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工作报告(精选11篇)
1.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一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房管局按照照县委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根据县委办《印发关于各级党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1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建立健全了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
房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房管局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对股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活动。
按照弋办发【2009】18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我局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通过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通过整顿使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在各方面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制度落实,积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密切人民群众,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四是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五是班子及班子成员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上下形成了生动活泼、情趣健康的大好局面。
三、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我局目前有三个党总支支部,有中共正式党员44名,预备党员1名。在党建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房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总支及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局机关干部建设建设和谐弋阳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2.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二
一、“三重一大”的概念和产生背景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中央纪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公报。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10年6月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此后, 中央纪委多次重申并将其列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第一条,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 预防权力滥用,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成为各单位各级领导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通报案例看, 腐败现象的发生不少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实践证明, 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对于规范决策行为, 提高决策水平, 防范决策风险, 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企业要做大做强, 离不开发展, 要健康发展, 就要建立起良好的运行机制。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为重点, 探索科学的权利分配方法, 可以促使管理的基础工作逐步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避免在重大问题上个人独断专行和以权谋私, 从而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 降低经营风险,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利于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使用时能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 是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建设状况的基本尺度。坚持贯彻执行集体决策原则可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民主意识, 促使其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
(三)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绝大部分涉及到企业的人、财、物的处理, 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如果在“三重一大”决策上跋扈专断, 必然形成决策中的缝隙与漏洞, 造成腐败的温床。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保证。
三、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 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决策原则是指在决策时必须遵循的指导原理和行为准则, 建立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需把握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 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2.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决策主体集体研究讨论决定。3.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职工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意见, 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4.制衡决策原则。决策依据各自职责、权限、议事规则,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务实高效, 确保权力受到有效制衡和监督。5.制度统一原则。“三重一大”决策主体、决策范围、决策事项等内容与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相一致。
(二) 准确界定“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不同的单位和部门, 列为“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必然有所不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并根据工作内容的属性, 明确哪些工作内容应纳入“三重一大”之中, 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我单位的决策范围确定如下: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公司发展战略、改制、兼并重组、对外投资、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财务与资产、科技与质量、薪酬管理、审计与风险管理、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重大人才遴选推荐评选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年度经营投资计划, 融资、担保项目, 重大、关键性的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重大项目, 自建、房屋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对外大额捐赠和赞助, 内部借款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 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程序是决策主体在做出某种行为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实践表明, 没有科学严谨和操作性强的程序, “三重一大”的决策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地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决策程序按照《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规定》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前经过如下程序:1.调查研究, 提出方案。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 有关部门参与, 必要时可成立专门调研小组。2.充分沟通, 征求意见。对于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3.论证评估, 科学决策。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 事项申报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论证。4.法律审查, 合法合规。对于需要进行法律审查的项目, 在提交决策会议前, 应事先进行法律审查。5.会议通知及材料准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提前将决策事项告知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此外, 为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有效, 对会议决策的几个主要环节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参加决策会议的人数应当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 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 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2.决策会议应当对决策事项进行会议记录和会议录音, 并归档保管。如会议未能就决策事项作出决定, 也要进行记录, 并载明未能作出决定的主要原因。决策会议的会议记录应当完整、详细、准确, 并依此形成会议纪要, 纪要按程序签发。3.决策会议认为需要进一步研究或做重大修改的议案, 应再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复议。复议的时间和方式由会议召集人决定。4.“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与参与决策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 参与决策者应当回避, 也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决策。
(四) 大力强化“三重一大”监督力度。很多好制度没有得到切实贯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执行, 或者是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要切实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就需要在制定时明确规定违反规定者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各决策主体每年应当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并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内容, 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公司纪委应当督促指导制度的执行, 并切实加强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结语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 只是落实中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要求的第一步, 接下来, 关键要在执行上下功夫, 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并促进企业得以和谐发展, 这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我们要保证在建立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础上, 与时俱进, 始终紧扣上级的要求, 突出制度的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使之真正起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作用。
摘要:本文从“三重一大”概念和产生背景入手, 明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从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力度四个方面深入探讨, 分析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使之真正起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作用。
关键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参考文献
[1]李欣元.如何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 20 (2) .
[2]陈文华.航天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航天工业管理, 2011 (11) :14~17.
