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体系

2024-08-14

公共管理体系(8篇)

1.公共管理体系 篇一

公共管理公共利益论文

公共管理的公共利益是怎么样的?恐怕我们这些没学过公共管理的人士是完全不懂的了,那么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相关论文,看一看懂不懂吧!

论文1: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摘要: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利益的特殊性,大多数人共享的特征,在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创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利益。

所以如何实现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中的核心目标,对公共利益的研究是公共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含义及特点的界定上,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中如何平衡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关系

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特点

(一)公共利益

要区分公共利益之前,我们首先对利益做一个简单的界定。

利益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我们可以选择不使用我们的利益,但是拥有利益却是每个人的权力。

第一,利益的需求具有普遍性。

利益的需求因人而异,但是每个人相同的是都会有利益的诉求。

不分性别、年龄或者高低贵贱,在这个各方面伟人和普通人一样需要利益。

第二,利益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即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不管是以哪种形式表现出来的,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体现,在这一方面具有客观存在性。

第三,利益是人们生活中所必须的,比如生存和生活。

第四,相对于主体来说,利益算是客体,但是在需求上与主体是具有一致性的。

公共利益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进行理解,它主要包括了公共和利益两方面内容。

由于公共这个含义比较难以理解,从而促使公共利益研究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界定。

第一,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的受众范围更加广泛,即全体社会人民,包含的内容十分复复杂。

通常来讲,利益和需求之间是有着相应的关系的,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并不构成公共利益这一概念,也不一定会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比如,公共广场、公共汽车以及公共环境等,彰显的并非是单个人的诉求,而是尽量做到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共利益带来的好处,因而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所显著的区别就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

第二,公共利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共享性,即建立在社会会上的每个人对自己应该享受的公共利益平等索取的基础上。

尽量使社会上的每个人平等的享受公共利益,但是也并不排除公共利益在实际的分享中会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例如,把社区看成是一个公共场所,社区的居民在社区中所享受到的可以当作是公共利益,但是份额可能会不一样,可能会多一点,可能会少一点,不会实现绝对的公平。

即便是某些居民已经在这个社区里面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所分享得到的利益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要想解决这种冲突,主要由两种方式:一是为了防止公共利益受众不均,应对其中的差额进行控制,避免份额继续扩大,尽量追求公正平等。

二是在分配的过程中,若发生拥挤,可以采用收费的方式保证公平分配的顺利进行。

(二)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除了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结合社会的力量,既需要法律规范的约束,也少不了道德观念的制约,再加上一些新的技术和观念在公共领域的辅助,这样公共管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思想的各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有效结合,能够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为人民群众多谋社会利益。

所谓的公共管理就是和社会性质相关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这个过程由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共同参与,共同致力于为人民创造更多的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是一种手段,是一种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的重要手段,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此过程中就充当着主体的作用,而政府在这其中处在一个统筹全局的领导地位,利用各种法规和权利影响着公共管理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然而随着公共管理的进程不断前进,政府和非政府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了轻微的变化,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不断壮大,很多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工作将由政府一方转移到非政府一方。

二、公共管理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公共管理的主体所做的努力是公共利益实现的保障,包括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给予充分的政策指导。

在公共管理中,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毕竟群众才是公共利益的最终享有者,政策的制定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

然而,目前我国在公共管理领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各相关方经常会在某些重大政策的制定方面出现难以协调的局面,影响整个大局的实现。

而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起一个主导大局的作用,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从公共利益出发,避免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出现冲突的局面。

关于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公共管理是公共利益的实现手段,也是保障,公共利益应该是公共管理需要最为核心的目标心,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

人们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的利益性和导向性的,更通俗的一点说就是和经济人的假设是类似的,人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这也就是创造价值以及实现价值的一个过程,没有利益,价值无从谈起,换言之,没有利益,价值也就无从体现。

在利益的驱动下,社会才有了前进的动力,对公共事务管理就应当实现公共的利益,不能单纯管理而不顾公共的利益,那样公共管理的价值和意义从何体现呢?

(二)公共利益决定公共管理的形式

上面我们说过,人们对于利益的需求一方面是物质的,即外在需要,一方面是精神层面上的,即内在需要,即便可能不被每个人都意识到,但也实实在在存在的。

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力求满足两方面的需求。

但是公共利益又不是受每个人的意愿左右的,公共管理也不能满足每个人的需要,政府利益属于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之一。

政府在实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时候,保障公共利益实现自身职能。

但是,在公共领域的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个人一般会选择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公共利益采取漠视的态度。

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此时就应该试图协调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实践者和创造者,就应该时刻牢记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

三、关于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的思考

(一)公共利益的考量标准不全是依据需求者数目

在进行公共利益的决定时,如果所有人的趋向都是相同的,那么问题就简单了,大众的需求就是公共利益的体现。

比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大家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对公共利益的趋同,大家一致需求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容易使人们在公共管理领域作出决策。

但是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分歧的时候,是否还存在公共利益,或者说是否大多数人的需求就是公共利益?事实可能并不完全是这样。

公共利益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这种公共利益被多少人需要。

被大多数人需要或认可的自然是具有共享性的社会利益。

但是还有两种特殊情形:一是并不是大多数人需要的社会利益,可能只有少部分人需要,但是由于社会的分享性,这同样可以称之为公共利益。

二是这部分利益可能只有少数人需要,但是却对多数人产生影响,他可能由于这少部分人的接受而是其余的大部分人不得不被动接受,通过合法程序实现。

公共利益不仅仅是绝大多数人需要的,更不能以人数的多寡。

其实,公共利益的决定性特征应该是,这种利益是否具有分享性,能否通过分享性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认可,并创造福利。

