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2025-01-08|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共12篇)

1.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一

金融如何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渠道作用

近几年,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积极发挥银行在社会筹融资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对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政府理财、金融市场发展产生了诸多影响。如何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进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形成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隆尧县金融机构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实例,剖析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过程的遇到的主要问题,并对地方政府如何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县域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辖内拥有各类金融机构7家,辖内金融机构比较健全。截止到2012年7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86.22亿元,比上年增加10.79亿元,增幅为14.3%;各项贷款余额36.88亿元,比年初增加5.09亿元,增长16.1%。各家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如下:

工行:各项存款11.06亿元,比年初净增2.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75亿元,比年初净增1.15万元。存贷比为43%。

建行:各项存款13.28亿元,比年初减少2.5亿元,各项货款余额达3.6亿元,比年初新增999万元,存贷比27%。

农行:各项存款12.85亿元,比年初增加2.4亿元,贷款余额2.45亿元,比年初减少6984万元。存贷比为20%。

中行:各项存款余额13.32亿元,比年初增加2.17亿元,贷款余额5.43亿元,比年初增加1.72亿元。存贷比41%

县联社:各项存款余额28.21亿,比去年净增4.58亿元。各项贷款19.1亿元,比年初净增2.81亿元。存贷比68%。

邮储银行:各项存款余额5.3亿元,比去年净增1.13亿元。各项贷款4216万元,比年初净增99万元。存贷比8%。截止到7月末,2012年全县新增贷款投放5.09亿元,增长16.1%,比存款比例增幅高2个百分点,高于经济增长速度(GDP)7个百分点,增速较快。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分析

银行既是经营金融业务的商业性企业,又是服务行业。银行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税收、为政府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农业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以及作为服务业对地方的贡献等。

1.各家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支持

(1)从贷款总量的运行看,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快速增长。从2010年—2011年,我县的GDP分别增长了12%、11%,财政总收入分别增长19%、20%,贷款总量分别增长22%、16%,金融相关率(存款与贷款之和与GDP相比)分别为1.9、2.2。由此可以看出贷款总量增速高于GDP增长速度,金融业与地方经济相互融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从贷款的结构看,新增贷款投向结构总体比较合理,体现了支持实体经济部门生产的倾向。工业一直是隆尧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2012年7月末工业贷款新增4.12亿元,占新增总量的80%,比2011年提高15个百分点;2012年7月末新增中小企业贷款2.02亿元,占贷款总增量的49%,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近两年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农业贷款5亿元,其中80%是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放,15%是由农业银行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5%是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三家金融单位成为隆尧县“三农”经济发展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3)各金融机构扶持项目及取得效果。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作为县域金融机构的“引路人”,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多年来为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争取上亿元财政补贴,仅2011年办理贴息就达1538万元。在“窗口指导”的方向上,县人行更是把握一个关键方向,那就是坚定不移把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势”,确定辖区产业优势和支持重点,破解经济发展难点,“冷却”盲目膨胀热点,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贷投放,优化资金配置,确保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上,各家金融单位可以说殚精竭虑,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提供大力支持。

另外,人行充分发挥再贷款的作用,累计发放再贷款6900万元,用好用足用活支农再贷款这项政策。

中国银行:2011年,为了解决我县龙头企业今麦郎公司资金周转问题,中行行

长带领客户经理到中行总部要信贷规模,为该企业增加授信500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工商银行:工行在深入了解企业的基础上,针对既无房地产抵押物,又无法提供有效保证的优质客户,开展了存货商品为质押的商品融资业务。2011年以来,先后为我县金磊钢球公司以其生铁、废钢作为质押商品提供融资600万元,为粮贸公司以其存货商品小麦为质押商品提供800万元贷款,为滏澧纺织公司以其存货商品棉花作质押商品提供400万元贷款。

农业银行:农行则始终把支持“三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扣农业主题不放松。2011年累计发放贷款37971万元,办理惠农卡1360张、发放农户小额贷款1794笔、金额5616万元,2009年以来累计办理惠农卡8700多张、发放农户小额贷款13208万元。

农村信用联社:农联社则采取“公司+基地”、“公司+农户”等新型信贷模式,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重点支持,通过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壮大,带动周边配套农户的增收。先后为面临倒闭的怡东农牧公司注入资金300万元,不但使企业起死回生并快速发展壮大,而且带动了周边上千户配套农户的发展,每户年均增收2000余元,实现了企社农多方共赢。为全维麦面业有限公司发放各类贷款3500多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使该企业由原来的十几人占地不足20亩,资产仅几百万的小微企业,发展成为占地60亩,拥有员工200名,年产值上亿元的中型企业。

邮储银行:邮储银行作为一个08年6月才成立的金融机构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贷款手法,为商户、农户办理各类小额联保贷款6000多万元,有力地缓解了部分小商户、农户的融资难问题。

2.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贡献。

银行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自身的实现的税收收入;二是金融业以各种形式、各种手段对企业扶持力度,从而促进企业发展,直接影响到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由于目前对银行扶持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税收这方面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暂时以银行自身实现的税收收入作为分析数据。隆尧县的银行机构除农村合作银行属于地方性银行,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由地方征收外,其他银行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均由上级行汇缴,因此,各银行机构上缴给地方财政的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小税种。2011年银行业税收入库4038万元,同比增长28.5%,增速高于地方财政收入。

