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论文

2024-07-21

规章制度论文(共8篇)

1.规章制度论文 篇一

度 办公室规章制度 2020 员工规章制度大全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

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办公室规章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1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2.当天值班人员要提前 10 分钟上班;

3.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4.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

5.工作时间不准闲聊;

6.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7.及时将电脑内的资料分类整理交资料管理员汇总归档(半月一次);

8.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脱工作;

9.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行政办事程序;

10.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主任反映,不得越级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主任有意见或建议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11.到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才能派车或坐的士。

后勤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和各部门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1、印章的刻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后勤处党政公章由学校统一刻制;后勤各部门的公章必须经后勤处批准,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本部门公章。自行刻制公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院长办公室验印登记发文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由后勤处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上交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使用程序和权限

1、以后勤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一律凭文稿上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用印。

2、以后勤处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凭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后勤处印章。

3、以后勤处名义向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上交的报告、请示和文书材料、凭处长、副处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

4、各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协议、若需加盖印章,必须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后勤处各部门印章只限校内使用,使用本部门印章,一律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

三、印章的管理

1、后勤处及各部门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按规定用印,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暂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并在单位负责人指导下,与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端正清晰。

4、印章要严格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印章离开办公地点,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5、严格用印登记,凡使用后勤处印章,对印用人、用印单位、用印时间和用印内容均需进行登记,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和向院领导、院机关提交的报告、请示、材料,使用后勤处印章后,一律由后勤处办公室复印留底归档。

6、凡用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保管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管理好会议室,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理顺管理职能,搞好会议服务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

1、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安排使用。

2、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饮水机等)。

3、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

4、会议室常备茶叶、开水,逢春节和重要会议,经领导同意适当摆设水果、点心。对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有礼貌,召开会议时负责供水。

5、会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卫生,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二、会议室的使用

1、启用会议室后,为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乱张贴标语、广告,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未经许可小孩不得进入室内追逐吵闹。

2、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不允许随意挪动和搬走会议室的设施,会议结束,应负责关门窗,关闭电源等,要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

三、会议室的使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会议室开会,必须预先通知综合办公室,然后由综合办公室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 得使用会议室。

2、会议结束后应通知综合办公室。

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2.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易耗品,降低管理费用。

3.不得使用办公设备准备私人资料或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不得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或上网聊天。

5.复印机使用需登记。

6.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

7.若出现故障,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维修。

8.各办公室使用的设备均需登记造册,并明确设备管理负责人。

后勤处办公室安全保密制度

1、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机密。

2、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密级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截留;绝密文件要专门管理,用完后及时归还保密部门。

3、打字室闲人免入。工作人员打印文件内容不准外泄;不准给私人打印文件;不得打印未经批准的打印文件;不准将打印的秘密等级以上文件截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公司文件。

四、妥善保管印鉴、支票、收款收据等。

五、做好后勤处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学习。

六、严禁违章用电,经常检查水、电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下班做到随手关灯;检查门窗扦销、搭钩。

七、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不准脱岗。

八、定期对后勤处所属部门进行生产安全检查。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2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 120 元/月,投资发展部 100 元/月,财务部 60 元/月,城建资产部 100 元/月,市场营销部 200 元/月,项目技术部 130 元/月,会议中心 50 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3

为进一步改善大家工作环境,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12 月 24 日公司搬迁至双铁城,大家的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改变。好的环境还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遵守:

1、工号牌:上班请佩戴好工号牌,桌位/桌位牌安排好、张贴好后请不要移动。

2、空调:空调开启时间段 9:00-18:00,开启温度冬天建议在 26-27 摄氏度。下班后请关闭,极少数人员加班请尽量不开启空调。

3、灯光:请做到人走灯关。晴朗天气请不开启。

4、绿植:自己桌位上的绿萝自行浇水,公共区域上的每周五人事安排人负责。

5、卫生:自己桌面请及时整理,公共地面请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卫生每组自行倒至洗手间大垃圾桶内。饮水机地面请看到有积水就清理。

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请检查所有的电源并关闭。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电话制度、行政办公制度、卫生制度。

3.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 冬季:7:40~11:40,13:30~17:30

夏季:7:40~11:40,14:00~18:00

2.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3.考勤办法

(1)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签到。

(2)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4.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请假需写假条,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签字,一天以上(不含一天)

由经理签字)。

(5)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6)出差。

(7)休班。

5.迟到一次扣工资 20 元,早退一次扣工资 20 元,旷工一次日扣当日工资的两倍,月矿工三日以上辞退处理。

三、电话制度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员工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__公司”等。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4.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视情节给予罚款。.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行政办公制度

为使公司企业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现制定以下办公制度。

1.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配胸卡;

2.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上班时间不要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6.打印材料要及时记录;

7.吸烟应到卫生间,否则给予罚款;

8.凡出远勤达 1 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领导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9、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综合办打招呼;

10.不得将公司烟缸、茶杯、文具等公物带回家私用;

11.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室等。

五、卫生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首先打扫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

2.保持室内清洁、湿润、窗明几净,书籍、文件、资料摆放整齐;痰盂、纸篓干净清洁,地面无碎纸、烟头等杂物,确保良好舒适的工作卫生环境。

3.卫生管理的范围:公司各部门、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 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4.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5.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大扫除,经理等负责人将不定时的检查卫生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上考核不合格;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 30 天;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40 天。如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上述条款期限的,则下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三、上下班规定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6、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公司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1、上班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 8 小时,必要时自觉加班。

2、上午工作时间段为 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段为 13:00——17:30

3、迟到者,第一次扣 10 元,第二次扣 20 元,第三次 40 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早退者,第一次扣 30 元,第二次扣 60 元,第三次扣 90 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迟到、早退 1 个小时以上作旷工计。除有特殊原因外,迟到、早退不得临时请假或调休。

