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2024-09-29

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共10篇)(共10篇)

1.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一

林业系统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疏勒县林业系统党委

二○一二年四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自治区、地区、县委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关键,突出三个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系统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系统党委要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牢固树立全系统“一盘棋”的思想,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从全系统大局出发,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疏勒县林果业发展。

(二)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系统党委要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党的纪律观念。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三)以全县开展的“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决定》、《关于在全县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执行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使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政策服务、执行落实、干部形象等进行全方位改进和提升。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防等制度。

(四)加强干部监督,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

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公车私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式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号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加强对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体成等行为;叫大纠正本部门、本行业中损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好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六)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及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聚收钱敛财;精简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

(七)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做好信访矛盾排查,有效预防集体访、越级访。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防止重大违纪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认真查办信访案件,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责任考核

根据自治区、地区、县委的有关规定和《疏勒县2012县直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系统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加强督

办检查,年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四、责任追求

根据《疏勒县2012县直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系统党委出现突出问题的,必须追求有关领导的责任。一是不坚持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三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系统党委主要领导所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存系统党委纪检办公室一份,责任单位存一份)。

签订人:签订人:

签订时间:2012年4月15日

2.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二

一、责任制的概述

所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 即是指在廉政建设的过程中, 由上至下的所有层次的党组织、政府组织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应承担起相应廉政建设责任的制度, 这等于是将一项重大的任务逐层进行划分, 最后落实到基层, 环环相扣, 对于贪污腐败现象进行严格的监控以及及时的进行控制与扼杀。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二字, 将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高层, 再由高层下发到附属下级, 层层推进, 最终从根本上去除贪污腐败的源头。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 客观要求相应的党组织、政府机构以及相应的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清楚明确自己的责任, 担起在廉政建设中的角色, 携手努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在责任制的基础上如何有效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 细化责任范围, 为廉政建设提供持久的动力

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是廉政建设能够持续稳定开展的重要动力, 只有每一层次的人员都将廉政建设当成自己的事来做, 才有可能有效的防止甚至杜绝贪污腐败的现象, 所以细化相关的责任, 层层递进牵一发而动全身, 形成一张责任网, 是廉政建设的必要动力。

1. 明确责任主体。

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 领导班子对于相应责任的明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后建设效果的优劣, 然而, 在我国廉政建设进行的过程中, 领导班子责任明确上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推卸责任以及对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我国颁布的关于责任制实行的相关规定里曾明确指出,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 责任主体是党组织、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相应的其他成员。由于书面的规定太过于原则化, 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的疏漏, 加上部分的领导班子对于自身在廉政建设中扮演的角色重视不足且认识不到位造成的积极性不高等因素, 在廉政建设中, 一旦出现问题便进行责任推卸, 甚至有的职能部门认为反腐倡廉、廉政建设是属于纪检委的工作范畴, 出现贪污腐败首先要承担责任的是他们, 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 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则极易出现逃脱责任、推卸责任的问题, 高层推说是下层没有落实到位, 下层推说是高层监管不力, 问题出现了, 却没有责任人, 由此可见,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主体, 是廉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

2. 强化责任意识。

要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对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进行强化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只有当领导班子自发的树立起责任的意识, 在廉政建设的过程中, 将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首要工作来进行, 才能有效的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主体的责任意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 加强思想教育。教育主要作用是保持思想的先进性, 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加强对于责任主体的教育, 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先进性以及自发性。

(2) 明确责任范围。对反腐倡廉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 主要针对的是责任推卸的这一现象, 一旦出现了问题, 直接追究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将责任细分到每个部门与环节, 明确责任的范围, 不仅可以避免责任推脱的现象, 还可最大限度的提高责任主体的工作热情。

(二) 生成配合机制, 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如果仅仅依靠小部分的领导班子以及相关部门来进行显然是不足的, 毕竟这是少数人群, 监督力度有限, 要想一定时期内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巨大的成效, 离不开整个社会的配合与监督。

1. 坚持党组织的领导, 各个部门协调合作。

这对于目前这种谁都在管却好像谁又都没管的状态, 坚持党的领导和指挥, 在党的统一领导与规划下, 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 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全面开展。

2. 强化媒体监督。

新闻媒体的力量是强大的, 并且触角之广, 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廉政建设, 在领导班子自觉履行相应责任的基础上, 同样离不开媒体的强力配合与监督, 从外部给予责任制主体压力, 进而保证责任制的顺利落实, 同时, 新闻媒体可对贪污腐败直接进行曝光, 使得社会不良分子人人自危, 从而压制贪污腐败的现象。

3. 民众监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廉政建设与民众的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充分调动起民众的参与积极性,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举, 带动全民的力量, 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 落实制度, 提供保障

以责任制为基础的廉政建设只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环, 反腐倡廉整体的进程直接关系着责任制的实施成效。所以制度的落实首先应该是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的颁布与实施, 只有在大环境中, 各项制度得以规范实行以后, 以责任制为基础的廉政建设才能更有效的实施。其次是责任制内部的相关规定的落实, 这在前文中已有相关的说明, 此处不在赘述。

(四) 相关奖惩机制的落实

建立于责任制的廉政建设中, 奖惩机制的引入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对于责任疏漏的现象, 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责任落实及时、到位的, 应予以奖励, 这样可以调动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积极性, 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条件。对于媒体与民众的监督也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总结

虽然时代在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 但是贪污腐败现象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 依然严重危害着社会的稳定发展, 对于贪污腐败现象的防止与惩治, 依然是政府与民众关注的焦点, 落实以责任制为基础的党风廉政建设, 能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开展, 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为实现伟大中国梦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翟红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J].理论学刊, 2011, (1) :26-28.DOI:10.3969/j.issn.1002-3909.2011.01.006.

[2]许桂华.关于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的思考[J].现代企业文化, 2012, (5) :38-38.

[3]周翔.落实责任制, 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J].现代商业, 2011, (8) :63-64.DOI:10.3969/j.issn.1673-5889.2011.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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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坦旵.浅谈如何有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2012, (6) :119-120.

3.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三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已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表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仅能够巩固党的执政能力,还能够不断的提升党的执政地位,这同时也是在新时期之下,不断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与保证。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不仅能够为社会发展指明方向,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政府建设创建良好的环境,能够从制度上保证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实施。

一、完善组织机制,注重“两个强化”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的抓手,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实施,这在当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施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其基础性、全局性以及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因此,在整个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强化“三个责任”、强化“四个亲自”。强化“三个责任”即:第一是逐级分级负责,主要是自上而下,建立级抓级、级对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第二是部门(科室)分工负责,主要是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进行分工,班子内的成员则需要负责管理好各人分管工作与各个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第三要个人分项负责。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专项工作专人负责。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在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中,始终要走在最前面,成为整个机构的领头人。这就需要落实“四个亲自”即:第一个亲自为:亲自组织任务的分解,根据分管工作的不同领域将每项工作明确到班子成员个人,并且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是不是过问开展情况以保证各个部门(科室)能够真正的完成任务;第二个亲自为:需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展开深入的研究与部署,并且对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进行了解,将一些不好的工作作风扼杀在摇蓝里,不让它生根发芽;第三个亲自为:在抓作风建设方面亲自带头做好,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以一位党员领导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单位上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同是对于一般干部、群众反应较为强烈的问题要注重解决。第四亲自为:对于各部门(科室)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与后期落实情况,要亲自进部门、进科室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只是停留在书面的汇报和考核而是真正的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来。在实施“四个亲自”的基础之上,建立主要领导“问责”,对领导“督职”进行分管,确保所有领导能够在工作中“履职”,坚持各部门(科室)“担责”的制度体系,从而有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等领导体制与工作体制,从而为反腐廉政工作的实施创建条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追究