3.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三
(一)“三重一大”概念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对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出现问题,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重大决策事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重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内容 包括关系各单位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1)重大决策。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兼并、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换,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企业薪酬分配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涉及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的重要奖惩制度,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事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大、关键性的设备、技术引进,重要物资设备和购买服务等重大招标采购管理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承发包;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重大捐赠、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使用。
二、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意识不强 个别领导人员集体决策意识淡漠,违反规定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人员认为重大问题按集体决策程序会影响决策效率,贻误机遇;有的领导人员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决定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系统性不强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主要包括会议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得比较原则,业务管理制度主要是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管理需要制定的,相互之间的协调性和系统性不够。有的单位由于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系统、规范、严格,有的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就开始实施,在相关部门要检查才事后补程序、补手续,使得发挥众人智慧,提高集体决策科学性以防范决策风险的作用荡然无存。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监督与责任追究不够 不少单位内部同级监督乏力,个别单位的同级监督甚至形同虚设。个别单位(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不顺畅。有的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没有征求广大群众、职工的意见,难以实行民主监督。
(四)企业治理结构不到位 不少企业正处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过程之中,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尚未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有的企业由于党政决策机构的人员高度重合,决策、监督、执行的体制构架不清楚,导致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决策的机制保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
(一)确定“三重一大”的范围 认真梳理本单位及其系统的各项业务,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属于“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
(二)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进行逐一列示。
(三)确定“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依权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保密原则。对于未通过和限定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項必须经过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三大程序。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五)注重“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集体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改变的,应重新提交集体讨论作出决策。负责决策执行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要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加大“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并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要负责跟踪督查“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上级单位应不定期的对下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落实已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报告。涉及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还要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领导人员汇报或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完善“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 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的人员应当对集体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 杜昌)
4.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四
一、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枝纪发[]16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团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了《枝江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团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团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会、上报省市重大项目等,均经过局党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景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景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景研究,并坚持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四、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廉政建设职责制,局长为第一职责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职责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认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干部实行廉政谈话。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资料熟悉率到达100%,机关干部对文件资料知晓率到达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构成优良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5.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篇五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根据县纪委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定和执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即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集体做出决定。
(二)按照程序集体决策原则。除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
(三)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按照有利于集体领导和分管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对涉及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管理体制。
(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即对于需要报请上级批准或了解“三重一大”事项及其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或报告。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酝酿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一)深入调研。决策前,应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组织听证或者公示。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征求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充分酝酿。拟提请集体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以适当形式进行充分酝酿后,由分管领导提请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
(三)确定议题。由局党组书记或者董事长根据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班子成员应对提交讨论的议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或者建议。
(二)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当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根据讨论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三)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
(四)讨论会议要由专人负责记录,每个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应当详细记录。会议形成决策后,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或者必要时将决策结果书面报送有关部门和纪工
委。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由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有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的领导应当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公司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分管领导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新的决策做出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三)集体决策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重新提交集体讨论做出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臵的,应当在处臵后及时向公司党组报告。处臵后未完成的事项需要重新做出决策的,应当重新集体决策,并按照新决策执行。
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接受县纪工委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县纪工委报告“三重一大”工作情况,由党组书记亲自签字并加盖党组印章上报,涉及的重大事项及突发性问题随时上报。
对未经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报告,或者向上级党组织、纪委、组织部门反映。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列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坚持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三重一大”工作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一)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决策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三)应当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由个人独断决策的;
(四)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或者有意规避集体决策的;
(五)未向领导班子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错误的;
