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共8篇)
1.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一
2010东南大学高等有机化学考博题
1.三级胺、二级胺、一级胺、氨在质子酸中的碱性大小、在体积大的路易酸中的碱性大小不同的原因?
2.三个化合物中哪些具有光活性,为什么?
3.顺-1,3-二甲基环戊烷与水的SN1反应产物及机理
4.酮肟的贝克曼重排产物及机理
5.二分子乙烯酮加热的产物及机理
6.蒽在CS2和硝基芳烃中与乙酰氯发生反应,在CS2中,酰基取代9,10位的氢,在硝基芳烃中,酰基取代1,4,5,8位的氢,解释这种溶剂效应。
7.自由基取代反应有一个诱导期,呈链式反应,举例并说明。
8.碳正离子往往用酸催化,碳负离子往往用碱催化,举例并说明。
9.饱和碳原子的亲核取代一般分为哪几类?详细阐述其各种影响因素。
2.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二
具体清单:
科目一: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辅导员专项)2010,2011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2005---2011 科目二:科研与业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原著)2010,2011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2005---201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05---201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2007---201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2005,2006 科学社会主义原著选读2005,2006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经典著作2010,2011
具体清单:
科目一: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辅导员专项)2010,2011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2005---2011 科目二:科研与业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含原著)2010,2011
3.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三
完形填空:主要内容是讲了一个人害怕在公众面前讲话及交流,后来经过母亲的鼓励参见了一次演讲最终战胜了自己心理上的矛盾,以后逐渐成为很厉害的角色,总体感觉很简单,英语四级的水平就能应付了。
阅读理解:题量很大,好像是4片阅读理解,前两篇每篇有8个选择题,后两篇每篇有7个选择题。
判断对错:好像是5个题;
翻译:汉译英三选一;英汉译三选一。
作文:是图片和图表想结合的形式。图片卡通描述的是近几年到国外旅游的人多了,画面上有一个人喝完了饮料将瓶子乱丢到草丛中。有一个人随口吐痰。表格为一矩形图,描述的是三个不同的年份到国外旅游的人急剧增加。
4.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四
一、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招生人数及报考统计年份招生方式及人数公开招考报名人数报录比复试分数线
2013年公开招考(44人256人6:1外语>=45 专业课>=60(2015年2014年公开招考(43人244人6:12015年公开招考(38人 176人4:1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北大中文系共有8个博士招生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民间文学,各专业之间报录比差别还是比较大的。2、2016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内地计划招生人数为38人。
3、北大中文系考博历年缺考率平均在30%左右。
(北京大学中文系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
二、北大中文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专业招生人数初审复审内容
050102
语言学及应
用语言学2013年1人2014年5人2015年3人申请—考核制
1、学术水平的考查: 笔试(100分:语言学专业及基础面试(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
纪守法等方面。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6: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2个研究方向:01.理论语言学(含对外汉语教学02.语音学。
3、同等学力申请者加试政治课(哲学。4、2016年北京大学实行“申请—考核制”,没有提供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等级证明的同学,需要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要求: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外语考试过及格线。外语考试后中文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建议分数线确定外语及格线。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申请者的外语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5、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外语成绩20%+学科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针对北京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考博英语课程班·专业课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
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博成功的基础保障。
(北京大学中文系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
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说明 I.考试性质
根据教育部2013年1号文件《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为适应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特设立“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Graduate Admission Test of English,PKU,简称PKU-GATE”。
II.考查目标
考生应掌握下列英语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词汇与语法运用
考生应能掌握8000-10000左右的词汇。考生应能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并熟练运用,鼓励考生用听、说、读、写、译的实践代替单纯的语法知识学习,以求考生在英语交际中能更准确、自如地运用语法知识。
二、听力与阅读理解
听力部分测试考生听力理解的技能及对英语口语信息的短期记忆能力。阅读部分要求考生应能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类型的文字材料,理解主旨要义和文中的相关信息,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领会作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三、书面表达能力
考生应能使用英语书写不同类型的应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务信函、备忘录、报告等,以及一般描述性、叙述性、说明性或议论性的文章。
Ⅲ.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卷包括试题册、标准化答题卡和主观题答题纸。考生应将客观题的答案按要求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将主观题的答案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的区域内。考生应自备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用于标准答题卡的填涂。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三部分,包括听力、阅读理解和写作。第一部分听力
考查考生英语的听力理解能力。第二部分阅读理解
该部分考查考生阅读并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第三部分写作
该部分由A、B、C三节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A节:议论文写作。考生根据一段阅读材料和一段音视频材料的提示信息,写出一篇250-300词的短文(标点符号不计算在内。
B节:有两种可能的题型:1考生根据所给的图表写出150-180词(标点符号不计算在内的描述性、解释性短文。2考生根据所给情境写出150-180词的应用文(如电邮、留言、信函、发言提纲等。C节:学术文章概要写作。考生阅读一篇英文文献,抓取要点,用汉语写出280-300字的概要。
四、联系导师
联系导师是一个技术活,顺利的话会给你的备考提供很大的帮助,甚至是决定性的帮助,不顺利的话,可能就未考先败。联系导师的具体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第三方介绍、直接蹲守、公开信息查找等,各种方式都有自己的优劣,关键是看你的资源和沟通技巧。初次联系一般采用邮件的形式,怎么写非常重要,一定要注意措辞、内容和语气。
第一、联系导师的邮件怎么写呢? 初次联系导师一般都是采用邮件的形式。写邮件之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首要的就是弄明白导师的情况,比如求学的经历、任职的经历、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等。在邮件中要表达这么基层意思,第一,做一个自我介绍,突出自己的学术潜质;第二,说一下老师的研究成果,表现出兴趣和仰慕;第三,表达想进一步跟随老师做学问的想法和渴望;第四,希望老师的回应或者预约下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操作技术性很强,稍有差池就可能功亏一篑。你可以写一份初稿,我给你找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课老师看看,给你提提修改意见。
第二、联系导师的短信怎么写? 你能获得老师的手机号码,说明你对老师也有一定的了解了。短信不同于邮件和打电话,短信的字数不宜太多,太多了老师看起来不方便。短信的内容要简明扼要,写短信之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首要的就是弄明白导师的情况,比如求学的经历、任职的经历、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等。在邮件中要表达这么基层意思,第一,做一个自我介绍,突出自己的学术潜质;第二,说一下老师的研究成果,表现出兴趣和仰慕;第三,表达想进一步跟随老师做学问的想法和渴望;第四,希望
老师的回应。具体的操作技术性很强,稍有差池就可能功亏一篑。我给你一个模板:“尊敬的A老师您好!我是XX,之前拜读过您的XX,我对您研究的XX非常感兴趣,自己也有一些心得和困惑,想当面和您请教,不知老师最近能够在百忙之中赐见?”你可以写一份初稿,我给你找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课老师看看,给你提提修改意见。
第三、第一次给导师打电话说什么呢? 第一次给导师打电话,一定要保持一个自信、平和的心态,不要慌乱。你能获得老师的手机号码,说明你通过各种途径对老师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打电话之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首要的就是弄明白导师的情况,比如求学的经历、任职的经历、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等。在邮件中要表达这么基层意思,第一,做一个自我介绍,突出自己的学术潜质;第二,说一下老师的研究成果,表现出兴趣和仰慕;第三,表达想进一步跟随老师做学问的想法和渴望;第四,希望老师的回应。具体的操作技术性很强,稍有差池就可能功亏一篑。你可以写一份初稿,我给你找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课老师看看,给你提提修改意见。打电话还得注意你的语气和语调,通过你的语言传递出你的想法,给老师留下良好的印象。
五、2016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要点
自2015年起,北京大学中文系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初审材料: 1.申请者提供的个人陈述(含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
2.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提纲和摘要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
3.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外语要求: 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五种语言。英语成绩要求为(以下三种中任选一种:(1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过及格线。(2托福80分(3雅思6.0分
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要求: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外语考试过及格线。外语考试后中文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建议分数线确定外语及格线。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申请者的外语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
复审学术水平考核:学科笔试一门(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录取:根据按一定比重计算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的构成及比重为: 外语成绩20%+学科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北京大学中文系决定从2015年开始,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
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目的,是通过健全科学和公正的选拔机制,发现和吸引优秀人
