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2024-11-14

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精选14篇)

1.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一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业退休职工2015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企业员工与公务员退休金差距将逐步缩小本篇文章来源于:http:///xinjiang/中公新

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我省及国内相关专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进行分析

“这点工资交完保险也不剩啥了”“是要用企业职工交的钱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退休金吗”……

“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消息公布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有的感到担忧,有的提出新问题。

昨日,针对改革的一些焦点问题,国内相关专家学者给予了解读。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辽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孙庆国教授,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罗元文教授,也结合我省情况对改革内容进行了分析。

罗元文教授还介绍,辽宁省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严重,退休人员的数量在全国也是排在前列的。

据悉,截至2012年,全省企业离退休职工478万人,占全国总数的7%。抚养比为2.17:1,养老金发放工作压力较大。

从今年开始,我省524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2033元。截至10月末,全省为556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108.3亿元。公务员能不能涨工资?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提上日程去年新录用的沈阳市某机关工作人员小陈担心,“以前觉得公务员一大优势就是不用缴社保,如今刚上班工资就2000多元,如果扣掉养老保险,就没有多少钱了。” 对此,孙庆国认为,自2006年以来公务员就没涨过工资。此次,改革方案中提出“五个同步”中提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这就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也将提上日程。

罗元文也认为,目前辽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与南方城市比,存在较大差距。待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也将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工资差距。应涨一次工资 消减改革初期阵痛据新华社报道,西南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授熊晖也认为,“在全面实现养老并轨之前,公务员工资可能实现普涨,但是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主要是为了覆盖社保支出部分。” 熊晖指出,很多基层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而社保个人缴费的比例不低,对于月收入2000余元的基层公务员而言,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

郑功成则认为,实施养老“并轨”不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必然上涨,但却是调整工资制度的好机会。国家应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适当增加一次工资,消减改革初期带来的阵痛,促使平稳转型。公务员退休金会降吗? 短期内会有变化,额度不会太大“一般公务员退休后,退休金大约能达到退休前工资的80%~90%,缴纳社会保险后,还能达到这个水平吗?”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了31年,即将退休的工作人员表示出自己的担忧。

“企业职工退休后,退休金有高有低,有的才1000多元。公务员以后退休金是否会下降?”一位处级干部表示。

企业职工也提出一个问题:“会用职工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给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开工资吗?” 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平均养老保险代替率间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平均养老保险替代率过低。根据公开数据,目前我国公务员平均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80%,公务员养老金替代率与普通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相差37个百分点。

孙庆国认为,短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发放会有变化,但变化额度不会太大。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仍旧是三个盘子,各发各的,彼此间不会互相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退休金差距会逐步缩小,三个账户未来也会打通。

罗元文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也将由国家财政进行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建立个人账户?

2.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二

一、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员工养老待遇差异的现状

1.绝对额的差异。通过对某市历年职工总数与养老金额的计算和对比, 可以得出, 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额都在不断攀升, 但两者的起点不同, 提升额度和增长幅度也有很大差异, 这种差异可以概括为:事业单位养老金额的起始点约为企业的两倍, 且增长幅度也较企业高。

2.养老金比率的差异。根据上述养老金绝对额的比较还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由于事业单位的退休员工总人数是逐年增加的, 且增加数量远高于企业职工, 所以, 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额总比率大于企业的养老金额总比率, 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3.替代率的差异。替代率是指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其在职时领取的工资的比率。数据显示, 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约为企业的1.5~2倍, 且替代率的差异存在扩大趋势。

4.增长率的差异。根据企事业单位月人均养老等金数据显示, 虽然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都在不断提高, 但提高的幅度有所不同, 事业单位要比企业高出1.75%。

二、形成差异的原因分析

1.养老保险制度差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 企业开始统一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为本人养老金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为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20%。事业单位则实行退休金制度, 退休金的来源是当期财政拨款, 个人并不缴费, 退休金金额以退休前的工资为基础, 按工龄长短计算和发放。以上是造成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的根本原因。

2.政策调整不同。企业实行退休养老金后, 企业根据员工工资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 定期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基本养老金, 而事业单位按职级调整的幅度大概为90%, 由此可见, 政策调整的不同, 使养老金的差距进一步加大。

3.退休前月工资不同。我国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由津贴和职务工资组成, 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 工资和养老金是稳定增长的, 而企业员工的工资是与企业的生产效益相挂钩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员工的工作效率逐渐降低, 这是导致企业职工退休金比较低的直接原因。

4.其他方面。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全部来自财政拨款, 而企业的养老金来源于国家、企业和个人, 具有不稳定性;另外, 企业年金作为职工养老金的补充, 因其不具有强制性在企业中并未普遍建立, 而事业单位的年金都是按时足额上交的。

三、对策及建议

1.保险制度层面。目前, 我国差异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造成企事业单位退休员工养老待遇差别的根源。因此, 必须将两种不同的制度有效衔接起来, 以缩小并解决这种差异。首先, 要完善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 确保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可以足额按时发放, 并扩大企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同时提高其统筹层次;其次, 国家需要积极推行并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进程。

2.政策层面。完善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政策, 提高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幅度, 降低事业单位的调整幅度, 最终达成统一的调整政策。目前, 国务院已出台相应的文件以保障政策调整的实现。

3.养老金制度层面。由于企业经济发展具有不稳定性, 因此如果要对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负责, 必须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 设立最低养老金金额, 以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需要指出的是, 具体标准的制定需要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情况、消费水平等相协调, 而且要随着经济发展数据的变化而做出相应调整, 以不断保障企业退休员工的权益。

4.其他方面。扩大养老金的收入来源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 也是缩小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异的有效途径。增加政府对企业养老金的财政支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对养老金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有助于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缩小企事业退休员工的待遇差距。

四、结语

目前, 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待遇的差异, 已成为社会各阶层普遍关注的问题, 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 统一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安抚企业退休员工, 缩小社会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 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郭阳.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距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 2012 (3) .