3.金融创新日趋活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积极把新的业务领域、新的业务品种、新的效益增长点作为发展重点,大力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银行卡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各商业银行积极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四大营销渠道的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极大地满足我县广大人民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影响了对地方经济的信贷资金投入。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工行、农行、建行、中行股改后,上收基层行的贷款权限,集中资金向大企业、大项目倾斜,基层行对贷款只有调查权没有审批权,而地方政府的融资项目申报手续又十繁琐。这势必影响基层行拓宽业务的空间,与地方政府及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发生矛盾。

2.银行追求最大效益的服务理念与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工业是我县经济的主体行业,所以信贷投向一直以效益好、信用佳、偿还能力强的工业企业为主,对第三产业的贷款严重偏低。而服务业与中小企业由于难以提供贷款所需要的抵押物且抗风险能力较弱,使银行在资金投放时客观上承受更多更大的经营风险,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服务业与中小企业的发展。

3.信贷资金垒大户状况突出。2011年,我县最大十户企业信贷资金余额15.4亿元,户均1.54亿元,占全县信贷总量的50%。实际上隆尧有1000多家中小企业需要信贷支持。能够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只有两百家,相差甚远。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银行业信贷资金垒大户状况突出,却忽视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4.资金外流比较严重。一是银行机构通过非正常操作手段,致使贷款规模虚增。二是某些大中企业利用当地融资平台将取得的信贷资金投向县外实业和其他产业(如华龙、奎山等),导致信贷资金严重外流。三是部分信贷资金流入虚拟经济和用以弥补亏损,造成了信贷资金的漏洞。据县人行对我县100家大中型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显示:有76家企业对外参与房地产(典型如奎山集团)、矿业能源开发、物流、股票等多元化投资。

四、激励措施

隆尧县政府应尽快出台《县级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应通过实施一系列考评和奖励措施,鼓励和促进各银行充分发挥金融核心作用,集聚金融资源,扩大信贷总量,创新金融业务,最大限度地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应鼓励银行加大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对县级各商业银行新增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投入的,应按当年新增本外币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技术改造贷款及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信贷款投入、农业贷款再按当年新增本外币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二或万分之一计奖;第三产业贷款再按法年新增合同工增本外币贷款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二计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扣除保证金余额后月均增加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奖。对政策性银行完成我县正常粮油收储任务的,均应予以奖励;非粮油收储类贷款,按当年贷款新增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计奖。

2.应鼓励银行创新方式,拓展信贷渠道。鼓励积极探索金融产品、技术、组织和制度创新,对地方政府的金融创新促进工作配合得力,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对积极引入资金,促进辖区银行把未到期的贷款转让给上级行或县外金融机构,上级行直贷、联贷、县外行际横向贷款,通过中间业务向县外引入的资金,按当年新增引入资金月均余额的万分之一计奖。商业银行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授信客户并实际放贷的且新增客户上年末为无贷户的按户数进行奖励。

3.应鼓励银行加强管理,改善信贷环境。对积极配合县政府和县人民银行开展信用建设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酌情给予奖励。对商业银行出现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按违规金额万分之二扣减资金额度。应鼓励商业银行控制信贷利率,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商业银行全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每下降0.1个百分点的,按其年末贷款余额大小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应加大鼓励开展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扶持力度。为解决各类中小企业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困难,重点扶持产业配套、转型升级、高新技术、对外贸易,以及商贸旅游、信息技术、中介服务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应利用财政性存款激励作用,建立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县财政拿出总额1亿元的资金专储于工商银行,各家银行按存款比例再拿出1亿元,共同组成专项用于隆尧县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金2亿元,并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出专项信用贷款申请,经县财政、人行、银监办、经贸局、科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推荐服务办公室的初审、推荐给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对贷款企业实行授信管理,中小企业可以在无需提供抵押物和他人担保的情况下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信用贷款。同时建立专项信用贷款损失补偿制度,经法院裁定为损账后的净损失,财政按全额累进给予分档补偿。

5、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近段时间发生的全维麦事件,给隆尧诚信环境蒙上了一层阴影,此次事件架空银行贷款2千万多元,给放贷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必将受到上级行的严厉处罚,使得本来就差的诚信环境雪上加霜。因此,制定措施,采取得力手段,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成为当务之急。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2.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二

一、农发行在农村金融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势在必行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具体指出, 要进一步完善农发行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适应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的新情况, 完善粮棉油收购融资;开办农村综合开发等中长期贷款等。这标志着农发行进入了多方位支农的新阶段,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发行的重视和信任, 也对农发行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

二、农发行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约因素

1.法律地位未确定。

目前我国的金融立法已基本完善, 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监法等金融法律均已出台, 只有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农发行经营活动所依据的国务院文件和章程的有关内容早已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农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特点被忽视, 性质被曲解, 功能被模糊, 服务方向被误导, 不便于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2.经营补偿机制存在缺陷。

就目前农发行基层行情况看, 地方财政保障和补贴政策不落实, 造成农发行利息或者贷款本金损失。

3.信贷载体不佳。

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较少, 农发行优良客户较少, 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还不能显现出来。二是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 农产品的商品价值及附加值不高, 规模效应不理想。三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不明确, 农业发展的组织不够, 农产品的特色性未充分开发和利用, 特色农产品不能走向世界, 不能吸引外商。对农户庭院经济发展的组织还不力, 产业带不明显, 农发行投资方向及载体难以确定。

