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2024-11-14

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8篇)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

卫生部卫监字〔89〕第43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包括机关集体食堂)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增补内容。

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通过培训达到基本掌握与本人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科学知识。

对经过初训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必须复训一次。复训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检验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包括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负责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

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搞好培训工作。

第七条

负责组织培训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历次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包括章节)、教师及其职务或职称、培训对象、学员花名册、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

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的基本情况纳入食品卫生档案中。

第八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定期组织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题目由省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拟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第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十条

铁道、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站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组织培训,考试、发放培训合格证等工作。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可见食品安全对维护人群健康的重要性。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要解决这些食品安全问题, 必须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消费者必须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商户, 积极举报各种食品安全问题, 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 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 食品安全问题及其引发原因

1.1 食品安全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 食品生产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 在食品生产管理的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忽视甚或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政策法规, 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如在面粉生产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增白剂, 奶粉中含有大量的三聚氰胺, 各种保健品存在着滥用药物的现象, 回收泔水制造地沟油等。同时还有部分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由于环境污染以及就存农药带来的重金属超标等因素所引起的, 在这种背景下,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协同执法, 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1.2 引发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原因:

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出现与食品生产制造者、消费者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均有直接关系。

首先,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来看, 消费者在购买各种食品或者食品原料时应去正规大型商店购买, 认真核实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质量认证许可标志等, 这样才能够购买到放心食品。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或者进餐的过程中发现食品或者卫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可以及时汇报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切实发挥好自身的监督作用, 严格打击各种不法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 人们为了贪图便宜通常会从一些无经营执照的小商店购买食品原料, 或者选择一些不太正规的场所进餐, 面对生活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也是一副“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的态度, 这给食品安全问题的滋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其次, 站在食品生产制造者的角度来看,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经济利益或者盲目追求产品的外观而忽略了食品的质量, 缺乏责任意识以及安全意识, 不能换位思考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如果食品生产加工者均能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来考虑问题, 那么我国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第三, 站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的角度来看, 我国各个地区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出现, 由此可以反映出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说监管的技术以及法规不够规范, 无法满足食品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HACCP等各项技术以及方法, 监督以及检验技术的更新速度比较缓慢。

另外, 我国食品市场的混乱也是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 由于食品安全所涵盖的范围比较大, 涉及到的食品种类也比较多, 在管理的过程中极易出现漏洞, 再加上市场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不强、监督与管理的经费有限以及技术设备的更新比较缓慢等, 很难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与卫生监督工作, 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2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要对食品生产、运输和储存等各个流程实施规范化管理, 这样才能够使食品从原材料到成品都符合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相关规范。同时还要明确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质量标准, 特别是明确无公害化、卫生的质量标准, 使原料采购、产品设计和加工的整个流程都能够得到安全保障, 另外, 食品的批发、储存、出售、制作以及使用等过程也要实现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全面的运用HACCP系统。

2.2 强化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的抽检力度:

在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要由具体的工作做起, 有效控制食品抽检的各个环节, 必须保证食品卫生监督的准确性、科学性以及公正性。对于食品卫生监督与抽检的结果要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并积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与抽检的报告系统。同时, 要加大宣传的力度, 制定出比较全面的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活动相关计划, 帮助消费者及时地掌握与了解国家就食品安全方面出台的各项质量标准, 从而引起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关注。如果在抽检中发现一些安全质量问题, 必须要及时找出问题的根源, 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对于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商户要进行定期的整改、复查, 如果复查依然不符合相关标准, 那么要根据其情节对其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

2.3 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要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 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关。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选址和功能区设计, 按规定的卫生标准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严把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关。只有符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要求的, 才能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 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监测及巡回检查等多种方式考核, 评价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卫生标准及有关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政府的监督与企业的风险度和诚信度的管理相结合;将企业自身管理、政府监管、舆论监督相结合, 将扶优与治劣有机地结合起来, 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监管重点转移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2.4 重视对摊贩的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相关监督与管理部门要针对街头食品摊贩制定出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办法, 强化政府领导的交流与协作, 积极与当地的相关部门配合, 强化综合治理工作, 实现全方位的监督, 使街头食品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不断朝着规范化、安全化以及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同时, 要强化对街头摊贩的宣传教育, 使其意识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以次充好、见利忘义给自身、他人以及社会所带来的危害, 提高其责任意识, 促使其合法经营、正规经营, 显著降低街头食品的安全问题。