4、职工旷工:按天扣发基本工资,旷工 1 天全额扣除当月的奖金;旷工 2 天,扣发半年奖金;旷工 3 天及以上者,扣发全年奖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旷工者纪律处分。

5、提倡文明向上的业余活动,但要有节制,不可沉迷影响工作。

(二)、考勤、卫生、生活制度

①考勤

1、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办公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2、请事、病假,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办公室留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予无薪事假。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 3 天,一年请事假天数总计不得超过 15 天。

4、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②卫生 1、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2、每天上班前 5 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四、会议与培训管理

1、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必要时总经理可批准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 3 日,可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延期。

3、专题会议只在必要时召开,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发起,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须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五、外勤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以企业为自己的事业,做一名自信、自强、自律、诚实、勇于开拓创新的人。

3.、服从公司调派,在外要以公司利益为重,同时兼顾投资人的利益。

4、外勤人员要维护好所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工作,尽一切努力提升业绩。

5、讲究仪表仪容整洁,举止稳重大方,语言富有感染力,行为讲究礼仪,热情礼貌待客,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名誉、利益。

6、合理编制工作计划,

7、深入调查研究市场动向,关注同业同行,把握销售趋势,具备编写年、季、月的销售计划。

8、弘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说一不二,掷地有声的工作精神,形成真抓实干、多出业绩、贯彻有力具有震慑的良好作风。

六、本制度之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先关负责人给予解释,具有最终调处权。

七、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5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 120 元/月,投资发展部 100 元/月,财务部 60 元/月,城建资产部 100 元/月,市场营销部 200 元/月,项目技术部 130 元/月,会议中心 50 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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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章制度论文 篇二

公司制度就是公司经济运行中制定的规定、规程、行为规则等。公司的所有活动都要有制度可循, 制度应当无处不在, 无处不有, 并且相互有衔接, 构成一个严密的规章制度网。公司制度是公司有序运行的体制框架, 也是员工的行为准则。公司制度有公司章程和一般性公司规章制度之分, 前者为概括性、总体性的, 后者为细化性的活动规则。公司有许多规章制度, 内容涉及行政方面、人事方面、财务方面、生产方面、安全方面、技术方面、市场营销方面等。大的制度下面又有若干具体的制度, 比如财务方面又有会计制度、出纳制度、支票制度、现金制度、印鉴制度、会计档案制度等。

二、公司制度的重要性

古语说: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的说明了一个问题, 就是制度的重要性。公司制度是公司永恒的主题。制度可以带出一支强硬的队伍来、制度可以增加公司效益、制度可以增强公司对外的竞争性。周亚夫, 西汉时期著名将军, 是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 以治军闻名。一次, 文帝去边关慰问军队, 到了周亚夫附近的几处别的将军营地时, 他的随行部队都可以直接驱车而入, 营地将军和他下面的官兵赶忙迎进送出。去周亚夫的军营时, 却见营中将士个个披坚持锐, 刀出鞘, 箭上弦, 弓拉满, 处于战备状态。文帝的先行人马来到军营前, 把门士兵不让进。先行人员说:“天子就要到了!”把门的都尉说:“将军有令, 军中只听将军的命令, 不听天子的诏。”一会儿, 天子到了, 也不得进入。于是天子派人持符节诏告将军, 周亚夫这才传令打开营门。守卫的士兵对天子随从人员说:“将军规定军营中不准车马奔弛。”于是天子的车便控着缰绳, 慢慢走。到了营中, 周亚夫手持兵器向天子拱手说:“身著铠甲的将士不行拜跪礼, 请允许我以军礼参见。”天子深受感动, 改换了姿态, 靠在车前横木上向军队行礼。仪式结束后, 出了营门, 群臣都非常惊讶。文帝赞扬到:“这才是真正的将军呢!以前过霸上和棘门的时候, 那边的军队好象小孩子做游戏。那里的将军遇到袭击就可能被敌人俘获, 至于周亚夫, 敌人能有时机冒犯他吗?”

所以说国家要有法制, 公司要有制度。公司的所有员工, 特别是高管人员如果不遵守公司的制度, 这个公司肯定会被社会所淘汰。公司制度是由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制度等组成。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置的前提条件之一。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设置的形式要件, 更主要的是公司的“母法”, 是公司的“宪法”。公司的所有人员及活动都必须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如果没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存在及有效运行, 就谈不到公司的存在。

三、公司制度的现状

公司制度的制定情况无非三种:一是没有制定, 二是制定的不健全完整。三是健全完整的制度体系。第一种情况基本没有, 现在大多数公司的情况都属于第二种。制度不健全完整, 势必产生多种不好的结果。有的是在公司层面缺乏统一规划, 部门各自为政。这样的话, 势必在部门规则之间存在制度的盲区。有的因为制度不全, 造成公司上下职责不清、权限不分、分工不明、责任心不强等。有的公司重“人治”, 而轻“规章制度”。制度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 最后造成公司有禁不止、有章不循、内部人情化严重, 面子文化盛行的种种不好结果。究其原因, 是公司没有一套完整健全的规章制度, 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 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四、公司制度的制定、公示

公司制度的制定应以“实用管用”为出发点, 以“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为原则, 以人为本。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 应明确其适用范围, 比如对哪些人有效, 在哪些场合有效, 适用于哪些事情, 什么时候生效等。首先要做到:1.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要适格。2.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 即内容要不违反国家的法规及政策。实践当中, 很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违法或违反政策的地方。所有不合法的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

