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

2025-03-11

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共10篇)

1.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 篇一

自强社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干部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谈话的对象: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其他干部。

第二条 谈话的内容:(1)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希望和要求;(2)对有信访或其它渠道反映社区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有问题的,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以示提醒。

第三条 谈话的程序:社区干部当选后,街道党工委在其上任前约其进行廉政谈话。对社区书记、主任的谈话,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组纪委员参与谈话;对社区其他干部的谈话,由组纪委员负责,相关人员参与谈话。进行廉政和诫勉谈话,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内容要做记录。谈话记录归入被谈话人的档案,供考察任用干部时作参考。

第四条 若情况比较复杂,谈话人可以要求被谈话人在谈话后的一定时期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2.廉政制度(诫勉谈话等) 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

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水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

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局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局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

与局中层干部的谈话,一般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的领导或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局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五、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

1、进行诫勉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情况要做好记录。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

4、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5、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七、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1、经谈话认为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不良的苗头性问题,要告诫被谈话人自律自省,防微杜渐;对反映的问题不实的,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2、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要及时报告医院党委及该科室(部办)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处理。

3、诫勉谈话的记录要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新华乡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谈话制度。

第一条

廉政诫勉谈话的对象

廉政诫勉谈话的对象包括全乡干部及工作人员。

第二条

廉政诫勉谈话的原则

廉政诫勉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廉政诫勉谈话的形式

廉政诫勉谈话主要分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两种形式。

第四条

廉政诫勉谈话的组织领导

在乡党组统一领导下,乡纪委书记对廉政诫勉谈话工作负总责并负责廉政诫勉谈话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

廉政诫勉谈话的内容

(一)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转任职的干部就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

1、主谈人应重点围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两责”,按分管工作的范围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

2、谈话对象对廉政要求做出承诺。

(二)诫勉谈话是指对廉政方面存在问题,尚够不成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的谈话。

l、主谈人应讲清被谈话人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问题的危害性。

2、要求谈话对象就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3、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及要求。第六条

廉政谈话的实施

(一)谈话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重要谈话应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监察室或人教科应将谈话的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

(三)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

(四)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按主谈人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报送监察室。

(五)同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由纪检组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

(六)任职廉政谈话由人教科与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纪检组长适时进行。

(七)廉政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由监察室与人教科提出意见,按谈话分工进行。

第七条

谈话的分工

(一)同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组长负责。

(二)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1、正科级干部,由局纪检组长负责。

2、副科级干部,由局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负责;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由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或所在部门的领导负责。

3、其他级别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部门主要领导及监察室主任负责。

第八条

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要严格掌握政策,对不宜向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违反谈话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廉政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的主谈方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谈话一般应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等有关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三)每年12月中旬由我局办公室向市纪委三分局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时,将廉政谈话制度执行情况一并报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局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全市水产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与污染治理,违法排污企业处罚、排污费减免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水产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处级干部任免;

2、局级干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市水产学会(协会)负责人任免;

5、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污染治理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赤壁市水产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赤壁市水产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局长和局长授权的分管局领导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5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一)决策范围与规则

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按照《中共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议事规则》、《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二)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根据副职或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7、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三)管理与监督

1、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报送市第五纪工委,接受纪工委的监督。

2、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有较大修改,应及向第五纪工委报告并说明修改执行的理由。

三、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各直属单位参照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并报局党组备案

“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

一、班子成员分工

1、***同志分管财务工作

2、**同志分管人事工作。

3、***同志分管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预算安排须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一旦通过,由办公室按预算核拨。未列预算的经费开支,一千元以下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二千元至一万元由分管财务局长审批,一万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2、差旅费报销须持出差审批证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会议,报销凭证须附会议通知书;无书面通知的会议差旅费及到各县(市、区)差旅费须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其他邀请性会议,须由局长办公室会议审批同意,未经审批一律不予报销。绕道办私事或游山玩水的车船费、伙食补贴、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出差归来要一周内及时报销,不得跨月份。预领差旅费未报结者一般不能再领差旅费。

3、赤壁始发火车可及地区,机关中层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与局领导同行除外),如确实需要乘坐飞机,由本人写书面申请,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4、市区差旅费进行包干每月100元,实行包干后,一切市区的差旅费不准报销。区内下乡补贴实行包干每月100元。

5、住宿费报销标准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及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的住宿费按实报销。外出考察住宿费用应严加控制。

6、购置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承办,未经办公室登记的财务不予报销。

7、慰问品、礼品只能以局机关或局工会名义报销,凡以科室或个人名义慰问或馈赠的慰问品、礼品,其费用自负。

8、各科室的收入一律由办公室设账统一收取管理,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自收自支,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公务接待按要求须向办公室登记,填写公务接待卡。无名目的接待费用及擅自在各酒店记账的,财务科不负责报销。接待费报销时须持卫生局公务接待登记卡,按审批金额报销,时间不超过一周。

接待工作坚持热情周到、合情合理、节俭简朴、安全满意、反对奢侈浪费。接待费用定期公布、上报。

接待标准:本区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确需在当地就餐,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市级机关来客,可按规定宴请一次,费用控制在每桌600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省级机关和外地区来客,可按规定宴请一次,费用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超标准接待的,超标部分一律由接待人员自行支付。

三、民主议事制度

1、领导班子实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均须党组或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日常性工作,局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贯彻,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科室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不得各行其是。如遇两个以上科室合作的事议,主办科室应提出初步意见,交分管领导协调确定。确有必要党组或办公会议讨论的,由党组或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公开两监督”。凡干部任用、人事调动、晋升晋级、调资等;财务基建经费的安排使用;个体医疗的审批等均须经党组或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四、干部人事制度

