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2024-09-12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精选9篇)

1.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篇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就业〔2012〕25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参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目标,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以下简称“293号”)以及《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操作规程的通知》(豫劳社劳务〔2007〕1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培训包括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企业新招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按照“29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和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培训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定点培训机构管理

第四条就业创业培训实行定点机构管理制度。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应当遵守“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五条开展就业或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或职业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培训任务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3)师资应当取得规定的专业资格,具备成人教育经验,有与当前培训内容同步的完整教案;

(4)开展培训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培训专业相应的教学经验,并有培训记录和资料;(5)能够对学员提供较为完善的后续支持服务;(6)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其他条件;

(7)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

第六条具备条件的就业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考察,对其培训能力进行打分。根据考察得分情况以及就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情况,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示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若无异议,再发文公布,并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地财政部门备案。

具备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向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省辖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筛选和资料上报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考察,对其培训能力进行打分。根据考察得分情况以及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若无异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时再发文公布,并抄送财政部门。

第七条创业培训师资由取得创业培训授课资格的讲师及专家志愿团成员组成,承担创业培训相关课程,接受学员咨询,帮助学员评析、修改完善《创业(改善)计划书》和《创业想法分析书》,并在培训后六个月内对学员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创业培训相关课程授课须由经认定的创业培训讲师承担。

创业培训实行全省师资派遣制度,讲师跨地区授课,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调派。

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培训。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凭身份证参加培训,农民工凭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务工单位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身份证参加培训。

(3)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和高校出具的证明参加培训,到村任职大学生凭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参加培训。(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凭初(高)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参加培训。

第九条就业技能培训以1—3个月的短期培训为主,复杂工种可适当延长。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20个学时,实习操作培训课时不少于50%。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技能培训。

第十条定点培训机构应当在开班前7日内,将申报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意见要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申报材料包括: 1.开班申请表:详细填写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期限、培训类别、培训人数、开班日期等。2.教学计划:注明培训学时、教学安排、授课教师、所用教材和教案、培训地点等信息。3.培训学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创业培训采用SIYB培训(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模式。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对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确有创业培训要求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

第十二条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三个模块。一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一次培训连续学完三个模块,也可以分阶段分模块学习,但每个模块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

创业意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创业实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班不超过60人。

第十三条创业培训机构应在计划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将筛选合格的学员花名册、学员登记表、师资安排、后续支持服务措施等材料报当地和省创业培训管理机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对定点培训机构每班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3次,作好抽查记录。要加快开发全省统一的培训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分阶段配备指纹考勤设备,强化考勤管理。综合出勤率低于90%的,按开班人数和综合出勤率计算实际培训人数;低于50%的,不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创业意识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完成《创业想法分析书》。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完成创业计划书(改善企业计划书),并由创业培训管理机构组织审核。创业实训结束后,学员须写出创业实训总结,分析创业实训的经验和教训。

第十六条定点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台账和就业(创业)台账。记录受训人员基本情况及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考核情况。就业(创业)台账要记录学员的就业创业基本信息。

第十七条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行结业考核制度,培训合格者发放全省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印制。第四章培训补贴

第十八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专业分为A、B、C三类,A类800元,B类700元,C类600元。具体专业分类和课时标准见附表,附表未列出专业的补贴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参照相近专业确定。

第十九条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第二十条就业技能培训和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实行分段拨付。培训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证书)的,先根据培训人数和补贴标准拨付培训补贴的80%(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证书的拨付60%);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开业的,再根据就业或开业人数拨付所余的20%(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证书的拨付所余的40%)。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第八条所列人员自主创业,且处于创业初期(开业两年内)的,可以参加创办(改善)企业培训,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证书)人数和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一次性拨付培训补贴。

第二十二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应附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材料、培训机构开具的学员垫付培训费票据或发票、个人银行帐号及第八条规定的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垫付或申请培训补贴困难的,可由培训机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直接拨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附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材料及第八条规定的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高校认定的毕业毕业生和持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开具的无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证明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创业初期参加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的人员等属于垫付或申请培训补贴困难人员。

第二十四条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结束后,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将培训补贴一次性拨付培训机构。申请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实训补贴应附以下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花名册、《创业想法分析书》(创业实训总结)及第八条规定的学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二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各项补贴支出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每次审核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助人数、金额和标准等)。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并公示后,财政部门根据抽查和公示情况拨付补贴资金。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培训机构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资格。要加快开发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对所有培训实行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实名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审核效率,确保培训扎实有效。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条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培训课时、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师资条件、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学员管理,全面落实培训标准,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与其他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配合,及时将学员纳入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库,通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帮助学员就业。第二十九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定期对培训开展和培训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培训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三十条对当年无正当理由未开展培训工作、不遵守培训相关规定、培训合格率低于80%,培训合格后就业成功率低于30%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开本地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享受补贴的培训机构名称、享受补助的人数、具体补助数额等),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实施前各地在2012开展的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河南省就业技能培训专业及补贴标准(略)

