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2024-10-28

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共13篇)(共13篇)

1.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一

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

摘要:基于资源、环境和人口三方面问题,分析了我国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内和国际背景,论述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意义,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的更高要求;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最后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措施建议.作 者:王秀荣 赵炳元 作者单位: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安徽宿州,234000期 刊:宿州学院学报 Journal: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年,卷(期):,25(1)分类号:X-4关键词:生态文明 科学发展 环境保护

2.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二

作为一种生态产业, 农业是人与自然和谐永续联接的纽带, 是人类利用生物有机体—即动物、植物、微生物自身的活动及其生命运动规律而进行的有效生产活动。这种有目的的活动, 必然会使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因子间关系结构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能力、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与信息传递状态的重大改变。人类就是通过对自然生态系统中一些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因子的人为操控而使自然生态系统趋向人类需要的方向演化发展。因此说, 农业是人与自然联接的纽带, 农业的本质就是更好地维护自然资源和优化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

循环农业属有机农业范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 (IFOAM) 认为:有机农业包括所有能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 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农业循环经济原理, 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推广农业高新技术, 建立种植业与养殖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实现农业增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使用化学药品、改变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和功能等突出方面入手, 积极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和与之相匹配的各种优势生物资源, 建成高效耕地农业和多样化的非耕地农业有机结合, 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构架体系。

一是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要打破传统种养业这一思维定式, 将其内涵扩大到对自然土地和生存于其上的野生生物资源的经济利用以及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和其自身经济能力等方面。如:加强对农业资源的开发深度和多层次综合利用, 加快发展以“投入品减量, 废弃物再利用和整体物质再循环”为原则的循环农业, 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加强对野生生物特别是动植物、菌类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推广, 为开发利用野生生物资源生产所需产品提供引种、繁育、加工利用等必备技术。

二是优化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以有机生态农业为特征的新兴农业生产方式, 夯实生态循环农业源头基础。如:通过扩大基质栽培、喷灌滴灌、肥水同灌等节地节水节肥设施应用, 鼓励利用地力难以提升的丘陵山地、沿河滩涂地等发展设施栽培, 提高土地利用和产出效率;综合生物、农艺工程等措施,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耕地质量, 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鼓励增施有机肥, 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改良土壤理化性状, 培肥耕地地力;坚持用地养地结合, 建立休耕制度, 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 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 推广农牧结合、粮经轮作、间作套种等实用、生态农作制度, 改良农田自然生态;控制和减少化肥施用量, 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生物和物理防治, 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 扩大农业标准化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培育壮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 强化清洁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等。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在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基础上, 依据产业相互融合、物质多级循环要素, 培育好生态循环农业的节点产业。如:以农业副产物 (废弃物) 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肥料化利用, 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以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下脚料、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等发展燃料、饲料、草腐类食用菌、沼气等, 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按照种养结合、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协调发展的思路, 科学规划种、养布局, 以规模化、生态化为方向, 推广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 促进畜禽排污物污染集中治理;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抱团合作、资产重组、技术改造等形式, 提升规模和档次, 利用加工副产物开发生物原料和生物饲料等, 实现农产品加工环节副产物的再循环和多级利用, 减少浪费和废物排放。

四是开发新型生产模式。加快研发以新型生物质原料和生物质能源为主的生态产品, 形成生计农业、原料农业及生物质能源和生态服务农业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农产品结构体系。充分利用动植物、微生物之间的互生、共生特性, 以人工介入方式促使其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和循环利用。如:利用豆科作物根瘤菌固氮减少需氮作物化学氮肥施用量, 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养殖→农家肥→粮、果、蔬”、“粮果蔬→养殖→沼—种植”等复合型立体循环种养模式的以生物质为原料的生产方式, 不仅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 而且有效控制了农业污染, 也解决了单一种养造成对有限土地及水、肥的浪费。

五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发试验、示范, 培育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 提高技术成果转化率。重点是要完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标准, 依据不同生态循环模式形成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经营服务于一体技术标准规范, 以保障和支持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整合农科教资源和力量, 以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 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涵盖种养加各领域和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 同时积极推进技术组装集成配套, 使传统的高效适用技术与现代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及信息工程等技术有机结合, 为循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加强知识更新, 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技术推广项目, 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的引进、探讨、试验、示范, 以专业大户、专业农民技术骨干为重点, 培育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户, 带动提高循环农业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六是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围绕提高循环农业技术应用, 鼓励支撑技术人员、科研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通过技物结合、承包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 开展原料供应、生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培育生产环节专业化服务组织, 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到位率;按照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思路,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农业废旧物具回收、收集加工等废物利用服务体系, 为跨产业、跨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供便捷有效服务;建立资源开发和开发项目的环境质量标准, 健全完善农业发展环境效应监控监测体系, 及时评估、处理出现的问题, 从源头上杜绝有碍生态环境的行为措施,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摘要:循环农业是以生态学原理及其规律为指导, 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 属有机农业范畴。发展循环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循环农业,生态,建设

参考文献

[1]周淑景.生态建设文明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9, (5) :92-96.

3.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三

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区南部,占地面积4636亩,主要负责朝阳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北京市第一批循环经济园区类试点单位、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园区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引进技术先进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处理设施。园区现已成为环保达标、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园区以及具备环保教育功能的青少年教育基地。

一、园区设施有效运行,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于2002年,原高安屯地区整体征地拆迁正式揭开了园区建设发展的序幕,至此,朝阳区结束了垃圾无序填坑、简易堆放的历史,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零”的突破。十余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纷纷落户园区,充换电站、物资回收中心等资源利用项目的建设日趋完善。

高安屯卫生填埋场是北京市第一家实现全密闭作业的大型垃圾填埋场,投资1.5亿元,总占地面积41.64公顷,总库容量892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吨,于2002年底投入使用。配套设施渗沥液收集利用车间于2005年建成,水质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三级限值标准,用于园区绿化及道路降尘。填埋气收集利用系统于2007年投入使用,为园区生产及办公供电、供暖,2012年发电并网,进一步实现了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该厂于2011年2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北京市第一座现代化大型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也是目前亚洲单线处理规模最大的处理厂。总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4.6公顷,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年额定发电量2.2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吨标准煤。采用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每年节省160万吨市政供水资源,有效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经过不断的实践摸索,该设施实现了安全稳定运行8400小时左右的良好工况,2012年被评为《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3A等级。成为全国各地环保行业学习的标杆。

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400吨,能够处理近400万城市人口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极大地解决泔水猪、地沟油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项目采用高温发酵生化处理技术,年处理能力13.2万吨,年产8万吨生化腐植酸,用于有机农业和清洁养殖业,可替代8万吨化肥,年减排二氧化碳达15万吨。

高安屯医疗废物处理厂是当前北京市唯一投入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30吨,自2006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承担着北京市5000余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是北京市东部地区电动环卫车辆的集中中转站及动力电池更换中心,集国内所有充换电模式于一站,可服务北京市现有电动环卫车所有车型,同时具备电动大巴车的换装条件,每天能满足400辆纯电动环卫车的充换电需求,年累计换电服务能力可达14.6万次,居全国之首。

二、强化园区功能建设,促进园区持续发展

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提升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水平为重点,实现园区水、电、气、热综合循环利用,提高了园区内各设施之间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率。

加快推进重点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800吨,由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采用炉排炉焚烧工艺,利用焚烧余热发电量每年可达2.47亿度,于2013年底开工建设。生物处理中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300吨(其中厨余垃圾200吨,可回收物100吨),针对前端垃圾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工艺,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上网;分选项目规模为日处理100吨,针对垃圾分类可回收物采用人工分选、涡流分选、近红外线分选等工艺,实现资源再利用和再分配。

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填埋堆体20多万米进行雨污分流工程,把填埋堆体的雨水输送至雨水收集池集中,用于园区绿化,道路冲刷、降尘等。

电力资源循环利用。为充分利用填埋堆体中的填埋气,先后分四期建设填埋气处理车间,一、二期实现填埋气发电供园区内部使用及供暖供热;三、四期实现并网发电,将绿色电力输送至万家万户。

