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2024-08-16

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共14篇)(共14篇)

1.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一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 01-23

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修 改 履 历
标准名: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修改 NO 0 修改日 2000-12-22 制定,修改内容 新规制定 分类号:QG/H 01-23 起草部门 经管中心 增加对屡犯 同一性质错 误的处罚 备注

1

2002-12-2

修改标准

总裁办

2

2004/5/28

统一修订,重新发布

总裁办 就造成经济 损失罚款比 例部分进行 调整

3 4

2004/8/31 2008.3.1

统一修订,重新发布

总裁办

统一修订,重新发布

总裁办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 01-23

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或工作严重失误进而造成损失, 同时 又不适合在讲评会上公开批评的情况,给予责任人适当处罚的组织分工,考核程序,适 用标准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参照执行.2 2.1 2.2 3 考核的组织与分工 对于应受处罚的工作,由工作组织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确认,并在集团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发布通报,并根据考核办法将经济处罚结果报集团财务部门 适用标准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对各职能部门,中心,所属各公司具体承办人在工作过程中因个 人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出现失误等情况, 按照造成后果的严重程 度不同,对工作的直接责任者除通报批评外给予如下处罚: 3.1 3.2 3.3 3.4 倍.3.5 在完成工作中,由于个人失职延误工作,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 1 万元以下 者,由工作组织部门提出,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处以 800-1000 元罚款或降低一级技能工资, 并处罚直接领导及集团分管领导 500—1000 元并同时通报 批评.3.6 3.7 在完成工作中,因以上各项原因造成工作不力,并造成经济损失为 1 万-50 万元 在完成工作中,因以上各项原因造成工作不力,并经济损失为 50 万元以上者,需 者,处以经济损失金额 10%的罚款.在完成工作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完成工作质量不高或没有按时完成,但未造成 在完成工作中,如存在不合作,不服从大局的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200 在完成工作中,如因事前考虑不周或工作过程控制不当而出现工作质量问题,视 在完成工作中,如出现屡犯同一性质错误的情况,根据考核办法处以原罚款的 2 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100 元—200 元罚款.元—3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300 元—500 元罚款.

公司总裁办公会上通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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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H 01-23

提报总裁办公会进行讨论以确定罚款数额及其他警告,处分,免职或除名处罚.3.8 4 若专项工作(例如用户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等)已有明确管理标准的,则对失 考核程序 对于出现以上失误的工作,由

工作组织部门提出,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确认后向集团 总裁办公会通报(3.5-3.7 项需讨论确定),集团总裁办公室发布通报,集团财务部根 据通报处罚决定一周内兑现.误工作的处罚从其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总裁办提出 本标准由总裁办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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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二

《考核办法》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激励约束,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办法》共16条,明确了考核的目的、范围、原则、程序、结果等事项,规定了责任落实、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等考核内容。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通报各省级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政府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国务院安委会作书面报告。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核办法》要求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考核办法》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由单一指标考核变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评价,注重预防治本,推进建立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全面科学、及时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考评体系。

3.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三

关键词:医院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核方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医院绩效管理成为近年来推动我国公立医院创新的重要理念和工具。有效的绩效管理能够引导公立医院各部门及员工不断改进自己的行为,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绩效,全面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在我国,随着对医院绩效管理认识的逐步深入,已经在推动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公立医院管理领域中的创新,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09年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 ,明确指出从2009年10月1日起,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因此,研究医院绩效管理的有关理论和实践,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在探索新医改上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1.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内涵

“绩效”一词,最早用于社会经济管理方面,后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广泛应用。运用“绩效”来衡量医院活动的效果,所指的不单纯是一个效率效益层面的概念,还包括服务、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考核。一般说来,绩效就是指工作所达到的结果,这种结果应该是指那些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的,在追求这种结果的过程中应该强调过程的合理性,否则就可能误导员工“不择手段”地追求结果。应该注意追求结果的行为过程是否具有合理性,并且对可能影响结果的其他因素也要有客观的评价。

医院绩效管理是现代公立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系统地对一个医院或员工、团队的行为及结果进行规划、评估及改进的管理过程。事实上它超越和涵盖了传统意义上的绩效评估的概念,绩效评估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绩效评估将与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实施与管理、绩效反馈和应用一起构成医院绩效管理的全过程。

因此,从层面上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内涵:

第一,微观方面。绩效管理是对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贡献的认定;

第二,中观方面。绩效管理是医院各分支部门及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公立医院,如何履行其被授权的职能、服务的质量等;

第三,宏观方面。绩效管理是整个公立医院的绩效测评,一般来说,优秀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应具备5个基本要素:即组织战略的清晰性、目标的挑战性及可衡量性、保证目标实现的高效组织结构、有效的绩效沟通,绩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及迅速而广泛的绩效成绩应用等。

从程序上而言,绩效管理包括四个程序:

第一,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是绩效管理程序中的第一个环节,指定绩效计划的主要是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第二,绩效实施与管理。制定了绩效计划后,被评估者就开始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管理者要对被评估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对绩效计划进行适宜调整。

第三,绩效评估。依据预先制定好的计划,领导对下属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的依据就是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关键绩效指标。同时,在绩效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能够说明被评估者绩效表现的数据和事实,可以作为判断被评估者是否达到关键绩效指标要求。

第四,绩效反馈面谈。评估者与被评估者进行一次面对面地交谈。通过绩效反馈面谈,使被评估者了解评估者对自己的期望、了解自己的绩效,认识自己有待改进的方面,从而改进以后的工作。因此,绩效反馈面谈是绩效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绩效评估的本身。绩效评估的结果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存档的,而没有反馈就根本谈不上使用。没有反馈的绩效评估起不到任何作用。

2.我国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2.1 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方式

(1)内部的考核方式

目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方式主要以内部考核为主。具体为给科室一定的指标 (包括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率指标、科室管理、药品管理等),对完成任务的按一定比例作为科室分配,其实质上起到了一定的绩效考核作用,但在此考核的体系中,经济指标的权重过大。

(2)外部的考核方式

建立医疗机构的外部公众评价机制是我国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是突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诸多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尽管目前还没有就医疗机构应该提供哪些具体的外部信息达成一致,但随着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公众监督和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呼声将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压力将迫使医疗机构改变目前满足于自我监督和行业内部监督的现状。公立医院绩效的外部指标主要包括财务状况、市场份额、患者感知的医疗质量及其满意度。

2.2我国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和指导,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很多的内容难以量化,有的甚至不能量化,而需要量化并可以量化的内容研究,则要求研究者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统筹学、概率论、心理学、行政学、法学、战略学、人力资源等,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错综复杂,研究难,见效慢。总体上来说,目前我国对该领域从基本概念、作用程序、实施原则、实际操作过程以及综合使用等都没形成共识,对国外医院绩效考核的理念与实践也缺乏系统的介绍和研究。由于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成熟的实践经验致使我国学术界和相关机构对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还处于较浅层次,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不成熟状态。

