇供水,保障城乡 供水安全,不断改善村镇居民引用水条件;引导妇女参加农田水 利工程建设,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意识。市农业局: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科技培训和务工技能培训工 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农业科技水平和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 妇女兴办和参加生态农业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建 设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市环保局: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境 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有益 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市林园局:加强林业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绿化 和生态文明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林 业生态建设(包括“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提供林业科技、政 策和信息服务。市文化局:推进妇女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丰富妇女儿 童文化生活;建立健全群众文化网络和妇女儿童文化设施建设; 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净化文化市场; 宣传妇女在建设富强漯河、和谐漯河中的作用、业绩和贡献,展现当代女性风貌。市卫生局: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落实《漯河市妇

女发展规划》和《漯河市儿童发展规划》有关卫生指标;普及妇 幼保健、生殖健康以及疾病预防等卫生科学知识;改善妇幼保健 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服务能力; 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 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市计生委:保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组织开展人口与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倡导婚育新风,普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优生 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 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保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开展关 爱女孩行动和救助贫困母亲活动,营造有利于女孩及生育女孩母 亲的良好生存环境;实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 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 质。市广电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方 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 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贡献;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 品,禁止在广播影视中对妇女儿童形象的污辱性宣传。市体育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适合妇 女儿童的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妇女儿童体质。市统计局:负责《漯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漯河市儿童发 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妇女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加强妇女

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有关妇女儿童的统计数据;建立和 完善妇女儿童数据库,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统计 咨询服务。市扶贫办: 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加大对贫困地 区妇女发展生产的扶持力度,增强贫困地区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漯河日报社: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先进事迹,加大宣 传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 论支持。市总工会: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研 究制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努力提高女职 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动员女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 业。团市委: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健全少先队各级工作机 构,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

伍建设;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提高思想道 德和综合素质;服务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娱乐等 多方面需求;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的健 康成长。市妇联: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推动妇 女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 进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注重发现、培养优秀妇女人才,7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和妇联干部的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促进妇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参与贯彻 实施《漯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漯河市儿童发展规划》 ;依法维 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承担漯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的工作;推动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 儿童事业的发展。市法制办:在起草、审查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中,认真 研究从制度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并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市残联: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和推动 保护残疾妇女和儿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和提高残疾 妇女儿童的康复、教育和发展水平。市科协:推动妇女儿童智力开发;组织妇女儿童科普教育活 动和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妇女儿童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和 女科技工作者健康成长。市质监局:加强妇女化妆品、卫生用品及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的监督检查,促进其提高质量;组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理质量申诉,协助查处危害妇女儿童身 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市爱卫会:提高农村改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无害化 卫生厕所普及率。市建委: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

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关工委: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和推动《漯河 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发挥“五老”(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专家)优势,以多种形 式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人生观 教育;关心少年儿童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学习与生活,有计划地适 当组织关爱活动;针对少年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组织开 展调查研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主题词:职责

分工

通知

2009 年 10 月 20 日印发

漯河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五

关于广泛开展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各行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通知精神,以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会为契机,充分利用手机短信交流平台,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在全国组织开展文明短信传递活动。

现将苏文明办[2010]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把这项工作作为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活动载体,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创作、编发、转发文明短信,充分发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文明短信传递活动形成规模、形成热潮。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市文明办活动处,E-mail:wmbhdc@126.com。联系电话:83739164

徐州市文明办 2010年7月20日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文联 江苏省作协 江苏省移动公司 江苏省电信公司 江苏省联通公司

苏文明办[2010]13号

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关于开展全国‘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文联、作协、移动、电信、联通,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为契机,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交流平台,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0年5号文),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省、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利用短信平台向用户发布活动消息、文明短信,最大限度地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和劳动模范、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市文联、作协要鼓励或组织专业工作者创作文明短信。

注重效果,加强激励。为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省联通公司从6月份开始,根据本系统平台征集的短信及移动、电信、联通发送率(当地手机用户转发总数占当地手机总数之比),每月底省文明办将公布各市短信创作、短信转发数与综合排名。活动结束后,省文明办联合有关部门评选20个优秀组织奖,其中市级优秀组织奖7个,各奖励6000元,单位组织奖13个,各奖励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短信转发先进个人2000名,各奖励10元(话费)。对获得全国活动组委会月奖、年终大奖的,视同获得省奖项,省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将分别给予同等和双倍的奖励。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