我们在日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往往都是停留在书面的报告、总结、考核等形式化的东西上,这样的工作方式对大家的影响是短暂的、浅显的,所以有部分的党员干部根本就没有明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后期落实当作一回事儿,都是在应付了事而已,这就是我们天天都在强调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还是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在于“常”、“长”二字。”总书记的这个提法给我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要想抓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常”、“长”” 字的精髓,就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和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不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停留在表面,更不让责任追究制度成为摆设。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从小事、细节抓起,在制定各种制度时尽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细化量化,以方便在落实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并且在监督检查中不搞提前通知的形式化检查、在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在督促检查的中一旦发现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的给与解决,不要忽视小问题,将原本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发酵、腐化”,如果在督促检查的过程中有违反制度规定的事情,不能隐瞒不报,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办理,不要让我们的党员同志存在侥幸心理。在每年的例行考核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准确的评价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细节要严格的、准确的考核与评价,以激励优秀、奖优汰劣的方式来执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另外,对工作的严谨性进行科学的考察,确保党员干部能够不断提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认识与信任。针对考核结果要秉着严格、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赏罚分明。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违背责任制度的行为,必将会出现制度荒废的现象,最终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出现。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条款中,需要对责任追究的内容给予一定的明确,从而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顺利的实施。

三、完善思想保障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4.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xx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一岗双责”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都应强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为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现发布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主要责任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管理团队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纪检监察负责人除了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外,还要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承担监督责任。

二、责任清单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日常管理职责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纳入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的工作当中。

2.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每年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会议,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考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4.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6.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监督教育职责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并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

2.每年与分管部门或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进行廉政谈话。

3.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的领域,及时与有关人员约谈,剖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4.按照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的要求和分工,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并在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

5.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基层减负。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涉及到的履职待遇、费用报销标准等,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

6.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为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授廉政教育课程,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三)联系服务群众职责

1.深入基层和员工,主动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关心群众困难,了解群众诉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上率下”职责

1.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做好示范,以上率下。以清正廉洁、尽责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下属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规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氛围。

三、考核评价和问责

对“一岗双责”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对万家管理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以集团相关安排为准;对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分别开展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对“一岗双责”责任人的综合考评,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在述责述职述廉中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5.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五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局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三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考核评分办法

根据xx市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总分为100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分;第二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5分(科所长以上干部);第三部分:查办案件工作25分;第四部分:纠正税务行业不正之风工作25分。

三、主要目标任务分解量化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分)

1、组织领导(13分)。①各基层组织机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5分)。②有贯彻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及落实措施,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半年和年终总结报告,责任目标分解到人,量化管理,落实了奖惩和责任追究(5分)。③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有会议议题,有会议记录。(3分)

2、学习教育(12分)。①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按时完成分局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教育任务(3分)。②本单位有学习教育计划,学习有记录,个人有笔记,并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3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③坚持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受教育面达到100%,单位有学习会议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全年在4000字以上(3分)。④全年报送纪检监察信息5篇以上(3分)。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5分)

1、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8分)。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个人有书面自查自纠报告,领导干部参会率达到100%,有整改措施(2分)。②会前要充分征求税干职工意见,会上自查、自纠存在问题,会后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2分)。③对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有安排、有指导(2分)。④对税干按时进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2分)。

2、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纪委提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10分)。①严格执行省、市地税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和招待费支出单列帐目制度,无铺张浪费现象(3分)。②严格执行省、市地税局的规定,严格组团用公款“跨地区、跨部门”旅游。各种会议不发礼品或纪念品,不接受纳税人发放现金及有价证券和礼品(4分)。③不用公款参与或支付各种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娱乐或健身活动(3分)。

3、领导干部能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落实了《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实行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金制度和全体干部中全面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7分)。不认真落实的,每项扣1分。

(三)案件及信访工作(25分)

1、落实办案责任制,积极查处本单位的违纪问题和案件(10分)。①能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向分局提供案源线索,工作有记录、有登记(2分)。②按时上报纪检监察各种报表,对发现或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线索能认真初核、调查,够立案标准的要立案(3分)。对有案不报、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或查处不力,甚至干扰、阻挠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③查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一人一案、案卷规范(4分)。

2、积极配合分局查办案件(7分)。对不配合支持分局工作,工作推诿或包庇袒护,有碍查办案件工作,除追究单位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外,视情节扣单位考核成绩3--5分。

3、信访工作(8分)。①重视纳税人或其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分)。②对市局、金台区纪委转办的要结果信件,按时限要求办结上报(3分)。逾期不办的,每件扣1分,多件逾期不办的,扣完为止。③无上访事件(3分)。因单位干部作风不廉洁行为等问题引发的纳税人上访的,每起扣2分,多起上访的扣完为止。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5分)

1、纠正行风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工作力度大,落实到位,有专人负责,无违纪问题发生,单位行风风气好(3分)。

2、纠风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会议记录,年终有纠风工作总结汇报材料(3分)。

3、开展执法监察,实施了“两权”监督,坚持局务、所务公开,每年至少一次,有公开栏、有记录,公开内容详实、透明,能接受税干监督(3分),没有所务公开扣1分。

4、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严格执行禁酒令,无吃、拿、卡、要、报、借等不正之风行为,无强行征订报刊、杂志(4分)。

5、无跨区收税、买卖税款、擅自减免税、缓缴税款、无上路拦车收税行为(3分)。

6、抓好单位效能建设,无投诉、无重大行政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案件(3分)。

7、全面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和税务行风评议活动,行业风气明显好转,纳税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税务干部着装挂牌上岗,发现税务干部职工未按规定着装上岗扣当事人50元,并扣单位0.5分。干部职工不文明服务,发生一起扣1分。(3分)。

8、聘请了特邀监察员,分局聘请20人,各所也要聘请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1-2次座谈会,征求他们意见和建议,建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3分)。少开一次座谈会扣一分,未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各扣一分。

四、其它责任考核评分办法

1、单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扣5分。

2、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中有一名违反党纪、政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的扣5分。

3、党员违反党纪法规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扣5分。

4、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扣5分。

5、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受到降级以上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扣10分。

6、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走私贩私、参与黑社会活动等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等受到有关机关查处的扣10分。

7、本单位受到区纪委表彰奖励的,给单位加5分。

8、本单位受到市地税局表彰奖励的加5分。

9、本单位受到省局、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8分。

以上问题当年因故没有结案的,在下实施扣分,临时人员违法违纪,比照单位职工进行扣分。

五、考核等次的评定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单位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达到80(含80分)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在前三名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位。根据此办法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基层单位“创佳评差”考核评定及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奖励惩罚办法

