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2024-07-1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精选12篇)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2、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指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1 安全

所谓安全, 就是在人们的生产、科学实验、生活乃至一切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中都不发生人身伤害、物资损失和生态与环境破坏的状况。

安全是与危险相对立的概念,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预知危险, 二是消除危险, 二者缺一不可。安全是对能量和危险物质进行了完全的约束。安全不仅是一种目的, 更应该是一种手段。安全具有系统性, 起重机安全是一种系统安全。

2 起重机安全

现实中, 人们只能实现与当前社会、科技、经济等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相对的机械系统本质安全化。

起重机本质安全化的源头是设计:应体现于其“全寿命”的各阶段, 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查找故障和维修、拆卸及运输等, 还应考虑系统的各种状态, 包括正常作业状态、非正常状态和其他一切可能的状态。

2.1 起重机安全工作特点

(1) 势能高, 动能大, 高空悬吊运动过程复杂而危险。 (2) 结构体形高大, 机构构造复杂, 使危险点多而分散, 给安全防护增加难度。 (3) 带重载覆盖作业场地及设施和人员, 影响范围大。 (4) 机上机下群体作业, 多道工序顺次组合, 多人参与协调工作, 信息交流困难, 相互配合难度很大。 (5) 作业环境复杂多变, 人员集中, 气候影响, 场地限制, 常伴有热、电、燃、爆等多种危险因素, 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较大威胁。

2.2 起重安全事故类型

(1) 重物坠落。 (2) 金属结构破坏、垮塌、失稳倾翻。 (3) 夹挤和碾轧。 (4) 人员高处跌落。 (5) 触电。 (6) 其他机械危险。 (7) 由物料导致的危险

2.3 起重伤害事故特点

(1) 事故呈现大型化、群体化、恶性化。 (2) 事故的突发性和集中性。 (3) 事故后果严重性。 (4) 事故发生时环节上的全面性。 (5) 事故发生具有行业性。 (6) 事故类型与起重机机种相关。 (7) 事故伤害涉及的人员范围广而集中。

2.4 起重机组成与安全的关系

(1) 工作机构、驱动装置和取物装置 (搬运物品的执行机构) 集中了起重机所有的可动零部件, 是起重机工作的危险区。 (2) 四大机构中各机构的危险程度有所区别。起升机构是起重机最主要最基本的机构, 也是起重机的重点危险区之一。其他机构是仅次于起升机构的又一重点危险区。 (3) 起升机构中的制动器、卷绕系统和取物装置直接与作业对象物发生作用, 并需要相关作业人员不断介入, 成为机械伤害的高发区, 也成为安全防护的重点和难点。 (4) 运动着的高大金属结构上的作业人员及司机室内的工作人员, 面临着坠落、夹挤碾压、紧急状态逃生等潜在危险, 是应该关注的另一个危险区。 (5) 移动式支承装置的安全防护较固定式更应引起注意。 (6) 操作控制系统是作业人员最容易发生操作失误的一个环节, 应该加以重视。 (7) 某些起重机的辅助机构对起重机的正常工作和移动非常重要, 同样应该加以重视。 (8) 起重机与作业环境之间的关系是又一个应该重视的环节。 (9) 为了实现起重机及其各部分能够安全工作, 还必须科学地设置门类齐全的安全防护装置, 这是构建起重机安全系统的另一个重点环节。

3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机是大型装卸设备, 工作繁忙, 工况恶劣, 工作范围大, 司机处于高空作业, 视力等容易产生疲劳。根据起重机的这些工作特点, 安装限位、限量等安全装置就显得更为重要。起重机上主要的安全保护装置有: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防超载的安全装置、防倾翻和抗风防滑的安全装置、起连锁保护作用的安全装置和措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等5类26种:

3.1 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1) 起升高度限位器。 (2) 运行行程限位器。 (3) 幅度限位器。 (4) 幅度指示器。 (5) 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 (6) 回转限位。 (7) 回转锁定装置。 (8) 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9) 防碰撞装置。 (10) 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水平仪。

3.2 防超载的安全装置

(1) 起重量限制器。 (2) 起重力矩限制器。 (3) 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3.3 防倾翻和抗风防滑安全装置

(1) 抗风防滑装置。 (2) 防倾翻安全钩

3.4 起联锁保护作用的安全装置和措施

3.5 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1) 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2) 轨道清扫器。 (3) 防小车坠落保护。 (4) 检修吊笼或平台。 (5) 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6) 报警装置。 (7) 防护罩。 (8) 防起重机零件掉落的措施。

4 安全管理

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混乱,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相当一部分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未经培训, 从单位领导到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意识淡薄,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除此之外, 不认真遵守起重机械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不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及时的维修保养, 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 带病运行的情况也普遍存在;为了方便, 任意短接、拆除安全回路和安全装置也时有存在。