1、凡干部任用首先由党组决定候选对象,然后对候选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再实行民主测评,通过民主测评的,根据干部任用规定,进行公示,通过公示才进行任命,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考察合格的才最后正式任命。

2、干部升任、离任、调动按照干部任用规定完成正常手续外,必须对其的任期目标和经济责任进行考核和审计,对考核和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考核和审计不合格或公示未通过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3、招聘招录人员,经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按规定比例进行录用。晋升职称、调资的人员,按照职称、调资规定执行。

五、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制度

1、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照招标法的规定,进入市、区级招投标中心或单位所在的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全程质量监督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项目款。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须经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项目款。

2、全区车辆、重大物资和办公用品等均列入集中招标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决定上述重大物资的自行采购,并逐步进入市级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重大工程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谈话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谈话人:谈话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对行政村工程,一般项目由联村领导进行谈话,重大项目由镇纪委负责人进行谈话,特别重大项目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对镇级工程,一般项目由镇纪委负责人进行谈话,重大项目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谈话。

二、谈话对象:谈话对象为镇、村级项目主管领导、项目具体负责人,项目承包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项目监理负责人。

三、谈话职责: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后,谈话人在5天内要求发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指定项目具体负责人,确定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的谈话对象,并视情况进行逐个或集体谈话。谈话人须在谈话中明确发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发包单位项目具体负责人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负直接责任,监理方负监理责任,并对谈话经过进行记录。谈话后,谈话对象须向镇纪委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备案。

四、谈话内容:

(一)对发包方的要求

1、不准向承包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承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承包方或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向承包方介绍本人或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家属参与同发包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方购买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二)对承包方的要求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报、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向发包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条件。

4、不准向发包方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对监理方的要求

监理方必须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监理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五、组织领导

3.煤矿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篇三

某某煤矿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是讲正气、履职责、树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的客观需要和必要手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庞庄煤矿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第二条、谈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及时有效地帮助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工作、党风和纪律上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不良行为。通过诫勉谈话制度的建立,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使各级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为企业创业发展稳定提供保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全矿科级(含副总和井级)以下各类干部。

第二章诫勉谈话的范围

第四条、凡是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较轻微,够不上纪律处分的,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提出警戒,进行帮助教育并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诫勉谈话:

1、缺乏学习热情。不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经常拒绝参加上级或本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或过组织生活;经常缺席上级或本单位通知其参加的各种会议;不认真学习和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不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

2、不注意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松世界观改造,党性观念淡薄,在关健时刻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的。

3、作风不民主,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或因工作不扎实,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

4、违背实事求是原则,有虚报、谎报成绩或隐瞒问题不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5、不能很好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造成群众不满的。

6、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

7、工作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组织和领导安排的工作阳奉阴违,扯皮推诿的。

8、不讲团结,在领导班子和职工中拉帮结伙、挑拔是非影响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或造成干群党群领导班子不团结的。

9、事业心、责任心、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吃拿卡要,服务态度生硬;纪律松散,经常违反各项规定的;工作马虎应付,业务上出现一定程度过错的。

10、其它问题需要实行诫勉谈话的。

第三章诫勉谈话的程序

第五条、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科根据考核、组织考察、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后,在问题查清的基础上,提出对诫勉谈话对象的初步意见,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纪委向诫勉对象发出《诫勉谈话通知书》。

第六条、一般干部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副科级干部由分管矿领导进行谈话,科级(含副职主管)由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纪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谈话对象必须在谈话后的七日内,向纪委提交对谈话的认识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 诫勉谈话的要求

第八条、负责谈话的领导干部和人员,不得向被谈话者透露举报人情况,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谈话对象以告诫说理教育为主,谈话要有针对性,突出问题的重点。要耐心听取被谈话人的申述和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具体要求,诚恳地进行批评教育帮助。

第九条、被谈话人要如实向负责谈话的领导干部反映情况和回答问题,不得隐瞒、回避问题或避重就轻;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组织的教育帮助。如事实存在的,必须按要求在期限内认真整改,凡经诫勉谈话而不在期限内改正错误的,要严肃处理。不得打听、追问举报人的情况,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谈话内容一般应予保密,如需公开必须经矿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组织部门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矿纪委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4.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 篇四

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约束,提高我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根据我局有关干部教育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行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形式,也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按照中央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情况,及时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诫勉谈话,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诫勉谈话的范围与对象

本局科(室)及各二级单位的干部职工,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用人理财等方面存在问题,除执纪执法机关已经或准备立案查处的干部外,应采取当面谈话的形式进行诫勉,并要求谈话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如实作出书面回答。有列情形之一的,都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一)政治态度不端正,经常在干部群众中发表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不坚决或消极抵触的;

(三)谎报成绩,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四)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五)缺乏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不努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业绩较差,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

(六)以权谋私,有“吃、拿、卡、要、报”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个人主义严重,损公肥私的;

(八)全局观念较差,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服从组织对个人工作安排的;

(九)闹不团结,争权夺利,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

(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意见较大的;

(十一)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定,服务承诺制被投诉,认定事实成立的;

(十二)民意测评得分明显偏低,不称职票占30%以上或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合格”的;

(十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其他相应规定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

三、诫勉谈话的方法

(一)被确定为诫勉谈话对象的局内科长、主任、二级局副职干部,由局长负责谈话;其他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谈话或委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诫勉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谈话主要是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反馈工作,安排在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进行;不定期谈话主要是根据平时对干部存在问题的掌握情况,及时作出安排。

(三)诫勉谈话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不装入本人档案,由局办公室(政工)统一保管,以备查询,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诫勉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一)确定诫勉谈话对象,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经领导审批。