2.5 开展学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

要加大了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的频次和力度, 在每学期初及学期结束分别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抽查。主要检查如下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 (幼儿园) 管理人员掌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情况;各学校 (幼儿园) 是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 是否设有专 (兼) 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实行食堂承包 (托管) 经营的学校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是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是否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领取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采购食品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及建立台账制度;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卫生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按规定完成。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查阅有关资料、问卷调查及现场下达检查结果意见书等形式,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 及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并责令有关学校限期进行整改, 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学校,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 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前提下, 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 这就要求国家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部门必须要充分发挥出其监督与管理职能, 及时发现、制止与处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 真正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负责[1]。食品生产制造者和街头商贩也必须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以及安全意识, 严格要求自己, 按照相关规范来生产加工食品。

参考文献

3.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食品卫生是指人们所食用的食物对人的身体健康没有伤害,且可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物质。档案化管理是专门针对食品卫生安全而制定的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好的管理的制度。监督是指对食品的生产单位及生产条件及生产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关键要素都是符合国家标准且对人类身体没有伤害。在食品管理中实施档案化管理可以更有效的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确认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管理制度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制定必须具有科学性及权威性同时要结合食品生产及设施等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档案管理的建设,可以为百姓更好的服务就要对各个食品企业提出明确要求。食品企业是安全档案管理的组成部分。将统计好的安全食品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使其为百姓发挥最有效的安全性。由于食品的复杂化、多样性档案管理也是各种各样,在管理食品安全档案里管理过程中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每一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确保自己的管理工作能认认真真完成,包括收集资料、档案整理、保管及利用等。

食品安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什么样的食品才可以被归档为安全档案类别里这都要有具体的因素,首先食品生产的条件、生产地点、食品的运输途径、各个食品企业的监管部门等,安全档案里都要有这些详细的介绍。并根据这些具体的内容介绍将其归类为哪一类安全档案,安全档案里都要有详细的资料介绍,将每一个细节都要具体化,做到准确并及时发布有关食品的相关信息。

做好食品安全档案管理的宣传活动。食品档案管理是一项看似简单实而复杂的工作,每一个细节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因为它关系到我们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宣传力度是各个食品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食品安全档案管理是一向有利于人类身体健康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有效制度,当食品出现问题时它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维护食品行业的经济利益。也要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食品的文化品位。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尽管具有很大的效益及优势,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原因是对于食品安全档案管理没有具体的了解,甚至有一些消费者都不知道有这个的存在,这就是宣传没有到位,没有让消费者或是食品企业负责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没有了解到它存在的价值。而一些违法的食品企业更不愿意将自身企业的重要信息透漏给相关管理人员,不愿意在安全档案管理过程中能留下任何的自己的信息,怕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阻碍,甚至阻碍了他们企业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健康意识还有很多不足,只是看到了食品表面的健康安全并没有了解食品的生产途径是否健康等。食品安全档案化管理复杂而细致,需要很多细心、有责任心的人来担任,但是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在管理过程中不断的出现错误,甚至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是对工作的态度不认真导致的。

食品卫生档案化管理与监督在未来的发展。食品卫生档案化管理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人类食用的食物都是健康的安全的,确保在食品从生产到食用过程中的一切制作过程都是安全有效的,合法的。尽管食品卫生档案化管理在食品监督过程中还有很多的不足,但是相信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安全档案化管理制度也会不断的改进使之更有利于人类的身体健康。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铁力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4.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办公地址,注册地址需与办公地址址一致,面积需30平以上

3、至少有2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且是由三甲以上的医院开具的。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5、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1份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1份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1、递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发给《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

5.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干净卫生、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餐厅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三、餐厅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接待省、市、县(区)来访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餐厅职工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互借他人,来访人员使用公共接待餐具,加强公共餐具的消毒管理。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厨房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餐厅请客就餐。

6.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严格查验供货者(包括批发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仔细查验并索取由供货者签名或者盖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该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上述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购入该种食品时查验索取。

(三)每次购进食品,都应索取供货者出具的加盖印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查验和索取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进食品,及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经常查阅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的保存和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货架进行无害化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别存放,不得与洗涤化工用品、日杂用品等商品混放。

(二)食品贮存应选择固定的地方,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等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

或者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另外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作无害化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食品销售安全制度

(一)食品销售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并注意个人卫生。

(二)不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11、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12、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1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销售应当设立专柜、并有防尘、防蝇、防污染等设施。