(二)公共利益的领域不局限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利益表现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所选取后者时所做的抉择,即公共利益其实和国家层面的利益是一样的,这样的说法就减少了各种层次的公共利益和国家整体之间的冲突。

然而,社会分享性中的“社会”不是一个泛泛的概念,是具有一定的层级性的。

在我国,社会既可以指全国范围内,也可以小到一个省市县等行政区域,这样在空间层面,社会的范围就有了区分。

2.公共管理体系 篇二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的建设, 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 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1.1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

政府自国家产生以来一直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导者。西方国家早期的政府组织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政府提供的职责, 一是使国家安全不受侵犯, 二是公正司法, 三是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技术进步和物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 我国公共服务需求增长迅速, 公共服务日益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

1.2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行政体系和公共服务模式

在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吸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有益做法,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改变由政府独揽的公共服务建立方式, 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授权、分权、契约的方式, 把一些公共服务交给企业和其他社会非营利性组织来承办。还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同时主动利用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从而实现公共服务方式的多元化。

2 公共服务:现代企业发展中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还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健康发展问题。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 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健全, 同时也需要企业的自觉行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 同时企业也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2.1 企业越来越成为社会上提供公共服务内容的重要组织之一

国家在公共服务中面临资源的缺乏或正面临着不断增长的“无法管制”的环境, 国家对其他社会行为者的依赖性也正在增长, 传统意义上公共管理的主体——政府, 不再是社会公共事务唯一的管理者, 公共事务由公共部门、商业组织和民间组织等共同承担。特别是为了有效地克服政府与市场失灵, 弥补政府功能与市场功能的不足, 企业也成为社会上提供公共服务内容的重要组织之一。

2.2 为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公共服务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企业是营利性组织, 赢利是企业的基本特征。但企业的赢利只有在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才是正当的、合乎道德的。企业应承担并履行好经济、社会责任, 为极大地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不仅要强化经济责任, 还要强化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 发展循环经济, 实践和追求“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 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精神, 这是对现代企业责任的最好诠释。

2.3 企业在追求效率、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随着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 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等各种将企业引入公共服务提供领域的方式将逐渐增多, 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为了争夺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的竞争, 所以企业应该不断务实创新, 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才能在公共服务市场化领域取得利益最大化。企业不仅要考虑效率还要更多地考虑公平, 这就要求企业在公共服务市场化领域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也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所以企业要不断增强和培育社会责任感以适应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需求。

3 构建以人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在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时, 政府、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间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发挥各自资源优势, 相互协作, 形成一种整合力量, 对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1 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规范政府行为, 一个重要问题是政府角色的定位, 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 政府既不能越权、越位, 也不能弃权、缺位, 更不能滥权、错位, 而必须与民众、社会其他组织共同治理, 通过多种方式, 鼓励和培育第三部门、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事业管理, 整合民间力量, 形成国家建设的协作网络, 以推动国家发展。这种共同治理的模式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 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 同时也将大大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

3.2 政府为规范企业行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企业为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如产品设计的无缺陷性、产品质量的保证、产品的安全卫生性、服务的有效性等, 部分的实现了企业的价值, 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 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尚处于初级层面。政府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过于放松, 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 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制的层面, 限制政府行为, 实行有效的政府监管, 为企业的良好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3.3 政府要对市场化公共服务进行监督

我国进行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以后, 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一是存在着利用公共服务的垄断性, 人为地抬高消费品价格, 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一些政府部门将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当做推卸政府责任的方法。三是社会的分配不公。要真正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规范和监督。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 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会有着广泛的直接接触, 从而使得权力寻租的机会也在不断增加。因此, 政府等公共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3.4 政府、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优势互补

在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上, 政府部门主要依赖政府的命令机制, 第二部门主要依赖市场的价格机制, 而第三部门主要依赖社会群体的网络机制。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合作机制中, 这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应由原来的“指挥—服从”、“配合—互补”转化成“合作、协议和伙伴”等关系, 组建灵活的合作方式, 构建多层次、多面向的公共服务提供体系。在当代, 政府应当整合社会力量, 注重与企业、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建立水平式的伙伴关系, 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提供体系。

摘要:本文从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出发, 阐述了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 为企业提供有效公共服务, 建立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 加强监督, 大力引进竞争机制, 从而使政府、企业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优势互补,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行政体系和公共服务模式。

3.公共管理体系 篇三

一、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内涵

新公共管理运动起源于英国、美国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并逐步扩展到包括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乃至全世界。在当代,新公共管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其作用和影响日益突出。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让管理者进行管理;衡量业绩;产出控制;顾客至上;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散化和小型化;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这八个要点既是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基本取向,又是新公共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公共性”作为新公共管理的一种基础性内涵,决定了新公共管理的客体或对象是公共事务,即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新公共管理模式力图将政府市场化,冒着让社会步入危险的风险让市场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但也产生了如何与公共职能有机结合的问题。一味注重实效的新公共管理模式由于过分强调对“绩效”、“效率”的追求,反而易导致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应用于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构想

(一)加强政府的治理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历史变革。在经济转轨时期,各级政府普遍面临一方面政府要放权于企业、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另一方面政府还要承担起培育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任务。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社会自主化管理,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都要政府的支持和扶植。现阶段我们仍然存在政府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不够规范,对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仍然很多、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未形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未能很好发挥的问题。有鉴于此,当前政府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加强和统一宏观调控部门,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流通管理体制和金融监管体制,强化市场监管力度的改革上。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进一步重新构建政府新的职能体系,明晰政府与市场各自的责任关系。使政府得以充分发挥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领导和治理作用。

