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施工现场签证单

2024-07-21

新疆施工现场签证单(共5篇)

1.新疆施工现场签证单 篇一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 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 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 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 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现场签证内容 及权限

第八条 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第九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

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

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技术核定单或工程联系单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伍家城建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影像资料,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第十三条 对无印章、无签字、无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签证。

第十四条 对较大的事项,要有备份或记录在案。第十五条 总价合同包干的严禁签证 第十六条 拆除工程旧材料回收需要签证。第十七条 因清单招标的投标人漏项的严禁签证。第十八条 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有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九条 签证单必须一事一签,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未予签证”字样。

第二十条 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且估算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打报告或洽商经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分析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计量准确并附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第二十一条 现场签证单原件最少一式五份,项目经理、工程部、法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结算时无法对证。

第二十二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在14天之内完成所有签证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签证单。

第二十三条 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报伍家城建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签证时必须列明人工数及用工时间。

第二十四条 以下几种现场签证方式无效: 1)、签证单上只有----签名

2)、签证单上有------签名+“同意” 3)、签证单上有------签名+“情况属实”

4)、签证单上有------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签证” 正确的做法是:“签名+复核后的具体描述性签证意见”。即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能量化的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应统一编号归档,建立好管理台账,以便工程结算时查找核对。

第二十六条 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必须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 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伍家城建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并附一份完整预算,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字盖章,城建公司对预算进行审核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现场签证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生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发生的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司工程部、法务部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审核后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十九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条 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法务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签证流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加盖建设单位和伍家城建公司公章。

第七章 现场签证的效力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上报的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可以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交的文件未予以签证或答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所有现场签证单必须最后加盖了伍家城建公司或伍家建管办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章 现场签证的时效性

第三十六条 临时性工作、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7天内提交签证申请并附相关批复单的复印件,工程部在收到施

工单位送交签证单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在14天内完成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先签证后隐蔽。

第三十七条 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涉及楼层、部位较多,无法及时完成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第三十八条 工程部应按签证事件发生的时段按期签证或签字,法务部应按期核实签证费用。超过单项合同价款5%的,按《伍家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伍家岗区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第四十条 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原办法废止,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修订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新疆施工现场签证单 篇二

很多施工企业由于不慎重对待, 马虎了事, 签证出现诸多漏洞, 造成自身的损失。为避免签证漏洞的风险, 有如下建议:

1 订立合同时须重视涉及工程签证方面内容的约定, 这些约定必须详细周到且具可操作性。

工程签证的范围、由谁签字、通过什么程序, 签证的规范格式, 加盖公章等都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授权等:什么范围签证现场业主代表可以确认;什么范围签证须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证认可;什么签证又必须业主、总监、设计会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等等。2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思想素质教育, 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 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 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 充分重视节约工程投资的重要性。

3 签证的范围应正确。

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明确招投标范围、合同、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 切勿盲目签证。

4 各类合同类型签证内容。可调价合同至少要

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 (材料规格要注明) 、机 (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 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

同时要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a.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b.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c.能够直接签结果 (包括直接签工程量) 的最好不要签事实;d.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 (人工、机械) ;工程量 (有数量和计算式, 必要时附图) ;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 准确, 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 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 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 还要标明几何尺寸, 并附上简图, 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 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 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 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 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5 签证要及时, 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 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 一事一签证, 及时处理。

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不及时办理, 结算时再搞突击的现象。

6 着重作好隐蔽签证管理。

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 因此, 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记录:a.基础换填, 材质, 深度, 宽度记录;b.桩入土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c.基坑开挖验槽记录。d.钢筋验收记录。只有这样, 才能使隐蔽工程签证及时和真实。

7 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 方便结算。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 填列的内容要与协议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 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 (如定额) 的计算规则办理。

8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在编制签证之前, 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 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 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 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 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 只有这样, 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 否则, 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 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 (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 。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 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 这样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 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 超过法定时间, 签证也自动生效。

此外还要注意, 签证要一式数份, 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 避免自行修改, 为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签证单应编号归档, 在送审时, 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 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 避免在审核过程中, 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

3.如何强化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篇三

1 施工现场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需确认的实物工程量,它是工程结算的原始依据。

在所接触过的政府投资工程中,现场签证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签证不完整。在审核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不完整的签证单,如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不附图,内容描述不清,缺乏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资料;只有个人签字没有单位盖章或者签证方不全;甚至在甲方和监理方签字栏内出现“同意”、“情况属实,具体量和价以审计为准”这样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语。

