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一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村卫生室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贵州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黔医改办发[2011]11号)和遵义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市医改办[2011]10)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着力推进我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底”。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非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县卫生药监局定期对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开展督查。
(五)补助办法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提高村医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214号)和习水县卫生药监局关于印发《习水县切实解决村医报酬实施意见的通知》(习卫食药发[2011]12号)文件要求,对村医进行补助:
1、定额补助。经考核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常规工作发放定额补助,发放标准按每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少于2000人的村按1名村医补助,服务人口在2001至3000人的村按2名村医补助,服务人口超过3000的村按3名村医补助,原则按每名村医不少于500元/每人/月补助(资金来源于政府补贴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2、年终考核奖励。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村医,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奖励。
3、政府购买服务性补助。按照工作量化、绩效考核标 2 准,对村卫生室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0-6岁儿童健康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大传染病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从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原则上按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经费40%左右落实到村卫生室。
4、一般诊疗费补偿。根据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发[2011]27号)规定,将村卫生室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采取门诊总额预付的方式,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纳入保险范围,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0年12月20日前,各镇乡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药品价格、库存等情况进行摸底,按照《遵义市卫生局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 3 知》(遵市卫发[2011]14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定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实施阶段:一是2011年12月31日前,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二是网点于2012年元月起逐步实施,参照行政村标准执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3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镇乡卫生院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
(三)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 4 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镇乡卫生院要加强领导,进行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5
2.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二
关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月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对各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跟踪检查指导,了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以及制度实施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到位,根据省卫生厅、州卫生局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月报调查工作。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月报调查表》(见附件),2010年11月份的数据(含附表一、二、三),请于12月3日17:00以前将调查表的电子版报砚山县卫生局何洁处,并请各单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一并报卫生局何洁处。以后月报调查工作为常规工作,表一为季报,分别于1、4、7、10月的3日前上报情况,表
二、表三为月报,于每月3日前上报情况。月报调查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统计,数据真实,按时上报,如有瞒报、漏报情况,卫生局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何洁,3131357
电子邮箱:56862572@qq.com
附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月报调查表
砚山县卫生局
3.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三
现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汇报如下:2014年9月20日开始第三季督导工作,6生室进行督导检查,每到一个村,根据《皮山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考评细则》的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情况:
6村卫生室有基本药物制度告示,有基本药物制度价格公示,有政策宣传专栏,不存在加价销售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均实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全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因人员紧张,卫生院一体化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导致对村卫生室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不够,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工作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村卫生室财务收支报表不够及时、准确,没有建立药品购、销、存账目和资产管理台账;三是个别村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数与开具的方数不符,处方签名不全,开具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卫生局的领导下,社会反响较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完善职责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抓督查落实,细化方案抓绩效考核,加强宣传抓群众监督,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乡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配齐配强一体化管理专班人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领导落实、工作专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把监管巡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并完善监督检查记录。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乡卫生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用药目录,规范村卫生室抗生素的使用。完善电子处方患者签名制度,把电子处方患者签名和联系方式作为一项硬性规定,既要让患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又要体现对医务人员的保护。
(三)完善方案,科学考核。要针对不同时期所出现的不同问题,及时调整考核方案,把监管检查情况与奖惩制度挂钩,与量化评分挂钩,与绩效兑现挂钩。认真核定村卫生室总数及在岗乡村医生人员数量(不能突破原核定总量)。
(四)加强宣传,群众监督。利用社会及群众力量进行全面监督。乡卫生院要利用公告、宣传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深入了解实施基药制度所带来的好处,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广泛自觉参与监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4.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四
为确保2011年底前在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实现中央和省、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目标。根据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在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意见》精神和《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和《涟水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室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307个品种)。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乡镇医疗机构负责对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2、实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结算制度。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镇一体化办公室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禁村卫生室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镇一体化办公室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定期向镇一体化办公室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并在72小时内自行到镇领取代购药品,原则上一周一订购(特殊情况可随时订购)。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并建立进销专帐。镇一体化办公室要设立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村卫生室代购药品的分发和药款结算手续,药款一月一结算,原则上一月开一次发票,每月30日为全镇统一结帐日,同时向上报出药品购销月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期结算时间、挤占和挪用药款。