热力资源循环利用。焚烧厂、餐厨厂、医疗厂等在生产运行进程中都会不断产生余热,园区将计划将这些资源统筹协调、合理开发,实现园区内余热系统的综合利用。

三、提升对外交流力度,彰显示范平台作用

园区作为环境友好型窗口,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垃圾处理知识科普宣传、搭建固废处理环保技术平台,与国内外同行业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园区依托技术和固废处理综合资源优势,承接了大批高校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2009年以来,先后被中国农业大学、中科院研究生院、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列为“教育科研实践基地”。

2009年7月8日,园区垃圾处理设施率先在北京市同行业中实现了对外开放。截至2013年底,园区共接待社会各界人士33500余人次。2010年被北京市文明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列为“绿色旅游”和“垃圾文明一日游”专线。2013年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科普展厅正式落成,为市民了解垃圾处理环保知识、参与垃圾分类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园区建设,英国卫报、法国路透社、美国美联社、巴西半岛电视台等国外媒体先后到园区专访;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朝阳在线以及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文汇报、北京晚报等媒体对园区深入报道,阿尔吉利亚环境部长、丹麦环境部、澳门环保部、泰国曼谷市议会先后来到园区进行交流。园区综合建设与管理在北京市乃至全国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2020年,北京将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园区也将继续着眼于变废为宝、循环利用、低碳运行,通过产业优化、技术创新、管理升级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责任编辑:李利)

4.西峰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 篇四

西峰区农牧局(2017年5月12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我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环境、生态、现代农业有机结合”为原则,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清洁农业为抓手,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新型农村能源。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大力推广户用沼气、节柴灶、太阳能等新型农村能源,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3900座、小型沼气工程8处、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乡村服务网点85处,投放太阳能热水器2186台,发放节柴(能)炉300个、太阳灶3717台。招引国电远鹏计划在鄢旗坳建设大型光伏发电厂一处,在肖金镇推广户用光伏发电设备4套,探索了光伏扶贫新模式。新能源的推广,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投入、更减少了传统能源煤炭、柴火燃烧的气体排放。

二是着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大标准化生产监管力度,指导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督查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三品一标”认证14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认定农作物24万亩、畜禽11万头,认证产品6.8万吨,创建农产品绿色标准化示范区6个,建设“畜-沼-菜”、“畜-沼-果”等模式的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

三是倾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健全区内放心农资经营和配送网络,70%以上的农资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加强农产品检测力度,通过检测来指导生产者进行标准化生产、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合格农产品,确保了全区农产品生产、食用两安全。全年抽检蔬菜、水果、畜产品8000样(次),合格率均达到100%。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区7个乡镇和5家追溯企业已接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四是全力落实农业环境保护治理。一是积极落实废旧农膜和尾菜处理工作。我区目前已建成回收加工企业8个,乡级回收站10个,村级回收网点21个;年回收废旧地膜1400吨,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年处理尾菜3.5万吨,尾菜治理面积5.2万亩,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38%。二是坚决落实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精准施肥技术,优化配置肥料资源,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展以农业、物理、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从而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37%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4%以上。三是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粉碎还田、带状覆盖等技术,坚决禁止秸秆焚烧行为,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四是深入贯彻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养殖场必须建设粪污发酵设施,禁止露天堆放。全区新建的养猪场全部建设了粪污厌氧发酵池、沉渣池及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在肖金镇芮岭村建成有机肥加工厂一处,年收集加工周边大型养鸡场、养猪场畜禽粪便1万吨以上。

五是强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随着生活方式的转变,全区兴起了采摘热、垂钓热、休闲体验热,发展乡村旅游和生态休闲农业已成为助农增收的新渠道。全区已发展各类农业休闲体验观光园、农家乐、垂钓园80余家,年接待73万人次,营业收入达1.6亿元。

5.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五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林业工作开展,在全县掀起了造林绿化新高潮,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机制,生态建设创佳绩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重点工程任务圆满完成。截止目前,完成三北工程造林1.8万亩,退耕还林工程0.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果品基地建设1.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90万株。另外,我局还重点谋划了三坡狼儿河至苟各庄、张坊至天鹅湖、永阳灵山、娄村石圭、宋各庄乡郭各庄村等高标准造林绿化工程5800亩,实施引水上山、精细整地、大苗栽植,圆满完成造林任务。

二是造林程序更加严格规范。在大力推广用“高标整地、大苗栽植、引水上山、一次成林”。的造林模式的基础上,对重点工程造林全部实行招投标制,面向社会招聘有资质的造林公司或具备施工能力的专业造林组织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吸引社会资金、设备、管理等先进要素投入造林工程。同时对造林苗木也全部实行招投标制,保证苗木质量。

三是技术指导更加细致深入。造林期间林业技术人员全部下乡包村,搞设计、做指导、搞服务,同时实行林业站人员包村责任制,所有林业站人员每人分包1—2个村,制定了《2012年造林质量百分制考核办法》,与包村技术人员签订责任书,严格责任管理,严明奖惩,确保造林效果。另外大力开展林果管理技术培训活动,举办各类林果技术培训班50余期,发放技术明白纸两万余份、核桃周年管理作业历一万份,有效提高林果农技术管 理水平。

二、重拳出击,资源管理提水平

我局认真落实“严管林”的措施,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秩序,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一)加强林政管理。一是严格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等审批手续,完成林木采伐设计17份,批准采伐蓄积1329立方米。办理省内运输证4份,批准运输木材67.2立方米。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3份。二是加大林地资源保护力度。认真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高标准完成京昆高速涞水段征占用林地的核查工作。三是开展名木古树调查,建立电子档案,掌握资源消长情况,加强对名木古树保护的宣传工作。四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各种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出动警力527人次,车辆206台次,清理木材经营加工摊点20户,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8起,行政处罚28人,破案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公益林管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益林进行全面核查,将管理不当的地块进行相应调整,提高了公益林质量和管护力度。7月份出台了《涞水县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管护人员的职责,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从而更好地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深化林权改革工作。主要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扫尾、落实配套改革为重点。目前,共明晰产权面积1520117.1亩,占任务数的100%,确权发证3289本,面积1443523.76亩,占任务数的94.96%;共办理了林权流转35宗,流转面积41824.4亩,流转金额693.449万元。办理林权抵押11宗,抵押面积13917亩,贷款金额3435万元。

三、综合整治,生态安全获保障 我局始终把生态安全摆在重要位臵,思想上丝毫不松懈,切实将防火、禁牧,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一)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360台次、张贴防火通告2万余份、印制发放防火挂历、台历2万余份,刷新防火标语1000条、刷新碑牌70块,转发防火短信5万余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知度;加强巡查力度,从源头上加大对火源的管控,积极开展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野外用火21起,行政拘留2人,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有力震慑了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组建以水灭火中队,购臵高压接力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器设备。开展以水灭火演练,提升了作战能力;继续加强与房山区森林防火联防工作,达成了“自防为主、联防联控、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联防共识,促进了两地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今春以来,我局密切关注虫情动态,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组织指导广大群众采取人工防治、物理防治、烟雾防治等多举措地防治有害生物。在有害生物发生期间,采取悬挂杀虫灯诱杀成虫3万多头,采用阻隔法给10万株杨树涂上粘虫胶。另外,组织实施了两次飞防作业,共计飞防67架次,防治面积达4.38万亩。由于措施到位,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美国白娥的危害迹象,其它病虫害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三)深入推进封山禁牧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会议、培训、广播、信函、文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全覆盖宣传,使封山禁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共制作禁牧宣传磁带300盘,出动宣传车800余台次,张贴文告1000余张,提高养羊户对禁牧工作的认识。二是在绿化重点工程 区投放毒饵17吨,防患鼠兔危害,确保新植幼树成活见效。三是成立专业禁牧执法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执法人员积极配合乡镇不定期、不间断地进村上山巡查,对违规放牧者见人就罚,见羊就抓,有效震慑了违规放牧行为。

四、强林惠农,林果扶贫谱新篇

我局认真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大力实施林果富民战略,扎实开展林果扶贫和生态扶贫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搞规划。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各村实际,高标准完成73个重点扶贫村专项扶贫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发展果树,铺就致富路。大力推进以薄皮核桃为主的果品基地建设,为民栽下“摇钱树”。发展核桃1.5万亩,为贫困村提供优质薄皮核桃苗木60万株;调运三优富士苹果、板栗等苗木6.9万株。