(四)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五)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七)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完整的包装或者用防蝇、防尘、防污

染的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八)销售食品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或者信誉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五、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以备检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涂改、笔迹不清或过期无效。

六、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一)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发现保质期届满、包装破损致使食品受到污染以及因其他原因导致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

(三)对国家公布和有关部门通知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

(四)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

(五)发现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的同时,对已售出的部分,应采取补救措施,在能够覆盖销售区域的范围内发布消费警示,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和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

(六)积极主动协助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商)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7.强化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篇七

学生食堂大宗物资实行招标方式统采统配形成集团采购, 同时借助农校对接的平台拓展主副食原料采购渠道, 保证质量、安全, 降低采购成本。食堂每天所需的米、面、油等食品由学校集中采购储存, 都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 坚决禁止采购有毒, 有害, 腐烂变质, 发霉, 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的食品。对供货单位要全面审核商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采购的物品必须有厂名、品名、产地名和出厂日期、保质期、保存期, 所有的原材料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放置,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马上处理。所有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都要进行备案, 做到票据齐全, 从源头上控制高校饮食物资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2 强化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

在确保原材料质量的同时, 应该实行统一粗加工。操作设施配套齐全, 统一在加工间粗加工后, 再拿到切配间进行精加工, 严禁不卫生的原材料近入切配间, 有效的防止交叉污染。再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加工、制作, 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存放。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烹制的监督, 如豆角、鲜黄花菜、青鱼、动物内脏等食品要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煮熟、烧透, 防止烹制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

在我校每个食堂都要将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上墙, 在食品原材料加工、制作及销售的过程中贯彻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中要奖罚分明, 切实有效做到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食堂餐具、炊具的清洁卫生管理, 食堂每餐都必须由专人对餐具、炊具进行统一清洗、消毒, 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允许使用。确保食堂的餐具、炊具的卫生安全, 保证我校师生可以安全就餐。

把好食品销售关, 由专人负责对学校食堂所供应食品的留样工作, 通过样本可以检测食品质量, 作为食物中毒原因分析的有效依据, 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解决的办法。此外食堂对每餐剩下的饭菜必须实行冷藏存放, 再次销售前一定要经过高温消毒, 在确定饭菜没有变质的前提下方可出售。售饭实行打卡收费, 既可提高售饭速度, 又可避免因为使用现金在售饭过程中带来的污染, 确保教师和学生的饮食卫生。

3 强化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严把卫生关, 我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健康证明, 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合格后, 才可配发工作服, 凭证上岗。食堂员工应定期体检并培养优良的卫生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做到工作前先洗手, 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指甲油, 工作服要保持清洁, 不佩戴首饰, 不在任何一个食堂内吸烟。另外还要组织三个食堂的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和意义, 给每个班组发《食品卫生法》小册子, 供大家学习。定期请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人给炊管人员上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监督的课。全方位的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 即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每个月定期对各班组进行食品卫生、饭菜质量、饭菜价格、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按得分高低, 排出名次。每个月底对总分最低者, 进行罚款处理, 到年底累计严重者将被淘汰出食堂, 此方法有效的保证食堂的管理和饮食卫生安全。

4 强化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

高校食堂必须以绝对安全为基础。食品卫生安全, 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明确职能, 上至高层领导下至具体岗位负责人都要有责任意识, 做到责任到人, 责任到岗, 加强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成立专职质检部门、配备具有管理素质的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食品添加剂管理员、原材料质检验收员、库房保管员, 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履行签批手续, 环环相扣, 相互平衡、相互制约, 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确保饮食卫生。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控制度的同时, 要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法。食堂发生重大事故时, 按照应急预案逐项落实, 将事态降到最小化。同时还要层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我校三个食堂每一个角落安放摄像头、电子眼, 对食堂里安全隐患的地方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通过隔离、增设保安等办法, 严格控制非本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堂的仓库, 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5 强化与学生的互动, 共建和谐食堂