单位达到优秀的个人均奖励200元,单位达到合格的人均奖励100元。单位被评定为不合格不奖励,扣单位领导正职200元,副职100元。

七、组织领导

6.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六

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意见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晋煤集发字〔2011〕29号《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意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管结果必须管过程、管行为必须管思想”的六管要求,现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荆护圭同志对公司、子公司、公司经理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党支部全面工作、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所分管的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海斯欣达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1--16项和31项工作。

王晋骞同志具体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公司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治安、交通、消防)、企业文化建设、纪律检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17--24项工作。

吉锁兴同志对公司技术管理、技术创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及职称评定工作、新产品开发及注册、员工培训、组织编制、相关规程审批、负责公司物料供应、仓储管理工作以及所分管的总工办、物供管理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25项、29项和30项工作。

谭强国同志对市场调研、形式分析及预测、产品包装、产品广告、宣传品审核审批、产品物价报批、商标注册、产品销售、货款回笼、营销队伍建设、销售管理、外聘业务员培训、营销方案拟定、售后以及所分管的销售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26项工作。

陈会军同志对公司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计量工作;GMP和QS的实施与日常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各种标准操作规程编制、审批;GMP和QS管理-2-

文件、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安全例会、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安全基金管理以及所分管的质量管理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27项工作。

赵广斌同志对公司生产组织、GMP和QS的实施、生产工艺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设备和备件购进、班组建设、基建工程、建筑维修、基建工程预决算、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伤管理、设备使用等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以及所分管的生产部、纯水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第20项和28--31项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在上述具体分工负责的同时,还要共同负责第32--41项工作。

附件: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事项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抄报:集团公司纪委。

抄送:公司领导。

7.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七

2015 年10 月,党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实现依规管党治党的进军号。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干部也要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好带头作用,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

一、坚持问题导向,转变思想观念

毋庸置疑,广大共青团员与青年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不但是我国经济、社会的主要建设者和推动者,而且是继往开来、承前启后、深化改革的生力军和领跑者,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团员、青年干部也被各种思潮所洗涤,所影响,一些人追逐金钱、利益,“四风”滋生蔓延;一些人放弃理想、放弃责任,被西方信仰所侵蚀;还有一些人对人生追求失去目标,“三观”变味,萎靡不振,有的甚至走上了不归之路,悔之晚矣。

在党团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广大团员、青年干部认识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改造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做好主观世界改造,通过参加“三严三实”教育,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深刻领会反腐倡廉斗争的艰巨性、重要性、深刻性,体会到“四风”之所以严重,是因为有其生长的土壤,只有将其滋生的土壤彻底铲除,去除病灶,去掉病根,将“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的“四风”彻底清除,将反腐倡廉根植于心、化为行动,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和谐、干净、绿色、廉洁的工作环境。

二、把握好“严”与“实”之间的辩证关系

当前,随着反腐倡廉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人将反对“四风”与做好工作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只要开展工作就会得罪人,就会引发“四风”进而导致腐败,因此对工作能推则推,能不去做就不去做,并且自嘲为“做一天和尚不撞一天钟”。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将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不作为”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广大团员、青年干部要抓住践行“三严三实”的关键,越是任务艰巨越是要做到以大局为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只要是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就要发挥青年人的优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共青团不是“保险箱”,年纪轻也不是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广大团员和青年干部要把握好“严”与“实”之间的关系,“严”是基础、途径,只有夯实基础,才能落实好“实”这一目标和准则,才能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团组织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始终坚持正面引导,划出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实现共青团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与“四有”要求紧密联系起来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来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的重要鞭策。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团组织的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决心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本职工作,带领广大团员和青年从修身、律己、做人、生活以及谋事、工作、创业等方面做好表率,保持谦和品格,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时时处处都不能忘记自警、自醒,确保在任何时候都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心中有党”。作为坚定不移地忠于党的助手———共青团员和青年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教诲,将党的利益放在心中,一切听从党召唤,党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坚定不移地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严要求,展现高尚的道德追求。

2.“心中有民”。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是既可以“载舟”又可以“覆舟”的汪洋大海,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因此,要时刻牢记老百姓的“喜怒哀乐”,牢记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希、所盼,为他们分忧解难,做小、做实、做好每一件关系老百姓民生的小事,接好“地气”,才能成为心系人民大众,被老百姓所认可,所喜爱的好团员、好青年。

3.“心中有责”。越是在为人民群众做出贡献、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情况下,越是要勇于担当,勇于保持谦抑的品格。绝不能居功自傲,忘乎所以。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一切,与党的要求还相差很远,还必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心态,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每一项任务。

4.“心中有戒”。“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走向不归之路的腐败分子都是从小的错误开始的,用老百姓的话来说:“针尖大的漏洞斗大的风。”因此,每一个团员、青年干部都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好表率作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平时一点一滴的日常工作中严于律己,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将“病害”与“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永葆团员和青年的阳光、向上、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

四、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干部的情商、智商和逆商,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如何将蕴藏在广大团员和青年中的创造力焕发出来,让他们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自己的能量,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好带头作用,是摆在基层团组织和全体团干部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干部的情商、智商和逆商,找到适合自己单位、适合自己岗位的转化器,探索出一条能够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 要给予广大团员和青年干部每人一把不同的“钥匙”,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对自己单位的每一位团员、青年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他们每一个人的爱好、兴趣、生活、工作环境以及家庭、父母、子女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真正做到知己知彼,了然于心,从而才能对症下药。让每一位团员、青年干部都能够体会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还有组织在关怀自己,并不是每个人都只关注金钱、利益、官职。从而使他们能够从心底里感到组织的温暖,有心里话能够对团组织说,有顾虑能够对团干部讲,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是对一些已经感染上社会不良风气、有贪污腐败苗头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物要重点关注、重点帮扶,给他们讲继续发展下去的危害性,讲一些人以身试法的恶果,使他们能够悬崖勒马,悔过自新。

2.要爱惜“每一片绿叶”,做到尊重每一个青年干部的差异性。要体谅团员、青年干部各自的苦衷,发现和挖掘他们各自的特性。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每一位团员和青年干部都有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烦恼。团组织和团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向他们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让他们能够以愉悦的心情看待问题和解决矛盾,避免他们在人生道路上由于一时偏差而步入深渊。我们必须懂得,每一片绿叶是构成参天大树的基础,只有让每一片绿叶都生长得健健康康、郁郁葱葱,大树才能挺拔向上、亭亭玉立。

3.要怀抱一个太阳,让每一位团员和青年干部都能够看到阳光、看到希望。要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与信念教育,集聚正能量,通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走出去,请进来”,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各种新知识、新理念、新动态,让广大团员和青年干部深深懂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举旗者和护旗者,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今天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明天的中国梦,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红利,让更多的老百姓都能够公平、公正地过上幸福生活。

4.要咬定一座青山,锻炼每一位团员和青年干部坚定的信念与意志。每一个青年都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要积极引导他们在党的领导下,在艰苦的工作实践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广阔的天地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曾经说过:“哈佛最引人自豪的成就不是曾经培养出多少位美国总统抑或是诺贝尔奖的获得者,而是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在这里有充分的选择和发展空间,让每一块金子都闪闪发光。”共青团组织就应该在坚定不移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引导每一位团员和青年干部坚决反对“四风”,遏制腐败,勇于担当,乐于奉献,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

