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共11篇)
1.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一
全省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临夏支队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全省消防部队近期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教训,大力排查整治部队安全隐患,推动安全双百日竞赛活动深入发展。
一是大力排查整治领导干部抓安全管理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二是大力排查整治“八小时以外”无人管理、管理不善的问题。全面落实定期汇报、定期督察制度,确保部队管理无漏洞、安全管理无死角。三是大力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安全隐患。四是大力排查整治车辆安全问题。支队将严格按照“管住人、管好车、控制酒”的总体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强化车辆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从严控制“八小时”以外、节假日用车,严格派车、用车审批手续,防止失控漏管和乱用、乱派车辆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大力排查整治条令条例、“五条禁令”和“三条铁规”等规章制度执纪不严的问题。通过开展部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消除和堵塞部队各种安全隐患和漏洞,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为全州消防部队奋战50天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二
1 不合格消防产品后处理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水平相对较低, 所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相对都较差。虽然近些在技术水平的提升下, 消防产品的质量有所改观, 合格率也在逐年上升, 但是却还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率为90%的规定。尤其是诸多防火窗、防护靴、防火阀等产品的合格率更是远远低于国家质量规定要求。而在对这些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来讲, 若流通到市场中用于消防事业建设, 将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必须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后处理, 采取分类市场准入机制, 以确保消防产品市场的健康运行和正常秩序。然而从目前的后处理现状来看, 当前很多地区的不合格消防产品都逐渐流入了市场, 对其所采取的监督管理机制都不够完善, 这不但给社会带来不安全因素, 也严重阻碍了我国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主要的原因有四点:第一, 对于终端消费者而言, 消防产品多是处于备用状态, 而很少真正使用, 因此使用领域也很难发现产品的质量是否存在缺陷。再加上相应的监督力度较弱, 使得一些建设单位以次充好,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以此来获取更大私利。同时也给不合格消防产品提供了更大了市场。第二, 当前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 相互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 并且存在着无序的恶性竞争现象, 这为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第三, 当前我国对于消防产品所提出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 一些类似于作坊规模大小的企业所生产的消防产品也可以流通到市场中, 而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第四, 我国目前关于消防产品的法律法规较少, 各地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后处理时可以依照的法律法规与机制办法也十分有限, 这使得后处理工作较为随意, 很难规范的开展各项工作。
2 不合格消防产品后处理工作机制的措施
2.1 明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规范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的一般法。对同一问题上述行政法规与法律均有规定但相抵触的, 应当以《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为准;《中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 而上述行政法规有规定的, 可以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质监、工商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之问“分段监管、各司其责, 协调联合”的监督管理工作模式。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目前仍是有效的行政法规, 在适用时应当遵循法的效力等级原则, 依据122号令相关要求, 进行关于不合格消防产品后处理是符合立法宗旨的。
2.2 明确主体资格
《产品质量法》第70条之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的行政部门的职权划分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形式。纵向为: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横向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作为实施使用领域监管的公安消防机构具备了主体资格, 应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产品认证管理、检测和技术鉴定机构共同实施参与和实施不合格消防产品后处理。
2.3 掌握不合格程度及划定标准
依据相关的质量体系保准的相关要求,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 即:纠正 (含返工、返修、降级) 、报废、让步, 因此, 相关生产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要制定严格的标准来界定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通常, 有问题的产品主要包括危害人身体健康的产品,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 以此充好的产品, 以假乱真的产品, 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确不合格产品的界限, 以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只有这样, 才能为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更加强大的制度和法制的保证。相关的生产企业才能采用规范的方式生产, 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弊端, 只有加强监督力度才能将市场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2.4 明确工作程序
要想进一步的完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后处理工作机制, 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流程, 并明确其各自的工作程序。一般来讲, 在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后处理时, 一般分为三个环节, 分别为移交并登记、处理并整改、公告并分析。
首先, 公安消防机构要对生产消防产品的厂家进行现场检查, 若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 应当立即出具移交处理通知书, 并将不合格的产品移交到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得出检验报告后, 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登记, 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其次, 在登记后质检部门要对生产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 到期后对其进行复查。企业在收到通知之后就要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最后, 消防机构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汇总, 得出相应的报告, 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发布公告, 情节较为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较大时, 还要召开质量分析会。
结束语
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我们都不能没有消防设备为我们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 但是由于很多原因, 市场上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不合格产品, 它们破坏者正常的市场秩序, 危害着人们的人身安全, 甚至会威胁社会的稳定, 因此, 我们一定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 对本文当中叙述的情况加以控制, 只有这样, 人们生活的安全性才能得到保障, 社会秩序才能得到进一步的稳定。
摘要:作为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行业, 消防事业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当前城市人口密集的情况下, 对消防工作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消防工作的开展中, 消防产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若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消防工作效率的高低。为此, 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检验就显得很有必要。但在实际的生产中, 经常会有一些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流入市场, 若不对这些不合格产品进行有效处理, 则将会严重阻碍消防事业的发展。现重点探讨了关于处理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相关工作机制。
关键词:不合格,消防产品,后处理,机制
参考文献
[1]何长春.浅析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J].科技资讯, 2008 (10) .
[2]邢书文.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 2011 (13) .