辽宁铁岭“四·一八”事故所涉及的钢铁企业就是未选择专用铸造起重机, 错误选用了普通桥式起重机。运行中由于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及设计缺陷, 接触器失电造成电动机失电, 制动器不抱闸, 钢水包失控下坠。当司机操作制动后, 由于制动衬垫磨损严重, 致使制动力矩严重不足, 未能有效制止钢水包下坠, 导致32人死亡。事故证明, 该厂除无正规设计之外, 还存在违规设置交接班点、管理混乱、维护不善、培训缺失、生产组织不合理等问题;4月26日, 重庆发生一起事故, 事故发生企业在起吊渣盆作业中, 本应使用四根吊环, 但只用了两根, 起吊中发生摆动, 使渣盆一端吊环脱出, 导致在场的车间主任被烫死。

由此可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5 总结

为使起重机械安全可靠的工作, 除起重机本身质量要好之外, 还必须装设有关各种安全装置和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单位领导要重视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树立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健全起重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参考文献

[1]王昕.起重机安全关系[J].2003 (2) .[1]王昕.起重机安全关系[J].2003 (2) .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

1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

1.1 起重机械设备陈旧

起重机械设备过于陈旧,有些起重机械设备已到了甚至超过了报废年限,导致此类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不断和维修成本增加。一些大的施工企业将一些使用多年将近淘汰的旧设备向一些小型施工企业进行转让,这些施工企业使用一段时间后再转让给另一些小企业或个体户,旧设备几经周转,已不明出厂年月、不明生产厂家、不明使用经历,也无使用说明书,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1.2 起重机械缺乏专职管理人员

起重机械缺乏专职管理人员,这类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岗位证书后才能上岗。但我们在现场检查中,经常发现岗位证书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甚至是一些没有任何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上岗操作。

1.3 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不完善

没有完善的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就无法控制。影响设备寿命的因素有:设计寿命、使用的工作等级和级别、使用中的规范操作维修保养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及安装拆卸的规范作业等。由于起重机械的钢结构无论在工作状态,还是非工作状态下均承受频率不同的荷载,其寿命与使用年限、使用时载荷的大小和次数有关,同设计时确定的工作循环次数及工作级别有关。只有加强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跟踪起重机械设备工作性能,才能掌握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

2 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

(1)常规检测,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技术检验大纲和企业的检测规程来实行的,主要包括:1)技术文件检查。包括起重机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起重机的主要性能参数、使用范围)、图纸(总图、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液压系统图)、主要零部件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吊钩、钢丝绳、超载保护装置等)、起重机应有的安装、调整、改装、修理、事故处理等技术记录等。2)金属结构检查。包括焊缝检查、连接件检查、结构安全保护检查等。3)主要零部件的检查。包括吊钩、钢丝绳、卷筒、滑轮、制动器等,这些零部件都必须符合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要求。4)电气装置检查。包括供电电源、断路器、控制电路、滑线、电线电缆、电气配线等。5)安全保护装置检查。包括超载保护器、力矩限制器、上升(下降)位置限制器、连锁保护装置、缓冲器、防风装置等。6)运行试验。包括空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

(2)特殊检测,是在常规检测的基础上针对常规检测出现的疑点或问题进行的深入检测,特殊检测一般要使用检测仪器。常见的主要有:焊缝无损探伤检测、金属结构厚度测量、金属结构应力测试、材料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测试、机械零部件机械性能核算、承重结构受力性能核算、整机设计核算等。

3 安全检测的流程

起重机械设备庞大,检测项目繁多。每个检测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设备的安全状态,影响着设备的安全运行。但对所有设备全部进行检测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对检测项目进行分类,简单分类可以为:一般项、重要项、关键项。对于一般项可以不作为定期检验项目,而由大修时一并解决。而重要项和关键项必须定期进行检验。

同时为了提高安全检测的工作效率,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检测流程。应该根据不同的起重机械类别编制检测流程。编制检测流程时应该注意保证检测者的自身安全,同时要考虑检测结果能够准确反映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保证检测不漏项。

4 常用检验项目

4.1 理化试验

理化试验主要由宏观检验、化学成分分析、机械性能试验、工艺性能试验、金相分析、物理性能试验组成。由于理化试验为破坏性试验,主要进行材料硬度或强度测试和宏观检验,必要时进行金相分析,检验金属材料的组织及缺陷,一般检验夹杂物、晶粒度、脱碳层深度、晶间腐蚀等。

4.2 无损检测

起重机械的所有部件均不允许出现裂纹及损伤,各机构在试验后也不允许出现裂纹及永久变形等损伤;部分磨擦部件表面磨损量也有严格规定,某些部件内部缺陷的当量尺寸也有明确规定,某些专用零部件也有专用的质量要求,有的对表面防腐涂层厚度也有规定。具体要求可参考各种起重机械及零部件的技术规范,必须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的检测对象采用适当的无损检测方法和检测工艺。

5 加强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的建议

5.1 重视安装与检验

起重机械的安装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队伍在安装前务必做好专门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安装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照规定做好自检报告。安装完毕后要请监理及其他监督单位进行复检,按规定运行试验、载荷试验合格后,由检验机构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才能投入使用。

5.2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企业的技术、项目负责人和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实行相应的考核和岗位培训要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械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装拆卸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5.3 其他

起重机械要定人、定机、定岗管理。要求人人有岗有责,每台起重机都有专人操作管理。起重机械周期检查检验维护管理。起重机械使用部门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检验维修保养,加强对起重机的动态监管,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并及时整改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起重设备行走机构 800 mm 内为禁区,原则上任何物件都不允许越过起重设备警戒线放置,如因生产需要确实需超界放置的,实施单位必须向相关部门书面填写临时占用路轨区域申请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在保证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6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要求