五、结语

列宁同志指出:“青年人目前的任务,特别是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其他一切组织的任务,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就是要学习。”

学习没有止境,思想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市场经济“双刃剑”的严峻形势下,更是如此。目前,许多行业的关键岗位,有的甚至是领导岗位上都有“80 后”乃至“90 后”青年人的身影,他们充满青春活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笔者认为,只要我们坚持不断地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当好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当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奉献者和服务者,就一定能够解决前进路上的一切问题与障碍,切实保障共青团事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反腐倡廉旗帜,坚决反对“四风”,遏制腐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一大批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前,努力营造一个自由空间有边界、“权力被关进笼子里”,使广大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不越“雷区”,不闯“红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环境成为我们为之努力的目标。,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干部也要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好带头作用,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当好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当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奉献者和服务者,就一定能够解决前进路上的问题与障碍,切实保障共青团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共青团员,青年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廉洁自律

参考文献

[1]王雁飞.保持谦抑品格防止四种风气.人民日报,2015.8.17

8.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八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群众路线

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治理国家的核心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雨水之情,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党长时期内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只有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内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把群众路线这一永恒主题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工作成效由群众检验,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一、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本,做到一切为了群众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从人民群众的立场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最重要、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当前,尤其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民生资金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企业保卫工作当中暗藏的腐败问题,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也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加大治标力度的同时,注重深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消除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滋生的体制机制弊端。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大多数原因都是由于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在群众不满的情况下,被一些非法分子肆意操纵,借机制造事端。因此,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基层事务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要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鸡脚杆上剐油”等不良现象。要认真解决行政服务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中梗阻”等作风问题,营造便民、快捷、高效的发展软环境。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及时受理关于作风问题的投诉、举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关注拆迁、企业改革改制、利益再分配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禁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严厉惩治违法行为。

二、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做到一切依靠群众

一是要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反腐败意识和参与能力,增强社会廉洁正能量。一方面要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党纪法规与成效经验,另一方面要宣传腐败的危害、群众在反腐败中的地位和参与的方式方法。只有做好宣传工作,才能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传递给广大群众,才能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这是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先决条件。二是要畅通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民生政策制定论证、听证制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须进一步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群众依法监督,同时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展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坚决消除各种人为障碍,严肃惩处打击报复行为;须深入推进集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电话等多种媒介于一体的公共政策宣传、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沟通对话的“快车道”;须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推动网络监督依法有序进行。三是要尊重群众,博采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无穷智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坚持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只有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大胆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参与,及时总结推广群众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才能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三、要“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做到经得起群众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确,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廉洁与否,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经得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是要重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赖,对法律的敬畏。老百姓不光是听我怎么说,还要看我们怎么做。只有做到动真格、出重拳、下猛药,“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真正捍卫法律的威严,彻底消除个别害群之马造成的恶劣影响,重新建树起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赖。二是要严防死守、不留漏洞,确保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三是要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企业保卫工作中,要严防被偷盗人员拉拢腐蚀,从而放任偷盗,最终被偷盗人员拖下水。四是要及时让群众了解、评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焦点,要定期做好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让群众评判;要适应新兴媒体发展,加强纪检监察互联网站、政务微博建设,及时、快速传递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信息,让群众准确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对网络公开举报的涉腐涉纪问题,在查清事实后要及时公布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公信力。五是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建立民意调查反馈机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和特邀监察员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广泛、深入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作出经得起群众检验的实绩。

总的来说,推进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要走群众路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内涵,把“群众路线”这一永恒主题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中去,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工作成效由群众检验,“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参考文献:

[1]庄德水;中国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政策的现状及发展对策[A];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第20届年会论文集[C];2010年

[2]韩艺;博弈论视阈中的腐败治理困境透析及消解[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第20届年会论文集[C];2010年

9.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九

1.没有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所淡化,对经济工作关注多,对党建工作关注少。特别是抓村(居)党组织建设不够主动,与村支部书记见面少、谈心少,导致有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有的还引发了信访问题。例如我区的xxx,信访问题依然严重,曾发生围堵工地和进京非访,造成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此外,对干部人事纪律把关不严,从现实需要考虑多,对一些部门在干部人事配备方面的需求方案默许认可,致使xxx。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还要加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做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对面上党风廉政抓的紧,谋划党建、纪律建设的次数不比经济工作少,尤其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一个重点来推进。但也还有些地方有不到位情况存在,具体工作载体、检查督促上还有距离。在压实这两个字上还要下功夫。

3.压实“两个责任”上还需进一步强化。自己虽然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但过于强调常委工作分工,认为有专门的常委分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在风险防控、惩防制度等具体工作方面抓得还不够细,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检查较少,多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还不够全面和准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情况掌握还不够全面和准确。

4.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科学有效的动态激励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特别是对重点部门科室、村(社区)基层组织串案、窝案易发频发问题重视程度不够,从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问责等体制机制上想的办法不多,离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还有一定距离。

5.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亲自主持制定了包括履职承诺、定期报告、问责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在有效管住大多数上成效是明显的。但有时在抓制度执行上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落实主体责任还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在干部监督管理上,还没有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提醒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踩了“红线”、出了问题。在乡镇、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个别干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当前一些侵占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党员干部为一己私利,把手伸向惠民资金、占地补偿、用水用电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搞“雁过拔毛式”腐败,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6.主责主抓有待压实。今年换届配套了这么多的党建力量,但是发挥的作用有限,没有落实好专职专岗要求。落实党建责任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多是开会、表态、签责任状、做资料等老一套,上行下效,照搬照抄,党建虛功虚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7.政治意识淡薄。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考验和危险,政治定力有时只停留在理论上、口头上,而没有完全落实到实践中、行动中,还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比如,对一些敏感问题缺乏警惕性和鉴别力,对某些不良现象和错误言论,认不清问题实质,看不到潜在危害,没有及时亮剑,没有坚决斗争,没有拿出一名老党员、一名县级党委书记应有的态度和行动,没有尽到坚决维护党的形象的责任。

8.意识形态的领导有所缺失。未能很好发挥党对意识形态负总责、总领导的作用,虽然意识形态列入县委工作,但很少专题安排,讲的也少,抓得不紧,致使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组织不说实话,对群众不讲真话,面对各方面利益诱惑和思想碰撞,以至在“总开关”上出了偏差,走上歧路。比如: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发现,许多犯错的党员干部忏悔时总提到自己放松了学习,这说明,作为县委书记,我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重视还不够、教育方式还不多、教育措施还不实、触动灵魂还不深。

9.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深不细,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履行不充分。对抓好党建促发展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性认识不明确,定位不准,存在着以经济工作代替党建工作和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目标责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要求不具体,工作考核评价重经济、轻党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依赖于分管领导,热衷于上墙贴版面、作资料,应付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党员“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双议双评”等基本制度坚持不经常,软弱涣散村班子整顿过分强调客观原因,下的功夫不大,办法不多,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整顿效果不明显,村社干部和党员培养教育机制不健全,后备人才匮乏,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作用发挥不充分。