(六)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的;
(七)泄露酝酿、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情形。
第九条责任分为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个人责任分为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
集体责任的追究,情节轻微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限期改正;情节较重并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向上一级组织书面检查,接受处理;情节严
重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领导班子集体接受上级处理。
个人责任的追究,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责令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凡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党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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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篇六
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自2006年2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06]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不准”,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管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去年的局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任前谈话、今年的区流管站人员上岗前廉政谈话,为使他们在走上新的岗位后如何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
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翠委[2007]14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007年2月份起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住“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确保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作风整顿建设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7.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七
1 当前落实的情况
(1) 项目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各项目部能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 凡分公司纪委下发的《关于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13项内容中所涉及的关于生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变动、设备租赁, 二次分配等重大事项, 项目部领导班子都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坚决做到不酝酿不决策, 不集体研究不决策, 切实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2)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 对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管理行为, 能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在平时工作中, 项目部按照公司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对外分包招 (议) 标申请表》报公司成本部审核, 然后配合公司根据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谈判、选择分包单位、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网上审批流程操作, 不越权和违规签订分包合同。
(3) 针对项目部的实际情况, 有重点、抓关键的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制定分包计量管理办法, 按时办理分包计量, 严格规范分包计量办理手续, 准确反映分包成本。
(2) 制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明确分包结算流程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及时办理分包结算及更新分包结算台账, 做到每个分部分项结束后明确掌握分包实际成本。
(3) 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条款抓好分包计量支付、分包点工控制和分包结算工作, 坚决杜绝无合同付款和超合同付款现象。
(4) 制定零工及零星机械签认办法, 规范签认手续, 坚持量、价分离原则。并且, 经理部通过加强赢利点的分析、文件研究、设计变更、方案编制、抢工期等方面的工作, 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4) 加强监督,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各项目部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 做到重大决策运行时必须由党支部监督参与。党支部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厂务公开内容, 让职工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 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公司纪委每年的执规检查中必对各项目落实“三重一大”情况和决策进行考核检查。
2 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存在的问题
(1) 个别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够, 独断专行。由于许多项目远离公司大本营, 长期在外缺乏教育、监督和约束, 加上外面的诱惑, 个别干部权力较大、胆子也较大。个别项目部领导有“天高皇帝远”思想, 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识淡化、滥用手中权力、逃避监督, 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2) 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比较模糊, 部分项目部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项目部还未建立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 使党支部参与项目部重大事项决策和行使监督职能的内容及方式没有通过制度形式固化,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
(3) 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如有些重大事项决策上, 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不够, 决策程序简单, 草率行事, 个别项目部主要领导存在用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策。有的领导干部认为, “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反正是上会集体讨论做出, 造成决策失误也是集体承担责任, 不愿做过细的前期准备、酝酿、沟通工作, 大大影响了决策的质量。
(4) 责任追究不力。对于决策失误造成的问题和后果, 往往要过一段时间后才能验证, 因此公司纪委虽然有相关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但追究和力度不够。
2.2 产生问题的原因
(1) 对“三重一大”决策认识有偏差, 认识不到位。项目中主要领导特别是行政一把手忙于日常工作, 忽视“三重一大”的学习和理解, 易造成对政策和制度准确度把握不够, 在思想上松懈, 对“三重一大”决策重视不够。
(2) 项目副职领导有畏难情绪, 不能大胆发表意见。主要是怕承担责任, 对决策事项会前思考少, 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认为决策是一把手的事, 与自己责任不大, 这样形成的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的效果。
(3) 监督力度不够。项目部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 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体现不充分, 无力度。
(4) 责任追究不够。公司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备或虽有追究制度, 但因碍于情面,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表层, 缺乏力度。
3 落实和推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
(1) 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机制, 强化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 从机制入手, 补充和完善现行体制上的某些疏漏和不足。目前公司无论在施工生产、内部管理、党风廉政方面的制度是比较全面的。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时, 一定要强化执行的严肃性, 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 推进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层层细化落实到每项工作。
(2)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领导班子, 尤其是党政一把手, 要切实担负起全面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做到“一岗双责”, 把反腐倡廉纳入单位总体工作, 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 一起落实,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形成全员全方位一起抓反腐倡廉的齐抓共管格局。
(3) 加大监督力度。
(1) 强化组织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
(2) 强化制度监督。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宣贯、检查, 努力提高执行力。
(3) 强化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4) 抓好廉政风险的预防预控。要把项目部领导班子的思想道德建设、分包管理、分包计量、工程结算、物资采购、进度款支付作为重点风险点加以防控, 并明确防控的内容;明确项目部领导班子各自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5) 切实加强班子建设, 使“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成为习惯。“干好工程, 带好队伍、拓展经营、创造效益、树立品牌”是项目部的五大任务。而要完成上述任务, 领导班子是决定因素。班子成员加强团结, 能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 从而最大限度地增进相互间的了解、理解、团结, 有利于达成共识, 更好地的保证项目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更好地推进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
4 结束语
8.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八
【关键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企业发展
国有企业为了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运行规范科学发展,依照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作为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并且收到良好的效果。“三重一大”问题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切入点。近年来,中铁二局集团在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过程中,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行流程,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有效提高了决策水平和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健全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制度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中铁二局集团作为国有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标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和与之匹配的法人治理制度及其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
1.在公司治理制度中要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明确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实现企业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的决策程序和议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检查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要明确党委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的主要职能,即对公司改革、发展和管理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对派往子公司的股权代表、董事、监事、经理层人选提出意见或建议。