3.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三

一、当前退休养老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

1.主要犯罪手段表现为内容上弄虚作假,形式上违法审批。为了达到骗取社保资金的目的,在相关案件中,涉案人员都会精心准备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虚假身份证明、虚假劳动关系材料、假病历复印件等,以此作为实现获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等非法目的的基本手段。从职务犯罪的查处角度,我们发现,因为社保审批环节权力较大,审核程序存在一些漏洞,故而大多数时候,骗保情形的出现是由于社保审批机关负责人或直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请托之后,违法违规审批,这属于典型的职务犯罪。在近期我市某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重大骗保案件中,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利用职务之便,为80多名不符合病退申报条件人员办理了病退申报手续,提前领取社保退休金,本人从中收取了10万余元的贿赂。

2.内外勾结,共同作案情况比较突出。根据规定,退休养老保险存在有具体的申请人,也就是实际上的受益群众。对大多数想违法提前支取养老金的普通群众而言,想通过本身单方面造假,隐瞒各种真相,达到蒙蔽社保审批机关的目的,难度较大。所以在很多案件中,体现为申报人和社保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违法申报,违法审批,联合作案。这一违法过程中经常还会出现牵线搭桥的中间人“兔子”。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中负责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的工作人员,往往会和社保机关审批人员进行勾结。如我院办理的毛虹、赵可贪污一案中,我们查明,被告人毛虹作为社会保险管理处养老保险科的业务员,和辖区内企业中负责社保工作的被告人赵可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相互结构,违规办理四人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共计骗取养老金人民币6万余元。

3.涉案人员多,身份复杂,查处难度大。在以往,社保领域的犯罪形式主要是社保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单独犯案,或是社保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配合作案。而现在退休养老保险领域则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由于退休养老社会保险涉嫌的犯罪均为法定犯,看似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有不少具有中间人身份的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参与到犯罪中,受利益驱动的普通群众也愿意配合实施犯罪。例如,在因病退休的养老社保办理过程中,就有很多中间人或协助伪造假病历,或与社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或与鉴定体检医生打招呼。这些人自认为是在给别人行方便,其行为只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因此认罪态度差,而且由于身份情况复杂,查处和预防难度都较大。

4.致使国有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利益驱使下,特殊工种退休办理中存在单位和职工联合造假的现象。有些企业为了减轻负担,单位与职工合谋更改职工档案,编造证明材料,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由于有的单位职工违法办理了提前退休,引起了其他职工攀比,甚至明知犯法行为,仍公然上访,要求参照办理提前退休,在社会上引起极坏的影响。同时,提前退休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支出压力。由于职工提前退休既要少缴5年养老保险费,又要提前支付5年的养老金,直接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加剧了基金的支付压力。另外,由于病退中通过中间人办理提前退休形式的申报人员人数较多,年代较为久远,而且往往随着时间发展,个人情况也发生了变化(由不符合条件变成符合条件),对这些人如果简单退保,容易引发强烈抵触,也不完全符合实体公正。如果要追究责任,则容易引起反弹,导致群体上访等不良社会后果。

二、退休养老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的主要原因

1.由于主客观原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没有能够发挥应有作用。近年来,各级政府机关和主管部门对退休养老领域出台了很多规范性文件,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仅仅为了规范因病提前退休问题,就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比如《湖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建立退休审批月报制度的通知》;《武汉市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湖北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的意见》;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提前病退鉴定工作的通知》等。虽然各种法律规定和文件较多,但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这些法律规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是社保管理机关执行制度不到位。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在职人数48人,全面负责辖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工作。至2011年末,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单位39,259户次、202.78万人次。正是因为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所以很多形式上应当非常严格的程序很难一一落实。如办理特保之后,应当进行公示,这种公示一般交由单位或所在社区执行,但是否到位社保主管机关没有能力进行监督。再如,有的时候退休养老社保材料审查专业性较强,仅凭社保主管机关很难实质性的进行审查。另一方面,社保政策虽然较多,但宣传力度还不到位,广大群众对政策并不真正了解。有的群众对骗保的违法犯罪性质认识不足,容易听信中间人等违法犯罪人员的煽动,参与到骗保活动中。甚至有的社保工作人员也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利用制度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

2.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审查把关不严,漏洞较多。制度本身的漏洞是职务犯罪易发的重要原因。例如,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证明文件多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在这一环节提供大量的虚假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病历复印件是申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重要依据,而病历复印件上有很多可以造假的机会。有的直接在街头办假证人员手上购买假病历;有的请专业医生编制假病历;有的仿照、伪造假病历并私刻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有的修改病历、加重病情。从江岸区检察院在对2009年江岸区社保办理的病退人员中,就市某一医院出具的住院情况资料进行了调查,出具的47份住院记录中就有18份与社保机关留存的资料不相符,影响了办理医疗保险的手续的真实性、公正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保管理部门无力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往往只能是形式审查。即便是认真审核,但是审核人员一旦被行贿,也会让严格的审查把关形同虚设。而且由于现有体制原因,当前对退休养老保险相关审查的监督仍然是一种自我监督为主的监督模式,即主要是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己监督自己,这种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给犯罪分子以较多的实施职务犯罪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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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贪利思想等错误观念诱导群众参与骗保。扭曲的金钱观,爱占国家便宜的错误思想,驱动着普通参保群众希望通过非法手段早点退休,早点支取国家的养老保险金。从经济角度,一名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提前退休不仅可以少缴纳每年26000多元的养老金,而且可以提前支取每年近两万元的养老金,一正一反可以给自己增加46000余元的“收入”。这在武汉市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足以让很多普通群众产生骗保动机。再加由参保人群轻信“兔子”等人的错误言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花钱找关系,提前沾点国家的便宜并不是什么大难题。这些错误思想使得一些群众愿意主动找人托请,骗取养老保险金,促成了这一犯罪市场的形成,间接刺激了社保管理机关职务犯罪的发案。

4.社保审查不同单位之间衔接协调存在不畅,社保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社保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并非独立可以完成,经常需要其他单位的配合,如,对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查,需要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鉴定,由于医院和社保管理部门毕竟分属不同系统,平时沟通联系较少,如果指定医院的医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接收托请,为他人体检提供方便,社保管理部门往往难以发现。再如,特保退休人员原本应当持证上岗,所持证件由劳动部门办理和年审,但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也并不一定十分通畅。除此之外,有的退休审查工作需要一定的配套制度支撑,如什么样的人属于特退人群,当前并没有建立信息库,也没有完整的备案,特别是当年代久远,已经经历企业改制等变迁后,相关管理工作非常混乱,社保管理部门要想进行实质审查存在很大难度。再如,当前对进行虚假申报提供了多种举报渠道,如电话、网络等,但是并没有规定配套奖励措施,而举报他人骗保看上去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在没有配套激励机制的情况下,知情人的举报动力并不充足。

三、预防退休养老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1.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2011年7月1日,我国《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对此应当大力宣传,规范社保办理手段。对社保相关工作人员方面,应当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对普通群众方面,应当加强办理社保的条件和程序等教育,让群众了解国家的态度和政策,并且通过宣传教育,让其知晓骗保等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2.针对具体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完善社保管理工作。检察机关属于国家法定监督机关,对于社保领域的相关工作应当加大监督力度。特别是预防部门,应当勤学业务,尽快熟悉该领域工作流程,这需要我们积极研究个案,在办案过程中学会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能够尽早发现社保办理工作环节中的各个漏洞。主要工作手段上,检察机关应当将重点放置于准确分析发案原因,并能够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就目前而言,可以通过对社保管理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预防性约谈等实质性行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3.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就现有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果来看,在养老退休社会保险领域,社保管理部门的养老科等科室工作人员是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人群,申报材料的区级社保部门审核及指定医院鉴定是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环节。虽然具体的违法犯罪手段较多,但是如果区社保部门负责人和直接工作人员能够严格审核把关,基本能够杜绝大部分虚假申报材料。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特定人群加强监督和预防。而在指定医院环节的预防情况也基本类似,指定医院有资质(要求副主任医师以上)对参检人员进行诊断的医生人数较少,检察机关可以做到有针对性对这些人员在诊断环节的行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此外,骗保案件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责任问题也应当引起关注,不能只追究社保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责任,忽视企业在其中的组织或纵容责任。