规章制度内容不仅要合法, 而且要健全、完整。比如说用工制度吧, 完善的的用工规章制度, 可以帮助公司实现用工的规范化, 不规范的规章制度会成为公司与员工发生争议的诱因, 甚至成为公司在仲裁或诉讼案件中败诉的关键。比如, 很多用人单位严重缺失与员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这直接导致用工规范中缺失明确的依据, 从而使公司在与员工的纠纷中处于被动的局面。制度也要合情。所谓合情, 就是合乎人之常情。制度不合情, 是不符合国家提倡的和谐的政策的。对员工的错误与过失, 应先以批评教育为主, 后以惩罚为辅。处罚也应当坚持“错罚相当”、“一视同仁”的原则, 克服和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

公司制度在制定时, 不仅要结合过去、现在的公司经营状况, 也要放眼以后的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公司制度不仅即有处罚, 也要有奖赏。只有赏罚分明, 这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只有罚而无奖, 或罚多奖少, 说明这个规章制度是有缺陷的。另外,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后, 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向员工公示, 要让员工充分知情, 这样的规章制度才够完整、合法、有效。

所以说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二是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三是制度必须向员工进行公示。

五、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反馈、修改、完善

公司制度制定不难, 难的是遵守和执行。制度制定以后, 剩下就执行的问题了。如果没有有效执行或干脆不执行, 再科学和健全完整的制度, 如同束之高阁的东西, 就跟没制定一样。海尔集团的张瑞敏用锤子砸冰箱, 看似砸的冰箱, 实际砸的人们的品行。第一次员工不守纪, 给他开个整改单;第二次不守纪, 给他开个罚单。开上几次罚单, 大家自然而然就记住了。有了各种制度规范, 员工就会知道在公司中什么事可以做, 什么事不可以做, 自然就改掉了坏习惯而养成了好习惯。而遵守和执行制度的关键首先是企业的负责人及高管人员。制度就是要事事有章可循, 事事有人管, 人人有专责, 办事有程序, 工作有标准, 检查有制度, 问题有解决, 解决有结果。在制度执行上, 要人人平等, 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和执行性。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 事前有要求, 事中有控制, 事后有处置的原则。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必须要在执行中得到检验, 在检验中形成回馈, 在回馈中进行修改、调整, 在调整中再执行的一个反复过程。

六、公司制度的创新

3.论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 篇三

关键词:规章制度 ;语体特征

一、规章制度的性质、功能

规章制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定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准则,包括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和制度等。属于规约性公文。是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办公及工作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文字工具。它的重要作用影响着工作活动中的各个方面。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事务性公文,根据国家或企事业单位的政令信息,针对办公员的工作任务,联系现实的办公环境,将领导意识落实成具体清晰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它所使用的领域,所反映的内容,涉及的对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有区别与常规公文的特点。其文简意明,以用为尚,突出工作中的理性诉求。功能主要体现在对责任的强调、对事务的管理、对工作的指导。

责任上,强调工作人员对责任的认可和担当,强度达到“不得不”的程度,职责上应该是对命令的服从和对责任的认可和担当;在事务的管理上,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性信息,信息内容平实,管理对象明确。承担相应的交际功能和人员管理功能。是各单位高效办公的主要管理方案和文字工具;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语言文字来指导,规章制度作为处理日常工作的书面材料,承担着合理指导办公的职能。

二、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

规章制度语体隶属于公文事务语体,普遍具有公文事务语体的基本功能和基本特征,但作为公文事务语体的下位语体之一,由于使用领域和工作任务的不同,规章制度语体还具有区别于公文事务语体的其他特征。规章制度的性质功能,决定了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主要表现在遵从性、直接性、职责性三个方面。

1遵从性

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不是指某个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是某一级组织或单位的领导者根据国家政务要求或下发文件要求,针对本单位的办公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办公环境,联系现实群众路线要求,制定的管理章程及制度要求。这种严肃客观的语言使用环境和制定背景显示了其权威性的特点,该典型的语言适用在典型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了上级对下级更强的约束性。而工作者(即听话者)的身份和职务又进一步增强了对信息的执行力度和对规章制度的遵从性。

2 直接性

作为指导办公工作的语言,语使用环境固定单一,针对的管理对象明确,多采用直截了当的方式提出主张和命令,并不会引起常规言语沟通上的敌意,利于单位清楚有条理的传达命令章程,直接达到管理目的人。如“未经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出席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话语平易直接,便于理解,这种清晰干练的表达,利于单位人员准确理解其内容所包含的意义,符合办公人员的阅读心理,在理解的基础上,认可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避免了不必要的提醒。达到直接交际的效果。如“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

3 职责性

规章制度是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保证其发展和存续的规范,它的价值体主要现在责任上,用人单位作为现代社会组织中的基本单元,承担并履行着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基本责任,而有效的制度保证就是在机关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得以实现。由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认可,责任的强调通过命令施为体现在具体的工作职责中,职责的凸显由传统公文中的期待性做法强化为具体的命令性行为的实施。内容也多是为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法或工作中遇到相应问题时的处理办法。保证了办公的和谐秩序。指导行为意志,达到工作职责的协调统一。

三、语言选择

从规章制度的语言内容和表达角度上观察,语言涵义要求单一准确,表意准确简练,不能含混晦涩,用词造句恰切平稳,行文流畅,无疏漏。从特定的目的,对象,管理要求角度出发,紧密联系管理要求,可操作性更为具体。语言运用上严肃正式,态度明确,语气坚决,多采取直陈方式,明令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追求波澜起伏的描写形式和华而不实的修饰。(增强语言表达效果)。在语义色彩鲜明,褒贬一目了然,内容词义更易理解,阅读上的清晰也为办公带来了方便,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1 用词

