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2024-08-16

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制度(精选8篇)

1.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篇一

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暂行)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管理。

三、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分为:定期检查、日常检查。3.1定期检查

3.1.1综合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两次

检查人员:生产厂长,技术厂长,总工,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人; 受检单位:公司各单位及在厂区施工的外来单位;

检查内容: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安全施工检查。

3.1.2车间例行检查 检查周期:每周三次,检查人员:各车间负责人;

受检单位:相应车间及罐区等所属范围

检查内容:对本车间设备、工艺、管理等工作全面自查。3.2日常检查

3.2.1车间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一次,检查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主操以上人员,含主操)

检查内容:每天由一名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有无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消极怠工情绪异常情况,上班期间干私活),工艺记录(要求书写规范、完整、及时,异常情况如实记录),设备及其附件(机泵、罐的运转使用情况,有无跑冒滴漏,腐蚀情况),及时详细填写检查的异常情况。

3.2.2班组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每班至少一次;

检查人员:由各班主操安排本班人员对本工段、以及负责罐区进行系统检查;

四、检查要求

4.1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填写“√”;发现有问题的,填写“×”,并在检查表下方空白处写明问题内容和位置。检查表格记录当天下午4点前交至安全部。

4.2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为现场已落实问题,如实写明问题及处理措施;如检查发现的正在落实,写明应急处理措施。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明问题内容及位置,安全部及时反馈生产厂长,由厂长办安排专人实施。

4.3安全部每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汇总后提交厂长办处理,每月对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对常发生问题的地点进行分析并反馈车间重点落实。整改验收及工作考核 按照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包头市博益润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8年6月6日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篇二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3.食品销售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经营单位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向供货者索取供货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并确认是否合法、有效,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保存有效复印件,定期核查有效性,核查周期最长不得多于一年。

二、对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者索取卫生、商检、农业、质检等部门检测、检疫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卫生检疫证明、销售证明、质量认证证明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证明。国家强制实行准入管理的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用醋等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志。有用“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名牌食品”等标志的食品要索取有效认定证书等证明,并保存复印件。建立供货者机读或书式档案备查,档案内容除对上述证明进行记载外,还包括:食品产地、加工(生产)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数量、供货联系人等事项。

三、严禁销售的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

(二)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三)不符合人身安全健康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食品;

(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污秽不洁、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六)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中文说明和标识的食品;

(七)非合法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

(八)无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入市销售的其他食品。

四、对进入销售场所悬挂“总经销”、“总代理”等特许字样牌匾的,查验授权文书的有效性,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备查,并定期进行核查有效性,核查周期最长不得多于一年。

4.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篇四

全面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分公司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皖太保寿联﹝2016﹞420号)文件要求,马鞍山中心支公司对中支本部及各四级机构的办公大楼、营业职场、机房、单证室、仓库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马鞍山中心支公司在接到分公司文件要求后,将本次全面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夏季防汛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中支总经理室成员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全辖机构重要部位全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梅 副组长:李芳

组 员:禹露、娄玮、齐贤勇、曹发钱、刘少军、桂兰草、张颖、张靓、金仙、杨霞

(二)工作小组 组长:禹露

组员:娄玮、齐贤勇、曹发钱、刘少军、桂兰草、张颖、张靓、金仙、杨霞、李芳、王婧、李冉、汪超、贾亦真、张健、李家芹、朱文娟

领导小组负责全辖机构重要部位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与指挥调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健全档案、汇总上报等工作。行政人事部为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总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并汇总上报本次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排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各自部门安全排查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中支于6月22日对全辖机构重要部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中支李梅总经理督促本次工作顺利开展,如发现违规现象,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以最安全的设防渡过汛期。

工作小组对中支各部门和下辖四级机构的办公区、营业职场等人员密集工作区域进行逐步排查。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有序,严禁私拉乱拉网线、电话线、电线等;对于各部门使用的电子设备仪器等做到“人走器关”,中支行政人事部每周将不定期抽查,并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部门进行全司通报批评处罚;保证中支、各四级机构前后楼梯消防安全通道的顺畅通行,保证应急照明灯、消火栓、安全出口标志等完好无损,保证单证室、值班室、机房物品的堆放整齐有序,无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备配备齐全。

二、认真盘查,健全档案

对于中支和下辖四级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再摸排,健全固定资产档案明细,明确固定资产归属部门和人员,确保固定资产责任人切实管理好名下的固定资产。对行政人事部库房、个险业务部库房、服务营销部库房、博望营销服务部库房进行盘点和梳理,保证宣传单页、行销辅助品等有序堆放排列,库房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私人物品,做到实时通风和定期清理,设备设施和物品管理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三、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中支于2016年4月25日制定了《太平洋人寿马鞍山中支职场管理办法》(马太保寿联„2016‟9号),明确了中支最新的职场管理要求,并下发至中支各部室及下辖四级机构遵照执行,中支各类设备设施都必须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一场所、每一件设备都要落实具体的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及,各岗位明确自身安全管理职责。接到分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皖太保寿联﹝2016﹞420号)文件后,马鞍山中心支公司按要求立即召开2016年防汛防台专项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首先学习了集团公司和总、分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广大中支干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中支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求中支各部室及各四级机构于会后立即开展自查工作,中支工作小组于6月22日组织开展全辖机构重要部位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在自查和工作小组排查的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未发现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未发现违禁物品。如在后续的中支安全抽查工作中,发现上述现象,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教育宣导,强化意识