2.2.2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够

我国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没有专项的制度和专门的考核机构。在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制度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作为应用的法定依据。许多医院的绩效考核,也有一大本考核手册,但是大部分都出于形式,这其中的问题,除了认识没到位、领导重视不足外,主要方面就是考核的内容设计和考核构建等几乎没有重点,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更没有形成制度化。其次,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缺乏对医院绩效的持续性测定。传统的体制僵化不全,导致我国公立医院缺乏完善的绩效考核的制度基础。

2.2.3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健全

实践中,当前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标准主要还是以量化的经济指标为主,包括质量、成本、效率等一系列指标,过分强调内部指标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满意度类指标、学习与发展类指标等与内部指标联系密切的其它各方面指标。在这种只侧重经济指标增长的指标体系引导下,为了追求效益、利润而引起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把注意力放在医院行为短期内产生的效益和效果上,忽视了为此付出的巨大成本和昂贵代价。

2.2.4考核的方法不科学.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践中往往侧重于医院内部的考核,大多是上级对下级的考核,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仅无法进行考核,而且各个部门由于考虑自己的利益,无论是材料的收集还是处理、分析都存在“暗箱操作”,从而影响整个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严重缺乏外部的中介组织、社会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对公立医院以及医院内部的考核。特别是缺乏专家学者的考核,这些人大都掌握专业知识,信息面较广,又与考核的对象没有利益冲突,更能给出客观公正的结果。

3.我国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完善

3.1考核方式的改进

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二种:内部的考核方式、外部的考核方式。目前及其今后一段时间,内部考核方式将仍是医院绩效考核的主流,外部考核方式只能成为其辅助,但立足长远来看,外部公众考核,特别是专家学者考核应是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绩效考评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以往研究往往关注医院内外部绩效指标中的1类或者1个,因此对医院不能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评价。比如,单纯用患者满意度来评价医疗机构的绩效,其优点是患者是医院的顾客,评价主要体现了市场对医院的评价,但是在医疗卫生行业,信息不对称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患者获得的信息非常有限,不能对医疗机构内部的绩效加以评价。再比如,在医疗卫生行业比较流行的“结构—过程—结果”分析方法被认为是一种相对全面的评价方法,但其有利于高级别的医疗机构。 因此如何综合内部和外部的绩效指标,通过衡量内部质量指标和成本指标、外部指标中患者感知的医疗质量指标和患者满意度、内部效益指标和外部财务指标,以及内部和外部质量指标之间的关系,来全面评价医疗机构,就成为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一个选择,但基于医院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综合的复杂性,这一综合方式的改进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3.2评价指标的改进

公立医院绩效主要包括二个方面:经济绩效、社会绩效。本文认为,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医院制度安排与制度创新,医院通过不断改进自己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并且由于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有着重要的相关关系,因此绩效考评过程中应将二方面的指标同等对待,不能厚此薄彼。

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不仅要有正确的价值理念和服务意识,更要有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以什么样的标准对医院绩效进行评价是开展医院绩效评估的关键。科学发展观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评价标准,但却指出了评价标准的一般原则,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原则可作为我们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估标准的一般原则。

在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该注重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指标。如注重以人为本这一原则,公立医院绩效不仅体现在其对医院效益的影响,还体现在为民服务、普惠人民等多方面,因此,衡量公立医院绩效,不应仅仅根据某种单一的经济指标,而应依据经济的、社会的、人的、环境的一系列综合指标;如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在公立医院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中,考核以下指标:医务人员的培训费用指标、公众的素质标准、文化发展状况的指标、为病人的健康恢复和人的发展所付出的成本指标、公众的满意度的指标、民众的心理、舒适感指标等。

3.3绩效评价体系的改进

目前对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不多,具有代表性的有:平衡积分卡绩效评价体系,业务流程再造(BPR)绩效评价体系,Medori和Steeple的绩效评价体系。

3.3.1平衡记分卡绩效评价体系

平衡积分卡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在围绕公司战略的四个视角的基础上:(1)财务视角:从股东角度来看,企业增长、利润率以及风险战略。(2)顾客视角:从顾客角度来看,企业创造价值和差异化的战略。(3)内部运作流程视角:使各种业务流程满足顾客和股东需求的战略。(4)学习和成长:创造一种支持公司变化、革新和成长的战略。

3.3.2业务流程再造

业务流程再造(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简称BPR理论是当今企业界和管理学界研究的热点。BPR理论于1990年首先由美国著名企业管理大师,原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迈克尔.汉默先生提出。根据Hammer和Champy的定义,业务流程再造(BPR)就是对企业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再思考和彻底性再设计,从而获得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业绩的戏剧性的改善,使得企业能最大限度地适应以“顾客、竞争、变化”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经营环境。

公立医院业务流程再造是指运用现代管理学思想、经济学的市场机制原理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把公立医院的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彻底的重新思考与重新设计,以使医院的成本、医院的医疗资源与支出、医院的服务质量、医院效能与效率都具有可量化的苛刻的标准,最终达到医院行为、业务流程的戏剧性改变。由于以前的业务流程其工作节点是分布在不同的科室和部门,这样不利于绩效考评过后的绩效反馈和改进,而通过将相关业务节点集中在一个业务流程中,绩效考核将集中体现具体业务的工作情况,这便于引起团体内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主性,也可以激发医务人员不断改进自己绩效,促进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实现环境。

只有先进行流程再造,从而改造组织机构内部管理,才能够提升组织绩效。无论是在企业还是公立医院,现有的绩效管理工作特别是绩效考评工作都是在业务运作流程的框架下实施的,很多组织很难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其中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导致出现绩效考核扯皮推脱的现象,同时,业务流程的设定也影响了具体的绩效考评体系的设计,进而影响考评结果。

如我国当前进行的新医改,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均是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改造的探索与实践。

3.3.3Medori和Steeple的绩效评价体系

Medori和Steeple提出包含绩效评价体系设计和审核的框架,框架分六步:(1)确定制造企业的战略和战略需求(包括消费者需求);(2)战略需求与竞争优先原则相匹配;(3)从一系列评价方法中选定一个方法;(4)对现有的和拟选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审核;(5)评价方法的执行,提供了8步骤计划来实施新的评价方法;(6)定期的维护,对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周期性回顾。该体系的缺点是预先选定的评价方法会过时,企业的战略需求与绩效评价表格中的竞争优先原则很难关联在一起。