普遍选用现代汉语词汇中的普通单义词,罕用口语词和方言词。避免词义晦涩、冷僻。做到表意准确,避免歧义。便于执行操作,词语态度色彩的选择倾向于庄重,直白。排斥文学作品语言中的诙谐生动,委婉含蓄。词语态度直率强硬。如:应当,必须,禁止等,突出了规章制度语体的严肃执行性。适当选用古汉语词汇,以达到简约整齐的目的,如“因(原因)、由(原有)、凭(凭借)其(他们)等。

2 短语

“的”字结构是以“的”字为末尾的名词性词组,用以代替人或事。常充当名词性成分,表示管理对象。如“贪污腐败的 ”、“工作优秀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其中“的”字短语通常指代有关的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字短语的大量使用,简便概括,指代明确;使用联合短语节省文字,表意周全明确,表达简练通顺。如“监督管理”;有意识的使用专有名词(多用简称),如“X市人民政府”简称“市政府”内容形式协调统一。

3 句式

句式简洁,内容清晰。惯用陈述句直接形式陈述命题,表述客观情况和组织要求。句调稳重,结构平稳;多用短句,短句间的衔接平顺。形式简洁工整,内容简练全面。更符合现代社会中科学、理性、细致的管理方式;祈使句用来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强调重要事项,增强行为气势与表达效果,便于理解和执行;常用省略句式,分句中省略主语或部分,表达利落,明确,语言简练;极少使用感叹句和疑问句。在行文最后,常用几种特殊句式,表达规章制度的实施时间或适用范围,如“本办法/规定自……起施行/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某种情况或工作单位)”。

参考文献:

[1]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

[2] 方钊.实用公文写作规范[M].时事出版社.1996年4月

[3] 栾照钧、栾照轶.公文及法律语言实例解析[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

[4] 方梅.谈语体特征的句法表现. 当代修辞学.2013 年第2期

4.规章制度论文 篇四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1、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上班及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00午餐及休息时间;

下午:13:00——17:30工作及下班时间。

2、高温日作息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上班及工作时间;

午休:12:00——13:30午餐及休息时间;

下午:13:30——17:30工作及下班时间。

3、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考勤工作

1、考勤工作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即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办公室负责每月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每月职工的考勤工作记录由各部门领导收齐后于次月1日交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员工下月工资核算的依据。

3、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价和奖惩等切身利益,各部门领导应本着高度负责、秉公办事的态度做好该项工作。

三、迟到、早退及外出

1、员工未经请假超过上班时间及早退时间在15分钟内的,每次扣除当月工资15元,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按半天事假计扣工资。

2、如遇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所造成市内交通困难,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时上班的,可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并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员工出差应按规定报批。

4、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者,一律按早退规定处理。

5、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者,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额绩效收入。

四、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请假,应有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属急诊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并在上班后补交医疗证明。

2、每月员工病假在5天(含)以内的不扣奖金,病假在5天以上至15天(含)以内的扣除每月绩效收入的50%;连续病假在15天以上六个月内的按时间实算扣除全部绩效收入和奖金。

3、超过三个月属长病假的员工,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基础工资的80%,工作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发给基础工资的90%。

4、员工病假的日数应为剔除所含的公休或国定假后的实际天数。

五、事假

1、员工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的一律不得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事假单,并交部门领导批准后方能有效。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来公司上班的,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事假在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部门领导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

4、员工请事假每月累计在2天以内(含2天)的不扣工资,3天以上即从第3天起以日工资计算标准按日扣除相应工资。

5、凡属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绩效一律按实际天数扣除。

六、加班和公休

1、在8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因任务紧急而必须加班的职工,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月底将员工加班情况报办公室汇总统计,加班情况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才可作为申领加班费的依据。

2、职工按部门领导要求加班的通常付给加班费,也可作调休安排。加班累计满8小时的按日计算,加班累计满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不满半天的按小时计算,由办公室按职工个人的日工资标准月底统一结算加班费。(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

3、可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需要公休的应将公休单交部门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5、员工应享受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鼓励员工公休,当年未公休者不作经济补偿,也不可跨年度补休。

7、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七、年休假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工作年限的确定,企业人员以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上记载的工作时间为依据。如工龄有异议,以其人事档案材料记录为准。

第三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事先申请,填写假期申请表,报所在部门领导,经批准方可休假,配合部门统筹安排好部门年休假工作。

第六条部门要妥善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原则上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部门确实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第七条公司鼓励部门和个人妥善安排,在休假年度内休完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或者因所在部门原因未安排好职工休假的,公司不再给予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八条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参照国家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文广科技公司办公室。

第二章 接待及会务制度

一、接待工作规定

1、前台接待人员要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接待来宾要做到态度热情、举止礼貌,茶水供应及时周到,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2、对待联系工作的来客,一般情况下前台先于接待,并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入办公区域。

3、不属于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推销、快递等)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办公区域。一般信件、物品由前台代收转交,特殊物品、贵重物品或较多(重)货物直接由相关人员联系接洽。

4、携带贵重物品外出必须凭有关部门填写的出门单方可放行。

5、本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多媒体大厦的管理规定,做好大楼和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会务工作(一般会议通常由办公室筹办)

1、依据会议规模大小和层次高低的要求成立相应的会务筹办组,做好办会人员的分工,制定具体筹办方案。

2、起草、发送会议通知,制作与会来宾联系名册,确定与会人员到达、返回的时间,制定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3、安排会务保障车辆,做好食宿安排、会场布置、参观考察等准备工作。

4、会议文件资料的起草、定稿、打字复印、装订、整理、分发等工作。

5、做好会后的会议纪要、会务总结、资料归档和经费结算等工作。

第三章 公文管理办法

为实现公文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办文的效率和质量,根据集团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公文办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司的公文由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阅、用印、归档。

第三条 公文办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落实好登记、签收、传递、翻印、转发等相关制度。