3.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自2011年8月1日起,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经营非基本药物。对库存药品及时分类盘点,并记入药品专帐。从2011年8月4日前购入的非基本药物不得再进行加价销售。
三、财政补偿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村卫生室持续健康发展,在严格按照省、市规定,以户籍农业人口数为基数,每年16500元/1000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根据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销售量的30%标准,安排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补助资金。共公卫生补助7500元/1000人的标准。
四、具体要求
1、库存药品盘点及建帐登记。镇一体化办公室负责对管区内村卫生室的原库存药品进行分类(国家基本药物、非国家基本药物)盘点,盘点表要把药物的名称、规格、单位、购入价格、生产厂家、产品批号、进货渠道、销售价格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库存盘点表一式两份,一份镇一体化办公室存档。
2、实施村卫生室药品购销情况月报表制度。村卫生室自8月份起,每月30日将当月药品购销情况认真统计汇总,填报月报表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
3、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购销凭证及其账务的规范管理制度。各村卫生室药品购进发票及其清单必须齐全,销售药品必须使用全镇统一的处方或收费凭证,逐月装订成册,汇总统计,按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否则不得享受财政基本药物补助。
5.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五
垫江县澄溪镇卫生院 编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澄溪镇卫生院督导检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本网讯(黎颖)12月22日,由澄溪镇卫生院分管院长余怀平带队,组织3名公共卫生人员,对全镇11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重点在各村卫生室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情况。
在检查前期,卫生院院长谢国祥专门组织召开督导检查工作会议,组织检查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和垫江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检查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并要求检查组在各村检查现场针对存在的问题抽出整改建议、被检查人现场签字确认。
督导组询问了居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情况,向村卫生室了解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上网查看实施价格情况。各村卫生室都很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完成了通知要求,各村卫生室都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督导组组长余怀平对村卫生室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几个村卫生室的具体实际,指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我要求,各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取得村社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本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找出全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医改工作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发:各科室、村卫生室 报:镇政府、县卫生局
6.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报告 篇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20xx元提高到2500元。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由中央、省级测算下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小组于8月13日正式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支出凭证、账簿及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首先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帐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了查阅,提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和发放资料,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实施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进行了现场询问、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查阅,评价小组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县20xx年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按照5:2:3的.比例进行补助,即:“5”为目标考核(常规工作+基药管理),“2”为辖区服务人口,“3”为基药销量。实行年终考核全部划拨补助的方式进行。
通过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务查阅,财务处理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中未附考核评分明细表,只有汇总表;二是部分乡镇只有只有资金分配表,无其余相关资料;三是村卫生室维护中建议附维护前和维护后的对比照;四是无公示照片。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位资金180.1万元,使用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均下拨至村卫生室,用于办公经费、材料支出等。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政府批准并由财政下达80.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扣减48万元,实际安排32.5万元。除县级配套以外的中央、省级资金均由中央、省级测算划拨。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到位1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财务管理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抽查20%的村卫生室进行复核。
(2)项目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切实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统一网上采购工作,并督促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购进基药,大部村卫生室均能按要求做好基本药物使用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川财社〔20xx〕94号,川财社〔20xx〕178号)部门预算安排96.5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6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0.5万元),总额为196.1万元。
2、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xx年账面反映支出总额为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6.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实际支出为14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45.7万元,收回资金50.8万元(收回部分为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效果。
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范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和廉价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而努力。
通过对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经问卷调查显示,该项目总体满意度为82.61%。得分95.93分。
五、存在问题
1、村卫生室不能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同时开展基本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大多数村民会选择在当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便进行新农合的报销。
2、未建立村医最低基本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目前仅凭医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都面临较大困难。
3、村医与当地“一村一幼”教师收入相差太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村医生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不如外出务工,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加大了年轻村医队伍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1、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学习,严格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2、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养老机制,解决好村医的待遇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3、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逐步实现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政策,切实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