(二)需要诫勉谈话的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组织考察、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所掌握的情况由局党组确定,并填写《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

(三)根据谈话情况,由谈话领导填写《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中的“诫勉意见”,对被诫勉者提出三个月至半年的诫勉期。《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交由局办公室(政工)留存。

5.给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提纲 篇五

首先祝贺你们荣任新的领导职务。刚才组织部领导对大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你们不要辜负组织的厚望,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作了更大的成绩。下面我代表市纪委给大家在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完善自我,增强拒防变的能力。

一个人的身体只有固本强身,增强免疫力才能抵抗病菌的侵入,防止疾病缠身。一个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健康成长,道理也是如此。党组织和人民群众信任我们,把我们放到新的领导岗位上,我们就必须担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和任务。一方面要有过人的能力、过人的才识和过人的组织能力,真正具备领导者的素质;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自我,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模范。否则就会走到历史的反面。从最近几年咱们省、咱们市上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事来看,由于他们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不注重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规党纪的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虽然职务提升了,但由于这些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结果是消极~思想不断膨胀,终于抵挡不了权力、金钱、女色的诱或,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

省委书记近几年反复强调这么一个观点,这就是经济要快速发展,干部要健康成长。各级纪检机关要“常举刀,少砍人”。苏荣书记的这个观点富有哲理性,他至少告诉我们两个简单的道理:其一是少砍人,乃至不砍人的前提是我们的干部能从严要求自己,不做违法违纪的事;其二是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也是不容易的,作为组织来讲就是平时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作为干部本人来讲,就是要倍加珍惜自己的成长进步和职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从根本上解决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问题。一名领导干部能否在党和人民给你的工作岗位上健康成长,善始善终,关键取决于个人的不断自我完善,那么自我完善的主要方法和途径有哪些呢?

一是要加强学习(我说的这个学习主要是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同志们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后,要注意把制度学习和自觉学习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学习上升到一种兴趣,一种习惯,一种精神需要,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任职的前提条件。通过学习达到明辨是非,坚定信念的目的;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目的;自警自励,自尊自省的目的,以良好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履行好职责。

二是要牢记宗旨。我们党的最大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害就是脱离群众。不良作风的产生,贪污腐化的出现其根源在于忘记党的宗旨,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就必须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宗旨。“为什么当官,当官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这是党的各级干部,尤其是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各位同志应深入思考的问题。同志们职务的提升是人民群众认可的结果,事业需要的结果,假若我们职务提升后,反过来又忘记了群众,忘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迟早会走向人民群众的反面,甚至会滑向~的泥坑。所以作一名领导干部必须真正把自己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按照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并以此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三要持之以恒。从最近几年咱们纪委和组织部门掌握的情况看,一些提拔的领导干部刚走上领导岗位后还是比较好的,能谦虚谨慎,认真工作,但过了这么两三年、三五年就有点不对味了,学习兴趣降低了,工作作风漂浮了,生活作风放纵了,有个别干部在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所以说作为一位领导干部能否到做到自始至终,持之以恒至关重要。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样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要三不要:这就是办事要尊重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意志;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要热衷于迎送往来;生活要艰苦朴素,不要腐化奢侈。常看自己不足、常思自己之过、常怀律己之心、常想贪欲之害,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以自已的人格力量带动本机关、本单作作风的好转。

二、坚持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搞好廉洁自律

近些年来,经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的形势还易然严峻,任务还相当艰巨,产生~问题的环境和土壤还没有彻底铲除,人民群众对~现象深恶痛绝。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有忧患意识,能否做到清正廉洁,不仅事关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事关党的形象和存亡。为此我期望大家从走上领岗位的第一天起就要做到“四个管好”:一是要把自己管好。管好自己的标准最基本的是管好自已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要的就不要去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能去的地方你最好别去)、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你千万别想)。二是要把班子管好。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既要放权,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又要敢于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搞好监督,增强班子廉洁自律意识,形成思廉洁、抓廉洁的良好风气,保证班子的整体廉洁。三是要把老婆孩子和身边人员管好。从很多案子看出,大多数领导干部出问题都与这个有很大关系,所以要保证自己不出问题,必须要把这个事办好,否则就会后院起火。四是要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放纵“下班后的生活”,往往被别人套上了枷锁,身不由已,最终被所谓的“老同学”、“老战友”、“老板”送入灾难的祸坑。所以,同志们在这些看起来比较容易做到的四个方面还需要好好地去严格要求自己呀!

三、敢抓善管,认真负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对落实这个制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自己所在的单位,或者说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工作人员发生了违法乱纪的问题、不正之风,到时就得追究你的领导责任。为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更加重大,你平时不但要管好自己,同时还要管好单位和他人。在此基础上,还要认真学习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和纪律意识,把组织、群众对自己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最大关心和爱护,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领导岗位,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早日实现从一名普通干部到一名领导干部,再到一位称职的,有为的领导干部的转变。

6.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 篇六

这次会议主要是对去年换届以来新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各位都是经过党组织多年培养,自身长期努力,在各方面表现优秀,被群众认可、市委信任,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首先,对大家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开展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市委对大家政治上的一种关心和爱护.其目的是让大家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从严要求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干净干事不出事,健康成长不掉队,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重托.刚才我们观看了《徐国元受贿案警示录》.徐国元案件再次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一失足成千古恨,无论多么沉痛的忏悔也无法弥补给党和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深刻认识贪欲之害,正确对待组织信任和培养,正确看待和慎重行使手中权力,正确对待个人的荣辱升迁,一定要牢记入党誓词,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宗旨意识,保持良好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亲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定要慎交朋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到:两袖清风为官,一身正气做人.经常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尤其是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是十分必要的.今年的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灌输性、强制性、连贯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今天就是一个尝试和开始,今后这种形式的警示教育还要经常开展.下面,跟大家谈五个方面的问题.既是要求也是期望,同时也是与大家交流、共勉,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和政治成长有所帮助.一、要加强官德修养,做到“三个始终保持”