第四条 上报的公文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由主送单位负责答复所请示的问题。

第五条 凡是能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要书面正式行文。对于下级单位的请示,如不必用正式文件批复的,可采取复印或抄告领导同志批示等方式答复来文单位。

第六条 通过会议等途径发放的公文,发文者应做好签收登记,收文者回单位后应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办理和归档。

第七条 收到上级公文,办公室应视公文内容、性质和紧急程度,准确、及时地送公司领导批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办公室应提出办理时限,并负责催办。

第八条 对短期内难以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应说明原因,不得积压不办,防止漏办。复文时,应注明发文单位的文号或交办单位的收文号。

第九条 草拟公文在送领导签发之前,应由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已经审核的公文,应按公文的内容和签发权限分别送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

第十条 公文办结后,各级办公室应根据公文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派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不误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30日起实施。

第四章 介绍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具。公司的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使用。

二、因出差、对外联系工作等公事需开具介绍信、证明信和发文需加盖公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印章。

三、介绍信应填写所去单位全称及具体内容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四、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登记事由、日期、用印单位和批准人。

五、凡公司与外单位签约的合同协议需加盖公司合同章的,必须将合同书及协议书交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再按用印程序办理。公司领导不在场又急需办理的,也应由办公室主任与公司领导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六、文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文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章须经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公司职能部门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本部的办公用品、设备、消耗材料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登记、保管和发放。

二、因工作需要领取办公用品的应按实际所需领取,领取人必须在领用登记单上签字。

三、因工作急需而库存又没有的办公用品,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购买。如需添置金额较高的或批量较大的办公设备,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属固定资产范围的设备,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四、复印机、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电视机等价值贵重的办公设备由实际使用人负责管理。

五、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和维护,不得挪为私用或人为损坏。

六、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章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车辆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行政主管负责,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先后远近的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二、在优先保障公司领导的前提下,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除特殊或紧急情况外,都应事先报办公室申请预约,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派车。

三、因工作需要申请用车时,应先填好车辆派遣单,写明用车事由、去向、时间、使用人等内容,用车人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凭办公室批准过的车辆使用单通知驾驶员出车。

四、公司员工不携带贵重物品或仪器设备外出工作以及采购零星小件物品,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使用出租车。

五、凡因工作需要到外省市去的,在申请用车时应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集团批准。

六、公司车辆原则上不派职工私用。对未经批准的公车私用情况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驾驶员有责任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完好安全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和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车。

车辆使用单

车辆:驾驶员:

部门用车人

事由

间 出车 月日时分

回来 月日时分

程 公里

公里

备注

部门意见:批准人:

第七章 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通讯联络的畅通,提高通讯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的通讯工具是指:普通电话、移动电话、寻呼机和传真机等,均供联系工作用。平时要保证畅通,遇有故障应及时报办公室,予以维修或更换,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添加和更换通讯工具。

二、严禁使用公司的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办私事和拨打与业务无关的娱乐性声讯服务电话,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对违规者按实际支出费用加倍罚款。

三、传真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部门中使用的传真机如收到非法文件应立即交办公室统一处理,不得传播扩散。

四、配备给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使用人务必妥善保管,凡是与公司脱离关系者,应办理移交手续,发生人为损坏或遗失情况,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章 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一律按管理权限审批。

二、科技公司党政负责人离沪,需提前由党政办公室报集团领导批准。

三、科技公司党政副职领导、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正职领导离沪或病事假,须经公司党政领导批准,并报送科技公司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职工请假休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五、返沪或假期结束时,须向准假人销假,程序同请假。

第九章 名片管理规定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名片的印制。

二、公费印制名片原则上仅限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印制名片,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各部门印制名片的费用从本部门办公费中报销。

四、名片上印制的职务、职称等内容须经党政办公室核对,报公司领导批准。

五、公司印制名片实行统一格式、统一规格、统一墨头,统一标志。

六、非文广科技在编员工不准印制有“文广科技或SMET”字样的名片。

5.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篇五

厨房内严禁奔跑、繁忙时要保持镇定、严禁在工作场所内打闹。

使用机械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

外观B.声音C.试机

机器只能由一人操作,严禁多人同时操作;

机器只能安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清洁机器时应断掉电源

机器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机器要善于保养

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顶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刀口时必须向外。

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

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显示提醒他人。

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严禁单人搬动重物。

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

严禁尚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

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客人误食。

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厨房生产安全

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点火开气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冷动、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收工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它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三、消防安全

1.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2.严禁在厨房抽烟

3.随时清理炉具上的油污和积垢

4.严禁用火时人员离岗

5.严禁在煮液体时盛装过量

6.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炉具。

7.对松动的电路和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

8.对使用过的灭火具应及报告保安部

9.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10.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落实“三句话”精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1.加强“三知”教育:

知本岗位火灾隐患

知预防火灾的措施

6.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 篇六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8班组长的HSE职责

4.18.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HSE工作全面负责;

4.18.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18.3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会,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18.4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转岗、复工人员安全教育;

4.18.5组织班组HSE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18.6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4.18.7 搞好班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18.8发动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4.19班组安全员的HSE职责

4.19.1班组安全员可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的HSE工作,受车间安全工程师的业务指导,协助班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19.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HSE活动,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提出改进HSE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19.3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岗位HSE教育;

4.19.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有制止,并及时报告; 4.19.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4.19.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4.20 员工HSE职责

4.20.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HSE法律法规及分公司的HSE体系文件要求,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4.20.2 自觉参加各种HSE教育培训,提高自身HSE意识和技能,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分公司、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四级安全教育;

4.20.3 按作业标准要求,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4.20.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污染控制在源头;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20.5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现场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20.6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4.20.7 积极参与各项HSE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4.20.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违章指挥、玩忽职守以及事故隐患有权举报或控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工艺、设备、储运、变配电、消防、清检维修、工业环境卫生和人的行为等方面。