10.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坚持党建工作亲自抓、一班人共同抓,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齐谋划、一齐部署、一齐推动,但有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有力,被动应付多,主动过问少;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不能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基层不够,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始终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重要内容,但在党委主体责任的定位上还不够精准,在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有时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抓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足,有时还是依照往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老套路,有时用行动一致代替了思想一致;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缺失,没有及时组织跟踪监督检查活动,或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警醒作用。

12.标本兼治方法不多。坚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但在问题根源的认识上还有欠缺,在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上还没有建立有效机制;对卫生、涉农等领域和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还存在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在执行“六项纪律”上还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在制度落实上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长期持续性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13.党建“主业”意识不够强。对市委班子成员和市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完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要求,抓基层强基础,抓班子管队伍,以致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执行力不强。

14.自律意识不严。有时图一时轻松,简单开会发个文套个文头转发一下,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比如:在管好身边人方面,仍存在分管部门个别党员干部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处理不到位引发上访现象。比如:没有养成经常自警自省“照镜子”的好习惯。存在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放松的现象,没有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存在当值信访和市政府专线班时因其他工作不在场值班的现象。

15.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与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具体工作中能够经常提醒科级干部、乡职工,对支村两委干部提醒较少,还存在村干部午间饮酒情况。

16.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举措、办法还不多,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虽然今年通过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好转,但个别干部职工态度生硬、纪律松散、办事拖拉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强化自身作风建设还不够好。有的同志在接到朋友、同学的婚丧喜庆事宜通知时,碍于面子,有时候参与随礼。

17.在加强党内监督做好执纪问责方面还不够严。公司班子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无作为、乱作为自我排查”“干部职工亲属所办企业与公司业务往来情况排查”等工作;常态化进行了2轮廉政约谈,实现中层干部全覆盖。力求通过严明的纪律、严密的制度、严肃的执纪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但对“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够经常,对基层干部的纪律检查不够,教育警示方面有欠缺。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要求不高,管得不严,小毛病纠正不力,总想内部消化,“拉拉袖子”和“提提醒”做得不够及时有效。

18.严谨细致的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树牢。对一些工作的研究谋划还停在表面,特别是下基层调研督导的密度和深度都需要进一步增强。比如,上级要求县委书记要走遍所有行政村,自己多年来也坚持经常下基层走访调研,但从目前来看,大约只走了xx%以上,还没有做到全部都走遍。同时,对一些工作的研究谋划还不够深入细致,在推进落实上缺乏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劲头。

19.党组班子成员在政治上是坚定的,在重大是非问题上能够做到信仰不动摇、立场不含糊、方向不偏移,但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仍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作坚决斗争不够,对一些通过网络歪曲党的历史、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行,不能从政治的高度重视和对待,不能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斗争,在党忧党、在党护党的行动不够自觉。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较真少,有时候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把行动一致等同于思想一致,对一些违反纪律规矩的现象和苗头抓早抓小的意识和力度还不够。

20.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持续有力。有的班子成员还存在着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不认真落实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压力递减。有的虽然知道要落实“一岗双责”,但在抓的时候,还是偏重于业务工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提提要求,缺少亲历亲为、一抓到底的劲儿。同时对分管的科所,在理论上说教多,动真追责轻,查处问题有时避重就轻,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21.纪律要求有所松懈。党组班子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团结干事、步调一致、合力合拍,但对照《准则》和《条例》仍有不足。如党组会民主集中不够,讨论决定问题,有时会前调查研究不够充分,会上讨论也不够深入,有的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就不太在意,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就坚持个人观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不足,班子成员之间也存在碍于私心、人情、面子等因素,谈心交心不够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将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的现象。

22.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不到位,与班子成员没有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的不实,工作成效没有常态化保持。二是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对辖区干部队伍管理重激励、轻惩处,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总想着当前基层干部普遍压力较大,没有严肃进行批评处理,导致辖区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庸懒散软、精神萎靡甚至违纪违法等行为。比如,此次自治区党委巡视中,暴露出辖区一些基层单位公务接待超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问题依然屡禁不止。

23.持续改进作风有待深化。对照“基层减负年”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听汇报、看资料多,向基层交任务、“压担子”多,会议多、发文多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有的领导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藏变异问题关注还不够,漠视群众利益、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xxx个突出问题仍需持续加强整治。四是树立严实作风还有差距。有的领导对转变干部作风停留于口头要求多,真刀真枪转作风不深入,对个别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满足于一般化,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完成工作不力,贯彻执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重视不够。比如,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民生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近三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达xxx个。

2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但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还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对网络上甚至身边出现的一些错误言论,能做到抵制,但进行驳斥的手段和效果不够好。

25.政治敏感性有待加强。面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电子快报”等载体平台主动发声,旗帜鲜明与错误言行做斗争方面做的不够,主流思想舆论宣传的多,反面典型发现惩戒的少,辖区内依然存在一些不良思潮和过激言论。

26.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作为“班长”,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抓基层打基础的办法不多,没有充分利用xx红色文化资源形成特色党建品牌。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得不够好,对党风廉政建设侧重事前部署,事中督促指导较少。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经营管理的力度不够,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班子凝聚力不强。

32.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的要求还不够,“检查”改“调研”、不发文件发消息等形式主义新变种也还存在,乡镇基层对“减负”“松绑”的感受度不高。抓工作有时重点轻面,比如在基层阵地建设方面,村社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的用管水平都很高,而非示范点则档次不高、较为一般。

33.好人主义思想没有完全克服。对本部门、分管部门存在的不良风气、不合适做法能大胆批评纠正,但对其他部门,有时觉得不是自己分管的,主观上存在不想得罪人的心理。平常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建言献策少,总怕说多了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

34.请假报备不够规范。班子成员在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等方面,整体上都能落实到位,但是有的班子成员在执行报备制度方面做得不够规范,在遵守请销假制度和履行外出请假报批报备手续方面“动作走样”,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口头报备、电话报备、请而不备等现象时有发生。

35.执行组织纪律有待加强。虽然能够严格执行组织的各项制度,但是还在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制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比如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还不够多,特别是思想感情方面的沟通偏少,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困难了解和关心还不够。

36.主业抓得不太牢。认为政府工作主要是经济工作,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的力度与抓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力度还有差距,突出主业不够到位。二是责任压得不太紧。政府系统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相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的现象存在。三是细节落得不太实。由于经常被事务性工作缠身,很难完整地过一次组织生活。有时不由自主地把行政身份带到党内生活中,把组织生活会变成了布置任务会。四是处理抓得不太严。缺少较真、认真的干劲,检查落实还抓得不够好。在制度上强调得多,对不良现象硬起手腕处理得少。

37.存在碍于面子,对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言行批评纠正不彻底,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递的还不够,对存在的一些“小毛病”,只要不是纪律性、原则性的问题,提醒的不够、追究的不够。

38.“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自己分管和联系的部门相对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比较多,有时候简单地认为只要把工作抓好就行了,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督查检查的比较少,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工作的时候多,没有经常提醒抓党建、抓廉政,约谈制度落实的不严格、不到位。