古人讲:“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做官必须先学会做人,为官必须先修身,身正才能官正.为官只是一时的,做人才是一生的.加强官德修养,做到以下三点很重要.一要始终保持思想纯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将“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首要任务,充分表明保持思想纯洁的极端重要性.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思想纯洁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大量事实证明,思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任的危机是最致命的危机.一个人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的蜕变开始的,腐化堕落起于一念之贪,滥用权力源于一念之私.思想不纯洁,精神支柱就会坍塌,人生方向就会迷失,工作上、廉洁上就要出问题.当前,有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过时了,“主仆”错位,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把

为群众办事当成是恩赐;有的领导干部沉迷于灯红酒绿,追求奢侈享受;还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把权力当成商品,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的纯洁性,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但是,以往的实践也表明,保持思想纯洁,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需要每一个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自身的“纯洁性”做起,在思想上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增强“免疫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所以,今年市纪委二次全会确定,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灌输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日常的教育与提醒,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这是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的必要措施,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自觉地不断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二要始终保持崇高追求.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具体就是要辩证地处理好三个关系:其一,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董必武同志曾指出,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不同之处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区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我”的态度不同.是唯我还是忘我?是事事以我的利益为出发点,还是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处理好自我与组织、自我与集体的关系,心中始终装着人民,装着党的事业,达到“小我”、“忘我”的境界.其二,人性与党性的关系.邓小平同志也讲过:“一个共产党员,第一,他是普通人,第二,他是普通人中的先进分子”.党员干部首先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但共产党人又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既要讲人性,更要讲党性.要用自己的党性修养,最大限度地克制自己的私心,脱离低级趣味,培养高尚人格、美好情操和凛然正气,始终顶得住歪风,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节操.其三,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人生有两大课题,也是我们共产党人要面对和处理好的两大课题,这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实质上是做人与做事的统一.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品非常关键,百姓也最看重.要想先做事,必须先做人.做人要低调谦虚,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豁达大度.做事要高调有信心,就是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把眼光放远一点、目标定高一点,并对做成事有足够的信心.低调做人,你会一次比一次稳健;高调做事,你会一次比一次优秀.三要始终保持公仆本色.“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干部的政绩在于群众的利益,干部的前途在于群众的幸福.前段时间,央视推出的《走基层》栏目,片头语讲得非常好:“坐在同一条板凳上,才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住在农家的炕头上,收获的才不止是建议.我的脚下沾有多少泥土,我的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走近你,读懂你,为了你,依靠你……”.每次看到这个片头,身体里总是会有一股暖流,心灵会产生强烈震撼.正像胡锦涛同志指出的那样:“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所以,担任了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忘本,要多深入基层,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群众,态度谦虚一点,实事多办一点.否则,高高在上,脱离实际,不干实事,就要失掉民心,失掉威信,失掉官位,从某种程度上说,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就是维护好自己的饭碗.二、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三个正确对待”

大家能够走上领导岗位或重要岗位,可以说是人生的重要节点,职位变了,环境变了,考验多了,在这个时候保持头脑清醒、把握好自己很关键.那么,如何把握好自己?我觉得应该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保持“三颗心”.一要正确对待职位,有感恩之心.在座的同志,有的是提拔重用,有的是平串交流.由于我们下大上小的干部层级结构,决定了在任何一次换届中,提拔重用的总是少数,平串交流的总是多数.不能因为得到提拔重用或转到一个好岗位就沾沾自喜、踌躇满志,也不能因为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或转到一个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就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这些都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说过这

样一句话:“一个人一旦眼睛老是盯着种种职位,那么腐败便开始侵蚀他的行为.”所以,对待职位,我们要少一点浮躁,多一点清醒.无论是进还是转,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都是组织给的,都要对组织怀有感恩之心.进,就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不进,也要心态自如,不失工作动力,努力在新岗位上创造新业绩、争取新进步.二要正确对待权力,有敬畏之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害人民.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把权力当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权力中出现滥用,滑向腐败的深渊.从公仆到贪官只是一念之差,从功臣到罪人常常只一步之遥,掌权的同时就意味着风险,做官的背后可能就是坐牢.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就是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我们常讲,一个处级干部的成长一般需要 10 到 15 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付出了很多努力,非常不容易.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党和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责任,不能只想着权力带来的地位、待遇、荣誉、享受,而淡忘了应负的责任以权谋私,否则只能害人害己害事业,甚至断送了身家性命.所以,大家要珍惜自己的政治前途,在如何对待权力这个重要问题上想清楚、想正确,始终怀有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审慎用好权力,不能因为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三要正确对待名利,有知足之心.名利,世人皆有之.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求利,乃人之常情.关键是留什么样的名,求什么样的利.同样是名,有的名垂青史,有的遗臭万年.同样是利,有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为财利欲熏心.人们常说,人生有两难,一是认识自己、塑造自己、找准自己人生坐标的位置难;二是摆脱名利的困扰难.我认为领导干部第二难是最难,但也不难,关键是要有知足之心.从职位上来看,大家走上了副县级、正县级岗位,全市 570 万人口中能有几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相对大多数人我们应该满足.从生活上来看,绝大部分领导干部就个人和家庭而言,工资收入虽然不高,但犹如井底之水,取之不尽,足够保证一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对党和人民给予的这一切我们应该知足.看清了这一点,我们自然就会把名利看淡一些,就会摆脱名利的束缚,不让名利牵着自己的鼻子走.但是,现实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懂得知足,像徐国元,他既不缺钱,也不缺物,但缺少的就是知足,结果自掘坟墓,走上了毁灭的道路,回过头来看,是多么的得不偿失.所以,对待名利,我们要想得开、看得透,多向下看,少向上看,多看自己,少看别人,这样我们在名利面前就不会失去平衡,就不会犯错误.当然,这里所说的知足,是职位权力、物质生