该框架的优点在于能够从众多绩效评价方法中选优,并不断地进行优化,以逐步实现评价主体所设定的目标。该方法体现了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本身的动态过程,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但是,将该体系用于医院绩效评价与管理的研究甚少,尚需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4.结论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逐渐补充、改进和完善,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提高了公立医院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公立医院的管理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公立医院的社会经济效益取得了一定成效。绩效管理在医院新医改中的大量开拓性的工作充分证明了它对公立医院的重要性。

4.1公立医院绩效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指标,医院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落实医院绩效管理中各项指标,加强基础质量管理,建立动态环节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终末质量,使医院在质量中求效益、在质量中求生存,以“优质、高效、低耗、为人民服务”为目的推动其持续发展,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初衷与归宿。

4.2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能够让医院明确今后改革的努力方向,因此,以什么样的标准对医院绩效进行评价是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的关键。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指标体系曾经给我国的医改造成了“看病难、看病贵”的消极影响,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其落脚点必须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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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自强.医院管理学[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

[3]蔡志明 陈春涛 王光明 王琦 卢祖询.绩效、绩效评估与绩效管理——基于对建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有借鉴作用的述评[J].中国医院,2005,(3):67-71.

[4]尹爱田 李曙光 张兴旭.对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21:169-171.

[5][美]联合委员会国际部编.陈育德 王羽 陈同鑑译.医院评审标准.第2版[S].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9.

4.乡行政村工作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加强基层村的政权建设,有效的推进乡“4211”工作四轮驱动,整体运行,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社会稳定分为四大块,即:组织领导建设、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乡稳定办积极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工作、宗教

事务管理。考核参照党委每月对各村稳定考核结果进行,年底检查村里的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好,且发挥了很好作用,村里自己能发现苗头性问题,挖掘出深层次信息的,给村里负责抓稳定的村干部奖励500——1000元;如果由县上或乡里发现或者因其他事情引出村里有不稳定因素,而村里未上报的,罚款200——500元。“优秀党支部”评优名额的确定参照党委每月对村考核结果确定,凡出现重大问题,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村当年取消任何评优资格。

二、党建工作分八块,即:村班子情况、发展党员情况、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电教、“学习日”落实情况、后备干部的管理、党员管理等情况。考核参照党委每月对各村党建考核结果进行,如平时各项制度落实好,特别是党员群众学习到位,理解好的村,奖励500——1000元奖励工资,党建工作落实差,工作浮在表面的罚款200——500元。

三、农村经济年终考核主要分四大块:示范点建设情况、年初各项作物计划面积落实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和农民增收情况。被确定为县级示范点2个以上的村,在县级以上检查中获得好评,确实起到了示范作用的,当年农村经济年终考核给满分,优先考虑各类评优资格,并给予1000-1500元奖励,没有建成示范点,集体经济毫无起色、群众增收缓慢的村给予500元罚款。

四、社会事务分两块,即:计划生育及提倡移风易俗文化活动落实好。年终考核不超生的村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工资,移风易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好的村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工资。

五、实施一票否决的事项

1、稳定工作不能出问题,稳定工作出问题的村实施一票否决制;

2、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3、党建工作中落实“三项制度”浮在面上的,实施一票否决;

4、村级集体积累不到乡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一半的,实施一票否决;

5、没有示范点,或示范点效果不好的一票否决;

六、本管理考核办法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5.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五

环卫作业质量管理办法及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章 环卫作业质量管理办法

一、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一)垃圾定时定点清扫和保洁

1、道路清扫无论单双班早上7:30分必须普扫完毕。保洁时间分为单班:早上8:00上班,11:3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双班:“上班”:早晨7:30-中午12:00,“下班”:中午12:00—晚21:00(夏季22:00),中午12:00交接班。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也不能只扫街道边沿不扫中间。

3、规定路线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花扫。

4、工作时间内,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清扫。

主干道车行及人行道、车行隧道果皮、纸屑、塑膜≤3处/1000㎡,烟蒂、痰(涕)≤5处/1000㎡,乱弃垃圾(袋)及其它污垢≤2处/1000㎡;

小街小巷道路和公用通道道路上果皮、纸屑、塑膜≤4处/ 1000㎡,烟蒂、纸痰(涕)≤5处(条)/1000㎡,乱弃垃圾(袋)及其它污垢≤4处(条)/1000㎡;

5、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久堆不撮。

6、垃圾倾倒在指定的收集点或转运库,不得倾倒和扫入河道、水箅子、绿地内;不得焚烧垃圾、树叶。

7、被严重污染的路面,应及时进行清扫、清洗,恢复原貌。

8、街道两旁果屑箱应保持完好率在98%以上。

(二)果屑箱(清掏、擦洗)、垃圾桶(擦洗)

1、每天对果屑箱(清掏、擦洗)、垃圾桶(擦洗)1次;做到无痰(涕)迹、无灰尘、无污垢;清洗完后应摆放整齐,盖好盖子,对损坏的果屑箱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2、果屑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满溢和散落,箱体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3、街道两旁果屑箱若是检查需按规定更换垃圾袋,并保持桶内垃圾袋完好率在98%以上。

4、每半年,对分布在市区的垃圾桶(柜)、果屑箱、收集点,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安全操作,文明作业,消杀彻底,可视范围内,苍蝇≤3只/次〃处。

(三)门面垃圾收集

1、沿规定线路收集,文明用语,服务规范,不得漏收、拒收。

2、收集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

3、装卸垃圾符合要求,无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四)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工作服(帽)和上岗证,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使用环卫专用三轮车(含电瓶车)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无乱堆乱挂。作业工具及车辆摆放规范、隐蔽,不得影响交通 2 和有碍观瞻。

3、工作期间,无打堆、串岗、离岗、久坐、闲聊等现象;不拾捡废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文明作业,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打人。

二、垃圾收集和清运

(一)垃圾收集和清运

1、垃圾收集桶定位设置,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

2、守点车要按时到达收集点,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无故阻止环卫工人倾倒垃圾,守点结束应清理干净。

3、街面桶点每日早上7:30,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将垃圾桶复位,盖上桶盖,不得有地面零散垃圾,收集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

4、清运时应加盖密闭运输,遮盖严实,不得沿街洒落,不得抛、冒、滴、漏,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场(站),不得乱倾乱倒。

5、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和上岗证。不得随意和无证操作车辆和车载设备、机具,不得丢甩垃圾桶。车辆行驶中不得坐于箱顶、箱内。不得翻捡垃圾和废品、容留拾废人员。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下承运单位、小区的垃圾。

7、车容整洁,无污物、灰垢,无乱堆乱挂,乱停乱放,并按车队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况良好,礼貌文明行车,遵守《交规》。