(二)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

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管理的成本意识淡薄,庞大的财政支出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也妨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十六大提出了通过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新思路。电子政务是政府管理方式的革命,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表现为具有生产力性质的政府管理工具的创新,政府通过现代管理手段,转变传统行政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要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和权限。属于中央职能范围的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属于地方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务由地方政府自主管理;处理好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必须按照既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统一,又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依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限。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及相互关系应当由宪法加以规定。

(四)大力推进以事业单位为代表的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我国今后机构改革的重点。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培育公共服务体系,遵循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历史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在未来进一步的体制改革中,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一个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

三、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模式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是摆在国人面前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

(一)建立新公共管理理念。

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正在带来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飞速变化,带来社会各个群体行为和要求的变化,也要求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方式必须发生变化。公共管理所涉及的转变观念实质上是转变对政府作用的定位认识。新公共管理是公共部门应对社会要求、顺应市场化浪潮的时代产物。新公共管理重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重在公共利益上;强调政府组织与其公共组织相统一,重在政府组织上;主张社会问题管理与资源管理相统一,重在问题解决上;关注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统一,重在结果管理上;提倡管理所追求的公平与效率相统一,重在公平上;要求公共组织的外部管理与内部管理相统一,重在外部管理上。公共管理内涵的本质是公共性。这种公共性是社会性的升华或抽象。公共管理的主体、价值观、手段、对象和目标都体现了公共性,从而与私营部门的管理区别开了。公共管理从权力中心向社会中心转变,从管理中心向服务中心转变,管理原则从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转变,等等,也都体现了公共性对公共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准确定位服务对象。

新公共管理以公共选择等理论为基础,认为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主张建立一个“企业式政府”。一个政府官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家或企业管理人员”,从而改变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公众则是因向政府纳税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公民对政府的制约主要通过行使政治权利来实现,顾客对企业的控制主要通过购买其商品和服务来实现。企业家式的政府应是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并提供较高服务效率的政府。为此,政府应该以服务对象为顾客,以顾客为上帝,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需求或市场为导向。新公共管理将市场模式引入公共领域后,试图运用顾客驱使制度原理,迫使政府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效率和质量。我国政府的主要精力和主要财力应当集中到满足公共需求,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上。“十一五”规划纲要体现了这个要求,首次划定了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将更多的财力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三)合理区分政府职能。

4.公共管理体系 篇四

目前,移动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交化、互动式的体育新媒

体,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可,并成为体育爱好者观赏体育、参与体育、传播体育的新方式。微信、微博是一种典型的网络新媒体,以其快速、便捷的传播方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与社会交往的重要手段,其与体育相融合,将大大繁荣体育新闻的传播事业。

1研究案例简介

宜昌市体育局利用网络新媒体搭建宜昌市体育微博、微信信息发布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向所有关注宜昌体育事业的用户发送、推送信息,信息涵盖最新政策资讯、体育活动赛事资讯等内容。及时发布、更新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健身指导、健身活动等信息以及重要工作;民意见,回应网民诉求,加大服务群众的工作力度;加强对舆情的监测,针对体育赛事热点及时做好回应,做好与网友的沟通和互动,开展对网上舆论的引导。公众号的开通,为群众提供体育惠民服务,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体育动态,更好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体育工作。

2研究背景与起因

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对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为体育赛事活动的公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新媒体具有及时便捷、覆盖面广、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体育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全面发布权威信息,向用户发送或推送最新政策、体育活动赛事等资讯;另一方面,对体育部门工作的运行机制、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兼具有公益性和服务性,且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紧密。要使其在新时代摆脱束缚、迸发活力、服务于民,推动其开展层级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需要适应形势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抓住机遇,通过新媒体全方面、全过程地推动体育工作的开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将成为宣传体育工作,提高新闻发布能力,增进与群众互动交流,服务民生的有力保障和重要工具。

3运用新媒体为体育公共管理服务的可行性分析

3.1调动体育部门信息公开化

长期以来,体育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意识较淡薄,信息不公开给体育部门增添了神秘感,在传统媒体时代,控制好新闻舆论,可能不会造成很大问题,但如今是信息化时代,这种神秘并不利于开展工作,加之群众对信息的关心,与其在舆论压力下被迫公开,不如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通过新媒体公开,争取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3.2创新社会体育组织管理模式

以往对社会体育的组织管理模式较为单一,仅靠主管部门单方面进行管理。但随着民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闲暇时间增多,群众体育发展迅猛,并呈现出自发性和分散性的特征,参与者人数多、范围广、素质水平差异较大,组织管理难度较大,仅靠社会体育组织单方面管理难以发挥最大效应。新媒体的运用打破了单方面管理的模式,更多的体现出互动性、参与性,让群众和社会体育组织从“被动管理”变“主动参与”,以更加灵活、开放、生动的形式满足了人们的多元化需求,体现了共建、共享的理念。

3.3顺应当前的实际需要

在互联网技术越发深刻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今天,体育赛事在运营过程中必须更多思考如何在新媒体领域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从而提升赛事的影响力、扩大赛事的知名度、为赛事和举办城市创造更多价值。体育部门深化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行规律的认识,可以用新媒体提升体育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着力提升网络运用能力,用更加贴近“网络”、贴近“网民”,更加“接地气”新媒体网络语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信息,吸引更多“粉丝”关注,真正“用好”“用活”新媒体,提升自身的舆论影响力,更好地为开放型体育部门建设服务。

