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领导带班制度

2024-12-19

校级领导带班制度(精选10篇)

1.校级领导带班制度 篇一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2 管理制度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3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职责

4.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1.5做好做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4.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要求

5.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5.2公司级领导配以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5.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须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5.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点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5.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5.6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5.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5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

5.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的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6、处罚

6.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6.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接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5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附则

7.1安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济宁康德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各级领导带班制度 篇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有关要求及国家发改委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矿生产实际,为了使我矿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能进一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现象发生,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带班人员

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安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段现场负责人及各段班、队长、技术员。

第二条带班作业种类

坑下采掘、运输、排土、疏干、穿爆、检修作业、煤炭存储。

第三条带班人员的职责

1、我公司矿长为总带班人,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和带班人员上岗情况。

2、带班人员为当班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保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同时,协助矿长、基层段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4、带班人员执行整班制和交接班制;交班时将本班存在的需下一班继续处理的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5、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动用情况、生产调度情况、产量情况等。

6、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本段负责人报告。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各段带班人员、现场调度要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

记录簿或调度日志中,矿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记录中。第四条带班和跟班入坑规定

1、矿长是落实领导带班和区队长领导入坑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和跟班入坑制度,明确带班和跟班入坑人员、每月带班和跟班入坑次数、在坑内工作时间、带班和跟班入坑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并严格考核。

2、凡安排生产的每班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和跟班入坑,带班和跟班入坑人员必须与当班工人同时入坑、同时出坑。

3、矿领导带班入坑时,当班领导姓名应当在坑口明显位置公示,且矿领导每月带班入坑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当在矿井公示栏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4、建立领导带班和跟班入坑档案管理制度。带班和跟班人员出坑后,应当及时将在坑内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带班下井记录档案建立在安全信息站,区队领导跟班入坑记录在矿安全信息站填写,跟班入坑人员档案建立在区队,均由专人负责和存档备查。其相关文字记录档案和电子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5、当班没有领导带班和跟班下井的,员工有权拒绝入坑作业。

6、矿领导带班入坑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交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当班的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填写完后要交安全信息站至少保存一年。

7、每个月带班入坑次数规定

(1)矿长全月入坑次数不得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2)分管露天坑内工作的副矿级(安全、生产、机电、总工)全月入坑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3)区队长每月跟班入坑次数不得少于15个。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队长每月跟班入坑次数不得少于18个。(5)其余的副区队长每月跟班入坑次数不得少于20个。第五条带班纪律和考核

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值班期间喝酒和酒后上岗,认真填写记录,要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要与其他人员调

串,并提前通知矿调度室。

对于在工作期间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因带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追究相应的责任。

领导干部带班跟班管理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元金煤业有限公司

3.学校带班领导值班制度 篇三

一、行政带班值班

(一)人员组成:

办公室、总务处、法制处等工作人员,助理,正副主任,干事,党团员代表

(二)职责

1、行政带班领导是当日学校值班的督察领导,向校长负责,对全校的事务负责,是对外事务的第一接待人。

2、行政带班领导负责人员分工,处理值班期间全校发生的一切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协调处理好有关事项。

3、行政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指导全校带、值班人员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其中包括值班人员是否按时到位;监督早晨、中午教师签到情况,有无代打卡现象;积极发现、上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督查课间操;督查办公室卫生情况;督查课间安全值班到位情况;并抽查教学、德育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督导当日值班员如实填写当日值班日志,监督上级机关及校外来电记录,有重大问题及时与主管校长沟通。

5、及时了解、掌握全校情况,察看重点部位,遇有关于教学,教育,学生等相关问题,及时向有关处室反映,并监督处理情况。

6、通报。行政领导的通报要并汇总其它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不漏报、瞒报、错报。

7、记好《值班记录》,以及与下一位带班领导的交接工作。

二、教学带班值班

(一)人员组成:

教务处、科研处工作人员,助理,正副主任,干事,党团员代表

(二)职责

1、教学带班领导是当日学校教学值班的督察领导,向学校负责,对全校的教学事务负责。

2、教学带班领导应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全校发生关于教学的一切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协调处理好有关事项。

3、负责检查指导全校教学带、值班人员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其中包括及时检查晨读午读情况;检查教师上课提前上岗;及时检查课堂常规。当天进课堂听课、评课、并反馈,反馈时要写清日期、第几节课、哪位教师等具体内容。

4、督导当日值班员如实填写当日值班日志,及时了解、掌握全校教学、科研情况,察看重点部位,遇有关于教学,科研,课堂常规等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处理情况。

6、及时、准确的汇总教学部分通报。记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与下一位带班领导的交接工作。

三、德育带班值班

(一)人员组成:

德育处工作人员,助理,正副主任,干事,党团员代表

(二)职责

1、德育带班领导是当日学校值班的督察领导,向学校负责,对全校的学生负责。

2、德育带班领导应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全校发生关于学生、纪律等的一切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协调处理好有关事项。

3、负责检查指导全校德育带、值班人员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其中包括督导检查室内、外卫生区;检查学生纪律;检查路队情况;检查课间活动;检查食堂就餐、宿舍住宿情况。并在每日第一节课前在公示黑板上如实公布成绩(公布的成绩要体现出等级差别,公平合理)。

4、督导当日值班员如实填写当日值班日志,监督上级机关及校外来电记录,与重大问题及时与主管沟通。

5、及时了解、掌握全校情况,察看重点部位,遇有关于学生,纪律,少先队活动,路队等相关问题,及时向有关处室反映,并监督处理情况。

4.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篇四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20xx】23号)的精神,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带班人员,“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管辖内的其他成员现场带班。

三、职责范围

1.带班领导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2.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

4.带班领导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每班不少于2次。

5.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6.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7.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四、基本要求

1.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

2.严格带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3.带班领导因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需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替班人员必须符合公司带班领导的资格要求后,方可外出。

4.建立带班人员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公司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五、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上报,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篇五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 23 号、国家安监总局第33 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10]152 号及汾煤安发[2011]9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附件:

1、《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2、《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

3、《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4、《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一班三汇报制度》

5、《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6、《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 23 号、国家安监总局第33 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10]152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公司成立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领导组 组 长:郝先勇 李春生 常务副组长:侯俊山

成 员:姜显瑞 王德海 刘树强 石 全 吕建路 孟宪友 付晋泰 王邦星 昝世杰 焦德礼 赵国宇

领导组下设监督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纪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葛文俊 岳春明 韩宝明

办公室成员:安监部、纪委、组织部、调度室、监测监控、档案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1、矿井是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带班下井的落实全面负责。

2、安监部对本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建档、考核;调度室将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日汇报信息由调度信息中心存档备案,档案室负责存档备。

班下井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审批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并将调整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备案存查,不得出现空班漏岗情况。次月2 日前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实际情况汇总统计,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十)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由纪委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公司每月带班下井排序计划要在调度室显要位置和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要在井口醒目位置和井下交接班室公示,公司调度显示屏要有带班下井显示。井口醒目位置公示内容: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陪同下井人姓名、职务;上月每位领导实际带班次数和考核情况。媒体公示、每月电视公示内容同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一)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领导带班下井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十二)当班下井公司领导如遇值班时,要妥善处理好带班下井与值班的关系,不得因带班下井影响值班。

(十三)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三汇报时间为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公司调度室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汇报登记簿,准确记录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地点以及汇报内容等。

(十四)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做到“五个三”,即“三在”(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任务执行情况清楚);“三走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指导)。

四、考核办法

(一)、能够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给予600元/班的补助。

(二)、对不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除取消补助外,还对等处罚600元/班。

(三)、公司领导下井带班要认真履行职责,凡井下任一工作面发生生产责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在追究区队长、有关公司领导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考核,把下井带班情况与安全绩效紧密挂钩,由安监部严格考核。同时,领导带班下井也将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选拔的一项重要内容,由组干、纪委、安监等部门严格考核。

(五)、未按规定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相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处罚安监部负责人200元。

(六)、公司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规定公示,处罚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各200元。

(七)、未按规定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处罚档案室负责人200元。

(八)、监督考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处罚安监部、纪委、组织部负责人200元。

(九)、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领导带班下井排序计划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十)、交接班记录簿非本人填写、代填写签字或补签字的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并严格执行汾煤安发 [2011]99号文件精神。

本制度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同时废止宜煤办发[2011]22号文件。

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经研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带班下井必须统一执行三八作业制和井下交接班,不得晚下井、早升井。交接班时间为:零点班23:55-00:05接班、7:55-8:05交班;八点班7:55-8:05接班、15:55-16:05接班;四点班15:55-16:05接班、23:55-00:05交班。交接班时间(包括带班时间)以井下交接班室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二、交接班地点设置在井下交接班硐室内。交接班室要悬挂相关制度牌板和标志牌,安设两部电话(其中一部要直通公司调度室),保证通讯畅通,并配备井下应急指挥必需的图纸资料(采掘平面图、避灾路线图、通风和供电系统图等)。

三、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四、规范建立井下交接班记录簿,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按要求内容填报《井下交接班任务书》,详细说明下井日期、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井下当班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解决意见,以及特殊岗位履职情况等,并签名。

五、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调度室接班、班中、交班时的“一班三汇报”汇报制度。公司调度室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汇报台账,准确记录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地点以及汇报内容等。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记录人要及时签名。