我校食堂的就餐主体是广大教师和学生。要进一步办好食堂, 努力办好和谐食堂, 保证学校稳定发展就必须以学生为上帝, 充分调动起就餐者参与的积极性, 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坚持让学生参与食堂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座谈会, 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与学生会保持密切联系, 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学生、学生代表及学生干部的监督作用。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 以便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同时把我们食堂的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向学生进行通报, 让学生们了解。特别是食堂遇到困难时, 我们主动与学生交流沟通, 争取大多数同学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公布主副食原材料采购价格, 使广大学生了解物价, 理解食堂经营困难, 共同维护和谐稳定。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 采纳学生们的合理化建议, 更好地开展食堂工作。我校食堂还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通过在食堂收拾碗筷, 打扫卫生、打饭等劳动, 使学生能够亲身体会到食堂工作人员的辛苦, 增进炊事人员和学生的感情, 同时也解决了困难学生的生活需求。通过相互沟通, 减少了同学们对食堂的误解, 得到了同学们的理解与支持, 提高了我们的内部管理水平, 端正了员工的服务态度, 同时也对食品卫生安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和学生们的互动成为共建和谐食堂安全食堂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学校领导下, 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伙食管理的规定, 坚定“服务育人, 管理育人”的方向, 努力为就餐的广大师生提供安全, 卫生的就餐环境, 满意的饮食服务。

摘要:高等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稳定。要加强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就要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也要建立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积极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和谐、优质的就餐氛围。严防各种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关键词:食品,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兵.食品安全大课题简介[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06, (3) .[1]张兵.食品安全大课题简介[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06, (3) .

[2]张永建.客观认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J].太原科技, 2009; (1) .[2]张永建.客观认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J].太原科技, 2009; (1) .

[3]陈金友, 倪智明.浅析高校食堂价格机制.高校后勤研究[J], 2004; (5) .[3]陈金友, 倪智明.浅析高校食堂价格机制.高校后勤研究[J], 2004; (5) .

[4]山东理工大学管理教学网.[4]山东理工大学管理教学网.

8.浅谈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篇八

餐饮工作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食卫生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小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合理安全的膳食是保证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加强学校饮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饮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现就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一、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卫生防疫知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努力培养提高其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组织一次卫生知识等内容的综合考试,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加强食堂职工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爱岗敬业,服务师生”的主题。同时也密切关注食堂炊管人员的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不良行为苗头的和有心理问题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和疏导,不断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三是学校还应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单位、食堂承包单位、学校三方联动的食堂食品安全机制,确保学生在校就餐时的食品安全,防范和杜绝学校食堂大面积的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决遏制肠道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尽管学校建设面临资金、土地等诸多困难,但笔者认为不论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还是从长远发展来看,学校都应制订食堂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食堂建设要求,配齐各类餐饮用具和卫生安全设施。尤其要利用好寒暑假这段时间进行食堂改造,使学校食堂逐步做到有与其规模相配套的食堂基础设施和面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食堂的指导。

三、加强食品卫生常规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落实专人重点把好食品采购关,保鲜保洁关,消毒保管关。在全县学校中积极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进一步促进学校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提高食品卫生信誉度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度,从整体上提高全县学校食堂的卫生水平。二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学校食堂不得作为学校创收途径,严禁“甩手承包”、严禁管理人与承包人有利益关系,使管理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三是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制度、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食物留样记录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等。四是要加强对校园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校必须严把食品进货关,校园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进货时必须索取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证明。必须严把食品销售关,不得销售“三无”食品,校园商店的食品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过期、变质或劣质的食品销售给学生食用。必须严把诚信经营关,对饮料、乳制品和膨化食品等三类儿童青少年日常食品要进行重点检查与管理,一经发现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饮料,必须立即予以销毁。

四、抓好饮水安全监督管理。

饮水安全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水源水质的监管,卫生、水利部门首先要加强对现有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其严格按照饮用水标准生产、供应;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管理,严格做好消毒杀菌工作。二是学校要做好学生开水的供应,在现有条件下,向学生宣传自带水杯,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三是水利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饮水规划,从源头上解决饮水难题。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预案。

切实搞好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学校的品味和教书育人的重要途径。为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要制定监督方案,完善应急预案,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学校要随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努力让师生吃得满意、吃得健康、吃得安全。

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定要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在地域上,农村中小学是工作的重点,在办学层次上,幼儿园是重点。因此,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食品卫生安全整治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突出环节来抓,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确保法律的严肃性、检查的实效性。

9.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

第一条

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第二条

建立制定并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本店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 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货票据。

(一)食品查验:购进食品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标明;

3、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是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

4、销售散装食品或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容器、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 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索证索票。对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应者、验明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符合规定的销售票据;下列食品进货时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三)进货台账记录(留存可追溯进货票据)。进货后由本店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如实填写进货登记台账中,或者将进货票据粘贴留存。进货登记台帐以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二年。

