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2024-08-12

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11篇)

1.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篇一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

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职能,依托军队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扎实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选送优秀青年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营、淬炼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7年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完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武装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宣传部、校团委、安全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主管副院长组成的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

组 长:冯树林 副组长:许庆斌

成 员:韩维生、高晓辉、王进彦、张冠群、齐永娟、张峰、宁立臣、张玲玲、谭诚、王蒙、尹钧、王亚杰

办公室主任:许庆斌、张冠群

成 员:刘翰林、韩红、郭静、张开、张路、卞鹏、郭海洋、刘茜、冯荣、文哲

2.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篇二

其实, 在校大学生入伍和退役后学籍学历如何处理, 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 但由于各项具体标准分散在不同文件中, 客观上要求高校武装部和从事学籍学历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要长期、系统地整理、学习, 在执行过程中全面、完整地掌握、运用好政策, 本文即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门探究。

一、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义

2001年9月5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6号) 《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 其中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 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 可以批准服现役。”[2]2001年, 部分全日制高等学校开始试点在在校大学生中征兵。据统计, 当年全国有90余所高校参加首批试点, 1066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3]

从2004年开始, 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在全国各高等学校全面展开, 经过数年实践与探索, 部队和地方一致反映良好, 大家普遍认识到, 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是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 确保国防安全的重要举措, 是我党执政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其重要意义体现为:

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 满足了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夙愿;

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 是优化兵员结构、提升兵员素质、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战略举措;[4]

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 适应了新时期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需要;[5]

征集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 适应了新时期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举措。

二、与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的学籍学历政策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和退役后学籍学历的管理, 是一项周期长、跨度大、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 其依据的政策主要包括“高校在校生征兵”和“高校学生管理”两大类。

(一) “高校在校生征兵”方面的政策依据

1.

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于2001年9月27日颁布的[2001]参联字4号《关于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 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 如确有必要须转换专业的, 由所在学校确定。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 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6]

2.

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于2002年9月10日颁布的[2002]参联字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规定: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役后的复学工作, 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 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力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 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 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 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 由学校报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 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7]

3.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03年10月20日颁布的[2003]国征字第9号《关于继续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 要研究制定退伍大学生复学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 确保他们按时跟班学习。要按规定落实调整专业的优惠政策, 符合调换专业条件的, 要认真予以办理。[8]

(二) “高校学生管理”方面的政策依据

1.

教育部于2005年3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学校应到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9]

2.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08年10月7日颁布的教学司[2008]2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规定:学籍状态包括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预科转正[10]等。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2010年4月11日发布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在校生管理) 》规定:由于参军等原因, 标记为保留学籍。参军复员回校继续学习时应即时注册学籍, 同时应予以降级。[11]

综观上述各项政策,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和退伍后, 主要涉及学籍学历领域的学籍注册状态变更、学历层次修改、转专业和毕业等四个方面。

三、与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的学籍学历政策误读

尽管在校大学生入伍和退役后学籍学历的处理国家有规定, 但各项实施标准分散在不同文件中, 客观上要求高校武装部和从事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人员, 在执行时要全面、完整地掌握政策, 稍有不慎, 就可能误读。综观近年各项实例, 大学生参军和退伍后学籍学历领域的四个方面都存在误读现象。

(一) 学籍注册状态变更

部分高校误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时的“保留学籍”混淆为“休学”, 如:东营职业学院《关于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和复学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入伍学生一般按照休学处理。”[12]宁波大学《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宁大政[2009]84号) 第二条规定:“学生应征入伍时应凭入伍通知书到教务处办理休学申请手续, 同时办理休学离校手续。”[13]北京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从在校生中征集义务兵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应征入伍的学生, 入伍离校前办理休学离校手续, 服役期间按休学对待。”[14]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编写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在校生管理) 》明确规定: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分为“学年注册”、“数据修改”、“学籍变动”和“重明重号查询”等;“保留学籍”属于其中“学年注册”;而“休学”属于“学籍变动”。