才,开辟新的优秀生源流动通道,重点突出创新人才选拔,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1招生范围
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组织管理
中文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任主席,系主任、副系主任和系学术委员会主席为成员。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组成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各专业专家组以教研室为单位,由5名或5名以上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确定招生名额使用方法、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实施办法、公布院系招生说明、确定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以及监督检查本院系的博士生招生情况等。
3报名和申请(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申请者,须已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
4、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转档,须为高校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二报名手续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和招生说明中的规定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在2016年1月8日前向中文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和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发表与否不限;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5.个人陈述(含申请者对申请学科的认识和研究计划3000字之内;6.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育明 考博分校 北大考博资料、辅导课程 咨询育明考博张老师 7.若申请者以托福或雅思成绩为外语成绩,则须提供有效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见研究生院网页通知。4 审核
(一)初审 初审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 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 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者能否进入 复审的最重要依据。专家组进行初审,每位专家独立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并做如实记录,由
记录员汇总各位专家 意见,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初审记录,专家组成员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初审记录系“申请-考核”招生 过程的存档资料,由院系妥善保存备查。各专业专家组提出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名单,上报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系博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委员会审查各专业专家组提出的通过初审名单,并确定复审名单。复审名单在 2016 年 2 月底前在中文系网站上公布。
(二)复审 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1.学术水平复审(1)各教研室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复审小组,对参加复审的申请 者进行学术水平审查。(2)申请人的外语考核。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五种语言。英语成绩要 求为(以下几种中任选一种): a.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测试过及格线。b.托福 80 分。c.雅思(学术类)6.0 分。申请者所持外语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证明超过有效期或无外语资格证书者,要参加北京大学 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入学英语考试。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要求: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外语考试过及格线。外语考试后中文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建议分数线确定外语及格线。少数民族申请者,如果能提 供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证据材料,则外语成绩可降低要求。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证据材料包括:研究 少数民族语言的论文或专著、用少数民族语言写作的作品等。未达到外语水平要求的不得录取。
育明 考博分校 北大考博资料、辅导课程 咨询育明考博张老师(3)申请者须参加复审学科笔试。学科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按学科不同由各教研室分 别命题。专家组根据学科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学科笔试成绩不及格(少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4)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的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分数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少于 60 分)者不得录取。综合面试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相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每 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面试须有现场记录,参与面试的专家组成员和记录员要 签字。综合面试记录系“申请-考核”过程的重要存档资料,由院系妥善保存备查。(5)专家组成员必须分别独立给分,不允许议分。综合测评的评价体系要科学,对同专业申请者 要标准统一。(6)同等学力申请者加试政治课(哲学)。(7)复审结果将在 4 月底前通知申请者本人。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1)复审阶
段还应重视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2)此项工作可结合调档政审进行,申请者人事档案和本人学习(工作)表现材料等需加盖人事 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审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导师组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者的思想 品德状况。3.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其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审时间 复审学科笔试时间:2016 年 3 月(具体时间以中文系网页的通知为准)。复审综合面试时间:2016 年 4 月(具体时间以中文系网页的通知为准)。5.录取
(一)原则和有关规定(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按一定比重计算的 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的构成及比重为: 外语成绩 20%+学科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50% 其中,外语成绩为不同语种、不同考试做满分 100 分的归一化处理后的成绩。系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本院系的博士生录取工作负责。(2)申请者的初、复审评价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复审者,不得 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3)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通知书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 向中文系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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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1)进入初、复审前,院系要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材料不全者应按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该申请者不能进入审核阶段。(2)系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结合申请者申请材料综合评价和复审结果,提出拟录取名 单,经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取通知书。(3)中文系将录取博士生的申请表加盖公章,交研招办核对后存入博士生人事档案。(4)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其全部初、复审材料由院系保存至该生离校为止。未录取的申 请者提交的材料由中文系保存一年备查。(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 格一年。
5.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篇五
宪法
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请结合宪法条文:
(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
(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 15分好像是)
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0分)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
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民法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刑法
一、简答题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
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
二、论述题
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
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
三、案例 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问对甲如何定罪。(8分)刑事诉讼法
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对比律师法上述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异同,谈谈你的理解(好像是这样 10分)
二、98年司法解释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理论谈谈对以上法条的理解(10分)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试论立法权的特征。行政法: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民法: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民事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涵?为什么说该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原则? 刑法:
1.简述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2.案例分析:
被告人,黄翠华,女,48岁。2008年1月黄翠华来到A镇,结识王景山(盲人)后与其同住。王景山将其所有的5万元定期存折交由黄翠华保管,后来黄翠华得知存折密码就是王景山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2008年3月,黄翠华在王景山熟睡的时候,将其身份证拿走,到银行凭定期存折、自己的和王景山的身份证将存折上的50120元钱取出。然后将王景山的身份证放回。王景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动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黄翠华被警方抓获。黄翠华抓获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
问:黄翠华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只要写明量刑原则即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谈谈对法条的理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0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学
某作家出版某书对某宗教团体的所做所为予以批评,该宗教团体不满该书,到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并禁止该书的出版发行。现你为政府法制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中外宪法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给领导讲讲该如何处理此事。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2、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1、一个德国法学家的一段论述,考察直接言辞原则,题目涉及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践和规定在这方面的违背?
