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程序

2024-10-14

军人结婚程序(精选4篇)

1.军人结婚程序 篇一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人结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婚概念: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士官家属随军:一般五级以上的高级士官以上的士官家属可以随军,各地要求可能不大一样。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25周岁结婚。

这个提倡是带引号的提倡,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是强制性的。部队是追求100%的晚婚率的,所以,所谓的提倡只是唱的一个调子而己。虽然很多人建议在23岁-25岁之间结婚也不违法,而且如果你豁出去了,部队也还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军人嘛,你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集体的100%的完美的晚婚率,而且种种限制会让你因为早婚而不自在,大家都晚婚,如果个别早婚,呵呵,找事儿啊~~

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部队内部的文件都基本上是查不到滴~~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离婚与破坏军婚的有关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2.军人结婚申请书 篇二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3.军人入党基本程序(18) 篇三

军人入党基本程序

要求入党的人员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党支部不得采取动员的方式要非党同志提出入党要求。既使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好的技术业务骨干,或在生产上、工作上做出很大成绩的同志,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党支部也不要勉强他们申请入党。对这些同志,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他们,经常地启发教育和影响他们,有意识地吸收他们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他们逐步提高对党的认识,自愿地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是非党同志为了向党

组织汇报自己的真实情况,表达入党的愿望而写的一种文字材料。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要写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等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近期重大事情的看法,为什么要入党,有哪些思想演变和提高过程。

第二,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个人简历,一般从入小学写起。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要写清直系亲属、直接抚养人及与自己有联系和一定影响的亲友,与本人的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

第三,本人有无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

第四,明确表达自己的愿望。要写明自己的入党要求,表达决心。

第五,写明本人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优点、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要如实反映

本人情况,说真话,道真情,决不隐瞒。对党的认识要接触思想实际,向党交心。

入党申请书写好后,一般应交给所在党支部的负责同志,或交给党小组长转交党支部。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以后,支部负责人及时同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情况,将党的纲领、党员条件等向申请人作介绍,指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党支部要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做联系人。

申请入党的人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求得组织的帮助和教育

思想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和工作情况及学习上的收获体会等。本人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了困难,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也可以向组织汇报,以求得组织上的帮助。思想汇报的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汇报,也可以采用口头汇报。不管采用什么形式,都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向党组织谈心里话。

不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党组织也不要单纯地以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写了多少篇思想汇报来衡量要求入党同志的觉悟高低和成熟程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可根据申请入党同志的表现和觉悟程度对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由党小组推荐;

2、支委会讨论通过;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支部要指派1-2名正式党员进行培养,重点进

行教育帮助,对于暂时未被列入积极分子的同志,党支部也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进步。

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

1、培养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工作内容,分配一定任务,提出不同要求。有的可以让他们担任一些社会工作,增强与群众接触的机会;有的可以结合他们的本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

给入党积极分子创造一定的学习条件,为他们提供学习政治、进修业务、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机会。

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耐心地进行帮助,要求他们努力改正缺点,弥补不足。

2、教育

教育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学

说和基本理论;党的章程,即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现实生活中的英模事迹等内容。

教育的方式:一是讲授式。利用上党课、做报告等方式,讲解有关党建理论和基本知识。二是示范式。用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来进行教育。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请新党员给入党积极分子谈入党过程和体会;介绍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先进思想;解剖蜕化变质的反面典型,从中借鉴的教训等等。三是启发式。一般指入党织积极分子观看有关党的历史的电影、戏剧,参加纪念“七一”大会等辅导性活动。

3、考察

考察方式

第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考察。可以直接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入党积极分子周围的群众了解

他们的一贯表现,重点了解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表现。

第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进步情况。

第三,有意识地分配入党积极分子部分工作任务,压担子,提要求,看表现。

第四,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的制度。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

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人每季度至少要同培养对象谈一次话,并将谈话内容填在表内,并署名培养人姓名和日期。考察表的填写要真实、具体、准确,采取写实的方法反映培养对象的特点。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

记表》。

分析调整

4.部队结婚程序 篇四

二、将《结婚申请》交给部队政治处或分管行政人员,并领取《结婚报告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和《结婚申请》同样的方式上交。然后由本部队发往总队,总队接到后便会发一份函和一张《结婚函调报

告表》至非部队一方。

A、按照要求将《结婚函调报告表》填写好后请单位所在部门或同事部门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B、然后请单位领导签婚姻问题意见;

C、户口所在地的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可能他们要让你开未婚证明,那么你就要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到人才市场盖章确认

后再到办事处盖章);(新增内容)

D、将《函调报告表》回函至总队。

三、总队将会把《结婚证明》发给部队一方。

四、婚检

五、部队一方带上军官证和总队开的证明,非部队一方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放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则需要到人才市场交押金后领取户口证明卡,用过之后退还给人才市场),连同婚检表一起去

结婚证办理单位照相办理结婚证。

具体结婚申请格式:

敬爱的****:

本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 ****年与***(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的基本情况,邮编(有单位的写单位,无单位的写家里的))相识, 相处*年来,我们心心相

吸,情投意合,决定走向婚姻的殿堂,请组织审查并批准.此致

敬礼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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