安全检查的形式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一、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职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

2、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 中进行检查。

3、车间领导和职能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解决。

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节日前和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

1、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车间每周进行一次。

2、季节性检查包括夏季“四防”(每年5月份)和冬季“五防”(每年10月份)安全检查。

3、节日前检查包括在每年“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对安全消防,生产设备、工作环境进行检查。

三、专业检查

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气安全、消防设施等专业性检查和车间安全管理检查,进行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领导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特种设备或场所每年进行二次复查、抽查或全面检查。

四、不定期安全检查

包括清理、检修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开、停工前检查,新工艺、新设施竣工及试运行时的安全检查等。

总之,安全检查是手段,隐患整改是目的,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组织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车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员办理签发,必要时由车间领导签发。隐患所在班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愈期未整改的,按全员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造成事故的,按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者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对职工培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认真搞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是指新招工,大、中专毕业生、调入、复员军人以及外培实习人员等,经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一)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1.车间概况、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车间生产工艺特点,设备状况,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机具伤害等基本安全防护知识。

3.车间以往重伤及其它伤害或重大险肇事故教训。

(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1.班组生产特点、设备状况、作业环境、危险区域及安全工作制度。2.班组所辖机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及其作用,维护方法。3.本工种、本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5.班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安全操作的实际示范与讲解。6.班组以往事故及防治办法。

二、日常安全教育

1、班长班前会上安全交底和提醒:

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特点,作业危险因素,提醒职工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及防范事故的措施和对策。讲话要记录,并经班组成员签字认可,车间领导和车间安全员要进行检查考核。

2、安全活动日:每月二次,一长一短,长会时间保证一个小时。活动日内容: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学习,开展安全隐患辨识,组织员工安全生产讨论等内容。

安全活动日记录要详细,缺席人员要由班组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车间领导要定期检查并签字认可。

3、调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凡复工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车间将教育情况存档备查。

4、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复工时,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凡调换工种与调换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

6、违章职工再教育

凡是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章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可以令其到车间接受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在教育期间,按下岗处理。

再教育内容:(1)学习有关安全知识的教材;(2)写出书面检查,深刻认识违章作业的危害性;(3)车间安全员出题考试合格。

7、临时性安全教育

凡外来单位来我厂参加施工、检修、清理等人员(外用工),要进行分厂、车间两级安全教育与交底,做好记录,并有教育和被教育者的签字,并存档。具体内容按照《氧化铝分厂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设备检修、清理安全管理规定 车间所控危险点(源): 一级危险点(源):盐酸储罐区、热风炉 二级危险点(源):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带电作业和爆破作业。三级危险点(源):槽类设备清检作业。四级危险点(源):泵类设备清检作业。

为加强设备检修、清理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清理作业安全管理模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检修、清理作业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检修与危险作业(一二级危险点作业)申报制度:

1、作业前,须事先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值班长)报请车间有关领导和车间安全工程师同意后,由车间安全员报分厂安全生产运行科批准,经审批办理检修清理作业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临时安排的突击检修,清理作业,班组长(值班长)应事先安排作业负责人员,并制定安全措施,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事后应及时向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补报,车间向分厂安全生产运行科审批。

3、检修清理作业必须办理“三方确认”卡。

4、车间领导、安全员要深入检修清理作业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修清理作业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无安全隐患。

二、检修、清理作业现场,认真做好清检“四制”和三方安全确认制。

1、检修、清理方应在值班室领取并持三方确认单到被检修、清理方进行联络,生产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联络与三方[生产人员、电工、检修清理负责人]安全确认,填写检修清理作业三方安全确认单。三方安全联络挂牌确认工作,必须三方在场同时执行。

2、生产人员:指岗位生产班组的班组长,负责对施工方进行作业环境安全要求交底和切断待修设备相连通的水、气(汽)、料源,关闭联络阀门,并按有关规定确认悬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告牌或加装盲板。

3、点检员(电气车间员工):负责联系切断动力电源和操作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确保检修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4、清理负责人: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做好危险预知工作,制定检修、清理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具体措施要在三方确认单空白处填写详细)

5、三方安全联络确认后,检修、清理作业区的安全作业由检修、清理方负责。

6、检修、清理项目结束后,生产、点检和检修三方人员必须到现场对安全状态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进行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试车。

7、试车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确认需要返工时,必须重新进行三方安全联络挂牌确认后,才可返工。

8、检修、清理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作业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无安全隐患。并将三方确认单返还值班室一联备案。

9、在检修、清理作业中三方确认单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制度

1、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联保制,互保、联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2、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联保对象,不得遗漏。

3、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5、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进入工作现场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扣1-3分/人次。2.清理检修没有办理工作票或相关手续的,扣5分/人次。

7.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立法问题初探 篇七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建立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由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同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是由企业单方制定并颁布实施的, 是企业行使劳动用工自主权, 对劳动者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手段;二是其内容是关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三是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

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有多种不同的主张, 如契约说、法规说、事实说、二分说和集体合意说等。笔者认为, 组织劳动生产、管理劳动者是企业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劳动关系一方主体所固有的权利, 而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这种组织、管理权力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种手段。首先, 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团队协作, 企业是社会协作体系的建立、维护者, 其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 (包括劳动规章制度) , 才能实现企业的正常运作, 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因此, 组织劳动生产、管理劳动者是企业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固有的权利。其次, 劳动力是人体的一种机能, 在自然状态上与人的身体不可分离, 企业行使劳动力使用权必须通过管理劳动者才能实现。因此, 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负有对企业忠诚的义务, 包括服从企业的领导和指挥、遵守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接受企业管理的义务, 如接受处分、赔偿损失等。而企业则享有组织劳动生产、对劳动者领导、指挥, 以及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奖惩的权利。

