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024-08-21

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1篇)

1.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一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汇报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预防各类消防责任事故,为“平安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处于八月十八日至九月十三日,对厅直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各种消防隐患的治理及应急预案的准备、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查、特种工作人员持证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的看,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形势是好的,对厅党组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全面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应急措施基本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绝大部分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有制度、有措施,重管理、重防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各单位领导普遍比较重视安全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有效,资金落实。高管局年初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布置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省航道局提出了“六个一体化”的方针,既安全、质量、成本、廉政、环保、进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领导以身作则,实行安全奖惩制度。设专职安全监管员,施工期间深入生产第一线,省征费局积极配合这次检查,专门组成了安全检查小组,限期在本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设计院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在资金保障上舍得投入,今年仅院办公楼配电线路增容改造就投资三十余万元,而且对应急消防栓、单身宿舍楼等均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危险化学药品加强监控与防范,随用随买,单位不再另立库房存放,有效地提升了单位的安全环境。

(二)各种应急措施基本配套齐全

各单位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事故苗头上强化预防。省高管局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规范》,从指挥调度、路政养护等各个方面,分别规定了各自的快速反应原则、措施、程序及应急预案一号至四号;省运管局今年重新制定了《吉林省道路运输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将省、市(州)、县运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电话联系号码一并下发,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紧急事态的快速反应能力;驻交通大厦内高层的部分单位为职工购买了防毒面具,并在部分房间安装了应急救生缓降器,以备应急使用。

(三)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省规费局重新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将安全管理与职工利益挂钩,并做到奖惩分明;把费款安全、车辆安全和日常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落实率达100%;吉林分局的领导拓宽安全工作思路,把安全工作渗透到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政治生命安全,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省公路管理局加大安全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局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科研所把检测中心的用电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对老化线路及空开进行了改造更换,同时加强易爆以及有毒的化学试剂的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尚需进一步加强。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救援字[]169号)文件要求,对厅直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一并进行摸底。交通大厦燃油锅炉及贮油罐、机关服务中心锅炉两处、高管局机关及服务区、收费站锅炉、贮油罐及配电室,航道局贮油罐、自然村加油站、锅炉房等,各单位虽高度重视,重点防范,但仍不同程度存在漏洞。计算机房内应配置D型干粉灭火瓶,而绝大部分单位配置的是ABC型的干粉灭火瓶;个别单位配电室内住人,不符合安全要求;部分单位的食堂排烟罩油污清理不及时,易引发火灾。有的单位柴油贮罐外盖是铁制的,不符合防静电保护要求;有的液化气罐距离灶台太近,有的单位食堂配电箱是木质的,不符合防火要求,有的食堂食品卫生很差。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消防演练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一些基本的消防知识不知道,常用报警电话不知道,灭火瓶不会使用,灭火瓶和消防指示标牌位置摆放不正确,还有的单位没有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有的单位自查不严、不细,日常检查对安全隐患麻痹大意;有的单位灭火瓶失效过期不更换,消防演练没有搞过。

(三)几个具体问题

1、厅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街宿舍和设计院小平房宿舍,均通过了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尽管服务中心和设计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两处危房的消防安全工作仍不可忽视。建设街宿舍与自管锅炉房一体相连,不符合消防要求,一楼住房均已改造成门市出租房,滥拉电源线的现象比较普遍,机油、洗油及汽车零部件滥摆乱放,个别租房户自备的灭火瓶失效过期。

2、省自然村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由于还没有通过消防机关的验收,存在的隐患比较多:(1)可以限期整改的问题有:配电室内有氧气瓶、乙炔瓶,还有电焊设备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多数楼道内墙壁消火栓无标识;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无上岗考核合格证,缺乏专业操作知识;游泳馆、网球馆缺少安全出口标识,游泳池无固定水深区域标识;再就是上次出事故时用过的消防通道楼梯仍旧没有整改;加油站设计位置不合理,无安全距离,应尽快拆除。