2、有关辩护律师阅卷权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上的具体规定、不足以及该如何完善? 刑法
1、简述犯罪未遂
2、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六人,高中毕业,待业两年,某日,通谋,携钢丝鞭往木场偷木。甲乙门外放风,余四人入内偷盗。为门卫丙丁发现,甲乙在门外以巨木顶门,使丙丁无法外出,并剪段断电话线,使丙丁无法报警。丙丁眼睁睁看原木(价值4000元)为余四人推出门外窃走,问:甲乙六人的刑事责任如何? 民事诉讼法:
1、给了一段材料,论述“一元钱官司”在民事诉讼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民法:
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
2、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买卖房屋,乙已付钱,甲已交付乙房屋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甲为贷款与信用社订立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未能到期还钱,信用社欲实行抵押权,卖房,乙不同意,认为其拥有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7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2003 年河南洛阳市中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份判决书中写道:“。。。《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后来河南省高院虽然维持了李的判决,但在省高院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过问下,洛阳中院党委免去了李的助理审判员和审判长的职务,并撤消了副庭长赵某的职务。此事后来引起很大争议。(20 分)请回答:
(1)从事实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2)从程序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3)根据以上分析,请你重拟一份判词;
(4)从宪法角度分析,洛阳中院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规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15 分)请回答:
(1)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是什么;
(2)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内涵。
3、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消。(15分)请回答:
(1)法院规定可以撤消“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意味着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
(2)试列举“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为什么构成“滥用职权”。刑诉
4、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请对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进行比较分析。(12 分)
5、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请回答:(18 分)
(1)对逮捕的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2)我国刑诉中逮捕和羁押之间的关系。刑法
6、案例:(20 分)
甲乙去看朋友丙,丙正与丁打架,丙叫甲乙帮忙,甲乙上前与丙一道将丁打成重伤。甲乙丙在逃跑途中,劫持一少女,甲乙对少女实施奸淫,但因少女反抗而未得逞,然后丙又对少女实施奸淫,少女力竭,丙奸淫成功。随后甲乙丙丢下少女逃跑。少女因被强奸而精神恍惚,跌跌撞撞,掉入河里溺死。请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
7、试述我国刑法对自首犯的量刑原则。(10 分)
8、试述聚众赌博的含义。(10 分)民事诉讼法
1.本证与反证10分
2.请分析民事诉讼法中和解、调解和审判的关系20分 民法
1.以内容为标准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10分
2.列出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显失公平”的法条,都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消。要求用 意思自治原则 与 公平原则 分析请求变更“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15分
3.案例20分(记得是06年的司法考试的一道题目内容,但问题好象不一样)甲乙夫妻以共同财产建房屋一栋,到登记机关登记,由于登记工作人员的错误,只登记甲为所有人。甲后来把房屋买给了丙,付款后丙入住了,当双方没进行过户登记。后来乙主张自己有所有权。
(1)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2)受让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各当事人如何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含义和种类 10分
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10分 行政法
3、论述: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20分)
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0分)刑事诉讼法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何谓证据能力?何谓证明力?结合证人证言谈谈两者之间关系(12分)(2)根据证人证言的特征,说说证人证言转化为定案依据的条件(8分)
6、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律地位的不同(10分)刑法
7、案例(30分)
2004年7月30日晚8点左右,肖天明(男,30岁,精神正常)搭乘耿宁出租车到某市郊外偏僻处下车,以钱被风吹走为理由骗耿下车后,趁耿不备,拿砖头猛砸耿的头部,并抢夺车钥匙。耿见状闪躲,只脸部被擦了2厘米左右伤痕。耿见肖弯腰再捡砖头之际,把肖推倒,逃上汽车,并准备倒车逃跑。此时肖拿着砖头,用手遮挡车的灯光,想再寻找耿。耿见状,倒转方向,开车往肖撞去。后肖经过救治。一腿截瘫。耿驾车逃跑。问两人行为如何在刑法上进行评价。
8、简述刑法上教唆犯的处罚原则(10分)民事诉讼法
5、普通程序特点(15分)
6、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区别(15分)民法
7、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15分)
8、担保物权的特征(15分)
9、案例(15分)
甲公司经过联系,与乙公司达成关于购买进口红松原木的合同,约定价格1400元每吨,购买1000吨,并商定了其他相关事宜。甲公司按合同在约定日期支付乙公司140万元,乙公司也按时发货。但甲公司对货物进行商品检验时,发现是国产原木,质量要低些,市场价格大约1200元每吨。但考虑到国产原木也能进行生产,于是只想要回自己20万元差价损失,于是向你进行咨询。你会给他提供什么样的建议?甲公司认为乙是不当得利,你认为呢?并给出理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2:谈谈我国2004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深远意义(10)行政法
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2:案例:(10)A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不服,故向S县所属的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S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D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 刑事诉讼法:
1: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作用并给予评论(15)2: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屡禁不止?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原因,并给予评论(15)刑法:
1: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15)
2:案例:李明(1985年1月8日出生)和孙洪斌(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借了一把猎枪准备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立东家偷鸡,孙进屋盗窃,李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刚偷了2只鸡,被张发现,张正要走出门,李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趁机逃走,张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侯,后来李与孙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刚走到张门口,张刚一起身,李于是向张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
(1)李与孙是否构成犯罪
(2)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如何量刑(只答量刑原则,不答具体量刑)(25)民法
2,简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0)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15)4,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20)民诉
5,简述督促程序概念和特点(15)6,案例(15)
A向B借款8万元,B在到期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出示了A的一张收条“等到今年年底生意盈利后,连本带利共付给10万元”。用司法解释和证明责任的原理分析A抗辩所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1)A抗辩说该字条不是B写的,签名属于伪造
(2)A说那八万元是和B合伙投资的,后图书生意失败亏损,两个人应承担共同责任。(3)A抗辩说该他的钱已还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年综合卷试题
宪法20分
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10)2,辨析: 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10)行政法30分
3,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10)
4,辨析: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10)
5,案例10分
王某认为A县政府作出的撤消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侵犯自己权益,多次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认为王扰乱公务,口头对其宣告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A县政府行为是否合法?