(二)垃圾转运

1、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四害”。

2、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3、进入站内的垃圾当日应及时转运,堆积的垃圾不得冒库。

4、站内定期消杀灭菌。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8只/座。

5、场地应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放置有序整洁。

6、不得无故阻止清扫(淘)工人倾倒垃圾;对无倾倒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垃圾库倾倒垃圾给予制止。

7、严禁作业时翻捡垃圾、废品,不得容留拾废人员。

(三)道路冲洗、洒水

1、洒水、路面冲洗时应鸣报信号,限速行驶。洒水均匀、压尘彻底;冲街到位、干净,做到路面、路边、路口、隔离带(墩)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2、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礼貌文明行车,遵守《交规》。

三、业务办

1、检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每次检查对各部门的抽查不低于2次,作业考评总分均为100分,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考核成绩≥93分为作业质量达标,低于93分为作业质量不达 4 标。月底将考评汇总成绩通报各分管领导,据此给予奖惩。

检查时发现未符合“环卫作业质量标准”的,日常随机检查按每条或每款扣0.5-1.5分(清运按合同规定投诉属实按日常检查扣分);综合检查按每条或每款扣1-3分;月日常检查达4次以上,全年综合检查不低于24次;业务工作中未按要求配合的部门按次扣2-4分;作业区域内相同质量问题在整改时间内重复2次发生,垃圾清运未按合同规定6天内不清运(含6天),月达2次(含2次)经核查属实按次扣3-5分,3次以上当月评定为不达标;群众举报或所领导检查(含办公室电话投诉)指出作业区域内出现质量问题,月达2次(含2次)扣4-6分,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所领导及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所在部门责任人到达现场,未到达现场每次扣0.5-1.5分,月达3次(含3次)以上未到达现场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扣3-5分,新闻媒体曝光或局级以上领导指出作业区域内存在质量问题扣5-7分,经核查属实当月评定为不达标;遇重大活动或接通知后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经核查属实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扣7-10分,部门负责人在所会议上做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作业部门现场限时整改(10分钟内到达现场),月评不合格部门送达书面《不合格审理单》。

2、道路污染:在环卫作业服务范围内,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不得带泥行驶,污染市区路面;无抛、撒、滴、漏,发现上述问题当日内应处理完毕,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案;环卫作业服务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施工进场一周内要建立施工管理档案(根 5 据行政执法要求严格按执法程序权限予以办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备查。

3、乱倾乱倒:街面商家、住户、店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整治;临街餐馆油污及店铺前纸屑、及时发现、整治,当日内必须予以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部门配合

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新问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处理的,由主管部门直接与配合部门协调、沟通,对未积极配合的部门将情况报业务综合办或分管领导。

第二章 环卫作业检查考评制度

一、检查考评对象及项目

(一)检查考评对象

清扫各队、清运队(车队)、市容监察队。

(二)检查考评项目

1、清扫保洁作业:①道路清扫和保洁。②果屑箱(清掏)、垃圾桶清洗和消毒。③门面垃圾收集。④规范作业要求。

2、垃圾清运作业:①垃圾收集和清运。②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③垃圾转运。

3、监察执法:①文明执法。②道路污染及处理。③乱倾乱倒及环卫设施监督。④店铺、商家纸团的整治。

三、检查考评办法

1、对各作业部门的作业质量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即:所领导组织业务综合科、清扫队、清运队等部门参加的每月综合检查考核;业务综合科负责日常随机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对各部门工作盘区的抽查不低于2次,作业考评总分均为100分,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考核成绩≥93分为作业质量达标(含市场化片区),低于93分为作业质量不达标。月底将考评汇总成绩通报分管领导,据此给予奖惩。

检查时发现未符合“环卫作业质量标准”的,日常随机检 7 查按每条或每款扣0.5-1.5分(清运按合同规定投诉属实按日常检查扣分);综合检查按每条或每款扣1-3分;月日常检查达4次以上,全年综合检查不低于24次;业务工作中未按要求配合的部门,按次扣2-4分;作业区域内相同质量问题在整改时间内重复2次发生,垃圾清运未按合同规定3天内不清运(含3天),月达2次(含2次)经核查属实按次扣3-5分,3次以上当月评定为不达标;群众举报或所领导检查指出作业区域内出现质量问题,月达2次(含2次)扣4-6分,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所领导及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所在部门责任人到达现场,未到达现场每次扣0.5-1.5分,月达3次(含3次)以上未到达现场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扣3-5分,新闻媒体曝光或局级以上领导指出作业区域内存在质量问题扣5-7分,经核查属实当月评定为不达标;遇重大活动或接通知后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经核查属实当月评定为不达标,扣7-10分,部门负责人在所会议上做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作业部门现场限时整改(30分钟内到达现场),月评不合格部门送达书面《不合格审理单》。

第三章 奖 惩 办 法

一、月考评成绩在93分(含93分)以上为达标,每增加1分当月奖励200元/分;月考评成绩在93分(不含93分)以下为不达标,每降低1分当月考核200元/分。

二、详情参照前面检查考评办法实施方案。

三、连续两个月考评成绩或半年有三个月考评成绩排名最后一名的,由所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要求对工作予以限期整改,没有按时达标的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职或撤职处理。

四、年终汇总考评成绩平均在93分(不含93分)以上的,每增加1分给予300元的年终工作目标奖励。

五、各业务部门年终考评成绩汇总前三名的部门负责人考核直接评为优秀,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最后一名部门负责人取消评优及(局)优秀党员资格;监察队错案率、结案率未达规定部门负责人取消评优及(局)优秀党员资格。

6.门前三包考核工作总结 篇六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将门前三包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由综合办负责人负责,办公室具体抓,专人从事具体工作,与物业公司成立理事会。

二、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坚持卫生值日制度,物业管理公司每天上午组织专门人员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清洁打扫,邮政局全体干部职工于每周一下午对责任区进行大清洁,确保责任区域内无乱到垃圾、无卫生死角,与物业管理公司、每个商铺都签订了责任书。为使这项工作步上新台阶,理事会要求全体居民商铺做到卫生与健康、环境与个人的工作同步发展,搞好门前卫生绿化、摆好车辆,责任到户并形成制度化。

三、狠抓乱停乱放工作

按照三创办要求,理事会积极对责任区内卫生保持以及门前车辆摆放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得好的单位有赣江佳苑物业管理公司、味中味酒楼、赣江佳房产开发公司等,能够坚持每天派专人打扫门前卫生,同时派专人指导门前车辆摆放。表现相对较差但经指导后能有效落实的有汽车修理部、汽车销售公司等单位。

