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法院工作总结

2025-01-31

年法院工作总结(12篇)

1.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一

2011年法院工作要点

一、队伍建设

总体要求:管好自己,带好自己的人,管好案件。

1、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开展“每人做一件好事”活动,牢固“比昨天干得更好、比别人干得更好”理念。

2、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带领全院86名党员干警,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理论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

3、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信念,着力解决干警思想上信念缺失、作风上群众观念淡薄,执法上教条机械等突出问题。

4、继续强化文化建设并有所突破,把社会主义司法文化作为提升理想信念的有效载体,增强法院发展的软实力。积极参加建党90周年各类文艺活动,做好全州法院系统运动会筹备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之间的团结,提升法院的凝聚力。

5、实行法院办公大楼周一、周三下午开放制度。

6、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彻底解决3个现象:一是干警不接当事人电话现象;二是对待当事人态度不好现象;三是纪律松散,工作迟到早退现象。

二、审判执行工作

1、把解决因法官不作为引发的上访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2、涉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立案庭必须汇报主管院长,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3、细致做好可能进行缺席判决的案件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到程序公正合法。

4、人大、政协和督查局过问的案件,能够答复的当日答复,不能当日答复的,必须3日内进行答复。

5、严把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关口。最大限度缩短执行案件中采取各种措施的时间。

6、加强各庭室之间的沟通,各业务庭室不得出现同一案件出现不同裁决结果的现象。

7、坚持开展法官导师制。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必须带好年轻法官,年内进行庭审竞赛和法律文书制作竞赛。

8、审委会向全院公开,助审员以上的审判干部均可旁听审委会并可发表自己意见,提高业务水平。

9、纪检监察部门制作并随卷发放监督卡,案件审理、执行完结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审理和执行情况签署意见。

10、执行局要实行每周一局长、科长接待当事人制度,力争下半年不再发生当事人上访事件。

11、纪检监察要厘清旧存案件的原因,纪检监察要与审管办联合定期检查案件进展情况,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

2.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二

周强指出, 做好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当前, 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 保密与信息安全相互融合、密不可分,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十分严峻, 确保信息安全特别是网络信息安全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全国各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周强强调,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坚持问题导向, 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保密教育, 落实保密责任, 完善制度机制, 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开展不同形式的、以网络信息安全保密为重点的保密意识、保密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使保密意识、保密常识教育培训常态化、见实效;要及时分析新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自觉学习保密法规制度, 努力掌握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技能。要加强网络监管, 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机制, 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降到最低;要坚持零容忍, 严肃查处失泄密事件和涉密违规行为, 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 促进全院干警的保密意识不断提高, 保密知识不断丰富, 保密技能不断提升。

周强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 加强协调配合, 形成做好保密工作的合力。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保密监督、管理, 抓好各项保密法规制度的落实, 切切实实解决客观存在的保密风险和隐患, 为干警抵御失密风险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支持;要结合最高法院机关和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 认真研究提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对下指导。技术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实时跟踪、评估网络安全风险, 及时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装备管理部门要加大经费、装备等保障力度, 自觉承担起各自的保密职责,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切实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做好保密工作的能力水平。

周强强调, 在加强保密工作过程中, 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与推进司法公开的关系。该保守的秘密一定要保守住, 同时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实行“阳光司法”, 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二是要处理好密与非密的关系。既要注意实事求是, 科学定密, 又要注意科学定级, 做到贴合实际, 依法管用。三是要处理好教育与惩处的关系。要树立“严管才是厚爱”的理念, 既注重平时的管理、监督, 又要加大对失泄密事件的惩处力度。四是要处理好软件与硬件的关系。要注重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管齐下, 强化硬件保障, 还要时刻注意网络防范技术的跟进与学习, 有效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从源头上减少失泄密事件发生的几率。

3.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三

所以,“老赖”们,别再侥幸欠钱不还了,回头是岸!

狠招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政策解读: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案例分析:江苏宿迁市沭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了81万多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他5万元、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租房费用。

狠招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政策解读: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阿里巴巴涉猎很广,如果你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狠招3:鼠标一点就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狠招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政策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均受到限制。

案例分析:因母亲将其名下房产用于借款担保,赵某登上了法院的“老赖”名单。这份名单被同步至芝麻信用,从而导致赵某支付宝额度降低,网购消费被限制。

狠招5:“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狠招6:“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在G75、G65巴南收费站、G85九龙坡收费站、G93沙坪坝收费站率先进行“老赖”清理行动。

“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狠招7: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买不了代步私家车,水陆空出行各种受阻!

狠招8:禁止高消费,再也不能任性了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啊!