(2),王欲诉讼,可向哪级法院提起? 刑法40分
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
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
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问此案如何定性? 刑事诉讼法30分
12,(理论)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
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和157条的规定,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
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续(10)
民法45分
3,物权与债权在效力上有何不同(10)
4,请比较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概念不同(10)5,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它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10)6,案例
甲与乙签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后甲将房屋转卖于丙,登记。但丙未支付价金。丙起诉甲,要求交付房屋,甲反诉丙,请求法院宣判甲丙合同无效。请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5)民事诉讼法30分
7,请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谈谈我国上诉审的审理范围(8)8,案例(12)
甲主营业地在北京市,乙主营业地在东莞市,丙的车辆注册地在山东省。甲与乙签定购买瓷器瓶合同于广州市,约定乙将货物运至北京市交货,在石家庄乙与丙发生碰撞,货物损坏。
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乙反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1)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乙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哪些法院有管辖权?甲乙同时向有权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2),甲有无权利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
(3)丙参与诉讼,应处于何种地位?有无提出管辖权异议权利?有无独立提起请上诉的权利?
9,比较特别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不同(10)北京大学法学院2003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与行政法
1.立法权的特征
2.简述行政诉讼可诉行为与不可诉行为的范围 3.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 刑法
1.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10分)2.刑法上的不作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0分)2.案例
被告人李某,男,29岁,1993年4月20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6年4月19日刑满释放,无业。
1997年7月8日晚,被告人李某来到一昏暗僻静处时,看到前面有一妇女,便从后面摸上去,乘其不备将其击倒,在黑暗中扒解对方衣服时,才发现对方是男子。无奈与懊恼之下,李某见对方身上有一挎包,便冲对方脸部猛击一拳,然后携挎包逃离现场。回家后李某发现包内有500多元现金。后案发,公安机关将李某逮捕。
问: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20分)刑诉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问:请根据上述规定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陪审制度的主要特点。2.简述逮捕的证据要求与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
民法学
1,简述违约金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效力 3,案例:
作家刘某受作协委托从事一文学作品创作,以当地著名人物张某为原型创作并发表一篇小说,名《沉重的十字架》。创作过程中刘某数度采访张某,张某将自己当初的日记等材料提供给刘某参考。小说中涉及张某当初与初恋情人的恋情等情节,属首次公开,张某的妻子及子女都从未知晓,故颇为震惊与气愤,家庭关系趋于紧张。张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刘某认为其并未构成侵权。现张某将刘某起诉到法院。
请分析本案的法律责任与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民事诉讼法学
1,民诉中各种审判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
2,试述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30)一.简答(每题5分)1.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2.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3.我国死刑政策及在中国刑法中的体现.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二.案例.1.关于中止犯,预备犯的.2.略.民法(30)1.代理的法律特征.2.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3.无过错原则的立法缘由及价值.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区别.刑诉法(20)1.和去年那道题差不多了,今年把那个维护程序法尊严的法条扩展了一下, 问:何谓公正审判
.此法条的立法价值.2.当事人及我国刑诉法上当事人的种类.司法工作人员为何不是当事人.民诉法(20)1.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原因.2.试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的补救作用.3.还有一道忘记了,不过好象很简单的,大概一道概念性的题吧.以上均是凭回记忆,有的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大体如上吧,知识点错不到哪里去,正规的题目还是等诸位夏天去法学院买了试卷再说吧.二.简答(每题7分)1.唐代中央的监察机构设置
2.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中的刑罚制度.宪法.(20)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1955年7月30日),全文如下: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5)刑二字第336号报告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刘少奇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上,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又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如何论罪科刑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
请运用宪法学理论评价这一司法解释?(8)
二、请叙述我国质询制度的有关内容。(12)行政法(30)1.行政法中的比例性原则.2.关于行政法中举证责任部分中一句法条的理解.(记不清了,红皮书中有)3.行政裁决及其特征.4.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之法.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20分
一、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5分
二、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种类及其刑事责任5分
三、简述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5分
四、案例分析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到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看看,与李某对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请说明理由。5分 民法:20分
一、名词解释2分*5
1、合伙
2、他物权
3、表见代理
4、预期违约
5、善意取得
二、简答5分*2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 15分
一、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8分
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是什么?