三是生态治理,为乡村披绿。因地制宜地对石圭、郭各庄、东庄、悟空寺、宋各庄等扶贫重点村进行高标准荒山绿化。设计施工面积4520亩,总投资452万元。目前,已完成造林绿化2042亩,投资240万元。我局还对石圭、板城、东王庄、都衙等村内街道进行了绿化,栽植国槐、侧柏、女贞、月季等花木3万多株,总投资40多万元。在保野路及通往石圭、蘧家磨、悟空寺道路两侧栽植杨树1200株,爬山虎5.4万株,投资13万元。

四是科技下乡,送技术惠农。我局对核桃发展重点村,每村名确一名技术人员包村,全面负责果树栽植、管理、生产等技术,定期对果农进行培训,并制定了严格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大果树管理力度,提升果品生产水平。

五是产品服务,促果农增收。为充分保证我县麻核桃特色产品的规范化生产和销售,保障种植户的利益,9月份我县《地理标志产品涞水麻核桃》通过专家审定,成为河北省地方标准。该标准制定实施后,将保证涞水麻核桃独特品质和地域特色,提高 其生产标准化水平和栽培管理方法、技术的可操作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另外,我局组织成立“涞水县惠农麻核桃协会”,由该协会筹备申请注册“涞水麻核桃证明商标”。现已具有专业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并制定出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注册后将更好地发挥涞水麻核桃品牌效应,有利保护果农的收益。

五、克难攻艰,灾后重建筑丰功

7月21日,我县发生历史罕见暴雨洪水灾害,林果业损失十分惨重。灾后,我局迅速行动,积极投入抗洪救灾、生产自救工作中。一是在进行全面细致的灾情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灾后林业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灾后林业重建工作重点,在三坡、龙门、九龙三个乡镇的49个村及受灾严重和环京重点村实施人工造林1.6万亩;在立地条件差、不适宜人工造林的区域采取禁牧、禁矿、禁樵、禁采、禁猎“五禁”措施,封山育林10万亩,切实加强生态恢复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果树生产指导工作。组织果农开展好果园排水、抗涝、病虫害防治等生产自救工作,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三是做好基础设施恢复工作。完成赵各庄林场、桑园涧林场等林区道路恢复 145公里,完成上安北、其中、岭南等6个林区职工住房修缮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灾后重建的项目编报工作,并已经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请示报告上报省林业厅,共申请灾后扶持资金2991万元,待资金批拨。

六、科学发展,气象服务崭新颜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依托涞水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将气象观测场改造为七要素自动气象站,新建四要素自动气象站3个,使全县范围内自动气象站数量达到14个;配备了日照观测仪,结束了我县近20年没有日照观测记录的历史;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系统,在山丘区、防汛重点科局、景区及山区部分学校安装预警显示屏30台,气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防雷电静电检测工作稳步开展。对全县境内1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高层建筑等重要场所进行了防雷防静电检测,确保不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三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2次,发射防雹增雨火箭弹5枚,遏制了灾害性天气的发生。此外,圆满完成对阜平4.17森林火灾的支援任务,成功发射火箭弹2枚,对阜平森林火灾的及时扑救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创先争优,各项工作结硕果

一是基层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分包河口村,截至目前,共计为河口村提供了1.0万株(价值11万元)的薄皮核桃苗木,指导完成了200亩薄皮核桃栽植工作,目前核桃长势良好。另外,积极开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建设,涉及16个村,荒山绿化6个村,面积2105亩;特色果品产业建设10个村,面积927亩。主要内容:荒山绿化栽植侧柏、油松,特色果品产业建设栽植优质薄皮核桃,项目总投资91万元。目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是林业宣传工作卓见成效。今年,我局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的大格局,将林业生态扶贫和产业扶贫作为林业宣传的主阵地,完善信息和外宣工作奖励机制,扩充新闻通讯员队伍,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林业生态和产业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共编辑上报信息160余篇,分别被国家级报刊采用21篇;省级报刊采用12篇;其它媒体70余篇。为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场圃改革态势良好。国有林场营林、造林工作稳步开展,职工工资、保险全面落实,危旧房改造项目进展顺利,桑园涧林场35户危旧房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林场面貌焕然一新。苗圃场“林木良种繁育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十八大安保工作圆满完成。我局分包王名庄、渐村、永乐、西武泉等村,十八大期间,驻村工作人吃住在村,全面细致做好隐患排查和矛盾调解工作,没有发生一起非法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五是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我局以建设效能林业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林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在全系统形成了党员干部肯干事、干实事的良好风气。

五、明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完成工程造林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雨季整地、造林。完成整地0.7万亩,力争八月底前完成容器苗造林,十一月底前完成全部造林工作。全力推进扶贫工作和基层建设年任务。下半年完成林果扶贫任务,抓好生产管理技术指导、补植补造等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扶贫工作和基层建设年工作任务。

二、积极争取林业项目。谋划并积极争取新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为主的林业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林业发展。

三、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启动京冀森林保护合作森林防火二期工程,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将全县火灾受害率控制在3‰以内。

四、继续抓好果品基地建设。新发展以薄皮核桃、麻核桃为主的果品基地面积1万亩,搞好技术指导和示范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和无公害认证。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完成中幼林抚育作业任务2.0万亩;狠抓春尺蠖、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乱占林地、非法放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结案率达到95%以上。

6.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六

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申报、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公示、公告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16〕4号)(以下简称《国家管理规程》),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 湖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以下文中所称市包括自治州,县包括县级市、区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本管理规程适用于湖南省域范围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的创建工作管理。

第三条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国家引导,地方自愿;党政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持续推进,注重实效。对于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市、县、乡镇、村,省环境保护厅按程序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审。

第二章 规划和实施

第四条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应当按照《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论证,创建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议本级人民政府将通过论证并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后颁布实施,并于颁布后三个月内报送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第五条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编制规划或建设方案;其中乡镇编制规划或建设方案,由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备案;村编制建设方案,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备案。

第六条

原创建国家生态市、县的规划,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改、完善后报同级人大审批,并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村的规划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修改完善,作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规划或建设方案,其中乡镇规划报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规划报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第八条

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规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落实专项资金。

第九条 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总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创建工作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作为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和复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规划批准之日起,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或定期更新以下信息:

(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动态;

(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应对照省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预期可达到创建标准的,依程序申报。

第十二条 已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命名的和已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的,可直接升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第十三条 自本规程实施之日起,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市、县,应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第十四条 已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村称号的,如行政区划已调整,不再保留原称号,改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如行政区划未调整,保留原称号3年,改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

第四章 技术评估

第十五条 创建地区符合下列条件,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程序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技术评估(乡镇、村的创建,原则上不进行技术评估):

(一)市创建规划经批准实施2年以上的,县创建规划经批准实施1年以上的(原生态市、县规划以修改完善后通过同级人大审批时间起算);

(二)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的。第十六条 申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技术评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技术评估申请文件;

(二)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三)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

(四)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第十七条 省环境保护厅收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地区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受理申请,并于受理后3个月内完成技术评估;对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及时将审查情况反馈创建地区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 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创建工作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技术评估,技术评估结束后向创建地区反馈书面整改意见。技术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创建工作汇报;

(二)评估规划实施情况;

(三)审核档案资料,评估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四)开展现场检查和民意调查;

(五)反馈技术评估情况。

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整改意见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九条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技术评估组由省环境保护厅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组由省环境保护厅和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

第二十条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县命名的可直接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但需按《国家管理规程》进行技术评估。

第五章 考核验收

第二十一条 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的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可以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考核验收。经技术评估无需整改的地区,视同通过考核验收。

第二十二条 省环境保护厅收到市、县创建地区人民政府提交的考核验收申请和整改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省环境保护厅于3个月内开展考核验收;对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及时将审查情况反馈创建地区人民政府。

第二十三条 考核验收工作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考核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听取创建工作及整改情况汇报;

(二)检查评估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核查档案材料,开展现场检查;

(四)反馈考核验收情况。

第二十四条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备案,省环境保护厅按20%比例随机进行现场抽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由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备案,省环境保护厅按10%比例随机进行现场抽查。

第二十五条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组由省环境保护厅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组由省环境保护厅和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考核验收组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考核验收组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验收的内容及程序参照《国家管理规程》。