7.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篇七
2011年,我院在县卫生局和泥溪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今年是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头一年,也是新医改工作的关键的一年,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医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9月18日,我们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知识,并利用开早会、科主任会、社区卫生服务站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明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大厅显示屏滚动播出、利用集市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10年10月1日始,我院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307种和省增216种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并在药房窗口上方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截止到2011年5月1日,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青岛市最高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样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用药需求,先做用药审批计划报局医改办审核通过后,再购货、验收、入库,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经常交流在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
2011年5月1日号始,严格执行国家307种药物(753个品规)的网上采购,能够端正工作态度,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照规定确定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卫生局审核,最终确定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药品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成本负担;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7月9日前,又完成了省增补药物网上点配送工作,建立了本院采购目录,与配送企业确立了配送关系,实施了省增补基本药物的网上集中采购。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市情,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8.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八
核整改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市卫计委2018年4月2日对我院基本药物工作的检查结果,我院现将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总结如下:
一、卫生院存在的问题:
1、处方合格率88%,问题:(1)药品用法用量不适宜。(2)诊断与用药不符。(3)超7日量,未注明原因。(4)青霉素和头孢类使用未注明续用。(5)超范围用要。
2、基本药物资料存在的问题:
1)卫生院配备药品126种,少于150种,不能满足患者需要。
2)处方点评结果未签字。3)采购合同附件未打印。
4)冷藏柜有水,未及时清理。卫生院有监管,无整改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设置不合理,宣传印证资料不全,形式单一。
5)卫生室抗菌药物监管使用率不明确。
二、村卫生室存在问题
1、药品数量不足70种,不能满足患者需要。
2、处方合格率48%,抗菌药无的使用量和使用率为监管。缺货登记未做。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无印证资料。
3、培训笔记与培训不符。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基本药物考核小组会议,更加细致的制定了基本药物考核细则和办法。院领导针对卫生院药品品种少的问题做了整改,要求医务主任扩充我院采购目录。药房人员每天严格审核处方,对不合格处方及时交给医生修改或重新开具。对于基本药物资料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尽快完善资料。对村卫生室督导要严格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卫生室整改。要求卫生室增加药品品种,以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药房按照一品一规整理本院用药目录和村卫生室的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的分级目录和卫生室的分级目录。制定本院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培训和监管,确保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昌吉市佃坝镇卫生院
9.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九
桃江县石牛江镇卫生院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绝大多数群众看病得到实惠,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群众拥护。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和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目录中部分品种在基层卫生院临床意义不大。
如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共计8个品种。此三类疾病由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免费治疗,免费发放药品。乡镇卫生院几乎不用此几类药物,所以卫生院既使配备这几类药物也无用武之地,反而占用了名额,使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药品没有选进目录中来。
建议:把不常用的品种请出去,把群众真正需要药品的选进来。
二、相对于第一点而言,基药目录和增补目录中,妇科用药、儿科用药、感冒药中复方化学制剂品种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建议:适当增加妇科、儿科、感冒类中复方化学制剂品种。
三、在增补目录中,部分药品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例如:裸花紫珠分散片、宫环头养血颗粒、奥美拉唑注射等。给医院基药制度的运行带来了不便,给群众带了经济上的损失。
建议:请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尽快落实相关政策。
四、目录中部分药品从一开始到现在无法采购。
如:安宫牛黄丸,如意金黄散等。
有些药品因价格问题而无法采购。
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庆大霉素注射等。
五、没有制定药品正常损耗补偿办法。
药品在搬运、储存、使用过程中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出现破碎、霉变或过期失效等损耗,有一部分零星损失。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后,没有药品利润,对于药品正常的损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如果药品损耗得不到补偿,基层卫生院将承担新的经济负担。
建议:制定相关的补偿机制。
六、启用新平台和新价格政策后,大部分药品无法采购。
新一轮的品种与价格中标出台后,更换了大部分生产企业和药品规格。配送企业没有及时配备中标药品,使得卫生院无法采购药品,不能及时补充和更新药品库存。由于药品的短缺,影响医生的正常诊疗。
建议:请上级领导做好更新换代的前期工作,督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生产和配送,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
10.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篇十
县人大:
我芷江镇按照积极稳定、分层推进的步骤了,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的销售,具体采取的步骤如下:
一、2010年2月1日起,卫生院按照省卫生厅及县卫生局指示,全面实施基本用药(307种)并实施了零差率销售。县物价部门曾多次在我镇卫生院督导、检查,并给我镇卫生院授予“物价诚信示范单位”。
二、我镇卫生院所有基本药物已达到100%的网上采购,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杨琪担任组长,医院院长为副组长,采购责任人为成员,负责配送机构均系招标规定的五家医药公司,至今未在网外采购任何药品。
三、我镇卫生院在院长的指导下,在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合理用药培训,杜绝了医务人员滥用药物的习惯,不同程序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四、我镇卫生院采购的所有药品,均由药库管理人员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一些药效期短的药物一律调换。对所有网上采购药物做了单位药品采购的统计台帐,并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计表上报到县卫生局。
五、我镇卫生院在药品付款方面,采取了由药库负责人及药房负责人双人签字后(即严把药品质量)再由院长签字,并将采购清单及发票上交县医改办,在网上核实该批药品均基本用药和系网上采购后,方才付款。
六、我镇卫生院建立了统一格式,对基本药物价格的公示设置了基本药物价值查询台及价格公示栏,自觉接受了物价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自觉接受和了解群众对本单位药物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反映,避免出现基本药物实施中弄虚作假。
七、凡在我镇卫生院就诊的患者,所有药品100%在农合报帐范围内。
【关于开展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推荐阅读:
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12-11
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卫人发〔2004〕114号)06-18
村党支部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党课教案08-22
关于开展藏传佛教基本情况调研报告08-26
关于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07-14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九不准”专项工作12-31
卫生系统关于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动员大会10-16
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