活上的知足,而在事业追求上、在为党和人民奉献上、在高尚人格修养上,应当永不满足.三、要大胆干事创业,做到“三个切实增强”

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讲,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要大力倡导勇往直前的拓荒牛精神、埋头苦干的老黄牛精神、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激情干事、勤勉干事、踏实干事.一要切实增强创新意识,激情干事.激情不仅是一种可贵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品质,更是干事创业的动力.一个缺乏激情的人,很难想象能把工作干好.如果说换届是对干部过去业绩的集中检验,那么,新一届任期就是对每一位干部能力素质的持久考验.换届后我们常讲,新班子要有新面貌,不只是在班子中增加几个新的面孔,更重要的是换来一股清新的风气.要真情投入.就是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一日无为、一生不安”的责任感,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热情,把干事创业作为自己的天职,满怀激情投入工作.把心思集中在“真干事”上,把本领用在“多干事”上,把目标放在“干成事”上.要敢闯新路.领导、领导,就得引领、指导;干部、干部,就得先干一步,打样趟路.要开动脑筋,深入思考,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要善于破难.攻坚克难是领导能力的具体体现.困难和成绩是成正比的,关键是你怎么看、怎么干.现在,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期、社

会矛盾的多发期,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会遇到很多难题,一些事关百姓利益的敏感问题处理时也很棘手.只有敢于承担难事、棘手的事,才能迅速打开局面,工作才能成绩斐然.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勤勉干事.对于在座的每位同志来讲,面对组织的信任和百姓的重托,关键是以什么样的工作姿态和工作劲头去回报组织、回报群众.要做到勤奋不懈怠.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把谋事干事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作为追求的目标.坚持在学习中提高,不断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坚持在实践中提高,不断经受锻炼、充实自我、增长见识;坚持在创新中提高,不断攻克难题、大胆探索、磨炼意志.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满意,让干部服气.要做到奉献不索取.要勇挑重担、不图回报,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能因为干了一点事、干成了一些事,就目空一切、自命不凡.要经受得住各种误解、委屈和挫折,包容得起酸甜苦辣,既能吃苦,也能“吃亏”.特别是要有打基础于下任,留经验于后代的胸怀,努力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做到尽责不推诿.“当官避事平生耻”.敢抓敢管是胆识.该管的事要管好,该干的事要干好,不能遇到困难绕着走,遇到矛盾踢皮球,面对歪风往后退.否则,就是不忠于事业,就是失职,就要错过机遇,贻误事业,带坏风气,影响发展.三要切实增强落实意识,踏实干事.事业是干成的,不是

说成的;局面是打开的,不是喊开的.决策上要唯实.就是要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按规律办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干正确的事、正确的干事,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多做有长远效益的基础性工作.现在有些地方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因盲目决策而引发的“自焚事件”、“强拆事件”等,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给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应当引以为戒.所以说,干正确的事比正确的干事更重要.作风上要务实.领导职位是干事业的平台,领导干部是干事业的头雁,坐上领导的位子就得要当“头雁”.就是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身作则、身体力行、雷厉风行,从具体上抓落实,做给下级看,带着下级干.多为基层分忧解难,到困难大、问题多的基层解决具体问题,到矛盾突出的单位去理顺关系,到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教训.工作上要落实.执行是真本事,落实是真功夫.要知道,看到问题不等于抓住了,必须把工作跟上;工作安排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必须加以落实;抓过了不等于抓好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直到抓出成效.在基层遇到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属于自身权限内的,要当仁不让地抓起来,不要这也讨论那也研究;属于本级解决的要及时处理,既不推给上级,也不推给下级.四、要强化内外监督,做到“三个积极主动”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极易跌

入“泥坑”.领导干部出现腐败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有力的监督.要想不犯错误、少栽跟头,我们就要养成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做到不抱怨、不逃避、不对抗.一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对干部进行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更不是整人,而是一种关爱、一种保护.比如今年市纪委即将开展的县处级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大家一定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支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有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听不进批评和意见.毛泽东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让人说话,总有一天要唱《霸王别姬》.”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剖析自己犯罪原因时就曾说,对我们这一层干部的监督,就像牛栏里关猫,来去自由;原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宋晨光在案发后反思,由于我是一把手,同级不敢管我,群众管不了我,上级也是偶而提醒我.他们说的都是心里话,就是缺少有力的监督.作为一名新任职的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切不可自醉、自傲、自负而拒绝监督,更不可目空一切、盛气凌人地反对监督.要以“三种心态”正确对待监督、接受监督,即:接受上级的监督要真心,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的监督要虚心,不能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接受下级的监督要诚心,不能把