第二十六条 省环境保护厅应当在市、县考核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创建地区人民政府反馈考核验收结果;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考核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考核验收结果;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部门应当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考核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考核验收结果。

第六章 公示公告

第二十七条 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由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审议并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方式反映公示地区存在的问题。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和举报问题,由省环境保护厅或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调查。

第二十八条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举报,或者投诉和举报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完成整改的市、县、乡镇、村,省环境保护厅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发布公告,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称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有效期为5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九条 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命名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市、县乡镇总数的60%;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命名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县行政村总数的40%。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的地区应当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逐年更新档案资料,每年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工作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环境保护厅对获得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不定期组织抽查,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退出机制。复核发现问题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市、县,撤销其称号。

第三十二条 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应当在有效期满之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复核申请,省环境保护厅按照创建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复核。复核主要内容:

(一)听取地方人民政府汇报;

(二)检查指标达标情况(指标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指标进行);

(三)反馈复核情况。

有效期满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荣誉。

第三十三条 省环境保护厅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复核;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复核;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复核。具体内容及要求参照《国家管理规程》。

第三十四条 复核合格的创建地区,由省环境保护厅按程序予以公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有效期延续5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称号有效期延续3年。

第三十五条 对已获得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地区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

(一)因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上级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

(二)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

(三)发生重大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

(四)其他应当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情形的。第三十六条 建立退出机制,对已获得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应称号:

(一)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

(二)行政管辖区域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三)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上级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

(四)未通过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复核的。

第三十七条 参照《国家管理规程》的规定,省环境保护厅应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专家库。专家遴选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核纳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市、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也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第三十八条 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在规划评审、技术评估、考核验收、抽查、复核等工作中,必须坚持科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构成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7.西充县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探讨 篇七

1 工作思路

按照“一线引领 (国道212) 、两翼齐飞 (西射路、西莲路) 、三片互促 (义兴片、太平片、槐树片) 、四业并举 (充国香桃、西凤脐橙、青三九、西充二荆条辣椒) ”的有机特色农业产业布局, 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以现代农业、新村建设、乡村旅游和配套改革“四位一体”为内容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 打造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有机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生态农业集群[1,2]。

2 具体措施

2.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局长负总责, 副局长协助, 办公室协调日常事务, 各业务单位具体实施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长效机制。

2.2 保证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补助、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 细化“民办公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措施, 创新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由县委、政府牵头, 整合涉农资金, 采取BT模式 (建设—移交) 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利用国家惠农政策, 对农民的资产进行确权颁证, 争取纳入“绿色资本”市场, 完善“绿色信贷”制度, 对信誉高的绿色环保型农业经营实体 (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业主大户) , 在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根据《农业法》关于“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规定, 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 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建议政府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 争取财政资金对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奖励补助。

2.3 搞好生态农业高新科技推广工作

建立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与名校名院合作, 积极招引生态科技专家和领军人才, 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准的生态科技队伍。如:依托南充市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西充片区建设项目, 加强与北京中关村、北京农业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等涉农科研机构和知名院校合作联姻, 建立生态农业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基地和有机农业养生保健基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实现合作共赢, 推进农业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 重点引进、吸收、创新和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等农业生态核心共性技术, 实现生产绿色化、智能化,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生态修复、绿色防控、水污染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逐步建立以新型农业经营实体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 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体系。从而带动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含量, 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效益的最大化。

2.4 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质量监管

严格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机生产国家标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修订) 》等规章管理农业, 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验机制, 启动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和有机农产品专用包装标识及互联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依法查处违规农业投入品和劣质农产品, 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

2.5 打造特色化的生态农业工程

2.5.1 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

按照南充市委、市政府“5+3”特色产业发展总体部署, 着力发展万亩亿元现代农业产业, 推进西凤脐橙、充国香桃、西充二荆条辣椒、西充黄心苕、红心苕等特色农产品, 朝着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同步发展。县农牧业局根据南充市果树“120工程”产业发展规划, 现已编制完成了《2013—2020年西充县果树产业发展规划》和《2013—2015年西充县桃产业发展规划》及果树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等, 计划在茂源、明和、金科、丰森等农业园区打造国家现代农业柑桔示范园, 在仁和、凤和、紫岩、凤鸣—义兴—青狮等乡镇建设现代柑桔核心示范带;在古楼、李桥、金源等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充国香桃产业带, 共计2 666.67 hm2左右。依照规划, 按照“公司+基地+合作社+业主”的模式集中成片, 整村推进, 保证全县西凤脐橙面积稳定1 866.67 hm2左右, 充国香桃面积稳定在1 666.67 hm2左右。按照“科研+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模式, 搞好“西充二荆条辣椒”的良种繁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保证“西充二荆条辣椒”种植面积稳定在2 000.00 hm2左右。按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的模式, 发展西充黄心苕、红心苕生产, 重点加强窖贮管理和产品深加工, 提高附加值, 保证农民增产增收[3]。

2.5.2 有机农业质量提升工程。

重点建设“六大体系”, 即标准体系、生产体系、监管体系、认证体系、加工体系、市场体系, 运用现代信息科技建设有机特色农产品监管可视基地和质量追溯及价格发布平台, 依托有机农产品展销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发展电子商务, 鼓励企业在一线城市建立销售旗舰店等, 千方百计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力争到2015年, 建成有机食品基地1.33万hm2, 有机认证面积0.67万hm2, 认证有机畜禽500万头 (只) , 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80%以上, 有机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

2.5.3 美丽乡村创建工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 依托区域生态环境、特色产业、农产品品牌等资源禀赋, 加强环保型农业科技的交流合作, 尽快引进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污染修复、农业清洁生产等新技术、新成果, 力争到2015年, 单位面积农田化肥施用量和农药投放量指标分别减少10%以上, 同时, 依托国家惠农政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阳光工程培训、四川现代粮油产业 (西充) 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 开展农村生态环保、轻简、低耗配套实用技术模式培训, 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 普及科学技术, 破除封建迷信, 引导广大农民养成爱科学、学技术、讲文明的良好习惯, 在农村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 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

2.5.4 现代农业示范带拓展工程。

在搞好百里现代农业示范提升工程建设的基础上, 启动西太线7乡连片、龙滩河流域5乡连片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形成以义青观、龙滩河、西太线、青龙湖、明和农博园5片为核心的百公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带, 为打造全省生态农业综合示范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2.6 建立规范化的农业生态文明制度

遵照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 着力完善与创新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为农业生态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4]。如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按照“政府+专家+社会团体+公众”相互配合的模式, 坚持重大农业项目环评“一票否决制”, 推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 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健全分类补偿和分档补偿的机制。

2.7 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培养公民的生态农业意识, 利用电视、网络、教材、报刊、杂志、广告等媒体, 广泛宣传、公布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工作信息, 激发公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参与建设的意识;以农业生态文明为主题, 通过戏曲表演、文艺晚会、摄影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精心打造生态文化艺术, 普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知识, 倡导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观;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社、五好家庭等评比活动,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 在各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 强化绿色GDP意识, 促进形成生态环保的政绩观;依托农村普法活动, 教育广大农民维护生态权益, 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为建设美丽、文明、富裕的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生态文化基础[5]。

参考文献

[1]杨春明.凤庆县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初探[J].基层农技推广, 2013 (11) :15-17.

[2]陈爱晶.盐城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施肥关系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 2014 (6) :259-260.

[3]梁惠枫, 陈宇新.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探讨——以宽甸满族自治县为例[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4 (8) :60-63.

[4]刘省贵.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探析[J].农业经济, 2012 (5) :29-31.