4.加大对退休养老社保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退休养老社保涉及广大百姓的直接利益,非法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不仅导致了国家社保资金的大量流失,而且浪费了社会资源,占用了一些符合申报条件群众的名额,影响了社会公正。但当前司法机关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力度还不够大,投入也比较有限,今后应当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特别是注意预防的准确性和打击的全面性。当前我们对某些环节的涉案情况还不是非常清楚,例如对中间人等违法犯罪人员行为手段的了解还远不充分,打击也还不到位。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应当注意积累经验,从案件的初查、深挖、证据固定等多个环节提高对此类案件的办案能力。

5.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对退休养老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排查都离不开相关单位的支持,因此,我们要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检察机关内部应当注意预防、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案件线索信息资源,以做到预防有针对性,发现有及时性,打击有全面性。另一方面,加强和纪委机关的联系,互通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收集情报信息资料。而且根据我院和本市其他区院办案经验来看,和工商、税务、公安等单位之间加强联系,会在发现案件线索、知晓犯罪手段,查处资金流向,确认共同犯罪人之间关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联通机制,对退休养老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4.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四

一、国企退休人员在退休养老待遇上遭到了严重的不公平

1、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缴范围:国家公务员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其余两项都不要征缴。企业职工三项都须征缴。国企职工在职时低薪收入还要缴工资总额的11%(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为8%)的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单位另为职工缴20%(不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而高收入的公务员却一毛不拔,一分不缴。就是说国企职工个人要为自己退休后予缴部分养老金,公务员全由国家包养。国企职工有下岗、企业破产倒闭等失业风险要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旱涝保收无风险,不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为什么不实行优胜劣汰,不能失业、不要征缴失业保险费?显然有失公平、公正。

2、养老“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公平

1997年实行所谓的养老改革后,同是为国家效力的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被人为地分化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后依然能拿退休前在职时一生中相对最高的工资数额的养老金。另一类是国企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叫做“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比退休前在职时本来相当低的工资还要少1/3~1/2。从一开始就给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国企退休人员打入另类,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基本”二字的指导思想(或叫出发点)其实质就是让国企退休职工只能享受既吃不饱,又饿不死,基本能勉强过日子就行了的低标准待遇。我们自己还缴纳了一部分养老金,凭什么把我们划为另类只给“基本”养老金?这是对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的歧视,对我们国企退休人员人格的不尊重!

3、养老金调整不统一,不公平

公务员退休养老金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他们随在职公务员加薪而增加养老金,并不动声色地频频调整,增幅且大。而国企退休人员10多年长期不予调整。直至近几年才连续调整几次,每次几十至百多元不等。比起退休公务员来说真叫撒了点胡椒面,还大肆宣扬,彰显恩泽。致使退休的国企职工与退休公务员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4、在国企退休养老金计发上进行打压和算计

按老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国企退休职工遭到了“94”封顶的无聊打压。过去机关、企事业统一的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基本上是退休前的当年月工资即月退休养老金。可2002年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不管你退休当年是多高的工资,只能按你1994年的档案工资计发养老金。1994年以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200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1994年的月平均工资翻了一倍还多,致使这些退休职工退休后收入骤降。

2006年起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当地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的幅度较大,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增多了(有的每月缴三四百元)。按新办法比原办法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会相应增加不少。于是新的计发办法又给设立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按新办法计算高于原办法计算的部分(叫差额),退休职工从2006年起,逐年退休的,依次只能拿回差额的20%、40%、60%、75%、90%,拿不回的部分就不给了,致使每月基本养老金被剥夺了100~200多元以上。佩服这帮制订计发办法的人真是特有心计,容不得国企退休职工得到少许的好处,总要千方百计地算计你一下。还要说是为了与以前退休的保持基本平衡。殊不知,国家机关早期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相对较低的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他们就向上看齐,我们就向下踩平,真是高明的“平衡”术!

5、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故弄玄虚

2006年起执行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帮人绞尽脑汁捏出这么个《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公式》,既繁琐又复杂,还未必合理、公平、公正。里面不少要素的数据老百姓根本不掌握。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故弄玄虚的公式。100%的退休职工都不清楚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算得准不准,对不对。就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说得清,算得准。全由政府专门机构去算,只有随他说是多少就多少,缺乏透明度,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6、对企业的原国家干部绝情、不公

1995年实施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时将原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的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移交给劳动社保部门管理。从此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成了“职工”,所有干部级别待遇被取消。

众所周知,以前国企的国家干部都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统调、统配、统待的政企不分的“四统”干部。不管是从机关调到企业,还是从企业调到机关,都是组织安排,都得无条件服从。其政治经济待遇相同。军队转业干部同样服从分 配,分配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同样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尽管在企业工作比在机关工作要辛劳得多,但大家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毫无怨言。可是如今的政企退休后巨大的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差别,使国企的原“国干”们都悔恨投错了胎,入错了门。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在过去的低薪时代完全依赖政治信仰、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企业中发挥了组织、领导和中坚的核心骨干作用,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立下了永载史册的功劳。他们是共和国的一代功臣!他们的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是令人敬仰和崇尚的!我们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希望善待他们,以还他们公道与正义。

7、公务员与国企职工的收入差距太悬殊

退休前,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普遍是国企职工的3~5倍以上。(当今的国企高层管理者除外,也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公务员除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奖金、各种名目繁多的福利及其它灰色的、不正当的收入。而且还能经常性的加薪增收。据去年底《华西都市报》报道:根据唐山市的规定,在职公务员津贴补贴总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人均提高600元/月。这次调整后普通科员的津贴补贴达到每月2150元,正处级官员每月津贴补贴达3030元。对于各地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国家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月均1750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月均3333元)。仅仅还是津贴补贴(不含工资)就相当于我们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3~5.5倍。2008年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人数达77.5万,,比2007年多了13万余人,录取率仅为1.75%。如此火爆地挤烂了公务员门槛的学而优则仕的社会现象,充分说明了公务员的优厚待遇特别吸引人,凸显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矛盾。