2、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应否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被告人与公诉人是如何分担证明责任的?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
1、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
2、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 民事诉讼法15分
一、简述民事审判权与管辖权两者之间的关系5分
二、如何认识当事人的陈述?5分
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填空题1分*15
1、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增设行政机构和人员,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而且行政机关还被赋予了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打破了原来的分权体制和法律结构,这种现代国家被称为--
2、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行使广泛的管制权,其中对经济活动的准入控制在行政法学上称为--权
3、中国行政立法的征求意见和协商基本上属于内部程序,不具有典型的现代行政程序的特征,因为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是由行政机关随意决定的,没有上升为相关人的--4 《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消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这里的不适当从《--》的第一条和整个立法精神可以看出,应当理解为包括违法和不当。《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种对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既是授权更是设定义务,用行政法学的专业术语来说,行政机关没有根据形势和政策进行--的余地。
6、受到行政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后一个每日3%的罚款从其目的看属于行政法学上所谓的--罚。
7、非个人化是官僚制的一个特点,任何人执行法律秩序所规定的植物,都是一个--
8、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机关决定。
9、国家赔偿责任背后的理论是--原则,它取代了原来的主权理论,这样降低了公民个人的风险,也更公平。
10、《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_和。
11、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而包括所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2、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超出授权乏味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起诉应当以--为被告。
1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
14、原告起诉要求撤消一个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者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15、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送请--作出解释或裁决。
二、辨析题 判断并分析以下命题:
1、只要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5分
2、禁止翻供的原则不适用于行政机关5分
3、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不信任与必要尊重。5分.宪法学
1宪法第67条第7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消而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宪法这样规定的理由(5)2..为什么说言论自由在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5)3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由永久性居民中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在任职期间不得有在外国的居留权。试比较这两种规定的异同。5 4简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5 5.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正在试行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你认为:10 1.个案监督是否必要?为什么?
2个案监督是否合宪?如合宪,其宪法依据是什么? 3.个案监督有何利弊?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试述行政处罚设定权之规定。(8分)
二、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7分)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7分)
四、试述行政诉讼之判决种类及其适用条件。(8分)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何谓除权判决?(5分)
二、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有何联系和区别?(5分)
三、涉外民事诉讼中有哪些案件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5分)刑事诉讼法(共15分)
一、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
二、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民法(共20分)
一、简述设立监护制度的目的,并针对《民法通则》对设立监护人的主要规定,提出两条以上法律改进的意见。(5分)
二、什么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原则?(5分)
三、什么是债?举例说明产生债的主要法律事实。(5分)
四、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规则体现了我国继承法的哪些基本原则?(5分)刑法(共20分)
一、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数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每题1分,共12分)
1、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B C D)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D)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E、从新兼从轻原则
3、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ACDF)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 C、强奸 D、抢劫 E、绑架 F、贩卖毒品 G、盗窃
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界限在于(D)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B、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C、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损害 D、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 E、防卫行为是否适时
5、我国刑法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A)A、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B、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C、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D、窥探作案现场的行为
6、某甲与某乙有仇,企图借他人之手杀死某乙。一天,某甲故意将装好子弹的猎枪交给某丙,并骗丙说枪中没有子弹,叫丙向乙空枪瞄准射击以使乙受惊吓。结果乙中弹身亡。某甲、某丙的行为属于(C)
A、共同故意杀人罪 B、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C、不属于共同犯罪
7、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C)
A、犯罪行为的个数 B、犯罪结果的个数 C、犯罪构成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E、犯罪意图的个数
8、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只适用于(B)的犯罪分子。A、罪大恶极 B、罪行极其严重 C、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D、主观恶性极其严重
9、某国家机关财务室出纳李某与无业人员王某相勾结,共同盗窃财务室保管的现金。一天晚上,李某用持有的财务室钥匙打开财务室大门,并在门口望风,王某进入财务室撬开了保险柜,窃取现金20000多元。然后二人又伪造窃贼翻窗而入的现场。李某、王某的行为构成(A)。
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B、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C、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共同诈骗罪
10、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AB)A、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公私财产权利
C、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D、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11、下列刑罚方法中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ABD)A、死刑 B、有期徒刑 C、罚金 D、拘役 E、没收财产
12、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之规定,犯罪分子犯盗窃、诈骗、抢夺诈骗罪而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BDF)
A、实施了已经构成犯罪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C、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D、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E、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继续犯罪
F、使用暴力活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逮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
二、简述题(每题4分,共8分)
1、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 及其刑事责任。
2、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宪法学(共30分)
一、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有哪些?(10分)
二、如何理解香港基本法的法律地位?(10分)
三、某大学仅以相貌丑陋为由拒绝录取已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某甲,后来在新闻媒体的呼吁下,某甲被另一所大学录取。请问:某甲的什么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你认为某甲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10分)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中止
2、侵占罪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有:主观恶性、客观危害以及(责任能力)。
3、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我国刑法关于主犯的种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
2、简述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2、无因管理
3、婚姻终止
二、简答题(共14分)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特点?(4分)
2、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后果?(5分)
3、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举3个离子说明作品的合理使用。(5分)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为什么说“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与被代理人的意愿无关,与代理人的意愿也无关。”(5分)
2、说明法院主管与管辖的关系。(5分)
3、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何区别。(5分)刑事诉讼法学(15分)
1、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
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查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5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共3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行政职责
2、行政主体
3、特别授权立法
4、行政裁决
5、行政追偿
二、简答题(共20分)
1、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5分)
2、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5分)
3、如何理解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4分)
4、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6分)
宪法学(共30分)
1、试述美国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的主要内容。(10分)
2、试述司法权的特点。(10分)
3、试述我国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内容。(10分)北京大学法学院199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共2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5分)
1、犯罪集团
2、集资诈骗罪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5分)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犯罪后自首又有()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中的私人财产,以公有财产论。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定罪处罚。
5、走私、()、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试述撤销假释的根据。
2、我国新修订的《刑法》所规定的“持有型罪名”有哪几个? 民法学(共20分)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12分,每题3分)
1、人格权与身份权
2、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相邻权与邻接权
二、简答题(8分,每题4分)
1、简述职务侵权的概念、主体、范围及责任。
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诉讼法学(共15分)
1、辩论原则的设立有何意义?辩论的内容有哪些?(7分)
2、如何理解执行和解的效力?(8分)行政法部分(15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7分)
1、国务院有权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
2、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依法制定和发布的()为依据。
3、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不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对到期不纳税款者,罚以滞纳金,以促使其纳税,这种措施在行政法学上称为()。
6、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旨在保障公民的()权。
二、简答题(共2题,每题4分)
1、现代行政程序法普遍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决定的理由,试述该程序规则的价值。
2、宪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请阐述“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一条件的内涵。行政诉讼法(15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新中国的行政诉讼最初由1982年制定的()作出规定。
2、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海关行政案件的上诉审一般由()人民法院管辖。
4、在我国,行政合同案件目前由人民法院的()庭审理。
5、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的,()是被告。
6、对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参加诉讼。
二、简答题(共二题)
1、简述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4分)
2、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5分)宪法学(每题10分,共30分)
一、我国如何规定宗教信仰的政策?
