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工作人员任职制度

2024-07-11

协会工作人员任职制度(精选6篇)

1.协会工作人员任职制度 篇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年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实际,按照选聘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创新实践,为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提供平台;为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解决一些地方村干部老化弱化、后继乏人问题探索新路;为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打牢基础;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进行。

二、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中央组织部下达我省20*年选聘数量826名,原则上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分配计划见附表一)。根据毕业生定向报名应聘情况,省委组织部统筹调剂,争取应聘尽聘。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年、20*年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志愿到农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有关县(市、区)20*年以来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占市州本次选聘分配名额)。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全省2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5月上旬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选聘工作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由省定方案、市州选拔、县乡管理,按动员部署、组织选聘、审批任职、岗前培训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选聘步骤、程序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5月10日前)。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对选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聘对象条件、报名方式、选聘程序和各市州选聘数量(计划)等须知事项,并采取张贴公告、深入高校举办专场咨询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报名和应聘。各市(州)、县(市、区)和高校以适当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报名(5月10日至5月20日)。全省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为单位共17个选聘地区,有意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名,鼓励和提倡毕业生向原籍地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以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湖北人事考试网》*),往届毕业生自主网上报名,并于5月20日17:00前汇总并交至就业中心。

3、资格审查(5月21日至5月25日)。由组织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

4、考试考察(6月5日至6月20日)。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和考察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对自愿报名应聘回原籍县、乡、村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对应聘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吃苦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学习成绩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考察办法由各市(州)制定。

5、统一体检(6月30日前)。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

6、广泛公示(7月1日至5日)。各市州采取一定方式对拟选聘对象进行5天左右的公示,并将拟选聘对象(名单)于7月1日前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和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高校在本校区内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7、签订合同(7月6日至20日)。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确定所到村和任职岗位,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并集中管理人事档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选聘人员的劳资关系、做好户籍管理工作等。

8、岗前培训(7月30日前)。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选聘对象进行为期3-5天的岗前培训,重点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帮助他们掌握与农民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五、选派去向和任职

对选聘的大学生,由市(州)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县(乡、村)和“就近”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经济薄弱村、工作后进村(省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

选聘的大学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的大学生驻村工作,选聘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我省按人均每年5000元标准另行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市(州)、县(市、区)是否另行增加补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2、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在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市、区)财政支付,年人均约为200元。

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中央或县级财政)代为偿还。

5、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6、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今后招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录。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7、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各地可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和上述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服务

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宏观指导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委农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林业局、扶贫办、团省委共同组织开展,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协调、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和高校配合管理和服务。

1、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有志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县(市、区)领导每人要联系1-2名到村任职大学生,加强经常性联系,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制度,健全考核办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和短期实践培训,使他们了解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探索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间的交流机制;向驻村大学生提供“热线电话”,随时解决大学生下村后遇到的特殊问题。

2、乡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到村任职大学生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述职、实绩考评、群众评议和乡镇领导与到村任职大学生定期谈心制度,加强具体管理。村党组织要安排好驻村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到村任职大学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3、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母校,要将学生所在村作为联系点,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要定期组织其中的先进典型回校交流、宣讲工作和体会,鼓励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转变传统就业观念,引导他们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建功立业。

4、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要研究制定和落实到村任职大学生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有关优惠政策和办法;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5、选聘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鼓励其长期扎根农村艰苦创业。不再续聘的,引导其就业和创业。

选聘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于8月10日前向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上报工作总结和选聘人员名单、派往去向等情况。

2.探索独董协会制度完善选聘 篇二

不过,外部监管的加强,并不能解决独董履职责权利不对等的突出矛盾。如今,监管部门把所有的重大决策的监督权都推到了独董身上,如关联交易等。这样看上去赋予独董的权利很大,实际上风险也很大,独董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所获津贴的比例不对等。如果面临的风险过高,独董就有可能提出辞职。我原先曾在证监局从事监管工作,后来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对这一情况感受较深。

因此,不能把行政监管的责任都推到独董身上,把独董作为廉价的中介机构来对待是不行的。独董风险越来越多的暴露,有可能引发大家不热爱这一职业,也许现在看还不突出,但长远看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独董如何真正有效履职?除了监管思路需要变化外,人员的选择是首要的。有的独董表面来看能起到作用,事实并非如此。像一些高校及机构的专家,往往是以挂名的形式担任独董;他们平时工作都很忙,没有时间关注上市公司的事情,开会经常是“走过场”。我认为,要想真正使独董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必须选择热爱这项工作,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的人士,绝对不是为了几万块钱去做事。相比较而言,律师事务所及科研院所年富力强的人士更适合担任独董。