4运用新媒体为体育公共管理服务的`成效与反响

4.1促进社会体育组织管理良好发展

新媒体体育服务平台的建立使社会体育组织逐步成长起来,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在过去,由于时间、地理等问题,各个社会体育组织较为分散,缺少沟通,新媒体平台的建立不仅充分发挥了各个体育协会的活力,同时也使体育协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方便,进一步加强了沟通交流,促进了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良好发展,更具互动性、服务性,切实打造了一个全方位、多功能、交互性的全民健身网络平台。

4.2扩大宣传带动体育惠民服务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是一种便捷高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众广泛的宣传工具。微信、微博社会体育服务平台,立足于及时发布体育活动赛事资讯、传播健身理念、解读体育政策等服务理念,一经开通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分享到微博”等平台操作途径,全面扩大了宣传范围,促进体育工作跃上新台阶。同时新媒体公众平台还提供赛事资讯、健身指导、报名注册、体指导员查询、体育协会查询以及健身站点查询等便民服务,不断提高了体育健身活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还使其更具实用性和亲民性,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体育惠民工程。

4.3提升w育公共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微信、微博公共平台的建立,让体育部门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就能在第一时间发布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方便了群众参与,让全民受益,使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逐渐高涨,提高了体育健身意识,培养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动着群众体育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推动体育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更上新台阶。

5运用新媒体为体育公共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5.1警惕新媒体的公共舆论危机

新媒体为群众提供了便利、普遍的信息获取渠道,但同时由于其开放性、互动性和突发性等特点,也对公共舆论的管理提出了挑战。有些个人言论存在不理性、不真实成分,或者在网上随意宣泄个人情绪,甚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助新媒体刻意制造混乱与危机,进行欺骗和误导,扰乱了群众对事物的辨别能力。

5.2运用新媒体缺乏长效运行机制

信息公开是群众最直观了解体育部门动态和办事流程的有效方式,但有些信息公开仍未常规化,甚至只是大而化之,敷衍了事。例如,公开办事流程,只公开大程序,没有细化每个环节所需的资料,虽然进行了公开,但没有方便群众办事,这种现象不符合群众了解的信息的实际需要,也很容易成为被抨击的话题。

5.3新媒体的服务功能有待提高

新媒体的运用,归根到底是更好的服务群众,起到一种拉近群众和体育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为提高体育部门自身形象起到促进作用。目前,新媒体的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那么如何让新媒体的运用更具服务性是值得思考的,要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真正发挥其实效,不能让其形同虚设。

6运用新媒体对体育公共管理服务的建议

加强对舆情的监测,针对体育健身热点及时做好回应,做好与网友的沟通和互动;建立一支高水平、思想深刻的网评队伍,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的引导,并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建立新媒体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使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注意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出台政策、解释某重大事件时,要选择好时机、注意用词用句,提升舆论引导力。

5.公共管理体系 篇五

第一节 公共管理的法律之维

一、公共管理同法律之间的关系

(一)公共权力与法律

公共权力具有推动公共利益实现的强制性和强大力量,但也有被滥用和侵害公民权益的可能性,这种双重性就引发了公共权力如何约束的问题。将公共权力列入法律裁判的范畴,强调法律对政府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是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特点。这有赖于在宪法上明确划定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各自的界限,确定公共权力的运行边界,并把其目的限定于实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二)公共利益与法律

现代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如何保障公共管理者不偏离其根本目标、以权谋私,而是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这需要法律加以保障。

(三)公共管理与法治

公共管理走向法治化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深刻革命。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建立法治政府,把公共管理纳入法制化的渠道,通过预先制定的规则来划分政府和个人的权利范围,建立决策和解决纠纷的程序。

二、公共行政学的三种主要研究途径(美国著名公共行政学者罗森布鲁姆)

1、管理途径:从组织结构和功能、组织程序和技术,以及组织效率和产出的角度来理解公共行政。

2、政治途径:强调公共部门的政治特性,如参与、责任、权力和公共利益等。

3、法律途径:将公共行政视为法律在具体环境中的应用和实施,赋予公共行政法治和裁决的主题。

三、公共管理法律途径的主要内容: A、公共管理法律途径的核心价值:

公共管理的法律途径强调法治,重视对个体权利的保护,而不是保护这些权利的社会成本。它包含着以下核心价值:①正当法律程序。②个人应享有实质权利和法律的平等保护。③维护社会公平,主要体现在授权法官对那些权利遭受行政官员侵害的人进行救济。

B、公共管理法律途径的主要内容:

①强调宪法层面的公正、程序、权利和平等价值;

②把公共组织视为一种能够通过公正的抗辩程序来解决争端的结构形式;

③注重建立明确的公共管理行为准则和监督机制;

④把公共管理的对象看作完整和独立的个体,关心个人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保障;

⑤重视公共管理结果的合理性,不仅要求公共管理毛糙的主体和程序合法,还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共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共管理同宪法、行政法和行政组织法的关系

1、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政权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共管理是宪法的具体运用,在某种程度上,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宪法所确立的价值。

宪法与公共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关于政府的“多数决定”的权力如何进行自我约束,以及近现代法治主义如何在公共管理领域适用,公共治理以何种结构和方式维护公民权利和公共权益的问题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领导干部,必须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由它的常务委员会任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行政法是宪法精神如何具体化到行政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问题,是关于法治主义在行政领域中应该如何适用以及以什么方式来实现的问题。行政法的一个基本使命,就是在公共管理行为的有效和有限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既保障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干预功能,又限制政府的越权或滥权行为,最终达成行政的法治化。