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二要积极主动自我监督.《论语》中把“吾日三省吾身”当作反省和克服各种不正确思想的办法.孟子强调用“内求”的方式培养“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古代思想家“内省”的方式值得借鉴.廉由心生,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只有内廉于心,才能外廉于行.大家要经常反思理想信念牢不牢、宗旨观念强不强、遵守纪律严不严、道德操守过不过硬,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做到自省自警,打好拒腐防变的主动仗.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愚蠢的人把自己的错误给别人当教训,聪明的人把别人的错误给自己当教训”,希望大家真的能往心里去,时时刻刻警示自己,深刻反省自己在工作中、生活中哪些地方做得不够,是否正在接近这个最大危险,切勿重蹈“前车之覆”.三要积极主动开展监督.现在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越来越规范、形式越来越多样,关键是要运用好.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广开言路,经常邀请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到本地区、本部门来听一听、看一看.现在许多地区、部门、行业都在搞“开放日”,这就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一些干部怕监督,往往就是心虚.郑州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逯军,面对记者采访时质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虽然是可笑的个案,但也确实代表了一

些领导干部的真实心态.要积极参与监督,不能顾虑重重奉行好人主义.见面说好话、看到问题不指出,这不是好同志,也不是真团结.陈毅同志曾作诗述怀:“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要以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指出,在错误未然前“亮红灯”,铸成大错前“踩刹车”,防止无所遮拦、越滑越远.尤其是这次换届,一批年轻干部步入领导岗位,经受考验不多,除自身要增强廉政意识外,老同志也要经常敲警钟,帮助年轻同志健康成长.五、要时刻洁身自好,做到“三个自觉管住”

怎样做到洁身自好,关键还是要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廉政准则》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面,提出了 8 个禁止、52 个不准,规定的很细、很具体.既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高压线”,也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斑马线”.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提醒,时时对照,一切言行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一步.一旦养成坚守《廉政准则》的习惯,就不会为权利、金钱所惑,为亲情、友情所乱,就能筑牢防腐之堤,做到洁身自好.一要慎始,慎防“头一次”,自觉管住欲望.人生贵在善始.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如果我们的第一道防线被冲垮了,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有多少官员在“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中走向犯罪的深渊.欲望是行动的驱动器,纵欲迷智,慎欲遵规,无欲则刚.现实生活中,一些别有用心者拉拢腐蚀干部,往往从兴趣爱好打开缺口,只要你一动心,就会陷进去,以致一步步走向深渊.人都有七情六欲,领导干部也是常人,但要正确区分,节制非分的欲望,否则,就会自焚.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打过比方,人的欲望犹如烈马,必须有理性的骑手来驾驭.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作“理性的骑手”,自觉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爱之有度、好之有道,慎加选择、注意节制,特别是要管住自己的“头一次”.二要慎微,慎防小恶变成大恶,自觉管住小节.古语讲: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大量事实表明,很多领导干部蜕化堕落,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开始只是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后来慢慢被蚕食,量变到质变,最后被糖衣裹着的炮弹所击中,阵前落马,断送前程.小节不保,大节动摇;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对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来讲,都要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警句,正确认识“微”,高度警惕“小”,慎独慎微,防微杜渐,把牢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把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防止微恙成大疾,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要慎友,慎防被人拉下水,自觉管住亲友.亲情和友情,说到底是人之常情.但对领导干部来说,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只讲感情,甚至把人情看得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就会导致亲情失重、友情变味,甚至酿成“家庭腐败”、“亲情腐败”.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收受巨额贿赂,在受审时沉痛地说:“能有今天,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还有父母疏于教导.身居高位的爸爸没有始终如一地对我们严厉管教和约束.”“欲治国者,必先齐家.”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明,还要看好自家门,管住自家人,跟家人讲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要慎重交友.现在有些人交友有一种倾向,即交所谓“有用”的朋友.各位手中或大或小都有些权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千方百计与你“交朋友”,说得明白些,就是要腐蚀拉拢你.大家一定要心明眼亮,择善而交,多交益友,特别是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感情投资者”要拒而远之,否则,早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大家作为正职或副职,对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都负有重要职责.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任务的落实.具体要做到“三抓”:一要坚持自觉性,做到想抓.要有责任意识,对部属和下级切实负起责任,增强抓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比如,今年市纪委确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抓实.二要坚

持原则性,做到敢抓.对分管部门或单位干部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尤其是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不仅要带头执行做表率,还要敢于坚持原则,管好自己的下属.三要坚持科学性,做到会抓.要搞好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总之,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始终牢记神圣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以良好的人品官德、纯洁的党性修养、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人民的信任、组织的重托和期望,审慎走好从政每一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鹤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由于今天这次集体廉政谈话是换届后的第一次,所以讲得可能多了一点,占用了大家的宝贵时间,希望大家能理解,特别是理解市委的良苦用心,讲得不对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最后,祝愿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事业有成、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在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25 月 12 日,经 x 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新任职的103 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罗东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坚持用____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问题。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岗位,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讲政治的突破口和硬抓手,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战斗性不足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到积极作为敢担当。要在管党治党上作表率,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在严守政治纪律上当模范,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坚持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要求不动摇,持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摒弃“四风”,坚决革除“四气”,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坚持为官从政底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

德,做到廉洁自律守规矩。

位新任职领导干部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此次廉政谈话后,还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情况进行测试。

在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在统计工作这个岗位上已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我的工作就是起草领导讲话、撰写各种调研报告,总结各种经验材料.我撰写的调研报告、总结的经验材料,已记不清有多少上电视上报纸上广播上内部简报和被上级转发了.因此,我也被誉为“秀才”、“笔杆子”,并多次立功受奖.对笔杆子的重要价值,对写材料的重要作用,我是有深刻认识和重要体会的.我觉得,一篇好的调研报告,一篇好的经验材料,其作用绝不逊于战场上的千军万马,其价值绝不逊于亿万财富,其宣传效应绝不逊于一颗威力巨大的精神原子弹!