“学年注册”有4种状态:待注册、暂缓注册、保留学籍和注册学籍;“学籍变动”包括: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跳级、留级、降级、退学、死亡和取消学籍等。与“保留学籍”相对应的是“注册学籍”;与“休学”相对应的是“复学”;休学的前提是“注册学籍”, “保留学籍”的学生是无法“休学”或“复学”的。

《操作指南》明确指出了:“由于参军等原因”应“标记为保留学籍”;参军复员回校继续学习时应“注册学籍”。[11]如再将“保留学籍”标为“休学”, 就是混淆了“学年注册状态”和“学籍变动”。

(二) 学历层次修改

个别高校或某些地方在宣传退伍“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时, 变更了政策口径, 扩大了奖励外延, 所列条件与[2002]参联字1号文件的规定不一致。

《让青春在绿色军营中闪光》一文称:“在部队获团嘉奖以上奖励的, 原是专科专业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15]《复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一文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 “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5]《征兵新政折射军队建设新面貌》一文称:都江堰市“大专生在服役期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一次三等功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16]《解读征兵政策变化》一文称:北京市“原专科学生 (含高职学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 “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17]《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对策探讨》一文称:“原专科学生 (含高职学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 退出现役后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这对于仅仅服役两年的义务兵来说, ‘门槛’的确太高, 很难实现。”[4]

其实[2002]参联字1号文件对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的规定是:“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 “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7]中央军事委员会于2010年6月3日颁布的军发[2010]22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四条规定“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 嘉奖; (二) 三等功; (三) 二等功; (四) 一等功; (五) 荣誉称号。”“嘉奖为最低奖励, 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第五十五条规定“嘉奖由连、营批准”;“三等功由团、旅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 (优秀学员) 的, 可以记三等功。”[18]

在征兵动员期间及退役后, 按政策给予退伍学生一定的照顾本无可厚非, 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不能擅自变更政策口径、任意扩大外延, 更不能将带有个人倾向性的意见用作公开的征兵宣传。

前面列举的将应由“团、旅”批准的“三等功”, 与“连、营”批准的“嘉奖”混淆, 编造所谓“团嘉奖”;将“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改为“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都是极不严肃的, 既违反了[2002]参联字1号文件的规定, 更违背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之一的《纪律条令》;更有甚者, 保密意识不强, 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转述某些特定时期、特殊地区因特别事件给予的临时性照顾政策, 并将其推而广之、广泛宣传。那样很可能会对其他地区, 以及本单位、本地区今后的工作都带来负面影响。

(三) 转专业

[2002]参联字1号文件规定:“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7]

《解读征兵政策变化》一文称:北京市在校大学生“退役后”“经学校批准可换专业。”[17]《复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一文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退役后”“经学校批准可转换专业。”[5]

上述两篇文章将“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这一条件去除, 扩大了转专业的范围, 将原本只有立功受奖的退伍学生方可获得的特殊奖励普惠至每个退伍的大学生都可转专业。但实际上, 高校在进行转专业操作时, 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转专业只能在当前类别当前层次中进行, 不能跨批次、跨类别。如将“提前录取批次”专业的学生转到“二本”专业学习, 或将原在“二本”专业就读的学生转入“一本”专业学习, 以及将非“艺术类”的学生转到“艺术类”专业, 都属违规;即便高校擅自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 由于未经省教育厅 (或教委) 学籍学历主管部门批准, 最终学生学历证书上的“专业”还是无法修改。

(四) 毕业

[2002]参联字1号文件规定:“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 符合毕业条件的, 学校可准予毕业, 发给其毕业证书。”但个别地方或高校的一些部门在进行征兵宣传时, 不了解高校学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 对部分学生除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论文) 》外, 还有其他课程未修完、尚未修满规定学分这一实际情况认识不足, 超越[2002]参联字1号文件的口径轻易允诺。

《征兵新政折射军队建设新面貌》一文称:“如果是正在实习的毕业生, 被批准入伍后由院校补发学历和学位证书。”[16]《让青春在绿色军营中闪光》一文称:“考试成绩合格”“应准予毕业。”[15]

