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制度

2024-12-04

工会委员会制度(14篇)

1.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一

工会委员会学习制度

为提高工会干部、会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特订立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工会委员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

二、学习方式:

1、会同行政共同组织;

2、工会独立组织;

3、以会代训和部分会议;

4、培训。

三、学习内容:

1、有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方面的内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方面的内容;

2、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内容;

3、有关科学、文化、技术方面的内容;

4、有关工会自身业务方面的内容;

5、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内容。在学习中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学习纪律: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时间,未参加学习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五、要求:每次学习做有计划、有要求、有记录。

罗阳镇中心小学工会委员会

2.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二

据统计, 目前浙江省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已达270多万家, 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 中小企业成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 中小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形势依然严峻, 非公中小企业已成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领域。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非公中小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但由于企业量大面广, 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职业卫生基本制度不健全, 职工基础培训没有有效落实, 政府职业卫生监管作用不够理想。

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特点, 几年来, 浙江省总工会致力转变思维理念, 拓宽工作思路, 逐步建立以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为载体, 实施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企业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

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

建立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 就是通过工会组织推动, 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 (以下简称“联合委员会”) 。联合委员会建立坚持平等原则, 由代表企业方的委员 (简称“行政委员”) 和代表工人的委员 (简称“工人委员”) 组成, 其中至少有一半为工人委员。行政委员由企业主或行政选派、授权、撤换, 对企业主或行政负责;工人委员由工会选派或工人直接推选、授权、撤换, 对工会或工人负责, 工人委员中应有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及一线工人的代表。企业方和工人方各至少有1名首席委员, 轮流主持委员会。

联合委员会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协商机制和咨询机制, 是劳资双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平等协商的平台, 是企业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的载体。对于职工查找出来的重大职业危害隐患, 或企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 以及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 联合委员会劳资双方成员开展平等协商。协商既可一事一议, 也可一事多议, 对于协商一致的事项, 能改进的就实施改进, 不能马上改进的, 便形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的主要形式是备忘录或会议纪要, 或者进一步修改集体合同中的职业卫生条款、签订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修改集体合同条款或签订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 由联合委员会提出草案, 提交职工 (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 由企业主和工会主席 (代表职工) 签订。书面协议形成后, 联合委员会定期检查协议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 进行跟踪监督, 确保条款的履行和兑现。

改善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状况

1.促进企业整改职业危害隐患, 改善职工作业条件。如, 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灌装车间出料口的吸滤装置很容易发生人体和物料的直接接触, 造成皮肤过敏或中毒事故发生。在组织职工查找职业危害隐患过程中, 一线职工提出改换成离心装置, 后通过联合委员会双方协商并付诸整改, 这既提高了生产效率, 又改善了工作环境。

2.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如, 海亮集团成立了由7名职工方委员和7名公司方委员组成的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 通过针对安全卫生问题的平等协商形成协议, 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并跟踪落实整改, 建立了有效的安全卫生自我管理机制。

3.提高了职工的安全卫生素质和民主参与积极性。如, 浙江新光控股集团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 组织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 职工提出电镀、涂装等车间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职工需要特殊保护, 经联合委员会平等商议后, 形成了按不同岗位分别给予营养补贴, 每人每天还提供2瓶牛奶的一致意见, 大大激发了职工参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积极性。

3.改革中国工会制度需慎行 篇三

中国的工会制度需不需要改,应该怎么改?说法不一。有人认为中国非典型工会有助于经济发展,而更多的声音则认为,中国的工会制度已经严重过时,亟待改革。这里,我们精选了部分观点进行探讨。

午饭后,在办公楼的走廊上闲逛,驻步于学院公告栏,关心—下院中大事。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学校的工会正在组织教工排球赛、乒乓球赛、沙壶球赛。各种活动的通知比红头文件还多,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瞬间心生疑惑:工会怎么从没有把老师们联合起来跟学校进行薪资的谈判,而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关心老师们的业余生活了?这与西方国家真正意义上的强势工会有本质的差别,可以称为有中国特色的非典型l生的工会制度。

联想到最近关心的劳资谈判,提高工人待遇问题。国家要推广浙江台州温岭市新河镇的“羊毛衫行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对这一现象的解读似乎是:抛弃中国非典型性的工会制度,转向西方典型性的强势工会,以提高工人的谈判地位,提高工人待遇。

我认为,此举不妥,改革中国工会制度,慎行!

我很赞成工人们要提高工资待遇,分享更多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改良分配的方法很多,例如,增加转移支付、打破垄断、拉平行业间利润、完善市场调节,等等,都是好主意。但提到工会,则要三思了。

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的观察是:但凡工会势力强大的国家,经济发展有限。若手头有数据,可以做一个严谨的研究,看看工会力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应该是负相关的。曼昆的《中级宏观经济学》一书中就有一个简略的表,说明经合组织各国之间不同的工会化程度:美国、日本等经济增长比较快的国家工会化程度只有20%左右,而法国、奥地利等经济增长较慢的国家的工会化程度达到95%左右。

道理很简单:竞争,好!垄断,不好!无论是资方垄断还是劳方垄断。

经济学上有一句名言:A11economic agents respond to incentives。意思是说,所有的人都只对所面临的动机做出反应。

试想想,一个强势的工会会给劳方带来怎样的动机呢?增加工资,增加福利,禁止新员工的加入。若企业不从,就时不时地组织大家罢罢工、闹闹事,这当然极大地影响生产和经济增长。看看现在的希腊,大家就会明白了。

强势工会给老员工的动机就是:懒惰点也能很好地生存。这无形中就增加员工的惰性,增加搭便车的行为。而劳工市场应该是自由的,不该人为地设置门槛。工资是市场的一个有效价格,不应该通过强势工会去扭曲它。

要是没有强势工会,资方会如何?拖欠工资?故意降工资?此地不留爷,我跑路呗。大家都跑路了,资方如何生存?资方应该知道这个浅显的道理。同一个行业中的资方远不止一个,资方的竞争决定了即使没有工会,能人也应该能拿到高工资,普通工人也能拿到正常工资。行业竞争越激烈,越不需要强势工会。

有一种观点认为劳方应该组织起来进行工资谈判才有力量。但我认为,国家更应该通过制度建设、法律建设来完善市场,而不应该组织工人,用劳工的垄断去克服另一种市场缺陷。

当然,现实中仍不乏克扣工资的资方存在,这是不对的。但我们有法律呀,据说现在劳资官司九成以上都是劳方胜诉,好事!培养工人的法律意识是必要的。现在打官司,3000元能请个律师,其实成本不大。社工也可以帮忙,国家也可以补贴,可以设立相关的法律支持部门,帮助工人们打免费的讨薪官司。资方可以以低工资请人,两相情愿,但不能克扣、拖欠工资。若他们拖欠,则罚他们到破产。我就不信这治不了资方的非市场行为。降低工人起诉企业的交易成本,加大企业拖欠工资的成本,都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好措施。这些措施的存在也说明了强势工会的不必要。