由于管理劳动者是企业固有的权利, 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防止企业滥用其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 不少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因此,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的权利, 往往又表现为企业的义务。并且, 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不平等地位, 而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制定的, 为保证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合理性, 《劳动法》一般又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加以限制。

二、我国立法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一) 我国相关立法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

1. 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 尊重社会公德。”《劳动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 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法。

《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199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予以警告, 并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的, 应予以通报批评”。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 劳动规章制度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

如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公司法》第56, 第122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第3、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4. 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 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也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5. 劳动规章制度须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与监督检查。

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2条规定:“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 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 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以及上述《劳动法》第89条、原劳动部199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7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我国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 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地位未定。

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法制与实务中, “地位是非常奇特而且常常引起争议的。”我国《劳动法》仅在第4条和第89条中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 包括何谓劳动规章制度、其内容应如何界定、其制定程序如何等方面的规定都付之阙如。这些相关规定的缺失, 不但导致劳动法学界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难以厘清, 而且实践中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执法部门也深感困惑。《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 但仍然较多地延续了《劳动法》的稳重性格, 不但有关劳动规章制度的范畴界定悬而未决, 而且, 连与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性质密切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程序等问题, 也因语焉不详而显得抽象而模糊。

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对何谓劳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 因此只能从第4条关于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的程序规定中管窥一斑。该条规定, 劳动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据权威文本透露, 这一规定的出台, 乃是源于立法过程中对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决权”的争论;由于无法确定到底是“单决权”还是“共决权”更好, 因而立法采取了平衡技巧, 综合两种主张做出了上述规定。这种状况, 使人们难以判断《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性质所持的基本立场。

2. 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

各种法律文件中, 有不少与劳动规章制度相关的概念, 如《宪法》中的“劳动纪律”、《劳动法》中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原劳动部文件中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中的“规章制度”, 造成了适用上的困难。如“规章制度”从字面上理解, 范围应大于“劳动规章制度”, 应包括劳动规章制度之外的内容如企业组织规则等, 而不仅限于同劳动相关的内容, 劳动规章制度只是单位规章制度的一个重要分支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企业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 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交通法规与履行劳动义务并无直接联系, 显然不属于“劳动规章制度”, 但它作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却并无不可。企业按该规定对劳动者做出处理虽不太合理却也并不违法。

3. 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差。

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简单规定了, “通过民主程序”及“公示”;《公司法》规定的“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而这些规定如何具体操作, 相关立法未作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只要能证明已告知了劳动者, 其依据该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做出的处理一般会被认定有效。由于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制定、用来管理劳动者的, 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层面上, 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是对立的,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难免有失公允。因此, 通过立法在程序上赋予劳动者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行为加以适当制约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 由于立法的缺位, 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缺少必要约束, 不少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极其苛刻、不合理, 侵害劳动者利益, 加剧劳动者的对立情绪, 造成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4. 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力度不足。

《劳动法》把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规定为企业的义务, 但对于企业违反法定义务、未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却未作规定, 使该规定难以落实。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处罚力度有限。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 对企业拒绝改正的, 缺乏强制措施。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逾期不改的, 应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行政处罚法》, “通报批评”并不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类型, 该“办法”的规定已过时, 且“通报批评”能起到什么作用令人怀疑。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报备缺乏约束。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只是个文件, 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

三、关于企业劳动规章立法的建议

(一) 明确界定劳动规章制度性质、内涵和外延

为防止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随意性, 各法律文件应统一使用“劳动规章制度”这一概念, 并对劳动规章制度做出明确的性质和内涵界定。在内容方面可借鉴外国立法, 如《日本劳动标准法》采用列举兼兜底条款的方式, 它明确规定雇佣规则应当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 即: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休息日、休假以及有两组以上工人轮班时有关换班的事项;工资的决定、计算及支付方法, 工资的发放日期及截止计算日期, 以及有关增加工资的事项;有关退职职工的事项;与规定退职津贴及其他津贴、分红、最低工资等有关的事项;与规定工人负担膳费、工作用品及其他开支有关的事项;与规定事故补偿、非因工负伤和疾病的救济有关的事项;与规定奖惩的办法、种类及程度有关的事项;在上述各项之外, 与适用于该企业个体工人的规定有关的事项。法国劳动法典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排除条款:“内部劳动规则不得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合同、集体协议的条款, 也不得对雇员个人性的、集体性的权利和自由做出不能为雇员承担的任务性质所证明的、或者与雇主所要追求的目标不成比例的限制;也不得含有对具有同等职业能力的雇员, 只因性别、习俗、家庭状况、出身、观点或信仰、或者残疾等因素不同, 而侵害其劳动权益的条款。”

(二) 细化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性规定, 增强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

1. 完善关于企业制度劳动规章的“民主程序”的可操作性规定。

对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的理解, 比较统一的看法是职工的参与。可参照日本的做法: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或变更应该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半数以上的劳动者参加的意见。在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规章制度备案时, 应附带提交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署名盖章的意见书。只要企业履行了征求意见程序, 即使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劳动者反对该项规章制度, 该项规章制度在形式上仍为有效。

2. 细化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公示”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 司法实践中, “公示”也是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定劳动规章制度效力的最重要条件之一, 往往是唯一的形式要件。但对于如何“公示”法律并未做出具体规定, 造成操作上的困难。可参照《日本劳动基准法》规定, 工作规则必须张贴在各车间部门及食堂、休息室等明显的位置, 以保证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互相监督。并借鉴法国的规定, 即从公布之日起经过两周才能在本单位范围内生效。此外, 劳动规章制度还必须由用人单位以经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公布。