这些不完整的提法违背了[2002]参联字1号和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的规定, 但正是这种不完整, 恰巧又迎合了“有些复员大学生希望学校能予更多的照顾、优待, 有严重的依赖思想”, “有的复员学生希望学校能降低他们的毕业标准”[5], 结果不仅给学籍管理部门带来很大压力, 而且使武装部今后自身的工作陷入被动。

上述各类误读尽管具体表现各不相同, 但都集中体现在扩大政策照顾面、夸大奖励程度, 其根源在于对政策的学习不够全面、掌握尚不完整, 随意扩大了政策口径的外延。

四、正确贯彻执行与在校大学生征兵相关的学籍学历政策

从高校在校生中征兵是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 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是涉及高校学生最基本权益的根本性制度。对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和退役后的学籍、学历处理, 兼具了这两项重大任务, 是一项政策性要求极强的工作。为保证该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我们要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规定。

(一) 学籍注册状态变更

根据[2001]参联字4号“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 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7];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学校应到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9]和《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在校生管理) 》“由于参军等原因, 标记为保留学籍。参军复员回校继续学习时应即时注册学籍, 同时应予以降级”[11]等文件的规定, 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应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而非“休学”手续;同时还须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 将应征入伍学生的“注册状态”标为“保留学籍”。参军复员回校继续学习时, 应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并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 将复员回校学生的“注册状态”标为“注册学籍”, 同时应予降级。

(二) 转专业

复员回校学生一般应回原专业学习, 如“原所学专业撤销的, 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7], 如需转专业的, 应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转专业”操作。

1. 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代码, 前4位 (一级学科) 相同, 即自动通过。

2. 前4位 (一级学科) 不同的, 需由所在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 (或教委) 学籍学历主管部门申请, 经核准后可转入当前层次、当前类别的其他专业学习。

3. 如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 由所在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呈送《关于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学生转专业的请示》 (须附《立功受奖证书》) , 经批准后, 转入核准的专业学习。

(三) 学历层次

层次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不准直接修改。但根据[2002]参联字1号文件“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 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 由学校报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7]之规定。

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专科生, 由所在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呈送《关于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学生转入本科学习的请示》 (须附《立功受奖证书》) 。经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核准后, 作出《关于同意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学生免试转入本科专业学习的批复》。

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根据《批复》, 将立功的专科生转入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并再根据《批复》, 向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再次呈送《关于将同意免试转入本科学习的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层次”信息改为“本科”的请示》, 请求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呈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 ”“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 荣立三等功退伍学生的“层次”信息由“专科”改为“本科”。

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收到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的《请示》后, 再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修改该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层次”信息。

(四) 毕业

1. 毕业资格

[2002]参联字1号文件规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 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 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 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 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 符合毕业条件的, 学校可准予毕业, 发给其毕业证书。”

对于在校学习期间, 最后一学期参军入伍的学生, 如只剩《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论文) 》未修, 则根据[2002]参联字1号文件, 可按其平时学习情况, 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论文) 》, 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如除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论文) 》外, 还有其他课程尚未修完、未修满规定学分的, 就不符合毕业条件。

按《学籍管理条例》, 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的学生, 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 可授予学士学位。

2. 学习年限

[2002]参联字1号文件还规定:退役后“学习有困难的, 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如退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学习年限的, 由高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根据[2002]参联字1号文件, 向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呈送《关于延长退伍学生学习时间的请示》, 待省教育厅 (或教委) 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批复后, 在退伍学生毕业时进行学历注册。

3.年征兵体检工作方案 篇三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市武装部交给我院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确保新兵体检质量,特制订此征兵体检方案。

一、成立征兵体检领导组: 组 长: 院 长 副组长: 副院长

副院长

副院长 成 员: 医务科长

护理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

后勤科长

二、体检人员: 主 检: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内 科: 主治医师

主治医师 外 科: 主治医师

主治医师 耳鼻喉: 医

师 眼 科: 主治医师 口腔科: 主治医师 检验科: 主管检验师

主管检验师 特 检: 医

师 放射科: 主治医师 听 力: 护

师 视 力: 主管护师

主管护师

主管护师

主管护师 统 计: 联络员:

三、要求:

1、认真学习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开展工作。2、不得泄露体检结果,以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3、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安排,体检期间不准请假。4、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5、体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凡因徇私舞弊或工作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长医(2005)35号 签发人:张义振

市人民医院征兵体检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市武装部交给我院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确保新兵体检质量,特制订此征兵体检方案。

一、成立征兵体检领导组: 组 长:张义振 院 长 副组长:闫明德 副院长

王明欣 副院长 成 员:张百健 医务科长

崔瑞敏 护理部主任 黄留栓 主管检验师

刘献甫 办公室主任 杨清杰 主治医师

张军营 后勤科长 张付秀 保卫科长

二、体检人员:

主 检: 王明欣 副主任医师 主检微机员:刘国建 主治医师 内 科: 汪沛军 主治医师

李良臣 主治医师 心理测试:姚志远 副主任医师 外 科: 李 强 主治医师

王宏伟 主治医师 耳鼻喉: 李玉辉 医

师 眼 科: 张 炜 主治医师 口腔科: 王和平主治医师 检验科: 杨长君 主管检验师 特 检: 文秀政 医

师 放射科: 郭殿义 主治医师 听 力: 刘玉霞 主治医师 视 力: 胡大军 主管护师 色觉检查:贾利敏 主管护师 测血压: 岳会玲 主管护师

孟风英 主管护师 统 计: 袁海松 统计师

三、要求:

1、认真学习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开展工作。2、不得泄露体检结果,以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3、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安排,体检期间不准请假。4、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5、体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凡因徇私舞弊或工作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乡镇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把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2014征兵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胜军

副组长:王柏玉、王熙华(常务)、陈书琴

成 员:王富贵、马益斌、阮运虎、罗建光、黄民丰

肖勇池、文晓峰、石有能、刘渡桥、刘 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由罗建光兼办公室主任,张衡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部署

(一)征集任务。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征兵办的通知,我镇送检任务为80名,我镇按村(居)系列分配任务,一系列村(居)3人,二系列村(居)2人,三系列村1人。对分配的送检任务,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高标准完成。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至7月20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镇、村(居)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书写张贴标语20条以上。

7月20日至7月25日,各村(居)按分配任务数上报征兵名单,完成报名工作,填写花名册。

7月24日至7月25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要求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并报QQ号。)

7月26日至8月5日制作体检表、准检证等。

8月6日,组织进站体验。

8月7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调查,对边沿兵进行复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入伍,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四、责任考核

各村(居)必须按要求完成送检任务,送检任务每少1人扣1分;弄虚作假随意找人凑数,送检不应征的发现1人扣1分;走访调查不认真,掌握情况不准确出现思想退兵每例扣3分。

注重送检兵源的质量,新兵入伍奖所在村(居)1分/人,提高高学历青年的入伍率,大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均可)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居)1分/人,高中(含在校生)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0.5分/人,对片的奖励加分按所属村(居)的一半计算。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中国共产党三阁司镇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1、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

2、广大青年要把祖国利益放在首位,无条件听从祖国的征召和挑选

3、参军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6、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7、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8、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9、保家卫国终无悔,驰骋疆场献青春

10、参军光荣,保家卫国

11、贯彻实施国防法规,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12、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

13、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4、党管武装建设国防,军民携手共筑长城

15、增强民族忧患意识,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16、好男儿,去部队,去边疆,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17、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19、位卑未敢忘忧国

20、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1、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22、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23、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24、国防关系千万家,安全责任重如山

25、国防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26、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7、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28、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29、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30、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32、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35、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36、筑钢铁长城,保华夏平安

37、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38、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5.大学生征兵宣传用语 篇五

2. 太平盛世要居安思危,和平岁月须警钟常鸣

3.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4. 当兵吃苦凝聚报国心血,保家卫国守护钢铁长城

5. 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6. 内乡青年志气高,投身军旅献青春

7. 今朝参军保祖国,明日返乡建海西

8. 太平盛世确需居安思危,和平岁月更要警钟长鸣

9. 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0. 携笔从戎锤炼男儿本色,建功军营忠诚报效祖国

11. 军营里解读大千世界,军旗下炼就钢筋铁骨

12. 优秀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诚报国

13. 莘莘学子携笔从戎,参军报国建功立业

14. 祖国需要你们,参军无尚光荣

15.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16. 致富不忘报国,报国不忘拥军

17. 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18. 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