①无法律即无行政: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出于对经济自由的渴求和对封建暴政的反思,人们认为政府应该扮演有限和基本上是消极的角色。这时行政法的存在目的在于限制政府权力,最大化地保护公民免受政府行为的侵害。

②行政国家与行政法:近代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要求政府通过积极的干预来市声经济和社会秩序,导致了行政国家的出现以及行政裁量权的扩张。这时的行政法其存在的目的从消极限制政府权力转变到承认行政权扩张,寻求新的方式和途径积极控制行政权。

③行政法治与行政法:行政法的一个基本使命,就是在公共管理行为的有效和有限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既保障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干预功能,又限制政府的越权或滥权行为,最终达成行政的法治化。

3、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行政组织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等内容。

行政组织法的内容:①行政的基本组织制度②行政权的设置和分配③中央行政组织的设置④地方行政组织的设置⑤其他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等。

四、公共管理与私法关系的融合

1、公共管理与私法关系的融合:私法机制的大量引入,使得公共管理的法律基础出现了新的主题和趋向。

2、私法:以抑制和解决社会成员相互冲突为已任的规则,即社会生活的正当行为规则。

公法:促使公共管理组织恰当、有效履行其职能,防止政府把权力用于排他主义目的的规则。

3、私法引入公共管理的意义:使得公共管理的法律基础出现了新的主题和趋向。

①把平等对立、谈判协商、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法手段引入公共管理领域中;

②对于需要行政控制的领域,由逐项行政许可和收费变为控制总量之后的许可证交易;

③公营事业的民营化。

4、合约型政府:

20世纪70年代末的新公共管理运动,通过对合约的综合运用,设计并形成一种“合约型政府”的现代公共治理模式。

它是通过签约外包和政府内部合约制的有机结合或综合运用,而形成的现代公共治理模式。它意味着政府的主要协调机制从公法机制向私法机制变迁,治理方式由以权威为基础向以合约为基础转变。第二节 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

一、行政立法的内涵、特征和原则,及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方式 行政立法的含义: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特征:①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②行政立法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定的权限范围之内;③行政立法的对象具有普遍性;④行政立法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2、行政立法的种类:

依据行政立法权力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1)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

依据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在我国拥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当然也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将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3、行政立法的原则

(1)依法立法原则。包括依据法定的权限、程序、范围等立法。(2)程序和民主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加强管理和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4、行政立法的监督(1)监督的内容:选举、决定上、罢免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人等。

(2)监督方式: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主体自身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通过的行政法规或规章。

行政主体自身的监督,主要是国务院或上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和撤销各部或下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司法机关的监督。

(3)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

5、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

①立法主体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的主体是一定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有权的行政机关。

②立法规范的内容不同。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与行政立法有其各自的调整范围。权力机关立法所调整的,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基本制度和重大问题,而行政立法的内容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中的具体管理问题。

③立法的效力不同。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效力高于行政立法。④立法的程序不同。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要遵循宪法规定的严格立法程序,比行政立法更为正规、严格,更注重民主。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遵循特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程序,一般较简便、灵活,更注重效率。

二、行政执法

1、行政执法的内涵

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活动的统称。广义的行政执法:相对于立法和司法而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

狭义的行政执法:对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而言,行政执法是指特定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行政执法主要有以单方命令为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以及以双方协商为特征的行政契约(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系统性。行政执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和干预。

②职权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履行行政职责并具有法律单方的行政管理行为,是政府实施职能,发挥干预作用的体现。

③应时性。行政执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态势,乃至日常突发行为来有效行使,它强调及时性,对瞬息万变的局面进行掌控。

④外部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实行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对象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的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执法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②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要按照法律精神和公共利益理念进行执法,即在法律明示授权或消极默许的范围内,基于公平、合理和政议的行政目的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③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和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执法过程必须加以贯彻的重要原则。④责任原则。行政执法是一项具有法律单方的政府职责行为,不得随意更改、选择或放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其职责和权限,来有效回应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复杂形势。

⑤公开原则。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把执法的依据、过程和决定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4、、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促使执法主体权责统一、责任明晰,依据法定职责和执法标准,对其实施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1)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①界定行政执法职责; 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③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④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①可以促进科学、民主、依法执政; ②规范政府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③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建立和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3)如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①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②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行标 准,切实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相互扯皮、揽功诿过的现象;

③架构执法考评体系,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完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职权的行使与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紧密挂钩。

三、行政司法

1、行政司法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特殊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①享有行政司法权的主体只能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

②行政司法是法定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或特定的民事纠纷做出裁决的行为;

③行政司法行为调整的对象是一定范围和行政争议,以及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④行政司法应当遵循特定的程序,不能照搬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应兼顾行政效率与司法公正两方面的要求;

⑤表面上看行政司法行为具有司法性,但究其实质,它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

①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制制度。

②行政听证制度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前,通过准司法程序(提出要求、受理、回避、辩论、质证、最后作出决定)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③行政裁决制度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明确授权,以消极第三者的身份充当纠纷裁决人,对平等主体之间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断的法律制度。

3、行政司法的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司法的主体、权限、程序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范和要求。

②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司法行为要以公平、公正为其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

③效率原则:能够高效、快速地解决纠纷。

④程序适度原则:设定比普通行政程序更为严格、合理的程序。⑤司法终局原则:当事人对行政司法裁决结果仍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司法为最终裁判。第三节 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一、法治政府的含义、以及建立法治政府的必要性

1、法治政府的含义

法治政府 是具有“法律性”的法律意义上的政府,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政府。这个定义提示了法律对政府的影响,以及政府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政府的权力运行要接受法律规则的制约,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依照法律来进行社会的管理和规范

2、法治政府的必要性 ①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②是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石; ③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