中支防台防汛专项工作视频会后,立即在全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内外勤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中支内外勤早会、微信群、OA内邮等多渠道进行宣导,今后将不断在新人班、启动会、产说会中加以强化宣导职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中支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马鞍山中支将以本次全面安全检查工作为起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继续贯彻好集团公司、总分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不断研究中支各部室及下辖四级机构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大宣导力度、找准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中支及下辖四级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中支各项工作安全运行,保障中支职场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1、安全生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做到防患于未然,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督促施工项目各级人员、各业务岗位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成立由项目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3、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设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纪律、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公司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5、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综合、专业四种检查形式。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6、日常安全检查

6.1、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班前

和班中安全检查,随时排除隐患。

6.2、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解决。

7、定期安全检查

7.1、季节性安全检查:

7.1.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7.1.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洪涝为重点。

7.1.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暴、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7.1.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7.2、节前安全检查:

7.2.1、节前对节日安全生产、消防、保卫、节后生产准备等进行检查。

8、专业性安全检查

8.1、各单位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等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组织好每年 “安全生产月”、“百日无事故”活动中的安全检查。

8.2、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除按规定上报外,还应抄送安全部门。

9、各级检查组,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边查边改,不得拖延。

1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11、《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2、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发现、诊断安全通病和管理缺陷,有效予以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二、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

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北海中学异地搬迁工程

(一期)项目一A标项目部

6.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篇六

第一条: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1.技术质量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检查,以掌握集团公司各项目部施工质量情况。主要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工序交接、操作方法,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技术交底。

2.建立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相互结合的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序、工程部位,每个分项工程均要实行质量检查,项目部质检员及时填写质量评定表,技术员组织分项质量评定,并核定等级。(附:项目部班(组)互(交接)检记录表)

3.一般工程项目以班组自检、交接检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体量较大、高层、结构复杂等重点工程,除班组认真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外,技术质量处对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环节、工序部位进行检查指导。

4.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重点是检查施工班组的操作质量,对工序交接跟班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隐患。

5.分部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技术员组织评定,由技术质量处核定等级。

第二条: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施工员放线,技术员复线,报请规划部门验线合格后开挖。基槽(坑)挖至设计标高,经自检合格后,通知技术质量处验收。然后会同业主单位、地质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到场验收(包括设计标高、土质情况、轴线、几何尺

寸),并在《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上签字。资料员及时办理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即基础施工。

2.基础工程施工至±0.000自检后,回填土前,报请相关部门验收认可,资料员及时办理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即主体施工。

3.钢筋工程以及其它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必须由技术质量处组织业主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签字,预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铁件和预留洞(槽)等隐蔽工程由项目部会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并办好隐蔽验收记录。

4.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完工后(包括室内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门窗框安装、样板间(套)全部施工完毕),及时通知技术质量处组织项目部人员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然后会同业主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到场验收,并在《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上签字、核定等级。

5.主体分部工程结构验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5.1审查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5.2检查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5.3检查样板间(套)是否施工完毕(水、电、门窗、油漆)。

5.4宏观检查(是否变形、沉降、断裂)。

6.屋面分部工程的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由技术质量处组织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主要验收所使用的防水材料、防水层施工、坡向和细部处理等。

7.为防止水电工程材料出现问题,水电两个分部工程所用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证(质保书)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焊口检查记录、系统清洗、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均由项目部收集、整理、保管。工程项目竣工时,交技术质量处审核。

8.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

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制度

第一条: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制度

1.材料、构件的合格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材料、构件没有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

2.水泥、钢材、砖、沥青、油毡要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按有见证取样制度进行复试,其中,进口钢材必须要有化学分析复试报告。

3.钢筋砼、钢、木、铝构件,要有出厂合格证,并在构件运到现场后,由材料员、保管员对构件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4.砂、石要有检验报告。

5.砼、砂浆必须事先送样试配,按试验室发出配合比单施工,并按砂、石实际含水、含泥量在施工中调整配合比。

不合格工序处理及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工序发生,并对已发生的各类不合格工序能及时地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妥善的处理,减少损失,消除工程缺陷,不留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工序,项目部质检员及时通知下道工序负责人,在该工序未经验证符合质量标准前,下道工序不得施工。有必要时作好隔离措施和标识。