4.风险问题。

在“建设新农村”背景下, 农发行如愿以偿扩大了职能范围。而如何控制相应的风险, 仍然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风险。农发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承贷企业不能实行顺价销售而挂账, 导致有的行、有的信贷员怕贷、惜贷, 必然会影响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二是市场风险。农发行发放的粮棉油流转贷款支持多种形式收购, 但销售价格完全由市场确定, 企业未来销售价能否高于最低收购价, 银企都无法预测, 而且贷款不再像以前那样有财政补贴资金作保证, 信贷资金潜在风险机率增大。三是改革风险。粮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挤占挪用农发行贷款支付改革成本形成的挂账、新增财务挂账未被审计认定的部分, 造成农发行债务悬空, 最终形成了农发行的信贷损失风险。

三、对农发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建议

1.遵照地方政府规划,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工程, 单靠农民个体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国家和金融机构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大力的支持:一是建立多元投资机制, 尽快解决资金的制约问题。二是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搞好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 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银监会充分鼓励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在深入合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业务合作, 积极适当拓展业务空间, 大力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和发行银行卡, 以便为广大的居民提供更广泛、更便利、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2.加大农业技术投入, 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

随着我国加入WTO, 意味着机会与挑战并存, 以前传统、弱小的小农业生产是难以抵挡国际强大的现代化农业的冲击。我们只有及时、大量地增强农业科技研究, 加大技术推广, 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 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成本, 才能在国际市场上与人抗衡。所以要靠国家政策扶持, 利用农发行的政策资金引进和研发关键技术, 提高农业科技能力, 使农业科技在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中发挥更大作用, 突出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培训, 提高农民素质, 也只有这样才能现实农业现代化, 极大地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使农民增产增收, 真正过上好日子。

3.发展特色经济, 引导向产业化发展。

从河南省而言, 地处中原, 历史悠久, 物产丰富, 已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经济的, 比如信阳的茶叶、原阳的大米、中牟的西瓜和大蒜以及开封洛阳的旅游行业等, 农发行应引导他们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对一些贫困的农户, 积极鼓励他们投入到产业化生产中, 为他们提供信用贷款;对一些已具规模的小企业, 鼓励他们向更大规模发展, 同时扶持一些经营效率好, 实力强的企业, 将它打造成名牌的龙头企业, 进一步推向国际市场。同时利用龙头企业的影响力, 带动当地的整个特色经济, 以点带面, 全面盘活当地经济。

4.建立农业保险制度, 分散农业投资风险。

农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弱势产业, 农民作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 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政府可以对一些高风险的行业, 比如种植业、养殖业的经营商强制建立风险准备金。农发行利用风险准备金, 建立一套农业风险保险制度, 将农业生产风险最小化, 代政府负起农业保险的业务职责, 起农业生产安全带的作用。比如中牟种植西瓜的农民, 可能会因为冰雹等灾难性天气在收获前损失惨重, 不仅付出的劳动得不到回报, 连当初投入的秧苗和肥料都全部付之东流, 这样的灾害对农民的打击是灾难性的。农发行可以利用风险准备金建立起相应的保险制度, 把农民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确保农业产业化的持续性发展。

5.及时抓住有利时机, 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力度。

伴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拉开大幕, 三家政策性银行中形势最为严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也迎来了发展的契机。《财经》记者获悉, 银监会不久将批准农发行从事农业综合开发业务。“这属于商业性业务, 是为农发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而赋予的新职能。”据银监会监管有关人员透露, 农发行新获得的业务范围, 涵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生产基地开发和建设, 属于农业综合开发范畴的中长期贷款。

6.继续做好信息系统环境建设, 不断增强员工素质。

完善各类应用系统软件, 主要是综合业务系统和人力资源系统, 使其充分发挥其数据仓库系统功能。加快软件开发力度, 加快综合业务会计系统与信贷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 增加完善农发行现代结算工具, 适应客户需要。增加二级分行技术人员数量, 严格落实管理员职责, 优化二级分行与县支行技术人员配置。做到安全人员与计算机技术人员职责分离, 使各种业务应用程序管理、硬件和网络通信管理、维护岗位彼此之间相互制约。对全行技术人员, 强化对专业知识和新的应用知识培训, 加强信息技术人员流动, 让信息技术人员能懂业务, 业务人员也能搞得清楚技术;同时, 提高信息技术人员待遇, 建立绩效考核和竞争淘汰机制, 激发信息技术人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郭辉.银政携手破解城乡二元难题[J].财经, 2007 (9) .

[2]张宇哲.农发行:倒置的改革风险问题仍然悬而未决[J].财经, 2007 (2) .

[3]李钧, 栾常金.农发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研究[J].黑河学刊, 2007 (2) .

[4]李宗剑.加强农村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刍议[J].农业发展与金融, 2007 (5) .

[5]郑登四, 段国华.基层农发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浙江金融, 2007 (4) .

[6]王军.客户营销:农发行发展进程中必须练好的内功[J].金融博览, 2007 (4) .

[7]孙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瓶颈”及对策研究[J].甘肃农业, 2006 (1) .