狠招9:“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案例分析:“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原来,施某与高某因为合同纠纷诉至石狮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高某应分两期支付施某土地转让款27万元。因高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施某于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高某为孩子报名的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学校拒绝高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狠招10: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狠招11: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狠招12:“老赖”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法院 五年工作报告 篇四

——2012年 月 日在 区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

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 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钢城区法院扎实有为、锐意进取的五年。五年来,钢城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大力弘扬“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和法院建设,积极服务全区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实现了新的突破发展。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为首任,能动司法,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

五年来,钢城区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己任,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审执结 件,结案标的达 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件,审结 件,其中“两抢一盗”案件 件,故意伤害案件 件,涉黄赌毒案件 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努力做到量刑精准、过程公开、刑责适当,有效震慑和预防犯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共判处10年以上不满20年罪犯 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 人,免予刑事处罚 人。抓好大案、要案的审理,确保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审慎调处民商事纠纷,优化和谐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医疗、劳动、就业、教育、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案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 件,审结 件。依法妥善审理好合同纠纷,审结各类商事案件 件。从严把握合同解除、撤销、变更的条件,积极促进合同履行。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法律程序,积极做好职工安臵,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减轻企业破产清算造成的社会震荡。依法妥善处理金融纠纷,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审结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 件。

全面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件,审结 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注重对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建立了重大行政案件双向协调机制,对于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形成法院主导,党委、人大支持的双向协调格局,保障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加强 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重大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大力加强执行力度,化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涉金融案件执行、反规避执行、“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活动,灵活运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悬赏执行等方法,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经严格审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关键环节。受理各类案件 件,执结 件,执结标的额 亿元,执结率达98.1%,今年6月份,我院被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服务全区稳定发展。实行定时间、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和包稳控化解的“四定一包”制度,综合运用司法救济、社会帮扶、当地稳控、依法惩治等方法,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设立信访联络员26名,重要信访由院领导接待答复,定期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定期安排院长接访活动;在认真落实便民措施的同时,对涉诉信访的群众做到耐心听诉、认真解答、热心办理、及时分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代。

二、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平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司法 能力和水平

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以各类主题教育为载体,强化素质培训和作风转变,努力为公正司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五年来,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 “群众观点大讨论”、“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整顿纪律作风”等数项集中教育活动。今年,开展了党员法官“1+7”活动,每名党员法官与“一个社区、一个村、一个企业、一所学校、一名代表、一名委员、一户困难户” 结对,让党员法官走进百姓中,零距离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党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今年“七一”前后,组织全院30名党员法官,分别与30名贫困户结对,帮扶下岗职工和困难户,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和遗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公示栏,定期公示裁判文书,督促审判人员学习钻研;定期邀请中院资深法官、专家学者授课;定期组织干警到江苏省杜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院、东营市中院、等二十余个法院实地参观学习学习先进法院经验;通过开示范庭、庭审观摩、庭审评议,扎扎实实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

着力强化司法廉政建设。“以廉立名,以德修身。”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大事民主 协商、集体拍板,小事注重形象、维护集体荣誉。实行门禁考勤,督促干警自觉出满勤、干满点。大力推行挂牌上岗,将干警的姓名、职务、主管工作向群众公开。每年定期组织青年干警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律师代表座谈会、新闻媒体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回访当事人制度、发回、改判案件剖析制度。完善家庭助廉措施,规范干警业外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时时刻刻“把住自己的嘴,清廉如水;拴住自己的腿,足不沾灰;管住自己的手,甘愿吃亏;收住自己的心,无私无畏。”切实做到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约束言行,注重个人形象。

着力强化文化建设。编印内部丛书《……》,每年一套,每套四册,分为治院方略、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信息宣传,反映了领导决策、队伍建设、信息宣传、审判工作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编印内部刊物《……》,每季度一期,分为“理论研究”、“案例分析”、“案例精选”“工作见闻”、“心香一瓣”等栏目。开设法官信息岛,购臵法律、文学、科学、人文、历史、经济方面书籍,法官可以借阅书籍、查阅资料,研讨问题。

三、以民生为本为情怀,司法为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我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不断推行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2011年1月17日,我院投资200余万元面积1100平方米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启用,强化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材料转移、信访接待、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功能,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窗口实行导诉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针对农村当事人交通不便等特点,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 50余次,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五年来,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 件 万元;2008年设立执行救助金,每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到今年为止,共救助9人,发放执行救助金70000元,兑现了“让有理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承诺,《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予以了报道。