3、法治政府的体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二、法治政府的目标和构建途径

1、建设法治政府的五个基本目标:

①就依法行政体制而言,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②就依法行政主体而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巩固,形成一种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法治氛围。

③就行政法律制度建设而言,政府提出法律方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能够符合宪法与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④就法律实施和行政决策而言,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

⑤就权力监督和纠纷化解而言,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 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有力,行政监督效能很高。

2、建立法治政府的方法、途径

①行政法治意识的培养,包括法律至上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②行政管理组织的法制化,要求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行政编制、管理幅度、管理方式、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及相互关系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和规范。

③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制化,做到职权立法、执行管理和行政监督。

④行政管理程序的法制化,要求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组织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制化。

三、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历程和成果

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进程实际上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历程和成果主要有:

①建设法治政府,确立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立法,要求各级政府都要严格依法办事。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则,迈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步。

②建设责任政府,制定《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使政府不再拥有独立于法律之外的特权,而必须向法律负责。此外,《国家赔偿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③建设有限政府,制定《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较好地解决了对行政行为的程序制约问题,体现了行政管理程序的法制化。《行政许可法》对许可设置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做出了统一规定,促进政府管制领域的缩减和法制化。

④建设廉洁政府,制定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制度和国家审计制度,对行政行为和公共财政资源进行监督,防治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公务员法》的颁布和实施,保障和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职权。

⑤建立高效政府,改革行政方式,引入私法机制。行政管理方式已经从单一的控制和命令方式,逐渐向柔性、弹性和协调方向发展。此外,不少属于私法范畴的管理方式,如合同承包、代理、绩效合同、聘任制等,已经在政府采购、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与效能等公共领域进行尝试和运用。

6.公共管理体系 篇六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公共管理工作不仅承担着发展本地区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职责,还担负着依法推行民族区域^治制度、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重要责任。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成为民族地区高fc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培养出既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又可以满足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是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特色化路径研究的重要方向。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定位问题概述

公共管理类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专业之一。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基本i效仿了一些重点高校的培养机制“宽口径、复合型,,的培养目标使得我们培养的学生很难具备特定‘域的专业知识,学习内容涉及广泛但不够精深,无法做到“术业有专攻”“复合型的课程”使得教学内容庞杂,交叉重复,专业性不突出,学生学习目标模糊。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没能将地区特色及优势和人才培养有效结合,造成了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既缺乏专业特色又无法满足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需求。

二、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必要性分析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发展既要顺应时代的潮流,

又要立足于地区的发展,区域社会的特殊需求应成为专业定位的合理方向。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9。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

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y。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i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曰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ii,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in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各高校应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将各类院校原有的建设成熟,硬件设施、实验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的强势学科整合起来,为公共管理类学生的跨学科、全方面发展提供高层次,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践平台。邀请^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专题报告并参与编撰具有民族地方特色、反映民族地区区情、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规律的案例教i才、着作,让学生在身边发生的例子中学习、总结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实战经验。

同时,为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创造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特别是民族事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与学拓展实习空间。

7.公共管理体系 篇七

一、当前社会公共需求变化的主要特点

(一) 公共需求领域不断扩展。

公共需求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长的。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 我国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 并进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 000美元向1万美元提升的阶段, 从国际经验看, 这一阶段也是公共服务需求激增、各种矛盾凸显的关键阶段。在这个发展与转型的特定时期, 需求类型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人们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已呈现持续、全面增长特征。因此, 能不能满足人们日益迫切的公共需求, 是社会面临的新问题, 更是政府面临的新挑战。

(二) 公共需求结构发生变化。

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引致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 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带来了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在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满足之后, 社会成员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支出远远大于基本的生存支出 (如基本食品支出等) , 开始由注重生活的量向注重生活的质方面转变, 开始关注和追求生活环境、文化教育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新需求, 公共安全、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已经成为需求结构的主体。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掌握社会公共需求变化的规律, 积极回应公众不断变化的公共需求,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创新, 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三) 公共需求意愿日益强烈。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 我国需求主体不但日益扩大而且呈现出多元化。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把社会保障看成是生存的基本权利, 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对公共医疗、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公共需求日益强烈, 广大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已发展成为公共需求的主体之一。而中高收入群体则更多的是偏向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 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渴望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其基本公共需求日益强烈, 必然导致公共需求的直线上升;三是由于历史原因, 农村的公共需求长期处于被压抑的状态, 在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农村居民基本被排除在享受公共服务的主体之外,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公共需求在各个领域都将被逐步激活, 广大农村居民开始成为公共需求的重要主体之一。

二、当前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虽取得一定进展, 但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需求相比, 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公共服务供给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一) 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严重不足。

总体上看, 改革开放之初吃饭、穿衣等私人产品的严重短缺逐步成为历史, 全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全面快速增长, 这突出地反映在城乡居民的发展性消费支出比例明显超过生存性消费支出比例, 特别是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公共安全、资源环境等这些公共产品的短缺成为社会的突出矛盾。近年来, 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投入总量上虽有明显增加, 但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以及占GDP的比重相对来说还是偏低的。比如, 我国教育支出的绝对数在明显加大, 但是相对比例却一直偏低。公共需求的全面增长与公共产品供给的短缺以及公共服务的不到位, 已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因此,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扩大公共服务供給, 满足基本公共需求, 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

(二)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公共服务供给不但总量不足, 在资源配置方面也存在不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 社会发展成果还不能惠及全体人群, 公共产品供给有欠公平。