39.抓早抓小的力度不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为有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专门在管,自己作为一个分管领导,只要督促把工作干好就行了,手不能伸得太长,敢抓敢管的态度不够坚决。

40.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满足于不违规不违纪,导致个别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时紧时松,改作风、提效能的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完全在源头管控、力量统筹上形成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韧劲。实际工作中,自己分管联系的28个部门单位,平时外出培训学习、对接项目的比较频繁,公务接待也比较多,这当中也存在一些细节把握地不是很到位,主要还是自我要求不严、防微杜渐坚持的不够。

41.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着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政治敏锐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个人对网络上、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负面评论等问题,对其社会危害性估计不够,也没有做到坚决与这些不良现象做斗争。

42.领导班子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面对新形势下,抓党的建设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头等大事来谋划和推进,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重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会议强调、口头要求的多,但真正谋划部署落实的不够深入;有的负责同志担当意识不强,存有等靠思想,落实主体责任不积极、不主动。比如xx同志对党建工作关心不够。日常工作中主要精力用于分管业务工作上多,对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出谋划策少,没有放在首要位置。组织生活都是上面要求的才开展,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43.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领导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领导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比如xx同志岗双一岗双责落实压得不够,停留于一般的工作安排,没能层层传导压力,共担使命,共同践行主动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衔接报告有关工作滞后。比如有些重大财务、采购事项没及时报告,而是事后报备。

44.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经常性督促检查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领导干部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同志存在的迟到、早退现象也只是给谈话批评,在思想上觉得是小问题,惩处震慑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打板子”,导致有些干部自我约束不严。暴露了在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上还存在着盲区。比如xx同志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简单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是纪检委员的责任,身为支部副书记,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对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少了,没有发挥好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作用。又比如xx同志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工作人员管理还一定程度存在要求不十分严格的现象。再比如xx同志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宽松有余,导致部内个别同志存在纪律意识不强、不讲规则程序现象纪律遵守不好等现象。

45.县委常委班子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干事的规范,带头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维护者和坚决捍卫者,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模范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始终保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但有的同志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没有落实到位,对条线和身边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监督没有做到全覆盖,对一些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人和事问责追究力度不大,过多考虑“下不为例”和保护干部积极性,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有些领域“小官贪腐”“小官违纪”问题禁而未绝。有的精神状态往下走、工作作风向上浮,官僚主义严重,乐于当背手干部、甩手掌柜,做事“三心二意”,工作层层交办、把关不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底。有的精神无压力、工作无动力,把“管卡压”变“推脱绕”,得过且过。

46.自我要求仍需加强。能够严格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来衡量,修身正已、自警自省做得还不够,偶尔也存在迎来送往现象。

47.监督管理还有不足。虽然多次带领同志们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并提出要求,但在督促镇区部门建立经常性、长效性落实机制上还有差距,跟踪问效稍有欠缺。

48.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履职情况报告,推动各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但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惠农政策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禁而未绝,“小官贪腐”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顽疾还未彻底根治。

49.经验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对新常态怎么看、新理念怎么办、新战略怎么干,虽然心中有数,但有时还习惯于走老路,比如在项目招引上,或多或少存在着“拼政策”“拼资源”的思想。

50.本领恐慌问题依然存在,运用新思想找思路、找遵循、找方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上,提出“六提工程”推进路径,但在工作部署上还不够过细。三是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虽然大力度推进基层减负,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等问题依然突出。

51.政治敏感程度还不够。虽然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但有时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些错误言行纠正不够彻底,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用老办法多一些,对新办法探索不够,还没偶自觉从政治高度上去分析情况、寻找对策。

52.对“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不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存在差距,存在对学习党的纪律特别是廉洁从政纪律意识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等往往满足于知道了解了,思想上存在着自己单位不管人不管物,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侥幸心理。对日常工作中廉洁方面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普通党员日常监督比较少,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的同志教育管理宽松有余,对个别同志存在纪律意识不强、不讲规则程序现象、纪律遵守不好等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又比如一些领导干部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作斗争的主动性做得不好,顾虑太多,存在着“自扫门前雪,莫管瓦上霜”的心理。

53.领导班子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面对新形势下,抓党的建设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头等大事来谋划和推进,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重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会议强调、口头要求的多,真正谋划部署落实的不足;有的负责同志担当意识不强,存有等靠思想,落实主体责任不积极、不主动。比如有的同志对党建工作关心不足。日常工作中主要精力用于分管业务工作上多,对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出谋划策少,没有放在首要位置。组织生活都是上面要求的才开展,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效果差强人意。

54.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领导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领导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比如张春光同志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停留于一般的工作安排,没能层层传导压力,共担使命,共同践行主动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衔接报告有关工作滞后。比如有些重大财务、采购事项没及时报告,而是事后报备。

55.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监管措施乏力,经常性督促检查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领导干部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同志存在的迟到、早退现象也只是给谈话批评,在思想上觉得是小问题,没有真正“打板子”,没有给予惩处震慑,导致有些干部自我约束不严。暴露了在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上存在着盲区。比如,有的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简单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是纪检委员的责任,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对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少了,没有发挥好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作用。再如,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工作人员管理一定程度存在要求不十分严格的现象。再如,主要负责同志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宽松有余,导致部内个别同志存在纪律意识不强、不讲规则程序现象、纪律遵守不好等现象。

56.主动到基层调研的质量需要提升。调查研究缺乏主动性、机制化。调研不深入,流于形式,有应付现象,很少带着课题到基层,有针对性剖析麻雀。即使到了镇村、单位,也是走马观花,问问情况,缺乏真知灼见和指导性。四力教育践行不力为民情怀不深厚,分配的精力少;对上级部署的任务,有搞突击、急就章现象。比如对今年县委确定的“基层基础年”活动,年初确定的调研计划没能深入展开,部内整体调研部署包括四力教育没能有效开展,工作停留在机关化层面。在下基层的次数、时间、质量上与上级要求相比有差距,没有真正做到自觉主动深入基层,忙于日常事务仍较多。联系服务基层不深入,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电话安排、文件指导,不深入了解情况,不主动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出点子,往往只关注工作的结果,但对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和细节过程关注的少,加之个别科室内部分工不明确,导致具体做事的同志方向不清、措施不明、疲于应付,致使个别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受打击。57.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措施乏力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工作手段单一.缺乏创新,基层阵地建设有待加强。例如,一些干部不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宣讲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把负面情绪激化,主流价值观的培育被弱化。再如,存在一些阵地、设施存在损坏、闲置等状况,起不到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比如,工作安排部署多、培训指导少,调查研究少,深入一线少,对现实生活和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建设状况缺乏具体、直接的感受和认知。另外意识形态队伍力量薄弱,比如,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干部队伍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慢、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干部培训不能经常化、制度化等问题,难以达到新时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58.监督管理有缺失。对下面管得不严,没有经常性的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对落实“两个责任”强调多、提要求多,具体指导少、督促少,没有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

59.反腐败斗争抓细、抓常不够。比如,一些项目资金还存在违规使用问题,反映出自己在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上还有薄弱环节,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管上谋划得不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正在整改的问题有xx条:严格执行纪律不到位。“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自身规矩意识有时不强,把“小节”看成是小事,忘记了“温水煮青蛙”,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天还没有带头示范实行指纹打卡。有时在人情走动上,碍于老同志老感情关系,接受一些吃请活动。对干部职工的严肃纪律和严格管理上放松了要求和标准,没有按月跟踪督导打卡执行情况,导致有些干部自我约束不力。