8.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八

一方面,中央三令五申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不能以牺牲能源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GDP增长;另一方面,国内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发展依然强劲,2013年7—9月份,火力发电量、粗钢产量、焦炭产量增速分别为13.9%、9.9%、10.3%,比上半年增速提高11.3、2.5、2.9个百分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坚强保证。2014年是各项事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在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兼顾环境保护目标的形势下,环保产业将发挥重要作用。环保产业既包括环保技术装备生产行业,也包括新兴的环境服务业,环保企业本身既要做好节能减排,其产品又直接面向环保市场,因此推动这一产业健康发展,能够直接有效改善GDP增长构成,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通过对广东、北京等地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十一五”以来,我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15%—20%,国务院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国家“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预计“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将保持12%—15%的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发展速度。随着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的不断完善,环保产品将面临更广阔的市场,我国环保产业将迎来前所 未有的黄金机遇期。

然而,我国环保产业在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环保法修正案已经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尚未通过;企业规模偏小,融资渠道不畅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环境欠佳,一些规定不尽合理,环保企业对现有政策了解不够;环境服务业不够发达等等。

为此,我们建议:

1、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是认真研究各方面专业意见,修订《环境保护法》,增加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关内容,明确环保产业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尽早达成共识,尽快通过环保法修订草案。二是尽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规范污染源环境监管。三是完善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适时增加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数量,修订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环境质量要求和排放控制要求,引导环保产业发展。

2、拓宽融资渠道。一是推广发展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融资方式和手段,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如BOT(建设—经营—转让)融资、TOT(移交—经营—移交)融资等。BOT融资具有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适合环保产业投融资,特别是城市环保项目领域。TOT融资通过公开招标向社会投资者出让资产或特许经营权,可以用于污水、垃圾处理及电力烟气脱硫脱硝等领域。鼓励项目融资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应用试点。二是发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比较适合环保企业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可以发展租赁公司独立承担资金模式、投资公司兼租赁公司模式、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模式等。三是加大金融机构信贷力度。中央政府采用贴息等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环保产业,探索将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四是积极发展债权融资。可以利用环保国债筹集资金,鼓励企业采取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五是积极利用国际资本。继续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申请环保产业项目专项贷款,引入第三方机构以保证公平,放大资金效应。此外,对于成长性较好的环保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上市融资可成为企业发展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

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严格执法。加强市场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强化标准标识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业市场,让成本回归真实。二是促进先进环保设备(产品)消费。对使用量大、应用面广、产品质量好、污染减排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力大的环保设备和环境友好产品进行分类分级补贴,使购买先进环保设备(产品)的消费者和用户成为财政补贴的最终受益者,提高先进环保设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避免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加大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三是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特别对一些特殊的污染物排放,一定要建立强制标准,市场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合法获得适量的排污权,出售排污权获得的收益用于污染治理。四是尽快下放住建系统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审批,修订申请条件。现有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申请条件过高,甲级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11位注册类工程师,乙级资质则要求具有6位注册类工程师,而环保企业要同时具有如此数量的非相关人员,没有必要,如南方就基本不需要暖通人才。住建系统应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下放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审批、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审批,调整申请条件,满足环保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要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使环保行业协会在行业推动、管理、协调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服务提升协会的行业凝聚力和号召力,协助规范环保产业发展。

9.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九

3生态文明决定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分析

纵观世界发展对木材的应用可以将林业的发展归结为原始应用、工业发展综合应用和林业的可持续应用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林木的应用是不同社会文明状态下,社会发展必然选择的结果。就目前而言,生态文明理念要求,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生态环境恢复为目标,兼顾经济、人文、社会、生态等和谐发展,齐发共进实现共嬴。在这一形势下,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必然是多目标、多途径,以科学的管理技术来配合林分新旧更替的可持续性发展经营模式。未来可持续发展模式是对林区内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以林分的可持续性沉积为手段,恢复林区内生态多样性,尽可能保护林区内食用链上所有生物的繁衍生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无害化林业经营活动。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森林规划,以展示森林对环境的多种有益功能为前提,实现保护土壤、净化空气,净化水质,为林区内的动植物提供安全、优质的生境。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环境下,林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必须兼顾恢复优质的生态系统、实现林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扩大,林产品的累积和可持续化应用,林产品的可持续化生产、增加林区覆盖率等发展功能和发展模式,从而展现森林的多重价值观。

4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4.1更新营林管理技术

科学技术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林区可持续发展中必须注重科技的更新。只有依靠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才能保证林区的经济与生态兼顾。首先要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林区企业要发挥主导作用,更新生态文明理念,以市场运作和市场需求为依托,不断更新营林的核心技术,在恢复生态的前提下,以科技实现企业效益,推动林业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是尽快完成科技成果化,以科技成果引导林区可持续化发展,使其少走弯路,多走捷径,实现林区多目标多功能化发展。最后,鼓励创新研究,加强首营树种的搭配和创新,改变树种单一,林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

4.2科学配套林业结构

这里所说的林业结包括林区内林分结构和林区企业结构。对于前者而言,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高产高效地进行树种的多层化搭配,并根据地形的空间结构进行科学的树种布局,实现高低层次、丛灌搭配,实现集约化林产品生产经营。积极发挥优势树种的生态功能,以营林科技为支撑,解决好优势树种的消耗和再生。配合科学的密度规划、营林管理、轮作混交等措施,实现林分的结构优化和可持续性应用。对于后者而言,林业生产催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每一种产业都相应发展多家企业。企业的经营理念是否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在优化企业结构时,要以生产力为布局,陶汰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企业和落后企业,进行资源优化利用和人才输导,稳定社会局面,促进文明和谐局势。对于优势企业,要加强科技引导,以产业带动形式,推动企业完成结构布局。同时鼓励企业重组优化。

4.3探索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结合点,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下,一切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林业发展道路和模式终将被历史所陶汰。因此,必须在林业经营活动中,寻找生态契合点。这就要求林区要以科学保育为手段,以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为内容,以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为己任,以恢复林区生态环境为目标的林业经营活动,才能实现生态与发展的共赢。

5结语

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科学的力量,不断改变管理方法、技术内涵、经营理念,才能实现林区内生态环境的恢复,实现生物多样性,发挥林区的功能特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向更深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陈建成,程宝栋,印中华.生态文明与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研究[J].中国人中.资源与环境,,18(4):139-142.

[2]苏惠超.以林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J].吉林农业,(6):320-321.

[3]张晓军.湖南林业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10.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十

从人类文明发展形态的角度看,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形态的一次飞跃。建设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任务。贵州省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全省上下按照胡总书记的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全新执政理念,明确了经济社会从又好又快到更好更快的发展目标,确立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规划了建设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的蓝图,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有序推进。

一、加强环境保护,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一)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源头控污成效明显。

一是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以来,省政府和省环保系统先后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污总量指标的企业下达了486个限期治理项目,先后实施了红枫湖、百花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集中整治了清水江流域磷污染、拖长江煤泥污染和松桃县锰污染。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减污控污。2006年以来,全省针对76家“双超”、“双有”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二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按照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简易工况法和新标准,在全省全面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社会化、专业化,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均建立了专业化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大力推进城市燃煤锅炉的取缔和改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是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切实加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批准实施了《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环境整治方案》,并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给予各地大力支持,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划定和完成审批。水质监测全面加强,各地对本辖区内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每月1次,及时监控水质变化情况,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四是创新河流环境保护机制。省政府2009年在清水江和三岔河分别实施了河流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及环境保护河长制,有力促进地方政府和单位加强河流环境保护。《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规定:交界断面当月水质实测值如果超过控制目标,上游地区黔南自治州应当向省级财政和下游地区黔东南自治州财政缴纳水污染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纳入同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污染补偿标准为总磷600元/吨,氟化物1000元/吨,2011年拟分别提高到3600元/吨和6000元/吨。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的环境保护河长制要求:六盘水市、安顺市人民政府、毕节地区行署以及9个县(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三岔河流域主要河流的“河长”,“河长”对本辖区内河流水环境质量负责。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各“河长”上一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不好地区的“河长”实行评优创先一票否决,并对该地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加强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省环保厅制定并实施了《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从2008年开始,对全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21个断面水质实施监测及考核制度。

(二)污染减排强力推进,“十一五”目标基本实现。

国家规定,贵州省总量减排目标为:到2010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115.4万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15%;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在21万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7%。200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紧紧围绕总量控制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坚定信心、实施攻坚。“十一五”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并将减排指标、减排工程治理项目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列为其主要内容。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连续召开了18次专题会议以及现场督查会,研究部署污染减排工作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二是通力合作、全力攻坚。为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了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督查制度,省政府督查室、省环保厅等部门每季度联合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全省各地政府、各级部门都按照相应的职责和计划,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减排工程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省环保厅对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逐一跟踪落实,并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重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实施预警,截止目前先后发出预警36次,对整改不到位的9个区县实施了区域限批。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执法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要求各市(州、地)环保部门每月组织进行1-2次重点督查,各县环保部门进行2-4次督查。