请各市、省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于6月14日前报省文明办活动处。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文联 江苏省作协 江苏省移动公司 江苏省电信公司 江苏省联通公司

2010年6月8日

中央文明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中国文联 中国作协

文明办[2010]5号

关于开展全国“迎世博迎亚运”

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通信管理局、文联、作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为契机,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交流平台,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组织开展‚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引导群众创作和转发文字优美、雅俗共赏的文明短信,倡导健康向上的手机短信文化,塑造礼仪之邦文明中国的良好形象,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和成功举办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总体安排

从5月起至11月中旬,开展文明短信创作、转发活动,其中,5月至10月,突出‚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8月至11月,突出‚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11月下旬,总结活动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设立全国‚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方式

1、全国‚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分为短信创作和短信转发两种形式。

2、创作短信要紧扣‚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倡导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礼貌,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倡导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理念,节约能源资源,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求内容健康,文字优美,立意新颖,富有创意。诗词、对联、感言等体裁不限,短信、彩信均可,每条字数控制在70个汉字以内。

3、短信创作运作程序: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至106581050或通过飞信、139邮箱及‚139说客‛上传原创短信参与评选;中国电信手机用户发送到10659855或直接在‚红短信‛网站登记方式参与评选;中国联通用户发送至106555829,参与评选。手机用户的同一条原创短信只能向其中一家公司上传,不得一稿多投。各公司每天审核筛选出50条以内的优秀短信作为种子短信发布在中国文明网、中国互联网协会牵头设立的专题网页及各公司的官方网站,供用户下载转发。

4、文明短信转发运作程序: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种子短信至106581050+接受方手机号码;中国电信手机用户发送种子短信至10659855+接受方手机号码;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ZF+短信ID号‛到‚106555829+接受方手机号码‛。三公司每月各自以客户当月转发量排名评选转发奖。

5、‚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上传、下载、转发短信(含彩信、飞信)免收信息费,只收取正常通信费。活动产生收益将捐赠给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6、参赛细则登陆中国文明网、中国互联网协会专题网页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官方网站查询。

五、评选办法

1、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组织对本系统平台征集的短信进行筛选、评审,综合用户转发量和专家评委意见,每月评选优秀短信创作奖和短信转发奖,提交全国活动组委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2、全国活动组委会设立优秀短信评选委员会,由知名作家、新闻记者、社会学家、用户代表以及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指导和参与审核发布种子短信、月评获奖短信以及年终评选优秀短信。

3、奖项设置。奖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月奖,由三大公司每月各自评选出短信创作奖和转发奖,其中,中国移动评选创作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各评选创作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一等奖奖励标准为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评选转发奖的数量和标准与创作奖相同。为更好地激励群众参与,三大公司在以上奖项之外,可自行设立其它奖项。二是年终大奖,由评选委员会对于所有月奖短信进行投票,结合转发量,评选出优秀短信创作奖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奖励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转发奖与创作奖数量、标准相同。此外,全国活动组委会还将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20个单位,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迎世博迎亚运‛文明短信传递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群众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健康手机文化的有效载体,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认真真抓出成效。

2、加强组织协调。各主办单位要建立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要在活动主题、内容审核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把关。文联、作协要鼓励专业工作者创作文明短信,大力培训文明短信写手和爱好者,不断扩大创作队伍。移动通信企业要建立保障系统,发挥营销组织优势,扩大活动覆盖面。

3、动员群众参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和志愿者等示范作用,带动城乡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实现群众创作、群众传播、群众共享,把文明短信传递活动长期开展下去。

4、做好宣传报道。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都市类媒体积极宣传活动的情况,推广成功经验,刊发优秀短信作品,营造良好氛围;移动通信企业运用服务热线、营业厅、飞信、手机报、手机邮箱等自有业务平台传播资源,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影响力。要发挥互联网优势,吸引网民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牵头,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央视网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等网站开设专题,进行统一展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网上宣传工作,推动活动形成规模、形成热潮。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报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中央文明办

中国文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作协

6.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维护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及市局妇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区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妇委会职责:

(一)妇委会职责:

1、组织妇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3、引导妇女进行“四自”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成为真正的新时代女性。

4、接受被害妇女的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查处,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当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妇女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妇委会有权调解纠纷。