以便民合议庭为平台,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在不设法庭的艾山、黄庄、里辛、辛庄等,设立5处便民合议庭,采取电话预约立案、集市设站咨询立案、巡回法庭办案、上门立案办案等多种方式,为农忙或边远村来往不便的农村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实行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驻庭制度,在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院内设立了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对一些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事故纠纷,当即立案调解,自今年4月12日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启用以来,共受理案件225件,审结216案件;在区计生局设立驻计生局法官工作室,行政审判人员每周2次到工作室办公,负责审理执行辖区内涉及计划生育的行政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开展行政法律宣传咨询,受到市区领导的广泛赞誉。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组织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讲课5次,培训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组织法律宣讲团到……讲法制课,到……等赶法律大集15次,受教育群众15000余人次;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大学生、社区居民等1000余人次旁听庭审,参观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审判流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自觉服务两委换届,在两委换届期间进村讲解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四、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理念,规范管理,推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我院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在遵循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取得了名校成效。

推进审判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将法官的办案数、调解率、结案率、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等记入绩效档案,对各部门、每一位干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作为干警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制订了《专业审判 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审判管理。加大审限跟踪力度,五年发出案件催办通知书45份,案件督办通知书121份;加大案件评查力度,评查案件卷宗2700余卷,办案周期不断缩短,结案率稳步上升,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推行专业化审理案件模式。我院打破常规,优化整合司法资源,对民商事案件实行类型化管理、专业化审判。采取集中审理的方法,指定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丰富的法庭专业化审理某类案件:民庭集中审理金融借贷、买卖欠款、担保合同等相关类型案件;颜庄法庭集中法庭审理人身伤害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婚姻家庭等案件;开发区法庭集中审理劳动关系、建筑工程、民间借贷等案件;辛庄便民合议庭集中审理人身伤害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

推动落实阳光司法。建成科技法庭,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将办案流程、诉讼收费、开庭审判、信访接访等信息对外公布;将立案、调解、庭审、执行等办案环节全部公开,凡不涉密的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和监督审判工作作用,聘任3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调解案件223件;开展“百名代表听十案”活动,每月安排一件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来我院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疑惑,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旁 听人员范围,邀请人民陪审员、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莱钢职工等旁听,旁听人员对我院这项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旁听各类典型案件10件,参与旁听400余人,手机报、法制山东、平安山东新闻网、莱芜电视台、电台、报社等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多次进行报道。

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推行“债权凭证”制度,完善“申请执行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制度和“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强化执行对话平台建设,设立执行大厅、当事人对话厅,每季度与当事人进行一次对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参加,加强面对面的对话交流沟通,提高了执结率,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努力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履行职能、重要工作部署、人事任免方案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坚持联络沟通经常化,及时向人大、政协报送《法院工作简报》、《法院信息》,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函,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审判执行任务繁重,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我院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次、集体三等功……次,集体一等功……,有4个集体、10名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以来重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计划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法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缺乏研究,思想站位不高,眼界不宽,思维方式单一,工作标准和层次不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法官处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水平不高,个别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纪律作风不严谨;执行难的问题有待解决,执行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形势仍然严峻,极少数当事人不顾事实、不依法律、不讲道理,无理缠访闹访,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 加以解决。

围绕区委提出的工作新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院今后的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以上工作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能动司法的水平。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进一步深化研究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注重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保护农民权益,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上有新作为,坚持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分权制约,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建立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监督制约机制方面上新台阶,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在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方面有新突破,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贯彻“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自觉性,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法官培训,继续开展“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确保我院队伍和案件不出大的问题。

5.县法院环境建设年工作总结 篇五

环境建设年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院于于2010年12月28日正式启动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排查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评估阶段),目前已进入落实整改阶段。现将我县环境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院高度重视环境建设年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毛明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出台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于2010年12月28日召开全院“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对“环境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环境建设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将五项重点工作细化为25小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协办单位和工作要求及时限,落实具体措施。

二、真抓实干,强化工作落实

(一)扎实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榕江县千户企业评政府活动。2011年1月20日,组织召开了由100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的“榕江县千户企业评政府活动会议”,发放《“千户企业评政府”活动测评表》,对32个部门进行测评,收集到5条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县属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排查自身存在

委办、县经贸局配合,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9件,其中废止42件、失效1件、修改4件、继续施行52件;制定、完善有利于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12条;清理行政许可事项379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7项,清理收费事项14项,其中:取消收费 12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涉及金额200万元;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企业制度、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出台《榕江县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榕江县关于对危害发展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四)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榕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1年5月4日开始筹建,6月25日基本竣工。中心建设面积约360平方米,共分为办事大厅、电子监察室、网络机房、等待办事休息区等五个区域,第一批入驻部门共16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75件。同步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职能部门审批行为列入全程监管,规范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6月28日召开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动员大会,中心正式投入试运行。