三是实施问责、打好攻坚。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规定对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任务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等情况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引咎辞职、取消评优创先资格的问责方式。2009年,省政府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6个地区政府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是加大投入、强力攻坚。“十一五”以来,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同时加大了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目前安排污水处理建设各项资金总计50亿元。另一方面针对全省污水处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要实施有利于污染物减排的价格机制,并在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问题上提出了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全省污水处理费平均征收标准已由2006年的0.20元/立方米提高至0.60元/立方米,其中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到0.65~0.8元/立方米。

目前,全省已建成99座污水处理厂,39座已环保验收投入运行,60座环保批复试运行,处理规模174.2万吨/日,实现了《攻坚方案》中确定的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城镇污水处理率接近60%,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6个省份之一。全省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已基本建成投运,全省脱硫火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达到100%,成为全国率先实现这一目标的3个省份之一。经环保部审定,2009年底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117.55万吨、21.6万吨,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4.87%、2.63%,分别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4.8%和1.3%的削减任务。2010年上半年贵州COD排放总量为10.52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8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7.0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72%。

(三)环保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以来,贵州切实加强了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全省环保部门按照国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集中开展了查处钢铁、涉砷等“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饮用水源、造纸行业环境执法后督查,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开展了集中整治。仅2009年,全省就出动了执法检查人员64245人(次),检查企业2560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99件,罚款1128万元,对59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对全省燃煤电厂50台机组在旁路烟道进行了铅封,并在电厂烟囱上加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彻底解决了旁路偷排及挡板漏风问题,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的充分肯定。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报告制度,向火力发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派驻了企业环境监督员。

(四)生态示范创建稳步推进,绿色理念渐入人心。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目前,贵阳市已被环保部批准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省共有14个县(市、区)开展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3个县(市)开展了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17个乡镇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开展了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试点创建工作。赤水、荔波、湄潭、余庆、凤冈、绥阳等6个县(市)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1个乡镇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命名。

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十一五”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污染防治为着力点,切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环境质量总体逐渐好转。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2009年,全省12个城市中,贵阳、六盘水、安顺、兴义、毕节、铜仁和赤水市7个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水平分别为0.051毫克/立方米和0.017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与2005年相比,二氧化硫降下降15个百分点,二氧化氮下降10个百分点。贵阳市和遵义市作为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6天,优良率达94.79%。2009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0%。与2008年和2007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9和6.9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贵阳、遵义、六盘水、凯里、兴义、毕节6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70%(以监测个次计)。2009年全省74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所在功能区类别标准的断面有49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66.2%。其中,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数为50个,占总监测断面数的68.9%,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

(二)环境污染事件及投诉逐渐减少。

“十一五”来,省环保部门共接报54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2009年为4起,均为一般环境事件,较2006年的23起相比,下降了83%。2009年共接到环境污染投诉事件66起,比2005年少了68起。

(三)生态环境逐渐改善。

为加快贵州“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省全面加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森林覆盖率以每年递增1%的速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39.93%。

(四)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普及。

11.强化环境保护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篇十一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确定下来,提出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推动全国、全社会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观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重要决策。生态文明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也不简单是一个污染防治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道路问题、经济结构问题、消费方式问题。

在第六次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搞好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关键是加快“三个转变”。 “三个转变”的主要内容:第一,是由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重;第二,由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增长,向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同步转变;第三,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保护环境,转变为既靠行政手段,又依靠政策、政治、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来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三个转变”的提出,结束了长期以来经济和环保关系的争论,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环保工作者,我对经济和环保的关系有自己的理解。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烧掉的资源越少越好,留下的污染越小越好,最好是零排放。前者就叫资源节约,后者就叫环境友好,加起来就叫又好又快,GDP能搞多少就搞多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用停止发展的方式来保护环境,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绝不宽容污染。不搞环境保护带来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危机都是一次对经济发展乃至文明进行的洗礼,哪个国家能够在危机中抓住机遇,就能在危机后更加稳健地发展,反之则可能陷入社会的危机,甚至发展成果毁于一旦。

前不久,网上说环保部一次批了90多个“两高一资”项目,说中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改变了原来的环境保护政策,海外媒体也参与了炒作,我认为这不符合事实。实际情况是,2008年我们卡住了156个高耗能项目,这些项目总投资4300多亿元,这才是事实。所以,这种不符合事实的炒作,不是无知便是偏见,说得严重则是别有用心。

在金融危机中,全世界都很关注中国的环保问题,也有些议论,好像我们把钱都投到金融债上和基础设施上了。实际情况是,国家4万亿一揽子计划中,有3800亿用于环境和生态问题。胡总书记讲,在金融危机当中,千万千万不要搞“两高一资”项目,千万千万不要搞简单的重复建设。保护环境是最大的民生。要在金融危机当中培养新的产业,这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世界上有两个不争的事实:第一,认为环境问题是世界问题的复杂体;第二,环境问题没有国界,在国际上也没有争论。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以把握自然规律为前提,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建设生态文明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

我们还要注意加强环保部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强化地方环保部门的基础能力,形成政令畅通,高效有力的决策执行,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形成环保工作的合力和统一战线,环保才有希望。

(周生贤 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

12.促进湖南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和农业生态文明 篇十二

2010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 甘肃的发展“要以生矿山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前提,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 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甘肃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甘肃作为西北乃至全国的重点生态安全屏障, 这是国家的战略定位。要明确生态地位的全局性、紧扣国家的大战略、立足自身生态的脆弱性、采取有效的大举措,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国扶47条”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 甘肃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相继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初步形成了以黄河、长江上游和河西内陆河流域为主体的生态屏障, 以及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陇东及中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为重点区域的“三屏四区”生态建设布局, 全省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一、实施重大生态区保护、修复工程, 增强生态能力

根据甘肃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 分别实施了不同的生态修复工程。

㈠对重要水源补给、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修复首先实施林区封山育林、牧区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等措施, 尽快遏制生态破坏和草原退化局面, 增强其水源涵养能力。随之采取综合措施, 进一步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牛羊育肥基地建设项目、鼠害综合治理项目、青稞基地建设等项目, 促进全面恢复功能, 从根本上增加和提高水源补给能力。通过实施对祁连山区冰川、湿地、森林、草原抢救性保护工程, 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对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 通过实施生态移民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 巩固绿洲生态建设成果;随着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区保护与建设项目、《黑河流域治理规划》等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大工程的相继启动, 2010年底, 干涸半个多世纪的青土湖重现碧波, 湖区周边的植被面积与水域面积呈现出逐年增大态势, 植被面积由2010年的5447公顷增加到2012年的6258公顷, 形成了约15平方公里的水面。伴随石羊河流域生态持续改善, 中国北方三大沙尘暴发源地之一的民勤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㈡对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主要围绕渭河、泾河、洮河等以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的中小河流域实施综合治理, 特别是加快“两江一水”等重要河流水源涵养保护工程建设。一是建立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并对应急反应能力进行了培训;二是对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包括新建加固堤防、护岸、河道整治清淤等中小河流治理;三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退牧还草、人工饲草料地、棚圈等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植被恢复等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全省累计完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1227.4万亩, 义务植树4.42亿株, 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9.04%上升到2010年的13.42%。

㈢对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突出抓“节水”和“引水”两个重点一是全面“节水”, 在每年党河来水流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 从农业、工业、旅游服务业及城乡居民生活中尽最大可能节约大量水资源, 用来补给提升地下水位和市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建设;二是积极“引水”, 尽快争取实施“引哈济党”工程, 缓解敦煌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之间的矛盾, 从根本上改变敦煌水资源短缺的现状;三是通过结构调整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措施, 规范用水秩序, 控制人工绿洲规模, 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 实现生态修复。

㈣对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 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为切入点, 加快以治沟骨干工程为主体的小流域沟道坝系建设;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促进退耕还林还草;采取封山育林、封坡禁牧等措施, 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的改善, 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促进其生态修复;通过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实现由传统水土保持向现代水土保持转变, 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2万平方公里, 其中新修梯田493.89万亩、营造水保林451.13万亩、人工种草206.54万亩、封禁治理297.92万亩、其他措施76.26万亩, 建成淤地坝398座。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积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 新增中小水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㈤对自然生态保护区通过建立保护区荒漠生物物种储存基地, 依法保护荒漠植被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禁止在保护区猎杀、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建立保护区荒漠生物物种储存基地, 保障生物物种安全。通过加强沙漠化和荒漠化治理, 发展适合当地生态环境的特色产业, 促进区域生态自然修复。全省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稳步增加, 现有自然保护区49个, 面积1.44亿亩,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 90%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和80%的湿地得到保护。