回到前文提到的浙江台州的“羊毛衫行业工会”,看看他们的运作情况:由行业工会去牵头调查工人想要的工资以及企业愿意给的工资,定下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准政府组织的介入让工人感觉有靠山了,企业也听政府的,大家相安无事。所以,行业工会的成立大大减少了工人们的上访。

这些成绩真的是典型的强势的行业工会的功劳吗?非也!行业工会的调查行为其实只是挖掘市场信息,结果发现劳方提出的工资也只是比资方所给的高10%而已。而且,行业工会定的最低工资低于市场均衡工资,最低工资没有效果,当然也不会对就业造成破坏。而政府的参与实际上就是完善了劳动力市场,保证了企业不敢拖欠工资。

所以,浙江的这个“羊毛衫行业工会”无非是挖掘市场工资信息,完善市场运作;让政府完善对拖欠工资的惩罚体制,并且制定了一个没有破坏力的最低工资标准。

他们究竟是怎样的工会呢?答案很明了:是有中国特色的非典型性的工会,非西方典型性的强势工会。

没有西方典型性的强势工会是中国经济增长三十年来之大幸。赞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非典型性工会!

海外经验

没有工会,市场经济就不能正常运作“没有工会,市场经济就不能正常运作”是德国工会界人士所言。这句话是从德国工会运动历史经验中得出的结论。德国的市场经济与美国、日本等国家不同。德国以社会市场经济著称。什么叫社会市场经济?简单讲,社会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不应该是自由放任的,而应该伴有强大社会政策。德国人认为,市场经济对于经济效率的快速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它也有致命的问题,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发地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因此,需要有保障公平、注重正义的社会政策对其加以控制和约束。通过经济增长和增加全体人民的福利来消除社会紧张关系,达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兼顾的目的。北欧的瑞典、丹麦等国家也属于社会市场经济的类型。

战后六十多年来,以捍卫雇员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利益为己任的德国工会。不仅为德国工人争取了大量的实际利益、使工人分享了经济发展的大量成果,而且,为改革现存制度,推进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工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人们不能不承认,如果没有工会。市场经济是无法正常运作的。

在德国、瑞典、丹麦这样的社会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陪衬。如果你想享有更高的工资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你想有更多的休假时间,你想对企业的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男5么。你就加入工会吧!工会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代表工人与雇主进行劳资谈判,目的就是为工人争取上述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工会通过与雇主的谈判,为工人争得了丰富的实际成果。在这些国家,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工资问题,政府并不直接介入,它是由劳资双方通过谈判来决定的。于是,工会的组织程度、工会的谈判技巧,工会的要价实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战后几十年来,这些国家工人的工资持续增长,工时一再缩短,劳动条件日益改善,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工会的努力。因此,在这些国家,包括政府、政党、雇主组织在内的任何势力都不能无视工会的存在和它的实力。左翼党派视工会为社会伙伴,雇主组织将工会看做谈判的对手。

工会不仅关注工人工资的增加、福利水平的提升,而且特别关注工人民主参与权的扩大。在工会的努力争取与推动下,德国、瑞典工人在企业管理和社会参与方面获得了重大进展。在德国的大型企业中,工人代表可以与资方代表对等进入监事会,就企业经营的重大问题共同决策。在社会层面,与劳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与社会政策制定,都离不开工会的参与。

4.学校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促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提高会议质量、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委员会在学校权益维护、民主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二条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

第三条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前,由工会办公室负责将会议时间及地点、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如有相关文字材料,原则上提前三天发给与会人员。

第四条工会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工会办公室请假。

第五条工会委员会会议根据研究议题内容和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就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第六条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经工会主席签发后,由工会办公室统一对外传达公布。

第七条凡内部掌握未经批准不宜传达、不宜公布的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如有违反者按组织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八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会的重要事项。以下重大问题须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二)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三)确定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及重大经费支出。

(四)有关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教代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五)工会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人事安排以及工会换届安排等有关事项。

(六)工会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推荐,以及确定出席上级工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人选等。

(七)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会议表决

第九条会议如有表决事项,应当在表决前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基本共识后再行表决;表决事项应当由应到会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条表决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或在征求与会委员的意见后决定。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5.XX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五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每年度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对涉及自身建设、维权、开展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经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六、工会委员要增强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及民主管理工作知识。学习形式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

七、建设好职工之家,定期开展活动。

八、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并按时上缴。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1、工会基层委员会会议制度

工会基层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指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同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报告;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会会员会籍处理;必须由工会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

2、工会例会制度

工会例会一般每半年一次,出席对象为各工会小组长、由基层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内容一般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各小组汇报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等。

3、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检查工作,提高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4、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除了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中心工作也应当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决策。

5、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等,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应随时归卷保存。

6、信访接待制度

工会基层委员会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基层工会委员都应当亲自处理来信来访,听来访者反映,关心职工疾苦,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还可建立职工来访接待日制度。

7、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6.工会调解委员工作制度 篇六

为加强学校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调解教职工群众的纠纷,维护安定团结,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调解委员会是在同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校调解委员会由专人负责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调解委员会的任务;调解教职工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四、学校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②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③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学校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六、调解纠纷应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妥善保存,以便备查,如当事人要求上转,应尊重当事人意见,转交上级部门。

七、在调解调查中发现当事人一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触犯刑法时,学校调解委员会即停止调解并转上一级有关部门处理。

7.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七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工会,维权,机制

0 引言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推动学校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基本要求。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现代大学制度下把高校工会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体现法制、民主和人文精神,进一步完善维护教职工权益的途径与机制,从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1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责

现代大学制度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反映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关系的治理模式、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1]。现代大学制度涉及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涉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现代大学制度的构架包括两个层面,即宏观层面(学校与外部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微观层面(学校内部):其核心是学校自主、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科学管理,这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2]。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显著的时代特征,其微观层面的基本内容是“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党委具有领导权、校长具有行政权、教授具有治学权、职工具有民主权,四方各在其位,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既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又使教职工在一个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环境中工作、学习与生活,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说,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工作要突出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高校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高校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必须建立科学的维权机制,以保障在工作中既旗帜鲜明地支持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支持与保证学校行

政领导依法行使指挥职权,又旗帜鲜明地代表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服务大局”与“依法维权”的统一。现代大学制度崇尚法制、民主和人文精神,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2 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高校工会履行维权职能的基本途径