2012年11月13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豫人社就业〔2013〕38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2号)要求,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一)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各高校要加强毕业大学生组织管理,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妥善安排培训场地和培训时间,为学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各定点培训机构要主动与高校衔接,根据学生的需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与高校共同做好创业就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对创业分布比较集中的行业和网上创业、创意创业等新兴行业,分专业举办创业培训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全省每年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确定毕业大学生培训任务。

(二)完善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毕业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创业培训操作规范》规定执行。2013年起,根据高校毕业生和定点培训机构的布局,确定部分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就业或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高校毕业毕业生的培训任务。

具备条件的省属高校或培训机构,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师资情况、培训和服务设施设备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相关材料(省属高校需经教育厅初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考察和评估,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和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布局情况,确定能够承担省属高校毕业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三)落实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参加创业培训内容和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情况,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毕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以创业意识培训为主,确有培训要求且持自主创业证的,可以开展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和就业情况,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专业分为A、B、C三类,A类800元,B类700元,C类600元。培训补贴申请拨付办法按照《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

省属高校毕业大学生在省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属高校申请培训补贴材料需经教育厅初审),省财政厅按规定将资金拨付给培训机构。其他高校(含省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当地组织的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负责。

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

(一)开展创业项目服务。围绕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配套需要,开发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在省、市、县三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创业主体提供项目展示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每开发征集一个创业项目,给予项目库建设单位2000元的补贴,用于开发、征集、评估和发布创业项目等相关支出。

创业项目补贴由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创业项目名录、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评审表、开发征集单位、项目实施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

(二)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全省创建认定一批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孵化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孵化服务到位、孵化效果突出的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妥善解决创业者的经营场地问题。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每个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各市也要建设认定一批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孵化服务。对毕业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创业孵化补贴由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进驻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驻创业实体花名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大学生创业实体开设的银行账户。创业孵化补贴按季申请拨付。

(三)开展创业咨询服务。省、市、县三级成立创业咨询专家团,培养创业咨询师队伍,组织专家开展创业辅导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有创业愿望的重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对准备开业的重点提供开业指导,资金不足的重点提供融资指导服务,对创业初期的重点提供企业咨询服务。各地要设立创业服务大厅和创业咨询室,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项服务活动,帮助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举办的大型招聘会、就业创业大赛、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所需资金通过省级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五)加强信息服务。各级财政要合理预算安排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用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短信、微博微信和移动互联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政策、招聘岗位、求职信息,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省属人力资源市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所需资金,从金保工程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强化服务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支出项目,用于创业孵化、创业项目开发、创业专项活动等支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业引导资金。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定期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操作办法,指导培训机构和高校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部门要把就业创业工作纳入高校重点工作,加强对高校的考核和指导,确保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能够得到政策扶持和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高校要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合适人员,加强政策宣传和学生组织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专项服务活动。

(此件主动公开)2013年11月15日

2.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篇二

创业是经济活动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我国近年来非常重视创业、就业。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 可以看出, 大力推进创业工作是党和政府在总结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工作的实践基础上提出来的重大战略决策。美国经济奇迹的秘密武器在于近30年兴起的创业革命, 而支撑美国创业革命获得巨大成功的是其完善的创业政策体系。认真分析研究美国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对我国深入推进创业, 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美国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1、创业教育系统

(1) 创业教育资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了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机构, 鼓励创业者积极创业。另外, 创业教育得到了社会机构和基金的广泛支持, 比如科尔曼基金会、国家独立企业联合会、考夫曼创业流动基金会、新墨西哥企业发展中心等, 这些基金会每年都会以不同的奖励形式赞助创业教育。此外, 美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十分完善, 也为创业教育提供了经费保障。

(2) 创业教育组织机构。美国推广创业教育的机构主要有小企业管理局 (SBA) 、美国堪萨斯州青年创业家、柯夫曼创业中心等。同时, 美国高校创业教育机构种类也很多, 如创业教育中心, 负责制定和实施创业教育课程计划、创业教育研究计划、外延拓展计划;创业家协会, 由杰出创业家组成, 参与教学, 并为创业者提供资金和捐助;智囊团, 由外聘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等组成, 定期召开会议, 就创业教育提出建议与措施, 发挥咨询与外联的作用等。

(3) 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美国创业教育的萌芽可追溯至1947年, 体现在哈佛大学商学院开设的一门课程《新创企业管理》。1977年, 美国约有70所大学设立了创业课程, 到1999年美国设立了创业课程的大学超过1000所。大学里创业课程体系完善, 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组成, 课程内容涵盖小企业的运作、高科技企业的管理、创新及管理能力的提升等。美国不仅在大学开设有创业课程, 为了培养小学生及中学生的创业意识, 美国还设置有K-12创业教育及课程。此外美国社区学院还开设了小企业课程及创业学课程, 用以帮助更多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创办自己的公司。