60.管控的不好。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用活管好新媒体方面的办法不多。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有“滑坡”,不信马列信鬼神的现象仍存在。

61.高质量党建上的“穿刺度”还不够深。在强化系统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所党支部建设中,局党组虽然通过系统化制定党建责任三张清单,建强阵地,综合运用“项目式推进、清单式交责、销号式管理”党建工作法,精细化考核推进党建任务落地见效,但基层所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三会一课”的规范性等方面仍显不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还需高质量落实。

62.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土资源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以制度建设破题,制定下发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党组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联系沟通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局党组也发现有的制度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在阵地建设上,我局开通了“党建网”,建立了“党建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对各乡镇政府)微信群,随时发出国土资源高质量发展的“好声音”,但也存在着信息更新的量还不大、时效性上有待加强的问题。在外部环境方面,我局在加强舆情监控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安排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每日监控,但主要表现在关注国土资源业务工作方面较多,监控的面还不够宽,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防控是我局党组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63.对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抓得还不够有力。对一些舆情热点主要靠网信部门提供,网上群众路线践行的不是很到位,特别是对网络舆情管控的超前性不强、预估研判也不够充分。“6.20”等网络事件的发生,也倒逼我们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运用互联网思维解决问题,线上监控引导、线下沟通处置的网络舆情管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对农村封建迷信活动、高价彩礼等缺乏积极有力的宣传引导,有时候影响了发展的正能量。三是对青年人群体中存在的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不良风气,在教育引导上缺乏有力措施,正面发声感召的作用发挥不够,市民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说明,主流的意识形态还没有完全占领这一部分人的思想阵地。这也是我们在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64.个人廉洁自律不够过硬。比如,对身边同志婚丧嫁娶等事情,自己碍于人情面子,也随过份子。有时为了确保项目落地,在招商引资接待中,有时对接待标准把关不严,自己也参与了,有铺张浪费的问题。

65.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实不细。压力责任传导还需进一步加大,上紧下松现象依然存在。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大手大脚等“微腐败”现象,多采取批评谈话、诫勉约谈的方式,问责上不够严厉,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干部开展批评有时存在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的现象。

66.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牵头研究会办党建相关事项,支持纪委、监委履职尽责,但在抓责任落实上有所欠缺,严肃查处问责的力度还不够大,一定程度存在上紧下松、压力递减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依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缺少针对性。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等倾向。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有待加强,巡察线索处置不及时,巡察结果运用还不够到位,“探头”“利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扎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化开展提醒谈话、诫勉等,但有时顾虑到说话过重、追责过严影响基层同志工作的积极性,没能真正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抓到实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坚决肃清李纯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但对这些反面典型案例运用不够,惩戒震慑威力还不强,没能达到查处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持续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但是对新形势下腐败现象的新形式新特点研究不深入,对“一把手”权力制约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制度构建,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67.坚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牢记自己是干部中的普通一兵,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纪律,带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但对提高新形势下的组织生活质量研究不够,班子成员之间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指出工作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辣味”不够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有时是按照组织要求、带着既定任务,接受批评监督的“普通党员”意识还需增强。能够较好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都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但个别重要决策事前没有认真调研,未能真正坐下来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了解掌握基层干群的真实想法有差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上肩、及时研究、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但对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隐蔽性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缺失缺位,对宗教争群众、争人心的警惕性不高,运用新媒体、自媒体等进行正面引导的措施仍不扎实。坚持既挂帅又出征,把党建工作与高质量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但投放的精力还不足,对基层党建工作布置多,督查落实少,严肃问责更少,有的地区部门存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倾向。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相关工作做了一些研究部署,但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还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68.政治敏锐性不强。xx等人违纪违法,他们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对党章党纪党规视如无物,对宪法法律法规肆意践踏,严重破坏了xx的政治生态,贻误了xx发展。这些人曾身处重要岗位,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力任性而为,热衷于“围猎”,甘于被“围猎”,导致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横行。xx作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受到影响和危害最大。但发生前,自己见事迟,没有及时进行批评和咬耳扯袖。发生后,自己反应慢,一开始误认为是个人行为,没有从政治生态的高度去认识其严重性和危害性,没有看到对xx发展和干部队伍的严重影响,也没有就整顿组织、整顿纪律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修复措施,全面肃清流毒和影响没有形成强大震慑。这说明,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不够强。现在看来,我们修复xx的政治生态需要坚决的态度和大量的工作。

69.纠正“四风”力度还不够大。自身能够严要求、高标准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具体办法,但对“四风”隐身变异的洞察力还有待增强,抓得还不够到位,处理还不够严格,制度设计和工作创新仍显不足。比如,在大力改进文风会风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硬性规定,但“文山会海”有所反弹,各种形式的检查相对集中,基层反映开会多、检查多、疲于应付,真正用来抓落实的时间比较少,在精简会议、减少检查方面还没有收到明显效果。

70.“一岗双责”履行还不到位。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认识不全面,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上,还有不足。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对分管部门存在讲得多、问的少,指导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够,一些具体工作没有形成“闭环”,落实情况没有及时全面跟踪、教育监督。

71.自我要求的标准还不高。有时出于“普通人”的思想,满足于“不违规、不违纪”的底线。甚至以“人之常情”“碍于情面”“下不为例”来敷衍塞责不正之风,没有真正做到用实际行动抵制歪风邪气。有时在基层调研,碍于情面,对主动安排的迎来送往、陪同调研、考察点的刻意安排等问题,反对的态度不坚决。

72.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较少,没有很好的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73.个人廉洁自律不够过硬。比如,对身边同志婚丧嫁娶等事情,自己碍于人情面子,也随过份子。有时为了确保项目落地,在招商引资接待中,有时对接待标准把关不严,自己也参与了,有铺张浪费的问题。

74.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实不细。压力责任传导还需进一步加大,上紧下松现象依然存在。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大手大脚等“微腐败”现象,多采取批评谈话、诫勉约谈的方式,问责上不够严厉,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干部开展批评有时存在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的现象。

75.“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比如,在文风会风方面,会议文件还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有时觉得单独召开专题会议,基层落实能够重视些,能合并召开的会议没有合并,也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还比如,在干部管理方面,个别干部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个别窗口部门门好进、事难办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群众“最多跑一回”的改革还没有落地落实。“出勤不出力、手机玩游戏”等问题,我们虽然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据我了解,在个别干部身上仍然存在。去年,在执行“八项规定”上,共查处纪律作风问题xx起xx人。这些问题虽然有的反映在个别单位或干部身上,但没有抓好管理的责任在我身上。在迎接上级调研中,有事先拿方案、定路线的问题。也有一些单位为了反映工作成绩和过程,有刻意留痕迹的现象,自己在整治上也不够彻底。