3.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三

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凸显期。这就要求检察工作不断适应变化的形势,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检察工作必须自觉将自己融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中,找准服务的切入点。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优质的区域法治环境,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实力,提升招商引资环境的软实力。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去办企业,不是去实施项目,不是去招商引资,而应该是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实现。办案是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检察工作方针和检察院工作思路,按照“多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办案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各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法律保护,创造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环境。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良好发展环境的形成和维系,离不开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方面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确立运用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并使这一观念成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制定和落实服务的措施和办法,保障和维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当前,检察机关要努力在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上提供好服务。

一、服务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在继续强调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建设的同时,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部工作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全新的阶段性特征,各种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刑事发案居高不下。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二是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体制、机制和制度还不完善,诱发腐败的因素依然存在,智能化、隐蔽化程度和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在提高,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任务十分繁重;三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社会生活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社会矛盾更多地以诉讼形式不断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保证司法公正性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四是统筹兼顾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满足各方利益诉求的难度越来越大。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之一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树立主动维护稳定的观念,加强调研分析,结合我市实际,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以常态打击与专项斗争相结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执行从轻、减轻、不起诉、缓刑、社区矫正等规定,依法制裁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促进和睦的社会、社庭与人际关系;认真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切实解决有理的上访问题,态度鲜明地拒绝无理请求,并做好耐心的事理解释、心理疏导和法治引导工作。检察机关在履行批捕、起诉、控告申诉和法制宣讲等职能中,都要牢固树立打击为了服务、打击不忘服务的工作理念,都要为服务创建和谐赤水工作有所作为。

二、服务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公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衡量一个地方发展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服务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工作保障和服务经济建设,就是要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主要抓好打击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要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积极支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依法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特别是赤水处于边际交汇处,市场环境优劣易于比较,这项工作尤显突出。

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既要通过履行法定职责打击这类违法犯罪现象,又要通过办理案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管理规定,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最大化,真正感受到发展环境的宽松和安全。

三是完善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依法查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补偿、重点工程项目

建设,以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出现的侵吞、截取、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护改革发展成果。让国家政策、措施承诺规范、有序地执行和兑现,树立地方较好较高的社会信用度,为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更大更强的项目营造好环境。

三、服务创建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良好的政治秩序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根本保障。政务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秩序的重要表现形式,政务环境又往往体现为该地方公权力的运行状况。如果一个地方公权主体以权谋私,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不仅侵害到国家与集体的利益,也直接侵害到个人利益,更成为影响这个地方政务环境的重要因素,这不仅是群众对政府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更进而威胁到社会稳定。腐败还会削弱公众对对执政党及其政权的权威性。预防腐败应主要从制度上对公权主体进行监督制约。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努力通过法律监督来预防制约公权主体的腐败问题。一个地方的政务环境如何,往往是体现这个地方发展环境是否宽松,是否留住地方资本生根,是否吸引外来资本进驻的重要因素。投资总是趋向社会稳定、政务廉洁、回报较高的地区和行业。不可否认,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是吸引投资的重要因素。政务环境的建设,实际上当然地涉及到职责履行,不可回避地涉及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的问题,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抓好查处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履行。

(一)从法律上查处职务犯罪。一是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廉洁的政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故意设置障碍向投资者索取贿赂、故意拖延时间向投资者暗示贿赂、在接受贿赂后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查处

力度,努力扫除干扰外来投资落户的障碍。二是加大对侵犯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外来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外来投资者的安全感。要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外来投资者人身、财产权利,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种犯罪行为,特别是对本地黑恶势力对外来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暴力垄断市场等犯罪行为要坚决严惩。三是加大对外来投资者涉讼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保障其合法权益。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属于事后监督,其监督程序较复杂、漫长,而外来投资企业通常涉讼的领域多在工程承包纠纷、民工劳动合同纠纷、招标投标纠纷等方面。鉴于此,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必须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通过检法两家的工作协调来及时化解矛盾,通过建议和协调工作来寻求争议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可能,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对已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民行案件依法进行检察监督,既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院判决的司法权威。

(二)从法律上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专门成立有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从事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到与查处职务犯罪同样的高度,不能重查处轻预防,仅把查处看成是成绩,预防有效应是更大的成绩。要做到招呼打在前,预防走在前,少让干部犯罪。组织上培养一名干部的代价是不小的,也是不容易的。他们正面发展了,对我们的事业是有利的,他们走向了反面,对我们事业的影响是巨大的,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因此预防的工作更显重要和必要。当前,预防工作要积极推动建立有关单位参加,检察机关主导,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要着眼于保护干部和服务发展,着重探索和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机制:一是职

务犯罪风险评估制度,对那些职务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和行业,对那些群众满意度不高、反映强烈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结合举报材料、工作效果等因素进行是否可能有职务犯罪的风险评估;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与协查制度、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预防宣传教育和监督制度、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三是检察建议警示制度。对管理制度明显缺位、管理松散、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或有职务犯罪苗头的单位和职务犯罪频发的单位,检察机关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并回复,同时向主管部门或领导通报情况,以示警示。

4.浅谈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篇四

郭晓明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我们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代表结构,保证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正确处理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间的关系,找准代表构成、代表履职能力和发挥代表作用间的结合点,一方面要考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学界定代表的界别和条件,力求做到职业结构多面化、知识结构合理化、党派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阶梯化,以保证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其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反映到决策中来。另一方面,不能降低代表的标准,要考虑代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对代表作用发挥产生的影响。一要在今后的人大换届选举中,增加一线和非党代表的比例,避免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占用工人、农民代表名额现象的发生。二要适当增加专业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参与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辞职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代表终届制,确保代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

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培训的时效性。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通过召开代表听证会、论证会、议证会、设立代表信箱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三是建立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会议,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监督政府工作。

(五)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提高活动实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突出主题。各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必须确定活动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重点工程建设、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二是规范程序。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

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制度,加强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利于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达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

5.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五

根据我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镇人大正副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于20xx年2月10日至20日分别到镇直单位、村委(社区)、学校等走访人大代表、干部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专题对人大代表在乡镇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进行报告。

一、多年以来,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主要做法

(一)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镇人大主席团的带领下,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镇党委的工作大局。