(2)工程签证不及时。目前审核中发现,有一部分项目变更签证单存在后补、遗失和临时补办现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作为事后审核,有的项目完工几个月,有的一年甚至几年才送过来审核,如果是后补隐蔽项目,我们就无法对签证单上所阐述的原因、内容、工程量、计价等真实性给予认证。

(3)存在重复签证现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重视现场签证,不了解清单、清单计价规则和定额计算规则、定额取费组成,导致签证重复。比如根据合同的约定,挖土方完成清单内容,无设计变更且符合清单计量规则,但是施工企业又根据定额的计量规则对挖土做了一个签证单,要求追加土方,这是无效签证。又如工程取费中已包含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但现场签证人员又对其另外给予签证。

(4)未经认真核实就随意签证的现象,使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比如石渣的签证,对定额定义的石渣的概念不清,随意签证为石渣,导致工程造价虚高。

2 做好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措施

(1)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签订合同后,及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明确掌握工程招投标书、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工程范围、承建方式、工程明细分项及相应数量和单价、取费原则等资料。

(2)政府投资工程签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①隐蔽工程签证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的名称、材料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审核时应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结算时严格执行国家定额、清单及相关规定。

②施工技术签证做到安全、经济、适用、合理。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该论证的应组织论证。比如土方开挖深度大,支撑挡土板还是混凝土喷护必须有合理的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必须经过论证。

③工程经济签证、工期签证,发包方管理人员把握好有关定额、清单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包括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施工单位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停工损失;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凡预算定额或间接费定额、有关文件有规定的项目,不能另行签证。对于不确定是否可签证的项目,可向工程造價管理机构咨询后再做确定。如基础排雨水的费用一般包括在冬雨季施工费中,特别是季节性雨水造成的基础排水费用已考虑在冬雨季施工费中,不应该签证。而来自地下的水的抽水费用一般可以签证,因为来自地下的水更带有不可预见性。

(3)加强对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的管理。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是现场发生未预料到的情况,或是建设单位有特殊新的要求,都会发生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量变更往往会引起投资增加。为了把投资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必须要求严格控制和审定工程变更。无论什么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需经过建设方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同意。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作为计价依据。

(4)加强和完善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的管理包括现场签证的办理和审查两个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时应做到先算账后实施,在办理每一签证之前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进行工程量及成本增减分析,变工程成本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审核人员可以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对其中不实之处和不合理性加以严格审查。根据定额、合同等文件来判定该签证内容是否允许调整,及调整的幅度和范围。

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中,必须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签证的管理,通过签订合同专用条款和坚持工程签证原则,规范工程签证工作,才能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保证业主有限资金高效使用,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投资效益。

4.谈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理管理 篇四

现场签证包括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这里主要谈经济签证问题。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

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现场监理作为现场管理的监督管理者, 如何公平、公正、客观地处理现场签证问题, 不但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而且对提高监理公司的信誉起积极作用。

1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莞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仓储二期项目工程;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工程;投资:23351.88万元。本项目为典型的石化仓储项目。工程项目组成及建筑规模:圆桶罐组N、O、P及事故液收集罐共4组合计24个罐, 储罐总容量为260000m3, 事故液收集罐容量3000m3。管桩基础及安装:包括配套的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电气工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工艺管道系统、道路及绿化等。本工程于2011年12月31日开工, 2013年9月底竣工。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定额计价,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在进行结算时, 整个项目的现场签证费用达到了约2000万元, 结合本项目的现场管理经验, 总结一下现场施工签证的监理现场管理方法。

2 工地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化工项目, 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 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 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 如业主资金原因、业主的功能要求发生变化, 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因素。本项目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现场桩基础施工桩长数量现场签证

根据业主与桩施工单位所签的合同规定: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包干, 结算桩长以甲方委派的现场监桩员签名为依据, 施工桩长均由桩尖底部起至桩设计顶标高加壹米, 竣工后将各支桩长进行累加, 总数为实际计算总工程量。实际结算总工程量与含税单价相乘后的总价即为桩基础工程结算总价。根据这个合同要求, 监理现场监桩员每天进行旁站, 并对桩的施工记录进行签证, 这个工作量相当大。

2.2 承台基础施工抽水台班签证

本项目靠近海边, 地质条件较差, 淤泥层厚, 且上层为刚吹填的砂厚度约在3.5m, 在进行承台基础开挖土方时, 大量的地下水涌出, 每天需要几台水泵进行抽水, 保证基础施工顺利进行, 按照合同的要求, 也进行了水泵抽水台班的签证。