四、成果

7.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七

在医院深化改革中, 如何突破原有的管理模式, 转换机制, 挖掘内部潜力, 提高检验质量和工作效率, 使得人尽其能, 物尽其用, 这是每个医院检验科都在积极探索的新路和热点[1]。借鉴兄弟医院和一些企业的管理经验[2], 从2004年开始在科内实行了以工作量量化为主体的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内容直接与奖金挂钩, 实行几年来, 从根本上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激发了职工潜在的主观能动性, 科室每年都上一个较大的台阶, 获取了社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使科室各项工作走上了高效、快速、优质、低耗的轨道, 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工作量年增长显著;总收支比稳中有降。实践证明:科室内部利益的分配机制, 直接影响科室的生存和发展。奖金作为劳动者报酬的一部分, 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有的职工把奖金比作“第二工资”, 就充分说明了奖金的激励作用。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劳动纪律、团结协作等方面综合考核每一个职工, 把检验项目量化为单项定分值, 计件不计时, 计件不定额的统计方法, 把考核内容与个人报酬紧密结合起来, 加大激励力度, 真正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1 科室概况

检验科有职工25名, 年龄20~50岁, 其中副高1名, 主管4名, 检验师8名, 检验士9名, 护士3名, 设有体液、生化、细菌、免疫、HIV,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主要仪器有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电泳仪、电发光免疫分析仪、细菌鉴定仪等。

2 考核依据

2.1 硬件 (数量)

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件数累计, 占80%。

2.2 软件 (质量)

以检验质量、服务质量、团结协作、劳动纪律、卫生区域, 差错事故, 工作主动性等, 占20%。

2.3 其他

凡下列情况适当加分: (1) 积极参与科室管理、献计献策被采纳者; (2) 及时堵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者; (3) 横向联系创造效益者; (4) 室间质控取得好成绩者; (5)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有科研成果者; (6) 文体活动得奖者。

3 实施办法

3.1 各项目分数的确定

在调查、统计、分析前3年工作量的 基础上, 测算出各室日工作量人均件数作为参考基数统一比较, 先确定血液室各单项分数, 以血液室每日人均总分与其他各室人均总件数统一比较, 得出其他各项目分数。分值确定的主要依据是:耗时多少, 风险大小, 技术含量。如血常规1分/次, 血型2分/次, 交叉配血4分/次, 生化单项0.2分/次, 各项分数一般每半年调整一次, 遇有仪器变更、方法更新、新开项目等情况下, 经征求大家意见后, 随时由质控小组进行定分。

3.2 工作量统计

以表格形式由个人记录每日的检验件数, 月结算出总数, 由质控小组复核计总分。凡流水作业、合作项目仍由个人自行分配后计入。夜班、法定节假日双倍记分。

3.3 质量部分

每月由质控小组考核完成。科室制定有详细质量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 主要包括:平日检验报告质量 (抽查、反馈) 、服务态度, 室内质控, 标准化操作, 差错事故次数及性质, 劳动纪律, 卫生区域等, 如:化验单涂改不清、漏项扣10分, 差错事故扣50分至全部质量分。

3.4

额外加分部分以考核依据“其他”中内容, 科室制定有加分标准, 如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可加20~500分。

3.5 其他情况

公关、公差、院内短期抽调, 按平均工作量计入;需凑齐一定数量才能做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定分, 可利用业余时间加班, 如HBV六项40人份加150分, 骨髓报告按1.5日工作量计入;室长、统计员、考核员增加一定比例分数。

3.6 奖金发放

奖金总额每月科室留取10%备用, 发放总额与科室总分算出分值, 根据个人分数发放。

4 讨 论

科室管理是解决具体问题的, 其中质量管理是工作的核心和出发点, 必须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 医院的量化不同于企业的计件工资制,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 仍需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要靠不断地开发新业务和切实周到的便民措施去赢得市场, 利用经济的杠杆作用, 拉开档次, 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但必须在加强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的前提下, 加强自身的约束机制, 强调经济、技术、质量的三统一, 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科室要尽早融入文化管理。

经济杠杆作用不是万能的, 要使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全力的发挥并变成一种自觉地无怨无悔的行动, 还是要靠文化管理, 文化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的新的跨越, 因为职工不是“机器人”, 不是“经济人”而是“观念人”。在物质文明程度大大提高的今天, 医务工作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强调关心人, 尊重人, 重视和满足职工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 让职工有认同感, 归宿感, 有受重视感和成就感, 将更有利于调动主观能动性。医院有医院的文化, 科室也要有自己的文化, 文化建设势在必行。一句话:职工的心才是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要采用先进的观念和先进的文化, 凝聚好职工的心, 把职工的心管好。

参考文献

[1]姚玲, 陈金宏.科主任的领导艺术[J].中国医院管理, 2004, 24 (4) :62.

8.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八

中北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党的各项保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校的贯彻执行和顺利实施,落实各级保密责任,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遵照执行保密规章制度情况,履行保密义务情况,每月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各项保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情况,对涉密单位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依据保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级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年终结合全年保密工作考核及保密工作管理情况,评选本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三条保密奖惩工作由校保密委员会组织,保密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查

第四条我校保密检查实行各涉密单位自查和保密办检查两级检查制度。

第五条在节假日前后,各涉密单位须进行例行保密自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保密工作自查,自查校保密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重点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涉密载体管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等。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泄密隐患,对违规人员要做出处理并批评教育。自查及整改情况要记录备案。

第六条保密办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校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保密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专项检查、国家秘密载体专项检查、移动存储介质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部位专项检查、涉外活动专项检查、保密工作档案专项检查等;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临时检查。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我校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

第八条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各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校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八)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九)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十)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情况;

第九条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各期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小分,年终将各单位所有量化小分值相加并乘以相应工作任务的权重比得出该单位的年

终分值,年终分值与各单位实有考核项目总分值的百分比为该单位年终考核分值,每年年终由校保密办将各涉密单位年终考核分值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对保密工作管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参加保密办组织的各类保密工作会议的参会情况;

(二)保密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对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熟悉情况;

(四)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实际保密管理工作的成效。

若在保密管理工作中能有所创新,考核时要酌情考虑,并推广经验。

第十一条对保密工作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如下:

保密工作管理人员中的处级干部要在学校处级干部考核述职时,对自己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并参加考核,其他人员由校保密委员会在每年年底组织述职考核,按照述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对涉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

(二)对保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规章制度的掌握知悉情况;

(三)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情况;

(五)配合保密领导组完成保密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十三条对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我校对涉密人员实行各涉密单位和保密办两级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按月进行,各涉密单位保密领导组依据本月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工作情况和保密自查等情况,对本单位所有涉密人员认真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表,单位保密领导组签署意见后于每月底上报校保密办。校保密办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全校涉密人员进行二次考核,并将考核意见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四章惩处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扣除其全年涉密人员保密津贴,取消其当年校岗位津贴的评定资格,并调离涉密岗位一年,在此期间不得从事与涉密岗位相关的工作。