二、试述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组成。
三、简述现代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种类和特征
北京大学法学院1997年考研应用法学综合卷试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
1、间接故意
2、想象竞合犯
3、刑事责任
4、自首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主犯从重处罚的?
2、简述金融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刑事诉讼法学
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基本原则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内容?(7分)
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8分)民法学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平等原则)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附期限的民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解除)。
5、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了合伙债务,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保证人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7、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民事义务,侵害了财产所有权(包括经营管理权),人身权或()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8、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①具有独创性;②()。
9、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居住地)法律。
二、简答题(共10分)
1、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3、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发生争议和因侵权发生纠纷,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3分)民事诉讼法学
一、举例说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4分)
二、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有何效力。(5分)
三、如何认识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6分)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词2分,共6分)
1、行政处分
2、行政司法
3、行政指导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2、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3、如何理解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三、案例分析(9分)
某国家机关综合处处长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
若干违禁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机关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试析: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诉讼,为什么?
2、法院如可受理李某提起的两项诉讼请求或其中的一项,那么何地何级法院享有审判管辖权,为什么?
3、受诉法院审理后,可能作出哪几种形式的判决?并分别说明各自适用的条件。宪法学
一、试比较美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制度。(15分)
6.马克思主义考博真题 篇六
1、试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40分)
2、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的革命的本质及其现实意义。(30分)
3、试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公平的思想。(30分)
原著
1、“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自己的历史„„” 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2、“人的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真理与谬误的……” 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3、“认识由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刻的本质”(关于现象和本质的那段话)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4、“认识和实践……”(关于实践和认识无限反复循环的一段话)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5、试论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0分)
6、试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的思想。(区别和联系)(20分)08年
马哲原理:
1.试述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关于人的论述。
2.阐述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论述,并谈谈其现实意义。3.试论述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及其特点。马哲史:
1.“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2.“我们不能得意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3.“考察的客观性。”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4.“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04年 马哲原理
1、如何从哲学角度理解社会发展。
2、实践在现实生活中的超越意义。原著
1、《提纲》的伟大变革。
2、列宁三者统一思想。
3、毛泽东《实践论》《反对本本主义》《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的内在联系。05年 马哲原理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特点、主要经验及其意义。
2、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3、人与社会矛盾的当代特点及出路。原著
1、《提纲》第二条。
2、《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两个“不会”“必然”。
3、《终结》 “过程集合体”。
4、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最后一段“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5、文本研究对发展马哲的意义。06年:
马哲原理:
1、试论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对中国现代化的意义。
2、简述真理是一个过程的思想及其意义。
3、试述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论和选择论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原著:
1.引文为马克思《1857-1858手稿》中关于人的发展阶段理论一段话,要求指出出处,解释文本并说明意义。
2、引文为为“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唯物主义必然改变自己的形式......”一段话,要求指出出处,解释文本并说明意义。
3、引文为列宁“两个归结于”一段论述,要求指出出处,解释文本并说明意义。
4、简述毛泽东在《实践论》和《矛盾论》中对马哲中国化的贡献。07年 马哲原理
1、试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40分)
2、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的革命的本质及其现实意义。(30分)
3、试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公平的思想。(30分)
原著
1、“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自己的历史„„” 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2、“人的思维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真理与谬误的……” 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3、“认识由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刻的本质”(关于现象和本质的那段话)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4、“认识和实践……”(关于实践和认识无限反复循环的一段话)请说出这段论述的出处及含义、意义。(15分)
5、试论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0分)
6、试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的思想。(区别和联系)(20分)08年
马哲原理:
1.试述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关于人的论述。
2.阐述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论述,并谈谈其现实意义。3.试论述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及其特点。马哲史:
1.“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2.“我们不能得意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3.“考察的客观性。”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4.“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段话,要求说出出处、含义和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历年考博试题
2000年: 西哲:
1、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理念说的批判与继承。
2、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3、休谟因果说评述。
4、斯宾诺莎唯理论的认识。
5、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批评和继承。中哲;
1、庄子对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坛经》的心性论综述。
3、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述评。
4、章太炎儒学观的演变。
5、道家思想的现代意义。2001年 西哲
1、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2、康德的感性。
3、经验论的。
4、托马斯·阿奎那的理性和信仰的关系。
5、黑格尔的矛盾。中哲:
1、离间白和合同异的异同。
2、郭象的独化论述评。
3、王阳明的“四句教”的哲学意义。
4、谭嗣同的仁学。
5、以德治国的现实意义。2002年 西哲:
1、柏拉图的理念论。
2、培根的四假象说。
3、休谟的习惯性联想。
4、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5、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哲:
1、先秦天道观的区别。
2、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说。
3、法藏华严宗的判教理论。
4、严复的中西观。
5、中西哲学的比较。2003年 西哲:
1、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2、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的“天赋观念说”的异同。
3、贝克莱的“存在即是感知和被感知”。
4、黑格尔的辩证法述评。中哲:
1、老子的“道”的思想和现代意义。
2、葛洪对道家思想的改造。
3、二程学说的异同。
4、孙中山的进化论思想。
5、中国哲学同现代化的关系。2004年 西哲:
1、柏拉图理念论。
2、斯宾诺莎实体学说。
3、康德“哥白尼革命”。
4、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中哲:
1、荀子对孔子“礼”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南北朝时佛性与人性之辨。
3、王廷相的道体论及其在气学中的地位。
4、维新派知行观的特点。
5、儒佛价值观的融合与冲突。2005年 西哲:
1、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与孔子中庸思想比较。
2、笛卡儿是在面临什么样的挑战下提出他的形而上学基础的?他是如何构建他的形而上学基础的?