凡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职工的权益,都属于维护的范围。但在不同的时期,维权的内涵不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条件下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发展权。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教职工以上权益的实现,必须要以包含民主、法制和人文精神的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基本途径。

2.1 保障参与权———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管理是指广大教职工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来行使管理学校事务的权力。教代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基本组成部分,是高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切实加强和巩固教代会的作用和地位,切实保障其行使好对校院工作的审议权、批评建议权、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权和对干部的监督评议权等项权力。要依照《高等教育法》规定,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职权,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将教代会制度纳入学校办学的总体制度建设之中。必须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第一,建立和完善教代会的基本制度。明确教代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明确教代会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等。第二,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如《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教代会民主评议工作规程》等,规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机构的职责、工作内容、方式。第三,建立和完善保证教代会质量的监督制度。第四,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根据学校教代会制度,并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规定二级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及工作机制。第五、建立和完善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为保证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应对教代会代表巡视的目的、方式、内容及巡视结果处理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规范化、程序化。

2.2 维护知情权———全面推进校务公开

推行校务公开,其实质就是要发挥和调动师生员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把国家赋予学校的权力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的严密监督之下,从源头和关口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校务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两种,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栏为基本形式,辅以其他形式。一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聘任、奖惩、分配等重要规章制度;与教职工福利有关的住房、福利费管理使用等事项,都应在教代会上公开,并依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分别由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二要设立永久性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随时公布。三要举办各种会议,通过中层干部会、教师、学生、离退休职工、民主党派等各方人士代表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随时公开,并征求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四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通过校报、校内电视新闻、校园网、工作简报等媒体随时公开。五要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和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六要完善信访和监督制度,多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3 保证监督权———完善机制,源头参与

高校广大教职工拥有对高校领导者的监督权,一切监督权由教职工直接或由代表教职工利益的相关机构间接行使。从具体方式上看,高校的监督体制主要包括教代会、纪检、监察、审计、舆论监督等多个层次。完善高校的监督机制,最基本的就是在监督机制中注入民主和法治的因素,把监督与民主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有高校特色的民主监督机制。具体包括: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并强化民主投票、选举、重大方案、重大事项等各个环节上对高校各级领导的监督;完善教职工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操作方法;强化现有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和进一步明确各类监督机构的地位及权威;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的追惩制度。同时,有关干部人事部门要支持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将教代会评议干部从评议学校行政干部扩展到评议党务干部,从评议校级干部扩展到评议学校的中层干部[3]。通过评议,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干群关系,促进事业发展。

2.4 拓展发展权———采取措施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

在学校获得发展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保障教职工的发展权。第一,从物质上不断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保证每位教职工都能够健康而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要在学校发展的同时,关注职工收入的增加,关注职工住房等生活条件的改善,保证广大教职工都能够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要关注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关注教职工子女入托、就学、就业,帮助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要关注弱势群体,建立困难职工档案,适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为困难职工送去组织的关怀。第二,从师德师能入手,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工会组织要站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教学名师评选活动、青年教师讲课赛教活动,以及相关的培训活动等。第三,积极维护教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尽力满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需求。工会要发挥群众性的先天优势,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各级“教工之家”建设,完善职工文化活动设施,支持职工兴趣协会开展活动。另一方面,要适时适量组织品位高雅、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3 建立适应现代大学制度的维权工机制

加强工会维权工作,亟须制度与机制保障,即要有一个完善的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制度与机制。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制度与机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3.1 建立健全工会宏观参与机制

宏观参与即源头维护,是指高校工会组织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从法律法规上、政策制度上维护教职工权益。这是一种根本性的维护,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和职责。工会只有从源头上参与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才能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源头维权的力度取决于源头参与机制是否健全。只有在高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源头参与机制,强化源头维权力度,在学校研究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都有工会参加,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才能使广大教职工的利益要求及时进入高校领导的决策过程,真正落实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还要建立健全工会向党委汇报及与校行政联系的制度,这样,既能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又能使校行政及有关部门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了解教职工的心态和意见,及时解决涉及教职工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党委领导、行政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维权格局。

3.2 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机制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最好载体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规范和完善教代会,建设好教代会,是对教职工政治权益的最大维护,也是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创造条件。要大力推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充实和完善教代会职权,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各项民主政治权利的落实,使教代会制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重点要将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从学校行政管理领域、财务管理领域扩展到教学领域、科研领域等教职工关注的领域,不断扩大民主管理覆盖面。要完善和创新教代会制度需要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在高校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中,要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强化干部评议制度,保障教职工群众的监督权。要深入推行校务公开,把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依法适时向教职工公开。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和对校务公开的评估、检查机制,使校务公开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3.3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随着高校全面改革的深化,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聘用制为代表的契约化劳动形式普遍推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人,劳动报酬也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高校教职工也有待岗、下岗、甚至失业的可能。高校工会是教职工的代表,肩负着维护教职工劳动权利和经济权益的任务,必须关注和积极参与学校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如:教师聘任、干部竞聘上岗、后勤职工岗位聘任以及临时工聘用等。在实施聘用制度后,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学校和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起劳动关系仲裁和协调机制,加强劳动法规监督。工会组织应当建立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发挥劳动法规监督职能,对校内劳动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聘用合同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劳动法规、侵犯教职工权益的现象和问题,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学校的各项改革合谐、持续的发展。

3.4 建立健全依法维权的机制

依法维权是工会维权的基本方式,是文明维权的可靠保证,因此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是提高工会维权能力的核心[4]。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维权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要把维权工作纳入规范、制度和法制的轨道,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环节,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许多法律、法规中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为维护教职工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会维护职能的殷切期望和大力支持。教职工的权益既有精神方面的,又有物质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和广泛,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门类繁多。工会干部大都不是法律专家和律师,很难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就有必要在工会建立起法律援助机制。比如,可在工会设置法律咨询小组,或者在工会内部配备兼职法律顾问,为工会和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参考文献

[1]范文曜.治道变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N].中国教育报,2010-3-5.

[2]朱四倍.先有现代大学制度,再有“一流大学”[N].燕赵都市报,2010-5-4.

[3]谢云章.深化高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工作的路径思考[J].中国教工,2007,(6).

