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群体性应急预案(精选4篇)
1.出租车群体性应急预案 篇一
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2“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XX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防风防洪减灾应急预案》和XX市“三防”指挥部制定的《XX市防洪防风规定》及XX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转发《XX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防汛防风防旱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XXX【2012】XX号)文件精神,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提高防汛防风防旱应急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科学防范,有备无患。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总则
1.1 目的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1.3 适用范围
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设置紧急状态下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2.2领导小组职责
(1)对本预案所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领导和协调。
(2)负责事故抢救、救援物资和设备设施的调配、调度、事故原因调查、善后处理、情况发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和处理。
(3)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本预案所涉人员必须至少有1部电话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到。
2.3主要人员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4 值班
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3.1预防、预警与报告
(1)预警发布
自然灾害事件预警级别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气象部的预告或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为依据,对公司内进行预警发布和防范。
预警信息通过公司宣传栏、驾驶员集团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特点,宣传告知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使用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等情况。
(2)灾情报告
灾情发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向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与此同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2应急响应
(1)预警响应
当接到预警警报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确有必要时(如遇洪水即将暴发、强台风可能袭来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公
司可自主决定停运避险;
3)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管理人员、驾驶员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1)接到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公司领导、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优先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全力抢救公司财产,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情况严重的,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态势时公司应立即向上级请求扩大应急。
扩大应急之后,公司要按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上级交通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应急结束
由上级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上级的应急状态解除,经上级领导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应急行动终止。
由公司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提出意见,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恢复与重建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工作重点应迅速转到恢复与重建上,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学习秩序,维护公司的稳定。
1、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正确疏导员工及驾驶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清除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公司营运到正常状态。附则
4.1术语和定义
4.1.1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4.1.2 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4.1.3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1.4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4.1.5 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3维护和更新
当法律法规以及人员设施情况发生改变时,预案应由企业及时进行更新。本预案应每年由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4.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即日起施行。
2.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篇二
二〇一二年五月
目录
1总则.................................................4
1.1 目的...........................................4 1.2 工作原则......................................4 1.3 编制依据......................................4 1.4 适用范围......................................4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5 2.2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5 3预警和预防机制.......................................6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6 3.2 预警支持系统..................................6 3.3 预警级别......................................6 4 应急响应............................................7
4.1 分级响应程序..................................7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7 4.3 组织领导......................................8 4.4 处置原则......................................8 4.5 紧急处置......................................9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11 5 后期处理...........................................11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11 6 保障措施...........................................12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12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13 7 附 则............................................13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13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13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从维护行业大局稳定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地点、规模以及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讲究策略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果断,迅速平息,维护整体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人员安全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制订本分预案。
1.2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全市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以事件的发生单位为主体,快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整合应急资源,积极进行应急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行业改革、组织结构调整、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清理整顿、专卖管理等工作中引发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社会群体性上访事件。1.4.1 系统内、外20人以上聚众冲击局办公区、生活区,系统外10人以上围攻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2 系统内1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局部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3 系统内5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4 其他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局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组 长:分管纪检的副局长 副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2.2 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①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发布的区域性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② 编制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分预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指挥小组的设置和分预案的制订。③ 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④ 收集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并迅速做出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同时采取应急行动。
⑤ 制订应急响应对策,调动本单位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⑥ 在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成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分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稳定办)负责本地区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信息工作。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排查分析,并以报告形式报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办公室(稳定办)和当地党委、政府;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及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及时收集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出预警。
3.2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单位,应及时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局应急指挥小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3 预警级别
按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6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指挥小组按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① Ⅳ级响应。系统内、外30人以上聚众冲击市局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② Ⅲ级响应。系统内8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地市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③ Ⅱ级响应。系统内5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省会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④ Ⅰ级响应。系统内3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局应急指挥分部接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信息后,应迅速启动 本单位的分预案。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应急指挥小组除对预警信息做出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的时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做出详细记录。
4.3 组织领导
为做好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局局长、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信访和稳定工作的分领导担任,成员由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3.1 各单位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进行分工,成立专业组,明确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造成事件进一步扩大。
① 信息组。任务是对现场及企图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及时取证。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② 劝返组。任务是摸清聚会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劝返本单位聚会人员离场。由各单位政工处负责。
③ 保障组。任务是现场车辆、饮食供应,做好饮水、就餐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④ 联络协调组。任务是对上对下的联络沟通和各组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4.4 处置原则
①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局防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认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②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的制度。
③ 依法处置,及时反应。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性质和策略,进行妥善处置。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危害行业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4.5 紧急处置
4.5.1 Ⅳ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局稳定办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稳定办主任报告;稳定办主任负责向局指挥小组报告,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研究处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② 局稳定办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稳定事件参与人员情绪,必要时,请辖区治安管理部门来人帮助维持秩序。对长时间滞留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有过激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报请市局和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③ 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稳定办成员要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做好事件参与人的接待工作,对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归口解释答复,做好劝返和稳定工作。必要时,请局领导出面接待。
④ 事件有进一步扩大苗头的,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劝阻,严防事态扩大。必要时,要向市局报告。
⑤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将有关人员带回;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 或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并向局领导报告结果。
4.5.2 Ⅲ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一旦发生Ⅲ级事件,事件参与人所在单位要立即向直属分局(城区分公司)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②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要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③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④ 事件结束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按时向市局(分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3 Ⅱ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Ⅱ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态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Ⅱ级事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局稳定办要立即向市局报告,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
③ 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将事件参与人员带回。④ 事件参与人员返回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及时向市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4 Ⅰ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Ⅰ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把有关人员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Ⅰ级事件,局稳定办要立即报告市局,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处理。
③ 市局启动行业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后,要按照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4.6.1 发现事件参与人携带爆炸等各种危险品时,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和处理。
4.6.2 发现事件参与人有过激行为,如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传单,围堵办公、生产要地,堵塞交通,破坏、损毁公物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阻止。紧急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出警协助维持秩序。
4.6.3发现事件参与人出现绝食、疾病突发等意外情况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后期处理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5.1.1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各单位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1.2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后果 评估。事件的调查与后果评估工作由相应部门完成,各级监察、稳定办要积极参与。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现状; ②发生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 ③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④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参与人数; ⑤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性质;
⑥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⑦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⑧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⑨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1.3 对因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要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1.4 凡因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停产、停工、财产损失的,要尽快做好恢复和弥补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局和各单位要坚持不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分析和上报各类不稳定信息。
6.1.2局机关、各单位要坚持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在节假日安排领导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1.3为确保局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有效12 的实施指挥,依托有线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及其备份线路和市局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1.4 局本级的信息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相关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6.2.1 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专项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局此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6.2.2 加强各种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事件发生后车辆的有效调用。局本级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在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单位要为应急反应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住宿、衣食、医药、物资、经费保障。附 则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本预案中所指指挥分部为市局应急指挥分部,指挥小组为局应急指挥小组。
3.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篇三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保卫组及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安义县龙津中学
4.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篇四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平安医院”创建要求及标准化建设行动文件精神,及其它相关法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林祖阳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王竞扬(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公卫负责人)
林都彬(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医疗负责人)
柳建阳(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防疫专干)
陈顶农(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药房负责人)
王珊玲(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妇产科负责人)
吴丽敏(惠安县黄塘镇卫生院护理部负责人)
2、职责: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科室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单位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
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二、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4、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5、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三、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