3.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三
【关键词】消防法;监管;完善;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426-01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对有型的资产进行增值,同时还要为这些有型的资产进行保护,其中就要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防火问题。自古有云水火无情,在水灾和火灾面前,人的力量显得尤为渺小,既然深知这点,我们就应该防患未然,做到未雨绸缪,把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一,新《消防法》的作用以及实施后的所达到的效果
新《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颁布实施,距今已有三年有余,有调查表明,在新法实施阶段,我国的火灾事故较之前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可见新《消防法》在预防和治理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新《消防法》较之之前的法律在内容上作出了很多的修改,在具体细节上也做了较大的改变。其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对火灾预防、加强了火灾后的疏散方式、抢扑明火的细则、法律监管和事故责任人的问责制度等几个方面,在此之中,火灾的预防被当做重中之重加以强调。这一系列的变化显示出了国家对消防事业的重视,也突出了国家立法机关在防范火灾细节是更加贴近现实,法律实施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
火灾无小事,每年都有很多地方出现财产毁于火灾之中的惨痛案例,每每痛定思痛我们都得出一个结论,火灾重在防患,加强企事业单位和人们群众的防火意识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根据新《消防法》的要求,要经常地组织群众学习救灾技巧,进行火灾的现场演练,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尤为注意吸烟烟头对火灾的隐患,加强对电力短路现象的排查,做到人走灯关,定期作整体排查。在单位中,安装火灾预警系统,在发现烟雾或明火是能够及时报警。让每一个员工通过消防演练做到遇火不慌乱,及时寻找逃生通道,用湿毛巾掩捂口鼻并且降低重心前行,切不可开窗、跳楼逃生。
二,新《消防法》面临的各个方面的挑战
在新《消防法》实施的三年多来,带来了很多的利好消息,也规范了消防行业的制度,但是,在此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包括:
(一)消防队伍的不完善以及队伍的训练不足
在当下的消防监督团队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其中有军事院校毕业的学生,有高校毕业的学生还存在一些部队现役军人,这些人没有进行统一的系统的安全消防训练,对于消防的法律知识都不是很了解,在相关的执法阶段很难在具体事件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罚。另外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没有做到传、帮、带的作用,很大的程度上浪费了国家在培养消防方面骨干的投入。在思想上,有些执法人员也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对于部队的一些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对于消防的重要性得不到很好的认识,没有做到把自己的工作当做神圣的事业来完成。此外,在消防系统内部缺少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交流,没有把现有发生的事件作为典型事件供大家学习交流。消防人员没有认真的学习颁布的新《消防法》的重要内容,没有充分的领会中央精神,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的质量,在关键时候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存在投机现象和侥幸心理
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存在一些单位对消防的不重视现象,而政府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对这种事情采取姑息的态度,对于这些危险的行为不做任何的制止和干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对于火灾的危险性不够明了,对于新《消防法》的学习认识不够,把这些危险置之不理。另外,相关的合作企业正是钻这方面的控制,为了短期的蝇头小利完全不顾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火灾的事情不会在自己身边发生,没有必要作出这些不必要的防范。对于这种政府的姑息,单位的侥幸,让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障碍,也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这样的危险,为保证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要做到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相应的监督执法人员无视法律,眼里只重利益
消防的观念日益在人们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安全意识也逐步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但是现阶段,人民群众在学习法律上缺少学习的机会,很难有机会在这些方面得到相关的教育。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有些执法人员在这项法律规定中,不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该有的防火器材不完备,该是逃生通道的地方被杂物阻挡,没有安装正确的逃生指示牌。为此,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唯利是图,把利益凌驾于安全至上,完全不顾忌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运营商也缺乏相关的安全和法律意识,该有的没有,该整改的迟迟未有合理的安排,办事效率极其的低下,因此出现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这相关的问题给新法的实施普及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新《消防法》适应当下局势所要作出的调整
在新法的颁布实施之后,要让消防法律体系建设逐渐做到完善,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也是相关的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作为行使权力的时候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作为安全着想不可妥协的一部分。同时要提高执法者的业务水平,统一和规范执法者的行为,做到传达上面的精神,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外,还要把教育民众作为工作的一部分,经常性和主动性的深入基层,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充分的完善消防设备,正确地教予大家如何使用如何保养防火器材。用罚款的方式以达到大家重视的目的,主要还是以说教为主,罚款为辅。按照规定,定期检查一些公共设施的消防问题,查出—例,立刻解决—例。对于迟迟不能完成整改的单位,勒令其停业整顿,直到达到安全指标为止,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与此同时也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做到执法为公,不谋私利。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将具体的的工作安排责任细化到个人,实行任务包干制度,任务一站式负责制度,哪里发生事情有具体的相关执法人解决,定期的向上级组织汇报,对于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民众,并且不遗余力的解决问题。近些年的一些火灾发生得不到很好的控制所造成重大的损失,最主要的是灭火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些房屋在建设后经历了多年的翻修,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动,这些改动也未能在图纸中明确的表明出来,这就给灭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题,所以,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完善图纸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
四、结束语
本文详细叙述了新《消防法》出台实施后,在消防安全领域带来的一些影响,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该法的改革和创新之处。同时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阻力着重提出,并且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及会因为这些原因所带来的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讨论。文章最后也逐一列举了解决这些困难的方法,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体制建设,切实的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充分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
参考文献
[1]卢磊:浅谈如何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科学之友》,2012年6月:18-33
4.浅谈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工作 篇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多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予以强调,各部委联合制定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稳步快速向前发展。
一、农村消防工作得到空前发展
(一)农村消防工作责任逐步落实,各级消防组织不断健全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出台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文件,将农村消防安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村、镇全年考核中,以无为县为例,全县23个乡镇都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385个村民委员会普遍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时,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预算时纳入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内容;建设部门在编制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时纳入了消防安全项目,在实施村庄整治中具体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业部门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民政部门督促村委会做好农村消防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损毁民房的恢复重建等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并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
(二)农村消防规划逐步编制,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
各乡镇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等总体规划时,都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纳入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乡镇都因地制宜建设了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等农村基础设施时,都综合考虑了消防安全需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安装了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建设了消防取水口;农村消防用水问题得到缓解。重点镇在逐步推进专职消防队建设,其他乡镇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建设,村级建立义务消防。