(五)严厉查处危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损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通过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和12388信访举报平台,认真收集和受理企业和群众对危害环境建设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目前接到涉及企业投诉3起,其中黔西南汇源工程有限公司反映其在实施榕江城东工业园防洪堤施工过程中遭遇王岭村驾驶员集体阻工事件,已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对涉嫌强迫交易的张某某、周某某进行了刑事拘留;投资人刘昌云反映的劳资纠纷问题已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典型、突出特色,确保“环境建设年”活动有始有终,健康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榕江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6.县人民法院年工作打算 篇六

2005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前提和基础。2005年,我院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把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

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综合型人才。每位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道德意识,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好“专升本”等各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二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以能力型、专业化为主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化司法水平;三是坚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全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实用性调研比赛等活动,引导法官开展运用法学研究,努力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审判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法官学习的形式要多样化,年内要安排一至二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五是加强书记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提高书记员专业工作水平,确保今年全面实行庭审微机记录。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建立长效的廉政保证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二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使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训诫纠错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对有轻微司法不廉洁行为的人员,充分运用离岗学习、惩戒监督等强制教育手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惩处力度,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四.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使我院的服务大局工作能够做到有的放矢,2005年,我院在原有的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原则和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探求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服务型法院”,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1.要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要围绕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严格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法审理涉及不同性质市场主体的民事、行政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消除各种社会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犯外地客商和本地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和哄抢、盗窃、破坏企业生产、电力和通讯设施等方面的犯罪分子。加大对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切实保护好公民和企业的劳动、经营成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加大对各种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在企业改制、新企业审批、土地流转、资金拆借、产品营销等过程中发生的利用职务职权贪污、索取贿赂、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犯罪坚决打击。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3.提供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尤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堵住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源头。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大力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通过审判活动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依法处理市场主体间不公平竞争案件,对不守信用、恶性违约、欠债不还等行为,要适用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制裁、制止行政侵权、行政违法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合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以司法手段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

4.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依法促进市场资金健康顺畅流转。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实施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督办执行、排期执行等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既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负债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正常运行。

柳河县人民法院2005年工作打算2005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7.浅析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若干问题 篇七

(一) 现阶段最大的国情

目前, 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进入“社会转型” (socia transformation) 阶段 (1) 后出现的“转型期社会综合候症”,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 价值观的混乱和冲突。“社会转型造成了主体利益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格局, ”“致使原来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 被更现实的生存斗争、生命发展观念所淡化, 个体主体本位意识凸显, 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滋长蔓延。” (2) 社会成员的行为出现分散化倾向“一元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的对立、个人主体本位与社会主体本位的价值观冲突、道德取向和利益取向的价值冲突, 成为转型期社会价值体系建构与解构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 (3)

第二, 效率严重压制公平。社会转型期间, 效率的地位被人为的提高, 并最终压制公平。从历史来看, 效率在一定时期内压制公平具有其合理性, 但是通过我们的观察, 对效率优位的追求有异化成为“效率唯一”的不良趋势, 将效率最大化的、片面的理解成效率绝对化、效率目的化。

第三, 社会分化严重, 贫富差距明显。社会分化严重的结果是社会群体类型增加, 政治经济诉求更加多样。贫富差距明显人为的加大了不平等因素、对立和仇视情绪的滋生。各个阶层的“鸿沟”越来越大而我们却缺少弥合的力量。据社会组织统计发现, 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悬殊。 (4)

(二) 基层司法状况

1、“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

法院是生产正义的“工厂”, 司法资源作为社会资源的一种, 必然受到资源配置规律的制约。资源的配置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数量, 二是结构。以我院为例, 2011年, 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051件, 结案38046件, 年审结案件上千件的法官不胜枚举, 案多人少的问题很严重。

2、基层法官的精神压力大

绩效考核指标制定的越来越细致, 考核越来越严格, 这大大的增加了基层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长, 社会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群众对司法服务的要求和短期内难以增加的司法资源之间就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3、基层法院待遇偏低, 人才流失严重

基层法院法官的待遇不仅无法与其他国家的法官进行比较, 就连与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收入进行比较都处于相当的劣势。因此人才流失是必然的。以我院为例, 2010年我院计划招收25名公务员, 最终录用23名, 但是有3名硕士研究生放弃录用。2009年以来, 我院累计共有10名法官或书记员辞职或调离。

二、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重业务、轻党建”