19. 增强忧患意识,铸就钢铁长城

6.乡镇2020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征兵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紫蓬镇2020年征兵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庚

第一副组长:丁峰

常务副组长:霍宇东

成员:鹿建民周俊生潘学军胡昌高吴熙

周凯聂兴斌

领导组下设11个以分工村班子成员为组长、分工村第一责任人和村书记为副组长、民兵营长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统筹各村(社区)征兵工作,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对适龄青年登记摸排、宣传发动、组织报名、体检、政审等征兵全过程进行督查检查。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全县征兵工作要求,重点任务是“四个确保”,即:一是确保完成进站体检任务数;

二是确保完成征集新兵任务;

三是确保兵员质量。四是确保大学生新兵比例达到100%,大学毕业生比例达到30%。为完成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摸清适龄青年底数。各村(社区)要深入到村组、农户、学校对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青年进行一次普查,摸清个人信息、现实表现、参军意向,为动员他们参军热情奠定基础。特别要掌握有意参军入伍的适龄青年数量,动员他们积极参军入伍。

(二)强化征兵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在主要街道、村庄等人口聚集区悬挂不少于5条横幅,形成征兵宣传热潮。要深入村庄,耐心细致做好适龄青年和家长的思想工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前途账”等。特别是要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和大学生新生的思想工作,宣讲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动员其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

(三)熟悉应征报名条件。参加当年高考并填报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中毕业生年龄段18—21岁,大学在校生不超过22岁,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岁。

(四)确认应征报名任务数。进站体检任务数如下,农兴社区5人,新农村3人,兴庄村5人,永久社区5人,白衣社区5人,罗坝村5人,燎原社区5人,烧脉村5人,泗州村3人,长刘社区5人,农兴街道社区3人。合计49人。

各村(社区)于7月10日前,将进站体检人员本人及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2张)送至镇武装部。

三、奖惩措施

(一)奖励

1、对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分工村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奖励。

完成当年进站任务并有新兵入伍的给予联系村班子成员和分工村责任人每人2000元奖励;

村干部每宣传发动1名参军入伍适龄青年进站体检,给与2000元奖励;

体检政审合格并入伍再给予1000元奖励;

对有大学毕业生入伍的在此基础上再给予2000元奖励。

2、对入伍青年家庭奖励。按照新兵入伍学历,对在读大专学历入伍新兵奖励6000元,对在读本科学历入伍新兵奖励8000元,对大学毕业生入伍新兵奖励10000元。

3、对相关工作人员补助。对完成进站体检任务数的村(社区)民兵营长及工作人员每人补助500元。对征兵工作人员(含体检、政治考核、定兵、送兵)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全镇完成当上级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给予征兵工作领导组成员每人2000元奖励。

(二)处罚

各村(社区)要切实做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征兵任务,并将征兵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千分制考核。

1、对未完成进站体检指导数和自我淘汰的,每发生1人次分别在考核中扣3分和5分,取消对村干部所有奖励,同时扣除民兵营长补助5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村(社区)书记主任和民兵营长党纪政纪责任,2、连续2年(从2019年开始计算)没有新兵入伍的村(社区)取消本评先评优资格。

紫蓬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7.大学生征兵宣传的口号 篇七

2.保家卫国终不悔 绿色军营献青春。

3.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4.大学生参军,立志报效祖国。

5.当兵吃苦凝聚报国心血,保家卫国守护钢铁长城

6.当兵是大志,好青年当有大志。

7.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8.富国强兵,国之要务

9.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10.搞好拥军优属,加强军民团结

11.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12.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13.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14.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15.国泰民安须思危,富国强兵防未然

16.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7.好男儿,就去当兵,全家光荣。

18.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19.家无余粮心里慌张,国无强兵民心不稳

20.建设强大国防,振兴中华民族。青年参军忙。

21.经济发展不忘国防建设,安居乐业不忘报效祖国

22.居安思危固国防,富国强兵奔小康

23.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

24.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25.开放不忘固国防,发展不忘兴武装

26.开放不忘警钟长鸣,发展更须强边固防

27.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8.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29.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30.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31.凝聚民族精神,铸造钢铁长城

32.强国必先强民,强民必先强心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人民武装人民建,建好武装为人民

35.少时立志尚武,长大报国从军

36.莘莘学子投笔从戎,积极参军报国建功立业!