(三)农村消防宣传逐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资源,开展了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农村消防宣传纳入了创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的工作,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其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乡镇企业管理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常识。在村庄设置了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标语,乡村广播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尤其是在农业收割季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加强了消防宣传工作,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高。
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主要集中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于农村地区广大,消防安全责任没有有效落实到基层。
(二)消防设施落后。尽管近年来农村消防设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来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大部分乡镇没有制订消防专业规划,甚至有部分乡镇连城镇总体规划也没有制订,这就造成了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不能协调、同步发展,消防队伍、公共消防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滞后,欠债严重。再加上路途遥远、交通不畅,发生火灾后,消防队伍不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极大地延误了战机,以至于小火酿成大灾。
(三)弱势群体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差,发生火灾机率增多。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劳动力过剩,大量青壮年离家进城打工或经商,农村常住人口以行动不便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居多,导致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加大,火灾扑救的难度增大,火灾原因更加复杂,农村火灾起数和损失随之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农村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火源多。农村建筑房屋布局密集,结构简单,耐火等级偏低,且没有消防通道、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迅速,极易垮塌,其次还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用柴草烧火做饭,在房前屋后、室内灶间存有大量的柴草,再加上广大村民都有吸烟的嗜好,而烟火在农村是一个极易引发火灾的流动火源,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再其次是农村电气线路零乱、裸露、老化,私拉乱接现
象较为普遍,还有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开设小作坊和小旅馆、小饭店、卡拉OK厅、农家乐等公共娱乐场所,根本不知道还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导致许多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些都是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
(五)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受现役体制的制约,公安消防监督力量严重不足,近年来,虽然大多数省市先后多次调整消防监督管辖范围,把部分消防监督权限下放到派出所,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农村消防监督工作,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治安防范工作任务繁重,消防分级管理工作力度不大,消防监督工作在农村仍是一个“盲点”,致使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六)消防宣传形式单一,力量薄弱,效果不明显。在大多数人看来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而农村的消防工作不是很重要,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发生火灾的损失也是很惨痛的。目前,农村防火宣传基本上还是靠在墙壁上写宣传标语,集市上发放宣传单等,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强了宣传教育,但采取的宣传措施和力度还不够,消防机构虽然把农村的消防宣传作为“五进”工作的一项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因消防部队警力匮乏,再加上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务,所以对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农村消防工作几点思考
(一)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为依据。充分发挥政府统一领导,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
任,按照《消防法》要求,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奖惩等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新《消防法》,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形成“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同时把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之中,借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因地制宜,切实加强农村消防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硬件设施建设,是快速实施火灾扑救的关键。我们可在有条件的乡村大力开展农村消防水源建设:一是在自然水源比较充裕的农村,利用池塘、水沟、河流等修建取水点,便于灭火战斗中消防用水。二是在有自来水统一供水管网的行政村按一条街设置一个公共消火栓,或根据管网管径大小设置一个室内消火栓,作为火灾情况下消防车专用的取水口。三是充分利用乡办、村办企业的水源引出公共消火栓,供村、镇统一使用,为扑救初期火灾作准备,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完善队伍,提高村民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加快专(兼)职消防队建设,配备必要消防器材,采取各项措施,组织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加强村镇企业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管理。消防部门应定期对乡镇、村的专(兼)职消防队、村、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业务训练,以确保赶赴火场后能及时有效控制和扑救火灾。
(四)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我国60%以上的火灾和60%以上的火灾伤亡发生在农村和乡镇,而公安派出所覆
盖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新《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因此,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派出所民警的培训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职能。以村委会、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季节性的农村防火安全检查,确保农村防火安全。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等级化管理考核、等级评定及执法质量考评中。要充分利用考核激励手段,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与民警的工作实绩、评先创优、晋职晋衔等挂钩,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五
——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工作汇报
作为XXX地区“三局合一”机构改革第一县,今年伊始,XXX县先行一步,率先进行市场监管改革,稳步开展“三局合一”工作,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机构和职责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起一个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一、推动“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市场监管体系日臻完善
科学制定三定方案和规章制度,有机整合了机关股室和行政审批职能,用交叉管理、主协配合方式确定班子成员分工,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人员,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任务落实,妥善处理改革中的稳定问题,确保了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安全稳定。尤其为夯实基层基础,整合各乡镇食药站为市场监管所。目前,市场监管体制顺畅合理、运转高效规范、队伍心齐劲足,呈现“机构改革稳步走、监管服务双推进”的良好效果。
二、开展干部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的素质
为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提高执法效率,XXX县市场监管局精心安排、组织开展了“三局合一”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安排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授课等形式,在不影响全局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原三局人员以及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人员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公司法和登记制度改革、许可和日常监管、计量和合格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职能业务的方方面面。截止目前,共开展业务培训8期。同时,采取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轮岗锻炼、业务讲堂等方式,提升全系统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完善和落实了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制、首办负责制等项制度,推行“三清四办五帮”服务举措,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积极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通知、公告等方式宣传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重要性,按照规定期限,企业应换发营业执照xxx户,已换发XXX户,未换照XXX户,换照率XXX%。二是加强重点商标培育。及时了解企业商品商标注册情况及商标使用现状,将商标发展指导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鼓励私营个体工商户树立“商标战略”思想,促进申请、办理商标。截至目前,已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X件,其中装饰物品X个,畜牧产品X个,有效指导企业、个体强化商标发展意识。同时,积极引导申请商标注册及做好驰、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和运作,力争驰、著名商标在提质的基础上增量。今年我县已成功注册“XXXXXX”地理商标1个。三是放宽市场准入,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深入开展“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便利措施,使注册登记便利化,实现了工商登记业务100%在网上流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100%在网上运行,方便办事群众不用两头跑,办照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成立私营企业XXX户,个体工商户X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X户,同比增长XXX%,XXX%,XXX%。四是食品经营审批“两证合一”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工作。目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已经全部实现网上操作,合并以来共受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XXX户。