如果说战争年代夺取政权靠枪杆子,那么,和平年代巩固政权则靠笔杆子.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笔头子的重要价值,可以说其作用无与伦比.一些年轻人可能不大知道,大跃进年代我们的统计工作就配合形势需要,放了许许多多数字卫星呢,比如亩产万斤粮!那可是极富想象力的神来之笔呀:地里的粮食不是长在田禾上,而是层层叠叠堆垒起来的粮食麻袋!

数字出政绩,数字成就官员,数字创意中国特色.也许大家觉得我这样说太空洞太抽象了.那么,我就说得更具体一些吧.这里举个我自己对有关资讯从不同角度发掘其价值的具体例子.有资料称,我国 80%的财富被 20%的人占有.这听起来很不公平.但只要选好角度,却是写材料的绝好素材.其奥妙便是换一种思维方式,换一种视角,将一些负面东西整容为一种美好的正面形象.比如,总结“让一部人先富起来”的经验,我就以这 20%的人为典型,突出他们发家致富的实践和经验;

又比如,总结“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经验,我就把那 20%的人占有的 80%的财富匀到其他 80%的大多数人身上,大家不就“共同富裕”了吗?

我的经验就是要善于在理论上使用平均值——请注意,我说的是在理论上,这与实际情况无关——比如上述举例,将20%的富人口袋里揣的80%的财富占有率在理论上匀给80%的穷人,在理论上大家共同富裕了,实际上并没有劫富济贫,富人口袋里的银子一个子儿都没少.可我们便可以在统计报告在领导讲话在媒体上说中国却已经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看看,这不是中国巨大的社会进步么?

我再给诸位讲个统计工作巧用平均值的典型事例.北京一位先生在一家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文章称,前不久官方公布“去年全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903 元”,他深感荣幸和幸福:自己原本实际收入不足这“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经过统计部门这样“人均”,自己的可自配收入一下子达到了 32,903 元.为此,他一是深感荣幸、自豪和幸福;二是深深感谢统计部门妙笔生花的“收入人均法”,使他家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下子跨上了一个台阶;三是深深感恩共和国长子和仅年终奖就发到 6 位数的同胞与官员及大款们的高收入“人均扶贫”,要是没有这些人“发扬风格的人均扶贫”,就不可能使北京众多像他这样的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03 元.看看,巧用平均数多么重要.看看,我们笔杆子多么重要.也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弄虚作假,玩文字游戏么?

7.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10 篇七

同志们:

前一时期,按照机关机构改革要求,根据机构和职能设置变化和工作需要,省商务厅、贸促会对XX多名干部进行了选拔任用和调整配备,其中大多数是提拔任用。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表示祝贺!这次干部调整,有新提拔的,有重用的,也有调整岗位的,人数多,范围广,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广大干部的关心厚爱。走上新的岗位,在更重要的平台上干事创业,是党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下面,我着重就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要求自我、确保廉洁从政等方面,谈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同志们共勉。

第一,要站稳立场讲政治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是基本原则、是核心要求、更是首要标准,一定要站稳立场讲政治。首先要对党绝对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的关键就是对党忠诚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守政治信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要把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作为人生信条,自觉做到“五个必须”。这里,我重申一下“五个必须”。“五个必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对总书记的这些要求,我们要认真思考、对照检查,任何时候都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坚持做到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其次要提高政治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责任,必须有很强的能力作支撑。在所有能力中,第一位的是政治能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最关键的也是要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必须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做到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要考虑政治效果。政治能力的内涵丰富,最核心的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政治操守的能力,把握形势、把握大局的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在省委省政府、在厅党组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干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三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需要集体研究的决不自行其是;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汇报的要逐级请示汇报;要认真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违反规定不集体研究、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是不如实请示报告的,要依照纪律严肃处理。今年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推进以“五类酒局圈”为重点的“帮圈文化”整治工作,请大家以身作则,抵制和反对关系学、“潜规则”等庸俗腐朽文化,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这方面近期大家更要特别注意,干部提拔后难免有亲朋好友表示祝贺,但不该吃的饭坚决不能吃,不该参加的酒局坚决不能去,否则出了问题,后悔莫及。

第二,要清正廉洁守纪律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拥有权力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提拔之后,如何管好权、用好权对大家是个考验。工作做得再好,廉洁方面出了问题,一切都等于零。对待权力要始终怀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审慎用权,严守纪律规矩,规规矩矩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一要严守六大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对违反六大纪律的具体处分情节,大家要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会违反哪些规定,受到什么处分,心里要明白。不仅要严守刚才讲到的政治纪律,还要严守组织纪律,对组织的决定安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不能挑肥拣瘦、推诿扯皮,对不讲配合、不愿担当、推脱责任、贻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要严守工作纪律,大型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都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阳光采购、分级审核、集体研究等制度;要严守廉洁纪律,全面防控廉政风险,严把廉洁底线,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严守群众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守生活纪律,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二要自觉接受监督。对干部进行监督,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一种关爱、一种保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了监督就能防微杜渐,有人经常咬耳扯袖,就能够避免错误偏差。作为一名新任职的处级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把监督作为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批评建议。接受上级的监督要真心,不要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接受同级的监督要虚心,不要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接受下级的监督要诚心,不能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要习惯在“放大镜”下用权,在“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这样才能走的正,行的稳。三要从严要求自我。一些看似符合人情世故的常理、惯例甚至潜规则,其实是与党的宗旨和纪律规矩相悖的,误人又害己。有些人认为只要不贪不占,为了工作和发展,即便违规违纪也应该被原谅;还有些人认为只要不是违法犯罪,一般的违规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违纪必追究,伸手必被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过去有的认为是些小事,现在就要严肃追究,而且执纪越来越严。过去一些一般反映的问题,现在一律要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把握,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的都会认真办理,纪严于法,纪挺法前是当前的常态,严的氛围只能是越来越浓。大家一定要从具体事、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决不能心存侥幸。要管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下属、家人,“八小时内”讲纪律,“八小时外”守规矩,时刻注意言行举止,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干的不干,做到台上台下、人前人后表里如一、干干净净,始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分明的官商关系,以好作风、好形象赢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信赖。

