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会选举办法(精选4篇)
1.局工会选举办法 篇一
*****局工会
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农业局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农业局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主持。
三、经县农业局党组和县总工会同意:
1、*****局工会第七届委员会设委员7名,实行等额选举。本次大会提出候选人7名,选举产生7名。
2、*****局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 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等额选举。
3、*****局工会第七届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 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等额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局工会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选举,分两张选票进行,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同时宣布选举结果。
六、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
-1-方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上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不画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画“×”;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画“△”;不赞成的可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所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得赞成票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全部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可以辨认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时,方能当选。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推荐,经大会委员会审议,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委员会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工会委员会在工作人员中指定。
十、选举时,计票人员统计出席人数,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大会主持人宣布实到人数,计票人员按实
-2-到人数分发选票。
十一、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为总计票人、监票人、主席台人员、会员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员开箱验票,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三、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员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女职工委员名单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选举结果报县总工会批准。
十四、未尽事宜,由工会委员会处理。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施行。
2.工会选举办法 篇二
(草案)
(****年**月**日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和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公司工会第 届委员会由
人组成,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办法,确定委员候选人
名;公司工会第 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
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五、工会会员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会会员有被选举权。
六、公司工会第 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超过半数的最后两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如反对票也相同,则就得票相同的2位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补选。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监计票工作人员由工会委员会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工作。
九、选举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会员(代表)有权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划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候选人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十、如在选举中出现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提交大会通过后执行。
3.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三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由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心党总支领导,工会筹备组组织。
二、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7 名。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要求,提名委员候选人8 名,差额人数为1名。
三、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科室推荐和自荐,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选举,由工会(职工)代表第三次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 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 权。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不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弃权的,对候选人不画任何符号。不同意的,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该另选人无效;如另选他人,在选票上的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另选人的姓名要按规范汉字书写,字迹辨认不清的,不作统计。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含另选他人)要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对选票上的同一候选人,如果既画不同意标记,又画了弃权标记,将按不同意票统计。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 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同意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工会筹备组提请大会同意,不足名额可以暂时空缺;如果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同意票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的当选;不同意票相等时,经中心党总支和筹备组研究,提出增加或减少委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人选由工会筹备组 从会员(代表)中提出,经党总支审议,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工会筹备组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选举会场共设1个票箱,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九、投票前,由监票人打开票箱,请代表当场验证; 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向大会报告。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书面报告计票结果和当 选结果。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结果时,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授权工会筹备组研究处 理。
4.教育工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篇四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以及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本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五年,并实行替补制。
三、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应选27名,差额为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应选5名。候选人经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主席团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制作两种选票,在同一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四、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市教育工会将名额分配至各县区教育工会、部分省属驻汉教育单位和市属教育单位工会。各县区和省、市属教育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工会组织提名,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经同级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市教育工会提名,征求委员候选人单位工会和党组织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确定候选人。
五、代表对确定的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代表。填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应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性别,并在上方空格内划“○”。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包括另选的其他候选人)姓名上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
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作废票。若有难以确认的选票,交由大会执行主席和总监票研究确认是否有效。
七、计票按有效票计算,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而又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仍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也要进行再次选举。此次选举仍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若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设总监票、总计票各1人,监票员2人,计票员2人。总监票、监票员、总计票、计票员由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和计票工作。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负责清点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计票工作。发出票数要和实到代表数相等。
九、选举设投票箱一个,投票前由监票员当众打开票箱检查,然后封好。投票顺序为总监票、监票员、总计票、计票员、主席团成员,然后按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十、大会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执行主席宣布计票工作开始,总监票核对票数,对发出票数、收回票数、有效票数、弃权票数和作废票数分别作出记录并签字,报告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发出和收回票数。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向大会执行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有效,并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十三、汉中市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参照此办法选举产生主席1名,选举常委9名。主席提名候选人只有一人,与常委共同实行等额选举。
十四、选举中若出现本办法没有明确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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