一部分党员甚至领导干部认为, 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 党建工作是“虚的”, 缺乏相应的指标来考核, 因此产生了许多惰性和应付情绪。基层法院的人员配置都绝对的倾向审判执行工作, 党务工作者基本上由业务骨干兼任, 这不仅不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 而且对法官正常业务的进行也会产生影响。

(二) 党建工作未能有效的为法院中心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和执行, 党建工作如果脱离了这一中心任务将失去意义。法院工作的成效如何, 归根结底取决于是否有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队伍。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围绕政治大局, 明确工作方向, 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现实中, 我们看到的却是党建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各自为政”, 党建工作纯粹为了党建而搞党建, 脱离了法院的中心工作和实际。

(三) 党建工作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手段

我们所处的时代新思想、新事物层出不穷, 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手段都必须适应这些变化。但是, 我们看到, 在这个问题上, 我们基层法院的创新能力并未充分的发挥, 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这些传统的党建方式难以吸引青年干警和青年党员, 最终他们只能是“应付”完成任务, 无法获得实效。

三、解决当前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 统一思想, 增强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

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的重心应放是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提高综合素质, 提高觉悟, 培养党员干警的认同感, 从而提高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整个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达到“党建带队建, 队建促审判”的目标。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现阶段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思想认识的问题。如果一直将党建工作和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看成两件事情, 各不相干, 各搞一套, 甚至对立起来, 认为党建工作影响到业务工作的开展, 那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就难以走出困境。

(二) 结合实际, 转换党建工作思路

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我们应当注重方法论, 尤其对于基层法院, 中国绝对数量的审判执行工作必须依靠基层法院来完成, 这是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脱离法院业务谈党建, 将会本末倒置, 最终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因此, 我们就要顺应客观实际的变化, 实事求是地面对问题, 主动适应时代需求, 树立“党建、业务一盘棋”的理念, 转换党建工作思路。

(三) 求新求变, 创新党建工作方法

每一个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存在相对稳定的“定式”, 通过长期的沉淀, 这种“定式”反作用于群体中的成员, 这就是文化对人的作用。如何使基层法院对党建工作不应付、不推脱, 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基层法院的党员同志对党建工作产生文化上的认同, 从外力推动转向内力牵引, 变外部压力为内部动力。把党建工作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内在需求。因此, 我们新时期的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应当重点关注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必须顺应文化建设的规律, 让广大基层法院的党员乐于接受, 愿意参与, 寓教于乐, 乐在其中。唯有此, 才能出成效。 (5)

参考文献

②杜是桦:《社会转型和转型期社会综合候症》, 载《中国选举与治理》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04685, 2012年1月15日访问。

8.法院对外委托工作问题研究 篇八

尽管经过多年的摸索,对外委托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已形成自己独有的工作思路和流程,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一、目前对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某些委托机构鉴定效率不高的现象

鉴定机构在接受法院的委托后,针对案件标的进行鉴定工作。以株洲市为例,不乏存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较低的现象,且往往选择市外鉴定机构的鉴定时间要长于市内的鉴定机构。中介机构若不能按时完成鉴定事项,重新选择中介机构既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也会浪费法院及当事人的时间、财力、及精力。

2.法院对机构接受委托后的后续事项缺乏监管力及约束力

存在某些机构对于收费不高但鉴定程序复杂且当事人难以沟通的案件,法院在选定鉴定机构后拒绝接受委托的现象,或者是已接受委托的立即将资料退回法院。法院对于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的后续工作监管力度不大,对鉴定机构缺乏约束力。

3.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不统一,不同的机构或公司收费数额相差悬殊

不同省份及同省份的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不统一,而且相差数额比较大。特别是具有特殊执业范围的鉴定机构不仅收费高而且服务态度欠佳,不按他的要求交费就不接受法院的委托。如株洲市某区法院委托的两个房产评估案。其中一个案件某评估机构评估价为68.3万元,收评估费6800元;而另一案件中机构评估价为55.7万元,收评估费7500元。同样的房产评估案件,评估费的收取因鉴定机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对当事人的利益是一种变相的损害。

4.不排除存在鉴定机构为了增加鉴定收费而提高评估价格的情况

如曾经有一个案子中有一辆开了几年的面包车需要进行评估,新车价格在5至6万元之间,但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却在3万5左右,实际若同一辆车拿到二手车市场上出售远远不能卖到这个价格。所以说是否存在为了增加鉴定收费而提高评估价的这种情况还不好说。

5.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力度不够,对违反对外委托管理机制的鉴定机构有一定的处罚机制但缺乏实施力度