四、打造“一体化监管体系”,形成市场监管新局面
成立市场监管局,破解了多头分段监管的体制机制障碍。整合前,工商、食药、质检三个部门分散、分段进行巡查检查,一些盲点、灰色地带、空白点推诿扯皮,无人去管。“三局合一”改革后,我们将食药监、质监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与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优势有机结合。日常监管中,按照专业类别合理调配分组,每组2-3人,每名巡查队员来自不同部门,事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检查需要相互培训,做足功课。一个巡查组2-3名执法人员一次巡查就可完成以前需要多次巡查才能完成的任务,监管盲区、真空地带也自然消失,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坚持宣传先导、社会共治,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3〃15”宣传教育等活动,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XXX余人,分别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XX期,签订承诺书XXX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余份。坚持问题导向、零容忍原则和网格化监管,开展节假日、春季校园、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XX次,食品抽检XX批次,药品临时抽检XX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XX例。查办案件XX起,其中:医疗器械简易案件XX起,药品简易案件XX起,食品简易案件XX起,药品一般案件XX起(均已结案),罚没款XXX万余元。
六、整合投诉举报平台,消费维权力度加大
全面整合12315、12331、1236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统一受理,初步形成大消费、大调解格局。整合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统一受理原工商、原食药监和原质监的投诉举报工作,并把诉求案件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分转至局相关业务科室,落实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并进行反馈回复,保证消费维权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受理准时、分转及时,调解迅速、查处快捷,确保有诉必应,有应必查,有查必果。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诉求案件XX件,较去年同期增长XXX%。
6.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六
摘要:要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全民消防科普教育,让消防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和社会各单位,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技能和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这是消防事业发展的希望所在,潜力所在,后劲所在。建立并发展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需要消防科普教育扎实地普及到每一位公民身上,达到国民安全素质整体上升到一个较高层面的目标。
关键词:消防工作 科普宣传 教育
当前,我国的经济正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火灾危险性因物质和社会的原因在持续上升,由于高层建筑大量兴建,化工产品大量应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日益增多等,使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持续上升,并趋于复杂化;在社会方面,缺乏消防安全素质的农民工,成为火灾的高危群体;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使放火事件增加;老龄化社会的迅速到来,使老人的火灾死伤比率上升。在这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的公众消防科普教育显然滞后。据公安部消防局同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10~11月联合进行的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80%以上由于民众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所致;48.6%的人群在火灾发生时不懂得如何逃生自救;有52%的学生不认识消防安全标志;全国约1.3亿进城农民工,普遍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素质。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素质,在平时就会不知如何防火;发生火灾时就会惊慌失措,不能及时有效处臵;就会小火酿成大灾,就容易在火灾中受伤或丧生。因此,大力加强我国的公众消防科普教育,既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需要。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全民科学素质落后的局面,国家动用政府行为,推出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并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全民的科学素质。在这种大背景下,大力加强公众消防科普教育,使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跟上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水平,就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目的
教育公众安全防火是减少火灾死亡损失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也是效率最高的方法之一。公众消防安全教育,就是向公众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危害的活动过程,公众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人们对消防安全意识仍很淡薄,对火灾的麻痹和侥幸心理还普遍存在,因此,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其他形式报道重大火灾或典型教育意义的火灾,使人们知道火灾的沉痛代价和对他们个人的威胁,以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所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2、教育公众掌握在日常环境中减少火灾危害的知识。人们日常生活环境的消防安全,包括家庭安全用电的知识,取暖、吸烟、使用蜡烛的防火知识,厨房安全用火知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防止小孩玩火的知识等,这些知识浅显易懂,但涉及面广,如果让绝大多数人掌握,并在日常生活中和工作中正确运用,火灾的发生率就会明显下降。
3、让公众知道发生火灾时如何处臵。这些知识包括火灾如何疏散逃生、如何报火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能减少火灾伤亡和火灾损失的知识,以及不要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的道理。
4、增强公民在防火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教育内容包括不占用消防通道,在社区里发现小孩玩火等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发现火灾时报警的责任,或在疏散时要及时通知邻居,疏散逃生时不要争先恐后等。
二、开展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特点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火灾的情况在不断的变化,公众消防教育的内容也应当相应的变化,才能适应新的需要,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形式也多种多样。
1、科学性和知识性:传播消防科技知识是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宗旨。让人们了解掌握防止火灾发生的方法,掌握火灾发生、发展的原因和规律,因此,在消防安全科普教育的方法和内容上就要有科学性和知识性,这也是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宗旨所决定的。
2、真实性和针对性: 由于消防科普教育工作是教育人的,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的教育活动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的,所以,宣传普及的内容必须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加以认识和说明。按照符合事实真相的例证去说服教育,人们才能认识、接受你所宣传普及的道理。否则,人们就不能正确认识和接受你所宣传普及的内容。
消防工作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和重点,不同季节、不同生产行业、不同工种的消防要求也都不同,如城市和农村不同,机关与企业不同,化工企业和轻纺企业不同,电焊工和保管员不同。所以,在进行消防科普教育时,要注意区别这些不同特点,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
3、时效性和季节性:因为任何火灾的发生,总是在某种条件下出现的,往往反映某个时期消防工作的特点,所以,消防科普教育,应特别注意利用一切机会,抓住时机进行。譬如,发生一起典型的火灾,就要及时抓住这个机会,用活生生的事实进行教育。讲明为什么会发生这起火灾,它的直接起因是什么,间接原因又是什么,给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后果,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如何防止此类火灾的发生等。时过境迁之后再去宣传这个案例,其效果显然不如短时间之内的好。
另外,在消防科普教育的内容上应和季节相吻合。因为火灾的发生有季节性特点,如春季天干、物燥、风大,是火灾的高发季节;而清明节期的扫墓祭祖活动较多,极易因烧纸、焚香、点蜡、燃放鞭炮等引发火灾;夏天由于天气炎热、气温高、雷电多,容易使易燃物由于高温的作用或雷击引起火灾;秋冬季节由于风大物燥,用电用火增大,人们活动减少,容易引起用电用火不慎的火灾。因此,消防工作有季节性的要求,消防科普教育工作同样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火灾特点,安排不同的内容。
4、趣味性和通俗性:所谓趣味性,就是通过对教育内容的加工,针对不同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用形象、生动、活泼的艺术性手法或语言,将不同的听者、看者的注意力都聚集于所讲的内容上的一种手法。同样的内容,同一件事物,不同的讲授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以,消防科普教育工作者,应当掌握趣味性的讲授手法,使所讲授的内容对听者、看者具有吸引力,使人想听、想看,达到启发群众、教育群众的目的。
另外,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对象是广大民众,向他们传播的消防科学知识还必须通俗易懂。其形式也必须是公众乐于接受的,有趣的,否则就会影响宣传普及的效果。
5、经常性和创新性:任何知识只有经常温习,才能不被人们遗忘,这就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对消防安全知识也是一样,只有经常不断地进行普及性教育才能得到巩固而不被遗忘,在真正需要的时候才能正确地运用。
同时,公众消防科普教育工作必须有创新性,包括内容创新,表达方式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因为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火灾的情况在不断变化,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内容也应当相应地变化,才能适应新的需要。在教育的立意上和表现形式上也必须创新才能吸引公众的兴趣,如果年年都是老一套,公众会感到索然无味,也就难以达到教育的效果。
三、开展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方法
消防科普教育对公众有共同的基本作用,但从社会角度看,对不同的群体又有不同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又应该通过采用不同的方法才能充分实现。