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形成共识,就是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我镇各级人大代表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围绕镇党委工作大局,把党的主张、决策,通过法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群众认真贯彻实施。

(二)贯彻《监督法》,积极支持政府工作,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我镇各级人大代表认真贯彻《监督法》,对政府工作力求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支持配合不代办。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大事,议大事。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对城镇建设、村级道路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全镇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和审议意见。

2、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近年来,我镇各级人大代表把全面贯彻《监督法》作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强化了对“五项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以及扩大内需等活动的监督,加快了我镇发展的步伐。

(三)人大会期间,积极反映选民意愿,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每年人大例会,代表们积极提交的议案、意见和建议10至30个不等,内容多为农田基础设施、村屯公路建设、社会治安、人饮、教育卫生等惠及民生方面,对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20xx年县人大例会上,表彰的全县6条好建议中,就有2条是XX镇人大代表团提出来的。

(四)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借助各种活动方式,在人大会闭会期间广泛参与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积极参加视察、检查、调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参加有组织的持证视察,参与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活动。

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基础。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努力当好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积极做好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地走访选民,认真回答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与各选区的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及时将问题和意见带回来向镇人大机关报告,将解答情况反馈给选区人民群众,促进了工作。

二、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不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如果不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人大代表的作用将会大大削弱。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人大代表服从和服务镇党委工作大局意识和能力不强。一是部分人大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对新事物、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加上平时疏于学习,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工作要求领会不深、理解不透,执行政策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部分人大代表年龄偏大,思想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服务意识不强。

(二)一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履职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不高。代表意识不强表现在有的代表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村级支书、主任错误认为当不当人大代表,反正政府每一次例会都邀请不是代表的支书、主任参加,都有机会听工作报告、提意见,认为有没有机会行使代表权力无所谓。还有的`人大

代表,履行监督权时顾虑影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不敢真监督,甚至不想监督。履职和行使权利积极性不高表现在一些群众和政府部门对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配合不力,致使监督事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履职和行使权力可为可不为。

(三)一些代表虽然履职热情很高,但经验不足,方法单一。经验不足、方法单一主要表现在,这部分人大代表每次会议都积极参加,踊跃发言,讲客套话多,提实质性、建设性意见建议少,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志在参与,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四)一些人大代表带头作用不够,履职信心不足。这部分人大代表带头作用不够主要表现在看问题缺乏长远眼光,做事情只顾眼前利益,参与公益事情少,致富技能少,在选民群众中带头能力不强。履职信心不足主要表现在,这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建议、意见年年提,年年落实不了,或者落实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加上有的部门为人大代表提供的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挫伤了人大代表积极性,所以,对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信心不足。

三、在乡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在乡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的应有作用,让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镇,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工作质量优劣和威望,人大代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才能不辱使命。一是要学习领会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县各级党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使人大代表从思想上统一到党的要求上来,只有这样,人大代表的工作才能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的工作大局。二是要学习和掌握《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掌握人大履职的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利用合法的途径,做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要强化“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和行使权利的积极性。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理应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造福。要鼓励和引导人民代表深入选区,广泛联系人民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访民情、纳良策,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感受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激发人民代表参与“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积极性。

6.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六

《新晚报》作为一份受众广泛、备受关注的城市主流媒体, 一直肩负着“把握社会舆情, 传播社会意识观念, 引导社会舆论”的责任。近年来, 在各类涉及公共危机的报道中, 《新晚报》进行了“以人为本”、创新舆论引导方式的有益探索。

公共危机多源于突发事件, 历来是新闻同业竞争中的“尖刀连”角色, 可以说, 此类报道考验的不但是媒体的快速反应能力, 更加考验洞察力和新闻整合能力。在做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报道时, 许多媒体常会求快、求大、求深, 自然就有发力过猛的状况发生——或逾越政策的禁区和道德的边界, 或以偏盖全, 或出现舆论导向偏差等等。经过多年实践, 《新晚报》的经验是:“以人为本”, 掌握尺度, 确保“事实准确”、“立场正确”、“边界明确”, 报道“到位”而“不越位”。

一、遵守宣传纪律, 确保报道及时准确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 新闻媒体在做舆论引导的时候, 必须遵守相关的新闻宣传纪律。对于特殊时期的物价问题、公众事件或疫情发布等, 必须以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情况为依据。比如, 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后, 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停水4天, 此时又有关于地震的传闻, 一时间社会上谣言四起, 人心惶惶。在这一重大公共危机面前, 《新晚报》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 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 《四大措施防控水污染》、《市场饮用水供应充足》、《哈尔滨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等报道, 向市民讲真话、报道实际情况, 正确引导舆论, 充分发挥了稳定人心的作用。此外, 在非典、汶川地震等报道中, 《新晚报》均以各级政府部门和新华社等权威媒体发布的数据和情况为新闻源, 重要信息反复核实。

二、“以人为本”, 唱响主旋律

在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报道中, 《新晚报》一直贯彻“以人为本”的操作原则, 突出新闻中人的状况、人的感受、人的需求。

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意味着常规被打破, 在生活失去常态之后, 人们难免焦躁并产生极强的信息需求。如果此时媒体报道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各种流言、谣言就可能产生。所以, 面对信息焦虑, 媒体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 保持社会安定。对此, 《新晚报》要求记者“跳进去”和“走出来”。“跳进去”就是要进入事件的现场, 掌握最真实的情况。“走出来”就是要采到对事件最有发言权的部门、单位或个人, 只有这样, 报道才最真实准确!才能有效引导和平复公众的焦虑情绪。