二、坚持“生态优先”原则, 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根据甘肃实际, 必须坚持生态环境优先, 东西两翼要在发展中保护, 山区要保护和发展并重, 坚持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根据这一思路, 及时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如何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促进全省经济科学发展提出具体措施。在选择项目和招商引资时, 把循环化、可持续作为优先条件, 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 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划定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三条红线”:对新建项目, 凡环保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 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 凡经过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有助于实现甘肃科学发展的绿色新路。

针对甘肃经济是传统的老工业基地, 尤其是石化、钢铁、有色、冶金等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两高一资”产业、装备制造业为主, 经济增长方式大多以速度型、外延型增长方式为主的状况, 采取“惩黑扬绿”措施, 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 做深做精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电力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传统支柱产业;围绕节能减排、降耗增效和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技术改造, 着力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有色冶金产业、新能源产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 形成与传统支柱产业相配套、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进了整治违法排污个业、加强污水处理和集中供水工程。截至2011年, 全省已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23家, 在建污水处理厂11家。全省市州所地城市集中工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达标率为99.6%。通过城市布局调整和优化、提升环境承载容量、加快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高污染车辆的强制淘汰、大力推广使用清洁和准清洁能源等措施, 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探索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夯实生态基础

甘肃省把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甘肃现代农业的目标模式, 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甘肃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实践形式, 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㈠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全省各地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实际, 围绕三个方面确立生态立县 (区) 战略。一是做优生态环境。树立生态就是财富、生态环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的发展理念, 保护好森林、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 落实节能减排降耗各项要求,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旅游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 让招商引资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后发力量。二是做强生态旅游。在生态条件优越的地区, 坚持以“彰显生态优势、打造精品景区、建设特色村庄、活跃乡村旅游”为核心, 建设集观光度假、休闲养生、民俗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三是做活生态文化。以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为核心,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的生态文化设施, 开发生产具有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的产品, 使之成为旅游产业新的增长点, 体现了文化与旅游“和谐共生”“和谐共赢”的发展之路。2012, 甘肃省有25个乡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有72个乡镇和235个村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 (村) 。

㈡重视水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 积极探索集雨节水技术措施在陇中地区, 面对严酷的自然条件, 大力推进小水源工程、干旱山区集雨节灌工程。广大农民群众和科技人员围绕“蓄住天上水、保住土壤水、用好地表水”, 探索出了“梯田、水窖、地膜、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旱作农业发展路子, 形成了雨水拦蓄入渗、覆盖抑蒸、雨水富集叠加利用等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旱作农业技术路线, 特别是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成功应用, 为全省旱作农业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在河西地区, 探索出了滴灌、膜下滴灌、喷灌和微喷灌等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效节水农业措施。定西市针对黄土高原半干旱区 (定西) 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和贫困的区域现状, 提出并示范推广了“黄土高原半干旱区退耕还林 (草) 草畜及特色作物产业化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该项目对促进黄土高原半干旱区农业的可持续高效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㈢突出生态价值, 发展优势产业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 大力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的特色产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 积极鼓励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 培育和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培养引进科技含量高、污染程度低的绿色农产品, 马铃薯、中药材、草产业、现代制种、啤酒大麦等产业发展居全国第一, 杂交玉米制种量占全国用种量的53%, 甘啤系列大麦已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种。当归、党参、红芪、大黄等四大名贵药材销往台湾、香港、东南亚地区, 部分远销欧美市场。脱水蔬菜、番茄酱、果酒果汁、优质小杂粮、油橄榄、食用菌、食用百合、球根花卉等地方性特色产品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 部分产品已走向国际市场。

四、强化执法监管, 推动了生态建设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㈠突出制度建设坚持依靠法制来规范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方面, 已经相继制定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地方法规。同时, 省上也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 逐步形成了生态保护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依法处置各类生态保护问题。

㈡加大生态执法力度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按照“省级督查、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体制, 明确职责权限, 执行监管对象全覆盖机制, 各级执法机构将分别划定重点和一般监管区域、行业、企业, 统一确定监控名单和监管内容, 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省级环境监察部门将对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染减排项目进行督查, 不定期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排查整治及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力度, 特别是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监管。通过联合执法或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生态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 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㈢把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对各级政府和17个省直部门环境监督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 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评价依据及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注重从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政绩, 树立起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 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㈣倡导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 增强了生态理念甘肃省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 抓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核心,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环保观念, 引导人们摒弃那些过分讲求豪华的“高档消费”、随意铺张浪费的“攀比消费”、片面追求方便的“一次性消费”等消费陋习。鼓励人们购买节能、节水和再生利用产品, 形成绿色消费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同时, 大力培植绿色产业, 引导企业生产更多物美价廉的生态消费品, 杜绝有害包装和过度包装, 从而不断减少人们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海滨, 李树基.保护和建设甘肃草原绿色生态屏障[J].甘肃社会科学, 2011, ⑵.

[2]李晓霞.关于“再造兰州”发展战略的调查[N].兰州日报, 2012-04-05.

[3]魏胜文, 侯万锋.科学发展观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J].甘肃社会科学, 2008, ⑷.

13.生态农业文明发展的再思考论文 篇十三

摘要:稻鱼共生生态农业文明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现代农业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生态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对传统农业“稻田养鱼”的创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丰富和传承稻鱼文化,对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我国现代农业技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稻田养鱼;经典农业;现代农业技术;创新集成;传承

作为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稻鱼生态文化是我国首批入选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新时期下稻鱼共生生态文明的创新和传承对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我国现代农业技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因此,应大力加强生态农业技术、传统农业技术等现代农业科技的系统研究,总结我国传统经典农耕技术———稻鱼农业文化发展历史上的特色和规律,有计划地对稻鱼农业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整理研究,做好稻鱼生态农业学术思想、经验和技术特色的继承工作。通过继承和发扬农学的科学内涵、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丰富和发展生态农业的理论和实践;以创新实践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着力加强对传统农业基础理论、特色技术的研究和创新耦合,有利于稻鱼生态农业技术的提升,丰富和发展传统经典农业文化的理论与实践。