值得一提的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上市公司选聘曾经做过监管的人士担任独董效果会比较好。并且,从事过上市公司监管的人士比从事证券公司监管的更合适。这是因为前者从事监管工作有一定的要求,各种政策也比较熟悉,其本身的监管意识比较强。我现在任职两家上市公司的独董,对企业的情况非常熟悉,一旦有什么重要决策,能马上判断是否违规;因此公司在做决策前,希望我能从规范监管的角度给予提示。

如果上市公司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商业秘密等问题,交叉选聘独董也可以考虑。我自己就推荐过同一公司的独董到其他企业担任独董。

除了恰当的人选,独董的选聘方式很值得探讨。现在独董的推荐基本都是通过大股东,大股东总是青睐自己比较熟悉的,独董因而很难发挥积极作用。全国统一的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后能够在独立董事自律、维权、管理中发挥作用。如果上市公司把独董薪酬拿出来,成立一个独董协会或是第三方组织,经费支出不受相关利益方的影响,那么由这样一个第三方机构来管理、协调独董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可能更好一点。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机构扮演了一个“储备池”的角色——优秀的独董会获得推荐,而上市公司可根据自己对财务、法律或是并购重组专家的不同需求,去储备池主动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第三方机构最好是在上市公司协会的框架下成立,因为协会有自主管理、自主规范的自律形式,主管部门对其也有强制规范的要求。目前,有的上市公司协会已经成立了独董工作委员会,当然,在提高运行效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提高。

上市公司应当推行独董视察制度。很多独董其实并没有对所任职公司有很好的了解,而是就事论事,对事情背后隐藏了什么并不清楚。如果能够推行独董的视察制度,除有助于了解决策外,独董每年可以有一定的时间深入企业走走看看,加深了解,能更好地进行独立、果断、正确的决策。

我不主张买董事责任险,买责任险制度相当于减轻独董的责任感。也许从独董的自身角度来说,买责任险有好处,但从整个市场监管效果来说,这样容易放松独董的责任心。

总之,只有制度的约束,有利益的驱动,有对企业基本的了解,独董更好地履职、进行决策就有保障。

3.计生协会工作制度 篇三

会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协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向上级协会汇报本级协会工作情况,及时向理事会及会员小组传达上级协会相关精神及工作部署。

2、以身作则,坚持“四带头”,发挥好计划生育群团组织的作用。

3、检查理事和会员“三生服务”的行动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4、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机制。

5、为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当好计生工作的顾问和参谋。秘书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会长抓好协会全面工作,主持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2、按要求上报本年及去年统计报一,督促下级协会及会员小组及时上报。

3、注意发现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本地及外地的成功经验。

4、抓好一报一刊的订阅工作和宣传材料的发放工作。

5、抓好系列保险和经济实体的试点推广和普及。

理事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理事会和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听取上级工作布置时要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献计献策,认真宣传贯彻理事会决议。

2、带头做好“三生服务”,为广大会员做好表率。

3、注意发现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向协会汇报,建议表彰推广。

4、监督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情况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协助秘书长抓好敬老抚幼事业及经济实体建设。

会员岗位责任制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热衷于计生事业,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贯彻执行协会的部署,积极开展工作。

2、一丝不苟地做好“三生服务”,力争做好“三结合”工作。

3、认真做好会员联系户工作,真正做到“两承包”,让联系户少生快富,率先达到小康。

4、注意做好经情、孕情监测,在孕前管理上下功夫。

5、勇担重担,主动去做计划生育“堡垒户”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1、所有理事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的理事会和代表大会,参加每月的学习活动,参加协会举办的大型纪念活动及义务咨询活动。

2、每个会员都有随时随地向广大育龄人群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义务,并协助计生专业工作人员抓好避孕措施落实和经情、孕情监测工作。

3、对所承包的会员联系户的生产、生活、生育情况要定期走访。

4、协调社会各方面关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努力激发育龄人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监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尽全力搞好党群、干

群关系。

5、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解除育龄人群的后顾之忧,为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环境;广泛征订《人生》及《中国人口报》,扩大计划生育的宣传面,使其深入人心。

