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依法执业承诺书范文

2024-06-30

村医依法执业承诺书范文(3篇)

1.村医依法执业承诺书范文 篇一

规范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依法办医和依法行医的正常秩序,促进医疗机构稳步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按照市政府、市卫生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要求,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医疗机构应加强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医、依法行医的自觉性;

二、诚信服务,因病施治,不做虚假、欺诈和违法广告,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科学求实;

三、从事医疗护理执业活动的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有关的学历证书,并注册登记,未经注册不得上岗;

四、不得擅自扩大或超越诊疗范围或买卖转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擅自扩大或超越诊疗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诊疗方式,不得违规外租、外包科室,并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五、未经许可,各社会医疗机构不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未设医学超声项目的,一律不准拥有和使用超声诊断仪,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七、遵守诊疗规范和与技术标准,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非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专科诊室不得截留任何急、慢性传染病人。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应有专人负责及时负责转诊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转诊登记;

九、加强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强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十、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由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分类放置→密封暂存→交接登记→集中处理等顺序,作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

十一、严格按照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接受患者、患者家属和社会的监督;药品进货渠道必须正规,索证齐全,采购消毒剂(器械)必须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索取相应的卫生许可批件。收取费用必须出具明细项目的收据。

十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无主病人、特困病人等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治。当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政府要求的有关公共卫生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执业,如有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如不改正,愿意接受各相关部门的查处。

承诺单位:李村镇卫生院

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2.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篇二

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院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四、严格按上级要求及物价部门的标准收费,在医院显目处公示收费标准。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六、加强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打击力度,对本院及各村诊所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3.博兴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十项承诺 篇三

一、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

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并按规定及时注册或变更,不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卫生部2010年新颁布的《诊所基本标准》。

严格落实科室设置,科学布局;严格落实人员配置。

三、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出租、出售、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等

资质证件。

四、医疗机构牌匾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相符。坚决杜绝假专家、假医生

坐诊;医疗广告依法上报和审批,不刊播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

五、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六、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按法律、法规、规范和程序做好疫情的登记、报告和处

理,绝不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按法定程序及时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七、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落实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

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与管理工作,严防院内感染,应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工作许可证批件、产品卫生质量合格证明等。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八、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各类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规范

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颁发)等规定执行。

九、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使用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

品。

十、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管,按照规定及时申请校验。若有

任何变更,须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从事执业活动。

承诺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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