退休后,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职工都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都是社会的普通成员,都在安度晚年,都一样需要生活消费。按理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但,差距依然悬殊,达2~4倍以上,还在继续扩大。1954年至6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国企退休职工,在近几年连续增加养老金后还刚到1000元/月,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只有1200-1500元/月,还不如政府部门退休的清洁工的养老金。公务员特别是那些官员们退休后能过上宽裕、体面的小康生活,有的甚至是豪华的生活。而国企退休的职工大部分则只能是过着紧巴巴、勉强温饱的低标准生活,还有相当部分是过着贫困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加上年老体弱病痛多,看病难、治病贵等因素,使得每月24日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养老金时,出现了国企退休的老人们风雨无阻地排起长长的队伍(延伸至屋外)领取他们每月 不得到岸的“基本养老金”的悲凉景象。人为地制造和扩大的贫富差距,实在让人置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官僚本位主义制造了工人阶级和公务员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和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危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二、公务员待遇没有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

1、分配前提和分配要素基本相同

众所周知,在毛泽东时代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工作人员均在国家财富的初次分配中工资待遇是基本相等的。这是有道理的。其一分配前提相同:都是在为国家效力,其二均无私有生产资料,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分配要素基本相同。所以那时工资待遇基本相等是相对公平的。

2、公务员的优厚待遇并非效率优先的体现

现在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是比较而言的。只能在相同性的可比前提下,如同行业、同工种、同指标、同标准等条件的比较下,才能得出效率的优劣。

公务员比国企职工优厚得多的待遇,并非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因为,一没有可比性;二公务员的工作和办事效率,老百姓都心明眼亮,很多人都有亲身感受,实在不敢恭维。

3、所谓“高薪养廉”是饮鸩止渴

有人说,给公务员以优厚待遇是为了“高薪养廉”。这纯粹是愚弄老百姓的借口。毛泽东时代为什么能低薪高廉,台湾的官员为什么高薪不廉?对私欲膨胀的人来说,永远是人心难满,贪婪不止的。对他们的“高薪养廉”只能是高薪养贪,饮鸩止渴。

4、工薪只能在中国国情下比较

也有人说:中国的公务员工资与外国的公务员工资相比算是低薪。可是中国国企工人的工资与外国的工人工资相比同样更是低薪。这是中国目前的国情。同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公务员是工人、农民以及所有纳税人供养的。从真正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人民雇佣的仆人,我们党称之为“公仆”是完全准确的。“公仆”的工薪待遇大大优厚于“主人”,创造财富的人不富,这是中国特色的不正常。

5、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

还有人说:给公务员优厚的待遇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巩固政权的需要。同 理,企业职工队伍也需要稳定。大家都不愿在企业工作,就没有人来实现工业化。当今没有工业的国家,政权也是不能巩固的。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水能载舟亦能复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国企职工在改革中付出了下岗、失业等巨大的牺牲,之所以能长期地忍辱负重,委屈求全,就是因为顾全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改革发展局面的维护等大局。可千万别以为我们能忍耐就不当回事了,任何事物都是有极限的。我们认为公务员没有什么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的待遇。

三、以工人阶级的历史贡献与地位,我们完全有资格与公务员平等相待

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特别是为我国实现工业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勇于改革创新、不懈攀登高峰的革命精神,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无愧于领导阶级的地位。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体。国企退休人员是当今工人阶级成员中的长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奉献给了祖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国家的现有成就少不了我们的汗马功劳。国企职工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退休前,我们除得到不多的工资外,其剩余价值均归国家所有。所以退休后由国家完全(而不是“基本”)养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完全应该的。我们完全有理由、有资格与公务员们平等相待!

人民十分期待能有一个高效、精简、勤俭、清廉的公务员队伍,也十分期盼将高居世界第一的、非常惊人的我国行政成本降下来,将每年6000多亿元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出境旅游费用省下来,将无数的因贪腐、渎职造成的损失费遏制住,用以改善民生,老百姓将感激不尽。

5.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五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37号)和《关于做好20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增加40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6.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注意事项 篇六

2、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7.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篇七

养老金制度建立的重要职能是通过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晚年的经济保障, 其中, 养老基金的筹集和保持基金的收支平衡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问题, 它关系到养老金制度是否能持续、有效地运转下去。因此, 有必要对基金收支平衡进行深入研究。

1 养老金替代率问题

1.1 基本假设

(1) 个人账户的继承额和管理费用为零。

(2)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不考虑工资限额, 而以职工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平均工资作为计费基础。

(3) 假设每一代人生活在工作和养老两个时期。

1.2 符号说明P——养老金;

C——缴费工资指数;

N——计发月数;

M——缴费年限;

qi——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Q=1+qi;

r——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R=1+r;

M——R与Q的比值;

Ri——各个年龄段职工的工资总和;

W——社会平均工资;

zi——各年龄段职工总数;

W0——社会工资基数, 即参保前1年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1.3 模型建立

首先我们根据2009年山东省某企业各年龄段工资分布表, 求得该企业职工缴费指数作为参考值, 取各年龄段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计算以下6种情况下的养老金替代率。

undefined如表2所示。

养老金包括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相对简单, 在我们的模型中把缴费年限作为独立变量, 只要根据退休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就可以得出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相对复杂, 因为个人账户是一个积累量, 每年积累的量不一样, 同时还需要考虑记账利息因素。在模型中, 对个人账户的处理方法是逐年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额, 并同时考虑该金额到退休时的本金及利息, 最后将所有年度的本息进行累加。

养老金计算模型。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具体推导过程略) :

undefined

undefined (1)

由上面的养老金计算模型可以很容易得到替代率的计算公式:

undefined (2)

1.4 模型求解

考虑到职工分别是从30、40岁开始缴纳养老金保险而又分别到55、60、65岁退休, 所以养老金的替代率有6个值。我们利用Matlab软件对其求解, 其中变量工资增长率qi参照表2。

输入程序:

m=[25 30 35 15 20 25]

q=[0.0495 0.0307 0.0177 0.0949 0.0770 0.0495]

n=[170 139 101 170 139 101]

for i=1∶6

f (i) =1/2* (1+1.04) *m (i) + (12*0.08) /

n (i) *1.04* (1- (1.03/ (1+q (i) ) ) ^m (i) ) / (1- (1.03/ (1+q (i) ) ) )

求得各个阶段的替代率如表3所示。

2 养老保险基金平衡问题

2.1 基本假设

假设每年给付的养老金额度不变。

2.2 符号说明

b1——55岁时养老金年给付额;

b2——60岁时养老金年给付额;

i——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b3——65岁时养老金年给付额;

undefined年期初 (即退休当年) 各年养老金现值总和。

2.3 模型求解

基于第一个问题中解答过程模型一, 我们可以计算出职工从30岁开始缴费, 到55岁、60岁、65岁退休, 所得的养老金, 从其退休后, 即开始领取退休金直至75岁死亡问题描述。