1、对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科普教育,不仅能减少当前的火灾发生率和火灾伤亡,从长远来看,还能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其意义深远。
根据未成年人绝大多数在上学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的消防科普教育应渗透到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中,要让他们多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有亲自体验的机会,激发他们对消防知识的兴趣,对他们进行的科普教育的内容,既要注重实用方法,又要注重一般的消防科技知识,并把它作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组成部分。
2、对农民:我国农村的火灾发生起数,火灾死亡人数和火灾损失均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有效的开展对农民的消防科普教育,能对减少我国的火灾发生起数、火灾死亡人数和火灾损失产生直接的效果。对农民开展的消防科普教育,要以实用知识为主,即以生活中的用火、用电安全等知识为主,还要针对当地新出现的沼气池、兴办“五小”企业等带来的新的火灾危险性,传播相应的防火安全知识。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消防科普教育,农村、暂住地社区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进行,要不留下盲点。
3、对城镇社区居民: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不断提高,加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从长远来看,我国人口数量中城镇超过农村只是一个早晚问题,因此,对城镇社区居民消防科普教育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开放的消防站,让居民亲身体验消防;要特别关注老人、幼儿、残障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火灾高危群体。
4、对企业员工:我国的大多数重特大火灾都发生在企业和公共场所,其中公共聚集场所更加突出。因此,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的员工进行消防科普教育,有助于减少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减少人员的伤亡。对这些员工进行消防科普的内容,除了生产操作安全、电气防火安全、消防标志的识别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密切相关的消防知识外,还应当把如何及早扑救、如何自救逃生、如何报警和如何组织现场人员逃生作为科普教育的重点。
5、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目标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因此,他们的消防科学素质也应该高于其他人群。对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消防科学普及,除了传播普通消防知识外,还要注重传播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的作用和重要性,使他们能身体力行和带头积极支持消防科普工作。
四、开展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努力方向
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规定的目标,必须付诸实际行动,除了做好在公众科普教育领域已经开展的各方面工作外,还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建设消防安全教育官员培养和职业资格认定体系:政府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官员实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中坚力量,他们不仅实实施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主题,而且实培训消防科普志愿者的主体,这在中外都是一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官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其实施消防科普教育水平的高低。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发达国家在消防安全教育官员的业务培训上取得很大的进展,其中美国是一个典型。在1975年美国消防局召开第一次全国消防安全教育大会之前,美国还没有成体系的消防安全教育官员的培养和职业资格认定系统。1977年,美国颁布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1031《消防检查员、火因调查员和防火教育官员职业资格标准》;美国国家消防学院也开设了“公共防火教育”专业;1985年,美国消防协会出版了《消防安全教员手册》。用10年的时间建设的消防安全教育官员培养和职业资格认定体系,对美国消防安全教育官员整体的业务素质提高和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推进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从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来来看,防火和灭火工作都有成体系的培养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大学力有专设的系和专业,权威著作有《防火手册》和《灭火手册》,职业资格方面有完整的职称评定和复评制度,这一切对防火和灭火工作推进作用是公认的。
然而,在消防安全教育领域,我国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要大幅度提高我我国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必须首先从整体上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官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以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教育学知识为核心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官员培养和职业资格认定体系。
2、大力培训消防科普教育志愿者:公众消防科普教育工作面广~量大,只靠消防安全教育官员是远远不够的。发达国家都有依靠职业的消防队员和志愿者承担大量第一线的公共消防科普工作的做法。在我国,大力培训消防科普教育志愿者,依靠他们承担大量第一线的公众消防科普工作尤为重要。因为发达国家基本上实行职业化的公共消防体制,普通消防队员能工作到50~55岁岁退休,他们在职业消防生涯有充分的时间学习和实施公众消防科普教育,他们是社区具体实施消防科普教育的主力,志愿者仅起补充作用。我国现役的消防制度使普通消防队员难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大量的培养合格的消防科普教育志愿者,让他们实施第一线的公众消防科普教育工作,其意义比发达国家要大的多。
3、大幅度提高我国消防科普教育工作的效率: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采用一系列使公众消防科普教育效率不断提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中广泛应用的有:应用系统数据作为公众消防教育决策依据的方法;在科普宣传中主要传播积极的防火逃生等有用信息,而不是恐怖的火灾场景方法;把消防安全融入社区健康安全工作的框架中,使消防部门更多的参与教育工作者、公共健康专职人员、执法官员和社区领导共同组成的居民防伤孩联盟的工作;应用系统数据和适当的方法对公众消防教育进行评估等。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美国等发达国家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的水平提高主要靠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而此后的水平提高主要靠工作效率的提高。
我国的公众消防科普教育目前还处于粗放状态,要想按《纲要》的要求,使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按期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和21世纪初的水平,就应当对发达国家近30年来在公众消防科普教育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的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吸收并应用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从而大幅度提高消防科普教育工作的效率。
4、加强对火灾高危群体的研究和保护:在各类火灾中,幼儿、老人和弱势群体的伤亡人数远远高于总人口的平均数,这在任何国家都相同。在这方面,我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强对火灾高危群体的研究,通过法规等手断加大对他们的消防安全保护力度。
5、采用全国统一的课本和教学大纲:1979年,美国消防协会推出了由消防、教育等多方面专家为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精心编撰的《学防火》课本和教学大纲,20多年来,这套课本和教学大纲不仅在美国,而且在不少国家广为应用,它们对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促进作用是业内公认的。对于我国,组织第一流的有关专家,根据我国的国情编写全国统一的公众消防安全教育课本,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并付诸实施,将对我国的公众消防安全教育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我国消防科普教育要做的工作还有许多,只有采取必要的行动,完成各方面应该完成的任务和工作,才能大幅度的提高我国公众消防科普教育水平,达到《纲要》规定的目标,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消防科普教育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情况。
参考文献:
1.浙江省消防总队台州支队,浅谈社会化消防宣传对民众素质的提升,2010。
2.汪树生,彭仁贵.开展全民消防科普教育营造社会化的消防安全环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
3.萧岩.浅论如何做好消防部队宣传报道工作[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
4.刘永松.积极利用大众传播媒体推进贵州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浅谈消防科学普及,黔西南消防网,2007。5.2012年湖北省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工作意见。
7.浅谈新课程改革后的转变 篇七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转变
一、转变了旧的教育教学观念, 由重结论变重过程
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 在“应试教育”传统观念的支配下, 原来只是对教材规定的知识进行传授, 而学生也只能被动接受和吸收教材规定知识, 似乎把书本上的内容, 结论传授给学生就是全部教育的真谛。于是照本宣科, 要求学生背熟课本概念, 机械灌输的教学方式, 忽视了学生主动参与, 体验课堂探究学习的过程。在这种模式下, 许多学生出现高分低能, 实验操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等都非常差。如:在测试实验室制氧气的有关知识时, 学生分数都非常高, 但带到实验室做实验时, 却很多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非常差, 甚至铁架台的使用都不会。新课改后, 旧的教学观念发生了改变, 由重结论变重过程, 在教学中更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同时, 为了适应新课改的需要, 不但要有自己的专业知识, 更要学习新的知识, 新的教育观念、新创意、新事物。如:电脑知识的学习, 校本培训等等, 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 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二、转变了课堂教学的主体, 由以教师为中心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面对新课程, 教师注重了师生角色的转换, 也就是教师由传统意义上的知识的传授者和学生的管理者转变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 更加注重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这样才能在课堂教学中焕发新的活力, 呈现出新的气象。