3.要制定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规则,明晰执行流程。对需要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建议和意见,然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总经理职责权限的,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坚持“新老”结合,实行“交叉任职”,从组织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公司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保证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坚持“新三会”与“老三会”相结合,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选聘配强了董事监事,明确工作职责,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1.充分保证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确保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重要举措。公司改制上市后,明确“四变、四不变”的原则。即领导体制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地位不能变;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变;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变;产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能变。
在坚持集体领导、保证民主决策方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要达成共识,作出五个必须的规定:即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策,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必须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提请董事会决策和职代会通过的重要问题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所有上会的重要事项事先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一致。“五个必须”的坚持,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的全面执行。
2.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企业组织领导体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照规定进入党委会。目前,公司和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率达到100%。这种组织领导体制为公司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严格决策程序,明确执行流程,从程序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流程,是推进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对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来说,这显得尤为重要。
1.明确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实现决策的规范性,是有效进行“三重一大”决策的重心和前提。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中,对决策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以及参与人员等都要做具体要求,形成明晰的决策流程,凡涉及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需独立董事在会前和会后发表独立意见。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与职工利益相关的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时,都要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严格规范的决策流程,既能增强操作性,又能有效杜绝个人独断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范运行。
2.引入专家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在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中,始终要把专家论证作为一项重要决策依据,尤其在遇到各类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问题时,我们都要坚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确保各项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为此,公司经理层要设立专家委员会,下设十个专家组,主要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评估,以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决策的参考建议和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要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主任委员要由相关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3.坚持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坚持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我们在推进“三重一大”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决策民主、科学。无论是在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上,还是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前,公司都要认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市场论证,广泛听取所属单位意见,征求上级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坚持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职工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4.推行党政会签制度,保证决策的实施性。注重决策可行是“三重一大”制度的落脚点。我们在推行“三重一大”工作中,要将公司层面重大决策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延伸到基层项目部,在基层项目部普遍推行重大事项党政会签制度,规定凡涉及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成本核算、资金管理、人事调整、验工计价等8个方面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能部门会审、项目班子集体讨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会签后,方可实施,形成共同决策、相互监督的局面,减少和避免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的失误,确保项目健康运行,企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5.明确了落实决策的基本责任。为确保决策落实的质量和进度,公司要明确决策执行的领导责任和具体执行机构。如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的涉及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公司总经理要承担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党委(常委)会做出决策后,党委书记要承担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常委)成员按职责分工带头贯彻执行,为决策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在决策执行中,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明确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责任人,不得推诿和拖延。
四、加强监督检查,注重考核评价,从机制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保障机制,是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公司要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1.充分发挥领导人员之间相互监督,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从“新老”三会的结合和相互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中,赋予了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领导人员是否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是否遵守议事规则、是否遵照会议制度进行决策,彼此之间互为监督,从体制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实施。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也是班子每个成员自查汇报的内容之一,并以此接受其他班子成员和指导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的监督。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能,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一是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所属子公司贯彻落实国资委和上级指示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执行力。二是要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全过程参与领导干部公开招聘,积极参加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加大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力度。三是要以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劳务队伍选用、项目招标、大宗物资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验工计价、废旧物资处理、资金的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生产经营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规范运作。四是要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为主要形式,对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五是要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
3.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监督和评价职能,保证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各级党委要将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列入领导干部勤廉从业作风建设要求之中,将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职代会要将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和使用挂钩。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
4.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监事会要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每年在开展对所属子公司的检查中,也要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建议书,以此在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同时,有效地促进各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5.是强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力度,确保“三重一大”的有效实施。我们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的有关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对执行落实的结果按优秀、符合、不符合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奖惩。
通过公司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和科学决策,就能减少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从根本上保证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是靠人的行为来完成的,也就是说靠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来完成。领导干部素质的高底直接影响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好坏。组织上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领导干部自身也要加强自我学习和加强修养,不断提高素质。