8.工会财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篇八

工会是一个独立的社团法人组织,代表着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财务管理作为工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权利。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关系着工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是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风险抵御能力以及保证工会资产安全的有效手段,也是工会财务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一、工会财务工作内部控制现状及其原因

(一)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

1.工会会计部门设置不合理

一些工会的会计部门内一人身兼多个职位,职权不明,很容易发生贪污和挪用公款现象,与会计规范相违背。

2.会计账目设置混乱

一些工会的会计账仅仅是一个流水账,未依照严格的会计账目来分类记账,且会计凭证缺失或错误,给财务管理带来很大不便。

3.会计报表质量不高

一些基层工会随意编制会计报表,资金预算没有经过集体研讨,填制预算表仅在上年基础上简单加减,没有涉及到详细的预算项目。且没有做到会计账目透明化,资产负债表、收支决算表等未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内部机制不健全

工会内部监督制度是保证财务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然而多数工会的会计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很少进行正规的会计账户检查,工会经审会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缺乏专业化管理队伍

1.工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视度不高

在基层工会组织中,许多领导层都不太懂财务,对内部控制更加不了解,不能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实施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资金、人员、设备投入较少,导致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开展。

2.财务管理队伍水平不高

一些基层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远远达不到专业化要求,业务素质不高,发挥的实际作用较小,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薄弱,且对内部控制方法和流程不熟悉,不能做到结合所在单位的情况来合理应用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内部审计工作滞后,监督与控制力度不足

1.内控制度缺失,实际效果不大

根据统计情况来看,基层工会的内控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大多数独立建账的工会,很少有制定出结符合实际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知识财务内部控制没有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随意性比较大。

2.内部审计工作滞后,不能形成有效监督控制

内部审计可以对财务管理进行经常性监督并做到过程控制,能够有力地保证内部控制的执行。然而大多数基层工会的精神会并未及时有效地做好监督控制工作,许多工作流于形式,仅仅关心结果而忽视对财务管理过程的审查与监督。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些持有固定资产的基层公会中,大多数都没有设立专门明晰的固定资产账目,而设立账目的也大多未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记录,不能做到对资产的有效控制,无法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很有可能导致固定资产流失,造成账实不符,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二、提高工会财务工作内部控制的关键性措施

(一)重视财务工作,优化财务处理程序

1.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

工会是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桥梁,工会的财务管理能保障工会组织的物质基础,保证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因此企业和工会的领导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从思想上認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制度上和物质上保障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管理工作必须的专业人员配备。技术支持、制度保障等

2.规范财务工作程序

通过对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程序进行规范,设置严格的工作标准,优化财务工作,提高效率,为内部控制打好实施的基础。严格的工会财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会计凭证的填制和保管、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制定等规范。同时制定严格的监督机制,保证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规范执行。

(二)提高工会财务内控意识,加强财务监督与审计

1.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宣传教育,使内控理念深入人心

各基层工会应采取各种手段加大对内部控制的宣传,是工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经审人员、工会广大干部了解内部控制的概念和重要性。通过定期举办各种知识讲座、培训课程等,是财务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

2.结合审计条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内部控制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就离不开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控制。基层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通过的工会审计条例,严格对审计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首先,提升工会经审人员的素质。基层工会要挑选具备审计和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来组成经审委员,另外经审委员会要加强对经审委员以及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其次,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基层工会经审会要对经费收入以及工会各项资产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要对财务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等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实际情况扩充审计范围。进过严格的审计后,须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适时进行回访,确保审计的成效。

最后,严格实施过程性审计,发挥监督控制作用。经审委员会不仅要对财务管理事项的结果进行审计,还要对经济项目进行事前审核、过程监督,从而保证对全过程的控制。这样可以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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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工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工会为了提高工作运营效率而制订的相互联系、制约和监督的措施和程序。财务内部控制的制度有很多,各工会应结合自身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措施。而经过实践证明比较有效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按照标准建设会计岗位,明确其岗位职责并制定合理的工作标准,在各岗位配备优秀的专业会计人员,合理分工、定期轮岗。而根据需要,基层工会也可配备两名专业或兼职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以及专业的会计知识。岗位调动或者离任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而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款及职业道德规范,做好分内之事。工会組织应定期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优秀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2.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能有效地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性,贯彻财经规范,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给工会财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其制定实施主要根据审批与经办分开、会计与出纳分管原则,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并相互之间形成牵制,每一步程序都应受到控制和监管。

3.稽核制度

该制度能够保证工会财会工作的合法和准确性。稽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目以及财务报表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保证这些材料的正确性、内容项目的规范性、获得与审批的合法性、核算的准确性等,经审核无误后,由稽核人员盖章确认,有关会计工作人员要主动积极地配合稽核人员,不得阻碍稽核人员的工作。而稽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负责的进行各项审核工作,如过因稽核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应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

4.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财务部门要做好各项资产的等级和使用,对所有资产与物品做好分类整理,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一些大型的固定资产如仪器、设备等,按照要求来建立规范的技术档案。然后做好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工作,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定期对账目与实物财产进行检查核对,并对贵重设备进行养护、检修,防止财产流失和损坏。另外,要完善资产的责任制度,对于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财产损坏,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

综上所述,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其各项工作的效率都影响着工会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财会制度和监督审核机制,加强工会财务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工会的资产的运营效率,保证工会健康平稳运行。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局文化宫)

9.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九

会总结】

乡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总结【工会总结】

乡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总结【工会总结】

【那一世范文网:稿件写作权威机构】 精彩导读:将广大女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动员起来,鼓足干劲,凝聚力量,积极投身到我乡建设发展的事业中,为我乡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目标发挥好“半边天”作用,做出新成效。

是全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一年,我乡女职工工作在县女工委及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工

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女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女职工素质: 我乡共有女职工16人,在一年的工作中,女职工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用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组织女职工学技术、学管理、学科学、学文化,不断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在乡视频会议室认真学习两次,女职工参与学习20人次,另外,各单位组织女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新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使女职工权益法律得到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不断加强组织建设: 女职工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

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是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是进一步保护好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的机构。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岐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我乡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担任,委员由经管中心、水务所、农机站、等几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在经管中心,乡政府等部门女职工数较多而又不符合组建女职工委员会的情况下,分别设立了1名女职工领导,做到了女职工工作事事有人管,充分调动了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女职工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女工组织服务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

1、完善源头参与机制。女工组织积极参与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工作,从源头上有力的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健全依法监督机制。女工组织参与本单位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制度。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妇科普查工作,有效的保护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四、积极参与全乡各行事业建设

女工委 紧紧围绕我乡“以林业为主体,以劳务产业和反季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总体发展思路。积极投身各行事业的建设,为各行各业建设出力、献策。今年面对历史罕见的严重旱情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按照我乡坚持“先保人、后保牲畜、再保生产、一线防火”的总体部署,女工委积极组织女干部职工深入抗旱一线80余人次,投身全乡抗旱防火工作,使得全乡群众平稳渡旱,各项传统产业稳步发展。

五、下年工作计划

2011年结合县总工会工作总体指导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好女工委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好基本职责,组织动员全乡女职工不断提升素质,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对2011年女职工工作作如下安排: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我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把广大女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经济发展上来,推动单位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上来。