如:我在讲“质量守恒定律”这节课时, 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 在师生关系上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更多的时间是走下讲台, 走到了学生中间, 努力创造师生平等课堂氛围, 在学生遇到思维障碍, 百思不得其解时给以引导, 我始终是这节课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学生通过科学探究实验得出了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 同时, 体验了科学探究带来的快乐, 并拉近了与老师之间的距离。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三、转变了学生学习的方式, 由被动变主动
以前, 学生都是等待老师来教自己的课本知识, 不主动获取新知识, 被动学习, 缺乏主动研究性学习的习惯。新课程改革后, 倡导的是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获取新知识, 在这种学习方式下, 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合作交流的能力。教师不再作为知识的权威, 而是充当引导者、合作者的角色, 与学生在知识探究的过程不断获取新知识。
由于新教材化学与物理学科之间有的内容衔接不到位, 学生在科学探究中出现新问题。如:学生在做“探究空气成分”的实验中, 发现水会倒流入广口瓶中, 因为这时学生在物理课上还没有接触到“大气压强”方面的知识, 这就使学生要解释这个现象感到一定的困难, 这时我做了一个有关大气压强的演示实验, 将装满有二氧化碳的集气瓶中倒入石灰水盖上玻璃片后振荡, 用手按住玻璃片, 并倒置过来, 暂不放手, 问:如果放手, 会出现什么现象? (先请同学们猜一猜) 。放手后看到什么现象? (玻璃片没有掉下来) , 激发了学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有的学生课后马上找到物理课本自学大气压强这方面的内容, 有的学生上网查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学习形式多种多样, 不但学习到化学知识也学习到物理知识, 更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唤起了学生的求知欲望。
四、转变了教学方法, 由教法单一变教法多样
以前的教学方法单一化、模式化, 这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也禁锢教师与学生的交流, 影响师生之间的互动。新课程改革后, 教师树立了特色意识, 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不再墨守成规, 而要勇于创新、积累、总结提高。要灵活采取多种教学方法, 倡导启发式、科学探究式、讨论式教学, 进一步优化教学过程。转变了教学方法后, 尽可能为学生留有发展的余地, 培养学生个性的养成、潜能的开发和智能的发展。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在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这一节的教学中, 以前我是用机械灌输的教学方式, 边讲解边演示实验, 然后板书实验步骤, 最后总结实验中注意事项, 在讲台上“自我表演”, 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现在这节课我转变了教学方法, 让学生有自己的空间去探究、合作、体验, 最终达到教学目的。由“自我表演”变成“学生表演”。我始终起着引导的作用。叶圣陶先生说得好, “教师之为教, 不在于全盘授与, 而在于相机诱导。”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 有的小组做实验时试管破裂;有的没有收集到氧气;有的收集到的氧气紫红色;有的水槽中的水倒流入试管等等;这些出现的问题学生有的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有的经过小组同学的讨论后就总结出实验失败的原因, 有的在老师的引导下发现了问题。通过这一节课的学习, 学生不仅掌握了这节课相关的知识, 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做实验的过程中悟出了许多道理, 发现许多新问题, 激发了学习的兴趣。
五、转变了教学研究, 由形式变实效
在以前的教研活动中, 教师之间的听课、评课很多是一种形式, 只讲课堂教学的优点, 不讲缺点, 讨论交流实效不大。在实施新课改后, 教学研究更加活跃。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教师之间的精诚合作。这体现在集体备课、说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教研活动中, 积极参与讨论, 毫无保留发表自己独到见解。在办公室共同商讨教学策略和教学措施、教学技巧等, 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分析原因。如:在业余时间, 还经常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探讨教学中的有关问题。以求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8.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八
关键词:科研单位;转制;薪酬分配改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科研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科研单位转制建立现代企业过程中怎样保证这些以大量知识员工为载体、大规模生产知识型高附加值产品的经营形态能够延续并得以发展壮大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
科研单位历来是高学历、高技术、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在转制建立现代企业过程中怎样落实以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适应知识力密集型企业的薪酬分配体系是科研院所企业化改制过程中必须深入思考并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科技体制改革、转制工作能否顺利推进。
一、科研单位薪酬分配制度现状
现阶段,科研事业单位薪酬管理观念相对落后,薪酬分配体系比较陈旧,还是遵循“平均付酬”的理念,广大职工的收入不是按照实际工作量和贡献来分配,而是依照职称、职务、学历、工作年限等指标,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存在不少弊端。
1. 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没有建立适应市场的薪酬分配体系,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吃“大锅饭”现象严重,主要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的薪酬不能反映其在市场中的真正价值,造成人才外流或“出工不出力”现象,从而影响企业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2. 薪酬体系陈旧复杂,削弱了薪酬的激励作用
各类科研企事业单位严重存在着档案工资只占其总收入的少部分,而各类津贴和奖金种类繁多,远高于工资性收入的现象。各类补贴发放中的平均主义和随意性较大,补贴的多少主要体现在职称和年限上而不与工作技能挂钩,整体削弱了薪酬的激励作用。
3. 用工形式多样,存在一定不公平性
用工形式多样,致使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普遍,客观上造成侵占他人劳动报酬的现象,既没有体现公平原则,造成团队内部的割裂,也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造成企业内部身份的多轨制。
4. 薪酬分配缺乏合理的调配机制,没有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受政府影响,薪酬分配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真正体现贡献、效益与薪酬的合理挂钩。同时,缺少员工集体谈判协商薪酬的氛围,没有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对策
1. 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薪酬分配制度
岗位工资制是首先对岗位本身的价值做出客观的评价,然后根据这种评估的结果赋予任职者与其岗位价值相当的薪酬。
在激励机制上要保证最高管理者的责权利统一,使其在承担巨大的风险责任后能够取得相应的报酬,以保证他们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绩效年薪制将使领导者收入和贡献联系起来,与单位的生存紧密联系在一起。
中层管理人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工作效果将直接影响到经营责任目标的实现。实现利润分配计划,让中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收入与单位的经营利润挂钩,最大限度挖掘其创造力,使其有工作成就感,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专业技术人员是科研单位最宝贵的人力资源,也是科研单位生存和发展最关键的因素。专业技术技术人员内部的分配必须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责任、贡献、绩效等与其收入挂钩并兼顾公平。实行与科研成果挂钩的分配模式能较好地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骨干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对一般职工实行按劳取酬制。采用劳动定额与辅助奖励的方法真正体现个人劳动付出和对单位的贡献,从而消除平均主义。
在合理拉大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般员工的收入差距,体现按照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同时,完善企业的福利体系,将其作为企业的软薪酬,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
2.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长期以来,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劳动力的价格与价值背离,与人才价值脱节。在我国现阶段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的情况下,有“科研”桂冠的单位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廉价劳动力,但其所获得劳力的多少终必与其所付出的工资相配比。换言之,一定的待遇只能换来相应层次的人才,出多少钱只能得到多少劳力。科研工作由于其特殊性,没有科研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和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是不会出有价值的成果的,所以对于改制后的知识性企业而言,只有提供与市场相匹配的工资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的人才。
3. 建立多维的薪酬体系,实现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发展通道
在传统薪酬分配体系下,员工的薪酬增长往往与“官本位”挂钩而不是与能力挂钩,因为即使能力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是在企业中没有出现“官位”的空缺,员工仍然无法获得较高的薪酬。在多维的薪酬体系设计下,员工只要注意发展企业所需要的那些专业技术和能力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样,员工就不需要为了薪酬的增长而去斤斤计较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问题,向员工传递一种以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来引导员工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共享,以此来培育积极的团队绩效文化,从而大大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4. 建立薪酬分配动态管理机制
一个合理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应该处于动态运行之中,可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企业的经营状况而调整。大力推进员工集体谈判协商薪酬制度使得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成正相关关系,解决了员工认为公司经营效益每年提升而员工却没有享受公司发展成果的问题,增加了调整薪酬的渠道,另一方面实现人工成本总额随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规律的变动,增强了对人工成本总额的控制力度,使员工薪酬真正随着岗位、技术的变化和岗位劳动效率、效益情况增减,以适应薪酬分配的市场化要求。
三、结语
本文研究探索了科研事业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后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改革是个利益调整过程,就是要打破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薪酬分配体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正向激励”分配制度促进科研事业单位转制后又快又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方向.当前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17).