1稻鱼共生模式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传统稻鱼生态文化基本保持稻谷产量稳定,节省人工除草的劳力;由于草鱼等鱼类及鸭等禽类生理上的需要,堵截了杂草和浮游生物及底栖动物与水稻争肥料的缺口,并以其粪便转供给水稻作肥料,使稻田中的物质循环直接向有利稻鱼双方转化,同时将稻田中的孑孓、病菌也消灭干净,为改善农村卫生健康创造了条件;稻田养鱼(鸭)不需水池,投入饵料少,人工放养可以收到鱼325~450kg/hm2,商品鸭150~300kg/hm2。但是,其仍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形成的在水稻田中“种植一季稻、放养一批鱼、饲养一群鸭”的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1)管理粗放,生产力低。长期以来,传统的稻田养鱼(鸭)是一种放养(牧)行为,鸭子或鱼的时间和数量都未固定,生产管理不到位。稻田养鱼大多工程简单、零星分散、饲养粗放、产量低而不稳;规模化、产业化配套不完善,多为小生产的经营体制,导致稻田养鱼的发展缓慢。(2)缺乏保护意识。尽管传统稻鱼(稻鸭)农业文明的生态效益十分突出,但由于其前期需一定投入,加之生产过程中基本不施用化肥和农药,水稻产量低而不稳,生产效率偏低,难以推广和维系。在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的今天,我国农村也未能幸免,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现状不容乐观。农民是农村人口的主体也是农村环境保护的主体,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水平偏低,传统经典农业文明面临退化。(3)缺乏对稻鱼特色产品的推广开发和科技引导。我国稻鱼农业文化的代表地———贵州从江、浙江青田,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处于相对闭塞的环境。两地经典的“稻—渔”生态农业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大量的是单家独户的生产模式,某些模式的应用推广面积在不断减小;其次,稻鱼模式的优质农产品生产面积不大,基础设施薄弱使得其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较差;第三,农村劳动力减少,交通不便利,一些先进生产技术的运用又需要农民从生活习惯上作出改变;加之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没有及时跟进,先进的生产方式没有向农民宣传和引导,稻鱼产业处于相对自发状态[1]。现代稻作生产主要依赖于化肥、农药等大量化学性物质的投入来获得高产稳产,这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使稻米品质受到危害。2015年我国水稻的化肥利用率为35保玻ィ农药利用率为36保叮ィ郏玻荨6在发达国家,美国粮食作物氮肥利用率大体在50%左右,欧洲主要国家粮食作物氮肥利用率大体在65%左右,比我国高15%~30%。当今我国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使用量大,浪费严重。我国农业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污染面积大,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危害严重;水稻生产尤为突出。农田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2015以来,农业部开展“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希望通过加快转变施肥用药方式、推广新型高效肥料和农药、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举措,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不合理施用[2]。中国经典农艺稻田养鱼、养鸭能减少农药、化肥污染,保障粮食安全;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能显著降低稻田产甲烷细菌数量和甲烷排放量。稻田养鱼、养鸭减缓大气“温室效应”,亚洲稻区已在广泛应用。中国传统农业中保留下来的历史经验都是巧夺天工的,目前也大多已濒危。弘扬稻田养鱼、养鸭生态农业技术,进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能保护整个稻田湿地农耕系统。稻田湿地农耕系统保住了,与之相伴的农业文化、生物多样性及可持续发展等就有了保证。因此,创新和弘扬稻鱼、稻鸭共养生态农业技术,对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代农业背景下的稻鱼(稻鸭)共作是一种立体种养技术,是充分利用鱼类(鸭子)的役用功能,来为水稻生产服务,进行农业可持续发展。“嫁接与组装”可以使我国经典“稻—渔”农业遗产升级换代(图1)。在现代信息社会的背景下,对“稻田养鱼”农业遗产做精细“修补”,将传统文明与现代技术相互“嫁接”和“组装”成为可能。只要掌握好“嫁接”和“组装”的手段和方法,就不难提升“稻田养鱼”农业遗产的当代价值,还可以发现和建构符合现代要求的创新型农业体制。

2基于“稻—渔”生态文明的技术创新

为进一步降低“稻—渔”生态文明对水资源的需求,降低劳动生产强度,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及职业农民等对经济效益的需求,以资源高效利用、轻简化为主线,以绿色、提质、高产、高效为目标,进行“稻—渔”生态文明的技术创新。笔者基于前人的研究,总结出了4种基于“稻—渔”生态文明的创新技术,即水稻起垄栽培技术、早稻套作晚稻多熟制轻简栽培技术、多熟制稻田稻油鱼生态种养技术、稻+鱼+再生稻生产技术(表1。

3基于“稻—渔”生态文明的时空延展

为了充分利用稻田生态系统潜在的时空、营养结构,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可在“稻鱼(鸭)共作”基础上再加环(生产环、增益环和产品加工环)。运用生态学原理,整合相关的生态因子,可以发展“虫—鱼—鸭—稻”、“苕—稻—鱼(鸭)”、“稻—鳅—鸭”、“一稻两鸭”等当季复合生态模式和“稻+鸭—草+鹅”周年复合生态新模式(表2)。

4其他相关技术的优化

4.1选用适宜的水稻品种和鱼类(禽鸭)品种

(1)选用株型紧凑、耐肥力强、茎秆坚硬、不易倒伏、耐深水、抗病虫、产量高、品质好的优质高产抗病水稻品种。如“稻稻鱼”耦合生态种养模式,在长江流域双季稻田养鱼,水稻品种应选用生育期适宜(或较长)、茎秆粗硬、较耐肥、抗病虫的品种。双季稻栽培种养耦合模式,具体选择何种早稻与何种晚稻配套,应考虑各品种的具体生育期和栽培方式。(2)稻田养鱼的鱼种,应选择耐浅水、耐高温、耐低氧、食性广的鱼类,主养品种应选草鱼、鲤鱼等植食性鱼类。搭养鱼类可选鲢鳙鱼、革胡子鲶等滤食性或肉食性鱼类[14]。另外,还应考虑选取本地区消费量较大或者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鱼种投放比例(以重量计):主养品种占60%~70%,搭配品种占30%~40%。(3)稻田养鸭,鸭子选用体型小、适应性广、抗逆性强、生活力强、活动时间长、活动量大、食性杂、嗜食野生生物和肉质优的蛋肉兼用型、蛋用型或杂交鸭作为首选品种。

4.2管理技术优化

围绕高产值、高效益、低成本的目标,优化水稻栽培管理方式、鱼类及禽鸭的饲养方式,形成稻—渔生态高效种养新模式。(1)科学运筹肥水,合理密植。肥料运筹技术是水稻产量的决定性因素。肥料管理原则:根据各品种需肥特性,合理施肥。前期基肥施肥量约占70%;中后期追肥约占30%,以追施穗肥为主。做到施足有机肥作基肥,配施磷、钾肥,后期严控氮肥的施肥方法。由于实行稻田养鱼、养鸭种养耦合技术,实现禽、鱼类粪便等有机肥直接还田,有机肥当季被利用,可减少无机肥料的施用量。看天看水施肥,晴天施肥,阴雨天、闷热天不施肥。稻田中水体的透明度低于30cm时,不用施肥,透明度为35~40cm时,说明稻田水中的肥力不足可适当追肥。稻田养鱼应用清洁无污染的水源。养殖期间水位变化主要根据水稻的`需水量来定,原则上在不影响水稻生长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水位。除烤田阶段外,田间水位是由浅到深,与鱼对水的要求基本一致。(2)优化放养条件、时间、数量及饲料配比。适当早放鱼、鸭;根据鱼种、禽鸭的大小、稻田面积来确定放养数量。稻田养鱼,提倡放养大规格鱼种。一般稻田可放养8~15cm的大规格鱼种4500尾/hm2左右,高产养鱼稻田可适当增加放养数量,具体因地而异。混合养殖鱼种,草鱼的数量占50%,鲤鱼+鲫鱼占50%。过早易造成秧苗损伤,过晚易造成草荒,不利于发挥稻鸭的互促互利的生态效益。放鸭密度应视田间饵料而定,一般为225~300只/hm2。稻田中杂草、昆虫、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天然饵料可供禽鸭、鱼类摄食,可提供150~300kg/hm2天然鱼产量,但要达到750kg/hm2,则必须采取投饵措施,添加一定比例的有机废料,常用的种类有嫩草、水草、浮萍、菜叶、蚯蚓、蚕蛹、糠麸、酒糟等。有条件的可投喂配合颗粒饲料,投饵要定点、定时、定量,并据摄食情况调整投饵量。稻—渔共作,应尽量发挥鱼、鸭的役用功能;训练鱼群、鸭群定向运动、游动觅食,以轮牧方式,根除种植区域的草害。对鸭进行采食训练,刚放入田间鸭棚时,用哨声或响铃等训练采食反应,然后引诱其去浅水中取食食物。(3)科学防治病虫害。稻田放养动物后,由于鱼、鸭能食草、食虫、食水稻老叶,水稻病虫害大为减轻,一般情况下尽量不施用农药和除草剂。但在病虫害发生高峰期,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禁止使用对鱼类高毒的农药品种。农药使用应符合GB4285、GB/T8321的规定和NY5071-200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中有关禁用渔药(农药)的规定,注意选用生物农药、对家禽、鱼类和环境友好型农药及常用剂型。根据水稻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使用农药,同时注意用量、次数、安全间隔期等。为保证食品安全,一般每季用药不超过2次。农药施用前,做好禽鸭、鱼类的回避工作;疏通鱼沟、鱼溜,加深田水水位至10cm或使田水呈微流水状态;施药时降低和稀释药液浓度。除采用化学农药防治外,稻田养鱼应提倡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法,如采用频振式杀虫灯来防治害虫,既杀灭害虫,又为鱼类禽鸭提供天然蛋白质饵料,有利于保护稻田生态环境。此外,稻渔共作期间,同时做好鱼类、禽鸭疾病的防治和天敌的防控工作。定时巡田,查漏补缺,观察水质,清除污物,更换新水,消毒防病等。

4.3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加强保护意识和正确开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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