每年法院都会对对外委托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以此确定入册名单。但在确定名单后,却很少启动日常监督机制,法院对鉴定机构现状了解不够,是否存在机构变动或违规现象一无所知。尽管制定了有关违反对外委托管理机制的处罚条款,但是细化不够且缺乏执行力度。

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需要加强的方面

1.加强对鉴定机构的年审制度

每年对入册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册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入册机构信誉档案,记录各机构在接受委托、出庭、拍卖等环节的情况,作为年度审核和调整的依据。根据具体鉴定机构进行资质审查,严格按照标准选择机构,没有达到法院要求的机构不得入册办理法院的对外委托的案件的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因某种原因进行了更名或者变更了执业范围未及时告知或因其他原因不告知法院,造成法院办案的被动,对于此种情况要坚决杜绝。

2.加强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管

法院对入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质、执业守纪,办理委托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对入册机构实行动态化开放式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以及不适合办理法院委托案件的机构,及时清理调整,并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法院可定期对鉴定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其工作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态度进行随时抽查,若是鉴定机构不能达到法院的要求,暂停进行对外委托,立即责令更改;若在限期内不能整改完毕,则取消其入册资格,直到满足法院的要求再重新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再次进入名册。

3.加强对鉴定机构接受案件委托后的后续事项监督

法院要加强对鉴定机构接受案件委托后的监督力度,鉴定机构应及时向法院汇报委托案件的最新进展,杜绝鉴定机构故意拖延鉴定时间、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如发现此情况,要给予批评及一定的处罚机制。受委托鉴定机构在其执业活动中严重违反规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法院与鉴定机构的沟通交流

9.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九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奋发进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为加快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9年工作总结回顾

根据1-10月份收结案情况,预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审执结案件6100余件,结案率87.14%。一年来,××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结案率等核心指标处于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案件质量综合指数稳步提升,年中审判管理业绩考核在全省法院中名列前茅。

(一)以深化扫黑除恶为着力点,从严惩处刑事犯罪。2019年以来,共受理十五类案件35件,涉案83人,审结33件,判决61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以上刑罚的45人。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恶势力个案赵××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周××等受到法律严惩;

恶势力“保护伞”孙××一案已经开庭审理,即将宣判;

中央督导组挂牌督办的李××等10名被告人多罪名涉黑案件审理也在积极筹备中;

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以来新增判处罚金1835000元,其中385000元缴纳到位。新增判处追缴违法所得7306400元,其中530000元追缴到位。对39名被执行人立案执行,立案标的193.9万元。

(二)以完善长效机制为突破点,巩固提升执行质效。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和全市执行工作“××行动”,组建新型执行团队,探索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巩固并不断扩大执行攻坚战成果。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8件,结案1151件,结案率80.04%,执行到位金额9000余万元,强制腾房5300平方米,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腾房39间,通过网络拍卖62次,成功处置财产率达90%,拘传523人,拘留120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达千余人次,主动履行义务153人,履行金额255万。

(三)以调处民商纷争为落脚点,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畅通民生维权通道,妥善办理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478件;

认真贯彻家庭本位裁判理念,开展巡回审判,共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758件,大力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审理行政类案件73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审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467件,有效规范房产交易市场;

审理金融借款类案件223件,依法规制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同时,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以践行为民理念为切入点,优化便民利民举措。组织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在案件中应当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探索推进长三角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以实现跨域立案为突破口,推动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切实解决好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积极推行减半预收诉讼费和特困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工作,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试点工作,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拓展多元化解纠纷途径,打造“无讼乡村”;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在学校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文明创建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等中心工作,在实际行动中展现法院干警的担当作为。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结合点,锻造清廉为民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荣获2018年度“优秀党建品牌”证书;

时刻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筑廉洁防火墙,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坚持以改革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新型速裁团队建设,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强化繁简分流,实行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打造审判“快车道”。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和广度上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差距,特别是在典型案件的审理上要继续努力;

二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执行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执行救助资金额度亟待增加;

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便民诉讼服务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深入剖析,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法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围绕“六大战略”、“八大工程”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审判执行、服务保障、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三个××”建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抓好理论武装,持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法院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围绕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使广大法院干警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

(二)抓好执法办案,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审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震撼力的涉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切实增强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

(三)抓好执行攻坚,持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系统总结推进执行攻坚战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建设执行长效机制的工作举措和提升执行效率改革创新的具体建议,并转化为成果,为执行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把好脉,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助力执行救助,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更好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四)抓好便民举措,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进一步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进“无讼乡村”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10.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十

自2006年以来,区法院深入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

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今年5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结案件。

2006年以来,我院先后被评为等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我院审判执行工作考评连续年位居全市前列。