6、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委会,总结工作,讨论下期工作安排。

(二)妇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妇委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区局和上级妇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3、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区局反映妇女同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经常了解妇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与她们交心谈心和她们交朋友,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加强妇委会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

6、负责各部门、社会团体的有关协调工作。

7、接受区局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在妇委会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运用多种形式向妇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

3、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

4、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四)组织委员职责:

1、在妇委会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会议精神,完成妇委会布置的工作。

3、加强对本单位妇女组织的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做好妇女组织工作提出好的建议。

4、建立健全妇女干部、人才、技术档案,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领导推荐妇女人才,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一)学习计划:

1、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中国妇女“九大”,省妇女“九大”精神及《妇女权益保障法》。

3、学习《两个条例》和《行政许可法》。

4、学习《税法》和《新编公共基础知识》。

(三)组织活动:

1、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激励广大妇女在本职岗位上不断取得新成绩。

2、开展“美德在家庭”活动,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充分发挥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3、组织妇女开展“三八”、“六一”庆祝活动。

4、关心女职工身体健康。每年组织社区女职工进行妇检,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5、积极参加区局工会,市局及社区妇联组织的一切活动。

(四)资料及档案管理:

1、建立区局妇女的基本情况档案、人才档案、荣誉档案、健康档案。

(1)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参加工作时间等。(2)人才档案主要登记副科级以上女干部。

(3)荣誉档案主要记载2001年以来(含2001年)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4)健康档案主要记载妇女婚姻、生育、妇检等情况。

2、建立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掌握妇女同志避孕节育措施,避免超生、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7.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联社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联社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联社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建立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在联社党委领导下,是妇女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联社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妇委会的指导。妇委会承担联社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能。

第四条、妇委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它的基本职能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团结、教育广大妇女,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妇委会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妇女工作的开展。妇委会要在联社党委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第六条、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第七条、定期进行评比表彰工作,宣传妇女先进事迹,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向有关部门推荐妇女人才。

第八条、关心妇女的生活与健康。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体、联谊、咨询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第三章 组 织

第九条、妇委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妇委会委员通过单位妇女代表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妇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如调离,可以补选。妇委会可以通过选举,也可以有本单位妇女代表协商推举产生。委员一般由3-5人组成。

第十条、妇委会选举或推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妇委会主任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以及参政议政和协调管理能力,热爱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较高威望。

第十一条、联社成立或撤销妇委会,须经妇女代表会议通过,报同级党委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妇委会专兼职干部承担的妇女工作任务,均列入本人岗位职责内容。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妇委会经费的来源:

(一)所在单位的事业费拨款,在单位财务中专项列支;

(二)创办经济实体,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多渠道获得的经费。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由联社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8.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篇八

职能作用,为依法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共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制讲座60余场,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份,展出图板1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2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作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序推进。并积极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合理统筹,确保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共同推进,并取得较好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

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落实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程度,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服务效果日益增强。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儿童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以“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题

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职能是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服务,是政府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现阶段妇女儿童在社会生活中仍是最容易受到伤害且较难自我保护的弱势群体,在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方面,我局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针对妇女、儿童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富有针对性、更具有人性化的服务。2009年6月,我局推出了“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妇女、未成年人、下岗工人、待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手续、快速受理,以保障更多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例如:新兴镇夏某离婚纠纷一案。受援人夏某因遭受家庭暴力身体重度残疾,行动不便,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夏某的来电求助后,立即指派两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到夏某的家中了解情况,并在夏某家中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先后多次来到新兴镇调查取证,收集有关夏某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帮助夏某立案。在整个案件的承办过程中,本着家庭和睦为重,案件承办人员多次找夏某丈夫王某谈心,做其思想工作,但其态度坚决,不肯悔改。后又经案件承办人员耐心劝解,王某同意离婚,并同意放弃财产权,将其与夏某共同拥有的房屋留给夏某,两子女与夏某继续居住,并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给夏某,以保障夏某与子女的正常生活。夏某拿着调解书,激动地热泪盈眶,她动情的说:“我总算可有活路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制度,感谢法律援助的好律师。”一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办理妇女儿童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08件;办理妇女儿童维权诉讼案件12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0件,刑事辩护案件2件。