[2]赵艳丽.浅谈我国事业单位薪酬的改革[J].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2009(09).
9.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九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消防部队职责任务和服务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防部队兵员结构、官兵素质、思想状况也都发生深刻的变化,影响部队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随之不断出现。安全工作是基层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中的一点偏差都会埋下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给部队建设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给受灾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严重扰乱了消防部队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新时期下,认真分析部队部队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基层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灭火抢险救援能力,是消防部队当前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部队安全工作的现状
当前,各级消防部队将安全工作作为部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是,虽然部队天天讲安全,基层各类会议上时时强调安全,但事故险情的预防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当前,部队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从发生的类型看,主要是包括执勤事故、训练事故、车辆事故、违纪事故;二是从发生事故的范围看,面比较广,基层许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事故险情和隐患;三是从发生的时机看,休息时间多于正课时间;四是从发生的季节上看,春季多发流行性疾病;夏季多发食物中毒、野浴淹亡事故;秋季多发训练和因人员走留思想波动而导致的事故;冬季则多发生车辆、执勤救援等事故。
二、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消防部队各类安全事故案件频发,交通事故、训练伤亡、逃离部队、战士自杀、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消防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导致事故险情、隐患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个别官兵意识不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现在,部队将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为部队的基础工作,有些官兵只看到部队相对稳定,却看不到部队中存在的隐患和险情,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将安全意识淡于脑后。二是一些干部责任心不强、管理能力弱、方法简单。现在有些中队干部,由于在基层时间少,经验不够丰富,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上面的管理上重形式上的、表面的东西多,对部队管理及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规律缺乏必要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招法”少。三是制度落实不彻底。在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部队有条令条例明确要求,各单位也有相关管理规定,但在对基层的实际工作指导中,出现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思想和行动分离。
三、做好新时期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基本对策
时代是不断前进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针对变化的环境和情况,我们的工作须紧紧跟上其步伐,并调整我们的思维布局,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紧扣时代待征的方式方法和对策。
(一)突出“重点”,重点问题事关全局。
我们平时讲安全,往往讲的很笼统,很一般化,但实际出问题则总是在那么几个方面上。所以重点地抓一些关键问题,往往能够起到统领全局、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人、车、酒”等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管理,就是排在最前面的问题。一要注重以人为本,切实把人管好。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各级各类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清类属,区别以待,措施跟紧,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对官兵节假日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对外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各级值班领导都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真正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做细做实。二要突出车辆安全,切实把车管好。首先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坚持依靠教育抓思想转变,使驾驶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依靠管理抓作风养成,强化驾驶员的组织性、纪律性;依靠竞争抓技能提高,调动驾驶员遵章守纪、刻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加强车辆管理。要在深入开展“安全五无三争一创”活动基础上,严格落实各项车辆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派遣、使用、维修制度,控制出车频率。
(二)重视教育,认识问题是行动先导。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主动,工作上才能主动。部队在抓安全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部队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认识。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定期认真分析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阶段,突出教育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防教育计划,并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找准、找全、找实部队在安防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确定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点。二是教育要及时到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时间、人员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一方面要运用正反典型案例,结合贯彻“五条禁令”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另一方面要抓好安全常识教育。针对干部战士的思想反映,主动安排安全防事故教育,增强大家的警惕性和自我约束能力。三要增强安全教育的互动性。对信息网站刊载的安全教育资料,应及时下载转发基层单位,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适时开展随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同时,也要鼓励官兵相互交流做好防事故工作的心得体会,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自觉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我言行
(三)狠抓经常,经常重点在于“防范”。
消防部队肩负着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的重要任务,决定了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始终安全防事故工作放在首位,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抓、逢检必查,着重在“防”字上下深功夫、细功夫把、苦功夫,保持“严防”、“细防”态势,把没事当作有事抓,切实把安全防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10.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十
一、政法委的设立初衷
党委政法委,源于“党委一元化领导方式”。在革命时期,加强党对国家各项事务的领导,是夺取革命政权、巩固革命成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政法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被纳入党委一元化领导的范畴。
从设立初始,其初衷就在于代表党对政法工作、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在政治日益清明、司法日趋完善的今天,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包括司法体制在内的改革,就必须继续保持党委政法委的合法地位,继续发挥党委政法委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法治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点。
2.干部任免方面:2015年初到目前为止,政法委政治处共考核任免政法干部47人,任职23人、免职24人。司法体制改革后,法、检两院里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任职时限到期需要向人大递交,政法委又没有接到省、州政法系统人事任免相关文件的情况下,龙井政法委还是根据《关于市委政法委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2011]49号精神,对上述政法部门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后期,通过调研了解到检察院已接到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吉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吉组发[2016]1号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没有接到此通知,难以统一实施干部任免工作,尤其是法检两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属于瘫痪状态。
3.司法体制改革后,市委政法委协调、调度法、检两院工作方面。法、检两院始终对上级下达的思想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并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及有个别的人员有高高在上、不耐烦的态度。
4.实际上,作为专门对接政法部门的党内职能组织,政法委除了在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进行宣传监督,还需要根据政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总结、提炼出司法工作的一些教训和经验,设计、规划党领导司法的针对性方案和措施。以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例,当前在个别基层地方,虽然做到了全体党员接触群众、服务群众,但是采取部门包干、定点对口的
要予以政治支持;对于政法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教训和经验,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总结,并形成成熟的方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凝结、升华为党的司法政策,适当的时候根据法定程序,建议进一步规范成法律法规,弥补法律上的欠缺。