(4) 创业教育重要法案。美国为了加强就业、创业培训, 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案, 如1962年颁布的《人力开发与培训法》, 由劳工部、卫生部、教育和福利部联合拨款, 目的是提高失业者和就业不足劳动力的工作技巧。1963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 是面向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的综合性职业教育法律。1993年颁布的《就业培训合作法》要求全社会重视、支持合作教育, 同时规定合作职业教育和培训应达到的目标。1988年颁布的《工人调整和再训练通知法》规定的重点是及时对失业工人进行培训并帮助寻找新的工作等。

2、融资和创业投资系统

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小企业管理局 (SBA) 实现, 它主要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创造必要的条件推动商业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融资。此外, 还有如下几种投融资支持模式。

(1) 小企业投资公司 (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mpanies, SBIC) 。美国国会于1958年通过《小企业投资法案》, 批准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 由SBA负责该计划的实施和管理。SBA起初通过两种形式向SBIC提供资金支持, 一是向SBIC提供低息贷款, 另一个是购买或担保SBIC发行的公司债券。后期为解决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结构不匹配的问题, SBIC的融资结构由债券向股权转化, 公司大部分资金来源由私人投入, 政府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SBIC, 分担私人投资风险, 公司治理结构得以改善, 并且克服了由政府主导的弊病。

(2)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 。为了向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美国于1982年正式启动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项目。该项目的具体实施由联邦政府机构负责 (包括国家科学基金、能源部、国防部等十个联邦政府部门) , 各部门每年拿出研发费用的2.5%作为SBIR经费支持小企业创新, 这些资金以合同或捐赠形式交给小企业。SBA负责对SBIR项目实施监管, 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在SBIR项目实施的20年中, 共投入资金130亿美元, 资助了近7万个项目, 为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3) 新兴市场创业投资项目 (New Market Venture Capital, N MVC) 。美国实施新兴市场投资项目用以填补SBIC的投资盲区, SBIC的投资规模一般在30—500万美元之间, 而在5—30万美元之间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产生小规模资金需求的企业一般是中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NMVC项目的实施为中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提供了两大关键扶持:一是为小企业提供长期资本;二是在小企业的日常运作和决策中提供管理和技术援助。

3、政府性扶持创业机构

美国于1953年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 (SBA) , 其职能是对有意创建小企业的创业者提供支持。在创建初期, SBA主要为小企业直接提供贷款, 从70年代开始, 融资形式转变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推动商业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融资。经国会授权, SBA与70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SBA拥有价值超过850亿美元的工商贷款、贷款担保和风险资本等各种投资组合, 其中包括100亿美元赈灾贷款组合, 它是美国小企业最大的金融支柱。

目前, SBA主要有四项功能:第一, 向小企业提供从事小企业经营的各种资金, 从小额贷款的小型需求直至数额巨大的债务和证券投资资本 (风险资金) 。第二, 免费向小企业提供当面以及网上咨询服务 (教育、信息、技术援助) , 并在全美及其属地的1800多个场所向新、旧小企业家提供收费低廉的培训。第三, 依照《小企业法》第15条 (g) 款的授权, SBA的政府合同办公室与其他联邦部署机构共同制定目标, 确保实现将23%的政府合同 (联邦采购) 、优惠合同给予小企业的法定目标。该办公室还向小企业提供分包采购的机会、拓展计划和培训。第四, 政策倡导。政策倡导办公室成立于1978年, 负责检查国会立法和为小企业作证, 代表小企业评估规章给小企业所造成的负担及影响。此外, 该办公室还就美国的小企业和小企业环境问题开展大量的研究。

三、美国创业扶持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1、发展创业教育

我国的创业教育已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九所大学进行试点, 但还未得到全面推广。创业教育是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业热情的重要影响因素, 因此按照我国目前的创业教育发展现状应将创业教育列为全国教育改革的主流。在发展创业教育的过程中, 一是要鼓励社会对创业教育进行扶持, 为创业教育提供人、财、物等资源支持;二是鼓励创业理论研究, 可在大学增设有关创业的学科和开发创业教育的学术期刊;三是加大培养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力度, 加强对创业教师队伍的培训;四是完善创业教育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充足的创业风险投资、便利的执照许可申办流程等, 支持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及大学生创业园区的建设。

2、发展创业投融资业

创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发展创业的最大障碍。初创企业或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 它们在向银行融资的过程中常常会受到重大欺小、重公轻私的歧视。解决融资难问题可以参考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证券市场筹资、创新基金等方式融资。同时大力发展小企业投资公司, 探索成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 完善信用担保制, 并通过立法保证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我国创业服务体系尚不够完善, 未形成全国统一、有效的扶持创业的组织构架体系。应借鉴美国经验, 首先, 建立专门的为创业者或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其次, 政府在引导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 应整合官、企、民、校等各方资源, 构建我国创业服务体系。对创业企业, 一要提高服务机构的办事效率, 如减少企业注册时间, 缩短审批环节;二是要减少进入障碍, 营造低成本的进入环境;三是将具有创建企业实际经验的专家、具有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的人员组织起来为创业者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 帮助创业者获得创业技能、识别创业机会;四是加强优惠政策的宣传, 使之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4、加大政府扶持创业力度