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设备最直接的一级管理者,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获得设备运行状况和有关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因此,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直接影响着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该設备的重大决策。基层设备管理人员对能直接解决的问题要尽量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奖惩制度,然后确定对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奖罚,对那些优秀的负责任的设备管理人员应重奖,相反,则应重罚。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的技能。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指挥人员与司机索工也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和风险,并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周凯鹏,吴静. 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研究[J].硅谷.2011(03)

[2]陈勇鑫. 浅析起重机械施工作业安全管理[J].价值工程.2011(09)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培训试题 篇四

一、选择题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C)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单位组织验收。

A.建设,建设 B.使用, 使用 C.使用, 施工总承包 D.建设,施工总承包

2.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ABC)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A.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 B.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C.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D.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中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ABD)。

A.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B.安装(拆卸)告知 C.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转让 D.使用登记

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A)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A.2 B.3 C.5 D.15

二、判断题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3.可以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三、问答题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规定出现哪些情形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答: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四条 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对全省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六条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七条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本单位出租、安拆、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向承租方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自检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购置三年以上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租时,出租单位还须提交近两年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出租、安装和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六)没有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的。

第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出租单位和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使用情况及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必须在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程活动。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安拆工程发包单位)在选择安装单位时,应当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证件进行核验,不得委托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含顶升、附着、移位等)活动。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拆卸)机械设备场地的地质和水文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等有关方面的资料。安装单位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应当服从使用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及有关安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等活动,并对其安装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八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设置警戒区。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拆工程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二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六)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现场保护。

第二十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定期检验检测应包括设备性能和安全装置的检验检测。购置满三年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检验检测,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检测(即定期检验检测有效期为两年),定期检验检测应于有效期满前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权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定期检验检测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一)重大故障修复后或正常大修后;

(二)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国家标准规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出租,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含负责起重设备安拆、使用的出租单位)应当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第二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安全状况和危险因素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安拆和使用,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备案证等文件资料;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备案证等文件资料;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严重的,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受理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和检验检测中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五条 负责办理备案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二十四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

(二)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三十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三十一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规范起重吊装作业及《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起重吊装作业。

3、职责

3.1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3.2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起重吊装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3.3安环科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施工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起重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4.2起重吊装重量大于等于2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物虽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环境恶劣危险大的作业情况下。经施工主管部门和生产管理办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4起重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5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4.6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距离电气线路要有一定距离。

4.7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4.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设备、容器等做起重吊装锚点和拴吊绳或缆风绳。未经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4.9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4.10起重吊装前必须先试吊,离地面15-20厘米后停止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11任何人不得随同起重吊装重物或起重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4.12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起重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点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4.13用定型起重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性机械的操作规程。

4.14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起重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15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4.16在起重吊装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重吊装(十不吊):

4.16.1信号不明;

4.16.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4.16.3斜拉重物;

4.16.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4.16.5重物下站人;

4.16.6重物埋在地下;

4.16.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4.16.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4.16.9重物越人头;

4.16.10安全装置失灵。

4.17必须按《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18对起重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9车间负责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相关文件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7.起重机械公司现场服务安全管理 篇七

关键词:起重机械,现场服务,安全管理

1. 桥式起重机事故的案例分析

1.1 事故简介

时间是在2015年5月20日, 在某个船舶制造企业的码头上, 一台型号为QD250的大型桥式起重设备在对型号为YB302#7S50MC-C8的柴油机实施起吊工作, 当把这个柴油机吊起大概1.5m的时候, 用于起吊的主要钢丝绳陡然崩断, 造成了坠落的重物将下方的两名工作人员当场砸死以及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受伤, 坠落的柴油机也出现了一些部件损坏的严重事故。

1.2 资料审查情况

这个大型桥式起重设备是由我国的某个重型机械生产公司进行生产与安设的, 此种类型设备规定起重的重量是250t/10t, 其横跨长度有27.5m, 设定的工作等级是A5, 这个设备是在2008年的3月制成出厂, 在同年的5月15日正式实施安设, 对安设过程实施监测的是当地相关部门, 并且是在2010年的10月12日实施了首次定期检测, 而接下来的一次检测应该是两年后的同一日期。但是, 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并未根据这些规定去实施定期的相关检测, 属于超期性质的应用。

另外, 对于这个起重设备的相关资料、载荷性能以及被悬吊柴油机的相关资料实施全方位的查验得出, 所有的检查项目全都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

1.3 事故原因分析

为找寻造成事故的根本因素, 从而针对下列几部分实施了相关资料的检查、取证以及技术检测等。

1.3.1 发生事故时的荷载情况

发生事故时被悬吊的柴油机总重量为242.7t。这些年以来, 这个起重设备实施吊运的器件均没有出现超载的现象。

1.3.2 对于损坏的滑轮进行有关检测

对于事故中造成的损坏滑轮实施全方位地检测, 并且各项检测结果均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在对于事故中损坏滑轮的轮缘磨损程度实施检测的时候, 得出这个滑轮的轮缘损耗程度是10.90-7.93=2.97mm, 如果用百分比去显示的话, 也就是约占初始厚度的27.25%, 也就是说大于了20%的初始厚度。