(二)政法委是依靠群众监督政法机关的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政法委作为党的职能部门,在领导政法工作时,也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满足群众合法的诉求。具体而言,政法委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稳定秩序,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涉法涉诉方面的合理需求。群众的这些需求,需要政法机关来具体实现,群众的司法利益,可能被个别司法机关所侵犯,因此政法委要依靠党委的支持和群众的力量,对政法机关进行有效监督,督促政法机关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在政法领域的切实利益。
(三)政法委是遵循法律统筹政法工作的组织
11.浅谈消防改革后工作 篇十一
关键词:新刑诉法;职务犯罪侦查;辩护律师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一大亮点就是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使律师作为刑事诉讼参与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了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侦查阶段的控辩平衡。辩护律师介入侦查,特别是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变化,使侦查机关凭借空间隔离、信息阻断、时间独占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开展外围取证的优势不复存在,侦查形势趋于公开化、透明化、复杂化。这一系列新的变化,势必给反贪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严峻的现实挑战,必将对我国现今职务犯罪侦查阶段控辩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反贪部门要正确对待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的辩护权,利用此次契机积极应变,消除不利影响,拓展侦查思路,确保反贪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更新侦查理念,树立科学的侦查价值观
侦查理念是侦查行为的灵魂,它引导、支配和决定着侦查活动,决定着侦查行为及侦查效果。对于侦查人员来说,尽管查明事实真相是刑事诉讼的根本目标,但却不能为查明事实真相而采取任何手段。就司法的尊严及其应当得到的尊重而言,最为重要的是,不可为了寻找证据而采用任何有损于文明之基本价值的手段。①刑事诉讼对事实的探求不仅要受到时间、空间和历史条件的限制,而且要受到人类必须尊重的其他价值的牵制,即真实的发现必须在体现多种法律价值的程序法的约束之下。②具体到侦查不仅仅是一种以恢复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为目标的认识活动,而且也包含着一种程序道德价值目标选择和实现过程。③它不仅要考虑客观事实真相是什么的问题。也要回答什么是公平、正义,什么是不公平、非正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诚信,什么是不诚信等问题。④因此,侦查并非一种与价值无涉的纯技术性活动,而是一种有鲜明的价值色彩,追求并实现公平、正义等价值理想的法律活动。
对于律师来讲,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司法人权的重要法律武器,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装置。⑤侦查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首个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几乎所有的证据都是在侦查阶段形成的,如果侦查阶段控辩双方力量严重失衡,后面的程序再公正,都无法弥补。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辩护人身份介入刑事诉讼,对于实现法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都意义重大。
综上,侦查人员与律师所追求的都是法律的公平正义这个共同目标。作为侦查机关应该正确对待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消除其不利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更全面地掌握和收集证据,拓展侦查思路,确保反贪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初查工作,实现办案重心前移
初查是立案的前提,能否正确作出立案侦查决定并顺利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关键取决于初查工作是否扎实到位。辩护律师介入侦查后,可自由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批准,不限次数,不被监听。将工作重点前移到初查,既是反贪侦查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从供到证”的落后侦查模式到“由证到供”的现代侦查模式的关键。加强初查工作首先要做好线索的评估和预判,包括成案价值和深挖价值,可能涉及的人员和单位,以及案件整体的证据框架及各个证据链条。对应当收集和能够收集到的证据要成竹在胸,尤其要重点关注客观证据和可能流失、损毁的证据的收集。其次,要按照全面、细致、准确的标准,有效运用查询、询问、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手段,收集涉案人的背景信息、财产情况,尽可能查清有关的犯罪事实及调取案件外围的大部分证据,掌握大量充足且程序合法的证据材料,力争做到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将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依法固定好,把一切妨碍侦查活动的消极不利因素在案件立案前全部得以消除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应对辩护律师的介入和犯罪嫌疑人、证人可能出现的证据反复问题,在立案后的侦查活动中占据主动地位。最后,要注意对初查措施和策略的研究和运用。如采取“以账查事、以事找人、以人查案”的“三查”法,采取“找准支点,以案掩案”的“迂回突破”法等,大胆灵活运用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证据和其他涉案信息;加强秘密初查,注意隐蔽侦查人员身份、初查的意图和手段,防止因初查失误给办案工作造成被动;对有价值但时机不成熟的线索,要坚持放长经营,准确把握立案时机,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
三、提高侦查效率,占据查案工作主动
侦查效率的高低既是公平正义的要求,同时也是案件成功与否的关键。辩护律师介入侦查后,律师的调查取证与反贪部门的取证工作可同步进行,由于证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具有利害关系,迫于嫌疑人家属的压力或在律师的暗示下,可能出现证人躲避作证、拒不作证或者一个证人作出既证实犯罪又否定犯罪两份自相矛盾的证言,甚至在作证后出现证言反复或者作伪证,这对侦查工作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当前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规律正从单一化向多元化演变。群腐现象严重,窝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已经成为目前反贪部门最有效的办案方法。窝串案、案中案顺利查办的关键就是涉案线索、涉案信息的保密。但是辩护律师介入侦查后,显然会打破以往涉案线索、涉案信息由反贪部门独享的封闭局面。律师很可能会比侦查人员先行接触涉案相关人,帮助案件当事人实现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从而惊动同案嫌疑人,重要证人等,导致案件保密期限缩短,打乱反贪部门的整体部署,以致深挖工作无法开展,增加检察机关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的难度。所以,要彻底转变侦查神秘化的观念,坚决摈弃车轮、人海战术,在扎实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整合侦查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实现快侦快结,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始终占据查案工作的主动权。可积极尝试“三同时”战略,即同时传讯、同时搜查、同时取证。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审讯突破的同时,另行组织侦查人员对该案的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同时对被调查对象的住所和办公地进行搜查,并对可能行贿的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以供促证、以证促供,在极短时间内将案件基本固定,大大减少了避供、拒供、串供的风险。
四、强化证据意识,保障侦查成果落实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石,侦查工作主要围绕证据而展开。修改后刑诉法一方面对证据制度作了全面完善,对侦查取证、证明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看到所有案卷材料,包括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起诉部门的证据材料,与起诉部门对立而又平等地对同一案卷材料进行审查。一方面,收集证据的视野要开阔,种类要齐全,内容要客观。“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得依赖口供突破案件的传统办案模式已经行不通了。在今后的侦查中要更加重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的收集,对电子数据等新的证据形式要进一步熟悉、掌握,进而确保面对复杂局面时侦查手段的多样性。必须把侦查的主要精力从获取口供转移到全面收集证据上来,实现从“由供到证、以证促供”向“以证促供、证供互动”的转变。另一方面,固定证据的方法要多样,手段要科学,证明力要稳定。要善于运用同步录音录像,对关键证人询问时,在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尽量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防止证人改变证言;在录像的同时还可以采取让犯罪嫌疑人自书供词和证人自书证言的方法,进一步补强证据。
五、结语
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在1996年进行过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改,从修正案草案来看,本次修改涉及到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50%,应当是一次“大修”。⑥从某种程度上说,刑事诉讼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和法治建设的标尺。刑事诉讼法30多年的变迁,印证了中国法治理念的文明演进,记录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坚实步履。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的法治不可能超越现实国情、超越发展阶段而独立存在。我国的司法制度只能立足于我国当前的法治水平。事实上,每一次修法都不会是某项法律制度的终点,而只是一次新的开始,所以我们不能奢求制度的完美,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断追求完善。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许还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不完美正是我国当前现实的真实反映,只有正视这种不完美,我们才有提升的空间、发展的动力。
注释:
①(法)卡斯东·斯特法尼著,罗结珍译.《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②孙长永.《刑事诉讼证据与程序》.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
③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④何家弘,刘品新.《证据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⑤陈光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条释义与点评》.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
⑥《法制日报》.社论头版:刑诉法修改.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
作者简介:
刘君亮,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
焦森磊,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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