1.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审慎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为企业事业发展、为职工群众掌好权、用好权,严格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不搞特权。要切实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使我们做出的重大决策都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企业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在利益上的关系,在政策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其它不要多想。
3.要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企业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保证中央和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010(7)
[2]中央纪委法规室,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7)
[3]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新华出版社,2010(7)
[4]李本刚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辅导读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6)
[5]傅思明.《“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7)
9.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九
“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近期召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交纪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现就我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中心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制度,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本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县重大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预算的制定和调整;中心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疾控工作事项,由中心党支部研究决定。
2、干部任免:对于我中心内的股级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股室工作人员的调整。
3、重要项目安排:大宗物品采购等均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中心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中心党组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中心党支部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2、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3、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4、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1、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不一,标准把握不一 由于上级对“三重一大”涉及的范围、内容没有明确界定,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资金”的理解和判断不很准确。
2、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
单位制定的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少,且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
三、整改措施
1、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意识应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决策的自觉性,坚决克服单凭个人经验和主观意愿、以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方式进行决策的现象。
2、出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将“三重一大”的范围和标准、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和方法等决策要素加以固化。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的范围和标准。将发展规划、计划、重大工作部署、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事关单位人员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纳入“重大事项”范畴;将单位人员调入调出、中层干部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等纳入“重要干部的任免”范畴;根据单位性质、规模和相应情况,界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或标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权限和责任,分别采取局党支部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问题,事先都要经过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三是决策程序和方法进一步规范。遇到“三重一大”事项时,相关问题的解决先由业务股室提出初步方案,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有关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时,要对会议必须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
3、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要求,中心通过组织学习,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关键环节;整顿机关作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带头深入基层解决问题等一系列活动,对照要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肃机关纪律,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4、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探索建立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考核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硬指标,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或改变“三重一大”问题的,或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支部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坚决上交上级部门。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充实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法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0.三重一大自查自纠报告XX 篇十
市“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力专项巡查,现将专项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月份,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四部门组成联合巡查工作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农委、卫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 5 个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市委办负责检查重大决策事项,市纪委负责检查重大项目事项,组织部负责检查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财政局负责检查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采取单位自查、专题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5 个单位共访谈中层以上干部 90 人,回收有效问卷调查 148 份。
二、绩效评价.加强学习贯彻,制度执行意识逐步增强。各单位对两个《意见》较为重视,能采取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网站公开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两个《意见》。各单位都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应实施办法。如《常州市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将重大决策事项分为 11 类、重要人事任免分为 3 类、重大项目安排分为 5 类、大额度资金使用分为 6 类,进行分类细化,发挥了较好的规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制度执行意识逐步增强。
2.规范操作程序,集体决策水平得到提升。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能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实施,坚持党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如市卫生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较早地实行了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专门制订文件形成制度,并初步探索了“两考(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评、组织考察)三差额(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十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方式、公开报名、公开演讲答辩、公开推荐及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公开电话、全过程公开)”的选人用人方式。XX 年以来,5 家单位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共 232 项,集体决策水平得到较好提升。.健全配套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单位注重配套制度的建立,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不断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市交通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干部挂职锻炼、干部交流轮岗和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等规定,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开展行政权力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制订出台《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政规定》,通过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不断增强各项制度的约束力。.加强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单位注重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如市农委聘请了 30 位由市级机关代表、辖市区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代表、基层站所负责人等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对农委“三重一大”工作及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管理申报、评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出台 《常州市农林局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申报、评定和检查验收程序,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存在问题.对制度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对制度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重视。一些单位没有按市委文件要求在 6 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个别单位为应付检查才仓促出台相应文件。有的单位对制度宣传教育的方式不够多样,宣传范围不够广泛,效果还不明显。访谈中有些中层干部不了解“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有的干部是检查前一天才看到文件。一些单位执行制度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检查台帐中发现,有的单位用一般的记载簿代替专用会议记录本,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笼统简单,如讨论任用干部时,有的只记录了“一致同意”的表态结果,省略了班子成员讨论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和理由;有的会议纪要过于原则,遗漏了集体决策形成的一些关键信息和内容。