1.3.3 对于起重设备的应用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其一, 此起重设备未依照规定实施相应的检测。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 像这样的桥式起重设备必须是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检测。但是这个桥式起重设备在应用过程中并未进行按时的报检和检测, 属于超期限的违规操作。

其二, 此次事故中的相关操作存在着违反规定的工作。其违反的规定有:在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中规定对于悬停的荷载下方不允许有人员通过和滞留;在GB/T18453-2001《起重机维护手册第1部分:总则》中规定了如果有人员停留于悬吊物件下方的时候, 需要在合适的位置用支撑柱或者是垫块的方式予以防护。

而这个起重设备在出现事故的应用中并未采用相关的规定要求, 因此是违章的工作和运行。

2. 桥式起重设备现场服务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设备方面

2.1.1 车轮和轨道出现问题

起重设备在使用中, 其车轮和轨道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车轮出现啃轨现象和小车出现不等高以及打滑的现象。前一种现象的形成是有很多因素的, 并且其形式也是各不相同的, 比较轻的时候会缩短起重设备的使用寿命, 非常严重的时候就可能出现大的事故, 因此说相关的管理者应该对此现象给予充分地重视。啃道形成的关键性因素为设备安设时存在误差、不均衡的摩擦和各种原因的大车传动体系制动不统一。通常, 起重设备的车轮与轨道之间的距离是有相应要求的, 多为30mm~40mm, 若不按照要求进行安设则很易导致不均衡的摩擦出现, 最终会因制动方面的不统一而损坏设备。所以说, 对于这些设备的安设与维护必须让相关资质机构来实施, 并进行相关的后期检测。另外, 如果小车出现车轮不等高的时候也容易导致起重设备发生问题。在使用设备的时候, 若出现某个车轮的悬空或承压过小的时候就可能导致“三条腿”的情况发生, 而此现象的形成多是因为安设时出现的误差太大以及小车自重分布不均衡。起重设备在检测的时候一定要非常仔细地进行, 对于所有可能会导致故障发生的隐患都要进行有效的消除。

2.1.2 制动设备问题

制动设备属于桥式起重设备中的主要组成零件, 也是安全方面的重要配件, 其功能是防止被吊起的物体下落, 也就是达到停车的效果, 制动设备的正常运转才是起重设备使用更安全、更具精准性的保障。当前, 最多见的制动设备可分为:带式、块式和盘式3种形式。当起重设备正在工作的状态时, 制动设备有可能会发生下列问题:制动能力不够、猛然出现的制动设备失灵、滑轮升温太高、制动垫出现冒烟现象以及制动臂无法伸开等。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2.2 管理方面

在各类管理体制方面应该有效的完善和强化, 根据桥式起重设备的相关安全规范体制去实施。应用起重设备的企业一定要严格依照《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与《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 中的有关要求, 应该专人专管, 责任到人, 对于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测、保养以及维修等各类体制都要认真的、全面的制定, 并且要不断地总结各种现实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并上升成为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规章条例, 这些高效执行的措施必定会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综合来讲, 此类管理措施主要有: (1) 依照生产需求、生产场地以及规定荷载等情况对起重器械的型号进行挑选; (2) 为了保障设备能够安全使用, 应该每隔两年进行一次静负荷测试, 且能够进行超负荷的测试; (3) 应将责任真真正正的落实, 根据“四检制”的规定对各种设备实施检测, 一旦查出有隐患存在就必须进行及时地维护, 谨防带病运行的现象发生。

2.3 环境方面

第一, 在防尘方面应该落实好。通常情况下, 各类车间和厂房中的粉尘是比较多的, 严重威胁到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因此对于防尘应当重视起来, 并且积极地使用各类方法去防尘。

第二, 在现场的各方面秩序应该维持好。对工作场所中的物品应当进行合理性的摆放, 尤其是在进行整体大修的时候, 更是应该做好全方位的警示与防护工作, 从而让维护人员能够更安全的工作。对于室内或者是夜晚工作的环境, 应当合理的增加照明设备, 只有在保障了光线良好、视野清晰的前提下才能会更加安全的去工作。

第三, 在粉尘的处理方面应该积极和有效。因为粉尘问题, 通常需要对工作场所实施打扫, 而很多单位采用的是风管吹扫, 可是此方法是不合理的, 应当选用吸尘的方法, 对于尘土颗粒过大的则选择扫成堆再处理的方式。另外要注意的是, 对工作场所的噪声实施相应的降噪处理, 则会有效地改善施工工人的自我感觉, 从而以保持工人的良好心情为基础去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结论

综上所述, 对于桥式的起吊工作也属于事故多发的工种, 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与以外事件预防管理均为较为烦琐的管理工作。而有关工作人员也一定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 要有比较强的责任意识, 能够熟练地操作起重设备的各种运行以及掌握相关的规范章程。应当始终如一的遵循关于安全生产而倡导的“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八字准则, 应当真真切切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概念, 积极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若发生事故则要及时处理, 要用正确的态度去保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陈辉, 艾月飞, 陈胜.浅谈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J].建筑, 2015 (2) :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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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桂爱.浅析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原因及预控措施[J].浙江建筑, 2015 (8) :60-63.