37.太平盛世要居安思危,和平岁月须警钟长鸣

38.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39.为国防添彩,让青春出彩,展男儿风采

40.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1.携笔从戎锤炼男儿本色,建功军忠诚报效祖国。

42.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全社会支持

43.一生当兵一次,受益终生全社全都要积极,44.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

45.应征参军去报国,回乡创业谋发展!

46.拥军就是筑长城,爱军就是爱国防

47.优秀青年立志从军 热血男儿精诚报国!

48.与时俱进振兴中华,科技强军固我长城

49.圆满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50.增强国防观念,保卫美丽家园

51.增强国防观念,踊跃报名参军

52.增强忧患意识,铸就钢铁长城

53.致富不忘报国,报国不忘拥军

54.致富不忘国防,和平不忘忧患

55.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

8.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篇八

今年起,我国将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实施网上征兵。

一、登记报名时间:已于4月1日展开,截止时间为8月5日。

二、登记报名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生,所有征集对象都必须参加网上兵役登记。

三、程序和方法:

1、登陆“全国征兵网”,先进行兵役登记(6月30日前),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2、确有应征意向的同学在完成兵役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应征(8月5日前),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登记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4、4月1日至8月5日,高校学生凭学信网账号直接进行登记和报名。注册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在初检、初审的基础上进行体检、政审,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注册在生源地应征入伍的,须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于7月下旬前到生源地县级征兵办参加应征。

四、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一次性补助金和退役金。这些优惠政策针对每一个服役青年。优待金标准是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退役金9000元,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标准为在校专科生不低于家庭优待金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政府发放。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最高每学年6000元,由所在学校办理。外省籍大学生入伍按照所在地优惠政策执行。

2、学业上的优待。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可申请到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公共体育课、军事技能课、军事理论课免修等。

3、部队上的成长。可以报考军校,择优提干。

9.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篇九

栏目:重要通知发布于:2014年05月13日 14:52:57来源:学生处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报效祖国,履行服兵役义务,国家己于2013年将10-12月冬季征兵调整为7-9月夏、秋季征兵。根据国家、总部和济南市历下区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指示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

目前所有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学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高。男性学生162cm以上,女性学生160cm以上。

(三)体重。男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其他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交分管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收齐《登记表》、《申请表》,然后交给各学院分管国防教育的辅导员,并于6月30日前持两表到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资助。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享受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等政策。

(三)高校在校生优待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入学前入伍地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于部队检疫退兵期结束后15日内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家庭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之外其他方面的优待。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其中,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应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③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⑤退出现役后就业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⑥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切实端正态度、引起重视,把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师生国防教育、激发适龄学生报国热情的有效途径。各学院采取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承包落实等方法,搞好征兵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指定分管国防的辅导员为本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各级辅导员配合做好征兵工作,切实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征兵政策、征兵程序和时间安排,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工作。

(二)要注重效果,完善方法手段。要充分考虑大学生适龄青年接受方式和能力,坚持普遍宣传教育与扎实思想工作相结合、现代传媒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文化长廊,建立宣传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开通微博微信、创建QQ群,拓展宣传方法手段,开展配合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三)要把握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利用兵役登记截止前的时间,充分考虑做好本院学生征兵工作,鼓励他们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对于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要指导他们网上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尝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武装部进行确认盖章。

历下区人武部将利用两天时间对我校有参军意向青年学生进行初检,7月3日上午9:00在长清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9室(电话91818),7月4日上午9:00在本部办公楼0307室(电话80648),联系人:史彩虹王超。