2012年8月, 受到台风“布拉万”登陆北上影响, 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县市出现大到暴雨, 不断发生各种险情。面对哈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暴风雨侵袭, 《新晚报》突出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 向读者传递了各级政府、各条战线迎难战险、确保民生的决心和行动力, 唱响了“同舟共济”的主旋律。

从“布拉万”抵哈当日凌晨起, 记者组成多路采访小组, 深入全市各易涝片区、险工弱段、棚户区、交通节点等抗灾前线冒雨坚守, 见证全市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和普通市民众志成城迎战布拉万、不顾个人安危坚守抗灾一线的感人场面, 全面记录抗灾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以《排涝除险900人苦战10小时》、《泡在水中他们就是“安全标”》、《民间“大马力救援队”走上街头伸援手》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抗灾报道细节感人、现场感强, 准确地捕捉到一线党员干部、基层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抗灾的职责坚守。其中, 《深水中80后巡警赤脚推车》、《电力工人昼夜抢修恢复光明》、《水陆两栖车进村救出近百人》、《社区五主任夜守桥头屯》等重要典型报道, 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保卫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策理念。

在报道形式上, 《新晚报》以规模化呈现, 突显“正面、鼓劲”基调, 彰显城市管理者和全市人民迎击危难时的无畏、团结、坚强、有序的主旋律。暴雨过后次日, 12个版的“迎战布拉万”专刊, 全面、深刻地弘扬了哈尔滨城市精神。在版面处理上, 以大标题、大图片强化新闻资讯, 凸显气势和力度。专刊中的“雨情”、“应对”、“抢险”、“互助”等栏目将“迎战布拉万”这一大事件细分、排序, 报道主题鲜明, 层次清晰。同时, 晚报的报道饱含主观感受和感情, 不是作为旁观者简单提取新闻要素, 而是揉合了对恪尽职守的党员干部、团结友爱的市民的深深敬意和礼赞。

暴风雨过后, 《新晚报》又连续刊发评论员文章《未雨“筹谋”决胜在前》、《尽职尽责守望平安》、《用爱大写“哈尔滨人”》, 对迎战台风中凸显出的城市精神进行了梳理和升华。

7.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七

李志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我们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充分发挥好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工作任务。要履行代表群众建言献策的职能,集中反映群众的意愿,为党委、政府作出科学、正确的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服务。要发挥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引导代表群众积极投身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要支持、鼓励人大代表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领头羊”。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开展工作视察、工作评议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执行情况和重点经济工作的审议和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地方事务。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完善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机制。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监督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挥基层村级组织的自治能力,不断完善村级“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真正实现还权于民、村民自治。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公平和正义。要深化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两个监督重点,督促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加强干部任免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坚持干部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任命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坚持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颁发任命证书等任前把关形式,增强任命对象的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跟踪监督,使选举、任命干部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与和谐社会的需求廉洁勤政和依法行政。

四、理顺群众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广泛的社会力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重视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凝聚民力。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密切群众联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代表建议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转化消极因素和不利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8.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八

发挥知情参政作用,反映社情民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及时、充分、有序地得到反映。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一制度成为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渠道。知情参政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任务之一。人大代表应从维护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一方面,应了解民情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为自己参政履职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改革发展的全局,都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把国家政策和民情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提出利国利民的议案和建议。另一方面,应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把自己深入基层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各种方式如实反映出来,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应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一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是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三是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同基层组织,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入手,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信访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

9.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九

财政和金融密不可分,金融的健康发展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增强财政实力,更好地发挥公共职能;财政的支持与配合则是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做好财政地方金融工作的实质是通过有效发挥金融各项功能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是公共财政职能的体现,也符合财政发展需要。湖南作为内陆省份,地方金融发展还不够快,对经济建设的作用有限,财政应充分发挥职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促进地方金融的发展壮大,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加强财政扶持和监管力度,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壮大。一是要准确定位,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地方金融持续健康安全发展,财政部门必须立足公共财政框架,积极发挥参与和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主动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和杠杆作用。在工作定位上,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把握好,财政部门既是公共管理者,又是风险防治者,同时也是资产监管者。因此,我们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把经济、财政、金融工作目标与当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参与地方金融各项工作,做到事前策划、事中管理、事后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人员保障,有效发挥财政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积极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地方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机构和服务创新,提高地方金融发展质量和水平。当前,重点是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平等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尽快研究确定科学合理、各方接受的重组模式,支持和推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邵阳市城市信用社的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组建我省区域性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地方金融实力。同时,要积极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在总结前一阶段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将直接注资、财务重组与风险处置资金、财税政策与“花钱买机制”目标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

三是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强化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对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与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该到位的一定要到位,决不“缺位”;同时,不属财政职责范围的事也不要干预,决不“越位”。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地方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进程;创新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方式,深入研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规律的财政监管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报送机制,督促地方金融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和季度快报,强化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探索建立以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为核心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和经营问责制度;建立合理的地方金融企业薪酬体系,规范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激励行为,切实体现公平和效率。

四是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良性互动。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职能,支持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财政保障。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善信用信息管理,提高信用信息透明度,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支持发展信用社区和信用乡镇,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创造公平诚信的金融运行环境。要加强地方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项检查和披露工作,会同金融监管机构实施会计信息真实性和质量评价,提高地方金融机构诚信经营意识。