2.属一般不合格,由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组织评审,制定处置措施,报项目经理批准后,项目部班组人员负责实施。质检员重新验证,并填写《不合格工序评审处置记录》。

3.属严重不合格,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制定处置措施,经技术质量处审批后实施。整改后由技术质量处重新检验、评定并做好相关验证记录。

4.属极严重不合格,由技术质量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还应报请业主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评审,制定处置措施,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在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处负责人监督、指导下具体实施。总工程师组织人员重新检验、评定;技术质量处做好相关记录。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的工程质量事故可直接向技术质量处和总经理汇报。

5.报告工程不合格工序要做到准确可靠、全面及时、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7.防水部位验收超全总结 篇七

冬天正在逐渐远离,空气中的湿度慢慢升高,今天我们总结了建筑节点防水要点,现场做检查及隐蔽验收必备品,一起来看吧。

常见渗漏水部位:

(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伸缩缝、沉降缝、施工缝及预制构件的接缝处;

(2)温度变化、材料收缩和施工不良等引起的混凝土裂缝;

(3)因施工操作、管理不当引起的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缺陷处;

(4)承重结构中相邻的位移及支座沉降过大者;

(5)不同组合材料(砖混结构、外墙外保温系统)因材料线膨胀系数不同或相互之间粘结不好引起的裂缝、间隙或脱层等;

(6)施工后期各种材料因吸水或干燥引起的尺寸变化过大者;

(7)各种预留洞、预埋件、穿墙(或楼板、地面)管道、管子接口出入口密封不严处。

穿墙管

1、加强外观检查,保证翼环、止水环焊缝严密;

2、迎水面管根四周预留凹槽,采用柔性密封膏嵌填密实;

3、套管与管道之间采用聚氨酯发泡作为填充料,要求发泡密实;

4、橡胶圈要有足够的柔韧性,利用短管顶紧顶牢;

5、节点部位混凝土浇筑加强振捣,确保密实。

施工缝

1、止水带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控制,接头部位逐个检查,保证严密;

2、浇筑上层混凝土前,表面浮浆、松动石子清除干净;

3、聚氨酯涂膜加强层必须保证厚度。

变形缝

1、止水带埋设位置必须准确,其中空心圆环应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

2、止水带空心圆环直径应于变形缝的宽度相同;

3、变形缝外侧必须设置隔离层。

对拉螺栓孔

1、螺栓孔内塑料套管必须清除距两侧孔口以内不少于20mm范围,孔口要求适当扩大;

2、内外侧采用1:1干硬性水泥砂浆封堵严密,表面压光,砂浆嵌入螺栓孔内≥20mm;

3、外侧封堵部位涂刷聚氨酯涂膜,厚度不低于1.2mm,要求多遍涂刷,为方便检查,保证厚度,相邻两遍采用不同颜色进行,可采用红黄色交替进行;

3、堵塞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分批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窗下口

1、充分考虑室外保温的厚度和室内窗台面层的做法,将窗台压顶做成内高外低;

2、外侧窗台流水坡度≥10%;

3、内侧窗台施工不允许采用干硬性砂浆;

4、外侧窗台顶标高严禁高于窗框下底标高;内侧窗台顶标高高于窗框下底标高不得大于2mm。

窗上口

1、飘窗顶面参照屋面做法,坡度要求≥5%;

2、外挑构件下部要求做鹰嘴或滴水线,鹰嘴坡度不小于10%。

水落口

1、水落口安装紧贴结构安装;

2、水落口部位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小于5%;

3、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小于5cm;

4、水落口周边凹槽必须采用密封材料封严。

出屋面管道

1、管道吊洞参照有水房间要求控制;

2、加强卷材防水附加层和防水层的套割质量,确保此部位防水材料铺贴吻合,避免补丁式,形成薄弱环节,留下渗漏隐患;

3、保证管根部位的泛水高度不低于屋面完成面以上250mm;

4、泛水收口必须严密;

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篇八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新桥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如下:

一、抽采钻孔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穿层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顺层预抽钻孔、采(掘)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和参数测定钻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审批。

2.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提前施工出钻场,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和瓦斯队对施工出的钻场现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瓦斯队打钻前,由本队技术人员对打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打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打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打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接抽,未按要求封孔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和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验孔人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瓦斯异常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和验孔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瓦斯队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8.打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9.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打钻人员固定在对应钻孔位置,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0.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出具评价报告,且每组钻孔都要上剖面图。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管理

1.巷道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工图。

2.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底不得低于0.3m。

3.抽采系统(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瓦斯队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瓦斯队必须定期对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未按规定检测,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否则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管路维护责任人处罚100元/处,责任单位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没有放水器的对负责人处罚100元/处;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人工防水器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及放水情况等,自动放水器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检查情况等。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

1.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否则处罚200元 /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放泵的,对责任者一次考核500元。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抽放泵司机必须对抽放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放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队汇报,机电队立即安排人员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放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放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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