(二)强化普法宣传,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9.妇女儿童之家工作汇报 篇九

前黄村是一个典型的村居混合型结构,于2005年5月前黄村与前黄社区合并一起办公。前黄村总面积2.66平方公里,地处前黄镇集镇区域,是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中心。35个村(居)民小组,2136户家庭,总人口达5200人,其中妇女2780人。2011年前黄村被评为“常州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常州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及武进区“优秀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创建“妇女儿童之家”是将这些工作和生活在前黄村中的女性有效地组织起来,不仅是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前黄村在上级妇联及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建设示范“妇女儿童”创建工作。为了让“妇女儿童之家”发挥实效,让“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工作中心、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服务中心和基层妇女儿童的活动中心,前黄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妇女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妇女工作优秀人才

队伍组织到位。前黄村按照上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朱听芳亲自抓,分管领导杨春凤具体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做他们的“娘家人”。各项制度落实相应的责任人,确保了村妇女儿童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村妇代会由5名妇女组成,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妇女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妇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维护妇女权益,切实做好普法维权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面向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正月是企业用工旺季时,2月26日我村组织妇女开展《维权法律知识讲座》,特别加大对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项目支持,指导企业建立妇代会,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全力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为提高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执政水平、管理能力和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和特殊作用,我村一直注重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工作中不断学习、锻炼,努力完善自己,使越来越多的妇女干部从普通工作人员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我村每年由妇代会推荐年纪轻、文化高、综合素质都比较优秀的女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今年“七一”新增二名女积极分子,一名女预备党员、一名转正,目前本村女党员61名,占总党员的33%,我村委现有女性工作人员3名,占总人数的33%,其中任村委副主任以上职位的有2名,并有1人当选为镇第一届人大代表,1人当选为武进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妇女能顶半边天”在我村得到很好地体现,妇女组织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了源头维权力度。

平安建设,关系着每个家庭、每位公民的幸福与安宁。前黄要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7月11日我们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建筑工地、企业用电安全、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进行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河塘的水域安全进行摸排并对设置的“水域危险禁止游泳”禁示牌查漏补缺。9月20日我们志愿者开展走村入户发放《平安家庭倡议书》2000多份。近两年来,前黄村许多家庭、邻里等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各类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们村在对妇女儿童维权时不忘对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为不断扩大老龄法律服务的覆盖面,10月20日在重阳节之际,前黄村委举办了《加强普法宣传、维护老年人权益》讲座。对辖区内的老年人进行了法律法规讲解和宣传。

三、重视家庭文化,全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了妇女思想工作,前黄村利用家长学校宣传陈地,“三八”节表彰我村妇女在各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先进典型 3名及38户“五好文明家庭”。7月1日在道德讲堂开讲时宣讲了我村的好媳妇——戚岳芳;优秀文体志愿者——杨茹珊。8月28日又表彰了一批《和谐五好文明家庭》。在这系列活动中,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了的特殊作用,很多和谐文明家庭成员既是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又是教育者和受惠者。村民们惊喜地发现,全村的氛围更加和谐了,环境更加优美了,村民们性格更加开朗了、心胸更加豁达了,村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融洽了,全村上下深切感受到了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给整个前黄带来的巨大变化,村民们在学到知识的同时,还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开展帮困结对活动。春节在村党委书记朱听芳带领下,我们志愿者一路走访慰问了贫困单亲母亲臧萍、强雪芬等五人。六一节,借助驻区单位热心人士的力量,积极开展与困难妇女儿童帮困结对工作。经过牵线搭桥,欧建新、吴德岳分别结对了钟惠君、曾秋凤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我村每年六一节捐赠幼儿园2000元支助贫困儿童。

四、鼓励妇女创业,积极发挥妇联“双带”能力

积极为广大妇女同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一是通过上门走访、入户调查,及时了解妇女群众诉求和愿望,积极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调动妇女创业精神,为妇女就业争取政策,引荐、参与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搭建再就业服务平台,我村每年春季组织辖区非公企业召开座谈会,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抓好用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为我村“4050”人员,单亲母亲、特困妇女就业牵线搭桥,开发就业岗位。

五、关心儿童成长,经常开展寓教于乐活动

积极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前黄村人口早期教育世代服务室,墙面装饰卡通画,颇具儿童特色。孩子、家长每月26日上午,在村和工作人员的陪同指导下,开展亲子健身、认知语言、音乐感知等亲子游戏。营造了村委关心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

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为丰富青少年学生暑期生活,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氛围。7月14日上午,由前黄村委特邀请区公安局司法室邵毅来家长学校为我们讲解《青少年如何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讲座。