(2)由于位置、面积、设施已成现状,没有条件整改的问题,一是锅炉房与供电室应单独设置并有7—14米间距的的问题;二是锅炉房二楼不能有压力容器如空调机组问题等。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与领导,落实制度与措施。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一把手”挂帅的安全领导机制,分管领导从严管理,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从严务实,“严”就是要有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严谨的措施,“实”就是要到目标求实,作风务实,操作落实。比如干粉灭火器的保质期一般为一年,建议第二年重新换粉打压前,可组织一次“真实”的消防实战演练,帮助每名职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二

消防监督检查,就是指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有关单位对消防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一旦发现存在火灾隐患,便会立即向该检查单位予以书面通知,要求进行整改,以便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减少和预防各种火灾危害。实际上,消防监督检查即为一种职权行为,具有自身特性,如主动性、强制性、随机性等。在最近几年中,我国火灾事故发生率呈快速上升趋势,因而在社会中,消防安全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和消防安全是紧密相连的,在很大程度上,消防安全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所以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面临着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因而对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不断进行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紧跟社会进步的步伐,使人们的切身利益得到切实维护,有效保证我国社会能够可持续发展下去。

1 现行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严重降低社会单位及个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我国政府要求公安消防部门应对社会单位以及个人消防安全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且监督检查内容是非常丰富、全面的,这对于社会单位和个人来说,实际上严重降低了它们进行消费安全管理的主动性,这对我国实现消防安全4个能力建设是非常不利的,从客观角度来说,个人及社会单位反而会更加依赖于我国公安消防部门,甚至公安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及个人之间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了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严重降低了我国社会的诚信度。

1.2 严重影响社会单位及个人的生活秩序和生产经营

因为我国公安消防部门一直对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因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经成为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未获得社会单位及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便直接到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去检查消防安全情况,进而使社会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生活秩序也被打乱。

1.3 消防执法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工作过于随意

一直以来,我国公安消防部门对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情况实行定期监督检查,根本未制定相应的消防专项检查证件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审批程序,仅仅将消防工作计划作为依据,消防执法工作人员以此对各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予以开展。消防执法人员对整个消防检查工作内容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后问题处理方式等,从客观角度来说,这无疑扩大了消防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权力,在整个监督检查工作中均表现得过于随意,极易出现腐败现象。

2 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改革的建议

2.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制

作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正确树立执法思想,应始终持有为民服务的思想,对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主动监督检查职能应予以取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制,消防执法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将社会单位及个人作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导者,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社会单位及个人主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公安消防工作人员应开展消防安全走访服务工作,对单位中存在可能发生火灾地方及时向单位进行反映和告知,责令限期改正,社会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各种方式给予一定的配合,不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2 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制度

将建立有限责任政府思路作为依据,借鉴国外消防安全部门监督检查方式,应进行重点监督,采取抽查为主的方式,将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需求、火灾发展形势作为依据,省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应在每一年中均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对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对象、抽查范围进行合理确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单位应由上级部门进行指定。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予以取消,如果上级没有下令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则下级不得擅自行动。对公告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将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公告社会,对被消防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通报,进而将社会民众的监督权、知情权予以落实,不断鼓励社会监督,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得更为严谨。

2.3 鼓励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不断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水平,针对周边消防安全状况,鼓励人们严格监督,不断提高人们对破坏消防安全行为的举报意识,以便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使人们的消防安全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对社会消防安全价值需求进行正确指引,对不同举报投诉方式进行公布,公安消防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工作进行受理、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一定要认真查处,对各种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应当要依法处理,以便提高我国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2.4 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针对各种消防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我国政府应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制定消防监督检查前的内部审批制度、检查证制度,凡是未获得审批的申请,我国有关部门不得向公安消防部门颁发检查证,则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部门便不得对社会单位或个人进行检查,这样才能使社会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经营不遭受影响,生活秩序不受到干扰。

2.5 社会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社会单位应承担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对于存有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及个人,公安消防部门应下令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同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应将单位或个人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备案,以便对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诚信情况进行有效评价。同时将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诚信情况公示于众,建立健全社会消防文化,使社会消防安全监督制度变得更为完善。