第四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本店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腐、冷藏、冷冻等措施保管食品,保证食品质量。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时予以处理。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经营场所和仓库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整理分类后上架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商品进行查验,发现到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对已售出商品召回记录在案,听候处理。

第五条

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凡遇下列食品,本店将停止销售,退出交易场所: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食品安全制度,一式两份,本店公示一份、交许可登记机关一份。我店将认真对照执行,并作出郑重承诺,欢迎消费者和执法机关的监督。

承诺人:

10.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篇十

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生产销售,产品证书过期后须向农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换证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二、生产技术

1、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环境条件控制。不得擅自扩大无公害产品产地范围。

2、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应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1)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2)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载使用投入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投入品,包括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禁止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批准的农业投入品;

(2)使用国家或者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

(3)加工、储藏、包装等过程中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和国家卫生安全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的情形。

1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职业教育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重新构建

随着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日益变化,连锁经营在中国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国内也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连锁型企业,在零售领域中,连锁式的经营已经迅速从超市向便利店、仓储式超市、折扣店、家居购物中心等过渡,中国的连锁经营正朝着多行业、多业态发展,这也预示着各个行业,特别是食品行业人才的需求将会出现井喷之势[1]。

高等职业教育为食品连锁企业输送人才,已经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而高速发展的连锁经营对相关管理人才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因此,对关于连锁经营的各个课程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也势必在行[2]。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课程以知识体系为中心,注重理论的传授,忽略了服务企业的宗旨,缺乏实践技能的培养,难以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因此,应当大力加强校企合作,不断进行课程改革。

当前我国很多普通高等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都设置了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或营销专业,其中,连锁经营管理或相关课程都是专业核心课程,而食品连锁经营管理,作为食品贮运与营销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则在近几年才开始受到重视[3]。

在职业教育中作为一门新兴课程,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的内容也需要不断的改革和提升,加大实践比例和技能训练,才能为日益增大的连锁经营管理类人才缺口进行有效补充。

1.传统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组织结构分析

国内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往往都是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即按照连锁经营管理的流程进行课程内容的架构,即使实现了项目化结构,但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以64课时的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为例,常见的项目化课程内容如表1所示。

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授课时数1食品连锁经营的起源与发展62食品连锁门店的扩张与选址43食品连锁门店卖场布局和管理84食品连锁门店商品陈列管理105食品连锁企业采购、理货、及收银管理126食品连锁卖场促销与客户服务管理87食品连锁企业物流信息系统管理108食品连锁企业防损与安全管理6

传统的课程内容构建方法看上去符合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管理的流程,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难以应用适用于高职教学的如情境教学法、小组项目教学法等新型教学方法,虽然案例诸多,但学生在听课过程中难以融会贯通[4]。因此,这种课程内容构建方法有待改革和创新。

2.食品连锁经营管理课程内容组织架构创新

新型课程内容组织形式打破原先的流水式的结构,采用有利于分组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的模块化组织方式,即把原先的内容重组为焙烤食品连锁、生鲜食品连锁、餐饮连锁、保健品连锁、便利食品连锁等五个模块,在模块内再对项目进行细分。如图2所示。

新型构建方式将食品连锁企业的种类划分为常见的五种类型,作为课程教学的五个模块,每个模块分成2-3个项目,不同的连锁门店类型对应选址、布局、理货、管理等原则和侧重点不同,因此以项目式教学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巩固。

教学模块教学项目项目内容授课时数一、焙烤食品连锁经营管理1焙烤食品连锁门店选址与设计62焙烤食品连锁门店采购、理货、收银管理83焙烤食品连锁门店信息系统管理6二、生鲜食品连锁经营管理1生鲜食品连锁门店选址与设计42生鲜连锁门店理货、收银、客户关系管理63生鲜连锁门店防损管理4三、餐饮连锁经营管理1餐饮连锁门店选址与设计22餐饮连锁收银、客户关系经营管理63餐饮连锁门店人力资源管理6四、保健品连锁经营管理1保健品连锁门店选址与店面布局设计22保健品连锁促销、人员、客户关系经营管理6五、连锁便利店经营管理1连锁便利店选址与店面布局设计42连锁便利店物流、理货、收银管理43.课程内容组织架构创新优势分析

新的课程内容组织形式使得原先偏重理论的内容在授课过程中更加有针对性,由于教学模式模块化,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自然而然的运用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适用于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

另外,授课班级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分成五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模块重点学习,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课堂上的讨论与交流,另一方面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学生可以按照兴趣小组分别到相应的教学门店进行实践锻炼,有利于学生就业。

参考文献:

[1]张倩.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探究[J],教育与职业,2010,29:114-115.

