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储蓄国债发行对我国储蓄国债的借鉴和启示

2024-06-29

英美储蓄国债发行对我国储蓄国债的借鉴和启示(2篇)

1.英美储蓄国债发行对我国储蓄国债的借鉴和启示 篇一

储蓄国债(也称电子式国债)是财政部在国内发行,通过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是以满足广大消费者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较多偏重储蓄功能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债券品种。此债券是2006年财政部为完善现有的凭证式国债,研究推广出的新型储蓄类国债,它与以往的凭证式国债的不同点在于:在记帐方式上

它以电子记帐方式记录债权;在托管模式上采取二级托管制,由承办银行总行和中央国债凭证结算公司分级托管,各负其责;在销售方式上采取代销方式,发行期结末后,未售完部分划回财政部;在兑付资金清算方式上实行财政部与商业银行每月清算兑付本息款项,防止商业银行大量垫付资金。虽然此种国债成功推出,达到了预期的设计目的,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当前凭证式国债在发行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资者兑付未到期凭证式国债,迫使商业银行大量垫付资金。投资者因存贷款利率上调或紧急性货币需求,必然要提前兑付已购入的未到期凭证式国债,由于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方式采取承购包销制,商业银行只有等到凭证式国债到期后,财政部才能划拨国债兑付的本息款项,在此之前如遇到提前兑付,商业银行就得自己垫付资金。由于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大量被占压,严重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原则。

2、凭证式国债利率制订不合理。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利率是由财政部行政制订的。由于财政部在利率制订上缺乏专业性,以行政方式制订利率无法使国债利率真实体现国债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如果利率制订偏低,则极易造成发行失败,如果利率偏高必然加大筹资成本,使国家债务规模失控,更重要的是还会破坏金融秩序,形成金融风险和国债信誉危机。

3、凭证式国债发行手续费制订偏高。凭证式国债采取代销方式,银行不承担包销风险,承销凭证式国债的风险应当与商业银行柜台交易的记帐式国债相同。然而通过比较,我们发现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率相差悬殊。凭证式国债发行手续费率为6.2‰,而记帐式国债仅为1‰。

二、完善我国储蓄国债的政策建议

为了促进国债市场发展,防范国债发行、管理风险以及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对储蓄国债的需求,必然尽快地解决储蓄国债存在的上述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发达国家储蓄国债发行和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如何改进我国的储蓄国债浅谈几点建议:

1、改进储蓄国债的发行方式和提前兑取付款方式。首先,将现行的承销机构名义上的代销,实际上的报销变为实际上的代销,解决承销机构先交款后发行,承担包销风险的问题。各承销机构代销国债的资金收入由各机构通过电子通讯系统直接划转到财政部指定的帐户,并在投资者的储蓄国债帐户中进行相应的登记,并及时通知托管机构。其次,改变凭证式国债只能到原购买点提前兑取的办法。投资者可以到任何代销机构办理提前兑取手续。储蓄国债的兑付款项逐级划付,最后由财政部直接付款,避免代销机构在办理提前兑付国债业务时为财政部垫付资金的问题。

2、储蓄国债在利率种类上,可以采用浮动利率型储蓄国债的做法。如果发行长期储蓄国债,采用浮动利率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债券期限越长,利率风险就越大,储蓄国债采用浮动利率能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储蓄国债的利率可以以某种市场利率为基准定期进行调整。由于我国的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银行存款目前仍然是储蓄国债的最主要竞争对手,因此在确定我国储蓄国债的利率时应该以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上下浮动一定的利差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它可以弥补目前我国储蓄国债期限全部以中期为主的问题,从而大大降低财政部的资金筹措成本。

3、采取一些促销手续,拓展储蓄国债购买通道,对商业银行柜员销售储蓄国债,给予物资奖励。据调查,目前相当大一部分商业银行为促销其代理的保险、基金等个人投资的金融产品,大多采取手续费收入不列入本行大帐,或者部分列入大帐的办法,将剩余的手续费收入直接奖励给柜台工作人员,以鼓励其促销代理的金融产品。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将国债发行、兑付的手续费全额或者部分奖励给柜台工作人员,促动其宣传和销售储蓄国债,从而达到既降低发行人筹资成本又促进国债销售的目的。

总之,投资者对于储蓄类国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我国目前的储蓄债券品种单一,无法有效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增加新的购买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将储蓄国债发展成为老百姓最欢迎的投资品种之一。

2.英美储蓄国债发行对我国储蓄国债的借鉴和启示 篇二

关键词:储蓄国债,发售渠道,国际经验

一、储蓄国债发售渠道概述

(一) 基本定义。

参考美国学者菲利普·科特勒对营销渠道的定义, 储蓄国债发售渠道是指储蓄国债从始端发行方向终端投资者转移过程中的具体通道或路径, 也指取得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狭义上, 仅指位于销售业务中间环节的中介服务机构;广义来说, 是包括发行方、中介服务机构和购买方组成的集发行、销售和认购为一体的一个完整链条。