第三,要“一岗双责”勇担当

主题教育总要求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担当作为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党性考验。大家到了新的岗位上,就要忠实履行好职责使命,担当作为干事业,争取实现工作新突破、开创事业新局面。一要主动作为。只有想干事才能干成事。要大力提倡想事干事的主动精神,克服思维方式的惯性惰性任性,使用心用力干事成为一种自觉。不管是哪个岗位,都要明确岗位职责,主动承担责任、主动破解难题,在凡事主动中体现积极向上精神、体现主动担当作风。要保持起而行之的使命感、“马上就办”的紧迫感、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分内工作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配合工作要认领职责、靠前作为。二要“一岗双责”。不管是转任的处长还是新任的处长,既要抓好主管业务,又要抓好本处室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副处长也要承担起分管责任,都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处长、副处长最清楚本处室廉政风险点在哪里,最清楚本处室同志的个性特点,抓好廉政建设要有针对性,经常讲、经常提醒,就能避免不该发生的问题,否则一个人出了问题,整个处室都要受影响。通俗的讲,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有些同志懒于讲政治、抓党建,乐于谈业务、办事务,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学的少,政治站位不高、组织生活不严格,存在党建与业务二者一软一硬、一冷一热的问题。一些干部特别是业务骨干有过错时,有的领导不是批评教育,而是护着包着,自以为这是对同志的保护和爱护,其实是护短,养痈遗患,最终会害了同志。要以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指出,帮助同志健康成长。大家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融入到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业务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体现党的领导,党建工作要服务中心、抓好队伍建设,使党建和业务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三要抓好落实。推进工作不仅要着力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政策,更要善于研究实现目标、完成任务、落实政策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研究工作推进的具体化、项目化、路径化,坚决避免简单化的上传下达、形式化的文来文往、官僚化的发号施令,“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否则落实就会落空、实效就成无效。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行为,坚决反对“只做给上级看”的表面文章,把精力和心思用在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上;面对工作难题,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以勤勉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会抓好落实的领导干部。

8.诫勉谈话制度 篇八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督促干部廉洁从政。通过与干部进行谈话,沟通思想,交流看法,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推动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二、谈话对象:教育局全体干部

三、谈话的具体内容:

(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一般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公室决定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办公室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二)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一般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一般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接受党内监督方面的问题。

(四)有关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

(五)有关本科室落实反腐败各项任务方面的问题。

(六)有关外单位干部群众反映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一般 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中,需要进行了解和说明的问题。

(七)有关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问题。

(八)有关未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的问题。

(九)有关对待来来办事及上访人员态度粗暴、恶劣的问题。

(十)有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经请示、汇报,擅自作决定的问题。

(十一)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四、谈话的程序与层次:

由教育局纪检主任根据各股、办、室的实际情况,根据掌握的线索,亲自与股、办、室负责人或一般干部谈话,股、办、室负责人主动与本股、办、室干部谈话,谈话要有记录,谈话对象需要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的问题,应及时向机关领导反馈说明,需要及时纠正或处理的应尽快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本办领导。本办领导根据谈话人认识及态度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在召开教育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对被谈话人予以责任追究。

9.抗菌药物应用诫勉谈话制度 篇九

一、抗菌药物监督检查小组要加大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方案做好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领导小组,便于诫勉谈话制度的执行。

二、抗菌药物监督检查小组要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制度,对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进行排名和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排名前十位的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全院通报。

三、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超过60%的科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整改不力,抗菌药物使用率连续考核三次超过60%的科主任在诫勉谈话的同时全院通报,扣罚科室绩效1000元,科主任不得参加本先进个人的评选和奖励。

四、对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超过30%的科室经抗菌药物检查小组督导三次未整改到位者取消主管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科主任全院通报,并处以500元罚款。

五、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未在24小时内应用,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未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应用的主管医生进行诫勉谈话,对督导三次

发现存在同样情况未及时进行纠改者,取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同时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督导五次未整改到位的主管医生,取消其在本院的执业权,调离临床工作岗位。

10.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篇十

广药发〔2007〕14号

第一条 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教育和引导新任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第三条 谈话的对象是学院党委提拔的副处级以上干部。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学院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党委组织部协助完成。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院党政一把手负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分管院领导负责。

集体谈话应有学院纪委、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根据新的领导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要求其注意克服和认真整改;介绍其履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听取本人对即将任职岗位的工作设想。

第六条 谈话程序

(一)谈话准备

1、确定对象:在学院党委决定干部任免之后,学院党委组织部及时向纪委提供谈话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协商有关谈话事项。

2、拟定提纲:谈话前,纪委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收集、掌握的谈话对象的考察测评、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等情况,拟定谈话提纲。

3、确定谈话时间,拟定谈话人员及议程,确定记录人员,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谈话要求

1、谈话前,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做好准备。

2、任前廉政谈话,一般结合组织部的干部谈话同时进行,也可安排在任职文件下发之后十五日内进行。

3、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以要求被谈话人在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4、谈话形成的材料、个人廉政承诺和履诺情况、组织督查情况等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七条 科级干部的任职前谈话,由学院党委组织部会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附属医院科级干部的任职前谈话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广东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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