3、贝克莱的“存在即感知与被感知”。
4、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中哲:
1、先秦法家的道论。
2、董仲舒对先秦儒家的改造。
3、朱熹的“无极太极之辩”
4、康有为哲学创新中的中国特色。
5、中国哲学中天人关系的现代意义。2007年 中哲: 1.《易传》的哲学思想 2.葛洪的哲学思想 3.《四书》与宋明理学的关系 4.龚自珍、魏源的哲学思想 5.“和”的中国哲学资源 西哲:
1.柏拉图的洞穴隐喻
2.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思想与庄子人生哲学的异同 3.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 4.举例说明西方哲学概念在诠释中国哲学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2009年(凭记忆,可能有误差,请谅解)中哲:
1,儒家的仁爱和墨家兼爱之间的异同 2,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 3,宋明理学中天理的含义
4,评述康有为的“公羊三世说” 5,评述中国儒学与现代化的兼容性 西哲:
1,普罗泰格拉“人是万物的尺度”,并用柏拉图的理念论加以评析 2,中世纪两大派
3,康德是怎样完成他的批判的
4,逻各斯和中国哲学中“道”的异同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博士初试题目 中国哲学:
道家哲学的现实意义近代国学争论 宋明理学分系
《易传》中的天人思想 华严宗一与多关系 综合: 一
1.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现实意义 2.唯物史观实现的革命性变革
3.为什么说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二
1.庄子的齐物论
2.道教的一个什么思想
3.朱熹的“理一分殊”
4.科学规律的合理性与可错性,并举例说明
三
1.柏拉图为什么把世界二重化,分为可知世界与可感世界?从知识论和存在论的角度回答 2.笛卡尔为什么坚持身心二元论?它的形而上学意义及缺陷
3.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的统一
4.论可能世界 专业课:2011
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公平观。
“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关系下,黑人才是奴隶;纺纱机就是纺织棉花的工具,只有在一定关系下,纺纱机才是资本。”这段话的出处、含义以及意义。
“考察的客观性(不是枝节,是自在之物本身)”,这句话的出处、含义以及意义。
哲学综合:
马哲原理(三选二)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意义
矛盾特殊性的含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西哲(四选二)
什么是怀疑主义?怀疑主义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
”(一段关于存在论的话),谈谈这种科学的特征以及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演变
上帝本体论证明以及康德对证明的批判
7.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七
2010年北大法学院民法专业试题,万学海文考研专业课教研组第一时间进行如下的分析
一、考试题型
简答、论述题
二、知识点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合同无效与合同可撤销制度的关系,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关系,回答抵押权的内容,我国法定合同撤销合同的条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作为,不作为,加害行为的条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权利,公共场合的安全保障义务。
三、考试特点
知识点对于考研同学而言都是相对来说熟悉的,但是题目的灵活性,我想应该是想考北大的同学应该关注的。表面简单,实际挺难,尤其难在怎么把握好答题的要点是非常之关键。
四、题目回忆
简答:(4题,每题10分)
1、简要回答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2、简要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可撤销制度的关系。
3、简要比较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关系。
4、简要回答抵押权的内容。论述题:(2题,每题25分)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试述我国法定合同撤销合同条件的几种情况。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试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案例分析(2题,每个30分)
1、甲乙丙三人是大学室友。一天,甲乙分别外出参加老乡聚会。回来后发现丙不在寝室,寝室门未锁。而后甲发现一年半前其女友送给他的照相机不见,乙发现其两年前买的手提电脑不见。二人忙给丙打电话,丙说他40分钟钱出门到寝室楼外与老乡谈话,忘记锁门。甲乙要求丙赔偿,丙拒绝。
甲的照相机购买时的价格是15000,现在市价10000元,乙的电脑购买时10000元,现在市价6000元。
(1)丙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此行为构成加害行为,还需要什么条件?(2)丙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其构成要件?(3)甲乙的损害赔偿应该按照购买时的价值还是现在的价值?(4)根据现行司法解释,甲乙二人中有无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2、某甲30岁,一天告知其家人要去某森林公园爬山。至晚未归,其家人到公园寻找未果,遂报警。第二天,在公园的某悬崖下发现甲的试题,此处离正常的爬山处已很远,且警方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公园在园内各处设有“危险勿近”的提示牌。甲的家人要求公园赔偿,公园拒绝。甲的家人遂将公园起诉至法院。(1)题目忘记。
8.四川大学考博真题法学 篇八
考研专业课复习是考研备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华东政法大学615民商法学2011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供大家下载使用,并且提供华东政法大学考研专业课辅导,更多真题敬请关注中公考研网!
华东政法大学615民商法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80分)
1、简述形成诉权的概念,并我国现行法上的形成诉权(请至少答出四种)。
2、简述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3、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一般法定解除事由(原因)(请至少答出五种)。
4、甲为打扫其新居的卫生,经家政公司介绍,请乙为其打扫卫生,约定报酬为每小时30元,打扫时间、范围与方式等均应听从甲的要求。后乙在甲家擦窗玻璃时,不慎将玻璃打碎,导致楼下行人丙受伤,共支出医药费等若干;乙自己的手也因此割伤,支出医药费等若干。试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的规定,简要回答:
(1)丙的损失,应由何人负责赔偿?为什么?(2)乙的损失,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3)在这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以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有何不同?