2.3 土方开挖的签证

⑴首先是场地标高问题, 图纸设计标高是4.100m, 而现场实际标高大部分高于设计标高, 所以施工前必须先对现场场地实际标高测量, 记录在平面图上, 由业主、监理、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 为以后的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确定依据。

⑵基础基槽开挖, 涉及到工程隐蔽验收, 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失将难以完成结算, 其中应特别注意:

(1) 基坑开挖验槽记录;

(2) 基础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

2.4 工程变更签证

此类签证主要是在图纸会审时提出的存在的图纸问题, 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设计院、业主、监理、施工方一方提出的要求, 以及在工程收尾时业主运营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实践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比如, 管线走向的更改, 储罐存储介质由汽油改为丙酮, 需要内壁进行防腐, 需要增加脚手架的搭设等。

2.5 意外状况及时签证

现场停水、停电, 施工材料、设备不及时到位, 造成施工单位施工人工窝工、机械台班窝工损失。现场出现停水停电的情况是很难避免的, 必须在发生的时候及时给予确认签证。另外, 本项目大部分工程材料都是业主负责采购, 有时不能及时供货, 造成工人、机械窝工, 也必须给予及时签证。

2.6 业主现场增加零星工作签证

此类签证主要为业主现场临时增加的零星工作, 主要包括现场临时道路的铺设、堆放场地的平整等。

3 现场签证管理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监理对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必须遵循公正公平的办事立场, 根据合同的规定客观分析处理。处理不好, 容易引起业主或者施工方一方争议, 结合现场的施工管理经验, 总结现场签证管理常见问题及原因如下:

⑴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 造成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依据不足, 签证的范围和标准不能准确把握, 造成分包人与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签证的范围和标准理解分歧, 形成签证办理过程的争议。

本工程项目合同关于“现场签证事件”条款规定:承包人在完成现场签证工作后7天内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核实、确认后生效。合同条款比较简单, 并没有规定详细的现场签证要求, 现场的监理对此确实很难把握。

⑵现场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的组成, 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组成概念不清, 施工方的有些签证将现场施工围档、施工临时措施、投标中应由施工方考虑的措施费用也要报上, 现场监理必须首先要理解定额费用的构成, 注意剔除定额中已含的费用。

⑶对设计缺乏有效的约束。现场与设计院的协调工作主要由业主工程部来进行, 有的图纸设计不够详细, 做法说明也不够全面, 设计过于粗糙, 设计环节经济控制要求不够, 没有进行多方案论证, 土建、工艺、储罐以及电气安装专业间的设计没有统筹好, 各自为战, 各专业间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由于设计管理力度不够, 存在着大量先施工、后出工程联系单的现象, 一边改, 一边施工, 现场签证工作也相应加大。

⑷未及时签证。主要原因:因为现场签证需要各方现场代表参加才能进行, 业主从自身利益考虑, 对于签证有时会故意滞后处理, 甚至不了了之, 施工方当然不同意, 时间拖长了, 各方对签证情况都可能记不清楚, 再确认是比较棘手的。

⑸同一工程内容存在重复签证、交叉签证, 主要常见于土方挖运项目中。原因:签证人员对清单工程量项目中所包含的内容不清, 导致某些已经包含于清单项目中的施工内容单独签证或对中标承包价中已经包含的内容进行重复签证。

⑹虚假签证。施工方为自身利益, 把现场签证工作量夸大, 想通过与现场监理、业主工地代表疏通关系获取非法高额利润。原因:道德因素、承包商不当获利思想。在这方面, 监理部和业主工程部管理比较严, 坚决杜绝。

⑺任意修改已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导致费用增加。施工方为了自身施工方便或其他原因考虑, 任意修改已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代表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 签证人员对由此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也进行签认。打个比方, 原来总包在罐体安装壁板的施工方案是罐体周边搭设综合脚手架, 但实际施工时采用了吊机辅助吊装, 取消了脚手架, 而业主进行防腐分包时考虑了总包会搭设脚手架的, 实际没有, 防腐单位必须要搭设脚手架才能施工, 现场只能增加签证了。

4 现场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鉴于现场签证涉及面广, 错综复杂, 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与业主签署的监理委托合同规定, 现场要协调参建各方, 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这方面, 我们也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

⑴现场制定制度和运行机制, 明确现场监督和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本项目监理部在开工前会同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就现场签证事宜制定了以下管理措施:

(1) 现场签证工程量必须有各方主体 (业主工程部、监理、施工方等) 代表在现场确认后签字, 签证现场送业主预算部根据合同审查, 并负责确认项目清单单价, 签证单由各方各保留一份, 作为结算的依据。

(2) 凡是合同已包含的项目, 严禁另行签证。

(3) 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 达到根据签证单内容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具体填写要求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 (人工、机械) ;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 工程量 (有数量和计算式, 必要时附图) ;有无甲供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 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 以便进行核算;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 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⑵现场监理会同各方及时、规范处理出现的签证业务工作。

(1) 首先要及时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合同条款内容, 掌握好定额、清单规范相关规则, 审查工程量清单与报价文件, 重点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内容、措施项目内容和综合单价构成等进行熟悉, 凡涉及到现场临时设施的签证, 施工人员必须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为依据, 研究合同的细枝末节, 熟悉当地定额以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 对现场出现的涉及签证事项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

(2) 对于由于发包人资金不到位致使长时间停工, 由发包人责任造成的施工停水、停电, 或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 在此期间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停滞台班、人员窝工以及周转材料的使用量进行签证时, 现场监理要及时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进行签证确认, 并应在签证单上注明事件原因或附上停工的起止日期, 现场实际停工工日数与工日单价, 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等, 并列出明细表等必要资料。

(3) 对涉及签证的隐蔽工程, 要及时组织各方进行验收, 并对签证单进行确认。此类签证如:孔桩填芯深度;基坑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基槽开挖验槽记录等。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 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或最大的现场变化, 应提供影像资料供结算人员充分了解签证内容的现场情况。对于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签证, 必要时应将工程造价人员请到现场, 以免结算时牵扯不清。

(4) 遇有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 如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时, 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 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 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

5 结论

现场签证工作并不简单, 要处理好并不容易, 作为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督管理者, 需要不断学习钻研, 掌握各种管理知识, 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监理现场的综合管理水平, 才能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之外的责任事件作出客观实际的签认证明, 确保承包商的既有利益, 也不损坏投资项目业主的利益。●

摘要:本文结合现场施工监理管理实践, 分析了工程施工现场签证产生的原因, 论述了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的角度, 提出现场签证管理方法, 不断提高项目现场监理监督管理水平。

5.新疆施工现场签证单 篇五

承包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由于设计图纸的不合理、合同文件的不完善导致在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图纸以外实际发生了相应的施工内容, 通常将这部分施工内容称之为:“合同外工程”。因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变化较复杂, 形成这部分费用的多少相差较大。

在当前这种建筑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 一般工程中标价不高, 甚至大多在标底有效范围的最低线徘徊, 这样低价中标将对承包方的施工带来较大的资金影响, 如何利用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实际客观条件的变化等众多因素来提出相应的工程变更索赔及现场签证是承包方能否获得工程赢利的重要因素。根据几年来的工作实践, 笔者认为若不加强对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合同文件的审核、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放任变更索赔及现场签证的无截至涌现, 并不断对工程进行堵塞漏洞, 势必会对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1 设计变更的管理

1) 设计变更提出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设计方直接提出、业主方要求设计方提出、承包方申请设计方提出, 这里着重谈一下由承包方向设计方申请设计变更的方式。

从承包方的利益出发, 承包方申请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往往应考虑如下因素:增大工程或施工部位的安全系数确保工程质量、改变施工方案节约投资、充分利用现有材料设备以降低成本、满足工期需要。建立在对承包方有益基础上的设计变更, 必须保持或提高工程结构的原有设计功能和使用功效。

2) 目前, 大多数工程承包方, 进行申请设计变更的人员组织应考虑具备如下特点:熟悉设计图纸并了解其设计意图、熟悉本工程施工特点、熟悉工程设计及业主方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及其优缺点、对工程结构的设计及施工经验较丰富、熟悉当地施工具体情况、对当地人力、物资、设备的现有条件较了解。目前, 大多数施工企业都采取依靠本单位的工程技术干部进行技术开发、施工方案设计及其优化, 但这种方式往往受到技术干部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的限制, 因此在一些大型或重难点项目中, 承包方大都采取聘用资深教授、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工程现场顾问。

3) 申请变更的方案确立后, 承包方要将相应的资料加以整理、归纳、汇总编制成较完备的上报材料, 同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 《设计变更申请表》须经施工负责人签认后必须由现场监理人员、业主方代表核实并签字认可, 然后将《设计变更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装订后一并上报设计单位。通常《设计变更申请表》中各确认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同时将上报设计院的材料进行复印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2 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2.1 签证办理程序