[4]秦亚邦.浅谈电建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J].建筑机械化, 2012 (1) :92-93.

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引言

建筑起重机械在如今社会的发展中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它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通过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的分析,对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后,抓紧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走向专业化管理方向迫在眉睫。

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由于是在高空中工作,机械旋转范围不但在工地内也包括工地外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比如高空坠落、倒塌等,不仅直接影响作业的完成情况,而且有可能严重危及到工地内的工作人员及工地外围行人的人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社会影响。塔吊起重机械在作业中,假如钢丝绳发生断裂,上面所吊重物将从高空中直接坠落,其过程的危险性和后果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方面发生类似事故的教训也不少。

起重机械作业事故由此引起的伤亡后果对施工单位有着很大的影响。首先将会被停止在经营中的投标资格,企业的生产奖无法正常的运转从而产生生存的危机;其次将会被停止施工生产,工作进度受到影响,施工单位经济上受到损失;最后因为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赔偿费用和财产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搞好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设备出租行为不完善

由于建筑起重机械投资的回报率较高,因此有很多单位和个体都选择购买起重设备向外出租,其中由个体出资购买的设备一般是挂靠经营。这些出租单位的管理水平、资质、人员素质各有不同,对设备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大多数的单位是不具备进行施工作业的资格的,更不具备对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查、维修的资格。一些出租单位聘请司机来开机,在缺乏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设备的使用技术和设备的管理的培训的情况下,对设备初始安装后就让自己的司机使用设备并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维护和附墙装置的安装。

2.2建筑起重机械的维修和保养问题

机械在施工场地正常使用时,按照管理上的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应该是由施工使用单位负责进行。但是施工单位一般使用的设备都是从外租借来的,这样就导致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还有一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过于陈旧,有的使用年限甚至超过了报废年限,这样使设备问题不断堆积,安全隐患也不断升级,维修成本也随之增加,大大的超出了预算成本。也有一些企业将临近淘汰的设备再另行转让给一些要求较低的小型单位或个体户,这样旧设备经过几次周转后,设备自身的情况变得模糊不清,没有使用经历也没有说明书,安全隐患也随之变大。

2.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不完善

如果没有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就无法控制建中起重设备机械的使用寿命。根据《备案办法》的规定,设备备案时的产权单位只有提供完整有效的技术资料证明,才能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合法正常的使用。但是现在任然有许多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①设备备案往往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导致政府管理部门无法有效的进行监督管理。②设备在备案时一般情况只需要出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但是有好多的企业使用的都是经多方转让的旧设备,很难对其生产厂家的状况进行查证。③机械设备的合格证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遗失,虽然有些地区运行以设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来代替遗失的证明材料,但这种安全技术性能评估往往趋于形式。所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的不完善也为设备使用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3.1实行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出租管理

要想切实做到对设备的出租管理就要对设备产权单位的出租行为加以规范,制止转租行为,希望能够做到有效的避免没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出租单位实际管理设备。

起重设备经产权单位出租后,建筑施工使用单位不得再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即只能由产权单位将自有的产权设备直接出租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在签订设备的租赁合同时,必须将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信息全部包含于合同内容,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3.2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俗话说,磨刀子不会耽误砍柴的功夫。首先要重视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一定要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因为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是要求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且时间也较短,所以决定了此维修工作必须交由专业性比较强的人员专门进行维修,因此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维修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设备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检查。其次政府应该将设备的维修检查工作作为监管内容之一,将其看做与安装后的检测检验一样重要,能够确保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万无一失。

3.3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

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严格的执行力度,仔细的完善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管理的每一项规定,由地级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工作的统一办理,并由备案机构定期的向社会公示有关备案信息,不但提高了起重机械备案工作的水平也极大的保障的第三人的知情权。在当地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协会,由其代安全监督机构检测司机信息档案,避免无相应资质的司机操作起重机械设备,并定期的向外界公布司机的档案信息。将起重机械设备及司机的相关信息录入互联网,由社会大众均可实行对其的监督。

4.结语

社会还在不断地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新问题也将不断地出现,所以要做到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责任的认真落实,真正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1]谢恩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及监督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09,15:288-289.

[2]陈作武.关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J].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2009,11:140-143.

[3]谢恩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及监督管理[J].深圳土木与建筑,2009,04:46-49.