(一)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虽危害不大,但泄露国家秘密事项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四)隐匿不报,影响查处补救造成损害的;

(五)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而造成泄密后果的;

(六)对举报泄密的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六条行政处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或多项秘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

(三)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或多项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连续发生两起失泄密事件的当事人,除按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处罚外,今后不得从事涉密岗位的工作。

第十八条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须追究领导责任,依据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由于领导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校保密办公室提请校党委会讨论,建议撤销其党政领导职务。

第十九条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知悉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要对当事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给予800-2000元经济处罚。

(一)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便携机上处理或存储涉密信息的;

(二)涉密计算机或便携机上互联网的;

(三)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的;

(四)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发送涉密邮件的。

第二十条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的管理和使用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造成失泄密的,要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100-300元经济处罚。

(一)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发布和传递信息的;

(二)涉密计算机或便携机未按规定设置密码和标密的;

(三)非密不联网计算机或便携机处理、存储涉密信息的;

(四)涉密便携机存储涉密信息的;

(五)非密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或介质内所存储信息的密级高于介质标定密级的;

(六)在非密不联网计算机或便携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的;

(七)未经审批携带涉密便携机或涉密存储介质外出的;

(八)涉密便携机或涉密存储介质丢失未及时上报的;

(九)涉密计算机或便携机使用非密移动存储介质的;

(十)涉密计算机或便携机使用无线设备的。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秘密载体及密品、密件的管理和使用有下列行为之一,未造成失泄密的,要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100-300元经济处罚。

(一)不按规定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的;

(二)未按规定对涉密文件、资料定密并进行密级标识的;

(三)未按规定收回涉密会议资料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存放、运输、维修和销毁密品、密件的。

第二十二条在保密办组织的检查中,项目组成员存在本制度中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中所列违规行为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给予项目负责人300-500元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研究生的违规行为,导师承担连带责任,与研究生一并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有下列现象之一的,要对该单位进行100-500元经济处罚,并酌情扣除考核分值。

(一)无故不参加保密工作会议,不落实会议精神,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未进行保密工作自查并记录的;

(三)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

(四)组织重大涉密活动、涉外活动未制定保密方案以及未及时通知保密办进行保密督查的;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没有来宾参观、来访审批登记的;

(六)不认真履行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各项审查、审核职责,对审批内容把关不严的;

(七)涉密信息输出未登记或登记不全的;

(八)涉密计算机或便携机未按规定设置密码、未贴密级标签、未明确责任人、使用人的;

(九)涉密存储介质未进行登记建帐、未进行标识或标识残缺不全、未明确责任人、使用人的;

(十)涉密存储介质不用时,未交由责任人统一入柜(密码柜)保管的;

(十一)涉密人员、事项及计算机、便携机、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发生变动(如责任人、密级、连接网络情况、数量变更等)未及时报校保密办审批、备案的;

(十二)未经批准私自在本单位涉密场所设置连接互联网计算机的;

(十三)在保密办组织的检查中,存在本制度第十九条中任一项违规行为的或存在本制度中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中任一项违规行为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的,或出现五次及以上违规行为或现象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中对当事人和单位的经济处罚,经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个人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除,单位在考核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内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当事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考核在末尾的单位或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一)发现失、泄密隐患,及时报校保密办查实后奖励200元;

(二)检举和揭露一般失、泄密行为的奖励300元;检举和揭露重大失、泄密行为的奖励500元;检举和揭露窃取国家秘密行为的奖励800元;对防范和处置重大失、泄密案件突出贡献者奖励1000元。第二十八条凡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可对照《中北大学保密工作奖惩条例》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在年终上报材料参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经保密办审核并报校保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获得各类先进称号的,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是《中北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中北大学保密工作奖惩条例》两项制度的实施细则,本制度由校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9.安徽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篇九

2011-5-11 13:47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淮政办〔2011〕23号 发布日期:2011-5-11 执行日期:2011-5-11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创造整洁、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包括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以及其他单位和组织(以下简称责任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

第四条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其中,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

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监督实施工作。“门前三包”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具体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日常检查、考评和监督。

第五条建设、规划、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门前卫生:沿街责任人责任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全天保洁制。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冬季降雪期间,应当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包门前卫生还应当确保门内达标,临街门店、摊档应在店、摊内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随时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时定点投放。

(二)包门前绿化:承担门前绿化的管理。劝阻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做到绿地内无堆放物料、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等非法占用绿地,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等行为,做到门前绿地无杂草污物,花草、树木无攀折,无践踏,保证树木、花草长势良好。

(三)包门前市容秩序:沿街责任人负责门前市容秩序管理,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屋面无堆放垃圾、杂物。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招店牌按照规定设置,一店一牌,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并按时启闭。

第七条 “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人的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自责任人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边石,周边有相邻单位且有明确规划红线规定的,以红线为界;没有红线规定、相邻单位之间没有公共区域的,则以中线为界。责任人“门前三包”的具体责任范围,由所在地管理单位划定。

城市公共设施由市容、园林、市政、电信、邮政、供电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门前三包”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道路两侧的“门前三包”由建筑物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单位负责;

(二)集贸市场的“门前三包”由开办单位负责;

(三)建筑工地的“门前三包”由建设单位负责;

(四)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由物业管理企业或权属单位负责。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悬挂“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的方式实施。其中,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

“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由市容管理部门统一制作,悬挂在责任人临街外立面的醒目位置,随时保持整洁、完好,破损和字迹不清的,及时更换。

第十条“门前三包”责任区由责任人自行清扫管理,也可以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给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但其责任主体不变。

责任人对在其责任区内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和其他废弃物,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损坏花草树木,向人行道倾倒污水,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第十一条 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区市容管理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分级管理情况,配备相应专职执勤人员,实行定期巡视、检查、考核制度。开展的检查考核结果,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评比结果和受处罚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市、区人民政府对“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责任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任人和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履行 “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濉溪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能源产业结构的调整, 使得人们的用电需求在不断增加, 用电的类型与方式也在不断改变, 这也使得供电企业的发展步入了崭新的时期。 随着用电量的不断增加, 用电检查当中的问题就成为当今供电企业电网检修当中的关键问题。 近几年来, 我国有些地区违章用电的情况非常严重。 所以, 对于这些现象, 为了确保用户可以安全、有序的用电, 就需要开展定期的用电检查工作, 防止窃电与违章行为的发生, 以确保供电企业电网建设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对用电实施检查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客户抗拒用电检查的问题