一、2006年以来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1、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件,判处罪犯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名主观恶性较小的罪犯等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妥善处理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件,标的总额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切实解决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100%。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破解“执行难”,执结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标的额亿元,执结率达%。积极参与“平安区”创建,与 街道、镇、村

实行了挂钩共建,举行专题调研、座谈、法制宣传等活动次。

2、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

来,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由2006年的%上升到2010年的%。坚持全程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信访等各个环节,2010年我院调解率全市排名第一。推行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2009年以来,通过速裁方式结案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调撤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格局,委托或邀请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为%。2010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综合排名第二,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

3、高度重视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2009

年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并运行,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司法鉴定、执行督促等事项,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依次公开完成。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2010年9月以来,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确认 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促进了更多的矛盾纠纷以替代诉讼方式解决。构建巡回审理网络体系,设立、巡回审理点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和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定期组织法官深入村镇、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余万元,对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执行救助。

4、强化公正廉洁司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扎实开展

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

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构建内外部监督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并聘请16名特邀审判监督员参与审判监督,消除监督盲点。认真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达件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各种专项教育、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法官整体素质,我院名干警中,现有本科学历人,先后有13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连续7年参加市法院系统“开拓杯”法律知识竞赛均取得优秀成绩。

5、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我院始终把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重大部署。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个案件,专题报告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企信通”平台,建立了“六员一代表”的联络群,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等活动次,走访代表、委员余人次,广泛听取、主动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份,赠阅《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多份,定期发送法院工作通报期。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

今后五年区法院的工作目标是:努力把我院打造成为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全市先进法院,使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今后五年区法院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努力为建设美好新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为此,我院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以依法服务大局为首任,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作为我院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持现代农业,服务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出租等环节发生的纠纷案件,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研判工作,积极应对强拆权法律调整的变化趋势,运用司法手段依法支持城市发展。

2、以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为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更新调解理念,全面提高诉讼调解的质量和品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统筹调处力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实现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的无缝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尽可能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完善司法服务举措。进一步深化“和谐镇街、和谐社区”共建活动,认真开展审务进街道、社区、企业活动等,大力宣传法律精神,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防止罪犯脱管、漏管,增强罪犯改造的效果。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注重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总结和发现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法律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4、以公正廉洁司法为保证,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以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载体,严格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公开促公正。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具体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全面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11.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十一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真切而实在的实惠。作为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更好地履行职责,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具体说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满意,全力保发展、保和谐、保稳定,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强化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

1、着力抓好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作为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县人民法院,就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大局着眼,从个案入手,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服务辖区的经济发展。要紧密依靠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党委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为其提供法律保障;二要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克服机械执法,实现案结事了,要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三要加强与县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要和县委勤请示、勤汇报、多沟通,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及时了解发展动态和法律需求,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2、着力抓好办案质量和效率工作。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第一,必须坚持源头把关,审判准确。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因调解不成需要做出判决的,一定要判得准确。从源头上控制上诉案件数量,减轻人民群众的不满和讼累。第二,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判案、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每一名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意识,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不能案结事不了,前判后申,信访不断,浪费宝贵的审判资源。第三,必须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从受理案件开始,就要以人民满意和案结事了为目标开展工作,找出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和结合点,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真正把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打牢。

3、着力抓好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所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审判工作的最高价值取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肩负的神圣职责。法院是公平正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法院要想发挥好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针,进一步优化审判和执行职权配置,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审判公正、执行高效,维护公平正义。做到公正与效率并举,公正与效果兼顾,以公正促进发展。

二、强化服务意识,在保障民生上有新突破

1、着力抓好保障和促进民生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着力保障民生,完善便民措施,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坚持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好审判工作,以及时的司法救济保护民权,以快速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真正做到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2、着力提高法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办案人员善于从群众和社会的视角来分析判断问题,以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多少纠纷和实际问题、是否真正做到了案结事、是否真正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是否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最终标准,切实增强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都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至上”的具体行动,都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切实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实现公平正义,体现党对群众的关怀和法律的尊严。

3、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是法院在基层工作的窗口,与广大农民接触最广泛、联系最密切。认真解决涉及“三农”问题,积极稳妥地审理土地流转、农民工返乡等涉及民生案件。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到对农业、农村、农民关注关心关爱的具体行动上。要发挥农村法庭巡回审判站的职能作用,开展就地立案,阳光审判,以调解促和谐。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搞好司法服务。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真正发挥法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在整体素质上有新突破

1、着力加强政治业务建设。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司法能力,通过理论研讨、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2、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主持公平正义,领导班子是关键。要配齐配强法院的班子,使其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进一步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强化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增强班子干事创业激情和团结协作意识。