[2]周旖,陈可.浅析高职院校开设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J],中国校外教育,2009,7:112-113.

[3]赵琪,赵应淇.连锁企业门店营运与管理高职课程开发研讨[J],青岛酒店职业管理学院学报,2010,3:58-61.

12.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二

2009年1月到2010年8月, 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直管药店保健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并受理有关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11起。在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过程中以及接到投诉举报后, 卫生监督员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了调查取证, 对可疑产品进行索证监督, 发现均未能出示有效的保健食品批件证明, 查证其中1起为冒用保健食品批号案件, 其余10起均为以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 并在药店保健食品专柜进行销售, 例如药店保健食品专柜经销六十六味速补丸、蚂蚁大力丸、脂肪燃烧弹等, 消费者购买服用后出现心慌、心悸、心动过速等症状。卫生监督部门对药店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后, 对商家依法进行了处理, 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也没有办法完全得到弥补。

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和处理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 多次接触经销商和消费者, 了解到目前保健食品市场混乱, 百姓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很大, 但认知程度不高, 商家的经销方式对消费者存在误导等问题。目前仍有大量经国家审批的食品, 冠以各种保健功能甚至疗效在市场销售, 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 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主要原因是有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求目的不择手段, 一味追求功效, 不按批准的保健食品配方生产, 而添加药品等化学产品, 提高销路, 但没有顾及购买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意识不强, 进货时未索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使非法保健食品流入市场。许多保健食品经营者抓住消费者渴望健康的心理, 在其广告宣传中采取了夸大、虚假和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行为。消费者听信不负责任的广告宣传盲目购买, 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有时购买的产品只是食品, 只是听信宣传认为有保健功能, 就随便购买, 结果导致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保健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引发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深入思考, 按照《食品安全法》, 卫生、药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必须联合采取措施, 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1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让百姓明确保健食品的定义和特征, 明确其保健功能只能适宜于某些特定人群, 不可能对所有人有同样的作用, 并且不能取代正常的膳食摄入, 也不能取代药物对患者的治疗作用, 让老百姓免受欺骗。

2 教会百姓掌握区分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方法。保健食品经常是在药店内出售, 中国传统医药中, 又有着“药食同源”的理论, 其包装来多采用胶囊、小玻璃瓶、塑料铝板等包装, 与药品相似, 使消费者分不清到底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有的药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在一起销售, 通过广告及外包装误导百姓消费。药品用于治病的作用相对明显, 而保健食品强身健体的作用是渐进且缓慢的, 其效果远未达到人们预期的标准。

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普通食品的方法, 就是认准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药品批号为国药准字或国药试字;保健食品批号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 并可以到国家药监局或卫生部网站查询确认;普通食品批号为卫食证字。百姓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认清标识, 同时增强对销售人员的宣传的抵御能力, 避免盲从上当, 才能保护自身的利益。

3 加强对保健食品标签和宣传材料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的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依据《食品安全法》, 对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识, 以及在宣传材料和广告中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 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及行政处罚力度, 对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

4 部门协调配合, 综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 国家明确了卫生和药监、质检、工商等各部门的职责, 在齐齐哈尔市目前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尚未交接的状况下, 卫生监督部门将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积极协调其他部门, 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规范保健食品行业市场, 严厉打击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行为。同时, 也提醒消费者, 不要轻信街头巷尾“专家”的“权威结论”, 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所购产品的品名、商标及“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等。特别提醒的是,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保健食品不允许进行疗效宣传, 如果有则是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以举报。

13.食品经营者责任制度 篇十三

一、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本单位《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落实和实施到位。

二、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接责任;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从业人员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形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

三、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从业人员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元污染。

四、应履行质量承诺责任,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争议时,负责人应主动处理好争议,协助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好投诉与争议。

五、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1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自检自查,卫生监督、监测等材料存档备查。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试用期、实习期等人员不得无证上岗;体检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

四、从业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本行业卫生要求,上岗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进、不加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六、加工、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七、食品工、用具每餐用后应清洗、保持洁净;餐具、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格按《餐具清洗消毒方法》规范操作。粗加工场所水池应有明显标志,蔬菜、肉类和海产品分池清洗。

八、在原料处理、切配烹调、餐具洗涤等场所设有数量足够的密闭、不渗漏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