(二) 不同环节对应的渠道类别

1、在发行环节, 按储蓄国债发行管理主体不同, 可分为独立发行渠道和联合发行渠道。

独立发行渠道一般是由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下属机构直接操作储蓄国债发行管理;联合发行渠道是由财政部门联合中央银行或其他相对独立机构共同操作储蓄国债发行管理。

2、在营销环节, 按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 分为直接销售渠道和间接销售渠道。

(1) 直接销售渠道就是发行主体不通过中介服务机构, 而是直接面向投资者推销发售储蓄国债, 发行主体就是销售主体。按照事先是否确定发售总额和承购人, 又可分为直接募集和公开出售两种。储蓄国债一般采取公开出售方式, 即发行主体在特定时间和条件下, 向不确定对象开展营销, 发售期结束后, 以购买者实际认购金额作为本次国债发行额; (2) 间接销售渠道是指发行主体在明确相关发行条件前提下, 委托中介机构 (一般是由多家金融机构组成承销团) 按照相关承销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条款, 在金融市场上面向投资者代理销售储蓄国债。根据中介机构承销储蓄国债中承担风险的不同, 可以分为:委托代销、余额包销、买入包销。

3、在认购环节, 按出售时投资者认购方式, 分为柜面认购渠道和非柜面认购渠道。

柜面认购渠道是投资者在承销机构基层网点的物理柜台, 通过人工服务, 就近办理储蓄国债申购业务, 是最传统、实在感最强的购买方式。非柜面渠道是指投资者利用承销机构虚拟网络、自助设备和其他通讯设备终端发布指令, 或通过与承销机构签订协议定期对个人账户扣款方式, 办理储蓄国债申购业务。

二、欧美储蓄国债发售渠道建设情况

(一) 美国储蓄国债的发售渠道

1、发行环节。

美国储蓄国债由政府授权财政部, 具体来讲是其下属国库服务局, 根据年度预算制定管理政策、设计产品;中央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监管者, 因更加贴近市场、了解承销机构, 负责具体操作, 并向财政部门反馈意见。

2、销售环节。

美国储蓄国债实现了由传统中介销售方式, 向网络直销方式彻底变迁。2012年以前, 中介机构销售时, 投资者可以在多数银行、信用社和分布全国的储蓄机构, 发出资金申购指令, 并通过中介机构最终提交给作为发行代理人的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银行在接受指令后, 确认购买并寄送纸质债券。自2012年1月1日起, 储蓄国债完全实现网上直销, 直销方式是美国储蓄国债销售管理的一大创新, 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1986年, 美国首次采用“财政部直销”系统时, 个人投资者只能直接从财政部购买可上市交易的电子化国债;2002年, “财政部直销”系统实现网络化升级, 投资者通过网站, 可直接在线购买储蓄国债;2002年后, 网站不断发展完善多种功能, 使投资者通过一个在线“财政部直销”账户, 可以对全部国债品种的投资和管理;2012年, 美国财政部将所有储蓄国债产品实现网络直销, 终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销售业务。“财政部直销”网站功能完备、操作简便。投资者通过建立在线个人账户, 可以直接从财政部购买国债, 了解所持有国债的基本信息和盈利情况, 对所持有的储蓄国债进行定价, 查询所丢失的国债本金和利息, 也可以将所持有的纸质的储蓄国债转换为电子记账的储蓄国债等。网站还特别提供“定制个性化功能的个人储蓄计划”和“将国债作为礼物赠与亲友”等多种附加功能。

3、认购环节。

无论是美国公民或符合限定条款的境内外国公民, 只要在美国拥有合法的社会保险号码, 都可以购买美国国债, 甚至境外非美公民也可以作为美国储蓄国债的共有人或受益人。同时, 政府针对个人投资者, 制定了零售投资计划, 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柜台、邮件、电话终端、在线网络服务系统和工资账户协议定期扣款方式, 确认完成储蓄国债投资行为。值得关注的是, 鉴于储蓄国债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 自2012年1月1日起, 在彻底实现网络直销模式后, 完全采取电子式取代传统纸质储蓄国债, 从而实现储蓄国债投资无纸化。