9.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10.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篇十

一、塔机购置(租用)

1.塔机购置必须向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家购买,并由生产厂家提供整机合格证、高强度连接螺栓质保书、起重钢丝绳质保书和其它通用零部件的质保书及塔机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2.租用外部塔机:①必须签订书面租用协议,协议中双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允许向私人、个体户租用;②塔机机况必须良好,无任何私自改装行为,安全装置应齐全,使用期未超过五年;③出租方必须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本塔机出厂合格证(原件)和使用说明书及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报告。

3.购置二手塔机应确定:①使用期未超过三年;②安全装置齐全,机况良好;③整机合格证(原件)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④生产厂家未转产或关门息业。

4.禁止购置国家已明令淘汰、技术落后的塔机(TQ60、TQ80塔机、QT16、QT20、QT25井架式塔机),以及已关闭或转产的生产厂家塔机。

二、塔机装拆

1.塔机安装前或拆卸后,必须进行整修保养(做好记录):①由机管员、安全员组织机长、司机、机修工对塔吊各高强度连接螺栓、钢结构焊缝、销轴、钢丝绳、安全装置、顶升装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修(更换)消除;②检查整修后,必须对塔机钢结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③所有销轴、连接螺栓进行涂油保养,使用过的开口销一律不准重复使用。

2.租用和新购置塔机,如由外单位进行装拆:①必须签订书面装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盖双方单位公章;②装拆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有效塔吊装拆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明装拆地点,加盖企业公章(红印);③装拆单位必须提供装拆人员的上岗证原件。3.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使用:

①凡标准节每角采用一只连接螺栓的塔吊,每次安装时,其基础节及以上二节共12只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使用新螺栓,并刷上使用颜色,第一次刷绿色漆,第二次刷黄色漆,第三次刷红色漆,第三次使用后报废销毁;

②凡新购置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都应刷上使用次数标色漆,严格控制,禁止超期使用。

③对现有的已确认重复使用三次以上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给予报废销毁;

4.在塔机安装前,发现钢结构(标准节、大臂、后平臂、套架)严重锈蚀(包括重要部位焊缝)、变形或运转机况差,不能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的,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测检定,严禁冒险安装使用。

5.塔机装拆必须事先编制书面方案,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6.塔机基础应严格按照厂方施工图要求制作,基础预埋螺栓配置应具备材质检测合格报告,塔吊安装前应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砼基础检测合格报告。塔机压重必须采用砼预制块,禁止使用砖块。对吊点已破损、砼开裂的砼压块应停止使用。

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戴好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带,脚穿防滑胶鞋,配备工具袋。

8.安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9.安装作业区要设立警戒区,挂牌示警,并有专人监护。10.安装前机管员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液压顶升机构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正常使用,以及检查各种吊索、吊具、板手、铁锤等工具。

11.严格按照塔机施工说明书要求的程序进行装拆,人员配备充足、分工要明确,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机管员),专人(机长)负责操作液压顶升装置。

12.塔机顶升前,应将大臂顺着安装方向固定牢固,严禁转动,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四级以上风必须停止顶升作业。

13.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14.高空作业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包里,不准随意乱放,禁止向下抛扔物件。

15.汽车吊作业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起重绳、制动装置应完好有效,严禁超载使用。

16.吊运物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稳,前后大臂应牵挂风绳,小、散件应采用箱笼吊运。17.塔机各种连接螺栓、未镀锌的销轴必须进行防锈保护,特别是基础部位,应采取严密的防锈措施。

18.塔机安装结束后,在自检的基础上,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19.塔机拆卸经检查、整修、保养后暂不安装的,应妥善堆放、保管,避免浸水腐蚀。

三、塔机操作

1.塔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塔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4.塔机标准节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挂设大型宣传标语及其他挡风材料。

5.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机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机上任何设施。

6.维修电工应每天对塔机电器装置及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7.每天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检查各种吊索、吊具和吊钩保险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险作业。8.塔机司机每天上、下班,都必须检查各高强度连接螺栓(特别是基础部位)及钢结构焊缝、各连接销轴(包括开口销)、各动滑轮、钢丝绳、起重制动装置、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排除,严禁带病使用。运转记录本中必须有每天检查情况记载。9.每星期应对塔机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机垂直度测量一次。

10.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塔机吊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大于6米: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屏障或停电施工;在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外电高压线路;禁止塔机在外电高压线下方安装、使用。

11.塔机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作使用依据。

12.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线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14.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得小于0、14米。绳卡夹板应在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绳卡匹配表: 钢丝绳直径mm 10 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15.进行塔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到动作前,应鸣号示意。16.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7.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18.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禁止开限位超负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严禁用塔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塔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稳。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时,不得作反向动作。

21.塔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地面200~500mm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检查无误后,方能继续起吊.22.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保证平稳,对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不允许单点吊物。不准在起吊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位置或记号绑扎,绑扎吊索与物件的夹角不准小于30度。

23.吊物时,长、短料应分开,小型物料应采用箱笼。

24.在雨雪天作业时,先进行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到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

25.每个工作日后,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位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其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的长度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钢丝绳

结构形式 断丝长度范围d=直径 钢丝绳型号 6×19 6×37 6×61 18×19 交捻 6d 10 19 29 27 30d 19 38 58 54 顺捻 6d 5 10 15 18 30d 10 19 30 27

26.作业后,塔机吊钩升至上限位,小车收进,操纵杆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室门窗。轨道式塔机应开至轨道中部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

27.作业中途休息时,不允许物件吊在空中。

四、塔机大修保养

1.塔机自购置之日起,使用满3年,应进行一次大修保养,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大修保养由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到现场协助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整机检修保养(各运转机构、液压顶升装置运作是否正常;各连接销轴、孔磨损和动定滑轮、轴套磨损是否严重;钢结构焊缝是否锈蚀开裂;标准节、前后臂是否锈蚀、变形等),对已失效零部件进行检修、加固或更换,同时建立塔机大修保养台帐。