15.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五

1 企事业职工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主要依据

1.1 基本情况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共有大、中、小职工食堂68个, 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及设备, 按照食品卫生分级管理, 存在着比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如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 责任不明确等等。

1.2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依据

主要依据卫生部2002年4月下发的《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及与之相配套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2003年8月, 吉林省卫生厅举办了推行这一制度的培训班, 进一步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标、原则、工作步骤、对象等, 强化了实施这一制度所涉及的具体工作方法、内容, 2003年9月卫生部再次下发《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提出2004年内, 在餐饮业中完成和实施这一工作。鉴于经开区的实际情况, 我们决定在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 在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做法

2.1 实施对像

根据各职工食堂的实际情况, 明确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现有的职工食堂均参加。首先树立典型, 找出客车底盘厂职工食堂 (A级) 、吉林移动职工食堂 (B级) 、长春海关职工食堂 (C级) 作为试点进行推广;最后由监督二科确定47家职工食堂作为实施对象

2.2 方法和步骤

首先成立领导小组, 详细制定实施方案, 按着卫生部制定的量化平分表, 结合职工食堂的实际, 经过试点打分确定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平分表。

组织监督员进行培训, 贯彻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的精神, 掌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表的使用, 通过试点, 监督员在一起评分, 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 监督员逐个对职工食堂进行检查指导, 按照量化分级标准进行整改, 整改后达到标准的, 由企事业单位提出验收, 监督员进行现场评分, 最后由领导小组在初步确定评分的基础上, 进一步组织核查评定等级。

组织企事业单位领导、后勤处长、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首先进行宣传动员, 就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工作步骤、所要达到的标准, 按评分内容逐一进行培训。并要求各职工食堂按着评分表的内容一项一项对照, 进行自我评定和整改, 达到标准后申报验收, 监督员统一进行评分。

通过广泛宣传, 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意义、目的, 按阶段对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同时公布食品卫生监督举报电话。

3 结果

通过广泛动员、双层次的培训, 由监督员进行指导和各职工食堂对照量化评分表自检自查相结合, 查出的问题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对食品操作间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进行彻底改造, 改善卫生基础设施, 提高人员素质, 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使职工食堂的整体卫生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据统计, 有40余家职工食堂进行了改造, 投资最多的一家可达30多万元, 总投入资金300余万元。

通过整改, 我们对47家职工食堂进行了综合评定, 其中有2家获得了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 14家获B级, 31家获C级, 分别占总数的4.26%、8.51%、87.23%。达到C级以上共47家, 占总数的69.12%。

通过信息简报大力宣传和公布职工食堂的评定结果, 使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 充分展示了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以认真指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提高食品卫生信誉度。

4 讨论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主要的困难是硬件设施不完备, 一是操作面积;二是合理布局;三是卫生设施。经营效益比较好的职工食堂做得比较好, 经量化分级管理后, 基本上都能够达到C级以上;经营效益较差的职工食堂改动不大, 硬件设施投入少或者没有投入, 个别职工食堂达不到要求关了门。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实施的对象包括不管是发达城市还是经济欠发达城市;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所有的餐饮行业, 都实行统一的标准。因此, 此项制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条件差的食堂按照标准达不到开业要求而被迫关门或限期整改, 这样的单位职工就餐问题得不到解决。工厂门口小商小贩乘虚而入, 为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对于某些关键监督项目, 很多职工食堂因为不能达标而被评定为D级而不能开业, 事实上这些职工食堂在硬件设施和内部管理上已经相当规范。比如: (1) 许多食堂因为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没有餐厅, 厨餐比不能达到1:2, 只能把饭菜打回去吃; (2) 原料索证制度很难完全做到,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 职工食堂在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十分努力认真, 但是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不能做到把所有采购的原料都索证齐全, 因而影响了其等级的评定。

5 建议

全国各省、市、城市之间、包括经营效益比较好和经营效益差的实际情况不同, 因此落实此项制度的情况也不同。建议允许各地区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规, 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重要的是加强宣传, 重视舆论的监督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 目前看从全国各地宣传的力度普遍不够;同时还要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6.无糖食品店经营有诀窍 篇十六

糖尿病是世界难以攻克的三大顽症之一。饮食控制是治疗糖尿病的基础,因此,糖尿病患者是无糖食品店的主要目标顾客群,大约占到70%的比例。随着健康观念的流行以及预防龋齿的需要,肥胖症患者、时尚女性和需防蛀牙的小孩都是无糖食品店应该锁定的目标顾客。此外,许多人在探望糖尿病人之前往往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这些探病者也应纳入到无糖食品店的顾客群来考虑。