依法开展用电检查, 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并指导高危及重要客户排除用电设备的安全隐患, 是用电检查人员的责任所在。 但是在依法检查过程当中, 有的用户不配合工作, 尤其是在有些社会状况复杂以及窃电状况很多的区域, 一些黑势力场面进行恐吓、威胁用电检查人员, 使得不但取证困难, 查处难, 还经常会遭遇窃电者的围攻, 甚至是暴力抵抗;有的用户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置之不理, 存在侥幸心理。 另外, 用电客户与检查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反窃电人员被打的情况经常出现, 用电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2 窃电现象严重, 方法多样

窃电现象是目前供电企业面临的重要的问题之一, 它对居民的正常用电有着不良的影响, 同时还阻碍了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转。 目前, 窃电现象时有发生, 并且窃电的方法更是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失压、欠压窃电法。 该方法运用的是分压的原理, 用户将电压分担到其他的电阻两端, 这样就降低了电压线圈的负荷, 从而降低了电能表的转速, 也就是减少了电能表实际计算的电功率, 从而达到了窃电的目的。 (2) 断流、欠流窃电法。 该方法是将电能表内部或者外部的电流线圈短接, 从而降低电能表的转速, 或者直接令其停止, 同样可以达到窃电的目的。 (3) 移相、改变接线窃电法。 该方法直接控制电能表的内部结构, 对它内部的零线以及地线进行私自的设置, 使零线不通过电流, 以达到窃电的目的。

2.3 对窃电的处理执行难

近年来, 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在不断提升, 用电检查方法越来越先进, 对于窃电的查获要比较容易, 但是处理起来却是非常困难的。 (1) 说情, 有些刚被查获, 说情的人、电话就纷至沓来, 加大了处理的难度; (2) 耍赖, 有的用户虽然承认了窃电, 态度诚恳, 但是他们会声称经济困难, 其实就是不愿意接受惩罚。 尤其是那些濒临破产的企业, 窃电状况屡见不鲜, 如果抓获了, 他们也没有经济实力来补交电费。

2.4 对违章等行为取证较难

通过我多年工作经验发现, 现在所发生的违章用电现象和窃电事件多发生在一些比较偏远的一些农村村镇, 违章用电和窃电事件一般多发生在照明用户和动力用户。 如果单单从手段来看, 违约和非法窃取电能所采取的手法是改变电流、电压等方式或者是安装一些隐蔽的接线来达到非法窃取电能的目的。 这一行为给供电企业所造成的危害, 不仅仅是在经济上造成损失, 特别是在整个配电网的安全上也会造成隐患。 而供电企业用电监察人员在发现了这一情况后, 不能够准确地断定这种行为所持续的具体时间, 也不能够确定给供电企业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即使是《供电营业规则》等一些规章对其有相关规定, 但起到的法律效力不是很高, 不能够使违法用电人员信服。 在对窃电行为实施调查过程中, 调查进度难以有效地开展。 在窃电中违法人员所使用的工具比较简小且极其隐蔽。 作案地点基本上是在室内, 其窃电现场难以保留和维持。即使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的时, 违法用电人员完全可以将窃电工具进行销毁和破坏。 没有了有效的违法证据, 用电监察人员就无法对于窃电行为进行地定量处理。 用电检查工作人员, 即使把违法用电人员抓住了, 也不能够使窃电用户人赃并获。 对于被盗的电量, 也只能够通过一些推论来确定。

2.5 对用电检查的重视不够

供电企业对用电检查的工作十分重视, 但是实施检查的是基层的电力工作人员, 他们并没有对用电检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这样在检查的时候就是走个过场, 不能将检查的工作真正的落实。 并且用电检查人员大多都与当地的用户十分熟悉, 不愿意真正的进行检查。 即使供电企业要求上交检查报告, 他们也是马马虎虎, 敷衍了事, 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

3 提高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有效性的措施

3.1 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

涉电犯罪现象的屡禁不止, 在很大程度上与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有关, 也与市民的法律意识有关, 因此, 要广泛争取全社会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用电客户的教育力度, 让广大老百姓形成自觉的依法用电意识,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打击涉电犯罪行为, 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各级领导, 公安、司法、技术监督及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反窃电工作的支持, 大力开展反窃电宣传, 为反窃电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2 加强用电检查的方法

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 要对电表箱、一二次的接线回路以及电压电流互感器等都进行定期的、认真的检查。 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可疑现象, 要对现场进行拍照留证, 然后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检查, 一旦证据确凿, 就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在进行用电检查时: (1) 要缩小检查的范围, 对每个线路每个区域都要分来进行分析; (2) 要根据分析的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对私人企业以及商业用户进行重点的检查; (3) 企业要建立举报奖励的制度, 鼓励人们对违章用电的用户进行举报, 从而拓展信息获取的来源。

3.3 有效地提高对证据的收集的能力

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 为了积极提高违法证据的收集能力, 应该积极地采取各种新技术新设备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检查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对象, 比如对客户电表箱, 以及电压、电流互感器等用电计量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并客户线路及用户设备要定期开展检查和用电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可疑的窃电现象, 工作人员应及时地做好拍照留证工作, 对其用电行为进行研究分析, 再确定是否是属于窃电现象。 然后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4 积极缩短检查的周期时间

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为了达到防范和查处之目的, 可以积极地采取一些方式, 比如缩短用电检查巡视周期的方式对进行用电检查就是很好的一种模式。 即在用电检查中, 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执行检查的时候, 尽可能地缩短检查周期。 在检查中, 并且根据用户用电的具体情况, 确定一些重点用电户进行定期短期性的检查, 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地对违规用户给予有效地抑制。

4 结语

总体而言,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崭新形势之下, 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会面对许多困难, 这就需要用电检查人员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 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避免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发展, 保持电力的正常运行, 确保供电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提升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宇豪.用电检查面临的问题及反窃电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3 (6) .

[2]倪精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 (下旬刊) , 2010 (12) .

