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党内先优评选表彰奖励办法

2024-07-06

山东省物价局党内先优评选表彰奖励办法

1.山东省物价局党内先优评选表彰奖励办法 篇一

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奖和

校友贡献奖评选表彰办法

山东大学拥有三十余万校友,遍布社会各个领域。他们以忠诚执著、朴实厚重的山大人风格,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成就了母校的良好声誉。同时,广大校友时刻关心母校,积极献计献策,以不同方式回馈母校,支持母校的事业发展。为感谢校友们长期以来对学校建设的无私奉献,同时进一步凝聚广大校友的力量服务母校、服务校友,学校决定对优秀校友组织及为校友会建设做出突出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原则

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奖和校友贡献奖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基层推荐、自愿申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在学校的领导下,由学校校友总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校友(分)会”,主要从各地(含海外)校友分会中评选产生;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主要从在各地(含海外)校友(分)会中担任职务的校友中评选产生;

(三)“校友贡献奖”,主要从山东大学海内外全体校友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校友(分)会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得力;

2.依照章程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3.服务母校,服务校友,积极组织校友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4.不断加强校友联系,积极发展会员,及时管理维护网站,扩大校友会的影响;

5.及时与校友总会沟通信息,完成总会托办的工作任务。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标准

1.热爱母校,热爱校友会工作,在校友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中积极努力,为校友(分)会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成绩突出;

2.积极与学校保持联系,关心母校的发展; 3.为校友办实事,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三)校友贡献奖标准

1.关心母校的发展,支持和帮助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关心母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为学生的学业、实习、就业等提供帮助;

3.关心母校的学科建设,为学术交流、人才交流、改善条件提供支持;

4.社会形象良好,在校友中受到广泛好评。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成立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奖和校友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校友会秘书长和部分校友代表组成。

(一)优秀校友(分)会评选:由各地校友(分)会自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报校友总会;校友总会秘书处审核,提出“优秀校友(分)会”候选名单;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山东大学网站和校友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评选:各地校友(分)会按照标准和要求向校友总会推荐1-2名人选并填写推荐表,校友总会秘书处进行审核后,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山东大学网站和校友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校友贡献奖评选:学校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向校友会推荐人选,各地校友会也可根据校友贡献奖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校友总会秘书处审核,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在山东大学网站和校友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奖和校友贡献奖,将在校友代表大会、学校大型庆典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友活动等有影响的活动中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校友(分)会及校友的先进事迹将在校报、校友杂志、校友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分)会评审申报表2.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工作奖推荐评审表3.山东大学校友贡献奖推荐评审表

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分)会评审申报表

山东大学优秀校友工作奖推荐评审表

校友会

山东大学校友贡献奖推荐评审表

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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