2.塔机使用满8年以上,重要部位的连接销轴应予更换(包括前后大臂连接销轴、前后拉杆连接销轴、塔帽套架连接销轴)。

五、塔机报废

1.塔机自购置日起使用满10年,使用单位应进行技术鉴定,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应予报废处理。

2.塔机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出现整体钢结构锈蚀严重或塔身和前后大臂扭曲变形,应提前报废。

11.论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篇十一

一、农机成长现状

跟着农村经济的不竭繁荣成长,在农机功课规模,环绕耕地功课、收成功课、播种功课,由人畜力田间垦植体例向干旱地铺膜保水保墒、滴灌渗灌施水抗旱、呵护性垦植等机械化功课标的目的迈进,由粮田功课向有固定障碍物的果园等多财富进行机械功课出产标的目的成长,农副产物加工向多种农作物品种邃密加工标的目的迈进。在农业机械动力规模,机械由低功率向年夜功率标的目的成长。在功课出产情形前提许可下,群众积极采办或更新使用新型的农业机械,机具种类、数目跟着农人群众经济收入的不竭增添和出发糊口体例的改善也在不竭的增多。

二、农机平安打点的主要性和需要性

跟着更始的深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体例的成立,农机平安打点工作的矛盾日益凸现。在农机平安看管方面,看管手段单一,看管法子缺乏力度,新机手手艺水平普遍低下,群众平安意识较低,致使农机事情频仍发生,给群众生命财富造成严重损害。跟着农业财富结构的调整,农业机械的功课形式呈多样性成长,农机拥有量也逐年增添。是以,必需经由过程科学、规范的打点来实现平安功课,以不竭顺应新形势成长的需要。

三、农机平安打点存在的问题

党和国家十分正视平安出产打点工作,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尽心全力抓好农机平安出产看管打点,并采纳各类有师法子和法子来增强依法打点系统体例,教育和指导泛博农机户遵守法令律例,进行守法经营、诚信处事、平安出产,但仍然存在不成不放在眼里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坚苦。

1.律例政策不健全

今朝,虽然已出台对拖拉机、连系收割机、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打点的法令律例和政策,对拖拉机的配套农具、场上功课机具、农副产物加工机械、畜牧机械、排灌机械、植保机械、园田行动措施农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平安使用虽然已纳入律例打点,但还没有出台具体具体的打点法子和法子,对这类多量农业机械的平安打点存在失踪控、漏管现象。

2.农机平安打点机构不健全

农业机械活跃在村子,农机具与泛博农人群众的日常出发糊口慎密相连,行政村对农业机械功课出产的动态勾当情形体味把握的比县乡2级更周全、更清楚,可是在村里没有周全成立农机平安打点机构,也没有周全配备农机平安打点员,导致村社对农机平安打点根基无人干预干与,县、乡、村农机平安监管严重脱节,无法有用行使行政功令的权益。作为农机平安监管主要环节的村级监管机构,在现实打点上处于无人打点的瘫痪状况,这是使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经年检投入功课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农机出产功课存在严重的平安隐患。

3.农机平安机能差

近几年来,农机产物看管抽查的平均抽样及格率在70%摆布。偏低的质量直接影響到农机的靠得住性和使用寿命,甚至危及人身平安。有些农人对农业机械的机关、事理知之甚少,不能对农机进行科学有用地维修调养,对老化农机具仍然投入功课出产,这类农机的手艺机能不成靠,存在平安隐患。部门农机到了报废期,却依然投入功课出产运行,给呈现“黑车非驾”现象带来隐患。

4.群众的素质有待提高

跟着更始开放轨范不竭加速,农人进城务工已是新时代的主流,留在农村务农的年夜部门是中老年一代,文化水平低,平安出产意识差,法令政策意识稀薄。为了减轻农人群众的劳动强度,节约出产成本,切实增添收入,势需要让这部门中老年农人群众经营使用农业机械,搞好农业出产。因为这部门中老年农人群众的文化水平低、法制不美观念稀薄、思惟熟悉水平不高,不能诚恳地接管农机功令人员的看管搜检,呈现逃避、躲藏等不愿接管平安打点的不良行为。

四、农机平安打点的对策与法子

1.成立健全律例政策

要对各类农业机械进行周全依法打点,依据政谋划定扶持成长农业机械,积极敦促农业现代化培植,这就要求国家和处所政府在现有农业机械打点法令律例基本上,周全研究拟定出台与各类农业机械相对应的平安打点的法令律例。

此外,对农业机械按种类、出产出厂的手艺规格要求、材料的属性等内容综合测定,并依法明晰划定各类农业机械或主要零部件的最长使用寿命,以辅佐农人群众体味农机具的平安使用,以免使到报废期的农业机械在市场上生意流转或继续投入功课出产,从而以健全的律例政策机制来促进农机平安出产打点。

2.成立健全农机平安打点处事组织收集

从国家到县级都专门设立了农机监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深切到村子开展农机平安搜检打点工作。成立健全村子农机平安打点机构,进一步明晰村子组织对农业机械进行平安打点的主要性和紧迫性,配齐人员和设备,在工作经费上给以保障,增强农机平安打点队伍培植,提高农机打点人员素质。真正周全地把握和监控农业机械的平安功课出产情形,从而以健全的农机平安打点处事组织收集来保障农机平安功课出产。完美统一农机平安打点机构。