(二) 英国储蓄国债的发售渠道

1、发行环节。

英国财政部是储蓄国债的管理机构, 每年根据预算情况和债务管理需要, 制定储蓄国债发行计划, 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但是, 储蓄国债发行具体操作事宜, 由国民储蓄投资局 (简称NS&I) 完成。该机构前身是英国邮政储蓄银行, 成立于1861年, 是世界上第一个邮政储蓄银行, 目的是为鼓励个人储蓄避险;1969年, 邮政储蓄银行从邮政系统分离, 更名为国民储蓄银行, 并依据“国民储蓄银行法案1971 (National Savings Bank Act 1971) ”, 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政府部门;1996年, 为增强操作自主性和灵活性, 在性质上变为代理机构;2002年, 正式更名为国民储蓄投资局。一直以来, 该机构不隶属于财政部, 但在具体业务上, 如设计储蓄国债品种、不同券种适用的利率水平等重大事项, 均需向财政部报批或直接接受其指导。

2、销售环节。

英国储蓄国债主要采取中介销售模式, 同时近些年, 网络直销模式推广也初见成效。英国是储蓄国债发源地, 具有悠久的国债历史:18世纪60年代, 邮政储蓄系统建立伊始, 英国民众就形成了定期存储的交易习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为筹集军费, 开始引入储蓄凭证, 成为储蓄国债的前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为筹集重建资金, 正式命名储蓄国债, 开启了首例国债销售的先河。经过近百年的发展, 英国储蓄国债已经发展成为种类繁多、功能各异的产品体系, 但主要依赖邮政系统经纪销售的传统作法, 一直得到有效传承, 并获得投资者广泛认可, 这已成为英国储蓄国债的承销特色和文化标识。长期以来, 邮政系统不断发展完善服务体系, 巩固其在国债承销领域的超强竞争地位, 传统渠道建设成熟、健全、宽泛、高效;直到2011年11月, 作为邮局营销服务体系的补充, 多数储蓄国债产品营销渠道才扩展到电话、网络, 但有奖储蓄国债等少数产品仍被邮政系统垄断。为扩大销售、拓展客户群体, 财政部也有意摆脱邮政系统营销储蓄国债一家独大的局面, 开始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网络直销渠道。2015年8月1日, 国民储蓄投资局终止邮局有奖储蓄业务, 彻底改为网络直销模式。截至2016年6月, 还有个人储蓄账户直存产品和直接存款账户产品, 实现了在线直销。

3、认购环节。

英国储蓄国债仅限于国内个人投资者购买, 并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理财需求, 设计不同品种:凭证类储蓄国债, 7岁以上个人投资者即可购买, 也可以为7岁以下儿童代买;固定利率、子女奖金、有奖销售等债券类储蓄国债, 要求16岁以上成年人;养老储蓄国债, 只针对60岁以上人群。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 1999年后, 国民储蓄投资局开始着手致力于储蓄国债电子化产品和网络服务的推广, 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投资者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网络、邮局和银行柜台、工资扣除计划等多种方式认购;在资金支付方式上, 现金、借记卡、信用卡、支票等多种支付方式均可使用。

(三) 加拿大储蓄国债的发售渠道

1、发行环节。

加拿大政府向银行和交易所征求意见后, 对外公布储蓄国债年度发行计划, 确定发行时间和最高限额;财政部负责制定发行规则, 公布发行时间和计息方式, 授权代理机构资格;加拿大财政部下属投资储蓄局, 作为特别操作机构, 设计和管理投资品种, 提高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加拿大央行负责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 包括印制凭证、登记债券要素、邮寄实物、统计数据、资金清算划拨、债券互换、审查承销机构、提供客户咨询等。特别指出, 加拿大一些省份, 如安大略、萨斯喀彻温、魁北克省, 参考加拿大储蓄国债管理模式, 仅针对本地区居民发行地方政府储蓄公债。

2、销售环节。

加拿大储蓄国债品种主要有两大类, 各类产品都兼有中介销售和直销两种模式, 销售渠道设计相对比较均衡。加拿大投资者, 购买不同种类储蓄国债时, 可选择不同的中介销售机构, 总体来看, 中介销售机构类型比较多。其中:加拿大普通回报储蓄国债CSBs产品, 销售机构包括大部分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多数全业务投资交易商、折扣经纪公司等;加拿大超值回报储蓄国债CPBs产品, 只能通过与雇主、雇员签署PSP“工资储蓄计划”购买, 目前可登录使用CSB网站的雇员在线服务系统, 并与雇主工资资源中心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后, 实现在线扣款申购操作。直销模式有两种:通过网络系统服务销售储蓄国债, 选择直接存款菜单, 在清算银行支付名单中选择“加拿大储蓄国债”, 就能实现直销;另外, 加拿大投资局设立免费专号热线, 接受投资者电话购买指令后, 也可实现直接销售。