二、商品选择。

无糖食品可分为食品和保健品两大类。食品包括蛋黄派、饼干、葡萄酒、饮料、挂面等,此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糖尿病患者的保健品。因为原料以及生产工艺的要求,无糖产品一般都比含糖产品贵。切忌为了节约成本而进一些不能保证质量的产品,毕竟无糖食品的消费者是一个以病人为主的特殊群体。

三、经营参考。

1.选择店址。因为目标顾客锁定糖尿病患者这一特定人群,所以主要是做回头客的生意。在地段选择上无需开在热闹繁华的商业街,可以选择公园、医院、健身场所附近。考虑到小孩防龋齿的需要,幼儿园附近也是不错的选择。

2.专业服务。无糖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经营者需要通过报纸、杂志努力学习相关医学知识。如果盲目介入,购进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害了顾客,也丧失了信誉。日常商品推介中如果不懂得糖尿病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很难取得顾客的信任。

17.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七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结合自身管理需要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由采购部经理任负责人,负责门店内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按规定每年核准一次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店堂内醒目的位置。

四、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有效健康证后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带盖的食品盛放容器,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进行售货;对于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并配置专用的工具和从业人员手的消毒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七、定型包装食品采购时按要求索取该产品的生产厂或经销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八、食品销售场所必须配置带盖的垃圾盛放容器。

九、食品仓库保持良好的通风,食品存放离墙离地,做到分类整齐摆放。

18.食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八

一.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六.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七.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八.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九.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十.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现榨饮料管理制度 十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十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十四.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十五.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十七.废弃物处臵制度 十八.不合格食品处臵制度

十九.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二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

一.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6、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9、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10、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11、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 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臵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臵。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六.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臵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臵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七.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八.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6、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7、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 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10、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十.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裱花加工制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裱花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易戴口罩。

3、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裱花制作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5、鲜蛋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后再使用,冰蛋根据使用数量融化,当天融化、当天使用、当天用完。奶油要专柜低温保存。

6、裱花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7、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贮存温度10℃以下。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贮存温度不得超过20℃。

8、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9、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10、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十一.现榨饮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杂粮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 型包装饮品。分为现榨果蔬汁和现榨杂粮饮品,现榨杂粮饮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供应。

2、制售现榨饮料,应设臵布局合理的现榨饮料专用操作场所,配备无毒、无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榨饮料专用设备、工用具,并由专人加工制作。

3、现榨饮料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应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触其他不洁物品后应立即洗手消毒。

4、现榨饮料果蔬必须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等。杂粮及其制品必须无霉变、无虫蛀、无腐败变质、无杂质等。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5、现榨饮料使用的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添加的冰块应符合GB2759.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要求。

6、饮料现榨应严格进行原料清洁整理,未经清洗处理的果蔬和杂粮不得使用,在压榨前应再次检查待加工的原辅料,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7、饮料现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用具的清洁状况,现榨饮料的设备、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使用过程中更换榨汁品种时,接触食品的设备必须洗净、消毒。

8、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供应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杂使假、隔顿隔夜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现榨饮料。

十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臵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十四.食品用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臵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臵灭蝇设施。

4、配臵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十五.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2、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3、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臵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7、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8、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9、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10、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11、备餐柜内不得放臵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 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十七.废弃物处臵制度

我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臵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臵管理,并对处臵行为负责。

1、本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餐厨废弃物分类放臵,分别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臵。

3、禁止将操作间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4、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榨取地沟油;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臵单位或个人处理。

5、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臵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臵、收运、台账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八.不合格食品处臵制度

1、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2、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3、设立不合格食品处臵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 品名称、规格、处臵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时与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履行交接手续,由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在处臵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4、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厨废弃物进行处臵。

十九.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采购要求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2、“五专”管理

食品添加剂管理要做到“五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

3、称量要求

配备专用电子称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4、备案和公示

对本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下同)、自制调味料、自制糕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它类别食品添加剂,应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臵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自制食品名称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相关人员责任(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为本单位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料和加工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采购负责人应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加工配料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本单位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发现有非法添加物或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情况的,不得使用。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4)、任何人发现本单位采购或使用非法添加物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二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应急处臵程序(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科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3)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 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臵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提供单位: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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