中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 采取以平均余命来确定养老金的方法。个人账户中缴费一般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 个人账户中养老金发放标准按退休职工的平均余命和利率来确定的。在个人账户储存额模型中对个人账户的处理方法是逐年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并同时考虑金额到退休时的本金及利息, 最后将所有年度的本息进行累加。

2.3.1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模型

由模型一基本养老金模型可知 (过程推导在此省略) 。

undefined (3)

输入程序:

m=[25 30 35]

q=[0.0495 0.0307 0.0177]

for i=1∶3

f (i) = (0.08) *1.04*65123* (1+q (i) ) ^m (i) * (1- (1.03/ (1+q (i) ) ) ^m (i) ) / (1- (1.03/ (1+q (i) ) ) )

求解得各个阶段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为365240元、398730元、433020元。

2.3.2 养老金标准发放的模型

设养老金年给付额为b, 平均余命为k年, 个人记账利率为i, 养老金发放在年初进行, 则各年的养老金在平均余命期限k年年初 (退休当年的) 的现值为:

第一年养老金在k年年初的现值:b;

第二年养老金在k年年初的现值:undefined;

第k年养老金在k年年初的现值:undefined。

该职工在k年期初 (即退休当年) 各年养老金现值总和:

undefined

b=P个人账户储存额÷n计发月数×12 (4)

输入程序:

p=[365240 398730 433020]

q=[0.0495 0.0307 0.0177]

n=[170 139 101]

k=[20 15 10]

for i=1∶3

f (i) =p (i) /n (i) *12* ( (1+q (i) ) ^k (i) -1) / q (i) * (1+q (i) ) ^k (i)

end

求解得出各个阶段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给付额为2228700元、1012900元、664400元。

2.3.3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判定模型

undefined

undefined (5)

L为第k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差额。当L=0时, 目标期间内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当L>0时, 目标期间内养老保险基金收大于支;当L<0时, 目标期间内养老保险基金收不低支。根据模型, 利用matlab, 代入数据得到社会养老基金收支结果如下:

养老金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表4来表示。

3 影响养老金收支平衡的因素

从上述诸多模型可以看出, 在部分积累模型下, 影响养老金收支平衡式的变量有:缴费年限M、缴费工资、工资增长率。

3.1 缴费年限 (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是决定养老金负担水平的一个基本因素。在预期寿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况下, 提高缴费年限, 不仅可以缩短平均享养老金年限, 降低养老基金支付总负担, 而且还可以相对延迟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限, 增加养老基金的收入, 从双向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收支平衡。据国际劳工局估计, 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养老金负担降低50%。在人口年龄确定时, 退休年龄越高, 抚养比就越低。但一提到提高退休年龄, 就会遇到就业压力过大等问题。但只要我们分清造成我们国目前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后, 这个问题就容易破解。中国现阶段失业压力主要来源于结构性失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如前面所述, 我们应该延长年轻人教育年限, 限制就业的最低年龄。这样分阶段、有步骤的提高缴费年限的设想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3.2 缴费工资

按照国家规定, 企业应以全部职工缴纳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大小对社保基金收入的增减产生重要影响。在缴费比例既定的前提下, 缴费基数大, 基金收入额就大。

3.3 工资增长率

由于职工缴费与领取的养老基金均按一定比例与工资挂钩, 因此一旦工资增长, 职工缴费与领取的养老基金也会随着增长。根据上面模型分析可知, 工资增长率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影响远远超过对其所缴纳的缴费。因此降低工资增长率可以缓解养老金支付负担。

4 结论

由上分析可知, 计费基数低于工资总额、收缴率低、使比例居高不下。而高的缴费比例又将进一步使覆盖面和收缴率降低, 从而对基金收支平衡产生负面影响。为了扭转这种情况, 只有按照传统论的思维方法, 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进一步强化对养老基金征缴运营及养老基金发放的监督,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 逐步做到个人账户, 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就业年龄、退休年龄, 适当降低养老基金代替率,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

模型的优缺点:①该模型的假设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②现实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例如, 政府对每月缴纳养老金的金额数量或者年龄利率有所改变时, 可能会影响假设的条件, 导致计算结果不合理。③从问题出发, 分析了应该考虑的各种情况, 建立了一般的数学模型, 并进行实例验证, 从而证明了所建立的数学模型可以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④用Matlab准确地对众多数据进行处理, 在运用Matlab进行计算时, 可以准确且快速地进行烦琐的运算。⑤为了使计算简便, 使所得的结果更理想化, 忽略了一些次要因素。

参考文献

[1]张丹丹.Matlab在职工工资预测上的拟合应用[J].才智, 2011 (12) .

[2]百度百科:养老金[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4/07916.htm.

[3]姜启源, 谢金星, 叶俊.数学模型[M].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8.延迟退休:被算计的养老金 篇八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始国并非因养老金缺口而延迟退休年龄,而是以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与人口结构变化作为依据,这是维护代际公平的需要。”近日在接受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

郑功成曾在2007年提出过一个方案,基本思路是采取小步渐进、女先男后、兼顾特殊的方式,到本世纪40年代争取实现65岁男女同龄退休。

支持派拿出了发达国家的数据:在欧美国家普遍的退休年龄为65岁,美国为67岁,日本为男65岁,女60岁。

此前,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曾因为建议“50岁退休,65岁领取养老金,中间15年男的去养老院做园林义工,女的给老人洗衣服啊做点编织”引起广泛争议,其观点在于延迟领取退休金而非延迟退休年龄,其用意殊途同归。

不过,同样有研究者指出了当下这一政策变化的问题所在。

在2008年舆论掀起第一波延迟退休之辩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张车伟就曾指出,当时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超过1.1亿,每年大约有300万人退休,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中国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只有1000万左右,如果提高退休年龄,就占去就业机会的30%。

这一现实逻辑目前也成为主导政策的重要原因。随着近两年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变缓,就业压力超过了延迟退休的需要。

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透露,未来五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还将保持在年均700万左右的高位,2013年已经被称为“最难就业年”,一旦这种形势持续数年,中国的就业压力将前所未有,因此劳动参与率的问题不是首当其冲。

人社部一位高层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延迟退休只是作为一个讨论课题,我们还不会推行。”而其原因便是“现在就业压力增大,一批批的年轻人需要就业,也就是需要更多的就业岗位。延迟退休不太符合现在的形势。”

万亿空账,靠什么养老?

对于舆论热议的另一个养老问题——个人账户空账,郑功成同样持有冷静的态度。

郑功成反复说过,不要把历史形成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看得很严重,不要夸大个人账户空账的不利影响。

2012年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记账额达到24859亿元,空账额达22156亿元。这不禁引发了舆论的担忧:这么大的空账,以后退休了靠什么养老?