3、认购环节。

加拿大储蓄国债限定只能本国居民购买, 一些省发行地方储蓄公债只能本地区居民购买。但是, 投资人在登记时, 可以选择多种方式:以一个或多个个人名义登记, 成人、未成年人均可;以遗产名义、遗嘱指定受托人名义或个人信托资产名义登记;以个人业主或个体户名义登记;以慈善组织或慈善基金会名义登记;以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退休基金RRIF、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延迟利润分享计划、雇员利润分享计划或注册养老金计划等形成的信托名义登记。投资者可通过网络、中介机构柜台、电话认购;网上订券支付方式包括电子划账、支票、汇票等。

三、对我国储蓄国债发售渠道建设的借鉴及启示

(一) 完善发行管理体制, 设立专业化发行机构。

从英、美、加各国经验看, 储蓄国债发行管理重大决策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执行, 并由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操作, 可形成良好的制约机制和高效的运作机制。目前, 我国储蓄国债, 所有发行管理事项均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决策, 两个部门在政策制定、产品设计、发行计划、维护市场秩序、管理承销机构、资金一级清算和兑付等方面, 密切配合、相互分工, 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但从实际情况看, 具体让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下属两个司局, 承担着繁重的市场化操作工作, 是不利于提高储蓄国债服务水平。因此, 可以仿效欧美, 分出部分发行权限, 成立一个专业化运营机构, 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领导下, 负责储蓄国债面向市场和社会公众的具体操作。

(二) 响应需求创新产品, 开辟工资储蓄计划购买通道。

欧美国家储蓄国债市场发达, 产品种类十分丰富, 基本上能满足投资者各种需求。当前, 美国储蓄国债有EE系列、I系列, 其中, EE和I系列下又各有八种面值, 不同品种的设计目的、期限、发行价格、付息方式、利率确定方式等要素也各不相同。英国现行储蓄国债有10种:有奖销售、个人储蓄账户存储产品 (ISAs) 、固定收益储蓄凭证、增长保证债券、权益保证债券、通胀指数关联储蓄凭证、收入债券、子女债券、投资账户产品、直存账户产品。加拿大CSBs和CPBs类下产品相对简洁, 但其登记关联的各种功能的理财计划种类繁多。欧美始终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通过对储蓄国债市场进行细分, 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对于不同产品, 从投资者体验角度出发, 不断进行渠道建设,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国储蓄国债是供给方市场, 品种比较单调, 当前居民对医疗、教育、存款保值、养老、货币增值等个人理财需求强烈, 可参考欧美国家经验, 针对不同的投资者, 设计相应储蓄国债产品, 与雇佣单位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居民自身理财计划, 签署三方协议, 从投资者个人工资账户定期主动扣款, 实现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固定化、便利化。

(三) 拓宽营销渠道, 发展多元化服务模式。

一是完善国债承销制度, 吸收城商行、农信社等地区性金融机构加入承销团, 并允许跨机构委托代销, 扩大中介服务机构覆盖面, 增强储蓄国债销售的灵活性;二是继续保留传统柜台销售业务, 增加电话、邮件、自助银行终端购买方式, 照顾好中老年和农民投资群体的操作习惯;三是利用现代化支付体系, 大力发展线上中介销售业务, 实现所有储蓄国债产品, 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销售, 方便年轻人随时、随地操作认购;四是借鉴欧美做法, 大力发展直销业务, 推动营销渠道扁平化。由储蓄国债发行机构, 建立网络和电话直销服务系统, 直接面向全国投资者敞开销售, 通过省去中介机构环节, 不仅可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而且也有利于保证市场公平、方便投资者认购。

(四) 传承优秀文化传统, 培养壮大客户群体。

储蓄国债是一个古老的金融产品, 经受住了时间和市场的双重检验, 在金融产品创新异常发达的今天, 欧美国家也并未放弃传统, 相反依旧非常重视储蓄国债文化的传承和孕育, 英国至今还保有邮政、邮件购买国债的习惯;而且为适应形势变化, 依托新的技术手段, 不断改革变迁管理体制和外在形式, 为储蓄国债继承和发展, 注入新的活力和生命力。我国现有的储蓄国债投资群体, 基本上是在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后培养和形成的, 随着时间推移, 这个群体出现年龄老化、数量下降的迹象;而且, 近十多年来, 由于投资环境变迁和客户建设缺失, 年轻人对储蓄国债兴趣不高, 客户群体发展前景堪忧。当前, 我国储蓄国债正处于向电子化、无纸化、网络化发展阶段, 迫切需要抓住历史机遇, 塑造积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氛围, 通过文化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让历史得以延续, 让传统富有时代气息, 不断吸引更多的国民关注和购买储蓄国债。

参考文献

[1]阎慧.论英美储蓄国债发行对我国储蓄国债的借鉴和启示[J].经济视角, 2010.10.

[2]朱岩.美国储蓄国债的“财政部网络直销”方式借鉴[J].中国财政, 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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