11.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篇十一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的责任方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第四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信息化监管平台,并负责维护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明确辖区内市容环境责任区的划分,建立卫生监督员制度,落实责任人;负责对市容环境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及考核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负责组建卫生监督员队伍;负责组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并上图入库至信息化监管平台;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管。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工商、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卫、市政、双拥办、国资管理、住建、民政、教育、商务、园林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范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横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沿街总长。

(二)纵向: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与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

(三)立面:建(构)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外立面。

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由镇街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城管部门和镇街共同确定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 下列场所或区域的责任区按以下方式确定责任人:

(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镇街负责。

(二)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摊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公路、铁路、桥梁及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海岸、河道、湖泊、沟渠、水库等区域,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政府收储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负责。

(七)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区域,由该企业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区域,由辖区政府负责落实管理。

责任人应当指派专人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责任人所指派的负责人员相关信息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以便随时通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责任人的“门前三包”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

1.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清除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消除蚊蝇滋生场所。

2.实行垃圾装袋,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门店内应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

3.负责在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杂物,保障排水畅通无积水。

(二)包容貌

1.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

2.不得在建(构)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内外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进行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3.不得在商(店)铺门前私自设置遮阳蓬,凡设置遮阳蓬的必须经市容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做到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包秩序

1.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

2.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

4.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

第八条 责任人对他人在责任区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镇街、市、区城管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镇街和区城管部门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 鼓励市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

第十条 镇街负责组织日常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应做到及时、高效,对存在问题须及时发现,并劝阻、教育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报告。

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组织数字巡查员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市民、媒体投诉举报、其他单位反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属实后半小时内须将需处置的事项派发至相应的各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并监督办理情况。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城管执法队员发现存在问题或接到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相关指令后,应当在1小时内到现场查处并责令改正,责任人拒不改正的,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及《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部队、学校等非经营性的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市、区政府应直接或者协调其主管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并由市政府对其公开通报。其行为直接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还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区城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区城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录入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人为经营性单位的,其行政处罚信息还将在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责任人名称、注册号、处罚事由、处罚日期。

第十四条 责任人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曝光。

交警部门应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违反治安、食品药品、环保、住建等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除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外,还应由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服从执法管理情节严重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团登记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通报,或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评选各类先进表彰的资格。

第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应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市政府对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问责,考核和问责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由市、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海口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分别由其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市城市主城区以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各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应当予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篇十二

第二条凡在我市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和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各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单位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的“三包”责任制。

第四条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门前三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宣传、建设、规划、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经信、商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各新闻媒体同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区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

各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监督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协同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以及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八条“门前三包”责任人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城镇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街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停车场、集贸市场等由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五)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其它无责任人的地段和城市公用设施等,由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分:

(一)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该侧延伸3米);

(二)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中心点起至5米半径之内;

(三)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自临街一侧施工围挡至道路中心线。

第十条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一)包环境卫生。协助做好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及时清扫道路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做到地面和花坛内外、树木周围干净整洁;白天降雪应在雪停后一小时内清扫完毕,夜间降雪应于次日早上十点前清扫完毕;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绿化带边和树穴内。

(二)包绿化管理。协助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做到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无践踏、损坏现象。

(三)包容貌秩序。协助做好停车管理;制止占道经营、随意张贴、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按要求设置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不得店外经营、乱拴乱挂、乱搭乱建,做到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户外设施合理规范设置、车辆摆放整齐、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营业期间全天候保洁,收市后半小时内应当清扫干净。庆典宣传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所产生的废弃物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各区与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应当按年度分别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考评公布、行政处理、媒体曝光、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第十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区应当悬挂标识牌,标识牌应当标明责任单位、管理范围、管理人员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十四条各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确定一名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专管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责任单位开展“门前三包”工作,每月进行综合检查和专项抽查。

第十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同专管员对辖区内的“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各责任单位应当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并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

第十八条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或惩处。

第十九条“门前三包”管理监督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阻碍 “门前三包”管理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实施侮辱、殴打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篇十三

中共渠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支部委员会渠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全面推进住建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着力解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渠县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检查考核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督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

2、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与全面检查考核相结合,在检查考核重

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工作成效的同时,全面了解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等工作情况。

3、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在听取汇报、察看工作的同时,结合实行民主测评,量化评分,进行客观评价。

二、检查考核对象

各科室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检查考核内容为:

1、建立健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检查考核内容为:

1、抓好职责范围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廉洁从政的情况。

具体检查考核内容,根据每年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另行制订考核细则。

四、检查考核方法和步骤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自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检查。

现场指导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各单位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2、开展自查。

(一)领导班子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对责任落实、工作完成、采取措施和工作创新等情况作出定性定量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提炼有效做法,概括工作规律,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工作报告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须经班子研究讨论,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单位)公章。

(2)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登记表。述廉内容要真实可靠、详实具体,力戒空话、套话。支部在登记表上对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查及自评情况写出初审意见。

3、集中考核。由站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书面)、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平时检查、专项督导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考核或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考核组综合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专项检查、个别谈话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及评先建议。

考核结束,考核组应形成考核报告,提交局纪检组汇总后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委组审定,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五、评分标准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评分。

1、总会100分,其中基础工作80分;民主测评20分。

2、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计分方法:以总体评价情况作为计分依据,“好”计90分,“较好”计75分,“一般”计60分,“差”计30分。分项目评价情况作为对班子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测评满意度=(好票数*90+较好票数*75+一般票数*60+差票数)/回收有效票总数

测评分=满意度*201、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工作70分;民主测评30分。

2、领导干部个人民主测评计分方法:以总体评价情况作为计分依据,“好”计90分,“较好”计75分,“一般”计60分,“差”计30分。分项目评价情况作为对个人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测评满意度=(好票数*90+较好票数*75+一般票数*60+差票额)/回收有效票总数。

测评分=满意度*30

(三)参加测评人员范围:

各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六、综合评价

考核组根据集中考核,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提出考核档次。

对领导检查考核结果总分在90分以上,民主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的,可以推荐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档次;检查考核结果总分在80分以上,民主测评满意度在75%以上的,可评为推进琴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格档次;检查考核结果不足80分或民主测评满意度不足75%的,评为基本合格档次;检查考核结果总分在60分以下或民主测评满意度不足60%的。评为不合格档次。“以上”含本数,“以下”、“不足”不含本数。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档次按照前款标准提出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建议。

七、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必须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评为“合格”以上档次,其中第一名必须是“优秀”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评为“优秀公务员”、“全系统先进工作者”必须是检查考核结果评为“合格”以上档次。

2、对领导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档次的,站对科室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评为“不合格”的。局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条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3、对干部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4、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5、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规定的职责,出现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且予以责任追究的,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论考核分多少,取消当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八、组织领导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纪委、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人员从局政工股、局监察室、局办公室等单位抽调。

九、其他

本办法从2011起施行,每可结合当年工作重点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和指标。

14.门前三包考核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将我村的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作为村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由主任宋来猛负责,专人从事具体工作,纳入我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经费得到保证。

二、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周一、周五大清洁,确保责任区域内无乱到垃圾、无卫生死角,党员和群众都签订了责任书。为使这项工作步上新台阶,村委会领导小组制定了改进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卫生与健康、环境与个人的工作同步发展,搞好村域内的环境绿化、坚持每天打扫环境卫生,责任到人,并形成制度化。

三、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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