由于城乡水平地区水平差异较大, 公共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和中心城镇, 城市居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以及住房补贴、物价补贴等各种社会保障, 绝大多数农村居民较难享受。以教育为例, 义务教育人口的60%在农村, 却只有不到25%的资源用在农村, 一些不利于教育公平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在公共卫生资源方面, 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大医院, 农村和社区卫生发展缓慢。

(三) 公共服务方式较为单一。

公共领域的改革滞后严重制约了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长期以来, 由于行政改革尚欠完善, 公共领域的许多资源由部门所有、地区分割管理, 制约了资源的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在运行机制上, 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 特别是在一些竞争性公共部门, 缺乏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公共服务信息不透明, 造成公共服务效率低下, 影响了公共服务供给数量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

(四) 公共服务质量不高。

从公共教育看, 基础教育普及以后, 人民群众已不满足于“有书读”, 更要“读好书”, 名校等稀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从公共医疗看, 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虽有扩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病负担, 但总体保障水平并不高, 特别是遇到大病、重病更是无法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从公共安全看, 公共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已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最关注的大事。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的总体水平明显滞后于社会公共需求, 公众满意度不高。

三、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公共服务供給能否满足基本公共需求不仅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之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毕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只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朝着正确的改革方向, 持之以恒, 扎实推进,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就会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当前, 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 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 成为改革发展新阶段的突出矛盾。适应公共需求深刻变化和全面增长的客观要求, 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基本需求已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长期以来, 经济建设型政府使得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短缺, 既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又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 重要的是要加快推动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体制改革, 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转变, 积极回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因此, 我们要从解决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突出矛盾出发, 及时确立以公共服务为目标的政府转型, 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合理界定公共服务边界, 明确公共服务范围, 把与民生关系密切、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作为核心公共服务, 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倾斜, 把管理力量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 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导作用, 为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增加公共服务投入。

公共财政是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的基础。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重要的是要适应社会公共需求变化, 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体制。为此, 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以公共支出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 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 特别是要向社会低收入群体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 让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同时, 要逐年增加公共服务方面财政投入的比例, 拓宽社会融资渠道, 积极调动社会资本在服务供给方面的作用。此外, 要加强对公共财政支出的监督和制约, 提高财政运行的社会参与度, 逐步实现财政预算和管理的透明化、制度化, 保证公共服务投入真正落到实处。

(三) 改进公共服务方式, 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国外的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 单纯凭政府的力量, 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公共需要。只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打破行政垄断, 实行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 才能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一是引入市场机制。面对公共服务供求之间的矛盾, 要扩大市场参与度, 允许私人部门介入提供或生产公共产品,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在西方国家, 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并驾齐驱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并成为西方社会公共服务改革的组织保证。国际经验表明, 采取“社会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多中心治理结构, 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不仅有利于拓展公共服务资源, 而且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改革政府公共管理方式的一个重要载体, 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 大力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 以有效地延伸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扩展公共管理的力量。

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政务不透明是传统管制型政府行政的重要特点, 容易造成极高的交易成本和为政府官员提供“寻租”的机会。因此, 要加快建设透明政府, 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 切实保障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知情权、表达权、选择权、监督权。

四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建设将进一步简化政府事务运作的环节和程序, 促进政府业务流程重组与优化, 既提高办事效率, 又降低行政成本。只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管理方式, 才能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服务作用。随着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 政府公共服务将进一步贴近服务对象, 使公众更加及时地获得政府公共服务。

(四)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激发公共服务活力。

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主体部分, 决定着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质量、效率。我国事业单位分布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诸多领域, 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牵一发而动全身。近年来, 事业单位改革虽取得一定进展, 但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中仍旧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事业单位改革要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 强化公益属性, 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事业单位改革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 统筹设计改革方案,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 加快推进分类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特别是在事业单位的基本制度、功能定位、机构分类转型、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运行机制、监管体制、法律框架、政府角色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要进行系统的配套改革, 建立机制灵活、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公益性服务体系, 强化社会事业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 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同时, 要制定奖勤罚懒的政策, 强化政府监管, 规范和约束公益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 保证其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确保公共服务质量。

绩效考评作为一项重要的激励约束制度, 有助于落实政府的公共责任, 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活动的产出和结果, 更加重视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为此, 要加快建立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将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作为评价和考核干部的基本尺度, 充分发挥绩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与激励约束作用。要建立多重绩效评估机制, 扩大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参与, 大力开展公民评议活动, 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 建立专门的社会评估组织对各级政府绩效进行科学的诊断和评估。要建立公共服务责任机制, 强化行政问责, 追究公共服务方面的失职责任。要加强绩效考评的宣传和引导, 形成科学考评政府绩效的良好社会氛围。只有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矛盾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公共服务质量才有保证。

摘要:面对公共需求的深刻变化,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为此, 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回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关键词:公共需求,公共服务,建设

参考文献

[1]迟福林.第二次改革[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0.

[2]王东京, 田清旺, 赵锦辉.中国经济改革30年政府转型卷[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8.