五是认真履行职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公共风险,一旦出现,最终都会需要动用公共资源为其“买单”。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金融监管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有关制度,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为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筑起第一道防线。而要筑好这道防线,至少目前应切实做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业绩考核,严格审核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年金方案;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监督管理;规范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股权激励行为,监缴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合理回报,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同时,要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起监测协调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必要时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地方金融机构要认真接受当地财政部门监管,对不配合不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地方金融机构,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同时通报金融监管部门查处。

二、着力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一个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以财政“小”资金撬动金融市场“大”资金流向的基本思路,探索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良性机制,共同支持我省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支持建立符合我省实际、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法人治理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资本相对充足、财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者,尤其要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推动长、株、潭三地相邻的区县农村信用联社进行合并改制,探索组建长株潭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奖补政策,在进一步搞好湘乡市、桃江县村镇银行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农民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二是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向农村回流。各级财政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税收返还、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手段,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当前,要积极研究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财力允许情况下,要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当年新增涉农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适当补偿;要推动开展面向农户的小额授信业务,研究按实际授信的农户数量给予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控制。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是一个简单出钱的问题,而是要通过花钱真正建立机制,特别是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规范的内控机制、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已经推开,如何有效参与管理,既支持发展,又控制风险,各级财政部门都要积极出谋划策。

三、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健全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农业保险是一件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解民忧的大好事,也是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前不久,周强省长在我们报送的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上作了重要批示: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精心组织实施,为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模式勇于实践,做出新贡献。我们一定要按照省长批示精神,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扩大保险面、提高补贴标准、强化资金监管、优化理赔服务为重点,努力做到“五个加大、五个防止”:一是加大调研力度,科学制定保险条款,防止脱离实际;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补贴范围和标准,防止配套资金不到位;三是加大规范力度,提高监管水平,防止政策走样;四是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繁杂拖沓;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保险意识,防止认识偏差。

四、用好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平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是我省新型城市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平台。一是要认真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第四次开发性金融合作项目的扫尾及后续管理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偿债资金来源以及相关融资平台建设等进行专项检查,抓好项目的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同时适时召开现场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启动与国家开发银行的第五次开发性金融合作。二是要明确合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在交通电力、社会事业、节能减排以及县域开发区项目等方面的合作力度,着力推进富民强省进程。要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加大融资力度,支持长株潭基础设施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要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引导政策型金融资源投向新型工业化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项目。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要建立以政策性贷款项目库、项目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资料库为主要内容的项目信息平台,加大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管理力度,降低项目投资风险,确保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四是加强对全省地方融资平台指导。进一步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运作方式,完善项目资金监管以及财务监管机制,指导地方融资平台强化市场化运作,、防范投资风险。五是建立贷款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完善贷款借、用、还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偿债准备金账户确认工作,督促项目借、用款主体及相关部门建立偿债准备金,确保项目贷款本息及时、足额偿还,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五、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渠道。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尤其是地方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既体现经济的活力,又是带动就业的关键。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有效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阶段性扶持和信用培育作用,支持中小企业逐步形成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要充分用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把党和政府对民生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逐步形成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要进一步用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要综合运用担保补贴、奖励等手段,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各项金融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培育作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三是要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中小企业担保补偿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受益群体能够及时获得政策信息、知晓申报程序,发挥资金效益。与此同时,要大力扶持省内企业上市。初步考虑,从今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作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前期费用,每家扶持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实行动态管理;抓紧出台《湖南省扶持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管好用好这笔资金。

10.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十

一、要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增强自身素质和能力。

是学习上必须不断加强。作为党支部书记,要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等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二是思想上必须摆正心态,找准位置,提升境界。作为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发挥好辅助作用;要深入基层一线,“沉”下心去,掌握“下情”,发挥好桥梁作用。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要及时捕捉典型事例,树立爱岗敬业创新的典型,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硬做实,起到引导与推动的双重作用。三是作风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实效,办实事。思想政治工作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所以应当以诚相待,以心换心。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有的放矢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党员教育。

企业的改革在不断深化,对党员的教育也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要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更新教育理念,找准切入点,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当前,要紧密结合油田公司、采油厂开展的学习活动,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强化对党员的教育。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教育活动,找准一定的形式和载体,如党员先锋岗、党员“争三高、创四最”活动、争先创优活动等,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结合采油厂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尝试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

基层党组织应该紧扣企业发展主题,紧跟时代步伐,在求新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当前面临的情况是在我厂发展过程中从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基层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培养大局意识,更要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的发展。方法要活,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切实防止因方法死板、机械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要讲工作艺术,讲方法,讲策略,总之,只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找准最佳结合点,才能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发展。

四、落实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党员管理。

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切实抓好“三会一课” “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党员职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对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他们对工作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不履行义务,不做工作的,要给予批评帮助,促其转化。

11.体育教学改革中教师如何发挥作用 篇十一

如何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方向.教师在教学改革中提高自身水平和因人施教,是教学改革得以实施的保证.学生求知欲望对价值的要求越来越深刻,也对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改革提出了更完美的要求,体育课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当教会大学生一种终生受益的体育锻炼技能.