(1) 加大对小企业的免费咨询、培训力度。可实行创业扶持项目招投标制。按市场运作规律, 用小企业服务补贴券的形式, 购买和使用社会化服务;通过招投标方式, 选择一批优质服务机构, 为小企业开展各类针对性服务, 特别要加大对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及创业技能的培训力度, 在培训补贴上给予倾斜, 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免费跟踪服务。

(2) 产品扶持采用政府采购制。在法律许可或同等条件下, 以符合政府采购基本要求为前提, 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使其合同量占到采购总量的适当比例, 并优先考虑采购残疾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集中就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优先考虑采购科技型、节能环保型产品和服务。此外, 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支付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以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给企业以实质性的帮扶。

(3) 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及时组织对中小企业反映最集中、呼声最强烈的问题, 以及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问题进行研究, 提出解决办法, 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予以帮扶;定期对已出台扶持政策的适用性、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及时修正, 提高政策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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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闻冠、史唯白:美英政府对创业投资的支持[J].财经界, 2007 (2) .

3.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篇三

担保金额最高达100万元,是新政策最大的亮点。资金紧缺是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遇到的最大的拦路虎,为了帮助创业者成功闯过第一关,新政策规定,针对企业法人申请者(包括小微企业),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此外,新政策规定,拥有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且有成熟创业计划的青年人可以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支持。小额贷款担保的运作方式是由政府为创业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放贷,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基准利率执行。与此同时,政府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

人均房租补贴最高达2800元,是新政策支持创业者解决经营场地缺乏困难的重要手段。新政策规定,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在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来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2800元。与此同时,上海市将开发建设一批创业园区,直接为创业者提供登记注册服务及办公场所,充分发挥其创业孵化器的作用。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建设创业园区70个,引进创业组织2826个,创造就业岗位2万多个。

4.四川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篇四

(2017年版)

四川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便大学生熟悉政策,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汇总、编辑了《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7年版)》,现印发各地、各高校和各成员单位,作为学习和执行政策的参考资料。各地、各高校在使用本政策清单时,要注意结合具体文件和本地情况,切实把政策领会好、宣传好、落实好。

由于涉及部门多,政策点分散,难免有疏漏之处。若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以便明年编印新的政策清单时改进。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崔慧英;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1756。

四川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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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就业扶持政策

(一)离校前 1.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4.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

5.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7.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8.高校双选会补助。

(二)离校后 9.就业见习补贴。10.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11.技能提升补贴。1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3.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提高。14.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5.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16.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

17.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18.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 19.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2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1.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22.鼓励继续升学。23.税收优惠。24.中小企业补助。

25.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

二、创业扶持政策

(一)扶持创业大学生 26.扶持对象。27.创业培训补贴。28.创业补贴。

29.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3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1.创业吸纳就业奖励。32.青年创业基金贷款。33.创业提升培训。3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5.税费减免。

3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二)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 37.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

-4- 38.创业指导补贴。

39.科技创新苗子基地补助。

(三)扶持创业服务活动 40.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 41.取消户籍限制。

42.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43.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44.学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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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扶持政策

(一)离校前

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

4.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由基础条件较好、培养能力较强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6- 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鼓励免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5.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毕业生招考。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考核招聘。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6.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

-7- 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扩大至50%。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7.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实行校企对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拓展就业实习、见习基地的领域和功能,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门类齐全、基础条件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相关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电商基地,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8.高校双选会补助。对省内地方属公办高校(不含国有企业办院校)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给予以适当经费补助,由教育厅负责办理。

(二)离校后

9.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8- 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10.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1.技能提升补贴。在企业工作,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学生,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2.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50%贴息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中的一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

-9- 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3.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提高。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档,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

14.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在基层工作,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工作,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5.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毕业2年内、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10- 津贴),参加社会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甘改州、阿坝州、凉山州服务的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的县、乡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加6分;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按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经服务单位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按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可续期服务2年。

16.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

-11- 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保留大学生村官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类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17.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聘期3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当地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服务期满、每年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8.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12- —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标准予以发放,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综合保障险。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满,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服务期满,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9.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在企业官方网站和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省人才网上联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范围,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

-13- 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1.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包含往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标准: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入伍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22.鼓励继续升学。落实专升本政策。对未就业本科毕业生,鼓励继续攻读“双学位”。

23.税收优惠。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14- 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4.中小企业补助。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及以上的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补助项目时,在符合项目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25.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优秀毕业生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创业扶持政策