(三) 明确未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责任, 完善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政府审查监督规定

一是劳动规章制度报备。可参照台湾劳动基准法, 作以下规定:企业订立劳动规章制度, 应于30日内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的分支机构分散于各地的, 订立适用于其全部劳动者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向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订立适用于各分支机构的劳动规章制度, 应分别向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企业未依法将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报备不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二是行政性监督。劳动行政部门要检查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企业未改正的, 有权给予处罚。三是司法性监督。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通过对雇主针对雇员所实施的惩罚进行是否合法的认定而进一步判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某项内容是否合法。认定不合法的, 可提交劳动监察机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参考文献

[1].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38

[2].颜雅伦, 蔡淑娟:《知识经济下之劳雇关系与企业竞争力》[M].台北:台北思益科技法律事务所, 2002.148

[3].杨景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12

8.高校规章制度的法治化思考 篇八

一、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及效力

1.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来自于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界定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1)高校规章制度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高校虽然依法享有制定要求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的权力,但从性质上来看,高校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有着本质的区别。高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法的范畴。

(2)高校规章制度是一种准抽象行政行为。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高校的管理行为,运用行政权力,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并可反复适用,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与其成员具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行为符合抽象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但高校又不是行政机关,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表现为一种准行政法律关系,因此,相应的规章制度属于准抽象行政行为。

2.高校规章制度的效力

在高校管理中,凡涉及教职工及学生的公民基本权利,如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的重要事项,不属规章制度的规制范围,应适用法律保留;以行政权力的分类看高校规章制度之效力,其行使的行政权力有内部行政权力和外部行政权力之分。凡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就是高校与公民间的关系,属外部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受到法律保留的限制;而内部行政权力的行使则是组织与内部成员的关系,可使用内部规则。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管理的直接依据,是高校的“法”,其制定类似于“立法”活动,所以,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应程序,应具有前瞻性、连续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目前,高校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制定程序、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1.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即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往往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随意,质量也难以保证。

2.规章制度内容不规范

规章制度内容不规范,给规章制度的执行设置了无形的障碍。我国2002年1月1日施行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该条例对行政法规的内容进行了规范,高校规章制度虽然不属于行政法规,但属于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中也应参照执行。目前,高校规章制度由于原则性表述过多,有些规章用语比较空泛、模糊,不利于其执行。例如,某高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规定“学生应主动向院(系)教学主管部门、学校注册中心咨询重修(重考)或缓考的有关事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册中心办理重修(重考)或缓考手续,否则后果自负”,却没有明确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的后果或处罚措施;同一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名称不规范,针对本科生的叫“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而针对研究生的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许多规章制度的标题都带有“试行”或“暂行”字样,而且一直都是“试行”或“暂行”;在格式方面,规章制度的章、节、条、款编排混乱等。

3.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在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能及时跟上,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制度不配套。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只有管制性的制度,没有救济性的制度;只有正面的规定,没有责任追究条款。二是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过去,我们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下,制度设计中普遍存在着忽视“正当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申诉权的缺失。三是应急性制度多,前瞻性制度少。科学的制度建设和高质量的制度要有前瞻性、创新性,制度本身要有“造血”的功能。而目前高校的规章制度,应急性的内容多,内容具有前瞻性和“造血功能”的少。四是主体混乱,政出多门。各部门自行其是,往往就同一事项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如某高校的《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学位授予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在该校的《学籍管理规定》中又作了规定,且内容不完全一致。五是内容冲突。在一些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

三、高校规章制度法治化的路径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前提是有规章制度可依。鉴于规章制度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规章制度法治化也随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遵循规章制度建设的一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高校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行合法3个方面。内容合法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程序合法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合法是指高校依据规章制度处分师生员工的违规行为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由执行主体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高校虽然享有处分权,但并不是其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行使处分权,高校要明确能够行使处分权的部门,要把握执行的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崇高的价值理念,是人类社会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是现代社会人们的一种法治理念。高校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也要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学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只有学校和师生员工之间的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师生员工才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同时公平正义又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3)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平等、民主、人权,强调各项规章制度要以人的发展和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反对用外在价值尺度来衡量和评估人类活动的价值意义。高校规章制度的价值就是要建立在对教育活动中每一个体“人”的地位的承认及对其人格、权益的充分尊重基础上。高校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增强规章制度的规范性,是规章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2.严格按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高校的规章制度是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不同的规章制度并不是零散的、不相关的,而是系统的、相互衔接的。因此,规章制度必须按照程序制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一般应为: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其中,起草、审核、决定、公布是必经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3.重视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在规章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校的具体体现,实现依法治校既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内部创造依法管理的条件,也需要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法制工作部门为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出谋划策,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最终目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临着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从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出发,高校应当设置法制工作部门或者法律顾问室,参与制定和负责审核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已有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在高校规章制度建设中,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可以从制度和管理上,在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签发、实施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4.在规章制度中要完善问责内容

制度的导向性在于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表现为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统一。制度的规范性在于权利的实现如何保障和义务的违反如何惩处两个方面。因此,在高校规章制度内容的设计上,既要有保障权利如何实现的内容,又要有违反义务和规定如何惩处的条款。实践中,很多高校的规章制度只从正面规定了如何做,却没有跟进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大大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要在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设中完善问责内容,以增强规章制度的实效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高校规章制度的问责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构成条件。构成条件是责任追究的前提,首先,条件应该对应正面规定穷尽违反的各种情形,不得漏项,否则就会产生制度的漏洞;其次,条件的表述应该明确具体,防止弹性和歧义。二是认定主体。认定主体是界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有权机构。三是认定程序。这是指认定的步骤、方式、报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四是问责条款的具体内容。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有一定弹性,但弹性不能过大。■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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