5、简述遗赠与死因赠与的区别。
6、简述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与运行中的特别规定(请至少答出五点)。
7、试述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中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请至少答出五种)。
8、简述票据背书的效力。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30分,共30分)
【案情概要】甲(12岁)以其自有的压岁钱12000元,向其忘年交乙(25岁)购买二手电脑一台;乙要求甲征求其父母之意见,甲谎称其父母同意,乙即将电脑出卖给甲并交付,也收取了价款(假设没有发生金钱混合)。甲父丙得知后,找到乙,要求退还电脑,取回价款。
1、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丙可以代甲向乙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
2、假设我国立法采纳了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的模式,试就本案之处理,应用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理论回答如下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物权行为?
(2)本案中的物权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3)金钱和电脑的所有权现分别属于何人?为什么?(4)丙可以代甲向乙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5)乙可以向甲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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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表现。
2、请仔细阅读我国《物权法》的下列规定,并结合民法基本理论回答所附问题: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1)其中哪些条文规定的哪些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为什么?(2)条文中规定的其他各种请求权(请一一指明条文与名称),分别是何种性质的请求权?
(3)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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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华东政法大学615民商法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80分)
1、简述形成诉权的概念,并我国现行法上的形成诉权(请至少答出四种)。
形成诉权,又称为间接形成权,与单纯形成权互为相对关系,指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的形成权。包括:
(一)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4类合同的撤销权,必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属于形成诉权。
(二)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
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三)情势变更中的合同变更权和解除权。《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简述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见教材高富平《民法学》第二十四章
合同概述
3、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一般法定解除事由(原因)(请至少答出五种)。(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甲为打扫其新居的卫生,经家政公司介绍,请乙为其打扫卫生,约定报酬为每小时30元,打扫时间、范围与方式等均应听从甲的要求。后乙在甲家擦窗玻璃时,不慎将玻璃打碎,导致楼下行人丙受伤,共支出医药费等若干;乙自己的手也因此割伤,支出医药费等若干。试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的规定,简要回答:
(1)丙的损失,应由何人负责赔偿?为什么?
丙的损失由甲负责赔偿。甲乙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被派遣的乙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甲承担侵权责任。
(2)乙的损失,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乙的损失根据甲、乙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打扫的时间、范围与方式等均听从甲的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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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甲在某种程度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这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以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有何不同?
更强调风险自担。乙对自己的损失,也存在过错,应与甲分担损失。
5、简述遗赠与死因赠与的区别。
见许莉主编的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P205页。
6、简述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与运行中的特别规定(请至少答出五点)。
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也多为强制性规范:
(1)对股东身份的限制。只有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对于非法人组织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2)对注册资本的限制。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比起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3万元),其门槛要高一些,并且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实缴资本制。
(3)对工商登记的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工商登记尤其是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字样。
(4)对财务制度的限制。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和资产的独立性,防止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必须于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严格适用。《公司法》第64条规定可以看出两点:一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比较宽泛,即只要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便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关于举证责任问题。立法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设计,即并非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
7、试述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中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请至少答出五种)。下列请求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8、简述票据背书的效力。
票据背书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为了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法律要求的事项并签章,然后把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不同种类的背书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但无论那一种背书,只要在形式上具有连续性,都能产生权利证明效力。
1、转让背书的法律效力。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为的背书。关于这种背书的法律效力,票据法规定了三个方面,即权利转移效力、权利担保效力、权利证明效力。
2、委托收款背书的法律效力。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为授予他人代其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而为的背书。
3、质押背书的法律效力。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以担保其所负债务而为的背书。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30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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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甲(12岁)以其自有的压岁钱12000元,向其忘年交乙(25岁)购买二手电脑一台;乙要求甲征求其父母之意见,甲谎称其父母同意,乙即将电脑出卖给甲并交付,也收取了价款(假设没有发生金钱混合)。甲父丙得知后,找到乙,要求退还电脑,取回价款。
1、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效力待定。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的法律行为须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丙可以代甲向乙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 返还原物请求权。请求内容是返还甲购买电脑的价款。
2、假设我国立法采纳了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的模式,试就本案之处理,应用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理论回答如下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物权行为?
支付价款的行为,交付电脑的行为。
(2)本案中的物权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支付价款的行为效力待定,交付电脑的行为有效。前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后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金钱和电脑的所有权现分别属于何人?为什么?
金钱的所有权属于甲,电脑的所有权也属于甲。前者交付金钱的法律行为未生效,而后者转移电脑的行为有效。
(4)丙可以代甲向乙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
返还原物请求权。请求内容是返还甲购买电脑的价款。(5)乙可以向甲行使何种请求权?请求内容是什么?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电脑。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表现。
英国衡平法创设了具有历史性和世界性的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体系使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之外,为了避免给传统民法带来冲击,我国《信托法》没有移植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构造,而是效仿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规定了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以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地位。但是,这种独立性会限缩信托财产和信托当事人债权人的担保财产的范围。因此,这种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确立的信托财产独立性,如果没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加以支撑,对于上述债权人会造成不公正的印象。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不是由信托法理学者和信托立法权的执掌者主观臆断的产物,也不是信托关系纠纷的裁判者——法官运用裁判权的结果,信托财产之所以具有独立性是由信托财产的本质决定的。信托财产的本质是一项目的财产
为防止受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当行使权利,解决信托财产名义上归受托人所有、实质上归委托人所有的所谓“双重所有权”冲突,立法确立了信托财产独立制度,即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即固有财产)。信托财产独立性具体表现在:(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非信托财产相区别。(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能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作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因法定事由终止时,如受托人死亡或者受托人被依法解散、撤销、宣告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遗产或者清算财产。(3)信托财产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强制执行。(4)信托财产困受托人管理、处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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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5)受托人管理、处分的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相互之间不得抵销。
2、请仔细阅读我国《物权法》的下列规定,并结合民法基本理论回答所附问题: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1)其中哪些条文规定的哪些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为什么? 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恢复原状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其产生根据在于物权是对客体进行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当物权人的支配权受到他人侵害时,为恢复权利人对客体的圆满支配状态,物权人行使此项请求权。
(2)条文中规定的其他各种请求权(请一一指明条文与名称),分别是何种性质的请求权?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确认之诉请求权,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债权请求权和因侵权行为而生的请求权。
(3)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何区别?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两种不同方法,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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