作 者:贾静  作者单位:沈阳医学院体育教学部,辽宁,沈阳,110034 刊 名: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2009 ”"(7) 分类号:G80 关键词:教学改革   教学方法   教师作用  

12.金融危机中地方人大如何发挥作用 篇十二

2012-07-24 09:06:33 作者:郭文奎 来源:《今日庆阳》 浏览次数:77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构,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就是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最高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们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系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地方各级人大永久的使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各级人大积极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调动民力,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实践方式有:在立法方面,地方人大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等形式,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方面,地方人大通过完善其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的落实;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方面,地方人大加强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财政预算的审议监督方面,地方人大积极推进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转变;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地方人大积极促进农村村民自治,推动了农村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干部任免方面,地方人大不断改进和完善任免工作程序和制度,促进了干部任免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在联系群众方面,地方人大结合当地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密切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在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方面,地方人大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在解决群体纠纷方面,地方人大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和完善了基层民众的利益表达机制,促进了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虽然地方人大在法制建设、法律监督、民意表达、地方官员的任免、联系群众、重大事项的决定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地方人大的上述作用未能全部得到发挥。例如,在地方人大的法定监督权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有的地方还存在着注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普遍地存在有“四多四少”现象。即明确规定的多,原则行使的少;经济方面行使的多,其他方面行使的少;被动行使的多,主动行使的少;形式上行使的多,实质上行使的少。在保障地方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还面临着经费保障、履行职责身份界定以及时间保障等带有普通性的问题。在民意表达方面,还存在只集中于政府包揽的信访渠道,民意受理渠道不畅,民意反映疏导低效和民意诉求落实不力的问题等。因此,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使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通过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地方人大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补充,是从地方实际出发,拓宽反映本地社情民意渠道的第一步。只要地方人大及其代表能够以对选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民意,不走过场、不粉饰太平,使得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立法项目真正代表民意、反映民心,就能够形成全面表达民众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二,切实加强监督权的行使,不断强化制约机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一要范围广,包括立法监督、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司法的监督、对人事任免的监督;二要方式全面,包括了解权、处置权和制裁权;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只有认真行使上述权力,才能真正维护普通百姓的基本权利,制约和监督“一府两院”权力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使,尤其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权和行政权滥用等问题,更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通过监督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对基本权利的保障。

第三,真正落实任免权,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组成人员行使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要通过任前考察、任前审议、任前公示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使任免权更具透明度和公正性,使得具有民意基础的、具有社会责任感、道德感好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要加强任职后的监督力度,一是依照《监督法》严格监督;二是注重运用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

第四,切实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其本质是代表本行政区域的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保证宪法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落实。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本地区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切实可行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就是重大事项。决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步骤、议程、方法、形式等,才能保障决定权行使的合法、科学、符合实际、符合人民意志和利益。

第五,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通过建立检查和督办制度,运用听取和审议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形式,督促决议、决定的实施,对拒不执行的要运用质询、撤职、罢免等刚性法律手段进行监督,并依照责任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真正落实和完善地方人大的询问和质询制度,使其成为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

质询权作为人大代表所拥有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程序性、主动性和公开性的特征。并且,质询制度也充分体现了民主价值。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因此,对于地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各级地方人大代表有权进行主动询问和质询。此外,质询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树立公正执法的意识,谨慎、正确的适用法律,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纠正不当行为,遏制公共权力行使中的腐败。

我国的质询制度确立于1954年的宪法,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回答。”此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以及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等一系列法律文件都有质询制度的规定,但我国的质询制度一直未得到有效落实。2006年的监督法,设专章对询问和质询制度作了全面规范,从而为各级人大开展询问和质询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基础。

在我国,虽然各个层级的法律对质询的规定很完备,也有地方人大成功行使质询权的案例,例如,1999年2月,河南省23名人大代表向省建设厅提出了质询;同年同月,四川省21名人大代表向省社保局提出了质询;2000年1月,广东省25名人大代表向省环保局提出了质询等等。但总体来说,地方各级人大在落实质询制度上不尽如人意,质询制度尚需真正的落实和完善。因此,应当在积极探索地方人大行使询问和质询权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质询与责任追加制度的衔接程序,对于质询中发现的问题,地方人大代表应进行调查,并视调查结果作出决定,对于违宪违法的行为交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认为受质询者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不适合所任职务的,地方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

三、切实保障和提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使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独特作用

各级地方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代表了选区内各行各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对选民负责。因此,地方人大一方面应在法律的限度内,使得选举出的人大代表能够最大限度的代表最广大人民,另一方面要通过代表视察制度、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民代表、人民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要通过扩大代表的知情权,保障代表的有序参与。通过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保障代表意见的落实,使得各级地方人大代表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说话,成为反映民意和民声的通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应当通过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的制度建设,保障地方人大代表权力的有效实施。例如,人大在对审查和批准地方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监督时,应逐步完善与预算报告相关的制度,并通过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注册会计师作为人大代表的助手,帮助人大代表解读预算、决算报告,审查核实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为人大代表真正行使监督权提供有力的帮助。

四、以强化地方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为突破口,使地方人大成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回顾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成为我国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对此我认为,应当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地方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并以此作为畅通民意表达的重要途径和方法,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各级政府的信访问题,不断化解群体性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由于我国的信访机构过于庞大和分散,许多信访部门尤其是基层信访机构往往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认为应进行信访体制的重大改革,通过改革逐步集中、整合信访资源,更有效地处理和疏导信访。改革的主要方向应是:逐步弱化政府各部门的信访机构,强化人大信访机构,使其成为各地人大联系群众、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其成为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的坚实基础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是履行人大职责的重要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从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目标出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真正做到其身正,有谋略,见识广,懂法律,敢直言,善决策,为政廉,办事勤,用人公,执法平;要加强专业知识和理论文化学习,常委会每一位委员都要多读书、多实践、多思考、多发言,以此来锻炼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建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生活作风上过得硬;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改进作风,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要发扬民主,依法履职,当好地方国家权力的行使者;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当好人民权力的受托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当好人民意志的表达者;热爱人民,关心群众,当好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者;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形成整体合力,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都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胡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地方人大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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