(一)扶持创业大学生

26.扶持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

-15- 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7.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28.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的,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

29.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3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同时,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16- 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

31.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2.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

33.创业提升培训。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

3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35.税费减免。2019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7-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动产登记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3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科技厅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

(二)扶持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指导专家

37.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补贴。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15万元补助。支持民族地区依托“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38.创业指导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的,给予一定补贴。

39.科技创新苗子基地补助。科技厅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大学生创新创业众创空间等基地或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个。

(三)扶持创业服务活动

40.创业活动补贴。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为增强-18- 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举办创业讲座、报告、大赛、表彰、宣传等活动,可给予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

41.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42.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43.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定、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与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

-19- 44.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5.大学生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篇五

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1.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

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2.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一是培养创业精神。让毕业生了解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懂得创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创业知识。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荐、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等相结合,与企业家和自主创业成功者开展“创业一对一”活动,定期举办创

业经验交流会和开展创业大比拼等活动,既要丰富他们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经营方面的知识,又让他们学会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如何筹措资金和规避市场风险等知识。三是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他们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四是提高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掌握如何把握商机、如何组织创业团队、如何充分发挥团队的人力资源优势等,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管理能力。

3.建设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扶持。政府要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理清创业思路,提高创业技能。

4.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创业环境。要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等行为。要打破行业垄断,凡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业,都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让各种所有制经济获得平等竞争的权利,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10月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1.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3.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4.创业者将有更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5.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

6.广西土地政策扶持农民工创业 篇六

日前,广西国土部门出台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用地试点。截至今年11月底,已有11个市33个县(市、区)提出创业园用地需求,涉及新增用地3326.6公顷;下达354.86公顷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建设。

据了解,广西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保障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

7.中国需落实宽带扶持政策 篇七

部委发文要求提升高带宽产品覆盖率

《意见》明确了2013年目标:新增FTTH覆盖家庭超过3500万户, 新增WLAN接入点130万个;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用户超过2500万户, 新增3G用户1亿户, 新增通宽带行政村1.8万个等。《意见》还要求2013年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将超过70%。

除了上述《意见》外, 工信部、住建部近日还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突出强调, 光纤入户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凸显高层着力打破宽带最后一公里垄断的决心。工信部、住建部向全国通管局、建设厅下达“任务”:4月1日起, 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今年的两项《规范》除了新增对光纤到户的要求之外, 尤其突出“强制性规范”的执行要求。

尽管政策层近期不断下发宽带建设相关指导文件, 但宽带中国策略仍迟迟未落地。值得欣喜的是, 宽带产业各方都在奋力前行。首先, 各地政府积极推动宽带建设, 四川、重庆、内蒙、江苏、广东等省市都推出了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的意见, 统筹地方宽带发展。其次, 作为主力军的运营商近在宽带网络建设上的投入也是逐年增长:2012年中国电信用于宽带网络的投资近400亿元, 中国联通最近三年在宽带网络上累计投资近600亿元, 中国移动也加强对固定宽带的战略投资和资源储备, 2012年传输网络资本开支计划达到343亿元。

提升宽带发展质量已获关注

《意见》强调了今年宽带发展4M以上宽带覆盖率的目标, 这说明在“假宽带”新闻频繁曝光, 宽带资费及服务水平频繁遭遇舆论诟病的背景下, 宽带发展质量的提升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关注。有数据显示, 截至2012年10月底, 使用4M及以上宽带产品的用户比例达到61%, 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超过4074万户, 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家庭超过1800万户, 单位带宽资费水平比2011年年底下降25%,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均超过计划进度。

今年各电信运营商纷纷推出宽带提速计划, 中国电信已展开100M宽带提速工程, 为用户提供高达100M的宽带接入服务。2月, 北京电信宣布首批家庭宽带免费提速工程已全部完成, 提

速后北京电信家庭宽带速率全部达到2M及以上。4月, 广东电信发布宽带提速三大通道, 所有广东用户即日起可以享受每月5小时的免费提速体验, 最高网速达100M。福建提出, 到“十二五”末将实现城市地区宽带网络全部光纤化, 100M以上光纤入户, 农村20M覆盖率达到100%;江苏省到2015年, 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光缆, 普遍提供8M的带宽;江西省到2015年, 实现光纤到行政村, 20户以上的自然村100%通宽带。中国联通方面, 从2月起, 北京联通开始全网宽带免费提速, 用户宽带速率将至少提升一档。在全国其他地区, 中国联通下属的各个分公司也纷纷展开了宽带提速工程。此外,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还完成了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

而民资在宽带市场的拓展也不遗余力, 近日运营长城宽带、宽带通两个品牌宽带接入业务的民资企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 在京沪两地举办了旗下长城宽带、宽带通品牌百兆宽带的发布会, 正式开通50M、100M宽带接入服务, 成为国内率先推出百兆宽带业务的民营宽带运营商。但从宽带产业的发展来看, 提升网络速度, 确保网络质量稳定仅仅是第一步, 如何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则是关键。伴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出台, 运营商必须加快转型步伐, 方能适应用户的需求, 推动宽带产业发展。