承包方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现场签证费用随时做出详细的记录并加以整理、分类, 按分部、分项工程或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类;现场签证单要按照时间顺序或工程类别、部位进行排序、编号, 同时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分管人员复核后, 办理签证并注明日期, 然后由业主方复审签字并加盖公章。

2.2 签证办理准则

1) 以现场调查为依据

为加强工程管理, 严格控制预算为资金, 凡是签证费用超过1万元的工程, 在费用发生前, 承包方须邀请现场监理人员、业主方代表 (一般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预算审核人员) 到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求证。

2)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对于无法按工程量进行签证的工程内容, 必须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进行核定签认, 严禁为考虑其它相关因素而增大工料机核定数量。

3) 叙述表达准确无误

同时在签证原因的表述上力求抓住关键点, 词义清楚简练。避免因叙述混乱导致监理人员、业主方代表产生误解, 影响签证手续的正常办理, 甚至影响签证的价款核定。

4) 计算逻辑思维清晰

对于有明确工程量核定的工程内容, 必须注意计算过程逻辑准确、思路清晰, 表达清楚;不得对核算人员在计算时进行误导, 特别是因非技术人员在进行审核时产生不良心理。

5) 变废为宝回收利用

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下障碍物、原地废弃物等产生拆除工程、措施性工程, 不仅要考虑产生的相关签证费用, 而且要考虑废弃物 (包括材料、机具) 的重新回收利用, 必要时要求回收单位提供回收证明以备用。

2.3 施工现场签证费用预算的编制

1) 现场签证工程的预算编制应与主体工程执行同一取费标准, 避免不论合同如何规定、企业取费等级如何明确, 均按一个综合取费系数进行计算的“一刀切”做法。

2) 现场签证工程所使用的工料机, 应依照施工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和计量方式, 材料价差亦应按照施工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3) 现场签证的审核, 按国家规定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承担, 而其相应造价的计算由承包方预算人员负责较合适。

4) 现场签证发生的工程内容严禁与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定额中所述内容发生重复, 承包方在提交现场监理人员及业主方代表前应仔细核对。

5) 现场签证应本着随发生随办理的原则, 避免因时间较长而在承包方、监理方、业主方之间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3 工程索赔的管理

3.1 工程索赔的程序

1) 提出索赔通知

承包方在引起工程索赔事件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要求索赔意向的书面通知。

2) 保持同期记录

收到索赔通知的工程师, 须及时检查与此有关的同期记录, 并要求承包方保持相关的同期记录和进一步的同期记录。

3) 索赔证明材料

承包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28天内 (或工程师同意的时间段内) , 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详细报告, 说明承包方要求索赔的款额和提出索赔的根据;若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 则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段内进一步递交期中详细报告;在引起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 承包方应向工程师递交最终详细报告, 提出累计的索赔总额和所有可以作为索赔依据的资料。

4) 索赔支付方式

在工程师核实承包方提供的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资料后, 所确定的索赔款额应在随后的期中月支付证书中付给承包方。

3.2 索赔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1) 在工程投标、议标和签订合同阶段, 必须对合同条件做仔细研究。尤其是关于合同的适用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其付款等条款。

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遇到相应的索赔事件应及时搜集证明材料, 并进行合理的计算得出额外费用的补偿要求, 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每月申报工程进度款中, 同时申报该项索赔款项。

3) 认真积累施工过程资料, 归纳整理所有与索赔论证有关的资料。做好工程会议 (含进度、技术等其它重大问题) 记录并附会议参加人员的签到册。

4) 建立健全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日志、工程日进度记录、工程报验记录、工程照片、材料入库点验使用记录、各类财务单据等。

5) 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现场管理人员要形成定时开会制度, 探讨分析涉及所配及其费用补偿等问题。

4 结束语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工作, 在工程执行过程中, 既具有各自的特性, 又具有其共性。只有将这三项工作认真的重视起来, 实行专人专管的方式, 同时集思广益, 博采众长, 紧紧与工程施工过程、施工特点结合起来, 就一定能在工程中发挥其有益之处, 真实的反映或降低工程成本, 增加工程效益。

摘要:本文结合施工现场, 指出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关键词: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现场管理,全过程管理,预算编制

参考文献

[1]焦亚春.论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工作[J].山西建筑, 2009.

[2]刘伟.施工项目成本控制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0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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