计划生育协会学习制度

1、学习日期:每月5日。

2、参加人员:以基层会员小组为单位的全体理事及广大会员。

3、学习场所:会员之家。

4、学习内容: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口问题及人口理论的认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央《决定》精神。国策和国情;《河南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三优知识;生活和生产知识;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学习本市和外地的新做法、新经验。

计划生育协会例会制度

1、每个基层协会及其会员小组坚持月例会制度,不断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探索新途径。

2、例会上每个会员要汇报联系户的计划生育情况和科技致富进程及下步工作措施。

3、研究本地计划生育开展情况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向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出可行的建议。

4、对流动人计划生育情况,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信息、杜绝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5、研究创办经济实体,切实为协会和育龄群众带来效益。“五好会员”评比标准

1、思想好:对人口问题的紧迫感和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充分理解两种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这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工作好:以身作则,克服一切阻力,协助行政部门和村计生领导小组打通“堡垒户”的思想,实行计划生育,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宣传好:积极开展国情国策宣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决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避孕节育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4、带头好:教育全家,带动亲属,做好联系户的“两承包”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取得实效。

5、服务好: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引导他们少生快富,为他们送方针政策、节育知识、致富途径,使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们先富起来。“五佳协会”评比标准

1、带头:协会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并教育自己的亲属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在避孕、节育补救措施和开展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上做出表率。

2、宣传:积极向广大会员群众宣传我国的国情国策及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知识,引导他们少生快富奔小康。

3、服务:为育龄人群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真正做到“三服务”与“三结合”,把计划生育同改善环境有机结合起来。

4、监督:及时向上级协会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对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违纪行为有权监督、举报和提出处理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交流:在工作中发现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总结典型经验,互相交流,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

1、每名计生协会理事、会员都要联系2-3户计生贫困户,或计生重点户。

2、计生协会理事、会员要坚持向联系户宣传计生形势、政策,婚育、妇幼保健、避孕知识,使育龄群众不断提高对计划生育的认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

3、协会理事、会员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联系户的生产、生活、生育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为了充分体现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联系户活动取得实效,协会理事、会员要建立月走访、季开会座谈的制度。

计生协会理事会活动制度

1、协会理事会每季例会一次。

2、在重要纪念日,要组织纪念活动,如座谈会、报告会、文艺演出、计生知识竞赛等活动。

3、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经常发现、培养、树立、总结、推广典型。

4、要注意发展扩大协会队伍,经常不断地宣传协会的任务、性质和宗旨。

5、要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活动,要搞好“三结合”、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活动。

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员培训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计生协会队伍的素质,协会每年要对理事、会员培训一次以上,系统地学习协会章程、协会工作手册、计生基础知识、婚育保健知识、计生政策法规等。

2、协会要经常组织会员学习,学习要和计划生育“三优”学校、邻里学习小组、家庭学习小组的学习结合起来,同时要经常组织他们收听、收看有关的广播录音和电视以及录像节目,组织他们进行必要的学习,参加有关的会议等。

计划生育协会评比奖励制度

1、各级协会要开展“五好会员”、“五佳协会”评比活动,年初下发方案,进行部署,半年进行检查,年终综合评比。

2、对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要纳入计划生育相关的表彰奖励之中。

4.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篇四

1、严格执行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例会制度、联系户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及表彰制度。

2、协会必须遵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中的宗旨和任务,贯彻“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工作职能。

3、协会工作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协会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

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员例会制度

1、每季或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召集,讨论协会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通过工作报告及下年工作计划,表彰五好会员等。

3、每次例会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由秘书长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

计生协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

1、为了使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当地的有关法规得到更好地落实,计生协会对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2、协会工作与计生工作做到四同:即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3、定期了解计生工作执行《统计法》、《省条例》、《市规定》的情况,监督领导和计生干部依法行动。

4、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危害群众生殖健康和安全的行为,并要求予以制止和纠正。

计划生育协会评比表彰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五好会员小组”和“五好会员”评比表彰活动,由协会确定评选条件、名额、奖励办法等。

2、评选人员由会员从下而上的提名,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协会,经理事会议民主集中讨论而定。

3、对评出的“五好会员小组”和“五好会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材料上报镇可作其他评选条件之一。

4、“五好会员小组”和“五好会员”标准:

(1)带头执行计生政策好

(2)会员“联系户”工作好

(3)宣传学习计生工作好

(4)带头参与服务活动好

(5)完成协会任务好

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培训制度

1、宣传的重点以党的计划生育现行政策和方针为依据,宣传人口理论知识、计生法规、保健知识、协会的宗旨、目标任务。

2、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专栏每季度不少于一期,计生知识小册按需及时发放;开展谈心活动。

3、每季进行一次计划生育理论和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教育。

4、会员之家每周开放一次,内容:知识咨询、书报、图片。

5、每年组织一到二次计划生育录像教育。

6、每年组织一次计划生育知识竞赛知识猜谜抽奖活动。

7、每年开展二到三次的协会服务宣传活动。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

1、协会“联系户工作”由会长为负责人,形成会长联系理事,理事联系会员小组组长,会员小组长联系会员,会员联系群众户的服务网络。建立服务宣传组、生产服务组、生活服务组、生育服务组、流动人口管理组、为民监督组。

2、协会每年对辖区的育龄群众进行一次摸底分析,根据服务需求分为重点联系户和一般联系户,并备案。

3、每年对会员联系户情况作一分析、总结、调整。

5.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 篇五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会人员分工合理,密切配合。

2、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贫困残疾人的第一手资料,建立残疾人

基础档案、掌握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并实行动态管理。3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者队伍,根据残疾类别和不同的特殊需求开展针对性德服务,将康复、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扶贫解困、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乌障碍建设与改造以及残疾人素质工程教育落到实处,进入家庭。

4、要本着资源共享,一处多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和辖区单位设施的效能,为残疾人提供切实的服务。

5、帮助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类优抚政策,经常检查和倾听残疾人对各类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逐级向上反映。

6.协会工作人员任职制度 篇六

摘 要:军校任职教育教学督导不同于学历教育教学督导,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需要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对任职教育教学督导在认识上、内容上和实施上还存在着诸多的偏差,需要全面加深认识、全面系统强化和全员额参与,才能真正高效发挥教学督导作用。

关键词:军校;任职教育;教学督导;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教学督导是军队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教员教学水平、推进教学改革、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明确军校任职教育教学督导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军队任职教育教学督导特征

(一)教学督导对象不同

任职教育与学历教育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 2003年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后,我军院校划分任职教育院校和学历教育院校两大类。军校任职教育是指军官(士官)在完成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基础上,为适应岗位任职需求进行的多层次的进修、培训或专业学位教育。任职教育的教学对象一般具有一定的岗位经验,有在军队院校完成学历教育的合训分流学员,有新招收人伍的地方大学毕业生,以及需要知识更新的军(士)官等等。相比而言,军地高等院校的学员经过了高考或者军队的统一筛选,其文化基础、专业方向处于相对一致的水平,教学督导目标就可以在相对比较统一的框架下制定。而军队任职教育由于教学对象的独特性,对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体系、教员能力、素质提出了不同要求。

(二)教学督导内容不同

一般而言,学历教育院校是学科体系教学,其教学过程是构筑宽泛的理论基础、综合创新素质及高水平研究能力。教学督导工作重点集中在知识传授、创新素质养成及科研能力训练等环节。与之对比,任职教育主要为第一任职岗位需要的职前教育、适应职务晋升和岗位转换而进行的在职教育、适应作战任务和武器装备需求的应急教育、技术更新或学历递升的继续教育,按照军人职业和军事岗位设置专业,强化岗位指向,突出职业特色。因此,教学督导工作对课堂教学质量而言知识传授不再是重点,更偏重于衡量能够服务岗位需要;对教员素质要求,知识传授不再是核心因素,知识应用和岗位技能愈来愈关键;对学习效果,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及系统性不再是判断教学效果的依据,取而代之的是在“够用”前提下的知识选择和重构,运用知识的熟练性和解决技术问题的敏捷性;对教学管理要求,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的依据则着重聚焦于实际岗位需求。

(三)教学督导人员要求不同

学历教育知识体系相对成熟、教学模式相对稳定,教学督导队伍的选择相对容易,只要利用其对学科知识体系的深入理解,充分发挥专家教学经验,就能够较好地指导教学工作。而任职教育教学由于岗位指向的特殊要求,需要督导人员必须对军事岗位有深入了解,而且必须能够跟踪本岗位武器装备、管理方法、技术手段等的最新发展,保持对专业领域和教学管理新知识、新技术的有效获取,才能有效实施督导。此外,在学历教育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多数按期中、期末、毕业等不同周期实施,以获得不同阶段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但任职教育其周期不定,有的则非常短暂,如部分中级班培训3至5个月,轮训班次短的则只有2到3周,不仅要求督导反馈必须迅速、准确,而且增加了听查课的频度,无疑也增加了督导实施的工作量和难度。