宽带中国战略出台刻不容缓

轮番出台的《意见》、《规范》均表达出政策层对推进“宽带中国”策略的决心, 但以《意见》为例, 尚停留提目标、提要求的层面上, 具体操作实施方法表述较为含糊。而现今国内的宽带市场竞争早已白热化, 竞争乱象随处可见。作为宽带提速工程和宽带产业发展的主导者, 运营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 虽然运营商发展宽带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但在很多地域更是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 长期靠运营商自身投入, 不仅不符合企业运作的规律, 也不利于缩小城乡、东西部的信息差距;另一方面,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通信业, 运营商成本压力日益加重, 在此背景下, 从2011年底开始的宽带提速工程, 即光纤接入“光进铜退”, 需要运营商投入更多, 且回报周期更长, 这不仅让运营商的资金负担加重, 而且引起了产业链其他环节的恶性反馈。而在运营商关于宽带提速工程的集采中, 已有多家设备供应商退出。“宽带中国”战略的出台已刻不容缓, 惟有如此, 方能理顺宽带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推动其快速发展, 从而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经济发展, 服务社会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尽管政策层近期不断下发宽带建设相关指导文件, 但宽带中国策略仍迟迟未落地。值得欣喜的是, 宽带产业各方都在奋力前行。

从2月起, 北京联通开始全网宽带免费提速, 用户宽带速率将至少提升一档。在全国其他地区, 中国联通下属的各个分公司也纷纷展开了宽带提速工程。此外,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还完成了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

8.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篇八

1.市财政每年5000万元给予支持

武汉市今年设立市级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至2016年,市财政每年在市长支持经济建设发展统筹整合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用于孵化器的建设。从2013年开始,市科技局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每年不低于10%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

目前武汉市科技三项费中每年支持孵化器的资金约1000多万元,加上此次3500万元的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将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新建孵化器:每平方米补助15元

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各类孵化器。对新组建的孵化器,其孵化面积当年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安排60%,区级承担40%。

3.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以年度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贴

鼓励孵化器合作共建或自建专业或特色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孵化器自身平台建设年度投入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安排60%,区级承担40%。

4.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创建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由市级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列入的省、市级孵化器,由市级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

5.在孵企业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孵化器10万元

对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每认定1家,一次性奖励孵化器10万元。

6.鼓励设立创业种子资金 以年度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鼓励孵化器单独或联合各类社会投融资机构,设立创业种子资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的创业发展。按照创业种子资金对在孵企业年度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对每家创业种子资金公司的风险补偿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安排60%,区级承担40%。

7.在孵企业获融资担保 对企业支付担保费实施补贴

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内(含)的,对在孵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8.好的创新项目 给予10万元的补助

深入实施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对孵化器内的初创企业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能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项目,给予10万元的补助。

9.鼓励对管理团队实行股权激励 可获10万元奖励

提高孵化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鼓励对管理团队实行股权激励。每两年对市级孵化器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获得市级优秀孵化器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0.对全市孵化器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加强孵化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技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等建立孵化器研讨、培训与信息交流网络,对全市孵化器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列支。

以上10条政策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另外,《武汉市全民创业项目引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正式发布,汇聚了19个领域的近70个项目,给创业者指点迷津。

项目涵盖农、工、服务业

如果想创业,可选择什么项目?什么样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适宜创业?据武汉市经信委综合部负责人介绍,目录优先推荐的是政策环境支持的创业领域,以及易于创业的项目,“说白了,目录推荐的都是比较好赚钱的项目。”

目录中列举了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的70余个项目,共92页,将各个项目的创业政策、创业项目优势、创业提醒等内容进行汇编,方便创业者根据自身特点寻找创业方向。比如,农业分为生态种植、生态养殖、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几大类,其中生态养殖业列举了生态养猪、绿色营养鸡养殖、特种水产养殖、观赏鱼养殖等项目。

效益风险提示来自“实践”

如果对某个项目感兴趣,但没有深入涉及,风险盈利也不甚熟悉,怎么办?不用急,目录对各个项目进行了效益和风险的提示。该负责人介绍,目录在编写过程中,曾多次邀请各个行业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其效益、风险提示,都是经过行业精英们的实践而得出的,对创业者有一定的指导和提醒意义。

例如:打字、扩印服务项目——

创业条件提示:复印店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固定营业场所。需到工商局办理核名、验资、注册,以及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登记。

经济效益提示:打字复印店的大部分投资,主要集中在设备购置方面,日常的经营成本不是很高,前期投入成本能否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收回,是经营成功的关键所在。打字复印店经营情况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业务量的大小,业务量越大,盈利水平就会越高。