为加强对小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三结合,培养小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前黄村利用4月5日休息日时间召集辖区内小学生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少先队员,开展了“我为社区做贡献、美化社区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7月20日,借开展暑期校外辅导站之机,我们还聘请了武进党校的万军授课来社区对学生进行主题为“青少年成长德为先”的道德教育讲座,讲座深入浅出,通过枚举身边实例和解释古训谚语的方式,使得参加讲座的学生们都感到受益良多。7月21日,前黄村还组织辖区内未成年学生到嘉兴南湖参观学习,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得年轻一代更清楚的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历史,从而接受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教育,很多学生回来以后都表示对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有了更深的了解,今后要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好好学习、不断奋斗。

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连续几年,我村未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

六、组建各类队伍,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在妇代会的组织指导下成立了20人的巾帼维权志愿队伍,16人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11人的帮困结对志愿者队伍,30人的巾帼环保服务队以及50人的文艺戏曲队伍,广泛服务妇女群众及其家庭。

巾帼维权志愿者热心支持妇女维权投诉建设,以接访、主动上门等方式,把法律服务、援助送到妇女家门口,数名妇女、儿童从中受益,引导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带动妇女积极投身“平安家庭”“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家家平等、和睦、文明的良好氛围。

前黄村现有五处文体活动点,较好的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晨练、晚练场地,同时,也为文体志愿者们提供了良好的活动场所。文体爱好者们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互相交流学习,在各类广场欢庆活动中都能看到她们亮丽的身影,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的形象。戏迷之家每周三下午都有活动,现在,百姓们说“戏迷之家”给我们带来了喜怒哀乐,带来了美的享受,身体劳累被戏里的内容冲刷得干干净净了。前黄村文体志愿者队伍参加各部门精心组织的活动,如镇级的春节象棋比赛、3月13日全民健身运动会; 5月11日参加区新天地水上舞台表演等等。通过参加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活跃了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营造了一个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七、完善硬件设施,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开展

为了更好的开展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前黄村建立工作机构、制度上墙、制定计划、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先后投入5万多元建设经费,开辟了独立的工作和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了50平方米。并设置妇联工作室、妇女维权站、女性创业就业服务站、家庭文化活动室和儿童快乐家园五项功能室,并做到了各个门牌标示清楚、统一。同时,还配备了电脑、多媒体设备、电话、桌椅以及500册妇女儿童书籍等设施。

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对照上级标准,我们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功能,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为妇联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10.泉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篇十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7〕41号 【发布日期】2007-06-12 【生效日期】2007-06-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07〕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在建设和谐安徽、推进跨越式发展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

1.统筹协调,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纲”目标进程有效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要全面完成“两纲”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实施“两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实施“两纲”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实现“两纲”目标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将实施“两纲”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实施“两纲”中的责任和任务,把实施“两纲”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妇女参政和就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发展环境等领域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重点、分阶段落实。

3.加强管理,认真做好“两纲”监测评估工作。各地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6〕9号)要求,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加快市级“两纲”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全省以县为单位的数据联网查询和动态管理。加强统计监测人员力量,保证必要经费,使监测结果真实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切实做好实施“两纲”的监测,及时掌握和反馈本地、本部门实施“两纲”的进展情况,把握工作着力点,提高实施“两纲”工作的成效。

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要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教师定期家访、亲情热线电话、心理健康课堂、结对帮扶等制度,提高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服务能力。有条件的乡村要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或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解决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问题。积极支持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志愿者服务和“留守小队手拉手活动”,让留守儿童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

5.加强农村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纳入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条件。通过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等,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切实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通过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婚姻登记严格把关、创造条件实行免费婚检等措施,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6.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就业政策和开发公益性岗位中,要重视解决妇女的就业困难;要关心女大学生就业,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落实《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和支持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等,为妇女平等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注重培养和选拔女性人才;重视做好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特别要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参政比例。在制定、实施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政策和选配女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

7.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保护女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要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8.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履职尽责,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每年听取1―2次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在制定政策时,注意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要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整合资源,强化部门配合,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9.加大妇女儿童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投入,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把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与实现安徽奋力崛起、推进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及阵地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大实施“两纲”和重难点指标的资金投入,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10.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妇儿工委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协调、议事、督促、指导的职能作用。要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协调有力、督办有效,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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