各站所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站在我乡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委员会议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女职工在各自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通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服务质量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工会工作和女职工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具体工作和新思路贯彻到广大女职工中去,引导她们牢固树立要推动我乡的各项改革发展,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依靠发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达到鼓舞斗志、增强信心的目的。将广大女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动员起来,鼓足干劲,凝聚力量,积极投身到我乡建设发展的事业中,为我乡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目标发挥好“半边天”作用,做出新成效。

打好女职工组织建设基础,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那一世范文网: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既是新形势下女职工队伍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工会历史使命的具体需要,只有从政治思想上、组织体系上、管理制度上、工作作风上,不断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才能提高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发挥女职工作用的基

础和保障。

要按照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女职工组织建设的思路,加强女职工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基础,扩大覆盖面。力争做到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同步改建、同步加强。坚持在组建工会的同时,组建女职工组织;坚持从组织建设方面为广大女职工发挥好“半边天”作用搭建平台。提高运行效率,增强履职能力入手,不断适应企经济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新特点、新形势,发挥女职工委员会集体的力量,主动分析新形势,掌握工作新特点,调动女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女职工组织要主动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各部门关心支持女职工工作的局面,为女职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强与工会内部的联系,主动汇报女职工工作,在工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好具体工作,得到大力支持,形成女职工工作为工会工作服

务,工会支持女职工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关心和爱护女职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站所工会女职工组织应加大办实事力度,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继续抓好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女职工委员会在涉及女职工保障问题上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关爱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我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利用每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的有利时机,推出新招、创出新意,组织开展好各种深受女职工喜爱的文体活动。不要局限于一种活动方式,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使传统节日活动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2011年将紧

密围绕县总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工任务突出工会女职工工特色以女职工素质及女职工建功立业为主线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能用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条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宣传一法一条例的力度积极开展有利于女职工的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我乡女职工服务。

10.工会委员会职责 篇十

(一)工会组织机构

工会委员会组成员:

主席:1人(由陈义友担任)组宣委员:1人(由罗小林担任)女工委员:1人(由胡利英担任)文体委员:1人(由刘伟松担任)生活委员:1人(由甘明担任)

(二)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1、按博罗志丰志电子有限公司《工会章程》执行。

2、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女工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切实维护女员工的特殊利益。

(三)工会委员岗位职责

1、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定期向全体会员及公司领导报告工作。(2)配合、协助公司做好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3)经常深入会员中,听取对公司及工会工作意见,关心帮助会员解决生活中遇到困难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部反映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问题以及带有指导性、合理性的意见和要求。(4)出席公司有关行政会议,加强源头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工会的组织状况,工作资料建档,做好各种会议记录。(2)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收集和整理工会的各种材料。(3)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支持工会积极分子工作。(4)具体办理接受新会员的手续和接转会员的组织关系。

(5)做好员工的宣传工作,订阅有关报刊、书藉,按时填报各类报表。

3、女工委员岗位职责(1)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2)组织开展好女员工活动。

4、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搞好员工的文娱、体育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具有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2)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3)及时表彰活动中的人和事。

(4)组织员工观看有重要意义的教育片,结合公司的大型活动、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具有针对性强的娱乐活动。

5、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行政后勤积极完善员工食、住等集体福利设施,并帮助解决具体、实际问题。(2)参与研究和制定各项生活福利经费的使用。

(3)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谋福利,方便员工生活。

二、工会工作制度

(一)员工代表制度

1、坚持员工代表会例会制度。公司的重大事宜,如:福利待遇、改革方案、等要通过员工代表会审议。

2、充分保证员工享有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表决权、评议监督权等四项职权的行使,进一步推进民主建设。

3、坚持行政、总务公开制度,促进民主监督。

4、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员工和员工代表的优秀提案,要给予表彰。

5、严格执行员工代表工作程序。

(二)请示、汇报、协商制度

1、工会要经常向行政部汇报工作,并保持与行政工作的一致性。

2、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特殊问题、难题,要向行政汇报,并协商解决。

3、涉及广大员工经济利益的重要开支,要报知行政部。

4、全体工会委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主动配合行政部负责人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员工民主管理制度

1、坚持员工代表会制度,组织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公司活动。

2、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定、岗位责任制定方案,奖罚制度,员工处罚、辞退、工资调整、考勤制度等实施办法,重要规章制度,都要通过员工代表会会议通过实施。

3、坚持民主评议制度。

4、公司制定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方案时,工会主席要从源头参与,从而更有效地使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五)维权制度

1、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培训、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

2、根据实际情况,工会要帮助有突发性事件的员工办好实事。

(六)工会委员学习制度

1、全体委员至少每三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有关公司的制度、劳动法规知识。

2、每人必须有学习记录保存。

(七)文体活动制度

1、活动内容

(1)员工喜闻乐见、健康向上,如:拔河、棋类、球类、歌咏等文体活动。(2)开展游艺竞赛等知识性、趣味性、广泛性、融为一体的活动。

2、活动要求

(1)合理(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制定时间、项目、安全为主,适当奖励。(2)群体活动要具有普遍性。

(3)重大节日活动围绕公司中心工作进行。

博罗志丰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1.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制度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检察委员会制度缺陷改进措施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议事决策机构,其在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中,具有其他任何机构不能替代的职能作用。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是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检察委员会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近几年来检察委员会改革的客观分析

(一)检察委员会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

高检院自99年推行检察委员会改革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检察委员会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

1、检察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检察委员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检察院都能把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程序的规范作为重点来抓,各级院都能基本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2、检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得到了普遍加强,工作的规范运作有了组织保障。目前,各级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在研究室,具体负责议案初审把关、议案移送、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作、决定执行督促和文件归档等工作。

3、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逐步走向合理化。随着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的进行,各级检察机关及时更换调整了本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大胆选拔任用一批年富力强、学历高、懂专业,有工作经验又有议事决策能力的检察官为检察委员会委员,为检察委员会补充了新鲜血液,为推进检察委员会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检察委员会改革仍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

几年的检察委员会改革实践的现实效果并没有达到推行检察委员会改革的初衷,检察委员会作用的发挥程度离理想目标仍有很大的距离。

1、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健全。许多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没有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没有为检察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虽然有些基层检察院明确了检察委员会的兼职办事人员,但是由于是兼职,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检察委员会议案的审查工作,导致有些议案的审查把关严,或者造成会前准备不充分,影响到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2、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偏低。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组成通常与所任职务挂钩,由正、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组成。这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方式,与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不相匹配,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是检察业务中重大的案件和问题,需要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的较完备的法律知识,而实际上有些委员不具备这一条件,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3、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不明确。按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是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但目前在基层检察院有时出现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是有些应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为了某种目的故意避开检察委员会程序而自作主张;而有些不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害怕承担责任却提上检察委员会程序。二是混淆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与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造成议事范围和程序的混乱,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4、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必要的权威。由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大多实行的是一事一议,没有形成例会制度,缺乏规范的保障和督促机制,以没有专门人员负责决定的跟踪督办,有时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并不能很好地落实,导致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权威性,也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讨论的议案只注重程序性审查,而未注重实体性审查。