创业风险提示:该类项目投资金额较小,需要相应资质,项目成功与否关键在选址和创业者的营销能力上。

市民可免费领取目录

“目前,我们已向创业者免费发放了几千本《武汉市全民创业项目引导目录》,创业者如有需要,还可免费领取。”该负责人介绍,该《目录》推出后广受欢迎,感兴趣的市民,可到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武汉博物馆斜对面)的创业导师咨询室(027-85317065)免费领取。

据了解,武汉市全民创业办还将发布更为详细的“全民创业项目库”,将会根据目录的索引,列出一个个具体的项目,并推出电子版进行实时更新。■

(责任编辑 卓然)

9.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篇九

内容摘要

青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最具创造力的人群。青年创业不仅有利于解决青年失业问题,更有利于培养青年的创新精神,为城市的发展作贡献。本课题研究对象侧重在青年创业现状和扶持政策上,通过调查分析,认为目前上海青年创业正处于一个上升期,扶持青年创业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战略,上海在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上还存在不足,需要从规划、政策、资源和环境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

关键词

青年 创业 扶持政策

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

青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劳动力资源,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青年失业则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促进青年创业和就业就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国的经验和实践证明,创业是实现就业这一目标的最好方式之一,联合国青年就业网络把创业列为就业问题的四大解决渠道之一。目前,针对本市严峻的青年失业形势,更需要把鼓励和扶持青年创业作为青年发展、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全力推进。

二、研究的内容与结论

(一)青年创业的时代背景

1、青年创业是国际上积极倡导的青年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199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提出:“各国政府和各组织应当制订或推动赠款计划,提供创办费,用来鼓励和支持为青年人实施的企业和就业方案。可以鼓励商业和企业界为这类计划提供对应的财政和技术支助。”

1998年8月,在葡萄牙召开的世界青年事务部长级会议通过的《青年政策和活动里斯本宣言》第58条提出:“在培养青年男女的企业能力方面进行投资,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源以建立其本身的企业和事业。”

200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共同确定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其中,“为青年创造体面的、建设性的就业机会”被列为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努力目标。而青年创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方式之一。

2、上海正在进入创业活动的活跃期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劳动者的自主创业将进入一个活跃期,目前上海处于从人均GDp5000美元向8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可以预计,伴随着上海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能级的提升,上海自主创业活动也将逐步进入一个活跃期;同时,上海目前正在为举办2010年世博会作准备,以世博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必然也会为上海青年劳动者创造大量的创业机会。

3、上海青年失业问题日趋突出

近几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定位的调整,上海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攀升,与此同时,上海青年的失业问题也日益突出,16-35周岁的青年失业人员总量不断攀升,比例已经占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40%,青年失业问题成为上海劳动力市场最突出的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迫切需要采取相关的援助措施来应对这一难题,而扶持青年创业是解决青年就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且可以通过扶持创业来带动就业,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

(二)青年创业的现状

1、青年创业总体上处于“不活跃”状态

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的职业文化总体上还是“白领文化”、“打工文化”,“自主创业”仍不是主流文化,进外企、做白领是大部分青年的首要选择。

从近几年开展的上海失业抽样调查情况来看,在全市的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意向的人员比重一直维持在4-6%左右的较低水平,处于“不活跃”状态。

而从作为上海微小型企业孵化器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来看,对2686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的调查发现,20岁及以下的仅8人,占0.3%; 21-30岁270人,占12.43%,也说明青年创业的总体比例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当然其中也有青年对非正规就业模式还没有完全接受的原因。

2、青年创业比例呈上升趋势

虽然,自主创业仍不是上海青年的主要选择,但随着近几年上海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以及创业环境的不断完善,各类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的出台,选择自主创业的青年在不断增加,青年创业呈现出上升趋势。

根据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分别在2002年和2003年开展的“创业意向调查”,2003年,在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中,20岁及以下的劳动者占0.95%,20-30岁的占20.15%,都比2002年度有所上升。

上海的城镇登记失业抽样调查也同样显示出这样的一个趋势,在有创业意向的失业人员的比重这一项,2004年上半年的数据比2003年下半年增加了1.2个百分点。

这充分说明,上海从2001年开始实施“4050工程”,通过五人运作体系扶持“4050”群体创业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上海的创业群体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自主创业群体中青年的比重逐步增加,青年创业总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

(三)青年创业的优劣势分析

自主创业是一项综合性的课题,调查显示,创业成功率只有1/5,而新成立的企业只有1/5能生存5年或更长的时间,青年创业要获得成功,必须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

1、青年创业的优势

第一,青年尚处于职业发展的初期,创业一次不成,可以东山再起。

第二,青年总体的教育水平较高,知识技能素质普遍较高,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的理论知识。