2.6 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服务机制

针对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和我国相关技术标准相符合、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达标,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对其并没有绝对的决定权,我国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服务机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来检测、评估社会单位或个人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通过技术手段来进行科学评判。将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报告作为依据,公安消防部门对社会单位或个人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3 结语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立和谐社会发展阶段,在这种环境下,为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我国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对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改革。尽管当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中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不过我们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对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进行改革,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使人民切身利益得到切实保障,消防监督机制便会变得更为完善。

摘要:论述了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性,针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制、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制度、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服务机制等改革建议,旨在提高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检查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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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与整改制度 篇三

安全检查制度与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公司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第 1 页 东莞市科派电子有限公司二厂安全管理档案

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委会副主任、车间安全委员、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3、6、9、12月进行,车间级每月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库房及厂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隐患整改制度》执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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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制度

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公司各部门主管都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报送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存盘。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委会,以便安委会对情况全面了解,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委会副主任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委会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委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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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四

眼下,正是隆冬季节,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尤其对于木质结构的古建筑,更是如此。为切实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1月21至23日,兰坪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与县文物管理所密切配合,对辖区内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次大检查,兰坪县的消防官兵与文物工作者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途经通甸、金顶、兔峨、营盘、啦井五个乡镇,重点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兔峨土司衙署、杨玉科将军故居建筑群,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金鸡寺,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甸武装暴动胜利纪念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甸本主庙、财神殿、黄松魁星阁、分江本主庙、来龙翠林寺等文物古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应急预案、消防通道、用电线路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大检查自始至终认真仔细,不留死角。同时,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消防大队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加强管理人员对灭火器使用、初期火灾扑救知识培训,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提升防火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通过开展大检查工作,强化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加强和提高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

5.村委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五

村委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本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在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具体领导和参与下,抽调防火员和村民组长共同进行。

(2)、村防火安全领导组对本村冬防、夏收和春节等重要季节和假日的防火工作进行三次集体检查。其它日常防火检查工作,由防火员进行。对每次检查情况要有文字记载。

(3)、加强对村民和个体运输户、门店户、专业户的安全检查工作,把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作为一项硬措施来抓。做到抓安检,保安全,求生存,促发展。

(4)、村防火领导组织和村委各级领导积极支持村防火员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并保持安检,防火人员的相对稳定。

村长防火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法规、条例、办法、规定、指示和安排,对本村防火安全工作负全责。

(2)、组织本村防火员和村民组长开展防火工作,落实村防火安全领导组布置的日常和季节性农村防火任务。

(3)、在农村工作管理中,把防火工作和村委日常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事故。

(5)、督导本村防火员根据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安排,积极开展本村防火工作。

专(兼)职防火员职责

(1)、带头学习、宣、遵守消防法规及本村防火秩序、村民防火公约。

(2)、熟悉本村情况,认真学习防火业务知识,当好村领导的安全参谋,积极协助村领导,做好本村火灾预防工作。

(3)、在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防火检查,帮助村民和车辆、门店及其它专业户、个体户做好油、店、火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证村民财产、生命安全。

(4)、严格履行防火员职责,照章办事,不徇情顾面。

防火安全领导组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办法和规定。

(2)、组织召开防火会议,布置本村防火工作。

(3)、开展防火宣传,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

(4)、定期研究本村防火工作,制定防火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总结交流防火工作经验。

(5)、领导本村防火员,开展村民防火工作。

消防安全二十条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露,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0,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村民防火公约

1、每个村民都有防火、救火、报警的责任和义务。

2、不在田间、地头、树下、渠内堆集,焚烧麦茬、麦秸。

3、不在村中、市区街道和公路上摊晒,碾压农作物。

4、不乱倒余火炉灰;不在街头、村巷焚烧垃圾。

5、不在村内道路、家中院落存放装有燃油的储油罐、油桶。

6、不使用不合格或无防火装置的农机入场碾打小麦。

7、不私接乱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烧水、做饭。

8、出门拉断电源,回家安全用电,睡在床上不抽烟。

9、家中炉火要看好,不要交给小孩看,人走火灭最安全。

10、提高警惕擦亮眼,防止坏人把火点。

11、一家失火,全村扑救,义务救火,不计恩仇。

12、学习《消防20条》,男女老少要牢记,安全防火最重要。

专(兼)职防火员职责

1、贯彻《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掌握本辖区单位的消防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防火安全工作建议及防范措施。