76.有的发展观、政绩观有偏差。我们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不搞虚假政绩、数字攀比,努力以实干树形象、聚民心。但少数地区少数部门还没完全摆脱“速度”情结,为在“争先进位”中取得一个好的名次,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盲目攀比的心态,出现统计数据有水分、牺牲生态环境上项目等现象。前几年,部分地区一味地追求GDP和财税收入的快速增长,降低招商引资门槛,新上了一批小化工项目,造成局部环境污染,被中央督察组通报,这些教训非常深刻。

77.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常委班子成员能够坚持常态化下基层调查研究,但有时仍存在定时间、地点、路线和打招呼的现象,真正蹲点、解剖麻雀式的调研还不够。了解面上情况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少,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比如,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发展需要各方面关心支持,但对市领导挂钩服务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够有力、不够彻底,为企业排忧解难、减压减负主动作为不够,与挂钩服务企业“心贴心”交流少,缺少“换位思考”,没有很好地帮企业“扶一把”“送一程”,这与习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78.行政效能不高问题还未有效解决。坚持把好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持续营造倡导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但当前少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为”“不想为”的现象并存。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基层一线和少数干部身上,但主要领导责任在市委,在每位常委班子成员,还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并从制度层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9.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不够。

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长期生火并保持足够温度做得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活动不够正常,等上面部署要求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少。要求不够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炮声”不响、“辣味”不够,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形式不够丰富,满足于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

80.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够到位。在平时决策过程中虽然注重征求吸纳方方面面意见,有些决策发扬民主还不够充分,听取常委成员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比较多,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相对较少,了解掌握基层干群的真实想法不够充分。在一些重要文件讨论上,常委成员有时因为自己不分管,所以顾虑较多,存在不愿说、不深说的现象。

81.对县委书记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还不够到位。县委书记是基层工作的一线总指挥,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近几年,我市相继发生了两个曾担任县(区)委书记的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虽然不是在本届市委任上,但也反映了我们对这些“关键少数”的监督还没有完全到位,体制机制还有漏洞、监管措施还不到位,还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导致对一些干部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落实“上热下冷”逐级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单位党组织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工作被动、方式单一。少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应负何责、怎样履责认识不清、胸中无数。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思想,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严格认真。

10.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 篇十

推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县考核组一行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我代表乡党委、乡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给予我乡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去年以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形成了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责任制全落实的良好格局。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着重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工作部署、完善制度、检查考核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精神专题学习、反腐倡廉问题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专题部署。二是抓学习培训。县委、县政府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中心学习组3次专题学习了反腐倡廉理

论。由县委书记给乡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授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理论课,县长给各乡镇的乡镇长、行政机关“一把手”上廉政党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和学廉、尚廉、倡廉意识。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县委党校的教学计划,并在干部培训班安排党风党纪教育课程。于年初组织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集中上了一堂廉政教育党课,邀请市纪委廖桂平常委作了精彩的授课。三是抓工作部署。县委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廉政教育党课由县委统一安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报告,全体县级领导、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参加。四是反腐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参加同级常委会前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酝酿的决定。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在干部培养、交流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筹,为县纪委增加了5个行政编制。全力保障县纪委的工作经费,按政法机关工作经费标准下拔。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实施目标管理的办法,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2

根据具体任务制订了《关于2009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和《2009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意见》,明确了县级领导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进一步严格责任考核。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了全县重点工作考核范畴,与经济工作、改革发展、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经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的协调发展。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之中。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力度,每年以县委的名义组织对下一级党委、政府进行年中督查、年末考核。年初,我们对2008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颁发了奖牌并进行了通报表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管理不严的,采取责任谈话诫勉、考核否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

责任。今年,有3名领导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被追究责任,3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一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坚持把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反腐败体系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一)以教育为先,筑牢思想防线。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党课、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县委学习中心组把廉政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理论课,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注重加强警示教育。摄制了警示教育片《警钟》,在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大会上播放,并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在县电视台开辟廉政电视专栏《阳光视窗》,全年共播出新闻节目24期,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廉政公益广告和干部作风宣传广告共180多期。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永久性的廉政文化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外墙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展览等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以驻村工作队为责任单位,采取在各村悬挂廉政宣传板、设立村务公开栏、印发《村民廉政小读本》等形式将反腐倡廉思想进一步向普通群众渗透。将大浦镇堰桥村、石滩乡荷泉村打造成全市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二)以制度为本,严格约束管理。今年以来,我县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科局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度》等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衡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的通知》;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立了农村党风监督员制度,所有行政村已全部配齐党风监督 员,全面推行“乡(镇)财县管”和“村账乡(镇)代管”制度。目前,全县24个乡镇已全部完成了村账乡(镇)代管工作。

(三)以监督为重,加强权力制约。一是坚持“三个注重”。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监督党政正职,重点监督在同一岗位或同一单位和地方长期担任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注重突出重点时期,加强换届选举时期的监督,加强调任、离岗时的监督,加强重要传统节日的监督;注重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对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编制管理以及对国土交易、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二是坚持“两个全面推行”。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制度;全面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

态制度,着力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三是认真开展“三谈两述一报告”。开展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3人、任前廉政谈话17人、诫勉谈话8人,函询11件;述职述廉132人次;各级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223人次。四是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11月,全县领导干部登记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共计21.31万元。

(四)以纠风为,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执法监察。先后对退耕还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能繁母猪补贴、开行贷款、社保基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6大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财务监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先后对8起森林火灾事故、1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并通报全县;加强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对17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投标监管,及时发现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责令整改。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加大对招拍挂出让制度的监督力度,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专项治理,查处了3起超层扩建的案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对12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了关停整改措施;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县所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检查11次;开展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执法监察,查处违法审批土地6

案件、违反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案件各1起。开展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共查出“小金库”9个,资金发生额464.6万元,已收缴“小金库”资金362.9万元。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共清退违规收费3万元,处分10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先后对粮补资金、油菜补贴资金以及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我县主要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已全部到位,未发生一例涉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整顿和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15件;加强效能监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54起,查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8起,处理党员干部12人,并将4起典型案件在全县通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以查处为重,严惩腐败行为。全县立案案件65件,结案65件,处分65人,给予党纪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8人;给予行政处分51人,其中行政开除2人,行政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12人,行政记过8人,行政警告27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今年,我委加大本级自办案件力度,全县所办案件中,县纪委直接立案查办案件2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1.5%。其中,县交通局原局长胡春桃、县交通局原总工程师闵赞光、县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刘志强

等3人因触犯法律被判刑,并被“双开”;县水利水电局原局长吕军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县移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岳衡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大桥镇党委书记单瑜因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三、坚持廉洁自律,为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表率 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是全县人民关注的焦点,“四大家”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好坏,极大地影响着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因此,“四大家”领导班子坚持时时、事事、处处以党纪、法规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如确立发展思路、干部人事调整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二是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春节前,就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尤其是县“四大家”领导要带头廉洁自律。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做到自警、自醒、自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8

制度,洁身自好,当好表率。对红包礼金做到能拒则拒,能退则退,一些无法退还的礼金礼品按规定全额交公。今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共计213100元。三是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县“四大家”一班人在严格要求自己、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对自己的亲属严格要求,不为亲戚朋友包揽工程打招呼、批条子,不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常敲警钟,不包庇纵容,不给他们特权,不为他们搞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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