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和煤矿井下周转材料库管理办法

2024-11-09

顺和煤矿井下周转材料库管理办法

1.顺和煤矿井下周转材料库管理办法 篇一

煤矿井下废旧材料回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实现节支降耗,保证在安全生产条件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消耗,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实现公司2010年材料成本下降15%的奋斗目标,特制定2010年煤矿井下废旧材料回收管理办法。

一、回收材料要求

对回采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上、下两巷原锚网支护的锚杆、托盘、锚索及托盘进行回收。回收金属锚杆标准长度按1.8米一根,2根1米以上的算作一根,1米以内的视情况折算;树脂托板、锚杆、锚索锁具要求完整。

二、奖励标准

对回收交库的材料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Φ18*1.8m金属锚杆 5元/根,金属托板1.5元/个,锚网3.5元/m2;Φ18*1.8m树脂锚杆3.5元/根,树脂托板1元/个;锚索锁具4.5元/个,锚索托板3元/个。

对报废的工字钢、废道轨、废钢管、废网子、废托滚、废皮带架、报废挡板、废旧钢丝绳以及废弃的各种设备配件;井下抽放系统回收的坏接头、坏套管均按0.4元/㎏进行回收。坏弹簧管由通风队收集进行集中存放。

三、回收、交库程序及时间

综采工作面每个生产班由班长组织统一回收本班工作面回退出的锚杆、托板、锚索锁具等材料,列出清单由当班值班干部、连队队长签字认可;回收的材料集中放一个地方,每周周五上午由各连队将回收的锚杆等材料交给库房指定地方,由库房出具入库单。具体数量及折合价款以生产部、企管部计量验收为准。

四、回收材料奖励分配办法

由连队凭生产部出具的回收数量及折合价款和仓库出具的入库单到公司企管部领取相应奖励。

奖金奖给直接从工作面回收材料的人员,不得截留和挪用奖金,发放的奖金每月张榜公布一次,并报企管部一份。

以上废旧材料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

上一篇:内部员工推荐通知下一篇:校长就职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