(二)缺陷存在的原因分析

检察实践证明,检察委员会的现有格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但是整个检察委员会制度并没有得到实质性优化,法律赋予检察委员会的地位、职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检察委员会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违背了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

1、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管理方式过分强调行政化、属地化。

(1)、党委掌握着委员任用的决定权,任命只不过是这一实际权力的程序化。

(2)各地检察机关对委员的任用过份强调职务资历,如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必须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门领导等,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级别一直套用行使级别,专职委员也是“因人而设”的象征性位置。

(3)、委员的任用不注重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忽视了检察工作对委员个人专业性与独立性的要求。

2、检察长在检察委员会中的地位和身份不明晰。

检察长与检察委员会委员居于不平等的地位。长期以来,检察长行使的行政管理权与履行法律职责之间没有明确、法定的界限,因而检察委员会委员在履行职责时往往听命于检察长,致使检察长的意见经常在检察委员会议事表决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检察委员会工作程序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目前各级检察机对决定上会的议案,由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程序性审查,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对事实的认定由承办人负责,委员在此基础上讨论表决并对自己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的运作形式,实际上是实行“个人阅卷、集体讨论、领导决定”的管理体制,沿用的仍是用行政管理的方式对办案活动进行管理。委员不审查案卷材料,而只依赖于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这种决策方式,对案件承办人员难以形成真正的制约,如主诉(办)检察官在检察委员会上汇报案件过程中,很可能由于个人业务素质因素以及非正当动机的影响,使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不能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面貌,进而误导检察委员会作出错误的决定。

二、深化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的思考与设想

(一)确立司法化的检察委员会的管理方式

1、严格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选任,实行委员任职资格制度。

检察官的职业特质要求检察官具有不同于行政官员的任职条件。选任委员应有以下资格要求:一是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二是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二是具有良好的品德。要建构检察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制度,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学历、办案年限、理论水平及道德素养等条件,提高检委会委员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

2、明确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责任。

(1)检察委员会委员在履行职责是要赋予一定的权利,以保障检察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的有效性。检察委员会委员相应地应拥有以下职权: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决定权和督办权,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导督查权,对各类案件的质量的审查权。这样才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确履行职权提供有力保障。

(2)检察委员会委员应承担一定责任,并接受监督和考核。第一,要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以增强委员的责任心。第二,要加强对委员的监督,针对检察委员会做出决策的整个过程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第二,建立检察委员会委员考核机制,对委员每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由领导和群众对每位委员的工作质量予以综合评定,并把评定结果纳入岗位目标,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条件。

3、改善检察委员会委员结构,提高议事水平。

(1)、设立专职委员,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业务骨干中选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加强对议案的审议,有利于把关、制约和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

(2)、聘请专家、学者作为咨询委员,利用他们的知识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作用,提高议事质量。

(二)逐步实现正规化的检察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

1、进一步划清检查委员会议事范围,扩展检察委员会职能。检察委员会职能在于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要实现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应增加对检察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的成份,使之逐步成为检察机关行使职责最主要的权力机构。检察委员会应加强两种职能:

(1)决策职能。这是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最权威组织机构的最本质特点,也是检察委员会现有的职能,集中反映在对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权上。检察委员会在履行该项权力时,首要地是要把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具体化、明确化,实现检察委员会议案范围标准化。

(2)监督职能。检察委员会除对经其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以外,应强化对其他案件的监督。在检察委员会职能中增加监督职能,有利于主诉(办)检察官独立地、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活动。

2、改进提交议案的审查方式。在检察委员会对议案的审查方式的选择上,应采取程序性审查与复核式实体性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即检察委员会既要从程序上审核把关,又要开展复核式实体性审查。复核式实体性审查的主要方式是: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已查证属实,由承办人承担,检察委员会采取以提请材料为基础,以案卷为主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查,一是汪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二是证据之间、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否关联。

12.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十二

一、学习阵地建设

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 要求职工队伍必须具备高度的素质。所以, 打造学习型企业, 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做学习型职工, 将学习阵地建设和职工素质工程融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是当务之急。

1. 学习政治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工会组织学习阵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推行“人才强企”战略, 必须要保持会员和职工队伍在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理想与现实、机遇与奋斗、耕耘与收获、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境界、品质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准, 形成优良的政治思想文化氛围。

2. 学习法律

职工队伍是推动“依法治国”和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就是要加强对依法治国理论学习, 领会党要将国家带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教育职工学法、懂法、守法, 做履行法律义务的模范公民。

3. 学习技术

围绕企业岗位工作实际, 增强一线职工的业务技术和技能。可以试行工种岗位轮换体验活动, 和“青蓝携手、拜师结对”活动。营造尊师爱徒、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技术氛围, 培养技术多面手。利用工会职工教育优势, 举办特殊工种、办公自动化等专业技术培训班, 为企业培养越来越多的高层技术人才, 提升广大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本领, 真正实现“人才强企”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宣传阵地建设

在职工中开展宣传工作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 也是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强化企业的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不可或缺。企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

1. 媒体宣传

“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工作的主导思想。工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外部新闻媒体;各类信息简报;企业内部网站、板报、橱窗、宣传栏等阵地, 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工作成就、工作思路, 营造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更高的企业目标而奋斗的强大氛围。

2. 企业文化

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中, 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接地气、连民心”的优势特点, 以营造统一的企业价值观为目的, 充分展现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实现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礼仪文化、培训文化、形象文化、安全文化、班组文化、服务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的全面建设和创新。

3. 职工演讲

演讲是工会进行宣传鼓动经常会采用的一种活动方式。通过演讲还可以提高职工的文化修养、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工会要配合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 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 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骨干, 定期组织巡回演讲。

三、职工之家阵地建设

“职工之家”历来就是工会活动和作用发挥的重要阵地。“职工之家”的创建也是工会的一大特色。所以, 工会应妥善管好用好有限的工会经费, 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和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要, 为职工营造优美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在建“家”活动中要注重以下三点:

1. 紧贴职工需求

职工之家建设要突出“家”的概念, 利用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得天独厚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号召力和吸引力, 把职工吸引和凝聚到“家”中来。所以, 职工之家要实心贴近群众, 体恤职工饥苦, 了解职工需求, 解决职工群众在生活上和工作上的实际困难。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亲身感受到一种家的氛围, 把职工之家当成自己的一个精神依托。

2. 加大硬件投入, 把职工之家建设成为职工“工作安心、生活舒心、相处开心”的和谐家园

必须要加大硬件投入。积极争取企业行政的大力支持, 不断加大对职工之家文化设施和文化阵地的投入, 舍得在职工之家建设上下本钱, 建设高规格的图书室、网吧、健身房、游泳池、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场馆和荣誉图片室等活动场所。

3. 经常开展活动

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可以熏陶和培养职工的群体意识, 这是工会组织通过职工之家建设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一条有效渠道。职工之家的创办要动态化, 活动要常态化。形式要多样化。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比赛, 使职工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民主管理阵地建设

引导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是工会参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 尊重权利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形式。企业党政组织和工会组织, 都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 切实保证职工在参与民主管理和行使民主监督时作用的发挥。努力提高民主管理的成效。

2. 集中智慧

民主管理是集中职工群众集体智慧的有效途径。企业管理不能仅依靠少数领导人, 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通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企业运行, 为职工群众提供良好的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和机会, 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发展中逐步提高每一名职工的参政议政能力。

3. 健全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基层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形式, 在企业中具有比较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其严密的组织体系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定职权, 是推进企业管理民主的重要阵地。工会组织要健全和完善以职代会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 定期召开职代会, 虚心听取职工代表发言, 落实大会提案和建议。

13.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十三

为完善我校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

二、凡我校在职工会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四、候选人

候选人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方式,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经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提名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

以教学、科研为主的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教师比例应不少于30%。推选候选人时,应考虑年龄因素,使委员能任满一届工作。候选人选需事先报同级党委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五、委员会人员构成

工会主席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以管理为主的部门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者。委员会中,应含有青年、妇女委员会应占且定比例。200人以下部门工会可设委员3~9人; 200人以上部门工会可设委员7~11人。

六、选举

选举工作由本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参加选举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差额率不少于10%。可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办法;也可无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预先产生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会员选举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会主席。选举前应向会员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选票上候选人名单应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时,方可当选。如获得赞成票数为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者超过应选人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应参加选举人数可按下述方法计算:

部门工会在职会员人数—长期不在学校人数—患重病不能参加选举人数

七、审批

基层工会委员会经选举产生后,本届工会委员会书面报校工会及同级党委审批,批准后新一届委员会开始工作。

八、主席、委员的补选

主席、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补选。补选前应征得同级党委及校工会的同意,补选后及时报校工会审批。主席空缺未补选时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代理主席职务。

部门工会委员会成员退休后一般不再担任工会职务。清华大学工会 工会干部登记表 选举日期: 年 月 日

14.工会委员会制度 篇十四

关键词:公司治理,审计委员会,述评

一、引言

继世通、安达信财务欺诈事件之后, 为了重塑投资者信心、规范美国证券市场秩序, 2002年6月18日, 美国国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通过了由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 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议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 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 称作《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简称《萨班斯法案》, SOA) 。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许多修订, 并在会计职业监督、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规定。在SOA下, 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要求设立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在内的审计委员会。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批审计费用、监管审计工作以及解决外部审计与管理层之间的任何争执。虽然有许多公司多年来一直都设有审计委员会, 但审计委员会治理规则还是被加强了并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 在我国, 蓝田股份、银广夏、郑百文等公司会计造假案的发生, 使广大投资者受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困扰,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被认为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 2002年1月, 中国证监会与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1) , 从而开始了通过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来规范公司会计行为, 进而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进程。

根据沪深两家交易所2007年年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 862家沪市上市公司中, 有94.66% (816家) 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 816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沪市上市公司约有89.83% (733家) 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是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深市488家公司中, 有448家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 占比91.80%, 在已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中, 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公司有441家, 占已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总数的98.44%。而2002年底我国仅有316家上市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 占当时上市公司的比例为25.82%, 到2004年底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共663家, 占当时上市公司的比例为50%。短短5年时间内,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在2003年后我国上市公司总体治理情况在逐步好转, 说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起到一定的作用。以下从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动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委员会与公司治理下监事会等关系展开述评。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设立的动机及影响因素

国内有关审计委员会设立动机的研究较少, 杨忠莲、徐政旦 (2004) 发现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只受董事会人数和外部董事的影响, 不具有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动机。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是盲目跟风所导致的结果, 不排除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具有安抚媒体和装饰门面的嫌疑。夏文贤 (2005) 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选择设立审计委员会这一独特的视角, 对大股东的行为动机特征进行研究, 结果表明, 大股东联盟的持股比例与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可能性正相关, 当存在重要大股东时, 此正相关关系更为显著;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比值与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可能性负相关, 当第二大股东为国家股时, 此负相关关系更为显著。这一结论为我国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同时存在“协同效应”和“剥夺效应”提供了更为可靠的经验证据。李补喜、王平心 (2005) 的研究表明, 独立董事相对规模大的董事会支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而绝对规模大的董事会更可能改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但没有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审计费用率的相关性。谢永珍 (2006) 的研究结论也认为,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是外部制度约束的结果。王维祝、李国健 (2006) 以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查为依据对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动机进行了实证研究, 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是受外部制度的影响;财务风险以及财务绩效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无关;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无关。吴水澎、李斌 (2006) 的研究发现, 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规模、监事会规模、是否聘请“四大”合作所、负债比率以及盈利能力都对自愿设立审计委员会有显著影响, 而大股东持股比例、成长性与公司规模对其没有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制度有效性研究

国内关于审计委员会制度有效性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 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研究:

(一) 审计委员会有效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吴清华、王平心、殷俊明 (2006) 在分析验证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 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否作为董事会的特征之一, 结论显示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质量的审计委员会, 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很好地降低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杨忠莲、杨振慧 (2006) 的研究表明, 公司董事会结构的改善, 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促进财务报告质量提高, 特别是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与否与财务报告的质量 (以报表重述为代替变量) 显著相关, 该政策执行效果初现。但作者也认为不能就此下结论认为审计委员会在监管报表质量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仍需要进一步证据验证。王雄元、管考磊 (2006) 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活跃性以及平均受教育年限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结论显示, 独立的和高学历的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而包含财务专家的审计委员会却不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频繁的开会只是为了事后解决频繁发生的问题而非前慑性地去履行职责。李斌、陈凌云 (2006) 以上市公司是否发布年报补丁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代理变量, 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等各方面考察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结果表明, 在研究期间内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显著降低了公司发布年报补丁的概率, 与此同时, 随着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增强, 权威性的提高以及主任委员独立性的增加, 公司发布年报补丁的概率将进一步降低, 财务报告的质量更高。翟华云 (2006) 研究了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盈余质量的影响, 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 并且审计委员会规模的扩大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 但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及会计专业人员方面没有发现如此结论, 作者认为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 但还要进行完善。吴清华、王平心 (2006) 通过对2003年沪深两市1 192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财务独立董事和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质量的审计委员会, 能够帮助我国上市公司很好地降低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王颖、王平心、吴清华 (2006) 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水平负相关, 其他解释变量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不显著。张华伦、王海茸、杨曦、王磊 (2007) 从盈余管理角度出发, 以2003-2005年全部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 对我国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检验。结果发现, 独立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不相关或者正相关, 表明独立董事对盈余管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抑制作用;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情况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 表明审计委员会对盈余管理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二) 审计委员会有效性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影响