8.公共管理体系 篇八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执行;障碍因素;对策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治理的一套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安排。公共管理主体包括政府、社会自治组织及事业单位等非盈利型组织,主要是政府运用政治、法律、经济等理论与方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行为过程。

一、公共政策的执行含义

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条例等的总称。

公共政策的执行,是指政策方案被采纳后, 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通过实施、服务和宣传等行动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公共政策的执行本质上是遵循公共政策指令所进行的变革,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而重新调整公共行为模式的过程。

二、公共政策执行不力的表现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由于执行主体及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使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具体而言,公共政策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替代执行。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执行主体之间存在冲突时, 执行者就会对原政策进行改造或变造, 衍生出一种看似和原政策一致但实际相背离的“新政策”, 来替代原有政策。导致公共政策失效,降低了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和全面性。

(二)选择性执行。某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公共政策过程中,都要从对自己有利或无害的角度去理解、去执行,根据地方获利大小任意割舍中央下发的各项公共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有用有利的政策内容,就传达、贯彻执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无用无利的政策,就不贯彻、不执行,这样的政策执行方法使国家政策部分内容得不到执行,政策精神得不到切实贯彻,无法实现政策利益的最大化。

(三)机械式执行。执行主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机械地落实政策, 这种执行表现为忽略公共政策的精神实质与客观环境条件,对相关问题不能因时、因事、因地做出具体分析,照搬其他地区、部门或行业的政策;忽略公共管理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照搬过时的公共政策;无视公共事务的时效性,面对亟须解决的公共事务问题因坐等上级政策而丧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三、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障碍性因素分析

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许多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执行中困难重重,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由某一个因素所造成的,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讲,障碍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政策本身的缺陷

在公共管理中, 许多政策执行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与政策本身的是否科学合理也有很大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果理论中, 内因是根本, 外因是动力,内因起决定性作用。同样, 在公共管理中, 许多政策执行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与政策本身的是否科学合理也有很大关系。因此, 一个政策的制定和出台, 必须同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及持续性。

(二)体制方面的因素

从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上看,长期以来的经验决策传统,尚未完全形成科学化、民主化政策决策的机制。这主要表现为在政策制订、执行、评价、监督各要素之间,尚未形成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整合的运行机制,政策制订还存在依靠领导者的智慧和经验决策的情况。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容许政策执行者自行“变通”的弹性幅度,加之政策高度抽象,公共政策执行者根据各自理解执行政策在所难免。

在政策评价和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检验标准以及专门的评价反馈渠道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导致政府执行公共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纠正。在政策执行过程中, 由于缺乏具体可行统一的执行标准、地区的差异性、执行者的个性差异、科学实践经验的指导以及各种利益因素, 导致公共政策的执行出现千差万别。

(三)公共政策执行的主体因素

任何公共政策都是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及其成员执行的, 执行主体是政策执行中的关键性因素。执政主体的政策水平、知识结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对政策的执行具有重要的作用。政治态度和对政策的态度,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会不时表现出来。如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偏离政策目标, 结合实际, 灵活地执行政策, 执行主体的水平就显得非常重要。

(四)公共政策资源缺失

公共政策执行也需要充足的资源。首先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在执行进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人力资源在在质和量上的投入不足或者投入过量是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其次,财政资源是政策执行的物质基础。再次是信息资源。政策执行过程是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目标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的过程。信息的不足或断裂都有可能导致政策执行过程的失控。最后是权力资源。政策执行的权力支撑是政策执行者调度人力、物力、财力的重要保障,是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权力的不足不仅使其他资源难以调度,政策目标也可能因外界权力压力产生扭曲,导致政策执行的偏差。

四、解决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的对策建议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将给国家的政治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它不仅会损耗政策效益、削弱政策权威、消解政策目标,而且会损害政府形象,阻碍社会发展。因此,必须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消除障碍性因素, 确保公共政策执行的通畅。

(一)提高政策科学性

公共政策方案的制定和选择,必须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对政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力求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公开化 ,让更多的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照顾最广大民众的利益要求 ,使公共政策制定能切实代表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要保证程序上的正义,尤其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经过咨询、论证、协商、集体讨论等环节。积极地接触实际情况,与目标群体进行沟通和交流,保证民众的参与及其意见的表达。

(二)健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现行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基础。要本着职能明确、职责清晰、高效合理、科学有序原则健全现行的行政体制。对职能交叉的行政机构,多余的撤消,重叠的合并,减少中间层次,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信息、监督四大类机构。理顺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和基层行政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其提供一定的自主行政空间 ,但不能发生与中央政府的抵触行为。

(三)完善政策执行的监控制度。

政策执行者作为“理性经济人”,有其自身的利益和其价值实现的需求,在执行政策时,不免带有其个人的主观偏见和感情色彩,而政策执行又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因此在政策执行时一定会涉及到地区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矛盾,这为政策执行偏差现象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因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必须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政策执行监控制度,即风险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提高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整体素质

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不能仅仅满足于做政策的实践者, 更应该成为政策的研究者和服务者。政策的执行机构要成为学习型机构,执行人员也应当成为学习型和研究型人员,执行者要转变观念, 强化服务意识,通过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更为人性化的方法使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跟踪评估和反馈。通过反馈进行目标的修正、内容的更改及方法的完善等手段改变政策的滞后现象。建立执行主体多元化的模式,扩大政策执行主体的范围, 改变由政府机关垄断政策执行权的传统,实现政府的公共权力部分地向公民社会转移, 推动政策执行主体的多元化,激发执行主体的责任心,降低政策执行成本,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五)加大对公共政策执行资源的投入

政策执行要投入一定的资源,资源的投入为政策的执行注入了活力。经费是政策执行的动力,财力的投入直接影响政策的过程和效果。有了必要的财力保证,就可以为公共政策过程中各个环节和要素的最佳组合提供条件。信息资源对政策执行同样不可缺少。要改进公共政策的传播机制,以电子政府为依托,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传递及时、互动性强的信息网络系统,准确地把握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1]贺东航,孔繁斌.公共政策执行的中国经验[J].中国社会科学,2011(05)

[2]董光前.公共政策参与的障碍性因素分析[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03)

[3]吴锦旗,陆秋林.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 2008(03)

[4]朱建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的思考[J].管理探索,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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