第三,青年学习能力较强,容易接受新事物,不保守;自信心较强,有闯劲。

第四,青年对网络等比较熟悉,收集运用信息和政策的能力较强。

第五,青年合作精神较好,注重团队建设,容易形成创业团队。

第六,青年身体状况较好,精力旺盛,家庭负担一般不重,能集中精力创业。

2、青年创业的劣势

第一,青年虽有经营管理的理论知识,但大多没有商业方面的经验,职业工作和社会人际交往的经验不足。

第二,青年创业志向很大,但往往眼高手低,对创业的辛苦和困难往往认识不足。

第三,青年创业普遍缺乏资金,虽有较强的融资意识,但一般都面临借贷信用不足的问题。

第四,社会认为青年人不成熟,在商业交往中给人的信任度不够,对成功创业和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

第五,青年一般仍热衷于成为白领,创业初期新鲜感很强,但往往难以持之以恒。

第六,青年创业大多对父母有较大的依赖,事业责任心有待培养。

(四)当前上海在扶持青年创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扶持青年创业的各类资源整合不够

虽然,目前上海相关的政府和社会部门在扶持青年创业方面,都建立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如市科委推出的科技项目开发、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等创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包括创业培训、贷款担保、开业指导、项目开发等在内的开业指导服务体系;市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市场开拓、技术促进、企业诊断等服务,都是青年创业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但目前这些资源尚处于分散运作的状态,由于整合不够,难以对青年创业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扶持,亟需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青年创业服务平台,来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为青年创业提供扶持。

2、扶持创业政策针对性不强

目前,上海的创业群体结构已经发生变化,而创业扶持的重心尚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创业扶持政策的设计和运作,仍集中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下来的“4050”人员上,专门针对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还不多,比如在项目开发上,以传统的适合“4050”人员创业的社区服务业为主,而对青年感兴趣的网上创业、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创意创作等方面的项目开发不多;在资金扶持上,没有专门的青年创业基金,对投资较大的技术性创业,风险投资对青年的倾斜不够,小额担保贷款又难以完全帮助其解决担保问题;在信息发布上,适合青年的便捷、快速的服务渠道尚未建立;在创业优惠政策上,虽然有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税费减免政策,但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

3、青年创业意识的培养培育尚待加强

世界上有20%的年轻人,有能力进行自我创业,但是只有5%的人创业成功。创业精神对于保证青年人获得体面的、有成效的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当前,由于各级学校缺乏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和创业指导的教育,青年人总体的创业意识不强,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上,仍以“白领”文化为主流,绝大部分的青年在学校毕业踏入社会后,都希望在外企获得一份体面的白领岗位;家庭、家长对孩子创业持不支持的态度,更多的是希望孩子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很少有家庭会投入一笔资金,鼓励孩子去创业。由于鼓励创业方面的宣传教育不够,社会的整体创造氛围不强。

三、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把鼓励和扶持青年创业列入青少年发展的重要内容

要把鼓励和扶持青年创业作为解决青年失业的重要问题,作为政府工作内容之一来予以推进落实;相关部门在制定青少年发展规划时,要把鼓励和扶持创业列入青年发展的重要工作;同时,要加大对青年创业问题的研究。

(二)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为青年创业提供扶持和服务

青年创业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上海各级共青团组织、教委、科委、劳动保障、工商、财政、高校以及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的合力,构建青年创业服务平台,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管理和市场等服务,帮助青年成功创业。

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协调、调动各类资源为青年服务;教委部门应把鼓励扶持青年创业作为高校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高校应拓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范围,推进落实青年创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扩大政策和服务的覆盖面,调整创业扶持的重心,为青年创业者提供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大在青年创业上的资金投入;工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各类政策扶持和服务措施。

(三)要着力帮助解决青年创业中的瓶颈问题

一方面,要加大对青年创业中瓶颈问题的调查分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另一方面,针对目前青年创业者普遍面临的能力、资金、项目、场地和信息等五大瓶颈问题,要建立、完善相关的扶持措施,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

在能力培养上,要加大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工作力度,一是要研究在学校开展创业教育,要把创业教育列入学历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青年在学校了解掌握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二是要扩大创业培训的覆盖面,通过培训费补贴政策,鼓励更多的青年参加创业培训,要研究建立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鼓励青年通过实训增加创业经验;

在资金扶持上,要为青年创业提供启动资金,通过建立专门的青年创业基金,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解决青年创业者因信用不足而难以融资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的小额担保贷款要加大对青年创业者的扶持力度;

在项目开发上,要加大适合青年创业项目的开发,特别是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科技型、技术型项目的开发;

在信息服务上,要加大信息引导的力度,政府各部门应研究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系统,方便青年创业者查询各个行业比较完整和真实的信息,为青年创业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在场地服务上,要研究建立青年创业服务园区,为青年创业者提供注册、办公等服务,并通过一定的房租补贴等政策,降低青年创业者的开业门槛。

另外,要加强对青年创业者的指导,通过建立专门的创业咨询指导队伍,吸引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为青年提供创业咨询和指导,帮助解决青年创业过程中的问题。

(四)要努力培养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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