但是,郑功成认为,在任何一个国家,要把一个现收现付的制度转化为统账结合或完全积累型制度安排,一定会出现空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由此确立。然而已退休的职工(即所谓的“老人”)和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即所谓的“中人”),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但养老金需要支付。

自1997年开始,我国一直实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制度,即统账结合。这样一来,给个人账户资金向社会统筹账户转移提供了机会和可能。由于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十分年轻,已退休的“老人”和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以前较早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为了解决他们的养老金支付问题,只能动用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由此形成大量空账。

这一制度转型中,空账的出现可谓必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养老保险代际关系自然传承的惯例,这一代人既要继续承担支付已经退休的老年人的养老金的义务,又须为自己个人账户储备养老金,故而必然带来双重的养老负担。”郑功成说。

不同国家转轨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不同,但都无法规避。郑功成以智利为例,智利在将公共养老金转变为私人养老金制度时做实了个人账户,是以政府发行特种长期国债即政府的空账为条件的。我国现在个人账户有些没有做实,但政府的账面上是实的,政府在拿钱去弥补,实际上是殊途同归。

郑功成认为,如果将历史上的空账全部让一届政府补上,不仅对这一届政府不公平,更是对这一代人不公正。

“并轨”=公平?

谈及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案,郑功成认为核心任务有三个:一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来化解双轨制下的利益格局失衡;二是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来矫正这个制度地方化后出现的畸变与异化现象;三是优化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其从福利型真正转变成社会保险型制度安排,并得到健康、持续发展。而这其中,最急迫的是前两个。

浙江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文炯亦将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焦点集中于增强公平性和科学性。他认为,当前体系存在的首要问题便是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群体间差距过大。“进入21世纪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平均养老金历年都接近甚至超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两倍。近几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提高后,差距稍有缩小,但仍然未有根本性改变。”

事实上,改革需要“并轨”已成为共识。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人社保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就明确表示,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

不过,学界对未来的“并轨”方向意见并不统一。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不公平论”在理论上说理不充分,在政策上是有害的,进行简单的“并轨”将导致新的不公平。比如,她提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比企业高五年,他们多工作五年而少拿五年的退休金,考虑到这一因素,这部分人口的退休收入高一倍是合理的。

“我反对并轨的原因是我认为目前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在中国经济和人口条件上是不经济的。既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不经济的,为什么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并进去呢?”

积分不再是鸡肋 随时随地当钱花

广发卡通过“积分购物”可换购数千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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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正是由于积分兑换礼品有多种不便,持卡人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积分,无形中积分成了“鸡肋”。现在这种情况变了,广发信用卡推出“积分换购”活动,积分“变身”成为了钱,无论是美食佳肴,还是日用百货,消费者都可以用积分去埋单,而且换购的地点就在身边,既方便又快捷。

据介绍,“积分换购”摆脱了过往积分兑换方式单一,礼品种类有限等局限,让消费者感受到“积分等于钱”的换购乐趣,能随时随地用积分换购自己的心仪商品。“积分换购”涵盖多个购物领域,包括超市、便利店、餐饮店、蛋糕甜品店等,可换购的商品多达千种,持卡人在全国各地指定的门店中都可以用信用卡积分换购所需的商品。如哈根达斯就在“积分换购”的范畴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天津等全国23个城市有超过200家哈根达斯专门店,想吃雪糕,持卡人可到任意一间的门店用积分换购。

“积分换购”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换购方便,换购的地点就在持卡人的身边。其商户品牌也是多种多样,其中不乏知名商户。必胜客、赛百味、圣安娜、DQ冰雪皇后、哥顿蛋糕、GODIVA、OK便利店等等,都是“积分换购”的加盟伙伴,极大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与所需。据记者了解,持卡人参与此活动时,只需在购物结算时向店员表明使用信用卡积分进行支付,之后在POS机上刷卡即可,操作流程十分简单。

除上述积分新玩法,广发商城同时开通有二维码兑换商品的新渠道。目前,肯德基电子现金券、芭克闪冰单球雪糕、IWODE领带、酷圣石原创冰淇淋、G2000商务名片夹等礼品已成为该换购渠道的“新”成员。

延伸阅读

养老金寅吃卯粮,年轻人该怎么办?

给年轻人的建议 1:注重职称

别小看评定职称这一“形式主义”,它可是决定你养老金基数和增幅的重要标准。如果你是企业职工,也需要注意职称和一些比较形式的评比,因为目前养老金倾斜的政策正在慢慢扩大范围至企业职工。

其实中国养老金从来都不是计划出来的,也不是投资理财出来的。因为你根本就算不出你能拿到多少养老金,因为伸手向养老金池里拿钱的人太多了。但加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并积极参加职称评定这样的“形式主义”,你的养老金“莫名其妙地”就会高上去。

给年轻人的建议 2:注重企业年金

所谓企业年金就是在企业层面建立养老保险,而且你交多少就享受多少退休金,个人缴交数额不超过工资1/12的,另外公司还会帮你交一部分。企业年金是大势所趋,今后还可能有更多利好政策,所以年轻人就业择业时要尽量去大型企业工作,因为只有这些企业才建立有可行的企业年金计划。反观中小企业,他们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连20%的养老保险都已经是很大负担了,更不用提建立企业年金了。

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年轻人还是不要相信这些计划,递延个人所得税可能仅对有钱人来说比较有用。

给年轻人的建议3:以房养老

养老的前景如此堪忧对年轻人的打击是双重的。其一,年轻人自己的养老前景会很不明朗,尤其是事业单位的人,千万不要以为国家财政会支持你们一辈子,谁知道你会不会是下一个“4050”?其二,年轻人的父辈可能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随着70后、80后的父母渐渐老去,他们的资金需求也远远超过所得的养老金。

所以,有条件的话,目前有两类资产是年轻人应当配置的。第一类就是房子,尤其是靠近医院的。第二类就是货币基金等流动性较高的资产。

9.养老金延迟退休 篇九

考虑到不同群体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人社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将会有一定的弹性。所谓弹性就是不搞“一刀切”,具体来讲,对于下岗失业、灵活就业、特殊工种等困难人员,将优先保障其合法权益。

3月9日,参加全国“两会”的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对外表示,延迟退休方案肯定会在之前出台。下一步,人社部在制定该项政策当中,将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论证。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中国男性退休的年龄是60岁,职业女性的退休年龄则分为,女干部与知识分子是55岁退休,女工人是50岁退休。与男性退休年龄相比,绝大部分职业女性的退休年龄都偏低。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认为,现在国内女性延迟退休的空间要大于男性,有关部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应该采取“女先男后”的方式,经过大约30年左右的阶段过渡,最终将男女的退休年龄统一调整至65岁。