山东师范大学武装部

10.大学征兵宣传工作方案 篇十

“当祖国召唤的时候,挺起胸膛站排头,把光荣写在军旗上,战火青春最风流……” 5月24日下午,慷慨激昂的歌声飘荡在楚雄师范学院上空,州政府征兵办依托师院组织开展的“2017年楚雄州大学生征兵宣传暨政策咨询活动”如期举办。州委常委、楚雄军分区政委、州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建华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向纵深推进之年,优秀青年当兵、改善兵员结构、提升兵员素质是改革强军的必然要求。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希望同学们增强巩固国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感,积极投身强军兴军的伟大事业,把实现人生理想、个人价值与报效国家、献身国防统一起来,在强军兴军征程中贡献才华、大显身手。据悉,根据年度征兵工作安排,为全面抓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提升我州兵员征集的质量和效益,在前期全国和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我州将在驻楚各普通高校全面展开大学生征兵宣传活动,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报名参军。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征兵办副主任阮建文介绍,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开通大学生征集绿色通道,全州大学生参军比例连年攀高,去年达58%,名列全省前茅。勇立潮头唱大风,投笔从戎正当时。楚雄师院人武部部长朱元富介绍:“近年来国家给予大学生参军保留学籍、学费代偿等优待条件,鼓励吸引了不少学生应征入伍。楚雄师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广泛动员,连续8年、每年都有5至15名学生参军。”(记者 章 钊)

★ 大学生应征入伍标语

★ 新教育、新校园快板词

★ 大学生义务兵应征入伍工作通知

★ 县妇联宣传方案范文

★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 奶粉的宣传词

★ 大学生形势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 各地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 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11.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市政府、军分区征兵命令,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科学分析形势、合理统筹规划、积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科学征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

成市政府、军分区赋予我县的征兵任务。

二、时间安排

今年冬季征兵从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根据我县实际,今年征兵工作具体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31前)。召开全县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征兵组织机构,搞好征兵工作的总体筹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作风纪律整顿,开展征兵宣传教育。

(二)体格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11月1日至11月15日。主要完成征兵体检站开设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特种条件兵的身体复查工作。

(三)政治审查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日)。按照《征兵工作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政策,主要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逐级政治审查、区域联查和函调协查。

(四)审批定兵阶段(12月4日至12月9日)。按照新兵运输时间安排,搞好审批定兵,办理新兵入伍手续,组织发放被装,整理新兵档案资料,做好交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五)运输新兵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5日)。按照新兵运输计划,按时分批组织新兵交接和运送。

(六)工作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明年1月10日)。自下而上进行征兵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征兵工作总结和数据报表。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县长吴亚飞同志为组长,县人武部部长陈保华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盼山同志、人武部政委王永强同志为副组长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兵期间的各项工作。下设征兵办公室,主任由人武部部长陈保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刘占斌同志和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李文义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征兵期间的工作部署,指导各项工作全面展开,督促办公室工作人员抓好工作落实。征兵办公室设六个组:一是组织计划组。组长:刘占斌,主要负责征兵期间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体格检查组。组长:刘双喜,负责培训体检医生,购置体检设备,设立体检站和对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三是宣传报道组。组长:卢建华,主要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广播、散发传单、电视讲话、新闻报导等形式,营造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的良好氛围。四是政治审查组。组长:刘彦辉,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青年的政治审查。五是后勤保障组。组长:张文广,负责征兵期间经费筹措和后勤保障工作。六是廉政督导组。组长:刘永发,对征兵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廉洁征兵工作的落实。

四、具体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征20098号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征兵宣传教育提纲和实施方案,大力抓好征兵宣传工作,强化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识,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切实在全社会掀起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潮,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今冬征兵政策的调整变化,使调整征集对象主体和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大学生入伍8大优惠政策、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选拔高文化素质青年创造良好政策舆论。各乡镇要确保征集的全日制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60%,并且尽量多征集高中以上学历青年。

(二)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按照上级统一要求部署,认真搞好对政审人员和体检医生的业务培训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学习,使全体征兵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熟悉任务,增强政策纪律观念。为确保廉洁征兵落到实处,今冬征兵所有单位均要使用《河北省征兵体检信息管理系统》。要进一步搞好心理检测,卫生局要周密部署,保证检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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