1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二

一、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起重机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并在机械设备种占据重要比重, 可以说, 起重机就是命脉性设备, 其施工作业情况直接影响这个工程施工进度, 对企业能否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其中非常大的影响。起重机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 是完成施工、安装、生产、装卸作业的重要保障, 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环节。

企业起重机的管理直接影响生产力要素的管理, 在企业生产活动中主要是按照生产发展规律、自然运动规律、生产关系规律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优质、高效、低耗地进行施工作业, 以创造更佳的施工业绩。在生产力中的劳动力、劳动对象、劳动手段中, 最有活力的就是劳动力和劳动手段, 起重机的使用就会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和劳动手段, 起重机械的使用, 会减少劳动力的投入数量, 劳动手段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因为起重机自身就是一种机械化的劳动手段。起重机通过司机的有效操作, 实现了物料的装载、搬运、卸货、吊运、安装等, 在生产中形成了生产力。因此, 起重机是重要的劳动手段, 而且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起重机司机、机组人员和管理者等劳动力的变化, 同时也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要素, 在施工中应重点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二、起重机械管理现状浅析

1、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需要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才能上岗, 可以目前大多数企业严重缺乏相关人才。在实际的施工现场检查中, 普遍存在岗位证书人员和实际管理人员不一致的情况, 甚至有些是一人身兼数职, 最严重的是许多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时由没有任何施工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担任的, 这种放任的管理模式对自重机械的管理是极不负责任的, 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采购、使用、保养不当

起重机老旧继续使用时施工中常存在的现象, 有些企业起重设备已经到了报废年限甚至有些已经超出了使用期限扔继续使用, 这种情况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也会加重企业的维修成本。有些大企业还会把老旧设备转让给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后来又几经周转后, 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书等相关信息就会不完整。另外对起重机械缺乏正确的使用和定期的保养, 加快了机械的老化速度, 这些都给安全使用造成很大隐患。

3、起重机械档案资料管理混乱

影响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好机械的使用寿命。例如是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用的工作等级和级别、安装拆卸的规范作业等都会影响机械的使用寿命。再有起重机械的钢结构无论是在正常运转过程中还是在静止状态下都会承受荷载, 荷载和使用次数也会影响起重机械使用寿命。因此只有完整、准确记录起重机械工作性能和使用频率, 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才能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寿命。

三、起重机械的管理方法和技巧初探

1、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任用和培训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都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深刻认识到职工生命的重要性, 从关心和珍惜每位职工的生命为出发点, 切实保障好每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问题。一方面要认真开展起重机械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都应该进行岗前培训, 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工作原理、机械性能、操作技巧, 参加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实行岗位任职考核制度, 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在重要人员和重要岗位上。另一方面, 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认真组织和开展对输入、输出机械使用和驾驶的安全培训, 严格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规程》等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其实提高安全管理素质。

2、加强起重机械的使用、检修、保养工作

起重机的使用目的就在于通过使用让起重机的使用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机械不同程度的磨损, 有些是有形磨损, 有些是无形磨损, 这些都会造成起重机价值降低。在不同环境下操作起重机, 同等使用时间会造成机械磨损程度不同。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要定期的安排检查、检验工作, 根据不同的工作强度进行有计划的日检、周检、月检、年检。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可以第一时间想出解决办法, 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既节约了生产成本, 也提高了机械安全性能。因此, 在使用起重机的时候, 要对起重机进行计划修理、推行状态监控和故障诊断技术, 对机械进行保养, 建议通过引用新技术、新技术对起重机进行维修。同时要严格管理操作人员, 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和管理, 努力提高维修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专业技术, 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3、加强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纳工作

起重机械资料种类繁多, 需要归类整理, 按期存档。具体整理工作包括 (但不仅限于此) :

3.1起重机械出厂时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

3.2安装起重机时需要的技术材料、安装部位、安装时间;

3.3设备事故、人员事故发生情况;

3.4日常维修、大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的日常记录;

4、建立起重机械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该预案以项目经理牵头, 管理部门为主, 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组成紧急事故救援小组, 把责任明确到个人, 制定出符合本单位生产需要的应急预案, 预案中应明确指出应急事故处理原则, 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具体程序、方法、步骤, 并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演练。

结束语:

总之, 对于起重机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从正确使用、科学检修、定期归档等方面着手, 使起重机时刻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为企业提供精良的技术装备。

摘要: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空间运输设备, 主要作用是实现重物的位移。起重机械的使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 提高了生产效率, 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目前起重机械在生产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 已经成为机械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些还可以进行特殊工艺的操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其中机械的使用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泛, 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大, 对起重机械的管理也会越来越严格。

关键词:起重机械,重要性,安全管理,技术理,方法和技巧

参考文献

[1]郭敏德.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J].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2006.19 (3) .

[2]刘伟.喻宝桢.预防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几点措施[J].工程机械.2010年08期.

[3]宋建良.论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与控制[J].中国南车四方时讯,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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