主张实施“女先男后”退休政策的还有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等专家。郑秉文认为,中国女性职工至 少应该延迟退休8-;杨燕绥去年8月提出建议,从开始,对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就应当推迟一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 迟两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就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郑功成、郑秉文都是参与官方制定养老制度改革较多的专家。受相关部门委托,两位专家分别代表各自所在单位,起草了养老体系改革方案,并于8月底提交至人社部。其中相关养老金全国统筹、“双轨制”改革、延迟退休等方面的一些建议,获得相关部门肯定。

月至今,人社部已经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就修改、完善制定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做了多轮讨论。具体到延迟退休,基本一致的观点是,应该采取 “小步、分阶段、渐进性”的方式,先从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开始,再逐步过渡到男性;在推行延迟退休政策中,不会搞“一刀切”,会优先保护一部分困难群体。

从相关部门公开言论中也可看出,未来采取“女先男后”延迟退休政策的可能性很大。年底,人社部一位副部长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延迟退休将会先从 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其它群体;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全国两会前也表示,现阶段我国女性退休年龄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

预计相关部门出台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或在“十三五”期间,该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则要再延推几年。官方之所以对延迟退休政策设置“缓冲期”,用郑功成的说来说,是“以便人们在预期清晰的条件下能够从容地安排好工作与退休生活”。

事实上,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披露的信息,目前中国人的健康预期寿命只有66岁,而不是主张延迟退休的专家们所说的75岁,在世界上的排序也只在第81位,远远落后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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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十

举一反三 2018-07-02 06:30

说起调整养老金,各地陆续开始发布调整办法和标准,好消息连续不断,河北省公布养老金调整标准后,6月29日北京公布了具体的新办法调整和新标准,14年来北京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也是非常给力!

这次同样给我们退休人员一个惊喜,接下来我们一起说一说调整养老金那些跟我们息息相关的事儿;第一,我们要知道哪些人可以调整养老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第一个惊喜之处是新调整办法主要对于三种情况有适当倾斜照顾: 1,退休时间早,主要指1949年前后参加工作的那些高龄退休人员;2,连续工龄比较长,很好理解,连续工龄就是不间断的意思,从工作一直到退休一直在企业上班都是连续工龄,当然了口说无凭不行,需要根据档案确认;3,缴费年限长,从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中途不间断缴费;我们看一下北京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标准如下图所示:通过上图我们分析一下,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惊喜之处;第一,针对不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作出了非常细致的划分,不同情况调整标准不同,这里说的缴费年限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候的工龄都算缴费年限,比如说一位退休人员有40年工龄,那他的缴费年限就是40年;第二,北京市唯一一个分档调整退休金的城市,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进行分档,档位越低每月增加的养老金就越多;企业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在3770元以下的,这次按新办法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就这一点退休人员粉粉称赞;第三,适当倾斜照顾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如果2017年12月月底,工龄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以在调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5元养老金;大家看看不同的年龄段对应的调整养老金也有区别;最后我们看下这次调整养老金,对两种人群的特殊照顾,如图所示:

11.退休养老金如何准备最合适? 篇十一

目前,在国际成熟的市场上,大多数人选择了商业养老保险来积攒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具有投资期限长、收益率较高、风险性低以及强制储备等特征,同时它还给我们提供大病、意外医疗、意外伤害以及生命价值的保障。被视为储备退休养老金最理想的方式。

下面我向大家推荐一款养老理财方案:假设一个30岁的人,月存500元,年存6000元,假设存15年(中间也可以存10年),刚好存9万,存到45岁,到46岁的时候,每月领取700元,一直领到终身。如果46岁时,不领取,到55岁时,每月领取1350元,一直领到终身。

在这期间,平安保险公司给你提供很多保障:有一个20万的身价保障,15万的大病保障《30种大病》,5万的意外伤害,还有2万的意外伤害医疗(报销百分之百,平时嗑着、碰着;狗咬着、猫抓着;骑自行车摔着等,都报销。举例:假设一个人骑自行车摔伤治疗花费5000元,公司给你报销4900元,花10000元,给你报销9900元,花20000元,给你报销19900元)。

12.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十二

据了解,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其中包括纳入西藏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 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军队复员干部、随军家属、灵活就业等个体参保人员。

调整方法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其累计缴费年限, 每满一年二类地区调整3元、三类地区调整3.5元、四类地区调整4元,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普遍调整办法外, 还针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规定了特殊调整办法, 并对对西藏解放和经济社会建设有功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了适当政策倾斜。

13.北京退休养老金计算 篇十三

退休金就是当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的费用,如果中途换工作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的,一般现在规定的是女55岁,男60岁可以领取。一个月领多少,还得根据以后的平均生水平来定。

具体的领取公式是 养老金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北京市职工历年平均工资见下表(元/年):

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

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

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

1991

2877

13778

39867

1992

3402

15726

44715

1993

4523

18092

48444

1994

6540

20728

50415

1995

8144

24045

56061

9579

28348

62677

11019

32808

69521

12285

36097

77560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下表)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48

204

56

164

64

109

41

230

49

199

57

158

65

101

42

226

50

195

58

152

66

93

43

223

51

190

59

145

67

84

44

220

52

185

60

139

68

75

45

216

53

180

61

132

69

65

46

212

54

175

62

125

70

56

47

208

55

170

63

117

3、过渡性养老金

G=G同+G实

其中:G同= C平×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上式中指标解释:

G为过渡性养老金;

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N实98为本人1992年10月1日至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到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14.养老金与退休金的区别 篇十四

一、安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九连调”基本状况

安阳市从2005年起到2013年连续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535元增加到2013年的1743元, 增加了1208元, 增幅达到225.79%。

(一)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内容

1. 普调 (即普遍调整) 。

从安阳市九年连续调整养老金具体情况来看, 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以河南省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 按照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2005年为60%, 2006年为100%, 2007年为70%。2005年是按缴费年限长短和养老金水平确定增加金额, 对按规定标准增加后养老金仍未达到400元的, 再增加20元, 增加20元后超过400元的, 按400元执行。2006年调整则对1994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750元的, 再增加30元;增加30元后, 超过750元的, 按750元执行。2005年在普调范围内是按照退休时间分段划分的, 在待遇调整上侧重于早退休高标准、晚退休低标准;同时明确退职人员待遇提高的额度。从2006年开始, 实际调整基数+缴费年限的调整办法, 在后来历年的待遇调整中延续下来, 即人均相同的普调金额 (如2006年~2013年分别是50元、30元、35元、40元、55元、100元、100元) , 并将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 作为调整待遇的一项要素列入调整范畴 (按照每满一年增加2元、2.5元或3元的标准) 。

2. 特调 (即特殊调整) 。

九年的连续调整当中, 除2005年外, 从2006年开始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正副高职称始终在特殊调整范围内;从2007年开始, 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纳入特殊调整范围, 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 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2008年开始将70岁以上人员纳入调整范围, 年龄越大调整幅度越高;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将原工商业者 (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纳入特调范围。