二、任职教育教学督导现状

(一)教学督导认识上存在偏差

目前,对任职教育教学督导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从现行全军院校教学督导的组织构架看,大体能够窥见对教学督导认识上的差异。有的院校教学督导组直接隶属于学院首长,直接服务于学院领导;有的则由训练部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直接参与教学工作;有的则隶属于教学评估研究室,参与教学评价等工作。此外,督导人员与任课教员认识也有不同程度偏差,如部分督导人员担心得罪人,在督导过程中监而不管,执行乏力;有的任课教员则带有抵触情绪,消极应对。

(二)教学督导内容上存在偏差

教学是教与学的有机统一,两方面协调一致,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的密切配合下,才能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同样,完整的“督导”应包括“监督”与“指导”两个方面,即在教学督导工作中既要检查和监督,又要指导。但在教学督导实践中,认识并非完全一致。

一方面教学督导不全面。全面教学督导既要高度重视对教的监督与指导,又必须密切关注学、管、保(保障)等因素对教学质量的制约和影响,而实际工作中部分督导人员把听课评教当成了教学督导的首要任务,轻视甚至忽视了学、管、保要素的督导,影响了教学督导的高效工作。

另一方面重检查监督而忽视指导。如“有的人认为教员主导,只要抓住教员就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只重视督促教员,而忽视对学员学习的指导;重视一线监督,忽视顶层指导,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督导指导上力度不足等情况比较普遍。

(三)教学督导实施上存在偏差

目前,军校普遍存在和采用通过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督促与引导,以推行事先设置的相应教学模式,来实现课堂教学的规范化。这一教学督导实施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弊端。一方面事倍功半的现象普遍,对课堂教学过程督促检查,就似在流水线上抓产品质量,往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听查课,但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容易出现注重形式而轻视内容的现象。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督促指导,往往会导致将注意力放在对形式的要求上,进而冲淡对本质性内容的关注与把握,而任职教育教学关键在内容。

三、加强任职教育教学督导的措施

(一)全面认识任职教育教学督导

长期以来,教学督导实际工作只是单纯抓督“教”一个环节,必须改变教学督导只是教学授课检查的偏颇定位,必须把教、学、管、保(障)四个重要组成部分都纳入教学督导工作范围,确立督教、督学、督管、督保并重的思想。把教学定位、教学规划、教学实施、教学考核、教学保障等各个环节,纳入教学督导视线中。同时,发挥督导中“导”的作用,加强指“导”,正确“导”向,及时疏“导”。不但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而且对彼此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和衔接进行有力督促指导。做到既能够检查指导工作,也能够促进工作彼此衔接,全面提升学院教学质量。

(二)全系统强化任职教育教学督导

任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是系统性工程,单项工作无法适应。因此,必须要从全系统的角度强化教学督导工作。全系统强化任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也就是强调院校建设围绕教学中心工作展开,为教学工作服务,以教学工作为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顶层规划阶段,聚焦教学工作谋划学院全面发展,在全面布局中突出教学;在贯彻实施阶段,围绕教学中心抓落实,全面调动学院资源促进教学;在总结改进阶段,依据教学效果制定规范标准、讲评考核、奖惩激励措施。将整个教学全部环节以及制约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考虑并加以综合处理,切实做到督导教、学、管、保四项要素,全系统协调统筹规划。

(三)全员额参与任职教育教学督导

全员额参与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院校所有人员都是教学质量的监督者,人人关心教学质量,为提高教学质量献计献策。二是全院人员都是被监督者,自觉为提高教学质量勤奋工作的同时,也愉快地接受监督和指导。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全员额参与教学督导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大量的工作促进,如建立配套政策制度、文化氛围;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等等。为适应任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特殊要求,可以采用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分级督导以及跟踪督导等形式。从日常工作、专题课程、学员层次、培训周期等多个方面考虑实施督导,为教员、学员、教辅人员、行政人员、保障人员提供“发言”渠道,既可以亲临现场的直接监督,也可以通过建议等形式的间接监督,还可以随时随地对听到或看到的情况发表看法“即时监督”,形成信息闭合环路,让全体人员乐于、愿意、能够置身于教学督导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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