2.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大多照搬市委文件,没有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界定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在哪些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上党委(党组)会研究、大额度资金的界定标准、票决制的实施等方面没有进行具体细化,一些单位甚至以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代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制度执行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酝酿的充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访谈中了解到,有的单位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的范围还比较狭窄,一般干部的参与度不高;会前协调沟通和酝酿的时间还不够充分,有关决策方案没有提前送达班子成员,有的是在开会时才拿到有关材料,集体决策时讨论不够深入,酝酿不够充分。有的干部反映,一些决策方案没有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提出的往往是单一意向的“可批性”报告,而不是提供多种比较方案的“可行性”报告。.决策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等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随意性较强。访谈中有干部反映,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的面还不够广,向领导干部公开的多,向一般干部公开的少;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公开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的公开少;决策形成的结果公开多,决策执行的过程公开少,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力度还需加大。.执行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访谈中有的领导反映,有时为了完成上级的限时要求,实施重大项目时赶工期、走捷径,没有履行必要的程序,造成了一些边上报、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有的单位依法决策的观念不强,受种种干扰因素的影响,有的项目规划一变再变,决策执行的刚性不足、严肃性不强。.监督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党委(党组)办公室或相应机构没有建立领导班子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监督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没有跟踪督察。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不够,有的下属单位领导权力集中,行使权力不够透明,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强。上级党组织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建议.强化制度的凝聚力。要 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使制度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和有效防治腐败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发挥制度凝聚力。要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重点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日、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制度学教活动,提高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 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要求,编制公开目录,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全面、正确公开制度内容、制度执行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全方位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 带头坚持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要深入推进“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建议市委继续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执行重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建议在全市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照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推动市委制度文件的有效落实。围绕制度执行力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探索建立“政风热线”长效机制,支持和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探索科学的制度执行绩效评估办法,建立明确的制度执行导向机制。制定《制度执行力评价体系和标准》,年内对部分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全面监测分析反腐倡廉制度运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严格问责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加大对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制度等行为的问责力度,年内通报一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制度的创新力。各地各部门要 针对实施重大决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三重一大 ” 集体决策配套制度,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等。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与部位,推进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要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从“人盯人”转为“机盯人”,用“无情的电脑”约束“有情的人脑”,减少人为干扰和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制度执行的实效。.强化制度的推动力。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和规定,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动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动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要 通过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把“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工程)相结合,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 , 把强化制度执行力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 从而推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11.三重一大工作报告 篇十一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我园制定了解放路幼儿园“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XX年,幼儿园党政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了党政班子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高度重视,增强执行能力
“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幼儿园党政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三重一大”制度与幼儿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执行力,我园认真做到了三个到位:
学习到位:幼儿园党政班子认真学习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幼儿园“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和决策程序等,切实加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思想上统一认识、提高认识。
责任到位:幼儿园成立“三重一大”制度领导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总体负责“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班子成员任组员任组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幼儿园还成立了“三重一大”制度监督小组,由教代会代表、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有力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措施到位:幼儿园“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根据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幼儿园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形成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责,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落实,职责分明。幼儿园党政主要领导检查实施具体情况,并将实施情况与考核相结合,有力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顺利实施。
二、明确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我园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通过加强宣传、学习,不断明确“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逐步规范了工作程序,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集体决策准备情况。幼儿园在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前,先由具体负责事项的班子成员准备好集体决策讨论的材料,提前告知每一位班子成员议事的事项内容,并把相关材料发给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能够具体了解议事的事项内容,有利于讨论、决策。如:重大事项决策方面:XX年5月,我园开展“幼儿园特色教师”评选活动,2月党支部将活动评选方案发给每一位班子人员,提前告知,让班子人员进行充分的酝酿、思考,再召开班子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方面,XX年8月,幼儿园调整中层干部。党支部将调整的中层干部名单提前告知班子人员,让班子人员对名单进行酝酿、思考,更多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做好充分的准备;重要项目安排方面,XX年暑期,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将对阳光部、健康部进行修缮工作。6月,工会召开教代会,向每位教代会代表征询暑期维修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汇报园长室。园长室将暑期修缮的项目提前告知班子人员,班子人员进行酝酿、思考。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XX年5月和9月,幼儿园为班级购买打印机,12月,为教师购买笔记本电脑等费用都比较大。园长室将所需的费用提前告知班子人员,班子人员进行酝酿、思考。
集体决策讨论情况。由于集体决策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班子人员在集体决策讨论过程中,都能够根据议事内容进行充分的发言,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整个决策讨论的氛围非常好,使每一次的集体决策都能够顺利进行。如:XX年6月区十佳师德标兵、区“五表率”推荐名单、南桥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单、调整幼儿园中层干部名单、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名单、暑期维修更好阳光部楼梯pcv地板等,都能顺利地集体决策讨论通过。我园还健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记录制度,形成文本材料,将资料进行有效积累。
集体决策执行情况。我园“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由教代会代表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把监督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保证制度落实
幼儿园为了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幼儿园成立了监督小组,保证“三重一大”事项顺利进行。我园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坚持实行教代会代表的巡视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保证我园的“三重一大”制度顺利实施。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以来,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才能把幼儿园“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落到实处,只有做到民主集中,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也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透明度,才能得到人心,凝聚人心,促进幼儿园科学、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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