陈汉文等 (2004) 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所进行的案例研究表明, 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内部审计的作用。李补喜、王平心 (2005) 对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研究表明,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审计收费负相关, 但相关性不显著。他们认为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审计风险等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但处于起步阶段的审计委员会所起的作用仍然有限。李弢、薛祖云 (2003) 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降低了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率。夏文贤、陈汉文 (2005) 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也表明, 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的操纵性应计水平显著低于未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 这也说明审计委员会更倾向于支持外部审计师。王跃堂、涂建明 (2006) 以2002-2004年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立及其正常运转的基本数据, 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这一结果证实审计委员有效履行了财务信息质量控制和沟通协调的职能, 并从审计质量的层面反映了监管层推进上市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杨忠莲、杨振慧 (2006) 通过对沪深两市家自一年发生报表重述的上市公司进行配对研究发现, 我国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与否与报表重述显著相关。夏文贤、陈汉文 (2006) 的研究结果表明, 在控制了影响审计收费的其他因素后, 无论从变化方向和变化数量上,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变更时审计收费的变化之间都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从外部审计师的角度看,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降低了外部审计的控制风险。唐跃军 (2007) 将审计收费与审计意见购买联系起来考察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 结论显示审计委员会在一定意义上未能在审计意见购买过程中发挥对管理层的制衡作用。张阳、张立民 (2007) 对审计委员会制约独立性威胁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说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并不能有效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其研究还发现,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并不能令审计师免于因出具令上市公司不满的审计意见而被改聘的结果, 说明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未能在制约独立性威胁方面发挥作用。翟华云 (2007) 以2004年的1 268家上市公司和556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为样本, 考察了审计师选择和审计委员会效率之间的关系。其研究发现,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更加可能选择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越独立和活跃, 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可能性越大。另外, 实证结果还证明, 公司规模、资产报酬率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显著正相关。白羽 (2007) 从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前后审计费用变化的角度, 间接考察了审计委员会在改善内部控制、保证财务报告质量、减少违规与舞弊等方面的治理效率。回归结果表明,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部审计的控制风险, 对审计委员会的信任也减少了一定的审计程序, 降低了审计成本。刘伟、刘星 (2007) 以1999-2004年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 对审计师变更、盈余操纵与审计师独立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结果发现:上市公司能够通过更换审计师达到操纵盈余的目的, 同时后任审计师对此并未保持应有的谨慎;变更审计师当年报告盈利的公司, 其操控性应计利润在变更前相对较低, 而变更后得以显著增长, 且增长主要来自于对资产减值准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利润调节;与此相反, 变更审计师当年报告亏损的公司, 在变更当年存在调低收益的“清洗”活动。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审计师变更与前任审计师的稳健性有关, 且这种变更行为损害了后任审计师的独立性。王雄元、张士成、高炜 (2008) 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视角, 探讨具备怎样特征的审计委员会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研究表明, 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显著负相关, 审计委员会的开会次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没有显著关系, 说明审计委员会的存在有助于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但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进一步研究中, 并没有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是为了追求更高审计质量的进一步证据, 也说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影响仍然有限。

四、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监事会关系及其作用机理的研究

谢德仁 (2005) 研究指出审计委员会的本原性质 (2) 在于它是代表股东利益直接负责企业外部会计事务, 并享有关于企业内部会计事务的消极权力, 从而确保注册会计师对经理人的独立性, 以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机理 (3) 则需基于其本原性质而设计。管考磊、刘剑超 (2006) 认为在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同时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 要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 必须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监督的重点是财务报告过程, 因此, 两者在功能上出现了重叠。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是保证我国公司治理机构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监事会的功能应定位于代表广大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应定位于代表董事会监督经理人员, 并且制衡董事会的内部董事和大股东代表。杨有红、赵佳佳 (2006) 认为我国将产生于一元结构下的审计委员会嵌入二元治理结构而打造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模式, 无论是强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控制, 还是弥补现行监事会机制设计及其运行中的缺陷, 都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但是, 要使审计委员会机制植入我国公司治理框架后产生浑然天成的效果, 实现监督资源最有效的配置, 必须依托审计委员会职责界定和关系定位, 并提出审计委员会职责再造与关系梳理的建议。杨有红、徐心怡 (2007)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融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为一体的混合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 认为监事会制度在我国形同虚设的问题根源不仅存在于其制度运行的执行过程中, 更在于其机制本身设计的先天性缺陷, 并且这种缺陷很难通过后天修补得以完善。认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主体, 分别通过对内部董事的制衡和对经理层的监督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第一层和第二层的代理问题。取消监事会后,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必须发生相应变化, 以达到授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目标。张洪生、于修和 (2008) 指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都具有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两者在职权和功能地位上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冲突。分析了两种制度之间相互关系的若干模式, 指出两者之间的冲突并非主要矛盾, 可以通过职能协调来解决。黎瑞珊 (2008) 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的局面加以分析, 力求找出合理划分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 分权制衡, 解决两者职责重叠冲突问题的措施与方法。优化公司治理, 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存的建立与运作是势在必行的:在公司治理体系中,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监控应具有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与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 而监事会的监督则表现为事后监督、外部监督、非参与决策过程监督的特点。在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分权制衡下, 努力构建一个包括政府司法监审机关、中国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一系列监控主体在内的切实可行的监控系统, 是优化公司治理、弥补内部控制缺失、提高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外部审计独立性的有效措施。

五、述评及建议

综上所述, 关于审计委员会设立动机的研究较少, 也没有形成定论。关于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呈报质量、盈余管理与内外部审计质量方面。关于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监事会关系及其作用机理的研究主要还停留在制度安排方面, 仍需进一步探讨。国内综合研究结论显示, 审计委员会收效甚微尚需进一步检验, 可能是因为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较短, 其作用凸显尚需一定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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