3、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性质,懂消防知识,积极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4、维修保养消防器材、器具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

5、认真学习防火业务知识,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6、严格进行防火检查,积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照章办事,不徇情顾面。

防火领导组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学习消防法,研究落实消防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部署落实辖区单位、社区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义务消防队。

3、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落实“四懂四会”。

4、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纠各类火灾隐患现场予以纠正。

5、听取公安消防部门意见,逐步完善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村(居)民防火公约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实得“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居民户主必须做到“①教育小孩不要玩火;②严格火源炉灶管理;③家用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用电规定,严禁超负荷和违章用电;④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带;⑤严格煤气液化气的管理;⑥柴禾堆、简易栅不能乱堆乱放,随意搭建;⑦汽车、摩托车、四轮的燃料不准随意存放。⑧严禁在地下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⑨不准在楼道走廊堆放易燃物品。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三、居民经商业、加工业、运输业等按规定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配 5

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

四、居民出租房屋必须将火事宜、责任,在双方协议中予以文字明确。

五、居民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自觉性。

六、发生火灾立即补救,同时向119报警。

七、自觉服从居委会消防领导组和上级消防部门的检查监督。

以上各条望各居民自觉遵守。互相监督认真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村委会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工作制度和消防档案。

二、加快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农村用火、用电、用气和“三堆”(柴堆、草堆、粪堆)安全管理制度。

四、村委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认真记录并整改。对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冬春季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村委会所在地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醒目位置设置《村民防火公约》标语牌。利用村民赶集、开会、科技下乡等活动,向村民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逐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6.单位车安全检查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科室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科室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科室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月对机关的各科室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填表报消防部门。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局防火安全员每半年要不少于两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 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 劳动用工协议书

★ 劳动用工合同

★ 劳动用工协议书

★ 单位食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 劳动用工检查汇报材料

★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 企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

8.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篇八

答:“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采取的一项制度,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2)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3、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9.实业公司消防器材检查制度 篇九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整好用。

(一)公司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的损耗和需要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持有消防经营许可证的部门统一购买配发到相关单位。器材配发时,消防管理部门及时登记造册,纳入公司防火器材档案管理。

(二)灭火器应放置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且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配置数量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在同一灭火器配置点应选用操作方法相同且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灭火器的检查:一般场所每月检查一次;仓库、危险作业场所,每半月检查一次。

(三)各单位必须有专人对灭火器的类型、数量、设置位置、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及其它消防器材和雨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和更换,并根据检查要求在检查卡上签字。并及时更新单位《防火档案》相关资料。

(四)各单位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室外消火栓的外观、压力、流量供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放净锈水后关闭,防止漏水。一旦发现消火栓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五)各单位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消火栓箱内的组件(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等)进行妥善保管,确保组件无丢失,无锈蚀,无渗漏,接口、垫圈完整无损,阀门启闭灵活,并及时作好检查记录。

(十)过期、失效的旧灭火器或其它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送交安技环保部统一回收,安技环保部视情况翻新后重新投入使用或作报废处理。

(十一)员工有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义务,对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人员,安技环保部将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按《消防法》规定,报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单位的灭火器材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处责任单位2倍购置该器材价值的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南实业公司综管部

10.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篇十

1、为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运政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运管所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2、运政管理督查主要对运管所内部所有运政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

(1)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交通法规的情况。

(2)遵守运政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公开及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等情况。

(3)执行相关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和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情况。

(4)运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着装风纪和执法车辆使用等情况。

(5)调查核实群众检举报告运政管理人员行政不作为,办事推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

4、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

5、督察人员在现场督查中发现运政管理人员有下列违反着装风纪等规定,应当场予以纠正。(1)不按规定穿着运政服装的;

(2)仪容不整;

(3)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娱乐;

(4)稽查标志车停放在酒店或娱乐场所门前;

(5)在运政执法中不使用文明用语的;

(6)在执行公务时,无执法证件的;

(7)其他违反仪容风纪规定的行为。

1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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