(二) 替代率总体上涨, 各县区差异较大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水平与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比率。反映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安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2005年调待开始, 替代率水平总体逐年上涨, 2008年以来, 每年的养老金替代率均超过了100%, 2013年6月底达到了104.7%。养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 反映了我市在职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偏低, 而退休人员连年增加养老金, 导致缴费工资与养老金水平出现倒挂。 (如图10所示)

2013年6月底, 安阳市十个县区中有6个替代率超过了100%, 林州市也达到了99.8%, 北关区情况最好, 替代率为80%。 (如下表)

二、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 缴费年限占待遇调整权重偏小

2005年安阳市养老金调整采用按其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不含折算工龄) 长短和养老金水平确定其增加金额。2006年开始把缴费年限作为待遇调整的一项参数, 并在以后的调待中延续下来。但是由于调待规定, 缴费年限满一年仅调整2元-3元, 而2012年和2013年每人普调基数达到100元, 使得在待遇调整当中缴费年限所占权重并不突出, 没有充分体现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原则。

(二) 养老金调整与缴费激励机制相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本着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原则, 缴费年限越长相应的养老金水平越高。然而随着近几年连续的养老金上调却出现了“多缴费不如早退休”的怪现象。以2010年退休人员为例, 其在核定待遇环节仅比相同条件下5年前退休人员多核定养老金250元左右, 而2005年退休的人员经过连续几年的调待大概增加养老金654元左右。粗略算下来, 2010年退休人员与2005年退休人员相比, 不仅多缴了5年养老保险费, 总体待遇水平还比5年前退休人员低了400元。这种“晚退休、多缴费却低待遇”的怪现象显然是和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制度设计原则相悖的,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职职工的缴费积极性。

(三) 对特殊群体过大倾斜导致退休待遇政策性不均衡

2005年以来的历次待遇调整过程中, 对正副高职称等连续八年重复倾斜, 导致部分特殊群体养老金增幅远超普通退休人员, 造成退休待遇政策性不平衡。以2000年8月退休人员 (设定缴费年限为25年) 为例, 经过连续九年养老金上调, 按照调待细则测算, 普通退休人员养老金累计上调942.5元, 同样条件具有副高、正高职称的人员, 则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又分别上调了690元、880元, 也就是说, 具有正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比普通退休人员高出48.29%。由于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在退休前已享受到了职称待遇, 并以此提高了在职缴费的基数, 其养老待遇在初次核定时就已与普通退休人员产生了一定的差距。因此在调待过程中重复倾斜就致使退休后“无差别贡献”却出现“有差别待遇”, 导致调待的政策性不平衡。

(四) 待遇调整跟在职缴费完全脱节

基本养老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待遇与缴费挂钩, 多缴多得。尽管在办理养老待遇核定时在职缴费作为一项重要指数已经计算在养老金当中, 但是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 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更趋于“共济性”、向低缴费人员倾斜, 并没有完全体现出缴费与待遇的公平性。例如, 同样是1995年1月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人员, 分别选择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60%缴费, 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于2010年1月退休, 高基数缴费人员核定的月均养老金为450元, 低基数缴费人员核定的月均养老金为350元。低基数缴费人员全程缴费为高基数人员的60%, 而核定待遇则为高基数人员的77.8%。经过2011年的待遇调整后, 低基数缴费人员的养老金提高到高基数缴费人员养老金的82.3%, 而且这一比例将随着不与缴费挂钩的调待政策而逐年增大, 高基数缴费与低基数缴费人员的养老待遇将越来越接近, “绝对高缴费”所体现的“相对高待遇”也将逐渐被调待湮没, 同时势必挫伤在职人员缴费的积极性。

(五) 各地调待幅度不均衡

从全国范围来看,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不尽相同, 各地养老金增长幅度不尽一致, 欠发达地区本来基数就低于发达地区, 而实际调整比例又比发达地区低一筹, 因此养老金上调的绝对值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进一步拉大了养老金的地区差, 增大了养老金水平的区域不平衡性。

(六) 待遇调整成为地方养老金支出大幅增加的主要因素

从2005~2012年统计数字来看, 安阳市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 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535元增长到2012年的1581.5元, 增幅195.6%, 平均每年待遇调整对养老金增支额的影响率达到58.8%。可见, 养老金待遇调整成为影响养老金增幅的主要因素。 (如下图表所示)

三、努力构建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8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 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从近几年看, 国务院在依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基础上, 适时出台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 调整幅度为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总体上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调整基本是处于政策性调整阶段, 尚未形成一个合理的养老金待遇调整长效机制。因此, 构建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是当务之急。

正常的调整机制应该是盯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或是物价上涨这两个变量自动启动, 并且能够让社会公众明白上涨幅度的具体原因。而当前只是笼统规定10%, 若这一幅度低于当年在职职工的收入增幅, 实际上意味着退休人员陷入了相对贫困, 若高于在职职工的收入增幅, 则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续性。从养老金连续多年调整的实际来看, 笔者认为, 构建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应该体现一个主体、坚持一个原则、保持一个平衡。“一个主体”即以缴费为主体, 突出缴费与待遇挂钩的现实意义;“一个原则”即坚持合理与公平的原则, 确定合理的调整因素与参数、合理的调整幅度以及合理的调整周期, 同时体现群体公平和社会公平;“一个平衡”就是注意保持先后退休人员经过待遇调整后养老金水平的平衡和衔接。具体的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 合理增加缴费年限在调待机制中的权重

应突出在职缴费年限的现实意义。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 直接体现了劳动者在国家建设过程中的贡献时间, 调待过程中应适度增加缴费年限在调整总量中所占有的比重, 也体现出对劳动者贡献度的合理回馈。

(二) 区别对待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由于具有高级、副高职称人员其在职期间缴费工资已做了区别对待, 核定养老金时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了标准, 因此退休后此类人员与其他劳动者在对社会贡献上已无较大差别, 因此建议应逐步降低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上的重复倾斜力度;保持对退休早、首次核定养老金偏低且生活处于贫困线边缘的人员适度倾斜政策。

(三) 充分考虑在职缴费因素

应把在职缴费列为调整养老金待遇的一项构成因素, 根据缴费总额核定不同的养老金调整数额, 在待遇调整上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 体现多缴多得的公平性原则, 避免出现缴费分档次、待遇同层次的不公平现象。另外, 应随着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周期性地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 在计发办法中增大在职缴费的比重, 避免出现相同状况下“晚退休、多缴费、低待遇”的现象。

(四) 增大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

鉴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养老金不平衡现象, 建议国家应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养老金调整的倾斜力度, 增加对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调待补贴资金, 使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养老金调整能够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 切实提高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使各地养老金调整更趋合理, 逐步缩小地区差距。

(五) 加大对基金结余少或无结余的地市调剂金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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