3、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积极建立适合法院特点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官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现象,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公正廉洁、勤政爱民的自觉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和干警队伍,以“零违纪”的领导班子,带出“零违纪”的干部队伍,以队伍的纯洁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2.年法院工作总结 篇十二

(一) 法院民事执行案件积案率较多。

近年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然而, 由于我国强制执行立法滞后, 现行的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比较抽象, 所以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工作中, 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存在着“执行难”的现象。由于执行工作的不顺利, 很多民事案子到了执行阶段就陷入了困境, 所以强制执行积案率较高。

(二) 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有所降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诚信意识的缺失, 生效的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愈来愈低。在强制执行时, 一些被执行人拒绝在执行通知书上面签字, 同时隐瞒财产, 拒不申报, 导致了执行困难。法院无法进行强制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如同一纸空文, 其威慑力就无从谈起。

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院民事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 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综合分析其原因, 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公众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一方面我国普法工作滞后, 老百姓法律知识匮乏, 对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认识不到位, 不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公众对法律概念模糊, 对于法律的威严感知甚少, 甚至采取种种不法手段抗拒法律, 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 司法协助人员支持不力。

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行业, 需要多个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然而, 在法院要求履行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时, 相关部门为了部门利益, 有意无意地设置了种种障碍, 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 强制执行工作缺乏独立的司法地位。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 常常会受到地方政府、利益集团、社会势力的百般阻挠。特别是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利益, 一旦法院的执行逐及地方利益, 他们就会设置重重障碍, 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 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从目前情况看, 我国执行法律多为程序性规定, 惩戒性司法条少。法律缺乏惩处规定, 这样的司法体制和制度, 很难保障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 执行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合力。

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 多以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 对于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 需要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而受委托的管辖法院因受种种压力, 不愿也不能积极执行。上级法院也缺乏有效的协调, 所以在执行工作中, 司法部门难以形成合力, 重拳打击规避法律制裁的不良行为。

三、应对法院执行工作难的对策建议

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难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 为基层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为此, 一定要破解影响法院民事强制委行工作的瓶颈。

(一) 积极改善民事强制执行工作的环境。

一方面, 法院可以利用地方政府的权威, 变地方政府的司法干预为有利因素, 借助政府力量协调治理执行难问题。另一方面, 有执行任务的法院必须加强横向司法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协作, 借助他们的力量促成执行工作的完成。同时, 要提高社会及公民的法律知识和司法意识, 打击拒不执行的不法行为, 还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 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师文书的人予以曝光, 以起到震慑作用。

(二) 司法部门要尽快完善执行立法及配套措施。

一方面司法部门要加强硬化执行的立法, 修订完善现行的执行制度, 为民事执行工作提供更可靠、更具操作性的司法制度。在硬人执行的立法中, 要对那些拒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 法律要明确规定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被执行人在被传唤时, 拒绝到庭的行为, 也要规定出惩戒措施, 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 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进行重重打击。二要相应扩大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范围, 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能力执行的情况, 要考虑扩大被执行的范围, 甚至可以变更补执行人。三要在执行程序中运用平等主义在破产程序之外解决一部分债权人之间的公平问题。

(三) 积极推进法院内部执行体制的改革。

一要建立纵向宏观执行机构协调管理体制。注重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纵向协调, 充分发挥以高级法院为核心, 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功能, 适当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干预”, 对受地方干扰较大的案件进行统一协调,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伞。二要加强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补充。审判部门在庭审阶段应遵循便于执行的原则, 适当考虑判决的可执行性。可以将执行阶段的财产申报制度前置, 在庭审阶段即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确切的财产线索, 并告知其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三要逐步明确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的界限。使强制执行工作有法可依, 权力界限明确, 便于操作。

总之, 解决基层法院民事强制执行难与执行乱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 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更需要司法制度的完善和法律工作者的努力。通过对我国现行强制执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使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走出困境, 步入坦途, 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宏伟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法院民事强制执行是一项独立的司法制度, 对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 面临着诸多的因难和挑战。为此, 本文从分析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现状入手, 分析了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的困难及原因, 提出了应对民事执行工作面临挑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强制执行,面临挑战,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沈德咏.《论强制执行若干关系 (代序) 》.《强制执行法起草与论证》.第25页.

[2]李新.《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分析》.《民事强制执行新视野》.第39页.

[3]杨荣新.《论强制扫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法院网.2007.5.5

[4]刘祖康, 荣锡洪, 侯镜宙.《刑法保证了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人民司法.1980 (5)

上一篇:2018基金从业考试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考点_毙考题下一篇:金融机构消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