六、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坚持“班交班、手接手,下一班领导不来、上一班领导不走”的原则,确保井下24小时班班有领导,不得缺勤或擅自调整替班,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接班领导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升井。

七、交接班必须由本人亲自交接,非生产口领导配备备案的科级干部要同时参与交接班,并同时签字。

八、任务书(除重点工作外)、交接班记录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补签。

九、交接班内容:

(1)矿井各大系统运行情况;

(2)事故处理、重大隐患排查等情况;(3)现场生产设备运行情况;

(4)各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情况;(5)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6)交接班时井下职工人数及本班安全生产情况;(7)特殊工种履职情况

(8)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

十、本制度从2013 年1 月1 日起执行。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有效实施对领导带班下井的监督考核,确保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保证各级领导带班下井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安监部负责按月整理、移送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3、安监部负责本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的整理、文书立卷等工作,档案部门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统一管理。

4、公司安监部和档案室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6.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篇六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 2 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和突发事件。

5.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原则

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根据《事故突发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6.带班值班规定

6.1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规定

6.1.1由公司现场带班人员对在岗员工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日内交安全环保部处理。

6.1.2现场带班人员每班到各部门至少一个岗位(不能多次固定在同一岗位)巡检一次,并做好签到记录。

6.1.3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领导带班巡检记录簿,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

6.2各部门领导值班检查规定:

6.2.1各中层值班人员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对本部门纪律进行检查并予以奖惩。

6.2.2各中层值班人员应不定期巡检,每班至少两次,到本部门所有岗位签名并做好巡检记录。

6.2.3各中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并按时到生产值班室签到。

6.2.4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建立专门的查岗记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 4 录本,以备本车间管理人员及夜间值班领导签到,同时保存完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查阅。安环部负责对签到表审核检查,凡不签到、替签者扣款100元/次。

6.3相关要求

6.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的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3.2现场带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班次带班领导必须与下班次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确保平安后方可离开。

6.3.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6.3.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

6.3.5现场带班人员因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自行安排好替班,并到调度处备案。

7.考核规定:

7.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若每月违反规定累计超过2次者,当月绩效工资发放80%。

7.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 5 7.3因故不能值班未及时安排人员替班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以上。

7.4现场带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酗酒、外出吃饭等违纪行为。

7.5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7.6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8.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篇七

一、评议的对象

学校校长、副校长,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市教育局党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

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8.校级领导带班制度 篇八

现场带班制度

一、项目部经理级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副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的按工号分配各个桥涵、房建工点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安排由下一人带班。项目部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部门级领导带班安排

工程部、安质部、工经部、机械物资部、办公室管理人员按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办公室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审批备案。

三、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经理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点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点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带班要求

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五、考核:

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违规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上限经济处罚。

9.2.1.19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篇九

矿 领 导 带 班 下 井 制 度

二0一三年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下达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技术总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技术矿长、通风矿长、生产助理矿长。

2、带班次数:矿长及技术总工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3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6:00、中班14:00、夜班22:00分别在皮带斜井井底车场交接班,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全管理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安全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班组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调度室会同安全管理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当班未与职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此制度未尽事宜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本制度从二○一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方。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

威远县小河镇三强煤矿

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三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三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的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发放和管理。

7、此制度未尽事宜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方。

威远县小河镇三强煤矿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威远县小河镇三强煤矿

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三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编号,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

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旬由安全管理科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归入《三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归纳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归纳人员考核50元。

6、安全管理科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交由安全矿长对档案归纳情况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便后查。

7、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全管理科负责收集、保存。

8、矿调度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调度室主任罚款200元。

9、安全管理科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0、历年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长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11、本制度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方。

10.计生局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建设“纪律严明、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质”的计生局机关,从2012年起实行局领导带班督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督查方式

实行周督查工作制度,每周由局带班领导组织办公室及值班科室对各科室的劳动纪律、办公秩序、办公环境及工作态度进行随访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督查原则

(一)力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不瞒报、不漏报。

(三)突出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对干部工作作风的相关要求进行督查。

(四)讲求时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办、及时处理。

三、督查职责

1)及时、准确、积极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当月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稳定因素;

3)负责当月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相关检查工作,有权对在工作中有庸、懒、散和慢、拖、瞒等现象的科室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4)对当月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加以执行。

四、督查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局统一安排,认真执行“领导带班、科室值班”制度,每周安排随访督查至少1次。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需提前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调度调整。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做到评价客观公正。

(三)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到对外热情服务,对内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区、局有关规定,共同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建设。

五、督查结果

督查结果按月公示,每2个月考核评选一次,成绩最好科室授予“规范化服务先进科(室)”称号,并在全局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评选期间出现被投诉、媒体曝光及通报批评的科室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篇:人教版一年级美术教案下一篇:七年级期末测试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