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小学学校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度

2024-10-25

大沟小学学校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度(精选2篇)

1.大沟小学学校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度 篇一

黄花中心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学校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衽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学校任何教职工及学生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教职工都有参加灭火的义务。

四、校消防管理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有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义务消防员;组织管理小组成员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五、履行下列职责:

1、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本校消防设施和设备,保障正常行动及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以局面形式报学校消防管理小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火灾发生后应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开展火灾自救。

六、每日防火巡查人员由当日值班教师兼任,应对本日防火记录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当日防火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

2、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组织火灾自救。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负责人对本部份消防安全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坚持持证上岗,按岗操作。

2、经常检查本部份消防设施,发现隐患,立即局面上报。

3、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火灾自救。

八、本校教职工及学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或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改变消防设施用途。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实验仪器保管室、电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等。

3、私自改变用电线路或超负荷、超时间用电或其他违章用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消防管理小组成员、巡查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灾。具体实施按火灾发生后应急方案进行。

十、未履行本制度第五条职责,并由此造成火灾损失处以降级并按火灾损失之20%赔偿。

十一、违反本制度第六条规定,防火巡查人员脱岗或未履行防火巡查人员处以警告,并按火灾造成损失之10%赔偿。

十二、重点部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制度第七条职责,并由此造成之火灾损失处以火灾损失之30%赔偿并处以降级。

十三、违反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处以当事人警告,并处以由此造成火灾损失之60%赔偿。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村级包保责任追究制度 篇二

关于加强村级信访问题包保责任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信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维护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信访事件。经研究,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决定对全镇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强村级包保责任。实施细则如下:

一、对发生在村级的信访问题,首先由各村居负责处理,各村居支部书记及其他副职干部为信访问题发生初期包保责任人,驻村干部与驻片领导要积极协助各村居处理信访问题。对处理不力,导致信访人到镇上访的,将就实际情况严肃追究村级包保责任。

二、信访问题在村居未能解决,导致上访人到镇上访的,村居支部书记、驻村干部、驻片领导共同对信访问题进行责任包保。

三、对对包保不力的责任人给予行政惩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包保不力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中共上党镇委员会 上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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